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调课办理指南
调课、停课及代课管理规定
调课、停课及代课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课、停课及代课的界定调课是指某课程因故不能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进程计划和课程表进行,经申报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课程教学进程等任何一项的确定性变更。
停课是指主讲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又无法及时安排调课,而需要安排在其它时间补课的行为。
代课是指教学任务已经落实的某一课程,因故在一段时间内更换授课教师的行为。
二、允许调课、停课的条件1. 经分管校长批准同意的人才培养方案临时调整,可以办理调课或停课。
2. 由于学生班级人数调整,需要更换教室时,可以办理调课。
3. 教师任课期间因公出差,无法上课,可以办理调课或停课。
4. 教师因病、产、婚、丧假等原因不能上课,可以办理调课或停课。
5. 教师因其它符合学校请假规定的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无法上课,可以办理调课或停课。
6. 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可以办理调课或停课。
三、调课、停课的有关说明1. 节假日、运动会及涉及调课或停课的大型活动,一律以校长办公室通知为准。
2. 教师因突发事件或突发生病无法到校上课,应及时与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分管教学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取得联系,通知到相关班级,并在事后补办调课、停课手续。
3. 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必须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4. 未经批准的校外兼职(兼课),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5. 教师确有需要照顾的特殊情况,应该在排课期间提出申请。
开学后一般不接受照顾性的调课申请。
6. 教师对教室有特殊要求(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画室、制图室、器乐室、语音室等),应该在排课期间提出申请。
开学后提出调整教室可能难以保证满足要求。
7. 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8. 调课、停课手续应该尽可能提前一天以上时间办理,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二级学院与学生。
9. 凡作停课处理的课程,必须在课程结束前补足相应课时,并及时通知教务处。
调、停、代、补课管理规定
调、停、代、补课管理规定课表是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调度表,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落实,是学校进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好地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课、停课及代课的界定调课是指课程因故不能按教学任务实施计划和课程表进行,经申报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教学进程等任何一项或多项的确定性变更。
停课是指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授课,且因各种原因当时未安排补课的行为。
代课是指教学任务已经落实的课程,因故临时或在一段时间内更换授课教师的行为。
二、调课、停课、代课原则1、教学任务及课程表一经确定公布,未经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换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
2、任课教师申请调、停、补课须有正当理由,否则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3、遇全院性活动或节日休假等需要调、停课时,依据学院通知要求,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调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允许申请调、停、补课1、任课教师或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必须调课的。
2、经学院领导批准,教师参加会议或参加其他活动不能按计划上课的。
3、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
4、因节日休假耽误课程较多且不能按计划完成授课内容的。
四、调课、停课、代课的报批手续教师因故调课、停课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
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其所在教学单位及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补办调课、停课、代课手续。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调、停、补课手续的,教师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教师应于事后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1.教师填写《课程变动申请表》,送交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名,经教务处审批。
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凡因病假办理手续应附医院相关证明;事假、产假、公差、进修等应先经相关部门同意。
2.调、停、补课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教学单位保存、一份由教务处留存。
调课手续办理流程
依次选择或填写调课信息 有几点需要注意:
1、一般选择“部分调课”; 2、“拟上课周次”即该次课程正常上课周 次,“新上课周次”为必填项。如将第3周 的课调整至第5周,则“拟周次”为3, “新周次”为5; 3、“换地点”的时候,须看清教室容量; 4、如果只是换老师,时间地点都不变,则 “节次”和“地点”项都无需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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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周次-节次-地点”必须 依次填写,否则可能导致教室冲突。 如填写有误,建议关闭当前窗口, 重新开始
5、“调课原因”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 写如下类别: ①公务活动、会议 ②学术活动、会议 ③项目活动、会议 ④教研活动、进修 ⑤社会活动 ⑥身体原因 ⑦家庭重大或突发事件等私人事务 ⑧教学效果 ⑨其它 6、具体原因在“调课说明”里作补充
调课手续办理流程
——致各位老师
各位老师:
从上学期开始,调课手续已初步实 现网上审批。经过一个学期的运行,效 果良好,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
★ 节省老师的时间,减少往来奔 波之苦,实现随时随地便捷办公;
★ 有利于学生及时掌握课程变动 信息;
★ 有利于院系及时全面地掌握本 院调停课情况,便于后期的存档检索等。
也作 备历 和 须通 通
可问 案、 教 再过 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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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课时间……
调课、停课、代课管理规定
调课、停课、代课管理规定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加强课堂管理,保证教学计划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表一经排定,教师应全力保证按时足时授课。
原则上不得因其它非教学活动影响正常上课秩序。
二、在授课过程中上课时间、地点或任课教师发生变化,均需按此规定办理调、停、代课手续。
1.授课过程中发生地点变化,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至学院教务员处申请调配,教务员做好统计,并于当日将授课地点变动情况汇总后交至校区教务处备案。
2.除授课地点变动外的调、停课均需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填写《**学院调课审批通知单》,填写时必须写清楚调(停)课的专业、班级、周次、日期、节次、课程名称、地点及具体原因等,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发生紧急情况,如学院突发性的工作安排,教师急病等,来不急办理手续时,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学院和校区教务处,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教学学院系部应及时进行课务调度,杜绝无教师授课的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
4.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授课达一周以上,或累计课时达六课时以上,原则上由教学学院安排教师代课。
一般应安排教授过相同或相近课程的教师,同时应确保做好教师间的代课交接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5.任课教师一律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各学院应加强对调、停课后教师补课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按调(停)课手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补课的教师,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学院应严格控制调、停课的次数。
五、学校重大活动引起的调、停课由教务处统一发调、停课通知。
六、任课教师和教务员至少提前一天将调(停)课信息通知到有关班级。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课程调动及停课的实施办法
学院课程调动及停课的实施办法一、调课是指对主讲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课程名称等任何一项原有规定的变更;二、停课是指主讲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授课,需安排其他时间进行补课的调课行为。
三、教学任务一经落实,主讲教师应按教学任务完成授课,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课时数。
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私自调课或停课,现行调课或停课之后再办理手续者,都以教学事故论处。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批准可以调课或停课:1.主讲教师因病、因特殊情况(如会议、婚假、亲属病故等)无法按课表上课;2.主讲教师新担任的课程与原有课程时间相冲突;3.因主讲教师工作调动暂时无人代课;4.其他正当理由;五、全校性活动需调课或停课时,由校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教务处调动课表,并由校办公室通知各学院教师和学生。
六、非全校性的调课或停课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1.由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学院调课或停课登记表》,写明调课或停课的原因、时间、课程名称、上课班级(课堂)等;停课必须提出补课时间;2.提供相关证明,因病申请调课或停课,须出具医院医疗证明;因事申请调课或停课,应出具会议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新担任课程与原有课程相冲突,应提供此两门课的教学任务书;有其他正当理由须申请调课或停课的,也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3.主讲教师写出书面申请,须经所在学院的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上课前两天送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4.教务处同意调课或停课后,出具调课或停课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处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
调课或停课申请批准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尽快通知上课学生。
七、主讲教师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教师代课时,原则上需要安排相应职称的教师接替,在接替授课的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提出代课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批。
八、各学院应严格控制教师调课或停课次数,主讲教师每学期调课或停课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或所停课程总学时不得超过8学时。
超过者,不得参加该学年度教学内评优活动。
调课、停课制度范本(2篇)
调课、停课制度范本一、调课制度1. 调课定义:调课是指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对原定课程时间进行调整的一项管理工作。
旨在优化课程表安排,提高教学效果。
2. 调课申请:2.1 学生申请:学生需要填写调课申请表,包括原课程名称、原课程时间、申请调换的课程名称、申请调换的课程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表交给班级班主任审核。
2.2 教师申请:教师需要填写调课申请表,包括原课程名称、原课程时间、申请调换的课程名称、申请调换的课程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表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
3. 调课审批:3.1 学生调课审批:班级班主任完成学生调课申请的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交给学校教务办公室进行终审。
教务办公室将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学习成绩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调课申请。
3.2 教师调课审批:学院教务办公室完成教师调课申请的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交给学校教务办公室进行终审。
教务办公室将根据教师的调课理由、教学质量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调课申请。
4. 调课公告:4.1 调课公告发布:学校教务办公室将批准的调课申请进行整理后,发布调课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调换前后的课程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及调课的有效期。
4.2 公告传达:学校教务办公室将调课公告传达给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以确保调课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5. 调课执行:5.1 学生执行:学生根据调课公告的要求,按时参加调换后的课程。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调换后的课程,需提前向班级班主任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2 教师执行:教师根据调课公告的要求,按时进行课程调换。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课程调换,需提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调课记录:学校教务办公室对每一次调课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申请表、审批表和公告等文件,以备查阅。
二、停课制度1. 停课类型:1.1 临时停课:由于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或全部课程进行临时停课。
调课制度
关于建立停课、调课制度的规定
一、办理调课、停课、代课手续的程序
1、教师需调课、停课、代课时,要提前一天办理书面手续。
因私的必须先按学院请假制度请好假,凭批假条办理;因公的,凭院领导批示的公务(开会)通知或处室负责人签署的出差证明办理。
2、教师调课、停课、代课首先由教师所在教研室审核,之后经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批准。
随后应及时通知本系教学情况有变动的班级,并作好相应安排。
同时将调、停、代课情况及时书面报系备案。
3、经批准停、调课的老师应该主动找时间补上,但补课前必须征得所任课的班级同意。
4、教学人员如遇急病或其它突发性意外情况,未及时办理调课、停课、代课手续的,事后应该立即按上述程序补办书面手续。
三、违反调课、停课、代课手续办理条件和程序的情况的处理
1、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所上课不记课时工作量
①经批准停课后利用其它时间补课未征得相关班级同意的;
②其它任何违反调课、停课、代课办理手续制度的。
调(停)课工作流程2015.9.8(修订)
调(停)课工作流程(2015年9月修订)步骤一:申请报批因故(教学安排、出差、个人原因)需要调(停)课的任课教师,可以登录学校“教务在线”网页(地址:http://116.13.7.221/jwc/)“表格下载”栏下载《调(停)课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注意:1. 4节以下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2. 5至8节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3. 9节以上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4. 调停课班级属同一学院的需填写在同一份表格中,分属不同学院的需要分开填写。
步骤二:材料报备相关材料完成审批后,《调(停)课审批表》报备教务科(行政楼-112室)、教学督导委员会(2号教学楼-201室)、课程管理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室管理部门。
步骤三:通知相关人员课程管理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教室管理部门通知管理人员。
步骤四:调整教学安排,履行工作职责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调(停)情况及时调整个人教学工作安排,按要求履行调(停)课后的补课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备《补课登记表》。
相关学院根据任课教师的调(停)课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管理工作安排。
课程管理学院监督任课教师补课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任课教师补课后报送的《补课登记表》进行及时备份,学生所在学院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教室管理部门安排人员及时开关门。
因突发事件等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的任课教师,应及时向课程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电话请假,学院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教室管理部门、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委员会。
任课教师回校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调(停)课手续,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注:教室管理部门等信息参阅《教室使用和管理分配表》。
学校调停课申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我校特制定调停课申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调停课申请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调停课申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制度目的1. 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因调停课造成教学进度延误。
2. 保障教师和学生权益,提高教学效果。
3. 规范调停课申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以及教务、教学、学生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
四、申请流程1. 教师或学生提出调停课申请。
2. 教师通过教务系统进入“排课管理”菜单,选择需要申请调停课的教学任务,查看任务信息和班级课表。
3. 根据需要,教师可进行以下操作:a. 更换上课时间:在“调课”按钮处选择合适的上课时间段。
b. 更换老师:在“调课”按钮处选择其他教师进行代课。
c. 更换教室:在“调课”按钮处选择合适的教室。
d. 停课:在“停课”按钮处选择停课原因和停课时间。
e. 并班:在“并班”按钮处选择平行班进行合班上课。
4. 教师填写手机号、调停课类型、申请理由或备注等信息。
5. 如需上传附件,教师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6. 教师提交调停课申请。
7. 教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8. 教师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的操作。
五、责任分工1. 教师负责提出调停课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教务部门负责审核调停课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学生上课事宜。
4. 教学部门负责监督调停课的实施,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
六、监督管理1. 教师应严格按照调停课申报制度执行,不得擅自调停课。
2. 教务部门对调停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合理。
3. 教师和教务部门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4. 学校将对违反调停课申报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信息技术学院教师停调课制度
信息技术学院教师停调课制度第一篇:信息技术学院教师停调课制度信息技术学院停、调课制度为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凡信息技术学院授课教师(包括各学科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因事暂时无法依照课表规定的时间给学生授课,则必须按照此规定办理停、调课手续。
1、任课教师到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或各学科秘书处领取停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填写相关内容,同时在教学科研办登记。
2、若停、调课涉及到到机房、实验室、教室,请任课教师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
3、任课教师持填好的停调课申请表到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批。
4、任课教师持停调课申请表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科研办审批。
(如果学生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生,那么任课教师需要到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批)5、任课教师持停调课申请表到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6、任课教师将审批后的申请表留教务处教务科一份备案;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科研办一份;交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一份,并在教学科研办登记。
(注:若学生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生,那么任课教师将两份申请表都交给教学科研办)7、若学生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生,由教学科研办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复印件交学工办一份,由学工办通知学生所在班级。
8、经检查发现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停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9、若临时因事或因病无法办理,可申请由其他教师代办;若时间较紧来不及办理手续,请任课教师及时通知教学科研办,由教学科研办通知教务处教务科和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科研办,过后任课教师应在一周内按上述规定及时补办手续。
经发现未及时补办手续者,视为擅自停调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此规定从2010年1月起执行。
信息技术学院第二篇:停调课办理指南停调课办理指南停调课的办理按照《北京农学院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执行。
北京农学院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2004年9月, 教字[2004]第113号)课程表是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编排的,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上课。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一、调课、停课、代课
(一) 严禁任课教师擅自调课、停课和自找他人代课。
(二) 凡全院性调课、停课,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 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学院(部)教师与学生的调课、停课、代课,由调停代课申请者填写《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经教师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实施。
(四) 凡仅涉及一个二级学院教师及学生的调停代课,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由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实施。
(五)任课教师一般不得因公出、私事而调课、停课或代课;因病等需要调课、停课或代课者,须提前两天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补课
(六)凡教学课程表中法定节假日占去的课时,原则上不予补课。
(七)凡经批准所停的课时,由批准部门安排补课。
三、督促检查
(八)各二级学院(部)应切实掌握本单位教师、学生每天课程安排情况,对教学秩序要认真检查(含教师授课、学生上课),在部门工作总结中应包括本单位教学检查情况。
(九)教务处与学生处要经常进行检查,对违犯上述规定,人为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者,按相应教学事故论处。
附件: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
2007年5月4日
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
-______学年_____学期调课类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
学生所属学院:
2、调停课申请者必须填写“拟调整方案”
填报时间:年月日。
调课操作说明
个人调停(补)代课操作说明1、入口点击进入钉钉,如下图1课时管理图12、点击进入课时管理看到如下图2 界面图23、点击图2调课申请进入操作页面如图3(注:所以调停代课必须是在上课前至少一天进行操作,如上课时间已过请联系教学秘书进行调停代课)图33.1选择日期点击查询,查询该日期的课时记录如下图4图43.2点击展开该课时记录,点击调课进入调课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上课人,上课日期,上课教室,上课节次等如下图5(注:点击确认后会进行调整的课时记录是否与已存在的课时记录有冲突,如有冲突根据提示重新调课)图54、申请停课:点击图2停课申请,进入操作页面如图6图64.1选择日期点击查询,查询该日期的课时记录如下图7,点击停课,即可完成停课申请。
图75、申请代课:点击图2代课申请,出现代课操作页面如图8。
图85.1选择日期点击查询,查询该日期的课时记录如下图9图95.2点击展开该课时记录,点击代课进入代课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代课人,点击确认即可如下图10图106、申请停(补)课:在图2中点击已停课申请查看停课申请记录(注:只有在申请了停课且教学秘书和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了的课时记录才能进行停(补)课操作);如下图11在审核已通过中查找图116.1点击展开该课时记录,点击停(补)课进入操作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课上课日期,上课教室,上课节次等如下图12(注:点击确认后会进行调整的课时记录是否与已存在的课时记录有冲突,如有冲突根据提示重新调课)图127、查看已申请调停代审核情况:在图2中点击已调课申请,已停课申请,已代课申请,已停(补)课申请,可以查看教学秘书,院长审核情况,分别可以查看未审核,已通过,未通过等审核情况。
(注:只有院长和教学秘书都审核通过,才能由劳资科进行产生课时费)例如已调课申请审核情况,如下图13,图13。
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
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2018〕351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调停课工作,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试行)》(〔2018〕5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停课原则(一)课程表是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和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随意停课、调课、补课,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上课学时。
(二)调停课管理遵循最少次数原则,尽量避免同一班级同一周内多次调停课,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二、调停课程序(一)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时,原则上至少提前三天填写《学院教学安排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经调停课班级所在系部的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主任审批、签字后,报教务处处长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申请教师将《审批表》分别送至教务处与各系部教学办公室存档,其中存根留存各系部教学办公室,另一份留存教务处。
若教师所在系部与调停课班级所在系部分属不同系部,申请教师需自行复印《审批表》交两系部教学办公室存档。
(三)调停课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停课班级所属系部教学办公室须及时将调停课事宜通知调停课班级学生。
(四)若发生紧急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时,任课教师应及时告知调停课班级所在系部教学办公室和系部分管教学主任,由教学办公室在调停课时间前代办相关手续。
(五)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集中实践活动需调停课者,由调停课班级所属系部教学办公室统一向教务处申请办理调停课手续。
三、特殊说明(一)因个人原因申请调停课的教师,按《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肃考勤制度的通知》(院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二)申请调课的教师在提交《审批表》时,必须写清楚拟调课时间、地点、原因,并与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协调好补课时间和地点。
(三)拟补课时间仍因其他原因不能上课者,需向系部、教务处再次申请调课,履行调停课手续。
(四)各系部教学办公室应加强教学检查,发现未办理调停课手续、调停课未经批准而擅自调停课、批准后未按规定补课且未再次履行调停课手续,以上三种情况之一者,将严格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2017〕153号)文件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之调(停)代课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调(停)代课制度(一)总则1.维持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职责。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课表和课程教学计划进行有效教学。
无特殊理由,一般不得申请调课、停课(包括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学期末学校将教师请假节次纳入绩效考核。
2.所有教师因公、因病、因事需调(停)课的都必须提前亲自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然后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
所有手续办理结束后请假开始生效,否则当旷课论处。
若因非常特殊的原因请假被批准但不能亲自办理所有手续,可以委托老师到教务处办理,但须亲自销假,否则当事假2倍论处。
3.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期间任课教师必须在校侯课,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健身无关的活动。
手机必须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课堂上开振动)。
若接到教务处代课通知,必须及时到教务处领取代课通知单并按单执行,不得拒绝代课。
4.年级组和专业部未经学校许可,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
学校安排放假或提前放假需请示教育局,按审批的时限告知全校。
(二)程序申请调课应预先领取正式请假条办理好审批手续。
然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调(含停课)课申请单》。
其中,调课理由和解决办法要具体填写,按规定逐级审批后,送教务处办理。
教务处考勤员在调整安排好课程后,用《代课通知单》书面通知有关代课教师和班级执行。
(三)原则1.任课教师突发性患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上课的,由本人报告教务主任,进行临时性调课,而后持相关证明,补办调课手续。
2.教师任课期间的婚假、产假,应在学期开始落实教学计划时妥善安排好,并在教学计划书备注栏内具体说明,或提前一周报告教务处。
3.教师在任课期间,各处室要合理安排科研和会议等外出任务,对指名邀请或由校方指派必须参加会议的,可持会议通知等书面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4.校外实习或室外实训,因受天气等因素影响,教务处、实训中心和专业部要有预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正常。
(四)审批调课申请单必须由调课者本人事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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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调课办理指南
停调课的办理按照《北京农学院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执行。
北京农学院
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
(2004年9月,教字[2004]第113号)
课程表是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编排的,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上课。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基本稳定,确保课程表的合理性、科学性、延续性,课程表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上课时间,需按照本规定办理。
一、为稳定开学初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选课、上课,开学后前两周一律不得调课,调课必须于开学后第三周办理调课手续。
二、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时必须履行有关手续。
一般应事先填写停、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同意后,送交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急事或急病不能来校办理手续时,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至少在上课前一小时向系(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由其代办手续。
事后再由教师本人补办正式手续。
三、教务处对教师停、调课进行审核并对各系(部)停、调课学时进行累计,定期进行公布。
根据各系(部)本学期的上课学时限定本月允许停、调课学时,如超过限定的学时将停止本单位的停、调课。
各系(部)月停、调课学时=本学期总学时*8‰/5,如本单位月停、调课学时不足2学时,可按2学时计算;超过16学时的按16学时计算。
各系(部)停、调课学时包括因病(事)和外出开会等原因造成的停、调课。
四、为减少停课、调课对学生造成的损失,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应首先申请安排同教研室的教师代课,并经系主任批准。
安排好代课的不
填报调课申请表,但应由系(部)书面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更换任课教师处理。
五、确需调课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病假需有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急病补办手续的要有校医院急诊证明。
私事一般不允许调课,特殊情况要先按有关规定办理事假手续。
教师有课期间一般不应安排因公外出活动,特殊情况还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六、经批准的停、调课,由教学秘书提前通知有关班级学生;跨系(部)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通知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通知相关班级学生。
七、凡属相互调课的,由主动提出调课一方填写停、调课申请表,非主动调课的一方签字表示同意。
属单方停课的,应在办理停课手续的同时与教务处协商,以安排好学生的补课,一般不予顺延。
补课时间、地点应明确、具体。
八、因教学内容调整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课时的,属于教学计划的调整,应在排课之前,由系(部)按调整教学计划的程序书面报告教务处并获批准,再进行安排。
九、因季节、气候、条件等非主观原因改变授课计划、教学内容,从而需要改变教学时间、地点的,也必须履行停、调课手续,但在期末统计停调课学时时可分别统计。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全院或局部停课,不统计在各系(部)停调课学时之内,但应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协商作好补课安排,并通知各系(部)。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停、调课学时较多,是教学秩序不稳定的一种表现。
教务处统计的各系(部)停、调课学时将作为考察评价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