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792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792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事关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通过信息核对、照片复查等方式,依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介质档案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要求,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复查。
要适时组织文化科目复试,并核对笔迹,对确有疑点、又难以甄别的考生,必要时提请司法机关核实确认。
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体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要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
通过复查,坚决取消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
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上进行注册,供学生和学校查询。
南财红山学院2013级学生转专业规定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3级学生
转专业的若干规定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经有关部门研究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现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3级新生二年级末转专业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拟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遵守校纪校规,无处分记录。
2.修满前两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无不及格课程。
3. 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
4. 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
二、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学生,达到上述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拟转金融学专业的学生,“金融学”课程单科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三、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学生,达到上述要求,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拟转会计学专业的学生,“会计学”课程单科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四、各专业学生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可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申请转至相关专业;拟转金融学、会计学专业者,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 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拟转金融学专业者,另选3门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
2. 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拟转会计学专业者,另选3门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
五、建议拟转专业的学生前两年通过辅修方式学习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专业课程并经考核成绩合格。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13级学生转专业各系可接
系别
专业
专业(方向)代码
可接纳学生数
考核
办法
1-M
10
面试
1.有一定化学基础;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在班级排名中等以上;
3.一学年无任何行政处分。
制药工程专业
35-M
7
机械与土木工程系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3-M
56-M
3
人文艺术系
产品设计
86-M
6
1.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
2.一学年无任何行政处分;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需首先参加外国语学院命题的《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写作),难度相当于专业一年级的《综合英语》课程要求;通过者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
4.申请转入日语专业的学生需首先参加外国语学院命题的《水平测试》,难度相当于专业一年级的《日语精读》课程要求;通过者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
10
面试
1.有较好的数学基础;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在班级排名中等以上;
3.一学年无任何行政处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方向)
06-MMJ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6-M
4
给水排水工程
15-M
10
土木工程
47-M
3
油气储运工程
09-M
9
信息与电子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M
10
面试
1.《大学数学(A)》考核成绩及格;
环境设计
64HJ-M
10
视觉传达设计
64SJ-M
10
英语
25-M
3
关于转专业问题的回答
近日有很多新生咨询转专业的问题,我是2013年转专业的学生之一,从旅游管理专业转到了法学专业。
在此特意整理了一下有关转专业的一些事项,仅供学弟学妹们参考!!!!首先看看今年转专业的通知关于201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探索建立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允许具有突出专长的学生转专业学习的机制。
根据《内蒙古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内大教发[2006]4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继续开展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根据细则精神,认真实施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
特此通知内蒙古大学教务处2013年3月5日再看看转专业招生的计划表(每年都不一样!!)内蒙古大学2013年各专业接收校内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内蒙古大学2013年各专业接收校内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法,各学院的要求也不一样。
2、有的学院只招某几个学院的学生,如计算机学院。
3、有的学院并未注明要求,是不是意味着成绩不好的也能转呢?当然不是,首先会有一个转专业的最低门槛,到时候班干部通知。
也许是班级前1/2.4、有的学院特别注明降到下一级,有的没说,没说的一般不降级。
5、理科学院有的只招理科生,有的没注明,真心不知道招不招文科生,有一点肯定的是,要考高等数学,文科生也别想了,肯定过不了(除非你数学很牛X!)。
6、交通学院的那几个都是一本专业,也可以转入和转出。
7、关于面试,就是和你聊聊天,挺简单的。
8、一般参加转专业的学生都不太多,集中在法学(我那年报了5个,录4个)、金融、会计等等。
像旅游管理,听说没人转。
总数也不多。
9、听说大一下学期如果有挂科的话,即使面试笔试都过了,也不能转,具体的还不太清楚。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的高考分数不高,又想报内大,那就报吧!!不要怕被调剂,咱还可以转专业不是!!!希望学弟学妹们转专业成功!!!!。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201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3〕17号)的规定,经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和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学校批准,2013年转专业学生共233人。
请各相关单位、院系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后续的各项管理工作;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办好个人学籍异动手续和新专业修读计划的调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1.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学籍批复,并到转入院系办理相关手续。
各相关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交由教学秘书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学分认定原则及办理流程请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3. 转专业学生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注册前,请带上转专业学籍批复及学生证自行到学生事务大厅(思明校区:南光一104;翔安校区:学武楼C105)办理学生证专业变更记载。
4.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完2012-2013第三学期原专业所要求课程。
5.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宿舍调整由厦门大学学生处另行通知。
参加2013年新闻传播学院考核并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习的15名转专业学生(见附件2)同样按以上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2013年转专业学生名单(共233人)2. 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教务处2013年7月17日附件1.2013年转专业名单(共233人)附件2.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
教育科学学院2012级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英文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对2013年、2014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规范转专业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名单如下:组长:杨平副组长:傅尧力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三、转专业基本条件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四、转专业接受人数:翻译4人,商务英语4人,英语师范4人,英语非师范4人。
五、考核办法与内容:英语写作(50%),英语口语面试(50%),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学分转换转入英文学院的学生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期学分转换。
七、工作时间安排及考试内容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与教务处安排一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2015年5月20日东方语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浙外院〔2012〕53号)及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夏菊芳组员:王永青、曹笑笑二、转专业基本条件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2.所学课程考试合格;3.平均学分绩点列所学专业前30%以内,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
三、各专业转入计划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转入学生是否具备相关语言学习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实行百分制。
五、成绩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招收名额择优录取。
六、其他规定被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相关专业后,需降级到2015级相关专业学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123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二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时,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所有学生转专业依据下述原则进行:1.理科生源工科专业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招生的相应的工科或文科专业;2业;34512为准。
3.课、基础必修课及实践环节等必修课程。
4.全校每个专业可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
5.学业优秀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以填报2个拟转入专业志愿,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平行处理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录取。
志愿顺序相同的,按照填报拟转入该专业学生的学分绩从高到底排序,学分绩相同时按所修课程的优秀率计算排序,优秀率相同时再按所修课程的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并列处理。
6.因学分绩排名靠前的学业优秀学生中自动放弃转专业报名或录取而空出的名额,不能由学分绩排名靠后的学生替补。
7.按百分比计算人数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第六条学科专长学生转专业:1.2.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者;3.作为专升本、中职升本、预科生等特类招生被录取者;4.正在休学或应作试读、退学处理者;5.已转过专业者;6.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者。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程序1、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三天由学校教务处公布第一学年修读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和学分绩(有缓考课程234每学期第18-19周,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现将转专业手续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转入专业必修课程重修学分不超过25%。
2.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2周内。
3. 申请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批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并反馈结果。
5. 其他说明
(1)转入专业后,学习年限按转入当年新生重新计算;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承认,但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要求的专业课程;
(3)转专业手续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请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年月日。
云南农业大学转专业
关于2013级优秀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通知教通[2013] 57号各学院: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优秀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申请重新选择专业。
目前,教务处已对2013级本科生的成绩进行了统计,形成了学业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并将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1级本科生开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Ⅰ》测试不合格,只要补测通过,并符合转专业其它相关条件者即可自主选择专业。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正式被新专业录取之前,请根据自己所选课程在原专业上课。
3.2014年9月5日各学院完成公示名单的资格复查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学生上网提交转专业志愿。
如学生名字出现在名单上,但系统未对其开放,请尽快通知教务处,对其进行开放。
4.2014年9月5日~9月7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请自主上网提交转专业志愿,每个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交1~3个专业志愿。
转专业系统操作具体操作如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转专业”栏目进入自主选择专业系统。
进行具体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
5.学生选定专业后需打印出《云南农业大学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一份请于201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交到本人原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收齐申请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13年9月9日下午18:00以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6.2014年9月10日教务处将根据《自主选择专业暂行办法》规定的录取原则处理转专业数据,并公布自主选择专业的最终录取结果。
附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3级本科学生名单教务处二○一四年九月五日附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3级本科学生名单。
[2011]134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学院:为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规定,学校即将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1级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1.学生申请转出专业与拟转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层次。
同一层次是指在招生过程中属于同一批次而划分的类别。
2.转专业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不同招生大类专业间互转。
同一招生大类是指按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与体育类。
3.因为国家对师范专业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但允许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转入非师范类专业。
4.原则上特殊类型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如软件工程(服务外包)、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重师教发〔2011〕134号6.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7.各学院必须针对各自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市场需求实际、招生就业状况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转专业条件(一)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特殊才能和志趣的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患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他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2011-2012学年转专业接收计划。
2.12月14日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情况分别在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北碚校区进行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3.12月15、16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3级转专业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教务处2013年11月25日发《关于我校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我院考核办法。
一、基本要求
1. 申请转专业学生符合学校教务处《通知》中的相关条件;
2.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 对所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了解,转专业目的明确;
4. 学习态度端正。
二、考核小组组成
经学院讨论决定,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转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与标准
1. 考核方式
转专业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察方式,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面试由机械学院考核小组实施。
2. 面试程序
(1)学生自我介绍(中文/英文)后,回答考核小组提问。
(2)考核小组每位老师根据学生学习基础、专业认知、学习态度、学业规划等给每个学生独立打分,并以百分制形势给出综合得分;
(3)所有老师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学生面试最终得分;
(4)根据得分分专业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作为录取依据。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高等数学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学校教务处网站通知。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8-E-41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会议室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3年12月26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3〕39号
关于同意吴煜炜等2位同学转专业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经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同意吴煜炜同学(学号:201221031060)由水产学院水产养殖专业2012级转入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2级,刘金同学(学号:2011915001)由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舞蹈方向)2011级转入音乐学2011级继续学习。
本学期转专业学生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参加课程考核。
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下学期开学初,请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学生及时到转入学院注册学习,并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确认已修学分。
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及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
不必补修,其余的转为选修课的学分。
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须补修。
“集美大学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确认申请表”由转入学院统一收齐后于9月13日前交教务处确认学分。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25日。
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 知校属各单位:《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校务会2013年9月9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长安大学 2013年9月10日长 安 大 学 文 件长大教〔2013〕210号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结束时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不同门类的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学制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第四条艺术类学生不能转专业。
实验班(基地班)、国际班和卓越工程师班不接受转入学生。
第五条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第七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读一年级统招本科生,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2、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3、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80(含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8%,按以下规定执行:(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8%者,可在全校同门类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2)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18%者,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第八条当年高考录取时未满足本人任何志愿的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外语学院、政治学院、文传学院可以互相调整)。
第九条对于高分专业申请转入低分专业的学生(以当年陕西省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为依据),可在本学院内转专业,具体名单按申请学生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外语学院、政治学院、文传学院可以互相调整)。
南昌大学转专业相关文件
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允许在校本科生入校一年后转专业。
我校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南昌大学本科(一本)在校2013级已注册、缴费学生;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4、已有转专业经历(包括已获准转专业却自动放弃)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有关规定1、各类专业可在本类各专业内选择(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参加)。
2、跨类专业选择:理工类和按理科招收的文科类学生可选择全校理工类和文科类各专业;文科类学生限选文科专业;按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可互选;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参加转专业;按理科招收的医学类各专业可选理工、文科类各专业;按文科招收的医学类各专业限选文科类各专业,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可选医学类专业。
3、高考不同批次录取(二本线录取)的专业不允许转入一本线录取的专业,但可在同层次的二本专业间进行选择;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5、单独招生考试的(如:保送生、小语种等专业)学生不参加转专业;三、时间安排1、申请时间:(1)4月9-1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交纳考试、选拔等费用,转专业报名费120元/人,不收其他任何转专业费。
(2)4月23-25日学院审批,并填写《南昌大学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3、审批时间:6月25日前教务处划定单科考试分数线,按统一考试平均成绩(占50%)和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50%)综合排序,按规定人数择优录取,公布学生名单,并书面通知学生。
4、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新学期开始,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在新学院注册,按照《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南(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四条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各专业接收申请 转专业学生的实施办法,对于其中的考核环节应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 合的方式。
第五条 对于参加“2+2”培养模式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 前转入的学生只能到专业门类。
第六条 符合第二条的学生,在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有两次 转专业的机会。
3.报名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志愿。在 教务处统一组织下,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由各学院确定 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并由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根据教学 计划予以确认,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 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翻译(英语方向)、法语、日语、俄语(商务方向)、旅游管
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会展经济与管
理、社会学、社会学(人类学方向)、社会工作、公共管理
类、工商管理类、法学、法学(律师法学方向)、新闻学(数 同 一 专
字媒体方向)、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2011 级)
业模块
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教育技术学、应用物 内 各 专
1
2.我校普通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 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可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
3.我校合作办学的各专业学生,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一 定条件和程序,由学院负责学生在本学院各专业之间或合作办学学院 之间转专业。
4.我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可转入省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同类 其他专业。
温州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
温州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转入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要进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和方法:1、语音表达能力(共40分):现场抽选材料,用普通话口头表达。
(1)语音面貌(20分)考核要素:咬字、音准。
(2)表达技巧(20分)考核要素:声音控制、重音、语速、语调、流畅度及感情表达等。
2、思维品质及仪表(共50分):现场回答考核评委问题。
(1)思维品质(35分)考核要素:理解能力,思维敏捷度、清晰度、流畅度,应变能力,沟通意识等。
(2)仪表形象(15分)考核要素:仪表、态势语。
3、其他(共10分):根据现场沟通情况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
考核要素:专业认知、班团干部经历、获奖情况等。
四、成绩公布:成绩计算方法:总分以百分制形式,上学期课程绩点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分公布后择优录取。
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 (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转入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要进行面试,面试的形式有:1、唱歌:要求考生自己准备一首儿童歌曲进行清唱。
(1)音准20分;(2)节奏20分;(3)表现力10分。
2、讲故事:自选一个幼儿故事,运用普通话进行讲述。
(1)普通话准确20分;(2)语言的流畅度20分;(3)语气、表情生动性10分。
四、评分后公布,择优录取。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由汉语言文学专业负责人组织面试,了解学生的文学兴趣与基础,简单考核学生的文学素养(针对理科生);考查学生的文学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作为教师的发展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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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14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
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莆院教〔2014〕122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实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
本科教育的工学类转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人数的10%;经济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人数的5%;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专业人数的10%以内。
二、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学生,在校或服兵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优良,已学课程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3.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4.确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得互转;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普通专业;
3.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定向、委托培养的;
5.休学保留学籍的;
6.专升本的;
7.应予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生数,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莆田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汇总,并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确定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经校长办公会议议定,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
在学院。
4.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
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单连同《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有关材料转交接收专业所在学院。
6.各接收学院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考核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符合条件学生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
第二轮,经过第一轮考核后,教务处将公布还剩余的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在第一轮考核中,未被转入专业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参加第二轮的考核。
7.教务处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并由学校正式行文。
各学院收到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交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每年3月份,各学院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等材料。
2.教务处公布接收转专业计划。
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和出具学生成绩报告单。
3.每年4-5月份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4.每年6月份,教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发文。
五、其他事宜
1.在转专业学籍异动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
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原专业所在学院上报)。
2.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要求的,经接收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3.被批准转专业的,不得申请转回。
4.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莆院教〔2013〕113号)同时废止。
5.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莆田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1
莆田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
附件2
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学〔2014〕13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高等院校:
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社会急需人才的培养,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办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229号),现就规范我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三)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
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期末集中办理。
经确认准予转专业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学年电子注册的要求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将转专业公文抄报我厅备案。
未经确认的转专业信息不得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操作。
五、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一)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
学生,含外国语保送生、定向生、国防生、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等;
(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
(四)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八)处于毕业学年的;
(九)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六、加强和保护基础性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
(一)对于本科教育的工学、农学等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高职高专教育的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二)对于本科教育的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等相关专业,高职高专教育的财经、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8%)。
(三)对于上述(一)、(二)两款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七、录取时生源地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本科一批专业。
八、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转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码的合作办学类专业。
九、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十、各高校应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活动,帮助学生从自身兴趣、特长、性格特点及社会需求等方面充分了解学科大类或专业情况,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理性选择专业。
十一、各高校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办学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校学生转专业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切实加强对学生转专业的管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教学秩序。
十二、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对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的高校,将予以通报,并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2日
(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