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纪律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或登记,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二、工作责任和业绩考核1. 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敷衍工作。
2.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绩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者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吸烟或带宠物。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携带不宜展示的物品。
四、教育教学活动管理1. 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
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权益和个性差异,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歧视或侮辱。
五、保密和廉洁要求1.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工作涉及的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教职工不得接受礼品、回扣或其他利益,并遵守学校的财物管理规定。
六、违纪违法处理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或解聘等。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执行。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针对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范文(5篇)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对教职工日常管理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公正地实施绩效工资。
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勤制度1.签到教职工早晨7:40前、下班16:30(暂定)后必须到收发室进行签到,公事外出及事病假未来得及签到者,必须告知主管领导、校办公室,并且事后必须到校办公室说明情况,登记备案。
否则,按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
迟到者到岗后必须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月累计____次(含____次)扣一天岗位性津贴。
3.旷工未经学校领导准假而擅自不上班的为旷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婚假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填写请假单(原则上不准后补)。
重病、伤者也应委托亲属代向校领导请假。
严格请假制度的程序,教师请假____天以内,由教务处主任审批,____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____天及其以上由校长审批,中层领导请假由主管校长批准。
(1)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____天(含____天以上)必须持正规医院诊断书,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
(2)事假。
教师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凡未经批准而占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事假期满未经批准而延长的按旷工处理。
(3)婚假。
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病假、事假、矿工处罚。
(1)病假:教职工病假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岗位性补贴:高级教师____元/天,中级教师____元/天,初级教师____元/天,试用期____元/天。
病假超过____个月(含____个月)的,岗位性补贴从第____个月起停发。
(以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为准)(2)事假:教职工事假在____天以内的,当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岗位性补贴:高级教师____元/天,中级教师____元/天,初级教师____元/天,试用期____元/天,超过____天(含____天)的,当月不发放岗位性补贴。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察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惩处,并及时公示。
第五条学校将不定期对教职工的劳动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新教职工的培训,使其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工时第七条教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第八条教职工应按时就岗,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外出。
第九条对于超时工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第十条在放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安排进行备课和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工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超时工作的教职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备课并制定详细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学生评价及其他问卷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加强与同事的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对校内外师生进行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不得恶意中伤、诽谤或损害他人的名誉。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上网、玩手机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教职工在上课、开会和社交场合应按照礼仪规范行为,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打卡,请假时应提前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礼品和请客等。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在工作场合保持整洁、庄重的仪容仪表。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甚至解聘。
学校劳动纪律奖罚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奖罚制度学校劳动纪律奖罚制度应遵循公平、透明和激励的原则,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提高学生劳动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促进学校教育环境的和谐发展。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
2. 奖励机制- 劳动模范:对于在劳动教育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劳动活动的学生,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 劳动积极分子:对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 劳动创新奖:鼓励学生在劳动过程中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对被采纳的创新意见给予奖励。
3. 惩罚机制- 警告:对于违反劳动纪律但情节较轻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 严重警告: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 记过: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恶劣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可能影响其评优评奖资格。
-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间需进行劳动教育和思想教育。
4. 考核标准- 劳动态度:是否积极参与劳动,态度是否认真。
- 劳动技能:是否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能否完成分配的劳动任务。
- 劳动成果:劳动成果的质量,是否有创新和改进。
5. 申诉与复议- 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学校劳动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 劳动纪律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进行复议,并给出处理意见。
6. 监督与执行-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
- 定期对奖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7.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劳动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学生。
通过以上奖罚制度,学校可以有效地激励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活动,同时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惩戒,以维护学校的良好教育秩序。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优秀范文2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优秀范文20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篇1一、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认真办公,因事或因病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代好课务。
教职工请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须向校长请示。
请假人同时必须报教务员,由教务员按规定调代好课务,并做好请假记载。
因未报教务员处而未登记到的,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有关人员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迟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门卫负责记载(迟到是指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30分钟以内,早退同样是指比规定时间早30分钟以内,超出这个时间规定且没有请假的按旷工论处,中途外出以一小时以内为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次记)。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课调职,一经查实,双方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四、后勤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一半,公办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师担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为鼓励教职工严守上述规定,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1、在不影响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奖金100元,病假每天扣奖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种会议、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当月因病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含长病假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含学龄,下同)不满10年的发放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80%;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90%。
当月因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减半发放;连续事假达到一个月的人员,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
2、全学期迟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奖金20元,重大活动迟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学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奖金20元。
3、旷课、旷职的,每旷课一节(半天),扣除奖金100元;旷工一天,扣除奖金200元。
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上班时做到文明办公,不乱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规定的时间外活动。
每发现一次扣30元。
5、办公室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小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劳动管理,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劳动。
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劳动,不得无故缺席。
2. 认真负责,遵守操作规程。
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劳动安全。
3. 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学生在劳动中要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4. 爱护劳动工具和公共设施。
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5. 保持劳动场所的整洁。
学生在劳动结束后,要负责清理自己的劳动场所,保持环境整洁。
四、劳动组织与管理1. 学校设立劳动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劳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 各班设立劳动委员,负责班级劳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学校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效率。
4. 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劳动情况进行检查,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劳动考核与评价1. 学校设立劳动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劳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成果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 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六、劳动纪律处罚1. 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学生,将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学生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我们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意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学校整体素质和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2. 坚决执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擅自调整课程、停课或延误教学进度。
3. 维护和改进工作秩序和学校声誉,不得造谣传谣,不得进行诋毁他人或学校的行为和言辞。
4. 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领导决策,不得擅自行动或越权处理事务。
5. 认真履行教学和教育管理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6. 保持学校教职工形象,不得在社交媒体或公共场合发表损害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论。
三、工作纪律1. 完成教学任务是教职工的首要任务,不得以各种理由逃避或拖延。
2. 严禁迟到早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或私人电话、聊天、上网等娱乐活动。
4. 教师在课堂上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超时或提前结束课程。
5. 教学设备的使用要规范,保护设备安全,不得随意移动或私自借用他人设备。
四、纪律监督1. 学校将建立教职工纪律监督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纪律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依据学校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五、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履行教学和管理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解聘处理。
六、工作保障1.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 学校将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工作地位和职业尊严。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一、引言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良好的劳动纪律是学校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学校和谐发展的基础。
二、工作时间与考勤1. 工作时间教师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
一般来说,教师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教学、备课、批改作业等。
教师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的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 请假制度教职工需要请假的情况应提前向学校申请请假。
请假应尽量提前安排,避免影响工作进程。
教职工请假时应提供合理的理由,并请假期间尽量保持联系。
3. 考勤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对教职工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记录。
迟到、早退以及无故缺勤将产生相应的处罚。
三、教学工作1. 教学准备教职工应按照教学计划和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准备。
教学准备包括备课、教材整理、教学课件等,应做到内容科学规范、准备时间充足。
2. 教学执教教职工应按时到岗,准备充分,上课准时。
教学内容应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在课堂上积极与学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作业批改教职工应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并给予评价。
批改时应认真仔细,注重评语和建议,以帮助学生进步。
四、师德师风1. 师德修养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关心和关爱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歧视和暴力行为。
2. 仪表仪容教职工应保持整洁的仪表仪容。
穿着应得体合适,不得穿着暴露、花哨或不雅的服装。
3. 言行举止教职工在校园内应保持文明的言行举止,不张扬、不吵闹、不搞恶作剧。
严禁在教学活动中以及其他场合骚扰同事和学生。
五、教务工作1. 教材材料管理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教材材料管理规定,妥善保管教材和教具,不得私自删除、更改或销毁教材。
2. 教学活动组织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如教研、培训和竞赛等。
积极参与能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指的是全体在学校注册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职工,学校教职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其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六条学校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工作时间表来工作,不得私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致志、认真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享有合法休假权利,但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批准。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休假制度享受休假,并不得滥用休假、拖延休假或无故不休假。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如果有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处理,应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调课或替他人代课。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懈怠。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不得私自离开教室或教学场所。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课堂上讲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在教学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究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换岗位或逃避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行工作,不得违规违纪。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工作,并且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是指学校为规范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的一套管理教职工劳动行为的规则和措施。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1. 准时到岗上班: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遵守工作纪律: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改课程内容。
3. 遵守教学秩序: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维护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的教学纪律,如不按时开课、不尊重学生、不准备教案等。
4. 守信用:教职工需要遵守学校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履行诚信义务,不得违反承诺。
5. 保守学校秘密:教职工在工作中得知的与学校有关的秘密,需要严守学校规定的保密纪律,不得泄露。
6. 遵守考勤制度: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不得违反考勤纪律。
7. 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如贪污腐败、受贿行为等。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措施。
同
时,学校也会加强对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遵守工作时间
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教学和管理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外出等,严禁旷工、事假等行为。
2.教职工如有紧急事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事先请假,得到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三、遵守教学纪律
1.教职工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课表进行授课,严禁擅自调换或取消课程。
2.教职工应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得教授与教学大纲不符的内容。
3.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制度进行考试,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代替学生或包庇学生作弊。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安全、纪律和工作要求。
2.教职工应保管好学校的财务、资料和教学设备等公共财物,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
3.教职工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不得有侮辱、歧视学生和家长的行为。
五、遵守职业道德
1.教职工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认真敬业,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2.教职工应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不得有任何违背师德的行为。
3.教职工应对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不得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六、违纪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中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2. 教职工应当准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 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无故缺勤、缺课,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 教职工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泄露教育教学秘密,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5.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改变作息时间。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6.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请假。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7.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8.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教育教学秘密,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9.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计划。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教学管理。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管理,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师生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强调劳动是一种责任,学校师生应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学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师生将依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严格执行。
第二章师生劳动纪律第六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迟到早退、私自调课。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不得偷懒敷衍,不得代写作业。
第八条学生应积极参与集体劳动,不得逃避劳动任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打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学习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不得互相攀比、互相攻击。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保护学生劳动权益,不得欺压学生,不得利用学生劳动谋取私利。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系统,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心理健康制度,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及时干预和辅导。
第四章效能评估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效能评估,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学校将通过评估结果对工作绩效进行奖惩,对表现优异的师生进行表彰,对偷懒敷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将通过效能评估来改进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领导部门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部门所有。
学校劳动纪律处理制度范本
学校劳动纪律处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劳动纪律处理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纪律第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到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第五条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离校。
第六条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第七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下班,不得在学校规定的下班时间进行私人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在上课或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时,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违纪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初次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第十四条对于屡次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四、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期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共同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
学校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的劳动纪律,促进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教职工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私占、滥用。
第八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第九条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保证教学质量。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应按照规定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二)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三)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不佳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学校利益、损害学生利益的教职工,学校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学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条学校将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学校规定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六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当认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教职工不得擅自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工作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报备。
第八条教职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十条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偷懒、打瞌睡或进行无关工作。
第十一条教职工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礼物或款待,不得向学生索取财物。
第十二条教职工在与同事、学生、家长等交往时应当尊重他人,谨言慎行,不得造成不良后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注意安全防范,不得酗酒、吸烟或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爱护公共财物,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等资源,不得浪费。
第十五条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当积极上进,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况报警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因工作失职而导致事故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严肃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调整或补充,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学生劳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
学生劳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学生劳动教育规章制度一、总则学生劳动教育是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学生劳动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规范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学生劳动时间安排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学业负担合理安排学生劳动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周学生劳动时间不超过10小时。
2. 学生劳动时间安排应与课程学习时间合理衔接,确保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参与劳动教育。
3. 学生劳动时间应在学校课程学习时间之外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课程学习。
三、学生劳动岗位分配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年级、兴趣爱好和特长,合理分配学生劳动岗位。
2. 学生劳动岗位应包括农田劳动、校园环境整治、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3. 学生劳动岗位分配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个别学生。
四、学生劳动内容1. 学生劳动内容应与学生的年龄、身体条件相适应,不得从事危险劳动或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劳动。
2. 学生劳动内容应注重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3. 学生劳动内容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学生劳动保障1.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设施和工具,确保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2. 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安全意识。
3. 学校将建立健全学生劳动保险制度,保障学生在劳动中的权益。
六、学生劳动考核与奖励1.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劳动中的表现进行考核,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劳动教育。
2. 学校将设立学生劳动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学生劳动纪律1. 学生在劳动中应服从指挥,听从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2. 学生在劳动中应保持良好的劳动态度,不得懈怠、偷懒或敷衍塞责。
3. 学生在劳动中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发生事故或伤害他人。
八、学生劳动教育的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学生劳动教育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小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学生的劳动行为,提高学生的劳动素质,加强校园劳动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生应当尊重老师、爱护同学、维护校园环境,积极参加劳动活动,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第三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劳动任务,积极配合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劳动任务的要求,不得懒惰拖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开劳动岗位。
第五条学生应当保护劳动用具和设备,严禁损坏、挪用或私自使用学校的劳动工具。
第六条学生应当服从劳动指挥,听从老师和班委的安排,不得拒绝劳动任务,不得随意更换劳动岗位。
第七条学生应当保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破坏植被,不得在校园内擅自种植或砍伐树木。
第八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集体活动,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争做模范和表率。
第二章劳动时间和安排第九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学习和休息。
第十条学生的劳动时间一般不超过每天1小时,周末和节假日可以适当延长,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学生在参加劳动时,老师和班委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指导,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园劳动过程中,应当注意劳动节奏和强度,不得操劳过度,保证身体和精力的健康。
第十三条学生在劳动时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大声喧哗、闹哄,不得对同学和老师进行干扰和捣乱。
第三章劳动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将对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完成任务的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第十五条学校将对懒惰拖延、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纠正其错误,引导其重新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
第十六条学校将对损坏劳动用具、私自使用劳动工具的学生进行处罚,必要时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七条学生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劳动,应当提前向老师请假并说明理由,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理解和帮助。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原则1.法律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2.公平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公正公平,对所有人员实施一视同仁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3.纪律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违纪行为,对违纪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三、工作时间管理1.工作时间认定:学校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通过指纹打卡或其他方式记录上下班时间,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性;2.加班管理:加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批准;3.请假管理:学校制定请假制度,规定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以及请假手续等事项,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将按纪律处理。
四、工作纪律管理1.服装仪容:学校规定工作人员的服装和仪容要求,要求整洁、得体,符合职业要求;2.工作流程:学校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和效率;3.保密管理:学校对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保护,严禁泄露和转移;4.学术道德:学校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造假等。
五、行为纪律管理1.准时到岗:学校要求工作人员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违反者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2.文明待人:学校要求工作人员文明待人,不得有任何侮辱、诽谤、恶意揭露他人隐私等不文明行为;3.遵守规章制度:学校规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纪律处理;4.禁止吸烟:学校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且应积极宣传无烟环境。
六、惩处制度1.违纪处理:对于违反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纪律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警告、记过、记功、降级、辞退等处分;2.违法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学校将依法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奖励制度:学校会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优秀人员的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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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劳动纪律制度
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
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六、学校一律实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须具备
必须假条,假期回校必须销假,学校按请假类别和时限作出不同处理。
、病假:病假两周以内,可委托安排调课,病愈后自己补上调节器出去的课,不扣课时津贴费。
两周以上,由代课教师领取,病愈后复课,继续享受课时津贴。
长期病假没有上班,既不享受课时津贴也不享受学校三勤费(只享受节假日、慰问费)。
2、事假:事收无论长短一律自己调课补上,报教导处审批,假条交学校存档,一学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课时津贴;特殊大事不能补课,其事假期间的课时由代课教师领取。
公假:(含在职培训)一月以内自己调课补上,享受课时津贴,一月以上无法补课,由学校安排课程,公假期间享受70%的课时津贴,代课教师按增加课时计加课时津贴。
3、婚、丧、产假:一律按文件规定的天数,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旷工:旷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资,同时扣缺勤费40元,并扣除当天课时津贴,扣操行分10分。
旷工半天按旷工一天的一半处理。
旷课一律扣20元(上课铃响5分钟以后称旷课)扣除一课时的课时津贴。
由行政值周开出扣款金额,教导处签意见,事务处扣款。
七、辅导区会、周例会、政治学习,老师必须按时到会
自始至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会,没具备手续按旷工罚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过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时扣操行分1分。
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