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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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奖金发放及考核奖惩规定

学校教职工奖金发放及考核奖惩规定

学校教职工奖金发放及考核奖惩规定一、津贴、奖金组成说明(一)津贴(根据上级规定当月发放)1、班主任津贴(80元+人头津贴)2、体育教师训练补贴、二胡特色队训练补贴3、干部、专业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津贴4、生活补助、特保、车贴等(二)月奖---工作量奖、绩效奖(根据学校当年财力确定发放标准),次月发放。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及监督小组,各部门提供数据,月底集中考核。

月奖从以下六个方面考核。

1、工作量2、考勤3、德育(教师值勤)常规、班主任工作4、教育教学、教研常规工作5、师德、文明年组(会议)6、干部管理工作(三)学期、学年奖(根据学校财力和上级确定发放标准)1、期未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奖300元2、学期全勤奖100元(病事假包括法定假在内一天以内为基本全勤50元,半天以内80元)3、年终目标奖:年终目标完成奖由教育局确定,目标奖按照全年工作无重大问题者全额发放;如果出现1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师德扣除奖励一半。

(目标优秀奖:区级优秀200元、校级优秀100元)4、13个月工资奖: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超过10天,只享受13个月工资的50%;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或事假超过20天,不享受此奖。

(四)、其他奖励:竞赛、教研、科研奖项(学校推荐参加或教育部门认可)以下奖项每学期奖励一次,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操作办法每一年奖励金额一但确定,原则上不变,但应根据学校当年财力和有关上级规定而定,并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

三、具体考核办法[一]津贴发放标准1、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80元+人头津贴人头津贴:学额在45人以下按每生0.5元的标准发放;超过45人的部分每生1元的标准发放;超过55人的部分按每生2元发放。

副班主任:每月奖励20元。

完成班主任工作,正、副班主任每月享受奖励部分。

2、体育教师训练费:每月金额与运动会名次确定。

每天坚持训练不少于0.5个小时。

训练前做好准备活动,保证训练质量,促进运动员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技巧的提高,每月按120元、100元、80元给予奖励。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量核算的基本原则(一)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各项教学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贯彻科学、合理、公平、民主的原则。

2、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内教学工作量和课外教学工作量两部分,均按照规定的核算办法用标准学时的形式体现。

3、标准课时工作量。

一般地,给1个标准规模的班级讲授1课时标准类型的课程计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4、额定教学工作量。

根据我校在岗在职人员统计核算,每位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标准课时。

实际承担工作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5、超(欠)工作量。

课内外教学工作量总和大(小)于校平均工作量称为超(欠)工作量(即超<欠>负荷),超出部分按照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二)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1、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均按规定要求折合成标准课时计算。

实际承担工作也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2、课外活动、班团活动等组织和活动,不计算标准课时。

3、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按各级政策适当安排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4、因特殊原因或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二、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学岗教师在计算标准课时,根据以下学科系数计算,即语数英三科一个课时为1.2个标准课时,政史地生理化各科一个课时为1.1个标准课时,其他各科一个课时为1个标准课时。

2、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按以下要求和标准折算标准课时:(1)校长按满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16个标准课时。

(2)校委会成员及中层领导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

(3)其他岗位工作,普九专干、远程管理、一卡通上卡管理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其他工作管理按1/3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5个标准课时。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制定背景及目的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政策,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对教职工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所提供的现场工作补贴,体现了学校教职工的认可、鼓励和支持。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教育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创新创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积极工作,本校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二、发放标准1、发放对象:本校全职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教职工工作津贴按学期发放,发放标准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分为三档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800元,发放档次由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以及预算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中。

3、发放周期:学校对于工作津贴的发放周期,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在每个学期结束后的下个月进行发放。

三、发放要求1、绩效考评:学校将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绩效考评,评定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等因素,综合考虑评定每位教职工发放的工作津贴的档次。

绩效考评将以部门负责人的考评为主,然后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实评估,最后由校长审批通过。

2、管理要求:教职工工作津贴的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将定期对工作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将工作津贴作为教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和考勤管理。

四、资金来源本校教职工工作津贴的发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的补贴资金,同时也可以借助学校发展基金和企业赞助等方式进行补充。

学校财务部门将对发放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确保发放的资金能够按照规定用于教职工的工作津贴发放,同时也要保证发放的资金能够覆盖所有的教职工,并将工作津贴的发放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中进行管理。

五、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稿)根据校务委员会的研究决定,为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本着“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以质计奖、优质优酬”的原则,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向骨干教师、向成绩突出者倾斜”的分配政策,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对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作如下修订:一、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构成工作量津贴、业务奖金、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从学校收入中支付。

二、工作量标准工作量按实授课时、早晚自习课辅导节数计算,实授课时一节为一个工作量,辅导课一节相当于一个工作量。

1、教师:初中部教师:语文、数学、外语14节/周;物理、化学、政治、历史15节/周;其它学科16节/周。

初三年级教师标准同高一、二年级教师标准。

高中部教师:高一年级:语文、数学、外语12节/周;物理、化学、生物13节/周;其它学科14节/周。

高二年级:语文、数学、外语12节/周;文科:物理、化学、生物14节/周;政治、历史、地理13节/周;理科:政治、历史、地理14节/周;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课13节/周。

高三年级相应比高二年级学科减少2节/周。

2、教辅后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以考勤记录为准。

3、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量标准:同于教职工。

4、工作量津贴(1)教师:标准工作量2元/节,超工作量4元/节。

(2)教辅后勤:周工作量津贴为27.5元。

(3)中层以上干部津贴及工作量标准A:职务津贴标准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60%副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45%中层正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30%中层副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15%B:工作量津贴同相同年级、学科、岗位教职工工作量津贴计算。

三、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1、教师过程性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总分100分)教学计划5分;教学小结5分;教案30分;作业批改15分;政治学习10分;业务学习15分;听课10分;民主评议10分。

2、教辅后勤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总分100分)出勤50分;政治学习30分;民主评议10分;小结10分。

教育教学工作量折算暂行规定

教育教学工作量折算暂行规定

沪石工校校(2016)13号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量折算暂行规定为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上海石化工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育教学工作量分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量分为教学计划内工作量、教学计划外工作量。

教学计划内工作量是学校完成常规教育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课时),涉及课程教学、实践性教学等;教学计划外工作量是除教学计划内工作量外可折算教学课时数的工作量。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量折算主要涉及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其他兼职教师在参加教师考核时可参照执行。

二、教学计划外工作量折算表说明:本表中的折算课时仅用于教师考核及工作量折扣,社团课时亦可用于教师职称晋升。

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教育教学工作量折算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协调小组、审核小组。

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处理。

1. 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书记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组员:副校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2. 工作小组组长:主管教学校长副组长:教务处主任组员:学生处主任、教研室主任、二劳技常务主任、招生就业主任、教学科室负责人、综合办主任、人事科科长3. 监督协调小组组长:书记副组长:工会主席组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综合办主任4. 审核小组组长:教务处主任组员:、教研室主任、学生处主任、二劳技常务主任、招生就业主任、教学科室负责人、教师代表3至4名四、操作审批程序1. 本暂行规定中涉及教育教学计划外工作量津贴已明确标准的或有相关文件明确标准的项目,按“备注”中的审核程序操作或由教学科室及教务处布置和初审,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由教务处结算课时。

2. 本暂行规定中未能明确教育教学工作津贴的项目由各项目组长提出,由审核小组初审,工作小组复审,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审批后,教务处结算课时。

3. 在每学期工作量课时结算前完成折算课时,如因时间原因则转入下学期工作量课时结算。

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根据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勤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教职工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一、教师任课及有关工作津贴(一)津贴发放预算安排1、每学年开始,学校作出全学年教职工津贴发放预算,并将安排全学年津贴发放的计划分解安排到每个月。

2、每学年教职工津贴发放的预算支出力争比上年人均有所增长。

3、学校有关部门按标准记录计算教职工每个月的工作得分,然后根据本月的工作分值计发津贴给各教职工(本月津贴发放预算总额与本月工作分总数之比为该月工作分值。

也可参考上月工作分值计发。

)(二)工作量标准1、行政领导校长2-4节/周,副校长4-6节/周,正副主任6-8节/周(包括教案)。

2、科任教师科任教师,月任课分75-90分为标准工作量,月任课分不足75分则视为工作量不足,超过90分,即按超工作量计发补贴。

(三)工作分计算标准工作分由科任教师任课分,处室人员基本分,其他工作补贴分等部分组成。

1、科任教师任课分:该项指科任教师所担任课程的得分。

月任课分等于正常情况下的每周上课节数、教案个数所折算得分之和。

(1)学校课程总表安排之课程,每任课一节5分。

(2)教案一个计5分。

(3)超课时任课分:1)行政领导因任课节数超标准上限者,超出部分任课节数折算的任课以2倍计算。

2)科任教师月任课分超过90分部分按5。

5倍计算。

(4)学校行政领导任课基本分:校长80分,副校长70分,主任60分,副主任、团委书记50分。

2、处室工人员工基本分:(1)实验员、电教人员每月70分。

(2)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作人员每月60分。

(3)厨房工作人员和其它杂勤人员每月50分。

(4)因公假或因工作需要不任课的教师,按每月50分。

3、其它工作补贴分:(1)全勤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分。

(2)处室人员兼课的(以周当月计算)每节补3分,每个教案算一节课计。

(3)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经学校同意参赛的,赛前辅导原则上每个单位时间补10分,辅导超过8个单位时间的只按8个单位时间计,赛前无辅导的不给分。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一、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适时调整和完善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办法,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

本发放办法将对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标准、申请条件、审核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标准1. 按照教学工作量进行发放: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将按照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包括正常教学课时、加班课时和特殊服务课时等。

2. 根据课程难度和重要性进行差别化发放:根据不同课程的难度和重要性,中学课时津贴将进行差别化发放,以激励教师参与较为复杂、重要的教学工作。

3. 绩效评估作为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绩效评估是中学教师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中学课时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优秀的教师将获得更高的津贴发放。

三、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条件1. 必须是正式在职的中学教师:只有正式在职的中学教师才有资格申请中学课时津贴。

2. 教学工作量达到一定标准:申请中学课时津贴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包括正常课时和加班课时。

3. 教学质量达到一定水平:申请中学课时津贴的教师必须在绩效评估中达到一定的评级,表现出较好的教学质量。

四、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流程1. 教师填写申请表:教师在申请中学课时津贴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学校将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教师的岗位信息、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方面。

3. 综合评估委员会评审:学校设立综合评估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策。

4. 发放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对通过申请的教师发放中学课时津贴,并通知教师领取。

五、中学课时津贴的管理和监督1. 学校公示:学校应及时公示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和申请流程等信息,确保教师了解相关规定。

2. 监督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中学课时津贴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发放,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学校津贴补贴管理制度

学校津贴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津贴补贴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津贴补贴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津贴补贴种类第四条学校津贴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基本工资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基本工资的补充。

2. 教学工作量津贴:根据教职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按比例给予的补贴。

3. 科研成果津贴:根据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等级给予的补贴。

4. 管理工作津贴:根据教职工承担的管理工作,按职责和绩效给予的补贴。

5. 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根据工勤人员岗位性质和工作量,按比例给予的补贴。

6. 岗位绩效津贴:根据教职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和贡献,按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给予的补贴。

7. 其他津贴: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给予教职工的其他津贴。

第三章津贴补贴发放第五条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津贴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在编教职工,具体发放范围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教职工津贴补贴的发放,应当与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挂钩,实行绩效挂钩制度。

第八条津贴补贴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学校应当定期公布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九条教职工津贴补贴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不得拖欠。

第四章津贴补贴调整第十条津贴补贴的调整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发展需要和教职工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津贴补贴的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调整。

2. 适度原则:津贴补贴的调整幅度应当适度,确保教职工的生活水平得到合理保障。

3. 激励作用:通过津贴补贴的调整,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津贴补贴管理制度,加强对津贴补贴的监督检查。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第一章教师教学满工作量标准(班级数)上述是指在一个年级、一个学科教案的满教学工作量班级数其他各类人员满教学工作量标准:1、行政干部满教学工作量标准:校长、副校长:任教1个班级(不少于2课时,起算点课时为2课时)中层和年级长:按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的1/2。

2、专职行政人员兼课满教学工作量标准:5课时3、跨年级(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减2节。

4、同年级(理化生政史地)跨文理(含跨预科班)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减1节。

5、经学校批准的竞赛、艺术团专职教师完成工作计划,按满教学工作量标准计算。

第二章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第一条发放原则:充分体现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鼓励教师多上课、上好课,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津贴只计发教师满课时和超课时部分。

没有满教学工作量的上课教师,不再核发超课时津贴。

第三条: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符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的教师方可获得超课时津贴。

教师实际上课周课时数=每班周课时×实际上课班级数;教师周超课时数=教师实际上课周课时-学科起算点周课时数(语数英、高三小综合、初三初二科学:10;理化生政史地:12;技术艺术体育:14)+1+额外工作量核定周课时数(若不满工作量者,则不加公式中的1)满教学工作量标准之外的额外工作量核定周课时数:语文英语早读:1课时/周体育、美术、科技等兴趣班和特长班:按课表执行(训练期间)教师兼职部分行政工作:2课时/周(指直接参加行政处室部分工作,不含党团工会校务科研学术等各类委员会工作)研究性学习指导课:1课时/周(5)兼职竞赛工作:2课时/周(6)实验室管理:1课时/周(7)特聘教研员:1课时/周(8)班会课:1课时/周(9)1次晚自习/周:2课时/周〔在达到本年级晚自习工作基本要求(高三:2次晚自习/周,其他年级:1次晚自习/周)的前提下,若教师教学工作量不满,可向本年级申请增加1-2次晚自习。

教学工作量及课酬暂行规定-教务处-江苏交通技师学院

教学工作量及课酬暂行规定-教务处-江苏交通技师学院

附件:教学工作量及课酬暂行规定为充分挖掘校内资源,最大限度缓解重点专业、基础课教师紧缺矛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减少外聘教师比例,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党政管理、技术服务等岗位人员参与教学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1.纳入学院教师系列人员须承担一定课时量,且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在各部门(单位)从事党政管理或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若以教师岗位引进并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津贴,须承担一定课时量,且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学院从事党政管理、辅导员工作人员,在胜任本职工作前提下,经审核能够承担教学任务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同意安排一定教学工作,作为转岗定级、职称评聘的依据。

4.确因承担学院重点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承担或完成基础工作量,必须提出申请,经分管教学院长提出意见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

二、工作量核算要求- 2 -1.专职教师周平均基础工作量14课时。

2.系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周平均基础工作量8课时,副职10课时。

3.各部门、单位副职(含助理),机关内兼职教师周平均基础工作量6课时,上限10课时。

4.各部门、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周平均基础工作量4课时,上限8课时。

5.院领导周平均基础工作量2课时,上限6课时。

6.机关、系部行政管理人员周平均基础工作量6课时,上限10课时,或承担一半的辅导员工作量。

7.辅导员无基础工作量要求,周平均工作量上限6课时。

三、课酬核发标准1.专职教师工作量在基础工作量以内的,月岗位津贴发放按照学院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超工作量按照初级25元/课时、中级27元/课时、副高级29元/课时、正高级31元/课时标准核发超课时费。

2.兼任管理或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月岗位津贴发放按照学院现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 -和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不足或超额部分按专职教师超工作量课时标准扣(核)发。

3.无基础工作量要求人员课时核发标准按照专职教师超工作量课时标准执行。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一、标准工作量、课时1.标准工作量=12节标准课时/周(以语文、数学、英语课为标准)。

2.一个标准课时=一份完整的教案+一节完整的课+本课作业及批改、辅导、考查等。

二、课程系数1.各层次各年级的德育课、中专班一年级微机基础课课程系数为:1.0。

2.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环境保护、礼仪规范、公共关系等公共课课程系数为:0.8。

3.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体育、形体、音乐、书法、手工制作,二、三年级的珠算课,二、三年级的电脑打字课课程系数为:0.8。

4.省中级、一级、车钳工技能考级实训课、二级、 QB 课课程系数为1.0。

5.其他情况说明:(1)对口单招班高一、高二年级、成人高考高一年级各课程(参加高考科目)系数为1.2;高三对口单招、高二成人高考班(参加高考科目)各学科课程系数为:1.3。

(2)所教班级人数超过60人(含60人),且是合班上课的*1.8系数;所教班级人数超过45人(含45人)*1.1的系数;少于30人(不含30人)*0.9的系数。

注:高三对口单招班35人(含35人)以上*1.1的系数,35人以下*1.0的系数。

(3)每周早锻炼、课间操、课外文体活动组织安排折算10节标准课时/周。

(4)早读课、自习课、阳光体育课等,教师始终在场辅导的一次折算0.5节标准课时。

(5)课外兴趣小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指导并有教案,每一节课折算为0.5节标准课时。

(6)跨头课:一门课(取最大数值的课程)以外的跨头课每节课*0.2的系数,且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跨三个头(含三个)以上的,第三个及以上的每节课*0.3的系数,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

(7)统考科目:及格率达70%以上的课程*1.2的系数(该部分算在下一学期考核中)。

(8)理化实验前实验准备按分组实验次数核算,一次实验(根据大纲规定要做的实验)(需提供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记录)折算1个标准课时。

学院教学工作补贴、奖励发放及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教学工作补贴、奖励发放及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教学工作补贴、奖励发放及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设计、毕业设计所用机时按三分之一计算,机房开放的机时不予计算。

超过15000人时的部分按实验人时数÷15000×252作为超工作量课时发给奖励。

为了鼓励我院教师及实验室人员积极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支持学院的成人教育、研究生班及各类培训班的教学工作,促进教科部和全体教职工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加强学院对各研究室科技服务、横向科研课题的管理,特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补贴、奖励发放及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如下:一、超工作量奖励及教学补贴1、教师全年完成普教、研究生、研究生班及成人教育总教学工作量(含兼职课时补贴)超过252的部分为超工作量课时。

学院每年年底根据当年创收情况确定每个超工作量课时的奖励金额,发给超工作量课时奖励。

2、教师在广陵学院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每课时发给10元补贴,并计算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评为优或良,广陵学院发给奖励,学院不再配套奖励。

3、教师担任其它学院普教工作,授课地点在盐阜路校区及瘦西湖校区发给每课时5元的交通补贴,在其它校区上课不发交通补贴。

4、专职实验人员按专业实验5000人时/年为满工作量,超过5000的部分按实验人时数÷5000×252计算,作为超工作量课时发给奖励。

5、计算机室管理人员按15000人时/年人为满工作量,其中课程6、我院非教师岗位人员兼课,按超工作量课时奖励的标准发给课时酬金。

7、指导金工实习工作量按1600工时/年为满工作量,超过1600工时的部分按工时÷1600×252折算为超工作量课时发给奖励。

工时计算办法另行制订。

8、学院实行目标管理。

对兼职人员年终实行考核,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计算全额工作量补贴。

未能达到全部工作目标,将酌情减少其工作量补贴。

二、成教、各类进修班工作劳务1、教学地点不在本校区但在广陵区或维扬区内,学院按每课时5元发给交通补贴。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编辑本段]教师绩效工资的法律规定《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工作。

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对(贫困地区)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2009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远程专题培训视频(即2009教师绩效工资远程视频直播)/show-907-1.html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如何计算?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编辑本段]绩效工资的特征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编辑本段]绩效工资的实施条件(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中学任课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的方案

中学任课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的方案

中学任课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的方案中学任课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的方案一、学校每学期投入 45000元1、课时超工作量:29000元2、备课津贴:9500元3、作业批改:5500元二、实施细则1、课时超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周超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课时-教师一周标准工作量)×[(学期课时超工作量总投入-跨学科任中考科目课教师的超工作量)÷学期总周次÷全校周超实际总课时]说明:(1)任课教师实际工作量计算办法根据学科教学环节特点,将所有课程分为三类课时,即完整课时、中间课时、非完整课时。

语、数、外为完整课时,理、化、政、史、地、生属中间课时。

体、绿证、音、美及其他属非完整课时。

完整课时值为“1.2”,中间课时值为“1”,非完整课时值为“0.85”。

另考虑学科间的微小差异,在三类课时值基础上设立课程调节系数。

语文增加到1.3,数学、外语增加到1.25,物理、化学增加到1.2,政治增加到1.15,七、八年级政治增加到1.1,九年级历史增加到1.15。

专任教师实际工作量等于实际授课时数乘以课时调节权重(带多门学科的分类计算并求代数和)。

教师一周标准工作量=全校专任教师一周实际工作总量÷学校专任教师人数。

(2)跨学科任中考科目课的教师的超工作量,以所兼学科的周实际工作量计算周课时超工作量。

(3)课时超工作量结合每月教学环节检查等级比照发放,优秀的全额发放,良好的.发80%,一般的发60%,差的发50%。

(4)旷工、旷课、病假、事假等未上课节应予冲除,并按有关条款结帐。

(5)教师若中途出现工作调整,以调整后的工作量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超额工作量奖励由校委会批准后平衡。

(6)课时超工作量分期中期末两次发放。

(7)教导处安排的临时顶课、代课3元/节,属阶段性代、顶课5元/节。

按第(2)条说明计算。

2、备课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备课津贴=学校学期备课津贴总投入÷学校任课教师实际备课总单位量×教师实际备课单位量说明:(1)一个教师实际备课单位量为一个年级一个学科备课量。

超课时津贴办法

超课时津贴办法

学校名称超课时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借鉴同类院校的超课时津贴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1、激励超工作量教师;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3、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总量调控,适时调整。

二、发放范围1、专职教师;2、行政教辅兼课人员。

三、管理及发放办法1、确定超课时工作量基数。

以上一年度专职教师人均课时量的80%,确定为当年度超课时量基数。

超过超课时量基数部分方可享受超课时津贴。

2、确定超课时年津贴总额。

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按照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确定全年津贴总额。

3、核算超课时量总额。

专职教师超过超课时量基数部分认定为超课时量,行政教辅人员完成行政工作并且考核合格兼课部分认定为超课时量。

所有专职教师超课时总量和行政教辅人员兼课时总量之和即为超课时量总额。

4、确定平均单课时津贴。

以学校确定的超课时年津贴总额(设为M),除以由教务处核算的超课时总额(设为A),其得数即为平均单课时津贴(设为X)。

计算公式:平均单课时津贴X =年超课时津贴总额M/超课时总额A5、超课时津贴核算办法(1)专职教师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专职教师超课时津贴=平均单课时津贴×(课时数-超课时基数)×教学质量考核系数(2)行政教辅人员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行政教辅人员课时津贴=平均单课时津贴×教学质量考核系数(3)教学质量考核系数:四、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人员,外聘代课人员不在其列。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聘任人员,聘课费由系部自行承担。

(二)教学质量定为优秀和基本合格的比例原则控制在20%左右。

(三)年度内退休、职务变动和调动人员,按实际在岗月份分别核发津贴。

(四)为保证授课质量,对教学人员授课量进行适当限制,行政处室正、副职、科员每周分别4课时、6课时、8课时,系部中层、专职教师每周分别10课时、20课时,所超课时不计入超课时津贴核算。

小学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小学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小学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相关文件精神和X县教育局《关于转发<X县教师工作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学区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试行)。

一、发放范围X县XX乡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包括临时聘请人员)。

二、发放金额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对所授课超出教育部规定课时量的教师和兼职教师进行激励奖励,每超出一节课奖励20元。

三、具体办法(一)授课课时计算。

小学教师每周工作量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按照每周总课时一二年级26节、三四五六年级30节计算(早自习及晚自习按照1节课计算),依照每位教师14——18节标准,每周超出课时为超课时节数。

(二)兼职工作量计算。

按照周计算,学区校长职务课时10节,党支部书记及副校长职务课时8节,基层各校、中心幼儿园负责人及学区教务主任、综治办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党建办主任、报账员职务课时6节,教务干事、党建办干事职务、班主任、教研组长课时4节,各功能室兼职管理员职务课时2节,各类系统维护管理员职务课时1节。

(三)考勤扣除。

例会、课堂迟到早退一次扣1课时,例会请假每次扣1课时,旷例会每次扣5课时,超假按旷职计算,旷职一天者不予奖励。

(四)加分项。

按学期计算,参加全县教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及一师一优课获奖者,按照学区级8、4、2课时,片区级分别加12、8、4课时,县级分别加15、10、5课时,市级分别加20、15、10课时,省、国家级的依次增加5分。

申请完成市、省、国家级课题的教师,负责人分别加40、50、60课时,其余教师分别加20、30、40课时。

(五)总奖励计算。

每学期结束后由校委会成员统一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超课时总数=每周课时超出数×周数+兼职工作量×周数+奖励项-考勤扣除。

(六)其他。

毕业班周末补课,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发放超课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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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教代会精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任务,一专多能。

所以,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要本着提高教师待遇,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更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指导思想,要达到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

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班级人数及折算的比例系数
根据不同班级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
1、30名学生以下(含30人),总课时数乘以1.0系数;
2、31—40名,总课时数乘以1.1系数;
3、41—50名,总课时数乘以1.2系数;
4、51—60名,总课时数乘以1.4系数;
5、61—70名,总课时数乘以1.5系数;
6、71—80名,总课时数乘以1.6系数;
7、81—90名,总课时数乘以1.8系数;
8、91—100名,总课时数乘以1.9系数;
9、101—110名,总课时数乘以2.0系数;
10、110名以上,总课时数乘以2.2系数;
二、理论课课时折合
11、首次上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2、重复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降低0.1折合课时。

三、实习、实验课课时折合
13、实习、实验课折合方法与理论课相同;
14、实习、实验课由于条件限制,必须分批进行的,所用时数按第12条规定执行。

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和实习周课时折合
15、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6、生产实习校内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校外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如果生产单位给予合理报酬时,学校不给予相应课时费,但按上述方法计算课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7、实习周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五、监考、补考课时折合
18、期中、期末教师监考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19、补考监考教师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六、论文答辩
20、组长:人数乘以1/5学时,计入总学时。

组员:人数乘以1/6学时,计入总学时。

要求答辩组成员不多于5人。

七、体育训练、比赛训练
21、按黑教联[2001]6号文件执行,工作量计入个人业务档案。

八、科研课时奖励
22、科研课题经科委审查结题后,报请学院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但校级课题组按200学时;地市级课题组按300学时;省部级课题组按400学时;国家级课题组按500学时,记入个人
业务档案,不计课时费。

九、教师工作量规定
23、初级职称教师工作量为50学时。

24、中级职称教师工作量为80学时。

25、副教授级职称教师工作量为90学时。

26、正教授级职称教师工作量为100学时。

27、同时兼任高职和中专课的教师,基础课时按权重计算。

十、超标准学科课时量计算
28、讲授学科标准
每学年初级职称1科、中级职称2科、副教授及正教授职称3科。

29、对学科的界定
学科应具有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具有相应的教材、教学大纲、教案。

同名称跨专业的科目视为一科。

30、超标准学科课时计算方法:
根据讲授学科标准,在一学年内每超一科课时量增加0.2个系数,超二科课时量增加0.3个系数,超三科及以上课时量增加0.4个系数。

具体计算方法,取一学年内所任学科总课时的平均值乘以相应超学科系数,再计入总课时。

十一、每课时津贴
31、基础工作量的课时津贴,以学院确定的课时津贴总金额减去外聘教师课时和超课时津贴后,用所剩金额计算确定。

32、在基础工作量范围内,初级、中级、副教授和正教授的课时津贴依次递增1元。

33、超课时津贴
高职任课教师:初级职称超1课时为45.00元,中级职称超1课时为50.00元,副教授职称超1课时为55.00元,正教授职称超1课时为60.00元。

十二、兼职教师工作量规定
34、教务处所属兼职教师工作量规定,正科级是专任教师的30%工作量;副科级是专任教师的50%工作量;干事是专任教师的60%工作量。

35、其他科室正副科级专职教师无工作量要求,但根据教学需要必须承担授课任务,其课时费按上述34条标准执行。

36、其它科室干事工作量按专任教师60%工作量标准计算。

37、校级领导无工作量要求,每上一学时,课时津贴按超课时标准执行。

十三、完不成工作量的规定
38、对于学年内完不成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对未完成部分,按相应超课时津贴标准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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