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草案)
学生会章程(草案)
学生会章程(草案)部门职能简介: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工作统筹和监督执行。
其成员为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
且所有活动在执行之前至少要取得一半的支持率才可执行下去。
团委,主要负责每个学期新团员入团时的培训、考察,收取团费以及团籍的整理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对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起到协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组织一些活动。
组织部,主要负责校内有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如在上学期校运会后可组织一次才艺活动,而在下学期则是在艺术节过后组织一次体育活动)。
其职能是负责活动的策划、筹备、协调和统筹。
会议部,主要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各种会议记录,除了要求将会议内容记录下来,还要进行总结、整理、归纳和定期的上报。
其职能是建立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确保所有事情都有据可循。
外联部,主要负责校内的各种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包括校运会和艺术节)。
其职能是负责出各种活动的海报和活动方案的创新。
文艺部,主要负责在艺术节以学生会名义出至少一个节目,如果在能力范围内还可承接下像校运会开幕式或艺术节开幕式上的大型舞蹈。
其职能是帮助学生会负责文艺这一块的活动筹备。
体育部,主要负责在校运会是协助裁判的工作和组织高中一二年级的级赛(包括级赛中的裁判的担任),还有就是在下学期艺术节后组织一次体育活动。
广播站,主要负责是平时中午时段和晚上时段的正常广播工作(具体内容有每届的广播站站长自定),且平时也需要配合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团委副书记:在指导老师授权下全面负责团委日常工作。
按照学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安排召集主席团会议、部长联席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
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并且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学生会主席:在指导老师授权下全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按照学校学生会活动的整体工作安排,依据学生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生会各项工作;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并且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主席因故不能正常主持工作时,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总则第一章:引言本校学生会作为连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致力于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培养学生自治和领导能力。
为了明确学生会的宗旨、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其运作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促进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维护学生权益,并搭建一个平台让学生可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决策过程。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一、职责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
组织和策划各类学术、文化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监督和协助学生自律组织的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为学生发声。
二、权限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有权组织和管理由学校批准的活动和项目。
学生会有权制定和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成员与选举一、成员凡本校注册学生均有权成为学生会成员。
成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和选举结果应接受学校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会的财务和资产应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赞助和自筹等。
学生会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结束语希望所有学生会成员能够恪尽职守,共同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使命,为学校和同学们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学生自治,促进学校学生发展全面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助手,是学校广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权益,发展同学特长,促进同学发展。
第四条学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团结、务实、创新。
第五条学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学生会全体会议、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常务理事会和学生会监督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学生会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会常务理事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决策机构,常务理事由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会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八条学生会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学校学生会依靠全体学生的支持和参与,积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推动学生自治的发展。
第十条学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议题包括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会实行年度换届制,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务理事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学生会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务理事会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学生会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会设立各类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实践部等,各部门的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按照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参与相应的工作,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共同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发展。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领导,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卫生部、纪检部、文体部和公物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退出。
二、各部门的职责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三、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校学生的主体作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组织联系和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实践锻炼、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平台。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代表和服务全体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自治、民主管理和服务学生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主席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章程;(二)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和常务会议;(三)负责向学校和其他组织汇报工作;(四)协调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设若干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学术科技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外联部等。
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学生会的各部门负责制,主席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十条:学生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特定的工作小组或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负责组建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会员包括所有在校正式注册学生。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讨论和决策,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对学生会工作的监督和批评,有权利向学生会提出合理的诉求和建议。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会员大会或常务会议上得到保障和落实。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会员普选产生。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其他干部由主席团成员推荐或自荐,并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学生会的选举应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指导实验中学学生会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由实验中学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参预者和组成部份。
第三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校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实验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专业部门和基层学生会。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和志愿者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
第七条专业部门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设立,如学术科技部、文化艺术部等,负责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和项目。
第八条基层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开展班级内的学生自治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职责包括:1.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诉求,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2.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3. 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传递爱心;4. 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管理,建设和谐的学习环境;5. 开展学生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传承和宏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享有以下权利:1. 提出学生的合理诉求和建议,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2. 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3. 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代表学生参预学校事务;4. 发表学生的意见和观点,维护学生的言论自由;5.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自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发展,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由学校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第四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愿、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实验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各个学生组织。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社会实践部等,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学生组织包括学生社团、班级委员会、学生志愿者团等,负责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和服务。
第三章权责分工第九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外宣传、媒体联系等,提升学生会的知名度和形象。
第十二条文体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和体育活动组织,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校园文化节等。
第十三条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活动组织,包括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技创新等。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部负责学生会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包括社会实践调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交流等。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主组织的团体,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设立不同类型的社团,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六条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与班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班级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
第十七条学生志愿者团是学生会的公益服务组织,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和关爱。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八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常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会员进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按照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当选人。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发展,维护学生权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参预学校事务,关心同学福利,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五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六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教育部、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等部门,每一个部门设立部长和若干部员,负责相关事务的组织和推进。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干部和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沟通。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及选举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爱校爱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2.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3. 积极参预学校活动,关心同学福利,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的选举办法:1.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一学年;2. 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成员推荐产生,选举周期为一学年;3. 班级学生会干部由班级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学生会的职责:1.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等;2.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交流,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3. 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4. 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权力:1. 提出学生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计划,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和制度;2. 组织学生会会议,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3. 调查研究学生需求,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4. 向学校提出对学生福利和学校发展的建议。
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秘书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起草学生会文件,管理学生会财务等。
2.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推广,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等。
3.学习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促进学风建设。
4.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维护学生权益。
6.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监督;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3.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积极作用;4. 履行学生会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自己的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实行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制、报告制度。
学生会章程(草案)
古田县第五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古田县第五中学学生会(简称古田五中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协同政教处、团委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2、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3、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4、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5、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团委监督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6、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成员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同时有退出学生会的自由。
第四条:成员的基本权利:1、成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成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3、成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会议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5、成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另:受我校处分等成员,在处分等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2、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另: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成员,经学代会批准,可授予荣誉成员称号)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生会章程(样本)
学生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生会是本校学生的自主组织,其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
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第四条学生会部门
学生会设有若干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娱部、外联部等。
各部门负责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并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和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和任免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学生讨论决定。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活动的种类
学生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化展览、体育竞赛等。
第八条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学生会根据需要组织和实施各类活动,并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场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学生会经费的来源
学生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捐赠、赞助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
学生会经费应合理使用,用于学生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和福利等方面。
第六章修改和解释
第十一条学生会章程的修改
学生会章程的修改应经全体学生代表讨论决定,并由学校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会章程的解释
学生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任何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2)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自我管理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的助手和联系学生的桥梁。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协作。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范围是:代表学生的意愿,参预学校的管理决策,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常务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设有综合部、文化部、体育部、科技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反映问题和需求。
第三章学生会的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班级学生会代表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学校管理决策,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和建议;2.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向学校提出申诉和建议;4. 协助学校进行学生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2. 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服务学生发展;3. 积极参预学校管理,代表学生表达意见和需求;4. 向学生公开工作报告,接受学生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联系学生、教育学生、代表学生。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公益等各类活动,传递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协商、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专职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文体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公益部等,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领域的活动,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学院学生、传达学院学生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和反映班级问题。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专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常务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自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全体大学生的利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生权益的实现,提供服务和支持,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1.3 约束力:学生会章程具有约束力,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社团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特定的工作职责。
2.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重要事项等。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学生会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3.2 倡导平等:学生会倡导平等、公正、尊重和包容的校园文化,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3.3 服务支持:学生会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习辅导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学生会成员4.1 加入资格: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均有权申请加入学生会。
4.2 成员权利: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权利。
4.3 成员义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五、选举制度5.1 主席团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
5.2 选举公正:学生会选举应公正、公开、公平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5.3 选举监督:学生代表大会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过程,保证选举的公正性。
六、活动组织6.1 活动策划: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讲座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6.2 组织要求:学生会活动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为了加强学生自治,维护学生权益,提升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的组织和工作,并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衔接。
第三条学生会负责人学生会设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主席团负责全体会员的管理和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学生会会员学生会的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每名学生皆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召开,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为了细化学生会工作,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每个部门设部长一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组织活动学生会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类校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运动会、讲座、演出等。
第十条倡导文化学生会要积极倡导校园文化,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提升学校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学生会要负责校内信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包括通过校报、校刊或学校广播等媒介进行传播宣传。
第十二条维护权益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发声机构,要积极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倾听同学们的建议和诉求,提出合理的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服务学生会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成长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生议事会为了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学生会设立学生议事会,由各班代表组成,就学校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年度计划学生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学生会负责人要定期向全体会员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情况,汇报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七条组织选举学生会负责人要按时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保证学生会的连续性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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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草案) 部门职能简介:
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工作统筹和监督执行。其成员为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且所有活动在执行之前至少要取得一半的支持率才可执行下去。
团委,主要负责每个学期新团员入团时的培训、考察,收取团费以及团籍的整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起到协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组织一些活动。
组织部,主要负责校内有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如在上学期校运一次体育活动)。其职能是负责活动的策划、筹备、协调和统筹。 会议部,主要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各种会议记录,除了要求将会议内容记录下来,还要进行总结、整理、归纳和定期的上报。其职能是建立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确保所有事情都有据可循。
外联部,主要负责校内的各种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包括校运会和艺术节)。其职能是负责出各种活动的海报和活动方案的创新。 文艺部,主要负责在艺术节以学生会名义出至少一个节目,如果在能力范围内还可承接下像校运会开幕式或艺术节开幕式上的大型舞蹈。其职能是帮助学生会负责文艺这一块的活动筹备。
体育部,主要负责在校运会是协助裁判的工作和组织高中一二年级的级赛(包括级赛中的裁判的担任),还有就是在下学期艺术节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