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
度
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
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
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一般
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教学水平,促进医学知识的传播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
三、外出授课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3.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
4. 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审核同意。
四、外出授课程序
1. 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发展需要,向医务科提出外出授课申请,包括授课时间、地点、主题、授课对象等。
2.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外出授课。
3. 经批准的外出授课,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4. 外出授课人员应提前向医务科提交授课讲义、课件等相关材料。
5. 外出授课结束后,授课人员应将授课心得、收获等书面报告医务科。
五、外出授课纪律
1. 外出授课人员应遵守授课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听众,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
2. 外出授课内容应紧扣主题,严谨求实,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3. 外出授课过程中,不得泄露医院机密信息。
4. 外出授课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授课效果,为医院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六、经费管理
1. 外出授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院发放的讲课费。
2.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出授课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3. 外出授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七、监督检查
1. 医务科负责对外出授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范围包括专业进修、学术研究、教学培训等。
第三条进修单位包括国内外大专院校、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进修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第四条进修期限包括短期进修、长期进修等。
第五条进修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参观、实践等。
第六条进修资助包括学费、差旅费、食宿费、购书费等。
第七条进修归口管理单位为医院人事处。
第八条进修单位需与医院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九条具体进修安排由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专业需求和个人申请情况做出
第二章进修途径
第十条医院根据本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面向全院医护人员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质和进修意愿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医院进修公告、政策法规和要求,积极申报参加外出进修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进修途径,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公派进修、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国内进修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和进修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项进修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结束后,应当按照进修单位要求提交结业报告,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分享交流。
第十六条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管理规定,勤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进修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修管理
第十八条医院人事处负责医院全院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
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
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
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
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
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
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
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
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
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
医院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授课质量,确保医院声誉和人才
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业培训等。
第三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促进
医院学科发展。
第二章外出授课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医务人员申请外出授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具备一定的授课能力;
3. 近三年内未因医疗事故、违反医德医风等受到医院处分;
4. 科室领导同意,并报医务科审核。
第五条外出授课申请流程:
1. 医务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科室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医务科;
3. 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 经批准后,医务人员可按计划外出授课。
第三章外出授课纪律与要求
第六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与要求:
1. 严格遵守授课时间,按时完成授课任务;
2. 严格遵循授课内容,确保授课质量;
3. 尊重听众,尊重学术,维护医院声誉;
4. 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
5. 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结束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授课总结报告;
2. 授课照片、视频等资料;
3. 授课反馈意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八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取得优异成绩的,医院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 违反授课纪律,影响授课质量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
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
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
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
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
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为规范人民医院员工外出学习活动,提高医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了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员工参加公开或内部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以及与人民医院合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医疗类机构组织的学习活动。
二、报名管理
2.1 报名方式
员工可在内部电子系统或人事处相应网站上查看并报名有关学习活动。
2.2 报名表格
员工报名时需填写《人民医院外出学习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3 报名时间
学习活动报名一般提前15-30天进行,但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4 报名资格
所有正式在职员工均有资格参加外出学习活动,但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5 报名审批
所有报名材料需由支部书记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批。
三、参加管理
3.1 行程管理
外出学习活动的行程必须事先如实报备,包括:目的、活动地点、离开和返回
时间等,不得随意更改行程。
3.2 费用管理
员工所参加的外出学习活动费用由人民医院承担,但个别活动如有特殊要求,
相关费用需由员工自理。员工需按规定提供发票并如实填写小结。
3.3 安全管理
外出学习期间,员工需注意安全。如因个人疏忽导致事故发生,后果自负。同时,员工需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及证件,以防遗失或被盗。
四、归来管理
4.1 效果考核
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后,应根据活动的实际效果提交学习心得或小结,供其他员工参考。主管部门应对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及效果考核。
4.2 结果落实
外出学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所学知识及技能,有效应用到工作中。
4.3 经费管理
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后,需如实填写报销单,并提交发票及考勤、签到等相关证明,进行经费清算。
医院外出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出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业务水平,促进医护人
员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进修、学术交流、短期
培训等。
第三条医院外出人员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需求导向: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合理选派外出培训人员;
2. 按需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3. 规范管理: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4. 保障权益:保障外出培训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利益。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审批
第四条医院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外出培训计划。
第五条各科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科室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培训人员名单及
培训需求。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科室提出的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并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外出培训人员名单及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考核
第八条外出培训人员应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活动。
第九条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外出培训人员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包括培训
内容、收获体会、改进措施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期间的表现、
培训成果、培训总结报告等。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外出培训费用包括差旅费、培训费、住宿费等。
第十三条外出培训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费用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十四条外出培训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一、外出医疗活动的界定: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含:由他方赞助的各种学术会议、观摩、考察等)、外出进修学习、外出会诊、手术、讲学、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学术会议另有管理规定,不在本管理制度范围之内。
二、医务人员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准私自外出会诊、更不准擅自用医院的医疗器械、处方、化验检查单等各种用品外出行医。
三、凡外单位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外出会诊、手术、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尽量安排在周末,由邀请单位出具公函与医务科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外出进行医疗活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联系,由医务科通知,科主任安排,事后到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四、节假日期间急症会诊由医院总值班或医疗值班安排,事后到医务科补办手续。否则,均视为私自外出。
五、外出参加非主管部门组织的义诊及医疗卫生宣传等项活动,须经医务科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六、参加由他方赞助的各项活动,应该严格按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报请有关科室及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七、对私自外出行医者,如发生医疗纠纷或其他事件,后果一律由外出者本人负责。同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外出资格一年;情节严重者,经医院讨论批准后低聘一年。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一、依据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医师职
业道德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医师在外出学习期间应当遵
守法律法规,保持医学伦理,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中也应明确医
师外出学习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为医师外出学习提供规范和指导。
二、内容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外出学习申请:医师外出学习前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和经费
等方面的信息。申请需经主管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实施。
2.学习计划:医师应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的内容、学习的方式和学习的时间等,确保学习目标明确和实现。
3.学习经费:医院应为医师的外出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食宿、学习费用等。医师需按规定使用学习经费,如有超支需经过审批。
4.学习记录:医师应做好学习记录,包括学习情况、学习收获、学习成果等,并向医院做
好学习报告。医院可根据学习记录评定医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5.学术交流:医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学习交流经验,拓展学术视野,提高
专业水平。医院也可组织医师学术交流活动,增进内部交流与合作。
三、执行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执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制度宣传:医院应向全体医师宣传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使医师了解制度内容和要求。
2.审批程序:医师外出学习申请需按程序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
审批的公正性。
3.学习监督:医院应对医师外出学习进行监督,确保医师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切实达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的行为,确保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本制度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团队管理原则。医院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活动,提
高员工整体素质。
2.实用性原则。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紧密符合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能够带来真实的成果。
3.公开透明原则。医院要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报名名单、培训内容等
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管理严格性原则。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管理,确
保资金使用合理、权益得到保障。
四、程序与职责
1.培训计划编制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2.报名与审核
(1)培训计划公布后,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注明个人信息、所报
名的培训项目等。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筛选。
(3)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初步筛选通过的员工进行面试、考核,最终
确定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
3.安排出行和资金保障
(1)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编制预算,确保
经费使用合理。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出行事宜,根据人员名单涉及的出行地点、时间等,安排差旅和住宿。
(3)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提前请假,并进行补助申请。
4.培训后评估和总结
(1)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学习报告,说
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出国交流和学习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加强医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医院的进步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修外出的范围
第二条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院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的进修外出活动。
第三条进修外出的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 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学习;
2. 参加国际会议、培训等学习活动;
3. 申请参加国内外的研究项目、学习项目等。
第三章进修外出的条件
第四条医院规定进行外出进修活动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2. 参加的学习项目与医院的工作岗位相关;
3. 在医院内有较好的工作表现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进修外出的程序
第五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申请进修外出的程序如下:
1. 提交《进修外出申请表》,说明外出学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经费等;
2. 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
3. 医务部审批通过后,报请院领导审批;
4. 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进修外出的经费
第六条医院规定进修外出的经费由医院承担,医院将根据不同的外出学习项目和时间,发
放不同额度的进修经费。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产生的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由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第八条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产生的学习、培训等费用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第六章进修外出的管理
第九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遵守进修外出的学习计划和相关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我院每年将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临床医生外出进修学习。为规范外出进修学习的有关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科室根据专业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及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将次年的进修计划上报院医务科并登记在案。医务科根据医院的统筹规划,将每年进修总体计划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以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人员进修。
二、进修条件: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我院工作满5年以上或有大、中专学历工作满8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均可提出外出进修申请。特殊情况下,由医务科单独提出,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再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三、各专业的外出进修,要以医院的发展、科室的需要为目的,个人应完全服从科室的统筹安排,不服从科室安排者,医务科不受理进修申请。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在科室做全面、详细的进修小结,并在医务科登记。进修人员必须承诺将进修期间所学到的知识与技术全力应用于本科室。
四、凡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个人先提出申请,说明进修目的和要求,由科室主任签字后到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科室主任必须仔细审核进修医生的专业安排及进修目的,做到统筹安排,全面兼顾,使得本科室的医生人尽其才,全面发展。进修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同意以后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医院同意后,盖章寄出,等待通知。
五、进修医院一般情况下选择**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所选择的专业必须是自己所在科室现在及以后长期从事的专业。如果**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不能满足我院进修的需要,可选择省内或国内其他三甲医院。医务科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对进修医院和进修专业进行审核和必要的调整。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院外出进修人员。
第二条:外出进修必须以本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
第三条: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登记,最后由院委会审批。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第四条:进修人员签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院方医务科应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查进修纪律落实情况。
第五条:进修期间每月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学习情况。
第六条: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发放全额档案工资。
第七条:进修期间产生的进修费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由院方、所在科室、进修个人三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进修期满必须参加医务科组织相关理论、能力、综合考核。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并且理论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1.回院入科前,进行理论考核。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测试占70分,向院方汇报进修收获和成果占30分。
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通过。
2.回院入科后1个月后,进行能力考核。采用随机抽查或现场演练业务技能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为熟练掌握100分,基本掌握60分,部分掌握30分,未掌握0分。
3.回院入科满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科室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主任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40分、合格25分、基本合格15分、差0分;分管领导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
医生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医生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医生外出培训的管理,提升医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有效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出培训申请
1.医生外出培训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包括外出培训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2.单位应根据医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审核外出培训申请,并及时给予反馈。
3.外出培训申请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外出培训经费
1.医生外出培训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包括交通、食宿、培训费用等。
2.医生外出培训的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需提供相关费用清单和发票。
第四章外出培训安排
1.医生外出培训的具体内容和安排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方式等。
2.医生应按照培训计划和安排进行学习和实践,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3.外出培训期间,医生需遵守培训机构的规定和纪律,严守学术道德,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章外出培训考核
1.医生外出培训结束后,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评估学习成果和学术水平。
2.外出培训考核结果应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作为医生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外出培训总结
1.医生外出培训结束后,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2.外出培训总结报告应详细记录培训内容、收获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工作计划。
第七章外出培训效果评估
1.医生外出培训的效果应及时进行评估,包括医生的技能水平、专业素养和工作表现等。
2.外出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应作为医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提升的参考。
第八章外出培训记录管理
1.医生外出培训期间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培训日志、学习心得、作业等。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三篇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三篇
篇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中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使外派进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务人员进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4、应具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
5、院部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报医务科备案;或由本人向医务科科教干事提出申请及可行性报告,由医务科一周内回复是否同意。
2、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在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
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并提供进修目的或计划的报告一份,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报医务科备案。
3、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或所在科室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医务科进行备案。
三、办理离院程序
1、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人事科,以便安排工作。
2、到医务科领取离院审批表,经科室、人事、财务同意后(已婚育龄女职工进修半年以上还需经计生专干同意),签定进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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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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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一)参会条件
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
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
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离院请假手续。
(四)经费报销
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省内只限于报销XXX元人民币,省外限报销XXX元人民币。
2、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按路途所需时间和会议或学习实际天数计算,到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培训,要求考核培训证书的,需取得证书后按上程序办理经费报销。
4.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管理。
(五)会后管理
1、各级学术会议参加者返院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院领导报告会议简况、有关技术信息或本专业发展动态,有条件者应根据所获信息积极引进新的实用技术。
2、科室负责人在一周内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参会带回有关资料,参加会议带回的学术论文汇编及有关资料应上交科室统一保存,供大家学习,以利共同提高。
3.参加业务管理培训者,返院后应完成培训指定任务。
二、外出短期学习的规定
(一)参加各种短期学习或学习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应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和专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急需、实用、创新、解决实际实际问题的原则,密切结合科室本年度的发展规划有目的的选送。
(二)同一内容的学习班原则上只限一人参加,但内容涉及多个学科,且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方可开展工作的新技术学习,可酌情增派人员参加。
(三)选派人员外出学习首先由科室提出计划报告,经科教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同意签字后,呈院长批准。
(四)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涉及科研课题、学科建设急需的培训且通过科研经费开支的,可适当放宽。
(五)邀请类和全免费或半免费性培训,可凭借有关证明适当放宽条件,审核后参加。
(六)外出学习人员返院后,根据学习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项目的,应及时向科主任、科教科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此项新技术的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工作措施,交科教科存档。
三、外出进修的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是本院的正式职工或签订了聘书用合同的人员,政治思想好,工作表现好,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二年内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争议及严重违反医疗制度的情况。
(二)必须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且前两年年终考核合格。
(三)科室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进修计划报告及推荐进修名单,于每年的10月31日之前上交科教科,由科教科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科教科根据医院决定,通知相关科室第二年外出进修名单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进修的有关事宜。
(四)医务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由本人持通知书到科教科按有关规定登记审批,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
(五)所有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前,由科教科负责签订《医务人员进修培养协议书》。
(六)进修人员返院后要求
1、进修内容中有新技术项目的,必须拟定开展新技术项目,及向科主任、科教科及分管院长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进修学习汇报交科主任和科教科存档。一月内将学习资料整理归纳,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并在科内授课。
2、进修人员返院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外派参加学术会议。
四、经费报销
(一)各级各类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或进修的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标准,须严格遵守医院财务有关规定,超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
(二)进修费根据进修医院考核结果报销,优秀报100%,良好报90%,合格报80%,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五、行政后勤等其它专业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