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典型案例教学
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案例一、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在进行”“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一)法律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使用致命性凶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可能继续实施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要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景,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对于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不法侵害,首先,要正确判断不法侵害是一般侵害还是严重暴力侵害;其次,要正确判断严重暴力侵害是否正在进行。
据此来确定是否适用刑法关于特殊防卫的规定。
(二)基本案情2008年,王某民之女王某霞与潘某结婚,婚后生育儿子潘甲(11岁)、女儿潘乙(9岁)。
因感情不睦,潘某多次对王某霞实施家暴,2016年1月12日二人协议离婚,约定潘某抚养儿子潘甲,王某霞抚养女儿潘乙。
一年后,经他人撮合二人共同生活,但未办理复婚手续。
2019年7月,二人先后独自外出打工。
2020年春节前夕,王某霞打工返回王某民家中居住,潘乙跟随王某霞在姥爷王某民家中上网课,不愿意跟随潘某回去,潘某以领回潘乙为由两次来到王某民家中滋事。
2020年3月21日16时许,潘某驾驶摩托车载潘甲来到王某民家中,要求领回潘乙,因潘乙不愿回家,王某霞和潘某发生争吵,王某霞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潘某劝离。
3月22日16时许,潘某再次驾驶摩托车来到王某民家中,进入王某民儿媳薛某某的西房,欲抱炕上薛某某刚满月的婴儿时,被随后赶来的王某霞劝离该房间。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在我国的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人因为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不清或者操作不当而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案例一,王某在夜间回家途中,突然遭到一名持刀歹徒的袭击。
在自卫的情况下,王某用拳头和脚踢将歹徒制服,并及时报警。
警方赶到后将歹徒抓获。
经过调查,确认歹徒有多起抢劫、伤人案底。
王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在自家门口遭到一伙持械歹徒的袭击,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李某使用了家中的防身器械将歹徒击退。
在警方赶到后,歹徒已经逃之夭夭。
经过调查,发现歹徒曾多次在该小区实施抢劫犯罪。
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三,张某在酒吧内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对方持刀威胁张某。
在一番搏斗中,张某夺过对方手中的刀,并将其刺伤。
警方到场后,对张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张某并非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的防卫行为,而是主动发起了攻击。
因此,张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但是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是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的,不能是主动发起攻击。
其次,正当防卫的手段应当是合理的,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最后,正当防卫的情况应当是紧急的,不能是事后的报复行为。
总之,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慎重对待,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正当防卫的了解,做到在遭受非法侵害时能够正确、合理地采取防卫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侵害、正在侵害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合法行为,但在具体案例中,如何确定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正当防卫案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的冲突。
小明和小红是同事,一天在工作中发生了争执,小红拿起办公桌上的剪刀朝小明刺去,小明为了保护自己,用手推开了小红,导致小红摔倒受伤。
后来小红因受伤向法院起诉小明故意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小明在遭受小红攻击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判决小明无罪。
案例二,张某的家庭保卫战。
张某是一名普通市民,一天晚上,他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伙持械歹徒,企图闯入抢劫。
张某为了保护家人和财产,拿起了家中的菜刀与歹徒进行搏斗,最终成功将歹徒制服。
警方赶到后将歹徒抓获,而张某也因伤害罪被警方带到派出所。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了张某的正当防卫行为,最终撤销了对他的刑事指控。
案例三,商场保安的防卫行为。
某商场的保安在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名嫌疑人正在盗窃商品,当他上前制止时,嫌疑人突然拔刀威胁保安。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商场秩序,保安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成功制服了嫌疑人。
警方赶到后对嫌疑人进行了处理,同时也对保安的正当防卫行为表示肯定。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正当防卫是一项合法的行为,但也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明确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度,避免过度防卫或者自行为了解决纠纷而采取过激行为。
同时,对于遭受侵害的一方,也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避免以暴制暴,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总之,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在保护自身和他人利益时具有重要作用。
但在具体行使中,需要慎重考虑,避免滥用正当防卫权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法律纠纷。
希望大家都能够了解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理性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教案:正当防卫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选自人教版《小学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三课《遵守规则》,主要讲述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意义。
教材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和思考,使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定义,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认识到正当防卫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知道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不受侵犯。
2. 使学生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能够在遇到非法侵害时,正确判断和采取措施进行防卫。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正当防卫条件的理解和判断。
2. 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正当防卫。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播放一段关于正当防卫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正当防卫的兴趣和思考。
2. 知识讲解:讲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意义,引导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重要性。
3. 案例分析:分析一些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让学生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
4. 讨论与思考: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如何正确运用正当防卫,遇到非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
5. 实践练习: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设想一些可能遇到的情况,思考如何运用正当防卫。
六、板书设计正当防卫概念: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不受侵犯而采取的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
条件:1. 非法侵害正在进行;2. 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3. 防卫行为不过当。
意义:1. 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2. 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作业设计(1)小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名抢劫犯,小明用拳头击打抢劫犯,将其制服。
(2)小华在家中睡觉,一名小偷潜入家中,小华用棍子击打小偷,将其赶走。
(3)小红在公园玩耍,一名男子对其进行性骚扰,小红用脚踢男子,将其摆脱。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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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赵宇见义勇为案解读
案件背景
2018年12月26日晚,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一起入室 抢劫案,涉案人李某持刀闯入赵宇家中实施抢劫, 被赵宇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正当防卫认定
本案中,赵宇在面临李某持刀抢劫的不法侵害时, 采取制止行为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属于正当 防卫。
课堂讨论:如何界定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特殊防卫权的限制包括
不能假想防卫;不能事后防卫;不能滥用特殊防卫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05
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
案例一:昆山反杀案剖析
案件背景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因行车问题 引发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刘某持刀追砍于某,被于某反 杀。
正当防卫认定
本案中,于某在面临刘某持刀追砍的不法侵害时,采取 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开展法律培训
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如学校、社区、企业等, 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正当防 卫的构成要件和司法实践。
完善法律制度
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正当防卫的界定 标准和司法适用条件,为公众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 和保障。
强化司法实践
加强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工作,确保正当 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适用和落实,为公众提供更 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认定和界限进行了深入讨论。
02
案例二
涞源反杀案。王新元、赵印芝在女儿王晓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了正当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该案涉及家庭住宅防卫问题,对于如
何界定正当防卫的时间和空间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03
案例三
丽江反杀案。唐雪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防卫过当案例分析
防卫过当案例分析防卫过当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抵御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过度防卫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防卫过当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因为过度防卫可能会导致不法侵害者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
因此,对于防卫过当的案例,需要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首先,我们可以看一个典型的防卫过当案例。
某市民在夜间回家的路上,突然遭到一名持刀行凶的不法侵害者袭击。
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拿起路边的石块砸向行凶者,致使行凶者受伤。
警方及时赶到,将行凶者抓获,市民也顺利脱险。
然而,由于行凶者受伤较重,市民因此被起诉涉嫌防卫过当罪。
针对这一案例,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市民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情形?其次,市民的防卫行为是否存在过度防卫的情况?最后,市民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紧急情况下,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采取了砸向行凶者的行为,这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正在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必要防卫行为是合法的。
因此,市民的防卫行为符合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情形。
然而,市民的防卫行为是否存在过度防卫的情况也需要进行分析。
虽然市民的防卫行为导致行凶者受伤,但考虑到当时的紧急情况和行凶者持刀行凶的危险性,市民的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防卫的限度,因此并不构成过度防卫。
最后,市民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也是需要考虑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正当防卫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免除处罚。
在这一案例中,市民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因此应当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针对防卫过当的案例,需要从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情形、过度防卫的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同时,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保护,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或者国家利益,采取必
要的防卫行为,以达到抵御侵害的目的。
正当防卫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也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成立。
下面我们来看一些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明在夜间回家途中,被一名持刀歹徒拦路抢劫。
小明为了保护自己,使用身上携带的防身工具将歹徒击伤。
经法院审理认定,小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因为小明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案例二,张某在自家门口发现一名陌生人正在破坏自家车辆。
张某立即报警并
试图阻止破坏行为,但陌生人拒绝停止并对张某进行攻击。
为了保护自己和财产安全,张某使用了必要的防卫手段将陌生人制服。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案例三,李某在遭遇家暴时,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采取了必要的防卫
行为将施暴者制服。
经过法院审理,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为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李某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手段,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
以保护自己、他人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了解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避免过度防卫或者不当防卫的行为。
同时,也要注意在正当防卫时,不要超出必要的范围,以免触犯法律。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法律意识,理性对待正当防卫,做到在面临侵害时能够正确、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9.0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七个典型案例。
目录一、汪天佑正当防卫案二、盛春平正当防卫案三、陈天杰正当防卫案四、杨建伟故意伤害、杨建平正当防卫案五、刘金胜故意伤害案六、赵宇正当防卫案七、陈月浮正当防卫案一、汪天佑正当防卫案——正当防卫起因条件的把握基本案情被告人汪天佑与汪某某系邻居,双方曾因汪某某家建房产生矛盾,后经调解解决。
2017年8月6日晚8时许,汪某某的女婿燕某某驾车与赵某、杨某某来到汪天佑家北门口,准备质问汪天佑。
下车后,燕某某与赵某敲汪天佑家北门,汪天佑因不认识燕某某和赵某,遂询问二人有什么事,但燕某某等始终未表明身份,汪天佑拒绝开门。
燕某某、赵某踹开纱门,闯入汪天佑家过道屋。
汪天佑被突然开启的纱门打伤右脸,从过道屋西侧橱柜上拿起一铁质摩托车减震器,与燕某某、赵某厮打。
汪天佑用摩托车减震器先后将燕某某和赵某头部打伤,致赵某轻伤一级、燕某某轻微伤。
其间,汪天佑的妻子电话报警。
处理结果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害人燕某某、赵某等人于天黑时,未经允许,强行踹开纱门闯入被告人汪天佑家过道屋。
在本人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汪天佑为制止不法侵害,将燕某某、赵某打伤,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司法适用中,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既要防止对不法侵害作不当限缩,又要防止将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错误认定为防卫行为。
第一,准确把握不法侵害的范围。
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法律效果,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2.培养学生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权益,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教学内容1.正当防卫的概念2.正当防卫的条件3.正当防卫的法律效果4.案例分析5.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运用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法律效果。
2.教学难点:案例分析及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运用。
四、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法律效果。
2.案例分析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理解正当防卫的适用。
3.讨论法:分组讨论,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4.角色扮演法:模拟现实场景,让学生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知识。
五、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利用多媒体展示一组图片,包括抢劫、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2.讲解正当防卫的概念(1)正当防卫的定义(2)正当防卫的性质(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3.讲解正当防卫的条件(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对象条件: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4)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4.讲解正当防卫的法律效果(1)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案例分析(1)甲在家中遭遇盗窃,将小偷抓住后报警,小偷反抗并企图逃跑,甲为防止小偷逃跑,将其打伤。
(2)乙在街头遭遇抢劫,被抢走钱包,乙追赶并抓住抢劫者,抢劫者求饶并表示愿意归还钱包,乙仍将其打伤。
(3)丙在公交车上遭遇性骚扰,丙警告对方无果后,用方式砸向对方头部,造成对方轻伤。
6.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运用(1)如何判断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2)如何判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如何把握防卫的限度?(4)如何运用正当防卫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总结强调正当防卫的重要性,提醒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维权,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案例
正当防卫的案例正当防卫的案例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或者遭受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起正当防卫的案例。
一、案件背景2019年1月1日凌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某小区内,李某(化名)与其朋友在外喝酒归来后,在小区内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
该男子突然对李某进行辱骂,并试图动手打李某。
在此情况下,李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该男子捅伤。
二、案件审理过程该案件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李某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在使用匕首时过度了,并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提供了现场监控视频和多名证人证言,并解释了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法庭审理,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判决其无罪。
三、案件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制止对自己或者他人的非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受到了年轻男子的辱骂和攻击,并处于紧急情况下。
他所采取的匕首防卫行为是必要的,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范围。
2. 检察机关是否对李某提起故意伤害罪成立?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自卫过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李某虽然使用了匕首并将年轻男子捅伤,但是其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检察机关提起故意伤害罪不成立。
四、结论本案中,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其无罪,保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要注意掌握好防卫的度和尺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正当防卫是指在被害人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下面是一个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
某地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件。
案发当晚,被告人张某与另一名共同被告人陈某潜入一户人家,企图实施抢劫。
在进入案发现场后,被告人张某负责查看警戒情况,而被告人陈某则搜刮财物。
就在被告人陈某准备抢劫财物时,被害人王某因被噪音吵醒,发现有人侵入自己的住所。
王某通过急敲警报,立即叫醒了同住的丈夫李某,随后二人一起赶到案发现场。
到场后,李某发现张某和陈某正在搜寻财物,便立即上前质问两人的来意。
可张某和陈某见状,不仅未回答问题,还拔出刀具威胁李某夫妇。
面对这样的危险情况,李某不得不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和妻子的安全。
他奋力一把夺过陈某手中的刀具,随后顺势朝陈某腹部捅去,击倒了陈某。
目睹这一幕,张某也不顾自己的安危,企图反击。
李某见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只得对张某进行了防卫。
在激烈的厮打中,李某用刀将张某刺伤,使其失去了抵抗能力。
警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
经过初步调查,警方确认了李某的正当防卫行为,并将王某、陈某和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在后续的司法审判中,法院对李某进行了正当防卫的合法辩护,认为他是在保护自己和妻子的生命安全下采取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
同时,法院也认定被告人陈某和张某的抢劫行为构成犯罪,且在案发时采用了暴力手段对待被害人。
最终,法院判决将被告人陈某和张某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对李某作出无罪的判决,确认其正当防卫行为。
这个案例典型地展示了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况。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他们以必要的手段采取了防卫行为,最终成功保护了自己的安全。
同时,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对正当防卫的辩护和保护,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对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这种典型案例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醒公众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分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自同村青年妇女刘某(32岁)丈夫去世后,丁某(男,单身,50岁)一直纠缠并要求与其结婚,遭到刘某拒绝。
2003年6月至8月,丁某先后四次深夜翻墙到刘某家将其强奸。
同年8月20日下午,丁某对刘某说“今晚别睡太早,我还过去(指强奸刘某)。
”刘某做晚饭时想到刘某晚上可能还会来,就有意将鼠药放在四个包子里。
夜晚11时许,丁某上身赤背下身穿着裤头翻墙到了刘某家。
刘某听到门响就拉灯起床,丁某立即上前搂住刘某。
刘某先稳住丁某说:“别吵醒小孩,到厨房里去。
”丁某随刘某到厨房后又搂住刘某,刘说:“别慌,我给你留的包子,吃了有劲”,丁某吃了三个包子后即倒在地上。
刘某随后到派出所报案。
经法医鉴定,死者丁某胃内容物含有毒鼠强成份。
二、本案所涉及的刑法问题1.丁某对刘某的侵害行为处于强奸罪的什么阶段?2.刘某投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抑或是故意杀人?三、具体分析及结论(一)丁某对刘某的侵害行为处于强奸罪的预备阶段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丁某对刘某的不法侵害行为处于强奸罪的预备阶段,也即丁某尚未着手实施强奸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按照形式解释论,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一部分,就是犯罪着手。
本案中,丁某最初只是表示了强奸的主观故意,夜里翻墙来到刘某家中时并没有采取明显的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虽然丁某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但是丁某的行为并未对刘某的性的自决权造成紧迫、现实且具体的危险,而仅仅是抽象危险,其行为尚处于强奸罪的预备阶段。
(二)刘某投毒的行为属于事前防卫刘某投毒的行为属于事前防卫,也称防卫不适时的一种(另一种为事后防卫),既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也不属于故意杀人罪。
对刘某投毒行为性质的界定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法律普及正当防卫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与邻居张某某因土地边界问题产生争执,双方矛盾激化。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张某某情绪失控,持刀向李某某攻击。
李某某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对张某某进行了反击,致使张某某受伤。
事后,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某坚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 防卫行为是否具有必要性;3. 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三、法院审理1. 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本案中,张某某持刀向李某某攻击,已经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
2. 防卫行为是否具有必要性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李某某在遭受张某某持刀攻击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采取了反击行为。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李某某的反击行为具有必要性。
3. 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关于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法院认为,李某某在反击过程中,虽然造成了张某某受伤,但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李某某的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四、判决结果综合以上分析,法院认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无罪。
五、案例评析1.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本案的判决结果表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不法侵害的性质和程度;(2)防卫行为的必要性;(3)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2.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在于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案例
正当防卫案例正当防卫是指在合法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御行为的一种法律原则。
下面是一个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
某天晚上,小刚正在家中休息。
突然,他听到窗户外传来异样的声音。
小刚隐约感觉到有人正在企图破门而入。
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小刚迅速冲到门边,准备防御潜在的威胁。
不久,门外传来了一阵剧烈的敲击声。
小刚判断出这是有人正在试图撬开门锁。
他决定采取行动,并取出了自己的警棍。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条缝隙,一个陌生人的手伸了进来。
小刚迅速反应过来,毫不犹豫地将警棍砸向了陌生人的手臂。
陌生人发出了一声惨叫,手臂被警棍砸断了。
他痛得连忙将手缩回了门外。
小刚立即报警,并告诉警察发生了入室抢劫的情况。
后来警方调查发现,这个陌生人原本想要趁小刚不备进入他的住宅进行行窃。
由于小刚的及时反应和果断行动,他成功地防止了自己的住宅遭到盗窃,并将嫌疑人逮捕归案。
根据以上情况,这是一个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
小刚在自己的住宅受到入室抢劫的威胁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御行动。
他使用警棍击打嫌疑人的手臂,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和财产权益,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根据我国《刑法》,在紧急情况下,正当防卫的行为不应该超出必要范围,即不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也不能违背人性。
小刚在该案中的行为符合这一要求,因为他只是击打了嫌疑人的手臂,目的是为了制止其进一步的犯罪行为,而没有过度伤害对方。
此外,据我国法律,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在非法侵害即将实施或正在实施时进行。
小刚在听到窗户外异样声音后的第一时间采取了行动,正好符合这一规定。
最后,该案中小刚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工作,将嫌疑人逮捕归案。
这一举动进一步证明了小刚的行为是出于合法的目的和权益保护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
综上所述,这个案例是正当防卫的典型例证。
小刚在正当防卫的原则下,采取了必要的防御行为,成功防止了自己的住宅被盗窃,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具体应用。
法律法规正当防卫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张某某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李某某产生矛盾。
李某某怀恨在心,多次在单位及家中对张某某进行言语侮辱、威胁。
2019年10月,李某某在单位门口,趁张某某不备,手持一把水果刀,向张某某猛刺。
在危急关头,张某某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拿起身边的雨伞进行反击,致使李某某受伤。
事后,李某某被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
张某某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审理1. 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在遭受李某某持刀袭击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拿起雨伞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故判决张某某无罪。
2. 上诉法院判决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认为,张某某在遭受李某某持刀袭击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采取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分析1. 正当防卫的定义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主观条件: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目的是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适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3.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1)起因条件:李某某持刀袭击张某某,属于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李某某持刀袭击张某某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特殊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
特殊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案例五、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对强奸⾏为实施特殊防卫的认定(⼀)法律要旨我国刑法第⼆⼗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凶、杀⼈、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暴⼒犯罪,采取防卫⾏为,造成不法侵害⼈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强奸”与⾏凶、杀⼈、抢劫、绑架是并列规定的。
根据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杀⼈、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为⽽不是具体罪名。
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安全的暴⼒犯罪⾏为的,可以实⾏特殊防卫。
在强奸犯罪中,严重危及⼈⾝安全的表现形式,就是强⾏与⼥性发⽣性关系,⽽不是要求危及到⽣命安全。
对强奸⾏为实⾏特殊防卫不要求侵害⾏为已经达到严重危及⽣命安全的程度,防卫⼈才可以实⾏特殊防卫。
实践中,强奸案件具有证据相对薄弱的特点,在涉强奸的正当防卫案件办理中,在证据采信上要采取⼝供补强原则,在认定不法侵害⼈的侵害意图、侵害能⼒、侵害强度和不法侵害是否处于持续状态时,应体现有利于防卫⼈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防卫⼈⾯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理,防⽌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
(⼆)基本案情2018年9⽉23⽇晚19时许,许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路过许祠组农⽥时,遇见刚打完农药正要回家的妇⼥周某某,遂趁四周⽆⼈之机下车将周某某仰⾯推倒在稻⽥⾥,意图强⾏与周某某发⽣性关系。
周某某⽤⼿乱抓、奋⼒反抗,将许某某头⾯部抓伤,并在纠缠、反抗过程中,⽤药⽔箱上连接的⼀根软管将许某某颈部缠绕住。
许某某被勒住脖⼦后暂停侵害并站⽴起来,周某某为了防⽌其继续对⾃⼰实施强奸⾏为,⼀直站在许某某⾝后拽着软管控制其⾏动。
⼆⼈先后在稻⽥⾥、⽥埂上、许某某驾驶的三轮车上对峙。
期间,许某某声称愿意停⽌侵害并送周某某回家,但未有进⼀步实际⾏动;周某某⼤声呼喊求救时,远处某养鸡场经营户邹某某听到声⾳,⾛出宿舍,使⽤头灯朝案发地⽅向照射,但未靠近查看,此外再⽆其他⼈员留意或靠近案发现场。
教案正当防卫(2024)
昆山反杀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和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影响。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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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于欢辱母案
案件背景
正当防卫认定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 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 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 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 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 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 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 休克死亡。
特殊防卫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防卫行为可以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而不属于防 卫过当。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条件包括: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行为没有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应当严格限制在法定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2024/1/27
23
06
社会影响
赵宇见义勇为案引发了社会对于见义 勇为和正当防卫的关注,对于弘扬社 会正气、鼓励人们积极与违法犯罪行 为作斗争产生了积极影响。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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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正当防卫的误区与争议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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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以暴制暴
正当防卫不是“以暴制暴”,而是“ 以正对不正”。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024/1/27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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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过度防卫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要求防卫行 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
重大损害。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 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 、力量对比、所处环境等因素,
正当防卫真实案例
正当防卫真实案例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有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有的是为了保护他人。
今天我要分享的是一个真实的正当防卫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个案例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
一天晚上,一名女士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男子企图抢夺女士的包。
女士感到非常恐慌,但她没有选择束手就擒,而是果断地采取了正当防卫的行动。
她迅速踢向男子的小腿,成功脱身并大声呼救,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
最终,男子因为被抓获在警方的调查下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正当防卫并不是一种盲目的报复行为,而是在面对危险时果断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女士正确地判断了形势,果断采取了有效的防卫措施,最终成功保护了自己的人身安全。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我们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也需要注意方法和程度。
首先,我们需要正确地判断危险的程度,不可以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过度采取行动。
其次,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防卫手段,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
最后,我们需要在必要时向警方求助,让他们来处理危险的情况。
正当防卫并不是一种鼓励暴力的行为,而是在面对危险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一种合法手段。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只有正确地理解和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通过这个真实案例的分享,希望大家能够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正当防卫的意义和方法,让我们在面对危险时能够冷静果断地采取有效的防卫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够更加重视和保障公民的安全权利,让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和和谐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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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防卫 既是 刑法 中排 除犯罪性 的一 种主 要事 由, 又是 法律 赋予 公 民 的一项 重 要 权 利 。正 确实 施 正 当防卫不仅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 保护国家利益 和公 民的合 法权益 , 而且 有利 于倡导 见义 勇为 、 弘扬 社 会正 气 、 防范违法 犯罪 , 鼓励 人 民群 众 勇于 同违法 犯 罪行 为 作 斗 争 。刑 法 在 强 化 公 民 防 卫 权 利 的 同 时, 既为防止其滥用规定 了较为严格的行使条件 , 也 明确规定了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由于我国社会转 型导致 的犯 罪率激 增 等社会 治安状 况一 度恶化 的现 象, 为 了扭 转好 人 受气 、 坏人 神 气 的 反 常局 面 , 1 9 9 7 年修订 刑法 时专 门规定 了针 对暴力 犯罪 的特殊 防卫 权, 进 一步 放 宽 了对 重 大 暴 力侵 害 的 防 卫 限 度 。 l I j 本 文拟 结合 典型 案例 , 在讲 授 正 当 防卫 制 度 基本 内 容 的前 提下 , 对正 当防 卫 的教 学 方 法 特别 是 案 例 教 学法进行探讨 , 以期让正当防卫制度在刑法 的教学 中取得更好 的效果。
、
基 本理论 的讲 授
案例教学开展的基础仍是基本理论的讲授。正 当防卫 的基 本 内容包 括正 当 防卫 的概 念 、 构 成条 件 、 防卫 过 当及 其刑 事 责 任 三个 方 面 , 重 点 和难 点 在 于 正 当防卫 的构 成条件 。正 当 防卫 的构 成条件 包括 防 卫 意 图、 防 卫起 因 、 防卫 对象 、 防卫 时 间 、 防卫 限 度 。 这 五个方 面 又包含 了下 述具 体 内容 : 不 具有 防卫 意 图的非正 当 防卫行 为 、 假 想 防卫 、 偶 然 防卫 、 防卫 第 三者 、 防卫 不适 时 、 预 先 安装 防卫 装 置 、 防盗措 施 的 处理、 关 于正 当防卫 限度 的学 说 、 特殊 防卫 权 等等 。 刑 法案 例 教 学 的 目的 , 不 仅在 于 让 生 牢 固 掌
一
握相 关 法律知识 , 更 在于培 养学 生记忆 能力 、 理 解 能 力、 分析 能力 、 应用 能力 、 解 决 问题 等综 合能 力 , 最终 通 过教 学培养 学生 的法律 思 维 能 力 和创 新 能力 , 拓 展 学生 思考 问题 的深 度 、 广度 , 培养学 生形成 一种 自 觉、 主动、 独 立 的学 习态度和学 习模式 , 使学生 由 “ 学会 ” 而跃 人“ 会学 ” 的境 界 , 使 法律 学 习成 为其 终 身 的 自觉行 为 。 为 了培 养 学 生在 正 当防 卫具 体 案 例 中的法律思 维 能力 , 必 须 加 强基 本 理论 讲 授 的力 度, 力求 做 到精 讲授 、 重分 析 , 将 抽象 原理具 体化 、 情 境化 , 使 学 生在参 与互动 式辩论 中思路清 晰 、 阐述 清 楚、 用语 规 范 、 表达 流畅 。 二、 典 型案例 的选择 典 型 案例 能 够窥 一 斑 而见 全 豹 , 能够 帮 助学 生 从个别 认识 上升 到一 般 认 识 , 从 感性 认 识 上 升到 理 性认识 。精心选择案例 , 是 案例教 学的重要环节。 通过 针对性 较强 的案 例 互 动 式讨 论 , 既 能 帮 助学 生 认真学 习和 正 确 领会 刑 法 关 于 正 当防 卫 的法 律 规 定, 又 能达 到举 一 反 三 、 触 类 旁通 的教 学 效果 。正 当防卫教 学案例 的选 取 , 应 当具有 科学 性 、 真 实性 和 典 型性 。选取 的案 例 首先 应 与 教 学 内容 紧 密联 系 , 以便 为正 当防卫 教学 中涉 及 的相关 理论 提供 事例支 持 。其 次 , 应尽 可 能选择媒 体披 露 的社 会焦 点 、 热 点 案例 , 以便使 选 择 的案 例 更 贴 近 生 活 、 贴 近 社 会 现 实、 贴近 学生 思想 实际 。再 次 , 案例 中应 留有一定 的 互 动辩论 空 间 , 以激发 、 培 养 学生 的法律思 维能 力和 创新 能力 。 3 基于上述考虑 , 笔 者 选 择 了下 面 一 宗 典型 案例 :
收稿 E l 期: 2 0 1 3 - 0 3 - 2 6 作者简 介 : 袁剑湘( 1 9 7 5 一) , 男, 湖南新邵人 , 讲 师, 博 士, 研究方向 : 刑 法学。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2 0 9 5— 5 6 4 2 . 2 0 1 3 . 0 0 6 . 0 8 8 中图 分 类 号 : D 9 1 4— 4 文献 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 2 0 9 5 - 5 6 4 2 ( 2 0 1 3 ) 0 6 4 3 0 8 8 - 0 3
摘
要: 正 当防卫既是刑 法中排除犯 罪性 的一种主要 事 由, 又是 法律赋 予公 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刑法在强化
公 民防卫权利 的同时, 也 为防止其 滥用规定 了较为严格的行使 条件 。本 文拟 结合典型案例 , 对正 当防卫的教 学方 法, 特别是案例教 学法进行探讨 , 以期让正当防卫制度在刑 法的教 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 : 正 当防卫 ; 刑法 ; 案例 ; 教 学
第2 9卷
V o 1 . 2 9
第 6期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
J OU RNAL OF CHE NGDU N ORMAL U NI V ERS I TY
2 0 1 3年 6月
J u n . 2 0 1 3
正 当防卫 典型 案例教 学
袁 剑 湘
( 南方医科 大学 人文 与管理学院 , 广州 5 1 0 5 1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