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代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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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简介

代数系统简介

代数系统简介一、代数系统的基本概念代数系统,也称为代数结构或代数系统,是数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由集合和定义在这个集合上的运算组成。

代数系统是代数学的基本研究对象,也是泛代数、抽象代数、代数学等领域中重要的研究对象。

代数系统通常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非空元素集合,称为代数系统的论域或标量域;另一个是定义在论域上的运算,这些运算需满足一定的性质或公理。

根据所涉及的运算不同,代数系统可分为不同类型,如群、环、域、格等。

代数系统的概念来源于对数学中不同分支中抽象概念的概括和总结,其研究范围包括数学中不同领域的许多分支。

例如,集合论、抽象代数、泛代数、拓扑学等都是研究代数系统的重要领域。

二、代数系统的分类根据所涉及的运算和性质的不同,代数系统有多种分类方式。

以下是其中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1.根据所涉及的运算的性质,可以将代数系统分为有交换律和结合律的代数系统(如群、环、域)和没有交换律和结合律的代数系统(如格、布尔代数)。

2.根据运算是否涉及单位元和逆元,可以将代数系统分为有单位元的代数系统和无单位元的代数系统。

前者如群、环、域等,后者如格等。

3.根据所涉及的元素是否具有可交换性,可以将代数系统分为可交换的代数系统和不可交换的代数系统。

前者如交换群等,后者如李群等。

4.根据所涉及的元素是否具有无限性,可以将代数系统分为有限代数系统和无限代数系统。

前者如有限群等,后者如无限群等。

此外,还可以根据其他性质和特征对代数系统进行分类。

通过不同的分类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研究不同类型代数系统的特性和性质。

三、代数系统的性质代数系统的性质是指代数系统中元素之间通过运算所表现出来的关系和性质。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代数系统的性质:1.封闭性:如果对于代数系统中的任意两个元素x和y,它们的运算结果仍属于该集合,则称该运算满足封闭性。

封闭性是代数系统中一个重要的性质,它保证了运算结果的元素仍属于该系统。

2.结合律:如果对于代数系统中的任意三个元素x、y和z,有(x·y)·z=x·(y·z),则称该运算满足结合律。

第6章代数

第6章代数

第六章 代 数 例3 (a) 考虑具有〈N, +, 0〉形式的构成成分和下述公理的代数类。 (1) a+b=b+a (2) (a+b)+c=a+(b+c) (3) a+0=a
那么〈I, ·, 1〉, 〈ρ(S), ∪, 和〈R, min, +∞〉(这里R是
包含+∞的非负实数)等, 都是这一种类的成员。
而每一非0元素 x 的逆元是(k - x) 。
第六章 代 数
(g) 设Nk是前k个自然数的集, 这里k≥2, 定义模k乘法×k如下:
x×ky = z
这里z∈Nk, 且对某一n, xy – z = nk。
即 xy/k = n …… z (余 )
( --------用于计算)
结论:
① 1是幺元 。
② 有逆元仅当x和k互质。
第六章 代 数
③ (G除去幺元b,剩下a与c ) 经考察发现:
运算表中a所在行与c 所在列的交叉元素,
以及c所在行与a所在列 的交叉元素都是幺元b。
故a与c互 逆 。
*a b c aa a b ba b c cbc c
第六章 代 数
(e) 考虑在函数的合成运算下,集合A上的所有函数的集合F。
那么恒等函数IA 是幺元,每一双射函数有一逆元。 (f) 设 Nk 是前k 个自然数的集合, 这里 k ﹥ 0 ,
在运算表中, x0所在行与列的元素,分别与表头的行与
列的元素一一对应相同 。 结论2: 在运算表中,某元素 y0 ∈ A是运算*的零元
在运算表中, y0所在行与列的元素都是y0
结论3: 运算*满足交换律
运算表中的元素 关于主对角线对称

课件:第六章-代数系统-1-zhou

课件:第六章-代数系统-1-zhou

•关于◦运算,若y∈S 既是 x 的左逆元又是 x 的右逆元,则称
•y为x的逆元(Inverse). 如果 x 的逆元存在, 就称 x 是可逆的(Invert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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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集合 运算
Z,Q,R 普通加法+ 普通乘法
单位元
0 1
零元 无 0
Mn(R) P(B)
矩阵加法+ 矩阵乘法
并 交 对称差
• 对于x∈S 如果存在左逆元 yl 和右逆元 yr, 则 有 yl = yr= y, 且 y
• 是 x 的惟一的逆元.
• 证:由 yl◦x = e 和 x◦yr = e 得

yl = yl◦e = yl◦(x◦yr) = (yl◦x)◦yr = e◦yr =
yr
• 令yl = yr = y, 则 y 是 x 的逆元.
•(4) 在幂集P(S)上规定全集为S,则求绝对补运 算~是P(S)上的一元运算.
6
二元与一元运算的表示
• 1.算符
• 可以用◦, ∗, ·, , , 等符号表示二元或一元运 算,称为算符.
• 对二元运算◦,如果 x 与 y 运算得到 z,记做 x◦y = z
•2.而表二示二元元运或算一元符运习算惯的方于法前: 解置析、公中式和置运或算后表 置,如: 公式+x表y,示 x+y,xy+ •例 对设一R为元实运数集算合,, 如x的下运定义算R结上的果二记元作运算x∗:.
• 假若 yS 也是 x 的逆元,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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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约性
定义:设*是集合X中的二元运算,且a X和 x, y X 。 如果对于每一个x和y都有:
(a x a y) (x a y a) (x y)

离散数学_第06章代数结构概念及性质

离散数学_第06章代数结构概念及性质

【例】(1)以实数集 R 为基集,加法运算" +"为二元,运算组成一代数系统,记为〈R, +〉。 (2)以全体n×n实数矩阵组成的集合 M为基集,矩阵加"+"为二元运算,组成一代 数系统,记为〈M,+〉。 (3)设 S A { | 是集合A上的关系}, “ ” 是求复合关系的运算。它们构成代数 系统S A , 。
有了集合上运算的概念后,便可定义代数结
构了。
定义6.1.2 设S是个非空集合且fi是S上的 ni元运算,其中i=1,2,…,m。由S及f1, f2,…,fm组成的结构,称为代数结构,记 作<S,f1,f2,…,fm>。
此外,集合S的基数即|S|定义代数结构 的基数。如果S是有限集合,则说代数结构 是有限代数结构;否则便说是无穷代数结构。
分配律,或者⊙对于○是可左分配的,即
(x)(y)(z)
(x,y,z∈S→x⊙(y○z))=(x⊙y)○(x⊙z))。
运算⊙对于○满足右分配律或⊙对于○是可 右分配的,即(x)(y)(z) (x,y,z∈S→(y○z)⊙x=(y⊙x)○(z⊙x)) 类似地可定义○对于⊙是满足左或右分配律。 若⊙对于○既满足左分配律又满足右分配律, 则称⊙对于○满足分配律或是可分配的。同样可 定义○对于⊙满足分配律。
x为关于⊙的右逆元:=(y)(y∈S∧y⊙x=e);
x为关于⊙可逆的:=(y)(y∈S∧y⊙x=x⊙y=e)
给定<S,⊙>及幺元e;x,y∈S,则 y为x的左逆元:=y⊙x=e
y为x的右逆元:=x⊙y=e
y为x的逆元:=y⊙x=x⊙y=e
显然,若y是x的逆元,则x也是y的逆元,
因此称x与y互为逆元。通常x的逆元表为x-1。

第6章 代数系统基础汇总

第6章 代数系统基础汇总
*
1 2 3 4 6 12 1 0 1 2 3 5 11 2 1 0 1 2 4 10 3 2 1 0 1 3 9 4 3 2 1 0 2 8 a*b=|a-b|
6 5 4 3 2 0 6
12 11 10 9 8 6 0
3、子代数系统
V=<S,Ω>:代数系统 S′ S S′≠φ
子系统或子代 数
V′为V的子代数系统 每一个运算ω∈ Ω对 S′均封闭 V′ =<S′,Ω>是一个代数系统
定理
U=<X, ∘ > V=<Y, *> f:同态映射
Rf :X上的二元关系, 对于任意的x1,x2X x1Rfx2 f(x1)=f(x2) Rf是U上的同余关系
证明
③可传递性: (1) Rf是等价关系: ①自反性: x1Rfx2∧x2Rfx3 对任意的xX f(x1)=f(x2)∧f(x2)=f(x3) f(x)=f(x) f(x1)= f(x3) xRx x1Rfx3 ②对称性: x1Rfx2 f(x1)=f(x2) f(x2)=f(x1) x2Rfx1
变换运算表
g
1,2列交换 2,4列交换
1,2行交换
2,4行交换
一致
同构对运算保持相同的性质
设U=<X, ∘ >,V=<Y,*>同构,f是U到V的同构,则: (1) 若∘有幺元e *有幺元法f(e) (2) 若∘有零元 *有零元f() (3) 若xX有逆元x-1 f(x)Y有逆元f(x-1),反之亦然; (4) 若∘运算可交换 *运算也可交换 (5) 若∘运算可结合 *运算也可结合
+4 0 1 0 0 1 2 3 1 1 2 3 0 2 2 3 0 1 3 3 0 1 2

离散数学第二版答案(6-7章)

离散数学第二版答案(6-7章)

离散数学第二版答案(6-7章)LT第六章 代数系统6.1第129页1. 证明:任取,x y I ∈,(,)*(,)g y x y x y x yx x y xy g x y ==+-=+-=,因此,二元运算*是可交换的; 任取,,x y z I ∈,(,(,))*(*)*()()g x g y z x y z x y z yz x y z yz x y z yz x y z xy xz yz xyz==+-=++--+-=++---+((,),)(*)*()*()(,(,))g g x y z x y z x y xy zx y xy z x y xy z x y z xy xz yz xyz g x g y z ==+-=+-+-+-=++---+=因此,运算*是可结合的。

该运算的么元是0,0的逆元是0,2的逆元是2,其余元素没有逆元。

2.证明:任取,,x y N x y ∈≠,由*,*x y x y x y x ==≠知,**y x x y ≠,*运算不是可交换的。

任取,,x y z N ∈,由(*)**x y z x z x ==,*(*)*x y z x y x ==知,(*)**(*)x y z x y z =,*运算是可结合的。

任取x N ∈,*x x x =,可知N 中的所有元素都是等幂的。

*运算有右么元,任取,x y N ∈,*x y x =,知N 中的所有元素都是右么元。

*运算没有左么元。

证明:采用反证法。

假定e 为*运算的左么元,取,b N b e ∈≠,由*的运算公式知*e b e =,由么元的性质知,*e b b =,得e b =,这与b e ≠相矛盾,因此,*运算没有左么元。

3.解: ① 任取y x I y x ≠∈,,的最小公倍数和y x y x =*的最小公倍数和的最小公倍数和y x x y x y ==*因此对于任意的y x I y x ≠∈,,都有x y y x **=,即二元运算*是可交换的。

代数系统定义

代数系统定义

代数系统定义代数系统定义代数系统是一个数学概念,是指一组对象和操作符号的集合,这些对象和操作符号遵循一定的规则进行运算。

代数系统可以是有限或无限的,可以包含不同类型的对象和操作符号。

代数系统包括了多个子概念,下面将分别介绍。

集合在代数系统中,最基本的概念是集合。

集合是一个无序的元素组成的集合体。

在代数系统中,我们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一个集合。

例如:A、B、C等。

元素在一个集合中,每个单独的对象都被称为元素。

元素可以是任何东西——数字、字母、字符串等等。

在代数系统中,我们通常用小写字母表示一个元素。

例如:a、b、c等。

二元运算二元运算是指一个由两个元素构成的表达式,并返回另一个元素作为结果。

在代数系统中,二元运算通常用符号表示。

例如:加法“+”、减法“-”、乘法“×”等。

封闭性如果对于一个二元运算,在某个给定的集合内进行操作时,其结果仍然属于该集合,则称该集合对于该二元运算是封闭的。

例如,在整数集内进行加法和乘法时,其结果仍然是整数,因此整数集对于加法和乘法是封闭的。

群群是指一个代数系统,其中包含一个二元运算,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 封闭性:对于该二元运算,在该代数系统中进行操作时,其结果仍然属于该代数系统。

2. 结合律:对于该二元运算,无论操作的顺序如何,其结果都相同。

3. 单位元素: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称为单位元素),使得任何其他元素与该单位元素进行运算后不会改变原来的值。

4. 逆元素:对于每个元素,都存在一个逆元素使得它们进行运算后等于单位元素。

环环是指一个代数系统,其中包含两个二元运算(加法和乘法),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 封闭性:对于加法和乘法,在该代数系统中进行操作时,其结果仍然属于该代数系统。

2. 加法结合律:对于加法,无论操作的顺序如何,其结果都相同。

3. 加法单位元素: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称为加法单位元素),使得任何其他元素与该单位元素进行加法运算后不会改变原来的值。

4. 乘法分配律:对于任意三个在该代数系统中的元素a、b和c,有a×(b+c) = a×b + a×c和(b+c)×a = b×a + c×a。

离散数学第六章

离散数学第六章

6.1.6 循环群和置换群
§循环群 在循环群G=<a>中, 生成元a的阶与群G的阶是一样 的. 如果a是有限阶元, |a|=n, 则称G为n阶循环群. 如 果a是无限阶元, 则称G为无限阶循环群. 例如: <Z,+>是无限阶循环群; <Z6,>是n阶循环群. 注意:(1) 对9 无限阶循环群G=<a>, G的生成元是a和a-1; (2) 对n阶循环群G=<a>=<e,a,…,an-1>,G的生成元是at 当且仅当t与n互素, 如12阶循环群中, 与12互素的数 有1、5、7、11. 那么G的生成元有a1=a、a5、a7、 a11. (3) N阶循环群G=<a>, 对于n的每个正因子d, G恰好有 一个d阶子群H=<an/d>.
6.1.3 子群
例如, 群<Z6,>中由2生成的子群包含2的各次 幂, 20=e=0, 21=2, 22=22=4, 23=222=0, 所 以由2生成的子群:<2>={0,2,4}.
对于Klein四元群G={e,a,b,c}来说, 由它的每个 元素生成的子群是 <e>={e}, <a>={e,a}, <b>={e,b}, <c>={e,c}
6.1.6 循环群和置换群
§循环群
定义6.7 在群G中, 如果存在aG使得 G={ak|kZ} 则称G为循环群, 记作G=<a>,称a为G的生成元. ☆ 循环群必定是阿贝尔群, 但阿贝尔群不一定 是循环群. 证明: 设<G,*>是一个循环群, 它的生成元是a, 那么,对于任意x,yG, 必有r,sZ, 使得 x=as,y=at, 而且x*y=as*at=as+t=at*as=y*x 由此可见<G,*>是一个阿贝尔群. 例如,<Z,+>是一个循环群, 其生成元是1或-1.

离散数学第六章

离散数学第六章

第六章几个典型的代数系统6.1 半群与群引言:简略介绍群论产生的背景1. 图形的对称性如正三角形、正方形(一般地正n 边形)、长方形、 等腰三角形、等腰梯形等;三维空间中的正四面体、 正方体、长方体等都各有自己的对称性。

画图解释:2.用根式求解代数方程的根(1)一元二次方程:20x bx c ++=⇒122b x -±=,。

注:①约公元前2000年即出现二次方程求根问题; ②约公元9世纪时,阿拉伯人花拉子米首次得到上述求根公式。

(2)三次及四次方程的求根公式一般三次方程: 320x ax bx c +++=。

先作变换:用3a x -代替x 后可化成 3x mx n +=(不含二次项), (*)其中 332,3327a ab a m b n c =-=--。

利用恒等式:333()3()u v uv u v u v -+-=-,把它与(*)比较得:33,3,x u v uv m u v n =-=-=。

由后面两个关于33,u v 的方程可得u x u v v ⎫⎪=⎪⇒=-= (即*方程的解) 以上求解三次方程的公式叫做卡丹公式, 出现在公元1545年出版的著作《大书》中。

关于四次方程的求根公式这里从略,可以肯定的是, 四次一般方程也有求根公式,并且也叫卡丹公式。

(3从1545年之后的近300年间,人们都没能找到五次(当然,这并不排除对 某些特殊的五次及五次以上的方程可以求出它们的根)。

直到1830年由法国人Galois (伽珞瓦)解决,证明出:五次及五次以上的一般方程不存在用加、减、乘、除及开方表示的求根公式,所用方法就是现在已广为接受的群的思想。

可是在当时,很多同时代的大数学家都无法理解和接受他的思想方法。

3.群在其它方面的应用:如编码理论、计算机等。

一.群的定义及简单性质1定义:设,G ⋅是一个具有二元运算⋅的代数系统,如果⋅同时满足(1)结合律:即,,a b c G ∀∈,()()a b c a b c ⋅⋅=⋅⋅总成立;(2)存在单位元(也称为幺元,记为e ),即 ,;a e e a a a G ⋅=⋅=∀∈(3)中每个元素a 都有逆元(记为1a -):即存在1a G -∈,使得11a a a a e --⋅=⋅=,则称G 关于运算⋅构成一个群。

第六章 代数系统

第六章 代数系统
第六章 代数系统
第六章 代数系统
• • • • • 6.1代数系统的一般概念 6.2同态与同构 6.3同余关系 6.4商代数和积代数 6.5典型代数系统
6.1代数系统的一般概念
定义:设S为非空集合,Ω 为S上代数运算的非空集 合,称 V S , 为一个代数系统或代数结构。集合S 称为V的定义域。如果 {1, 2 , , m} 为有限集合, 则将V S , 记作V S , 1, 2 , , m 。如果S为有限集 V 合,则称V为有限代数系统,并称|S|为 S , 的阶。 例1 通常数的加法运算、乘法运算和减法运 算都可看作是实数集R上的二元运算,它们构 成代数系统 。
证:因为S1和S2在运算*的作用下是封闭的,所以对 于每一个序偶 x1, x2 S1 来说,有 x1 x2 S1 ;对于每 一个序偶 x1, x2 S2 来说有 x1 x2 S2。因而,对于每 一个序偶 x1 , x2 S1 S2来说,有 x1 x2 S1 S2。
二元运算的特异元素
定理:设*是对集合X的二元运算,0i和0r分别是对 x 于*的左零元和右零元。于是对于每一个 X ,有 0i=0r=0 能使
0 x x0 0
0 在这种情况下, x 是唯一的,并称它为对于*运算 的零元。
对于实数集合中的乘法运算来说,元素0是零 元。对于集合的相交运算,空集是零元;对 于全集的各子集的联合运算来说,全集是零 元。
定理:设*是集合X中的二元运算,且*是可结合的。 如果元素 a X 对于运算*是可逆的,则a也是可约 的。 证:设 x, y X ,且 a x a y 。由于*是可结合的, 并且a是可逆的,因此可有
a 1 (a x) (a 1 a ) x e x x a 1 (a y ) (a 1 a ) y e y y

第六章 代数系统(复习)

第六章 代数系统(复习)

二. 域 (Field)
定义: 定义:设<F,+, ·>是个代数系统, >是个代数系统, K[F]≥2,如果F上二元运算+ 满足: K[F]≥2,如果F上二元运算+和 ·满足: 满足 F,+>是交换群 是交换群。 ⑴ <F,+>是交换群。 ⑵ <F-{0}, ·>是交换群。 >是交换群。 可分配。 ⑶ · 对+可分配。 F,+,·>是个域。 称<F,+, >是个域。 定理: 定理:6-9.2 设<F,+, ·>是域,则F中无 > 零因子。 零因子。
定理6 5.1设 是半群,如果S 定理6-5.1设<S, >是半群,如果S是有 限集合,则必存在a∈S,使得 a=a。 使得a 限集合,则必存在a∈S,使得a a=a。 定理6 5.2设 是交换独异点, 定理6-5.2设<M, >是交换独异点,A是M 中所有幂等元构成的集合, 中所有幂等元构成的集合,则<A, > 的子独异点。 是<M, >的子独异点。
同构关系≌ 同构关系≌是等价关系
1.≌有自反性:任何代数系统<X, > , .≌有自反性:任何代数系统< 有自反性 X≌X。 有X≌X。 2.≌有对称性:任何代数系统<X, > <Y, .≌有对称性:任何代数系统< 有对称性 如果有X≌Y 则必有Y≌X。 则必有Y≌X Y≌X。 ⊕>, 如果有X≌Y .≌有传递性 任何代数系统< 有传递性: 3.≌有传递性:任何代数系统<X, > <Y,⊕>,<Z,♦ 如果有X≌Y Y≌Z, <Y,⊕>,<Z,♦> 如果有X≌Y 和 Y≌Z, 则必有 X≌Z 。

6 代数系统

6 代数系统

3) 等幂元:设*是集合 中的二元运算 且x∈X,如果有 等幂元: 是集合X中的二元运算 是集合 中的二元运算,且 ∈ , x*x=x,则称 对于 运算是等幂的; x称为等幂元。 则称x对于 运算是等幂的; 称为等幂元 称为等幂元。 则称 对于*运算是等幂的 对任何运算来说,幺元和零元都是等幂元。 例 对任何运算来说,幺元和零元都是等幂元。 4) 逆元(左逆元 l 、右逆元 r ) 逆元(左逆元x 右逆元x 是集合X中的运算 中对于*存在幺元 设*是集合 中的运算 且X中对于 存在幺元 ,令x∈X 是集合 中的运算,且 中对于 存在幺元e, ∈ (1)如果有一个元素 l∈X,能使得 l*x= e,则称 l为x的 则称x )如果有一个元素x ,能使得x 则称 的 左逆元,并称x是左可逆的 是左可逆的; 左逆元,并称 是左可逆的; 则称x ,能使得x*xr= e,则称 r为x的 则称 的 (2)如果有一个元素 r∈X,能使得 )如果有一个元素x 右逆元,并称x是右可逆的 是右可逆的; 右逆元,并称 是右可逆的; 既左可逆的又是右可逆的, (3)如果 既左可逆的又是右可逆的,则称 是可逆的。 )如果x既左可逆的又是右可逆的 则称x是可逆的
对任意xx若其逆元x1存在则x1xx11xx1为整故只有2和0有逆元212015可约的或可消去的设是集合x中的运算且ax定理设是集合x中的运算且是可结合的若ax对运算是可逆的则a也是可约的
第6章 代数系统初步
大连海事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第3篇 代数系统
代数系统又称代数结构或抽象代数, 代数系统又称代数结构或抽象代数,是近代数学研 代数结构 究的主要对象。代数系统是指集合及其运算所组成 究的主要对象。代数系统是指集合及其运算所组成 的一个整体(或系统)。 的一个整体(或系统)。 我们研究代数系统主要是研究它的代数性质, 我们研究代数系统主要是研究它的代数性质,即代 它的代数性质 数运算所表达的性质, 集合和映射是研究代数系 数运算所表达的性质,而集合和映射是研究代数系 所表达的性质 统的基础。 统的基础。 典型的代数系统主要包括群 典型的代数系统主要包括群、环、域、格与布尔代 数等内容。 等内容。

几个典型的代数系统

几个典型的代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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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证明 G 是阿贝尔群当且仅当对a,bG, (ab)2 a2b2。
证明:设 G 为阿贝尔群,
则 a,bG,有 abba ,
故 (ab)2(ab)(ab)a(ba)b a (a b )b(a a )(b b )a 2 b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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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证明 G 是阿贝尔群当且仅当对a,bG, (ab)2 a2b2。
x y(xy)m o dn, x y(xy)m o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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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域。
定义:环 F , , 满足:
(1) F 至少两个元素,
(2) F , 含有幺元, (3) F , 是可交换的, (4) F , 除加法幺元外,其余元素均有逆元, 则称 F , , 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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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Q , , , R , , 都是域,但 Z , , 不是域,
证明:反之,设 a,bG,(ab)2 a2b2 , 即 (ab)(ab)(aa)(bb), 即 a(ba)ba(ab)b, 由消去律,得 ba ab ,
故G 为阿贝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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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6、如果 G 中的每一个元素 a 都满足 a 2 e ,
则 G 是阿贝尔群。
证明:a,bG , 由题设知,a 1 a ,b1 b,(ab)1 ab 从而 ab(ab) 1b 1a 1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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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给出了格 S 8 , D , S 6 , D ,S30 , D ,S36 , D
6 8
4
2
3
2
1
1
S 8,D
S6,D
编辑课件
42
下图给出了格 S 8 , D , S 6 , D ,S30 , D ,S36 , D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第6章 近世代数基础(2)-PPT文档资料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第6章  近世代数基础(2)-PPT文档资料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群-生成元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群-生成元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6.1.3 同态与同构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同态-例题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同态-例题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同构-例题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循环群-性质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二元运算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结合律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交换律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群的定义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交换群或者阿贝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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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罗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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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尔
【人物传记】 尼尔斯· 亨利克· 阿贝尔(Niels Henrik Abel,1802-1829), 挪威数学家, 以证明五 次方程的根式解的不可能性和对椭圆函数论的研究 而闻名. 跟同样早逝的伽罗华一同被奉为群论的先驱, 现代有以他名字命名的阿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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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例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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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循环群

《信息安全数学基础》 第6章

代数系统简介

代数系统简介

代数发展简史一门科学的历史是那门科学中最宝贵的一部分,因为科学只能给我们知识,而历史却能给我们智慧。

傅鹰数学的历史是重要的,它是文明史的有价值的组成部分,人类的进步和科学思想是一致的。

F. Cajori0、引言数学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科学世界中拥有100多个主要分支学科的庞大的“共和国”。

大体说来,数学中研究数的部分属于代数学的范畴;研究形的部分,属于几何学的范筹;沟通形与数且涉及极限运算的部分,属于分析学的范围。

这三大类数学构成了整个数学的本体与核心。

在这一核心的周围,由于数学通过数与形这两个概念,与其它科学互相渗透,而出现了许多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

在此简要介绍代数学的有关历史发展情况。

“代数”(algebra)一词最初来源于公元9世纪阿拉伯数学家、天文学家阿尔·花拉子米(al-Khowārizmī,约780-850)一本著作的名称,书名的阿拉伯文是‘ilm al-jabr wa’l muqabalah,直译应为《还原与对消的科学》.al-jabr 意为“还原”,这里指把负项移到方程另一端“还原”为正项;muqabalah 意即“对消”或“化简”,指方程两端可以消去相同的项或合并同类项.在翻译中把“al-jabr”译为拉丁文“aljebra”,拉丁文“aljebra”一词后来被许多国家采用,英文译作“algebra”。

阿布·贾法尔·穆罕默德·伊本·穆萨·阿尔—花拉子米的传记材料,很少流传下来.一般认为他生于花拉子模[Khwarizm,位于阿姆河下游,今乌兹别克境内的希瓦城(Хива)附近],故以花拉子米为姓.另一说他生于巴格达附近的库特鲁伯利(Qut-rubbullī).祖先是花拉子模人.花拉子米是拜火教徒的后裔,早年在家乡接受初等教育,后到中亚细亚古城默夫(Мерв)继续深造,并到过阿富汗、印度等地游学,不久成为远近闻名的科学家.东部地区的总督马蒙(al-Ma’mūn,公元786—833年)曾在默夫召见过花拉子米.公元813年,马蒙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哈利发后,聘请花拉子米到首都巴格达工作.公元830年,马蒙在巴格达创办了著名的“智慧馆”(Bayt al-Hikmah,是自公元前3世纪亚历山大博物馆之后最重要的学术机关),花拉子米是智慧馆学术工作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马蒙去世后,花拉子米在后继的哈利发统治下仍留在巴格达工作,直至去世.花拉子米生活和工作的时期,是阿拉伯帝国的政治局势日渐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繁荣昌盛的时期.花拉子米科学研究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数学、天文学、历史学和地理学等领域.他撰写了许多重要的科学著作.在数学方面,花拉子米编著了两部传世之作:《代数学》和《印度的计算术》.1859年,我国数学家李善兰首次把“algebra”译成“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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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A=1 , a , ,其中,a是非零实数。f:A→A,定义 a 1 为:∀a∈A,f(a)= 。容易看出f是A上的一元运算。 a
第6章 代数系统
【例6.1】设N为自然数集合,*和∘是N×N到N映射,规 定为:∀m,n∈N, m∗n=minm,n m∘n=maxm,n ∘ 则∗和∘是N上的二元运算。 ∗ ∘ 【例6.2】设Nk=0,1,…,k-1。Nk上的二元运算+k定义为: 对于Nk中的任意两个元素i和j,有
第6章 代数系统
2.运算的表示 表示运算的方法通常有两种:解析公式和运算表。 解析公式是指用运算符号和运算对象组成的表达式。如
1 f(a)= , a
i+ j<k i + j i +k j = i + j − k i + j ≥ k
运算表是指运算对象和运算结果构成的二维表。 设N4=0,1,2,3,N4上的模4加法+4可以用运算表表示, 它的运算表如表6.1所示。N4上的模4乘法×4也可以用运算 表表示,它的运算表如表6.2所示。 表6.1 × 表6.2 +4 0 1 2 3 0 1 2 3 4 0 0 1 2 3 0 0 0 0 0 1 1 2 3 0 1 0 1 2 3 2 2 3 0 1 2 0 2 0 2 3 3 0 1 2 3 0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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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代数系统
5.幂等律 定义6.2.5 设*是非空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的 a∈A,有a∗a=a,则称运算*是幂等的。如果A的某个元素a满足 a∗a=a,则称a为运算*的幂等元 幂等元。 幂等元 集合的并、交运算满足幂等律,每一个集合都是幂等元。 定理6.2.2 设∗是非空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a为运算∗的幂 等元,对任意的正整数n,则an=a。 6.2.2 6.2.2特殊元素 1.幺元 定义6.2.6 设∗是定义在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有一个 ∗ el∈A,对于任意的a∈A,有el ∗ a=a,则称el为A中关于运算∗的 左单位元或左幺元;如果有一个er∈A,对于任意的a∈A,有a ∗ er=a,则称er为A中关于运算∗的右单位元或右幺元;如果在A 中有一个元素,它既是左单位元又是右单位元,则称为A中关 于运算∗的单位元或幺元。
第6章 代数系统
又如,f:N×N→N,定义为:∀m,n∈N,f(m,n)=m+n, f是自然数集合N上的二元运算,它就是普通加法运算。普 通减法不是自然数集合N上的二元运算,因为两个自然数相 减可能得到负数,而负数不是自然数。所以普通的减法不 是自然数集合N上的二元运算。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一个运算 运算是否为集合A上的运 运算 算必须满足以下两点: ①A中任何元素都可以进行这种运算,且运算的结果是 惟一的。 ②A中任何元素的运算结果都属于A。A中任何元素的运 算结果都属于A通常称为运算在A是封闭 封闭的。 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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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代数系统
实数集合上的普通加法和乘法是二元运算,矩阵的加法 和乘法也是二元运算,满足结合律; 向量的内积、外积是二元运算,但不满足结合律。 【例6.5】设*是 非空集 合A上的二元 运算,定 义为: ∀a,b∈A,a∗b=b。证明运算*是可结合的。 证明:对于任意的a,b,c∈A, ∗ ∗ ∗ ∗ ∗ ∗ ∗ ∗ ∗ 有(a∗b)∗c=c,而a∗(b∗c)=a∗c=c,故有(a∗b)∗c=a∗(b∗c), 即运算∗是可结合的。 当二元运算*在A上适合结合律时,在只有该运算符的表 达式中,表示运算顺序的括号常被省略。所以将(x*y)*z =x*(y*z)常写成x*y*z。这样,可以令 n个 64748 a n = a ∗ a ∗L∗ a
第6章 代数系统
若运算∗既满足左消去律又满足右消去律,则称运算∗满 足消去律,称a为运算∗的可消元。 注意可消元a不能是零元θ。 定理6.2.7 设∗是A中可结合的二元运算,如果a的逆存在 ∗ 且a≠θ,则a为关于∗的可消元。 证明:设b,c∈A,且有a∗b=a∗c或b∗a=c∗a。由于∗为可 结合的二元运算、a的逆存在且a≠θ,则 a –1 ∗ ∗ b)=(a –1 ∗ a) ∗ b=e ∗ b=b ∗(a a –1 ∗(a ∗ c)=(a –1 ∗ a) ∗ c=e ∗ c=c 而 a –1 ∗(a ∗ b)=a –1 ∗(a ∗ c) 于是b=c,同理由b∗a=c∗a,得b=c,故a为关于∗的可消元。
第6章 代数系统
【例6.6】设A=0,1,*和∘都是A上的二元运算,定义 为: 0∗0=1*1=0,0*1=1*0=1 0∘0=0∘1=1∘0=0,1∘1=1 则容易验证∘对于运算*是可分配的,但*对于运算∘是不可分 配的。如1*(0∘1)=1≠0=(1*0)∘(1*1) 定理6.2.1设*和∘是非空集合A上的两个二元运算,*是可 ∘ ∘ 交换的。如果*对于运算∘满足左分配律或右分配律,则运算 *对于运算∘是可分配的。 证明:设*对于运算∘满足左分配律,且∗是可交换的, ∘ ∗ 则对于任意a,b,c∈A,有 (b∘c)∗a=a∗(b∘c)=(a∗b)∘(a∗c)=(b∗a)∘(c∗a) 即 (b∘c)∗a=(b∗a)∘(c∗a) 故∗对于运算∘是可分配的。 同理可证另一半。
第6章 代数系统
当运算*满足结合律时,an的也可以递归定义如下: ⑴a1=a ⑵an+1=an∗a 由此利用数学归纳法,不难证明下列的公式: ⑴am∗an= am+n ∗ o ⑵(am)n= amn 3.分配律 定义6.2.3 设*和 o是非空集合A上的两个二元运算,如果 对于任意a,b,c∈A,有 a*(b∘c)=(a*b)∘(a*c) (左分配律) (b∘c)*a=(b*a)∘(c*a) (右分配律) 则称运算*对运算o 是可分配的。也称运算*对运算 o 满足分配 律。
第6章 代数系统
定理6.2.3 设∗是定义在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el为A中关 于运算∗的左幺元,er 为A中关于运算∗的右幺元,则el=er=e, 且A中的幺元是惟一的。 证明:因为el 和er 分别是A中关于运算∗的左幺元和右幺 元,所以 el=el ∗ er=er=e 设另一幺元e1∈A,则 e1=e1 ∗ e=e 2.零元 定义6.2.7 设∗是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有一个θl∈A, ∗ 对于任意的a∈A都有θl ∗ a=θl,则称θl为A中关于运算∗的左零 元;如果有一个θr∈A,对于任意的a∈A,都有a ∗ θr=θr,则 称θr为A中关于运算∗的右零元;如果A中有一个元素θ∈A,它 既是左零元又是右零元,则称θ为A中关于运算∗的零元。
第6章 代数系统
证明:设a,b,c∈A,b是a的左逆元,c是b的左逆元。于 是 (b∗a)∗b=e∗b=b,所以 e=c∗b=c∗((b∗a)∗b)=(c∗(b∗a))∗b =((c∗b)∗a)∗b=(e∗a)∗b=a∗b 因此,b也是a的右逆元。 设元素a有两个逆元b和d,那么 b=b∗e=b∗(a∗d)=(b∗a)∗d=e∗d=d ∗ ∗ ∗ ∗ ∗ ∗ 故a的逆元是惟一的。 4.消去律 定义6.2.9 设∗是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θ为A中关于运算 ∗ ∗的零元,∀a,b,c∈A,a≠θ。如果 ⑴若a∗b=a∗c,便有b=c,则称运算∗满足左消去律,称 a为运算∗的左可消元。 ⑵若b∗a=c∗a,便有b=c,则称运算∗满足右消去律,称 a为运算∗的右可消元。
i+ j<k i + j i +k j = i + j − k i + j ≥ k
称二元运算+k为模k加法。
第6章 代数系统
Nk上的二元运算×k定义为:对于Nk中的任意两个元素i和 j,有
i × j i ×k j = i × j除以k 的余数 i× j < k i× j ≥ k
称二元运算×k为模k的乘法。 模k加法+k和模k乘法×k是两种重要的二元运算。 在N7=0,1,2,3,4,5,6中,有4+72=6,4+75=2。如果把N7 中的元素:0,1,2,3,4,5,6分别看作是:星期日、星 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那么 4+72=6可解释为:星期四再过两天后是星期六;4+75=2可 解释为:星期四再过五天后是星期二。
第6章 代数系统
定理6.2.4 设∗是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θl为A中关于运算∗ 的左零元,θr为A中关于运算∗的右零元,则θl=θr=θ,且A中 的零元是惟一的。 证明:因为θl和θr 分别是A中关于运算∗的左零元和右零 元,所以 θl=θl∗θr=θr=θ 设另一零元θ1∈A,则θ1=θ1 ∗ θ=θ 定理6.2.5 设∗是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集合A中元素的个 ∗ 数大于1。如果A中存在幺元e和零元θ,则e≠θ。 证明:用反证法。设e=θ,那么对于任意的a∈A,必有 a=e∗a=θ∗a=θ, 于是A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零元θ,与A中至少有两个元素矛盾。
第6章 代数系统
4.吸收律 定义6.2.4 设*和∘是非空集合A上的两个可交换的二元运 算,如果对于任意a,b∈A,有 a*(a∘b)=a a∘(a*b)=a 则称运算∗和运算∘满足吸收律。 ∘ 【例6.7】设N为自然数集合,*和∘是集合N上的二元运 算,定义为: ∀a∈N,∀b∈N a*b=max(a,b), a∘b=min(a,b) 验证运算*和∘适合吸收律。 ∘ 解:∀a∈N,∀b∈N 若a>b,a*(a∘b)=a*min(a,b)=a*b=max(a,b)=a 若a<b,a*(a∘b)=a*min(a,b)=a*a=max(a,a)=a 若a=b,a*(a∘b)=a*min(a,b)=a*a=max(a,a)=a 即 a*(a∘b)=a 同理可证a∘(a*b)=a 因此运算*和∘适合吸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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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二元运算的性质
6.2.1运算的基本性质 1.交换律 定义6.2.1 设*是非空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的a,b∈A,有a∗b=b∗a,则称二元运算∗在A上是可交换的。 例如,设R为实数集合,对于任意的a,b∈R,规定 a∗b=(a–b)2 ∗ a∘b=a2+b2 a·b=a+b–ab ∗ ∘ 则运算∗、∘和·都是可交换的。 2.结合律 定义6.2.2 设*是非空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的a,b,c∈A,有(a*b)*c=a*(b*c),则称二元运算*在A上是可结 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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