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近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监督检查发现,地方预决算公开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未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单位较多,已公开的预决算不同程度存在不够细化、时间滞后、公开渠道不规范的问题。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准则和基本特征。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关键举措。
新修改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了预决算公开的法律和制度框架。
深入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规定,强化预算监督,是打造阳光财政,促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工作,确保预决算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二、标本兼治,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一)进一步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
2019年度金湖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9年度金湖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1
2019年度金湖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2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3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4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5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6
2019年度金湖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公开表7
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8
金湖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9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公开表10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11单位:万元
2019年度金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表12单位:万元。
2015年度乡镇国土所部门决算
2015年度乡镇国土所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乡镇国土所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5年度乡镇国土所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5年度乡镇国土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称解释第一部分乡镇国土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所(分局)为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人事、财务属市局管理。
国土资源所(分局)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辖区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根据所辖区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负责辖区内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统计、登记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4)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征收征用、使用、划拨、出让工作,承办辖区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
(5)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土地资产的处置。
(6)负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检查监督辖区内土地管理方针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15年,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所(分局)决算包括14个国土资源所(分局):如城分局、东陈国土资源所、丁堰国土资源所、白蒲国土资源所、下原国土资源所、九华国土资源所、石庄国土资源所、吴窑国土资源所、江安国土资源所、搬经国土资源所、磨头国土资源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江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部署,创新创优管理,争先领先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2016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7.01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1557.01 万元,差额 0万元。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0 万元,差额0 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 0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 0万元,差额 0 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0 万元,差额 0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1.本部门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回、审计调整、归集调入或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
华坪县煤炭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2. 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2),重点说明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
华坪县煤炭管理局2016年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3.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的,应具体核实并说明原因(附表3)。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关于怀安鑫鑫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告(2024-1)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关于怀安鑫鑫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告(2024-1)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4.01.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关于怀安鑫鑫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告(2024-1)
怀安鑫鑫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已公示完毕,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无异议。
该矿出让收益评估价值31.89万元,按基准价计算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价值为29.96万元。
根据财综[2023]10号文件规定,该矿出让收益就高按31.89万元确定。
(评估报告详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
2024年1月18日。
国土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二篇)
国土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国土所以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在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2024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国土所在2024年上半年,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同时,注重团队建设,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深化土地和资源管理改革,推动规划调整2024年上半年,国土所积极参与土地和资源管理改革,推动规划调整工作。
通过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同时,加强对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规划调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地和资源支撑。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维护国土资源安全上半年,国土所重视执法监管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土地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通过执法监管,维护了国土资源的安全和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科研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国土所注重科研创新,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提升综合实力。
在土地利用规划、资源调查评价、土地执法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同时,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运用和推广,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在2024年上半年,国土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和制度标准化。
建立健全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的互联互通,为工作的高效进行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加强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国土所注重文化建设,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要求,为及时获取并发布地质工作成果信息,引导调控投资方向与勘查布局,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服务能力,部决定对原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作适当修改完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报的主要内容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各类主体在我国境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进展。
矿种范围为非油气矿产,油气矿产勘查成果统计工作另行部署。
(二)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开展矿产勘查,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取得的工作进展。
(三)矿产勘查重大成果介绍。
二、编报组织形式部地质勘查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填报和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制等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开展全国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本辖区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按时填报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审核、汇总并提交本省(区、市)数据,编制并发布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
有条件的省份,应定期对本省(区、市)成果数据填报、审核人员进行培训。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和中央管理地勘单位负责填报、审核、汇总和提交本单位(系统)地质勘查成果数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分半年报和年报,分别在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开展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提交工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
用模范市、县(市、区)的公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7第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的
公告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7第2号)
2016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4﹞83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国土资发﹝2015﹞473号)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对各市、县(市、区)资源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资源利用管控效率、制度建设与实施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经厅务会审议、网
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综合评价考核成绩突出的苏州市等22个市、县(市、区)分别授予“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荣誉称号,对综合评价考核成绩进步较快的泗洪县等5个县(市)授予“2016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并对受表彰地区给予相应奖励。
对2015、2016年连。
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金湖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过程 1一、准备工作阶段 1二、调查研究阶段 1三、规划编制阶段 1四、上报审批阶段 1第二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2一、指标落实情况 2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三、主要经验 3第三章规划基础数据 4一、关于基础数据 4二、主要控制指标的衔接7三、主要指标分解方法8第四章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11一、土地利用目标 11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4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6四、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17五、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六、土地整治安排 21七、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2八、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6九、乡镇土地利用控制37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9一、土地利用相关预测39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41三、环境影响评价 43四、基本农田调整情况44五、中心村设置与独立选址项目布局48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9一、法律保障措施 49二、行政保障措施 49三、社会保障措施 50四、科技保障措施 50第七章关于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 51 一、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51二、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51三、与交通、水利规划的协调51四、与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协调51五、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51第一章规划编制过程一、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5月起至7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规划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组织规划编制专业人员及开展业务培训等。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搜集和调查有关文件、资料,在对《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工业集中区用地需求及对策研究、建设用地供需研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等6个方面的专项研究,并编制基础图件。
三、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用地指标,编制供选方案,确定用地分区和主要用地项目的布局,编绘总体规划图,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钟光武与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
钟光武与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苏08行终2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正洪孙聂娟孙志丹【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钟光武;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钟光武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个人】钟光武【当事人-公司】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张德富、栗银银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朱苏宁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潘秀梅江苏和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德富、栗银银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朱苏宁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潘秀梅江苏和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德富、栗银银朱苏宁潘秀梅【代理律所】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江苏和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钟光武【被告】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权责关键词】行政撤销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3 16:42:14钟光武与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苏08行终217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钟光武。
委托代理人张德富、栗银银,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江苏省金湖县黎城镇神华大道某某。
法定代表人顾海芸,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谢文彬,该局地籍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朱苏宁,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钟光平。
委托代理人潘秀梅,江苏和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钟光武诉被上诉人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审第三人钟光平撤销行政登记一案,不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2020)苏0812行初14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矿业权抵押公开工作指南
矿业权抵押公开工作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矿业权抵押公开工作指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9号)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抵押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214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取消“矿业权抵押备案”行政审批项目,改为矿业权抵押信息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矿业权抵押备案行政审批项目”对于我局审批登记的矿业权办理抵押的,我局将不再受理矿业权抵押备案申请。
矿业权人办理矿业权抵押(含解除矿业权抵押)后,自行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申请公开。
二、矿业权抵押公开网上办事程序指南(一)申请人登录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点击“网上办事”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再点击选择“矿业权抵押(解除抵押)公开”进入申请界面。
(二)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矿业权设定抵押(接触抵押)申报表”中要求填写的信息,并上传相关扫描材料。
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
根据查询码,申请人可在门户网站查询办理进度。
(三)申请人需上传的凭证材料1.矿业权人(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权人联合报告。
抵押公开报告(解除抵押报告)应说明矿业权基本信息、抵押情况、抵押期限,向我局申请对该矿业权抵押(解除抵押)进行公开等内容。
报告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盖章(原件扫描)。
如矿业权人以前拥有的矿业权为抵押物,为他人贷款债务提供担保而抵押的,需抵押人、抵押权人、以及债务人三方分别盖章。
2.矿业权许可证: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或勘查许可证扫描件。
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许可证或勘查许可证的剩余有效期限。
3.申报人证件:抵押人、抵押权人及债务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如是委托他人办理,同时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招投标书范本
金昌市国土资源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一、部门概况(一)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二、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六、专业名词解释金昌市国土资源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概况(一)职能职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战略方针、政策措施。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指导县(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整治、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国土资源管理的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报批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的国土资源管理专项规划。
参与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测绘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等15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5〕52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等15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等15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5〕52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对金湖县及黎城镇等镇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淮政发〔2015〕6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戴楼镇、金南镇、闵桥镇、塔集镇、银集镇、涂沟镇、前锋镇、吕良镇、陈桥镇、金北镇、宝应湖农场、复兴圩农场(复兴管理区)、复兴圩农场(湖羊管理区)、滩涂开发公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15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817.144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310.732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506.267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310.732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等15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减少0.1447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0.144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金湖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金湖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金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金湖县国土资源2018年信息化建设方案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七年十月金湖县国土资源2018年信息化建设方案目录1背景 (1)2目前我局信息化建设现状 (2)2.1基础数据坐标系现状 (2)2.2目前我局“四全”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2.2.1系统平台应用不充分 (2)2.2.2大流程融合和贯通存在一定难度 (2)2.3“慧眼守土”尚未建设 (3)2.4需建成“五星”“五A”级档案馆 (3)32018年总体建设规划 (3)3.1建设依据 (3)3.2建设目标 (4)3.3主要建设任务 (4)3.3.1金湖县国土资源局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 (4)3.3.2升级“一张图”暨“四全”服务平台 (5)3.3.3业务系统升级,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一张图的应用协同 (5)3.3.4构建国土资源决策支持体系 (6)3.3.5深化新媒体应用,开发新媒体应用终端平台 (8)3.3.6“慧眼守土”建设 (8)3.3.6.1建设全区域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综合监管制度 (8)3.3.6.2构建“慧眼守土”综合智能动态监管平台 (8)3.3.6.3深化国土资源“一张图”及业务审批应用 (9)3.3.7数字档案馆建设 (9)1 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精神,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将大数据和“互联网+”很好地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和决策中。
2015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国土资源大数据与“互联网+”战略行动专家研讨会。
研讨会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主持,重点围绕国土资源大数据分析与方法模式、“互联网+”与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为编制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进国土资源大数据以及“互联网+”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三月,在“四全”推广三周年之际,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党组提出的“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的工作部署,省厅在无锡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四全”服务模式和“互联网+”突破工作视频培训会暨工作座谈会;随后省厅法规处又牵头对全省十二个设区市(无锡除外)开展了两项突破的摸排调研工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国土资预〔2015〕189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国土资预〔2015〕189号金湖县交通运输局:你局关于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
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一、该项目路线起自331省道扬州与盐城交界处,接331省道盐城西段,止于金湖东,与331省道金湖南段相接,线路长约27公里,是《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中331省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供地政策。
二、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淮安市金湖县,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项目已列入《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根据规定,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独立选址项目涉及占用规划多划基本农田的,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正式用地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107.7540公顷,涉及农用地80.2174公顷(其中耕地51.5922公顷),建设用地14.3507公顷,未利用地13.1859公顷,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规定。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相关责任人负责落实补充耕地工作,确保做到“占优补优”,占用规划多划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并将所涉及的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洪泽区和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7〕3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洪泽区和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洪泽区和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7〕38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淮政发〔2017〕55号)、《关于报请审批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淮政发〔2017〕5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洪泽区及所辖高良涧街道、朱坝街道、黄集街道、蒋坝镇、岔河镇、西顺河镇、老子山镇、三河镇、东双沟镇等9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金湖县及所辖黎城镇、金南镇、闵桥镇、塔集镇、银涂镇、前锋镇、吕良镇、陈桥镇、金北镇、戴楼镇、宝应湖农场、复兴圩农场、原种场、运西农场、武警农场、泗湾湖农场、六晋农场、复兴圩农场湖羊分场、白马湖、高邮湖、淮河入江水道、县滩涂开发公司等22个镇(农场、湖区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洪泽区和金湖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确保规划期内洪泽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269.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539.7公顷;金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49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932.1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你市要指导洪泽区和金湖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金湖县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一、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二、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金湖县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1前言.........................................................................................................2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规划背景 ....................................................................................5第一节区域概况.................................................................................... 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 (5)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 (9)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9)第二节土地利用任务 (9)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4)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6)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6)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7)第三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18)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 (19)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20)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21)第四节重点建设工程用地 (21)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3)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23)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4)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26)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28)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0)第一节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30)第二节构建良好的生态网络体系 (30)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1)32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一节行政措施..................................................................................3435第二节经济措施.................................................................................. 第三节技术措施..................................................................................3537第十一章附则 ...................................................................................... 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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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第一部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概况概况一、机构设置全局共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地籍测绘管理科、规划科技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政策法规科、地质矿管科、信访室;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土地开发征用事务所、土地储备中心、金湖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下设4个分局,分别为黎城分局、闵桥分局、银集分局、吕良分局。
二、党组织设置及党员干部人员情况全系统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04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73人,事业编制25人;退休人员20人;学历本科以上71人,专科33人,专科以下2人;在职人员55岁以上16人,占总数比例为15%,45-55岁 46人,占总数比例为44%,30-45岁39人,占总数比例38%,30岁以下3人,占总数比例3%;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及以下11人。
三、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以及测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四)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制定全县地籍管理实施(细则)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登记、分等定级和发证工作;负责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不减少。
组织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依法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组织实施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十二)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负责测绘资格审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负责提供测绘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测绘成果,参与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十三)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和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一)落实多元保护,聚集资源供给潜力。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统筹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三是圆满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是高效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
五是顺利完成年度耕地后备资源更新和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
六是地热资源勘探实现零的突破。
(二)加快改革试点,释放空间布局张力。
一是全力协助完成白马湖生态保护功能片区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成果丰硕。
三是探索启动废弃工矿地复垦工作。
(三)优化供给结构,激发资源配置活力。
一是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
三是科学配置建设用地资源。
四是切实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四)提升节地水平,增强保障发展动力。
一是稳妥推进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
四是积极开展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五)强化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国土合力。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富有成效。
二是信访调处工作有力有效。
三是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四是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再摘新冠。
五是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步伐坚定。
六是土地执法巡查工作持续加力。
(六)坚持民生导向,倾注更多惠民精力。
一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便民高效。
二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保障。
三是基础民生工作务实优质。
四是精准扶贫工作深得民心。
(七)建设智慧国土,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一是初步完成“一张图”搭建。
二是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大幅提升。
三是档案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再攀新高。
五是“慧眼守土”建设工程有序推进。
(八)锻造一流队伍,锤炼攻坚克难内力。
一是强化重大项目督查督办。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风清气正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第二部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可通过“部门决算系统—数据填报”专设的“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查询导出。
其中:公开09表中“召开会议次数和参加人次、组织培训次数和参训人次”需各公开部门单位手工填列。
)另: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但可对表格中的空项目数据进行删除。
第三部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金湖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729.1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74.02万元,减少12.31%,支出减少997.14 万元,减少22.92 %。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的减少。
其中:耕地占补调试费用减少,2015年耕地占补调试经费1800万元。
(一)收入总计3376.17 万元。
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2436.09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06.74 万元,增长40.86 %。
主要原因是因调资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增加不动产交易成本。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减少)0 %。
主要原因是……3.事业收入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开展XX 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主要原因是……。
4.经营收入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附属独立XX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主要原因是……。
6.其他收入940.08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取得的国情普查收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减少1180.76 万元,减少55.67 %。
主要原因是耕地占补调试费用减少,15年耕地占补调试经费18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主要为XX等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26704.13 万元,主要为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耕地开垦费、占补指标交易费等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353 万元。
包括: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00 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与上年相比增加500 万元,增长100 %。
主要原因是兑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2.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85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预算内项目经费。
与上年相比减少1441.75 万元,减少33.57 %。
主要原因是着力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制度健全,加大对三公经费及日常开支的审核力度。
……(按照“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3.结余分配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与上年相比增加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
4.年末结转和结余26727.31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主要为金湖县国土资源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耕地开垦费、占补指标交易费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金湖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3376.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6.09万元,占72.15%;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940.08 万元,占2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