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4.0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6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财政部2016年4月8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关于公开征集供应商信息的通知【模板】
关于公开征集供应商信息的通知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国家开发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发银行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网上征集合格供应商。
今后凡参加国家开发银行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网上注册、审核入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愿意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并自愿接受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督管理;(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近三年内,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入库供应商享有的权利(一)用购买的U-key下载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二)成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反向拍卖中被随机抽取的对象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候选供应商,;(三)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四)定制中标结果通知功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库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中心的有关规定;(二)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项目需求、采购、评审等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以获取不公平的竞争机会;(三)妥善保管取得的用户名、密码和U-key,如遗忘或丢失及时申请补办;(四)及时维护采购信息,包括入库供应商信息和商品信息。
如资质文件等重要信息变更,须携原件至采购中心现场核对;(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申请入库供应商路径及步骤(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门户网站(******),点击网页底端“采购信息”进入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或者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点击首页左侧“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按钮,在线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宜春市供应商征集公告-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宜春市供应商征集公告正文:----------------------------------------------------------------------------------------------------------------------------------------------------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宜春市供应商征集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宜春市财政局组织对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宜春市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运行,为了确保供应商入驻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子卖场介绍电子卖场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实施网上交易和动态监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
电子卖场划分为“六馆一超市”,包括协议采购馆、定点采购馆、赣鄱特色馆、创新产品馆、乡村振兴馆、中小企业馆和网上超市。
二、供应商入驻条件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原则上实行承诺准入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产生。
财政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采购程序入围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赣鄱特色供应商除外。
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入驻流程供应商进驻流程全部在线办理。
1.供应商登录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填写单位名称、负责人手机号进行注册。
“首页->商家入驻->立即登记->注册账号->选择需注册的区划->资料完善->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区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深府购[2008]17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更好地满足市、区专家资源共享需求,现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具体要求如下:一、征集对象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型企业。
二、征集重点(一)货物类:医疗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服装、兽医用品、通信设备、档案保密设备。
(二)工程服务类:园林绿化、法律、餐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清洁服务、心理学。
三、资格条件评标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附件2:《深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类表》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一、评标专家资格条件入选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三)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胜任政府采购评标工作;(四)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能够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五)各类院士、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70岁以下;(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经其单位推荐盖章的;(七)对特殊专业或新兴行业的本地专家条件,可放宽至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具备博士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并根据深圳市财政局【2004】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核认定。
二、评标专家注册、审核、入库程序1、网上注册: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右上角选择“评标咨询专家注册”,填写专家注册信息。
2、提交、审核资料:在网上注册成功后,专家需提交资料至深圳政府采购中心202室,进行审核验证。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呼财购〔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各申请人:为进一步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通过我市初审、考试、自治区终审程序入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
欢迎符合评审专家条件、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人员积极申报注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式此次常态化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人员范围凡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自愿加入我市评审专家库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国有企业的人员皆在本次征集范围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暂不在征集范围内)。
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应根据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和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三、征集条件和填报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次专家招聘的具体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01.0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我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19年2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2019年1月8日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三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查找获得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海口市财政局征求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海口市财政局征求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法商法,政府采购正文海口市财政局征求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优化和提升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我局草拟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
请贵单位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函告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董密联系电话:68722710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办公区10号楼采购监督科邮箱:*****************.cn海口市财政局2021年10月28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出的采购流程待优化、采购透明度待提升、支付交付待规范等问题,优化和提升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重点明确以下事项,请遵照执行。
一、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采购人在制定本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时,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或经审查认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得出台实施。
(二)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全面清理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海财采〔2019〕5344号)、《海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海口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定期或者适时对各自制定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进行评估,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
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公告和采购公告模板
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公告和采购公告模板1. 项目背景[采购方名称]拟订立框架协议供应商,为了方便公司日常工作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
2. 采购项目名称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3. 采购内容和数量(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物品/服务等)(2)采购数量:(具体数量)4.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经营资格,未被列入相关政府部门的黑名单;(4)其他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资格要求)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递交地点:(具体地点)6. 澄清和遴选时间(1)澄清时间:(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遴选时间:(遴选结果公布时间)7. 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8. 采购方联系方式采购方名称:(具体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9. 补充说明(1)本公告仅为供应商征集,不构成采购合同;(2)投标文件一经递交,恕不退还;(3)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采购公告1. 项目名称(具体采购项目名称)2. 采购方名称(具体采购单位名称)3. 采购内容和数量(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物品/服务等)(2)采购数量:(具体数量)4. 采购方联系方式采购方名称:(具体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5.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定(1)采购需求:(具体需求描述)(2)技术规定:(具体技术要求)6. 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递交地点:(具体地点)8. 澄清和评标时间(1)澄清时间:(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评标时间:(评标结果公布时间)9.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要求:(具体投标文件要求)(2)投标保证金:(如果有的话,具体金额和交纳方式)10. 补充说明(1)本公告并非采购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投标文件一经递交,恕不退还;(3)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2024年供应商询价采购邀请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2:30-6:00。
发售地点:(在网上下载标书者应在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将投标确认书传真至,否则报价文件不被受理)。
文件售价:文件x元。
四、报价资料的报送。
八、资料报送接收时间:x年8月19日10:00时至10:30分止。报价文件需由报价商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到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三)现场投递报价文件。
九、报送地点: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三)(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三楼,工商银行对面)。
十、报送资料(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装订成册,密封,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
九、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联系方式:XXXXXXXXXX
XXX
XXXX年XX月XX日
供应商询价采购邀请函5
筠连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受采购人委托,拟询价采购一批办公设备,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欢迎参加投标报价。
一、采购编号:筠采[]41号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有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资质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报价表签章密封后于xxx年8月4日18时前送达或在规政务中心六楼办公室)。
4、完成时间:XXXX年XX月XX日
5、付款方式:XXXX
七、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需求征集通知
采购需求征集通知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需求,诚邀各位具备相关产品或服务供应能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具体需求如下:一、采购物品/服务
办公用品
包括但不限于文具、打印纸、墨盒等办公耗材。
IT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笔记本、服务器等硬件设备。
办公家具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椅等。
清洁用品
包括但不限于洗洁精、拖把、垃圾袋等清洁用品。
二、投标要求
投标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产品或服务供应经验。
投标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
投标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单及产品样品(如有)。
投标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邮箱:对应邮箱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与合作,谢谢!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7.27•【字号】桂财采〔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桂财采〔2018〕23号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17〕21号)有关规定,现长期向社会广泛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请符合下列条件且有意向加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报名:一、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七)非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非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流程(一)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按照属地原则,向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驻邕各区直预算单位、企业工作的申请人直接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申请。
单位征集采购需求通知范文
单位征集采购需求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同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业务扩展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求,我公司拟进行采购需求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目的:我公司希望通过征集采购需求,了解各部门的具体需求情况,为公司的采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和资源配置,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二、征集范围:本次征集的采购需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IT设备和软件、行政物资、实验器材、生产设备、工程建设等方面。
三、征集内容:请各部门按照以下格式填写采购需求信息:1. 需求部门:(请填写具体部门名称)2. 采购物品:(请填写所需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3. 采购数量:(请填写所需物品的数量)4. 预算金额:(请填写采购预算金额)5. 采购理由:(请简要说明采购该物品的原因和用途)四、征集要求:1. 各部门需认真填写所需物品的具体信息,确保准确、清晰、完整。
2. 请于(具体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采购需求信息报送至采购部门。
五、征集结果处理:采购部门将根据征集到的采购需求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和整理,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最终确定的采购需求将作为公司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
六、备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采购需求征集相关事宜,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联系方式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请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本次采购需求征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本次征集将能够帮助公司更好地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求,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顺祝工作顺利!此致敬礼(单位名称)(日期)。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SPECIAL FOCUS|本期关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2020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为了实现政务活动和公共服务的目的,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源,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国家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2020年第12期:由国攻府采购9本期关注I SPECIAL FOCUS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12.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丰富政府采购方式,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2020年12月21日附件1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框架协议定义)本办法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针对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需求,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多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围并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在实际需求发生时,由采购人或者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授予合同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开展采购:(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且单笔采购金额低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二)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同一品目或同一采购项目年度采购预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自身需要多频次采购且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不确定,单笔采购金额低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多家供应商承接有利于项目实施和提高项目绩效的;(三)确定多家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公共服务项目。
重要供应商选取通知
重要供应商选取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我们计划为公司选择一批重要供应商,以保证我们的采购和供应链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选取的供应商能够满足我们的需求,并且能够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此向大家发布供应商选取通知。
一、选取目标我们希望通过此次选取,选择与公司业务兼容性高、信誉良好、质量稳定可靠的供应商,使公司在采购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二、选取原则品质可靠:供应商要拥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能力,以确保我们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交货及时:供应商必须具备准时交货的能力,并能够提供灵活的物流配送方案,以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
价格合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应合理公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
创新能力:供应商需要具备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能够不断提升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以满足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需求。
风险控制:供应商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以降低采购风险。
合规合法: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
三、选取过程制定选取标准: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市场调研等因素制定详细的选取标准和指标体系。
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将会在相关媒体平台和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详细说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要求、数量和预算等信息,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评审与筛选:公司将对报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结合其所提供的资料、样品等进行筛选。
评审将主要从产品或服务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现场考察:对于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公司将组织现场考察,了解其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研发能力等情况,并与其代表进行面谈沟通。
合同洽谈:经过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后,公司将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详细合同洽谈,明确双方权责,并达成最终协议。
签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公司与选定的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项目交付或服务启动。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监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3.11.17•【文号】财库[2003]119号•【施行日期】2003.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办发[2003]74号),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
关于公开征集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的通知为扩大长春新区各预算单位电子商城采购商品类目,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957号)及《关于转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长新财采(2020)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公开征集长春新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服务类供应商入驻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征集方式采用常态化公开征集,供应商承诺入驻制。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服务类供应商按要求承诺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入驻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网上服务市场。
二、征集供应商种类公开征集能够提供预算单位需要的服务类供应商。
三、供应商的准入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具有实体经营场所,能够在吉林省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政策调整4.1如因政策规定、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导致交易项目、入驻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按其规定,入驻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4.2若电子商城管理有新的规定意见或操作规程出台时,依照执行,入驻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承诺满足《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要求。
四、供应商须知1.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将作为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负责向长春新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提供相关服务。
2.履约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到期时,双方可视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适当延长履约期限。
其余事项详见承诺书文本。
3.电子商城运行规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宁财(采)发〔2022〕250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各专家: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充实和优化专家库资源,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集中征集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有意向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现有评审专家需重新申报)。
具体条件如下:(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五)不满65周岁(以集中申报结束之日起算),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以集中申报结束之日起算),无以下不良行为记录: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6.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7.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二、集中征集期限集中申报期限:2022年6月25日-7月31日。
集中审核期限:2022年8月1日-9月20日。
三、征集方式征集对象应在集中征集期限内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部门办事”—“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审核”或“宁夏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在线申报并查看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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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文件
顺财〔2010〕103号
关于征集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扩大供应商获取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渠道,更好发挥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我局拟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欢迎有兴趣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注册。
一、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 1 -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网上登记手续
步骤一:供应商登录顺德区财税局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见第四点(一)名词解释1,下同】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文档可在http://202.105.30.172“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步骤二:将以下资料送(寄)到顺德区财税局基建管理科,封面请注明“供应商注册资料”字样。
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资料2: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资料3: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资料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资料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资料6: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为我区网上采购电子反拍供应商的程序
步骤一:完成前述第二点两个步骤并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登记表》中“是否注册成为电子反拍供应商”一栏内选择“是”并打“√”。
步骤二:区财税局基建管理科收到供应商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供应商开通用户权限,并通知供应商到顺德区信息中心办理数字证书【见第四点(一)名词解释4,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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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供应商已有数字证书,则直接将数字证书拿
到顺德区财税局信息管理科进行系统关联即可。
步骤三:办理数字证书要到顺德区信息中心,并提交以下资料: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资料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资料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资料4:机构(企业)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3份(请注意在表格指定位置签名和盖公章,表格可在http://202.105.30.172“文件下载”栏目下载“供应商数字证书申请表”)
●注意:办理数字证书收费标准为200元,年使用费100
元(此项收费由顺德区信息中心按照收费标准收取)
步骤四:供应商拿到数字证书后,即可登录顺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反拍【见第四点(一)名词解释3,下同】采购方式的网上竞价。
软件操作可到在http://202.105.30.172“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反拍操作演示教程”,按教程指引进行操作。
四、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一)名词解释
1、顺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该系统是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并推广应用实施的网上采购软件。
该软件提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协议定点商品和部分非协议定点商品的网上采购功能。
软件网址:http://202.105.30.172
2、网上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通过直接下单、电子议价和电子反拍三种采购方式实现网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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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反拍:属于网上采购三种采购方式之一。
由采购人根据商品信息库查找所需要的商品服务或自行录入需采购的商品服务,不定向向多个供应商公开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
4、数字证书:由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出的电子密钥(CA Key)。
(二)供应商参与电子反拍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参与电子反拍需受到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条件限定。
2、供应商被采购人确认为成交后,必须按照采购人采购要求按时按质供货,不得籍辞变改,如经发现供应商在电子反拍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不按要求供货,经查实后,区财税局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目前通过电子反拍采购方式实施网上采购的商品范围如下: (1)网络、安全、存储设备:包括调制解调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网闸系统、网卡、加密设备等同类商品。
(2)其他办公设备和商品化软件:包括显示器、UPS、成套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财务软件、档案管理软件等同类商品。
(3)各类小家电:包括电话、消毒柜、微波炉、吸尘器、电热水瓶、电热水器、消毒柜、DVD、电磁炉、电暖炉、电风扇等同类商品。
(4)各类办公设备的零配件、选配件:包括刻录机、硬盘、双面打印器、装订器等同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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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公设备消耗品:包括硒鼓、墨盒、碳粉、油墨、墨粉、色带(架)、速印机蜡纸、传真纸等同类商品。
(6)非通用(个性化)印刷品:包括报表(表格)、包装袋、手挽袋、书册(图册、画册)、票据(凭证)、通知书、封条、说明书、宣传单、格式合同(书)、执法文书、医院处方笺、检验单、内部资料(非公开发行刊物)等同类印刷品。
(三)咨询和联系方式
顺德区财税局基建管理科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三楼,邮编:528333,联系人:黄小姐、吴先生,电话:22831816、22831885
顺德区财税局信息管理科地址:同上,联系人:罗先生,电话:22831815
顺德区信息中心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邮编:528333,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22835590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征集 政府采购供应商 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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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登记表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
名
是否注册成为
电子反拍供应商
□是 □否
说明:如需注册成为电子反拍供应商的请在□内打“√”,不填视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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