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福中心小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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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以快乐、读书、探索、进步、成才、成才为办学宗旨;以学而不厌,勤于钻研,为学必真,求知探源为学风;以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陶冶心灵、启迪智慧为教风;以博爱诚信、知行合一为校风;以让教师感到职业幸福,让学生获得适才教育为办学理念。

第三条办学愿景:环境优雅、设施完备、校风优良、管理民主、服务完善,师生共同成长,充满阳光、关爱,墨韵书香,孩子在福小学习快乐,教师在福小工作幸福,家长以福小自豪,学校成为有品位的农村小学。

办学目标:培养身心健康、品德从善、知识渊博的阳光少年。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四条学校校长、副校长由校理事会任命。

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生动、活泼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的监督。

(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中心小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与运作的基本法规。

第二条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小学,依法承担着基础教育的使命。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他们独特的才能,追求卓越。

第五条学校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形成积极阳光、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学校目标第六条本校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基础为主要目标,致力于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坚持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五)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六)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家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章学生权益第七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对学生实施平等、公正、公开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享有:(一)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二)接受学业评价和奖惩的公正;(三)个性发展和自我表现的权利;(四)体验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的权利;(五)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为维护学生权益,设立学校学生自治组织,通过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的实施。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长、副校长和教育教学、教务、德育、行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农村小学章程-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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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章程晋江市东石镇张厝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晋江市东石镇张厝小学。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张厝村。

邮编: 362271。

第三条学校在晋江市××局和东石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开展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晋江市东石镇张厝小学为公立小学。

第五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六条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把学校办成一所让村民满意的学校。

把养成教育渗透到教学全过程,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合格人才。

学校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构建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络。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会求知、敢于创新。

具体包括: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为祖国的未来着想、为孩子的未来着想。

第八条? 教风:塌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乐学、静思、自主、合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第十条校按编制设置校长、教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教师和其他人员岗位。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负责人。

社团章程范本

社团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人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善福中心小学章程

善福中心小学章程

善福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一)学校校名:善福中心小学(二)学校校址:善福乡善福村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第七条:校训: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校风:宽容、团结、协作、创新。

教风:务实创新、积极进取。

学风:严谨、求实、乐学、善用。

办学思路:团结奋进,以德立校、开拓创新,科研兴校、求真务实,质量强效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

设置教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家委会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九条:学校由襄垣县教育局主管。

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善福乡中心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

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文奎小学章程

文奎小学章程

文奎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潍坊市文奎区实验小学,隶属于潍坊市文奎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学校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培养目标:培养“基础实,兴趣浓,习惯好,能力强,善创新,有爱心”的小学生。

第四条办学宗旨: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创建素质教育典范校,着力打造和谐教育生态园。

第六条办学理念: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第七条办学特色:(一)阅读奠底蕴,艺术见特长;(二)绿色评价,温馨校园。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一)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二)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计划,实施招生工作;(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受教育者的素养,实现学校育人目标;(四)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考核;(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六)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七)依法对学校教职工实行聘任,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八)对违反学校《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七)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八)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四)通过数字校园的构建,用网络和各种文本载体为学生及教师提供多元的学习环境;(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善福中心小学古诗词诵读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善福中心小学古诗词诵读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善福中心小学古诗词诵读比赛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善福中心小学古诗词朗诵比赛”,通过比赛培养学生诵读古诗词的兴趣,使他们从小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享受阅读背诵经典的快乐。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海宏副组长:杨志霞成员:平敏李娜申君丽栗留艳张艳盖俊波二、活动目标:1、通过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热情,推广师生积极使用普通话,提高学生普通话的口语表达能力,使师生养成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的良好习惯;2、使广大的师生借优秀诗词诵读的平台,更新知识,发展智力,开阔视野,为终生学习发展奠基。

三、活动具体安排:1、参赛对象:1--6年级全体小学生。

2、参赛内容:中国历代优秀古诗词、经典名篇。

3、比赛时间:10月10日4、比赛地点:教室5、比赛形式:现场打分,现场统计。

6、比赛程序:9月25日至9月30日,由各班自行组织,每班选出二名优秀代表参加全校的决赛。

四、奖项设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五、评选方法:评委由学校组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终得分。

六、几点要求:1、各班主任及语文教师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扎实开展读书活动,保证学生读书时间,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扩大学生知识积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和能力,营造书香校园,提升文化品位。

2、全体语文教师要认真选材,悉心指导,努力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督导各班活动开展情况,确保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活动中,要求学生人人参与,个个登台,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4、竞赛活动结束后,各教师要通过早读阅读指导,课堂教学渗透,语文综合性学习,读书成果展评等形式,将读书活动、经典名篇诵读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附:评分标准(10分制)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得分诗词内容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备较高的文学欣赏性。

(2分)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有诗韵。

2022中心小学章程

2022中心小学章程
学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
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或保健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 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学校的校训是“团结勤奋,求实务本”;校风是“开放、合作、理解、包容”;教风是“博学、敬业、和谐、爱生”;学风是“勤学、善思、自主、进取”。
第八条 办学理念:习君子之技、育君子之德;校训为:节节向上;校风:正直虚心之德、有节向上之志。
第九条 校徽: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和研究性课程,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在知、情、意、行诸方面均有所提高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或复式)。

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章程

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章程

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章程(×年×月× 日经第× 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月×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年× 月× 日经昆山市教育局核准,自×年×月×日起正式生效)序言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始建于2014年,学校占地面积48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199.37平方米,配置8轨48个班级。

学校自2015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托管于花桥中心校。

2018年9月起为独立建制学校,有40个班级,2049名学生,116名教职员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简称为“集善小学”;英文表述为Huaqiao Jishan Primary School Of Kunshan;住所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远国路999号;邮政编码为215332;官方网址为;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

第三条本校由昆山市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校是一所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校面向昆山市花桥镇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48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640人。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以德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促进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善福中心小学少先队职责

善福中心小学少先队职责

善福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职责1、拟订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遵循少年儿童工作的规律,拟订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活动。

根据少先队活动的原则(全面性、教育性、实践性、趣味性、自主性)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少先队活动。

全学期举行一至二次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大队活动。

检查、督促各中队按计划开展中、小队活动。

3、建设组织。

按队章要求成立各级队委会,定期按民主程序改选队干部,努力按规范要求建设少先队队部。

收集、保存本校少先队有关资料。

4、开辟领域。

配合学校教育活动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开辟少先队墙报,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有效开展少先队宣传教育活动。

5、培养干部。

定期召集少先队干部开会,布置任务,听取汇报,交流经验并指导工作方法,组织参观游览活动。

组织培训校值日生,管理校园一日常规,开展检查评比。

培训升旗手,组建护旗方队,管理好每周升降国旗的工作。

指导队干部记好光荣册,从中提高队员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能力。

6、协调共建。

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基地的实践作用,经常联络校外辅导员,调动校外有利因素,共建文明校、共育“四有”接班人。

7、指导工作。

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学习少先队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指导中队开展活动。

8、总结经验。

努力学习少先队工作的理论,发现并帮助各中队总结经验,推广交流。

大队长职责少先队大队长是少先队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其具体职责有四个方面:1、召集并主持全体队员大会;2、根据少先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订出大队活动计划;3、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委员开展工作。

4、负责整理、保管少先队大队的文件和资料,并可兼任大队旗手。

中队长职责1、召集和主持各种中队会。

2、根据大队的要求,制定出中队工作计划。

3、召开小队长联席会,布置工作,交流经验。

4、帮助小队长开展好队的工作。

6、大队集会时,清点本中队出席人数,并向大队长报告。

7、向大队长汇报本中队队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小队长职责1、负责了解掌握小队情况,制定小队计划。

文东小学学校章程

文东小学学校章程

文东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校名:文东小学第三条:校地址:濮城镇文东村第四条:校性质:本校是一所公立的全日制小学。

第五条:本校学制:六年制第六条:校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

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艺术审美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交往合作素质。

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为濮城镇中学输送合格的新生。

第七条:本校的特色:诚信办学,教育服务。

第八条:本校校训:自强、勤奋、博爱、健康第九条:本校的使用语言: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条:本校的管理机关:范县教育局。

第二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第一条:本校校:张海军第二条: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聘任。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接受党组织的监督,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的程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条:校长有下列权限:(一)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有权提名副校长人选,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奎文小学章程

奎文小学章程

奎文小学章程目录1.章程背景2.组织目标3.学校使命和愿景4.学校管理–校长及行政团队–教师团队–学生自治–家长参与5.学校课程–学科课程–课外活动6.学生评估和奖励–评估方法–学生奖励7.学生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宣言–纪律委员会8.安全与保障9.学校交流与合作–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学校与社区的合作10.章程修订和解释11.结语1. 章程背景奎文小学章程是奎文小学制定的一份守则性文件,旨在明确学校的使命、愿景、管理体系、课程设置、学生评估等方面的内容,为学校经营和学生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2. 组织目标奎文小学的组织目标是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做好准备。

3. 学校使命和愿景奎文小学的使命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以培养具有良好品格、扎实知识和良好社交能力的个体。

学校的愿景是成为一所富有活力、有能力和有责任感的教育机构,为学生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4. 学校管理校长及行政团队奎文小学的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校长由学校董事会聘请,并负责任命其他行政人员。

教师团队奎文小学的教师团队由经验丰富和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组成,他们负责教授学科知识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教师们积极参与专业发展,并定期评估和改进他们的教学方法。

学生自治奎文小学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过程。

学生们通过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组织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家长参与奎文小学非常重视家长的参与。

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志愿者活动和校友会的组织工作。

5. 学校课程学科课程奎文小学的学科课程设计旨在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技能。

学校提供全面的学科科目,涵盖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技术和体育等领域。

学校定期评估学生在学科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学习成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课外活动除了学科课程,奎文小学还鼓励学生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如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户外探险等。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2017年修订)浦杨小学是一所浦杨区的中心小学,建校于1999年。

2006年因浦杨区教育局招生布局调整,学校停止招生,后于2009年迁入新校址后恢复招生。

学校是上海市单位、上海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实施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上海市浦杨区浦杨小学”,简称为“浦杨小学”;英文表述为SHANGHAI YANGPU PRIMARY SCHOOL;学校注册地址为安波路991号;邮政编码为200433。

浦杨小学标志校名学校校徽为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五年,由上海市浦杨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对象为地段内适龄,招生规模以浦杨区教育局核定的数和班额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办学的整体目标:努力把浦杨小学办成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的教师群体、的设施、优美的校园、规范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办学质量的小学。

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教风、校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教风:“精、实、新、活”。

学风:“诚、勤、博、创”。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由上海市浦杨区教育局主管,学校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接受上级组织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考核。

第八条学校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八)拒绝任何组织和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特色荣校,创建具有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科学、质量一流;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家长信任、师生热爱的品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桂平市寻旺乡西南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地址:桂平市寻旺乡西南村第三条办学宗旨:为学区内学龄儿童提供充分、均衡、优质的教育。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立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办学理念:以“ 为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童年服务,为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奠基”为核心理念,以“团结奋斗,自强不息,永不满足”为学校精神。

第六条办学策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 特色荣校.第七条学校规模:校园面积4100m²,学校资产约130多万元,办学经费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教学班十一个,,学生约474名,教职工25名.课程设置语文、数学、品德与社会、美术、音乐、体育、科学、综合实践、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学科。

第八条学校发展愿景:以服务赢信任,以质量求生存,以科研促发展,创建现代名校。

第九条为塑造学校形象,确立学校标志、校训、校风、校庆纪念日。

⒈学校标志:2.校训:3.领导作风:4.教风:5.学风:6.每年的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定为建校纪念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十条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港北区政府和教育和科技局两级管理。

学校内部管理是以“没有管,只有理;没有管理,只有沟通;没有管理,只有机会。

”为管理理念。

即:管理育人,常规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四大条运行主线;以“目标责任——目标考核——目标奖罚”为管理手段,构建并形成“法治——情治——自治”的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校长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查后任命产生;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责任追究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校务公开制、师生奖惩制。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XXXX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依法治校,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潍坊市奎文区先锋小学,位于奎文区四平路卧龙社区内,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设计规模为24个教学班。

学校由奎文区政府举办,全额财政拨款。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

第三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平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

第四条学校以“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为办学宗旨,秉持“教师舒心,学生开心,用心收获每一天”的办学理念,以“明德为先,启智达峰”的校训,努力实现“培养德正、体健、智博、志远的合格小学生”的培养目标和“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办学目标。

学校的校徽为,寓意学生张开双臂,迎向朝阳,奔向未来。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校本课程开发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课程体系。

开发学校开设的独具特色的校本课程,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行畅通的校本化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第七条学校组织教师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为中心的教学改革。

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八条教师须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之外,可以申请调动和交流。

第九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共和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共和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共和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洪泽县共和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洪泽县共和镇育才路2号。

学校性质为国有公办学校,负责本镇小学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校资产权属国有,受教育局和地方政府管理。

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教师有教学风格,学生有个性特长。

把学校办成一所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办学主要目标:师资队伍高水平;教育管理高效能;教育设施高标准;教育教学高质量。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校训:诚实勤勉励志图强第七条:校风:文明守纪奋发向上教风:严谨求实开拓创新学风:勤学好问立志成才领导作风:勤政、高效、民主、创新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管理第八条: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县教育局任免。

第九条:副校长通过直选或公选,由教育局考察任免。

学校设副校长2名,协助校长领导分管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审议权、批评监督权、评议推荐权,以及在学校权限和上级规定范围内对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作出决定权。

第十一条:设立校务委员会。

校务委员会由党政工团有关人员组成,作为学校的审议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会计室、德育处、少先队、安监办七个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视工作需要而定,职能部门的干部实行民主选举,聘用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建立学校行政会议制度,行政会议由各职能部门正副主任参加,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安排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四条:教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广州最新的小学章程

广州最新的小学章程

广州最新的小学章程导语:关于学校的规章是为了保护学生和管理学校制制定的,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学校自我教育、自主发展、自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根据《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平度市旧店镇石桥小学”,学校为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本章程适用于石桥小学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 * 教育法》为依据,坚持 * 办学方向,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形成教育教学规范与管理机制,创建特色项目。

第四条学校积极倡导“领导率先示范,教师为人师表,学生行为规范”,努力创建“校园环境优美,管理科学规范,教风学风严谨,教学手段优化,氛围积极向上”的示范性小学。

(1)办学理念:以读书与思考作为校园文化生活与教育行为的主旋律, * 师生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2)发展思路:让读书与思考成为校园生活的主旋律,并依托校园辐射到学生的家庭生活领域。

——以年级组的教育质量提升为促进学校整体水平提升的动力源泉;——以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为促进学校整体水平提升的动力源泉。

——以学生的文学品味启蒙、道德素养启蒙、实践精神启蒙教育为阵地。

(3)研究精神:弘扬甘为人梯的服务精神;无私有为的奉献精神;克难求进的敬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不断超越的攀高精神,务实、创新、永争第一,把生命的潜能发挥到极至。

(4)人文精神:用科学的眼光分析每一个人;用发展的眼光期待每一个人;用欣赏的眼光鼓励每一个人;用客观的眼光评价每一个人。

(5)工作风格:工作者是美丽的,学习者是快乐的——细节决定成效,态度决定高度,站位决定方向。

(6)发展模式:共享化管理模式、教学管理目标体系化模式、后勤管理承诺服务模式、行政管理以人为本模式。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个人简历范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教育的重视越老越重,很多民办学校逐渐兴起了,下面是为大家的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xxxxxxxxxx。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乂乂乂乂m2;建筑面积乂乂乂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H^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XX人:由xxx组成,其中xxx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社团相关制度(7篇内容范文)

社团相关制度(7篇内容范文)

社团相关制度(7篇内容范文)社团相关制度篇1 一、总则(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

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

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

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

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

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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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福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一)学校校名:善福中心小学(二)学校校址:善福乡善福村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第七条:校训: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校风:宽容、团结、协作、创新。

教风:务实创新、积极进取。

学风:严谨、求实、乐学、善用。

办学思路:团结奋进,以德立校、开拓创新,科研兴校、求真务实,质量强效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

设置教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家委会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九条:学校由襄垣县教育局主管。

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善福乡中心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

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

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六)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七)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教代会、家委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十一条:校长的主要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校长的义务(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三)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四)巩固“两基”成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五)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六)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七)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八)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

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三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学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工作方面的文字、图片资料收集,安全督查等。

第十五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三)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教育局核准。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五)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二)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四)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五)发挥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六)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七)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

组织好每年的春、秋季学生运动会。

(八)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学生会。

第十七条:少先队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开展团队工作,做好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二)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课外活动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好各种节日的庆典活动和留守学生的关爱活动。

(三)抓好文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四)积极开展少先队组织建设,定期(每期不少于一次)上好队课,定期按要求发展队员。

(一)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

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牵头组织(三)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

制定教师培训计划。

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

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四)关注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定期开展教学工作分析会和业务(五)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检测。

定期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

(六)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七)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工作。

(八)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估。

(一)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二)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征订工(三)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建立公物登(四)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五)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

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和各种公益劳动。

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职责(一)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二)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三)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本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四)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五)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六)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二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第二十二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教学班级学生额以不超过45人为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县医院)准其休学。

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二十四条:学年末学科考核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第二十六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二十七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第二十九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第三十一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第三十二条:坚持推门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副校长听课不少于25节;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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