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化的不断进步,各种建筑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迅速增长,同时也加大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因此,加强消防气防安全管理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本文将从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主要流程以及几种常见的管理方式进行探讨。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安全保障: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可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法律要求:根据《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类建筑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
3.保障企业利益: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综上,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对于社会、企业、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的主要流程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建立安全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和管理方法。
3.进行安全隐患识别评估:根据相关标准,对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
发现存在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气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加强设施管理:加强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工作正常。
6.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
通过以上这些步骤,可以较好的管理消防气防安全相关事宜,确保人民群众和建筑物的生命财产安全。
常见的管理方式消防气防安全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安全巡检与定期检查:通过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气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应急演练: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燃气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燃气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任务是确保燃气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燃气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单位中的燃气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气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燃气消防安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燃气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第六条单位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燃气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开展燃气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燃气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条燃气管理员应制定燃气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技能。
第十一条单位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的设计、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三条燃气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燃气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灭火器材和消防通道的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应按照规定配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的摆放应明确标识,方便使用。
第十六条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燃气泄漏的处理第十七条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并报警求助。
第十八条临时封堵处于危险状态的燃气管道,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如遇燃气泄漏引发火灾,应立刻拨打火警电话,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第五章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单位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氧气、乙炔气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三)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
工作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
(五)氧气、乙炔气瓶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油类及易燃物品混放。
乙炔瓶严禁横放。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六)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帕的余压气体。
(七)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____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
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防止器。
(八)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曝晒、雨淋、高温。
(九)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氧气和乙炔气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气体,但它们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
为了保障氧气和乙炔气库房的消防安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库房设计与建筑:1. 库房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区、高温区等危险区域;2. 库房应保持良好通风,排除可能引发氧气泄漏或乙炔气爆炸的积聚;3. 库房内部应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及时灭火能力;4. 库房建筑材料应具备耐火性能,防止火势蔓延。
二、库房管理:1. 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2. 库房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以及使用电动设备;3. 库房内严禁堆放氧气和乙炔气的容器;4. 库房内设置专门负责氧气和乙炔气库房安全管理的人员;5. 库房内定期检查氧气和乙炔气的容器,确保其完好无损。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是消防气防中心工作的核心,为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应急管理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 安全生产监测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监测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早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4.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安全检查考核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检查考核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6. 安全生产奖惩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奖惩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7. 安全生产信息化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快速查询,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8. 安全生产督查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9. 安全生产指导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导机制,为各级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进行。
10.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推动形成安全文明生产的氛围。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WHNYLM/ZD-02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神华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依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配置;本制度规定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防火档案等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焦化厂、洗煤厂、发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健环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定期检测、检验;第六条焦化厂负责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第八条班组负责对本班组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第九条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情况下允许使用本岗位或其他岗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何使用按消防操作规程中规定进行操作;第三章灭火系统设备设施介绍第十条现场安装在用的设备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第十一条消防水系统采用环形布局,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动消防水炮系统,室外全部为地下消火栓,采用稳压消防水系统;第十二条各岗位的重点区域均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配套的器材有消防沙箱、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斧、消防钩及沙袋;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维护与保养工作执行第十二章内容;第四章消防水池、水泵管理第十四条消防水池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计,水池液位低于70%时应自动补水,当水池液位达到95%时自动停止补水,补至标准水位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第十五条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水泵无法启动时向消防车供水的接口或消防车向消防水系统管网补水的接口;第十六条水池必须保证水质清洁,防冻措施有效;第十七条机泵应纳入设备管理,每班盘车、每周试运行一次,机泵运行时应不振动、不泄漏;消防备用泵盘车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班次、操作人、备用泵编号、盘车方式、盘车结果等;消防备用泵试运行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班次、操作人、试运泵、运行时间、运行结果和电流等;第十八条每季度对机泵进行润滑,保持机泵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泵房管理制度,保持泵房整洁,泵房内禁止堆放杂物;第二十条稳压消防水系统必需保证时时稳定运行;第二十一条泵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泵房必需悬挂操作规程和流程图;第二十二条泵房周围的道路必需保证24小时畅通;第五章消防水幕系统管理第二十三条备煤车间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际出水检查,喷头应畅通,做到不堵不漏;第二十四条每次出水后将系统内的积水排净,检查后做好记录,消防水幕系统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喷头是否畅通、完好,管网是否泄漏,雨淋阀组、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阀、压力表等附件是否完好有效,远程控制、模块情况等;第二十五条冬季来临前备煤车间应组织做好防冻措施;第二十六条水幕系统的使用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第二十七条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第二十八条水幕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第二十九条电磁阀应全部开启,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第三十条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等信息;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第六章消防泡沫站管理第三十一条泡沫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第三十二条泡沫泵的盘车和试运行具体执行第十七条内容之规定;第三十三条泡沫站的巡检执行工艺设备巡点检管理制度,巡检时间为8小时每次,并填写泡沫站巡检记录内容包括:巡检项目、巡检年月及时间、巡检人签字和存在问题等;第三十四条泡沫站应有流程图、操作规程,应有记录泡沫液类型、储量、泡沫液更换时间、有效期等情况的标牌,有冬季防冻措施;第三十五条泡沫液到保质期前一个月由机修车间配合化产车间进行泡沫液更换工作;废弃泡沫液不得随意排放,必须由公司统一处理;第三十六条化产车间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泡沫站进行检查,消防泡沫站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泡沫产生器配件齐全,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泵工作状态;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等情况;第三十七条化产车间每半年对泡沫产生器立管进行一次排渣,并做好记录,消防泡沫产生器立管排渣记录内容包括:排查时间、设备名称、排渣人等,并由班长确认签字;第七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三十八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年由机动动力部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机构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第三十九条气体探测器每年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一次;第四十条焦化厂组织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对线性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第四十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第四十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技术档案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第二节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第四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具有岗位技能资格,持证上岗;第四十四条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记录,消防报警消除记录内容有日期、报警时间、报警位置、报警类型、感温、感烟类型、排查结果、消除时间、记录人和维护人等,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总调报告;第四十五条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消除记录中应有日期、报警时间、报警位置、报警类型、状态、排查结果、消除时间、记录人和维护人等;第四十六条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有录音功能的外线电话和与消防泵房直通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第四十七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如特殊情况需要关闭的要经当地消防队批准同意方可;第四十八条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第八章气体灭火系统管理第四十九条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压力表、压力讯号器、喷嘴等系统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第五十条储罐的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表的显示应正常;应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应有编号;第五十一条气体灭火控制器应具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自检、显示与计时等功能并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常;第五十二条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紧急启停按钮应正常;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报警后的延时启动时间应符合设定值;第五十三条电气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喷嘴、压力开关、压力表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并做好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第五十四条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第五十五条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前应紧闭门窗,全部人员迅速撤离到室外;第五十六条灭火结束后人员不得立即进入,如紧急情况可佩带正压呼吸器进入,并打开所有门窗进行通风,20分钟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第九章灭火器材管理第五十七条灭火器的配置每一点要求在2至5具之间,变电所、配电间、有精密仪器、仪表的室内应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车间和厂部都应建立相应的消防器材管理台账;第五十八条灭火器配置地点应悬挂灭火器使用及责任人等信息的标识牌,标识牌应具有反光功能;第五十九条干粉灭火器每年由有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检验一次,二氧化碳灭火器每1年检验一次;检验标签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污损;检验的具体工作由机动动力部负责组织,并填写灭火器检验记录;第六十条干粉灭火器应配件齐全,各连接部位无松动,压力处于绿区,进入红区必须立即进行更换,筒体锈蚀1/3以上应报废;第六十一条二氧化碳灭火器应配件齐全,喷管转动灵活,各连接部位无漏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称重,泄漏量不大于充装量的5%或50克;二氧化碳灭火器称重记录内容包括:灭火器编号、标重、重量和差值等;第六十二条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各部件保持完好不得损坏,室温控制在-10至50℃,电气车间负责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附在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中;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每5年检验一次;第六十三条消火栓在非灭火使用时必须办理消火栓使用证,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及消火栓编号、使用事由、使用时间、审批人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消火栓使用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安健环部负责保存,第二联由使用人现场手持,使用完由所在车间统一保存;第六十四条消防水炮主要有4台,分别设置在粗苯储槽周围2台;焦油储槽周围2台,由化产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完好随时可用;第六十五条消防沙箱内沙子装填2/3,并放置不小于6个沙袋;沙子细度在3mm以下,沙箱应防水不得潮湿;第六十六条消防锹、桶、斧、钩、架子等应保证其完好,任何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不得挪用;第六十七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各岗位要落实责任人,对其进行交接班,日常检查维护等;第十章义务消防队第六十八条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厂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培训由安健环部和焦化厂共同完成,培训记录执行焦化厂统一培训记录;第六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并积极协同专职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扑救其他火灾;第七十条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第七十一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群众性的不脱产的消防队伍,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的业余消防队伍,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第七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灭火技术、战术训练,熟悉灭火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参加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第七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发现本单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及时参与扑救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第七十四条各厂设置义务消防队人数为本厂总人数的20%;第七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队长和总指挥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七十六条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第七十七条义务消防队装备由厂里进行申报,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审批后报供销部采购,义务消防队装备表;第十一章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第七十八条公司确立焦化厂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炼焦车间地下室、粗苯生产区、鼓风机房、201高压配电室、201和202低压配电室;第七十九条焦化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划分建筑耐火等级,统计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岗位人数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等;第八十条焦化厂摸清消防重点部位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制定预防措施和扑救措施;第八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现场挂牌管理,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表挂至现场明显部位;第十二章消防维护保养具体要求第八十二条消火栓供消防灭火专用,未经申请得到安健环部同意,严禁开启擅自使用于其他作业,若作为生产作业之用,需办理消火栓使用证;第八十三条消防器材是扑灭初起火灾的有效工具,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和进行数量、品种上的变动;第八十四条运行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第八十五条岗位人员应熟悉所辖站内消防器材定点、定位、分布情况,对本包管区消防器材定点、定位,器材品种、性能、使用方法要了如指掌;第八十六条灭火器应放置在被保护对象的附近和取用方便、安全的地方,不可放在日照、火烤或易受潮、受腐蚀的地方,要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第八十七条二氧化碳灭火器每隔半年检查一次重量,如发现重量减少5%时,应查明原因;存放地点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2度,且不能接近热源,防止因温度升高,内压加大而使安全膜破裂而失效;第八十八条每月对消防水幕进行保养管线、阀门是否完好;喷头是否畅通,如发现喷淋管有腐蚀、管内生锈结垢而受阻等现象时,应进行及时更换;第八十九条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必须对室内外消火栓,包括消防水炮进行一次保养;消火栓井盖是否完好,出水口是否完整无损,启闭杆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加注润滑油;开启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放净锈水后关闭查看有无漏水现象;并清除消火栓周围障碍物;发现密封件有老化变质时,应及时更换;外表油漆剥落,应及时补漆;第九十条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第九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第九十二条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第九十三条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配置地点、项目、使用单位、维护人员、责任人和完好情况;第九十四条地下消火栓应每月进行一次润滑及开关试验,避免发生锈蚀严重现象,消火栓应配备专用扳手;第九十五条在安全状况下,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安健环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第九十六条在厂内运输与搬运物资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中心;各部门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九十七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第九十八条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第九十九条有报警探头、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室内装修隔断应事先报安健环部审核,严禁因增建隔断或房中房破坏消防设施的保护格局;第一百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第一百零一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第一百零二条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第一百零三条消防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保证24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第一百零四条严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第十三章火灾预防及灭火救援第一百零五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仓库和泵房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行,并逐步加以整改;第一百零六条各单位应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二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三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第一百零七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第一百零八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第一百零九条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总指挥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门交通管制;四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六向上级、政府部门及区域灭火联防单位求援;第一百一十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百一十一条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第一百一十二条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无关的事项;第十四章气防管理第一百一十十三条气防站应配备担架、通讯工具、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空气压缩机、心肺复苏模型,以及一定数量的备用气瓶和必要的维护维修器具,有条件还可配置救护车、苏生器、空气压缩机、心肺复苏模型、气瓶测试试压等设备;第一百一十四条各单位要每月检查一次本单位气防站所配置的气防器具,保证其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五章其它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罐区防火堤应无破损、无裂缝,穿墙处封堵严实,雨排阀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储罐的基本情况要建立储罐概况表;第一百一十六条防火堤穿墙需要办理防火堤开口许可证,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方式、作业人、监护人、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第一百一十七条焦化厂大门口进入途经磅房、焦炭场地至化产车间外围环形道路为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门楣上方安装安全出口指示标识,疏散出口的门必须向外开;第一百一十八条应急照明能够正常使用,应急疏散指示标识能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由电气车间每月进行检查、试验一次,内容包括应急灯位置、数量、检查试验结果等;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应有统计,疏散指示标志统计表内容包括:设置部位、数量、生产单位、型号和检查人等;应急照明统计表内容包括:序号、设置部位、数量、生产单位、型号和日常检查人等,以上工作由电气车间负责;第一百一十九条消防器材替换工作要填写消防器材替换记录,内容包括器材名称、型号、编号、替换时间、岗位、数量、替换原因等;第一百二十条各厂应建立消防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操作规程;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四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九火灾情况记录;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十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十二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十三消防系统图、疏散路线图和消防器材定置图;十四消防器材统计台账;第一百二十一条消防应急管理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安健环部及党工部负责对本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一百二十三条安健环部根据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状对各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单位用电、用火、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从事用电、用火、用气工作的人员。
二、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进行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火用气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2. 安全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监督和检查单位员工的用电、用火、用气操作,确保遵守安全规范。
3. 员工(1)认真学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防火安全意识。
(2)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火用气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保持用电设备和用火用气设施的清洁,定期检查和维护绝缘、泄漏等情况。
(4)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用电防火安全管理1. 电气设备的安装(1)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
(2)设备安装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设备周围不得放置易燃材料。
2. 定期检查和维护(1)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执行定期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用电操作规范(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一根电线只能连接一个灯具或者电器设备。
(2)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使用规范,不得随意拆卸和修改设备。
4. 防止电器设备过载(1)电器设备运行时,不得超过额定功率。
(2)不得将电器设备插头长时间插在插座上,不使用时要拔掉电源。
四、用火防火安全管理1. 用火操作规范(1)禁止在办公室等有易燃物品的地方使用明火。
(2)使用明火时要保证周围没有易燃物品,定期清理用火场所。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使用天然气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天然气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天然气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天然气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 保卫部门负责天然气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现场消防巡查、火警报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5. 使用天然气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内容与要求1. 天然气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4. 使用天然气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掌握天然气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5. 严禁在天然气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严禁在天然气设施、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7.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天然气设施、设备。
8. 严禁将天然气设施、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
9. 发现天然气设施、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10.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气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氧气、乙炔气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库房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安全员等。
3.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库房管理人员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和管理。
3. 安全员负责检查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热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 库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防止气体积聚。
3. 库房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手机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子设备。
4. 库房内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报警器等。
5.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7.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8.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等情况。
五、消防安全措施1. 氧气、乙炔气瓶应固定存放,防止滚动、碰撞、撞击。
2. 氧气、乙炔气瓶应远离火源、热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氧气、乙炔气瓶的阀门应保持完好,防止泄漏。
4. 库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禁止吸烟。
5. 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消防安全。
六、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气防中心作为负责消防和气体安全的重要机构,负有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
下面将就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论述。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气防中心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首先,要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消防气防中心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另外,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检查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并进行奖励和激励。
三、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在消防气防中心中,每个岗位都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位。
各岗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
四、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气防中心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各岗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事故预防消防气防中心要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要加强对工艺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另外,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储存和使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消防气防中心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确保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要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总之,消防气防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事故预防,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可以有效地保障消防气防中心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平安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职工进展二次消防平安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新进新岗位的员工进展上岗前消防平安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展。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展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承受培训人员进展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平安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平安管理制度1.目的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平安。
2.适用范围天源燃气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平安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平安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平安小组委员。
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4.1 消防平安组组长和消防平安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平安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平安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详细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展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护消防设施,制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工业企业和居民社区的数量日益增多,这些企业和社区每天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日益增多,防火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单位和居民社区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烟火场(馆)所安全距离标准》6.《烟花爆竹安全施放规程》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单位和社区:1.工业企业2.商贸企业3.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4.社区居民区四、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完善的消防气防安全管理机制每个单位和社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气防属地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消防员、气防员,制定防范火灾和燃气事故的各项预案和演练方案。
2. 加强宣传教育每个单位和社区要加强全员消防教育,提高员工、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 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每个单位和社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材,在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明显标记和张贴消防安全标志。
4. 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每个单位和社区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流程,并加强消防检查和监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为消防部门定期主动上报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
5. 加强安全管理每个单位和社区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彻底消除火灾、燃气事故隐患,以确保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6.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每个单位和社区应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检测、排除燃气泄漏隐患,每年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管理办法的责任与处罚如果单位或社区存在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将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责任人确保消防、气防设施有效运行和安全完好,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防火意识。
安全消防管理办法完整版
安全消防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单位名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消防管理办法。
二、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和员工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遵守消防法规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2、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3、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4、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用油用气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实验室、储油库、加油站等。
三、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处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3. 用油用气场所负责人: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用油用气场所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
四、消防安全措施1. 用油用气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 用油用气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3. 用油用气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规程;(2)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消防安全培训制度;(4)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 用油用气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5. 用油用气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 用油用气场所操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 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员工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用油用气场所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3.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整改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液化气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其操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化气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液化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液化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设施设备管理1. 液化气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2. 液化气储存设施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方,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 液化气管道、阀门、连接件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液化气设施、设备应标明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五、消防安全教育1. 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液化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液化气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消防安全检查1. 单位应定期开展液化气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包括:液化气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情况等。
3.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确保消防安全。
七、应急处置1. 发生液化气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 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液化气阀门,切断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3. 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和现场救援。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
一、总则为确保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气使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1. 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1)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使用天然气设施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3)设施设备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在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1)管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材料,确保管道质量。
(2)管道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私自改装。
(3)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天然气储存设施的安全管理(1)储存设施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材料,确保储存设施安全可靠。
(2)储存设施应设置在开阔、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在高温、潮湿、易燃易爆场所附近设置。
(3)储存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爆报警器、灭火器等。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对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对天然气使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六、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气防室管理制度
气防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防室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有气防室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气防室是指用于存放可燃易爆物品,进行气体检测和处理的房间。
第四条气防室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气防室管理工作由单位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设立气防室的单位确定。
第二章气防室的设置和规范第六条气防室应选址在离易燃易爆场所远离的地方,建筑结构坚固,通风良好。
第七条气防室应设有独立的出入口,门窗应保持畅通,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
第八条气防室应配备气体检测仪、防爆灯、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第九条气防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外的物品,保持整洁。
第十条气防室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第三章气防室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一条设立气防室的单位应定期对气防室进行检查,确保其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气防室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培训和证书,熟悉气体检测和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气防室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气防室内部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气防室内禁止进行无关工作和活动,严禁私自擅自进出气防室。
第十五条气防室管理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记录和处理记录,并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气防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气防室内的气体检测仪、防爆灯、灭火器等应急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气防室的紧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现气防室内有可疑气体泄露、爆炸等情况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处理。
第十八条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使用明火,关闭气防室出入口,迅速疏散人员。
第十九条发生爆炸等严重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需修改,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设立气防室的单位所有。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库房布局设计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设立独立的氧气、乙炔气库房,且与其他易燃物、易爆物的库房相隔离。
2. 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管、喷淋系统、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 库房内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一旦发生泄漏或浓度超标,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 库房门窗要定期检查,并保持畅通,以保证人员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 库房内应设备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灭火毯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6. 库房内应设置防火分隔带,将氧气、乙炔气分开存放,以防止两者相互接触产生火灾、爆炸等危险。
7. 库房内禁止存放其他易燃物、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等可导致火灾的行为。
8. 库房内应设置灭火器等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9. 库房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0. 库房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以上是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具体制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同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危害,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及《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实行XX公司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员工共同参与、火灾风险分级防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消防安全,并且符合自身实际业务情况及职责的消防安全检查表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火灾预防、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和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保障XX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 XX公司HSE(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XX公司的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
第七条 XX公司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措施;(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监督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七)落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XX公司法定代表人是XX公司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XX公司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业务主管科室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所管辖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液化气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1.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员工都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维护消防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液化气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液化气安全。
5.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化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化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设立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8.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严禁在液化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液化气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 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燃气工程 消防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燃气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保护财产安全,依法、科学、规范进行消防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工程项目,涵盖燃气生产、储运、利用等环节的消防管理。
第三条燃气工程消防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施救、监管有力”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燃气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消防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
第五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职责,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消防管理体系。
第六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项目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确定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
第八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消防安全目标要求明确、具体,特别要求建设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工程。
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和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对火灾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意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
第三章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三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造、安装、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燃气工程项目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能够随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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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危害,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生产建设过程中火灾预防、消防气防设施和装备、执勤战备与教育训练、火灾扑救与抢险救援等管理。
1.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开元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1999〕第194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气体防护管理规定》(石油化字〔2001〕206号)
《炼化企业气体防护用品管理指导意见》(油炼化〔2010〕50号)3术语
消防设施: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消防产品: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占道许可:指因工程施工需要,需临时、短期占用消防道路的许可。
4 职责
4.1安全环保处:
4.1.1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4.1.2负责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物资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
4.1.3组织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统计上报火灾事故。
4.1.4负责指导消防支队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工作。
4.2规划计划处:
4.2.1负责将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气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
4.2.2负责消防安全隐患项目的立项与组织实施。
4.2.3负责消防“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履行。
4.3机动设备处:
负责组织实施消防气防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大修工程。
4.4物资采购部: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采购管理,不得采购未经消防强制性认证、认可或未经消防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及未经安全环保处准入厂家的消防
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失效或被公安消防机构和相关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和安装的产品。
4.5消防支队:
负责消防气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生产监护、气体防护、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气防工作。
4.5.1掌握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4.5.2对新入厂员工进行消防气防安全教育,对有毒作业员工组织现场自救、互救培训;制定气体防护急救站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并付诸实施。
4.5.3负责组建公司义务消防气防抢险队,对其开展灭火救援和应急抢险培训;突发事件时负责调动义务消防气防抢险队参与救援。
4.5.4建立火灾隐患立案和消案制度。
负责提出消防气防隐患治理方案,监督整改情况。
4.5.5参与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4.5.6参与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4.5.7参与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物资产品市场准入,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和维修。
4.5.8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台账。
负责消防设施的统一编号,消防设施标识的完善。
4.5.9制定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消防灭火预案。
按照集团公司
编制的区域联防方案,参加联防预案演练、开展技术交流等活动。
4.5.10按照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及战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支队的相关管理制度。
4.6石化医院:
落实急性职业中毒的防护工作,有急救措施,健全组织机构。
充实专业人员和配备急救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器材。
4.7各单位:
4.7.1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气防安全培训教育。
4.7.2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气防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和开停车、检修中的防火、防中毒措施落实。
4.7.3负责本单位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4.7.4负责建立本单位义务消防气防抢险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