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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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重庆市位于中国的西南部,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巨大的农业潜力。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以下是我对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重庆市土地资源有限,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

首先,应严格实施农地保护政策,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避免向非农业用地转移。

其次,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和土地流转等方式,集中优势资源,形成规模化种植示范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力度。

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

政府应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才。

此外,鼓励农户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品质。

3.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

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和品质保证。

加强农业种植与加工、运输、销售环节的衔接,形成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多样化销售模式,提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重庆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4.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

重庆市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大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效应。

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推动农业由传统的粮食生产向特色农产品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转变。

5.加强农业农村经济一体化发展。

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融合发展,通过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水平。

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加强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

此外,加强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民的销售渠道。

6.加大农业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提高农业生态效益。

加强土壤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控制农田水土流失,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需要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09]23号【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9.05.04【实施日期】2009.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23号)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教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农办)、卫生局、扶贫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在渝普通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现将《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加快构建城市人才支援农村新格局,大力引导教师进课堂、医生去临床、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厂矿车间和田间地头,确保“三支”人员派得出、下得去、有事干、出成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支”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三支”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考核及使用。

第三条“三支”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渝农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为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6月3日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田建设以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为导向,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渝财农〔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4月17日附件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渝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市级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推动农业科技研发,引进、培育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效益。

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动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2. 建设现代农业基地。

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现代化的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高重庆市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培育壮大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3.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生产者与市场对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和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链条,加强产业链的全面配套和协同发展。

4. 加强农业金融支持。

设立专门的农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融资便利度。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业金融产品,满足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5. 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

加强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管理知识,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农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规模化。

6.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保障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安全。

7.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12•【字号】渝环〔2019〕187号•【施行日期】2019.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渝环〔2019〕187号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环保局、农林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8月30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以及9月6日全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相关工作,推动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确认禁养区、限养区(一)明确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的要求,不得擅自扩大或超范围设定划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的依据。

(二)严格开展自查自纠。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保局(以下简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照本地区已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认真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划定范围自查自纠,逐条对照梳理,严禁擅自扩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对于排查中发现的超出法律法规范围划定的情况,应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重庆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重庆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自动化 程 度 以及农 业 设 施 建 设 等 问 题 。为 此 , 出 了 进 行 科 技 攻 关 提 高农 业 设 施 建 设 企 业 生 产 水 平 和 管 理 水 提
平 , 现设 施 农 业 生 产 的专 业 化 , 立 本 地 化 的生 产 、 售 指 导 和 推 广 机构 等 解 决 措 施 。 实 建 销
基金项 目:重庆市科 委资助项 目( S C, 0 8 C1 1 C T 2 0 A 0 4)
作者简 介 :陈

种 ( 9 2一) 男 , 17 , 四川隆 昌人 , 讲师 , 士研 究生 , E 硕 (
m i eh n 16 cr。 al )w b u @ 2 .o n
过 2 0万 h 居世界首位 _ 。其 中, 5 m, 2 J 拥有现代化温室
的农 业 园 区近千 家 , 室 制造 及 相 关 企 业 多 达 3 0多 温 0 家 _ 。在 重 庆 地 区 , 施 农 业 也 得 到 了 迅 速 的 发 5 设 展 , 继 出现 了 高 新 农 业 示 范 园 区 , 公 害 蔬 菜 基 地 相 无
济效益 。 基 于这 些 原 因 , 一 些 地 区 , 民 自 己投 资 兴 建 在 农 农 业 设 施 , 重 庆潼 南 县 和 涪 陵地 区 的蔬 菜 基 地 有 部 如
措施 , 旨在推动重庆地区的设施农业发展 。
1 设 施 农 业 发 展 现 状
在 重庆 地 区 , 以温 室 为 代 表 的农 业 生 产 是 设 施 农
拱棚和现代化温室之 间的一种设施 , 具有简单 的温湿 度控制设备 , 其作用和温室相似。
设 施农 业 中所 栽 培 的 作 物 主 要 是 各 类 蔬 菜 、 花 卉 、 果 类 以及 少 量 的 中药 材 。 由于 在 重 庆 地 区 的 日 瓜 照 时 间短 , 180 以下 , 日照 百 分 率 在 6 % 以 在 0h 年 0

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16月16日至20日,XX县农机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与农办、农业局、畜牧局联系,并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召开了由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基层种植、养殖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设施农业在XX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异军突起,迅速发展,成为该县农业最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种植品种、养殖品种逐渐增多,品种质量有所提高,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一、XX县设施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近几年,XX县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地位日益上升,在全县农业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据调查统计:全县种植瓜果、蔬菜的塑料大棚有1.5万个,规模1667万平方米,总投资12800万元,年产值12500万元,从业人数33000人;种植西瓜、蔬菜的小拱棚6500个,规模233万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年产值1050万元,从业人数1400人;日光温室有0.15万个,规模100万平方米,总投资3750万元,年产值1500万元,从业人数6000人;设施园艺温室总数量400个,总规模20万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年产值4000万元,从业人数2400人。

养殖猪、牛、羊等的开敞式设施有15000个,规模13.5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年产值3000万元,从业人数15000人;养殖鸡、鸭、鹅、兔等的有窗式设施2100个,规模133万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年产值4000万元,从业人数4000人;养殖鹿、山鸡、孔雀、狐狸、桑蚕、鱼等的设施有1400个,规模164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年产值896万元,从业人数2800人;目前该县共发展设施农业3万余亩,推广设施农业机械20余台套,设施农业总投入2.4亿元,年总收入2.6亿元,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2•【字号】长寿府办发〔2016〕214号•【施行日期】201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畜牧业正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6〕214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已经区政府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2日重庆市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为促进我区畜禽产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解决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7〕103)号精神,结合我区生态红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从源头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实现畜禽养殖业的分区管理,着力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促进我区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原则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疏堵结合、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具体如下:(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二)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的原则;(三)坚持畜禽养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总量控制、分区管理的原则;(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18•【字号】渝国土房管〔2014〕799号•【施行日期】2014.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799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农委,农业局,农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127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范围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7号文件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其中: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127号文件要求对设施农用地进行核实备案和监管执法,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下列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渝人社〔2023〕412号•【施行日期】2023.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的通知渝人社〔2023〕4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农林局,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在渝单位,相关高校、科研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全市乡村振兴领域干事创业动力活力,推动现代化新重庆“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农业强国展现重庆担当、贡献重庆力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重庆市乡村振兴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承担乡村振兴领域工作的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村级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相关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

曾获得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先进个人:以上单位中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人员。

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获得者待遇人员(含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参加评选;曾获得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渝规资规范〔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和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含菌类)和畜禽(蚕)、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含菌类)设施用地1.生产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种植类(含菌类)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育种育苗大棚、工厂化作物栽培中连栋温室或智能温室(含温室墙体、室内通道、耳房)。

2.辅助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秸秆等有机肥堆沤处理场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等设施,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预冷存储等初加工设施用地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1.生产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畜禽水产养殖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蚕圈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工厂化养殖池、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池、高位养殖池、流水养鱼池(含进排水渠道及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等。

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建议回复函

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建议回复函

主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建议回复函尊敬的XXX领导:我单位近日收到贵部门关于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建议,经过研究和讨论,特就此提出以下意见建议回复,希望能够对贵部门的相关政策推进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一、政策支持力度1. 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设施农业的资金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和企业增加投入,提高设施农业设备和技术水平。

2. 建立设施农业专项补贴政策,针对设施农业中的温室大棚、园艺设施等进行资金补贴,鼓励农民和企业发展设施农业生产。

二、技术支持与培训1. 加强设施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对设施农业新技术的扶持力度,提高设施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2. 加大设施农业领域的技术培训力度,开展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三、市场推广与销售保障1. 拓展设施农业产品销售渠道,加强设施农业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提高设施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加强对设施农业产品市场的监测和调研,为设施农业生产提供市场销售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四、生态环境保障1. 强化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水肥运用,减少农药残留,保护土壤和水源资源。

2. 加大对设施农业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保障设施农业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防范与保险补贴1. 设立设施农业生产风险保险补贴政策,为设施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减轻农民和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2. 完善设施农业生产中的灾害防范和补偿机制,提升设施农业生产的抗灾风险能力。

以上是我单位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建议回复,希望贵部门能够认真考虑,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落实。

同时也衷心希望贵部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设施农业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谨此回复,祝贵部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此致敬礼!XXX单位敬上很高兴能够收到您的来信,并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感到重视。

在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基础上,我们对于发展设施农业的全面推进还希望补充以下新的内容:六、土地资源利用1.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鼓励农业转型升级。

重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汇报

重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汇报

重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汇报
重庆是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也是一个拥有丰富农业资源的地区。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重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备受关注。

下面就重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重庆设施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近年来,重庆市政府大力支持设施农业的发展,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措施,推动了设施农业的发展。

目前,重庆设施农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涉及蔬菜、水果、花卉等多个品种,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优质的农产品。

其次,重庆设施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一方面,由于设施农业技术含量高、投入成本大,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设施农业的发展需求。

另一方面,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也给设施农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需要更加精准地把握市场需求,避免产能过剩和产品滞销的情况发生。

再次,重庆设施农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

为了进一步推动设施农业的发展,重庆市政府将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也将加强市场调研,提高市场预判的准确性,推动设施农业与市场需求更加紧密地对接。

最后,重庆设施农业发展的成果将不仅仅是农业的发展,更是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设施农业的发展将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效应,也将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推动城乡经济的互动发展。

综上所述,重庆设施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未来,重庆设施农业将继续发挥其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重庆的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议

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议

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议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议设施农业是指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固定场所内进行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

它具有节约资源、提高产量、稳定质量等优点,正在逐渐成为现代农业的主流。

然而,设施农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设施农业应走现代化道路,提高科技含量目前,底层阶段的设施农业以简单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为主,种植技术不够高超,对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种植效益不够高。

因此,设施农业必须走现代化的道路,加强研究和推广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二、设施农业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建议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方式,如加强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合理地利用水资源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设施农业要推行节能减排设施农业是能源消耗比较大的行业,为了推进可持续农业发展,应该注重节能减排。

首先,要选用新型的设备和种植技术,提高能效;其次,尽量选择清洁能源,例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设施农业要加强品牌建设设施农业的品牌化建设是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必然选择。

建议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以此保证产品的品质;在市场营销上,要注重品牌营销和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五、设施农业要加强信贷支持发展设施农业需要巨额资金支持,而多数农村的小农户无法承受,这就需要加强信贷支持。

我建议国家加大扶持力度,为设施农业提供长期、低息、有担保的贷款,同时加强金融监管,避免借款过度。

综上所述,设施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也有利于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村的现代化。

只有加强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品牌建设和信贷支持,设施农业才能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农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发布了《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方针。

首先,这份《意见》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其中,强调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要积极配合,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保障设施农业用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支持。

其次,该《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例如,鼓励采取租赁、流转等形式,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兼并集约利用设施农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权籍调查、登记、备案、公示制度,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等。

这些政策措施有助于推动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设施农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政府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的监管责任。

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设施农业用地资源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设施农业用地资源,维护农业生产秩序。

同时,还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等方式,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积极投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提升设施农业用地的利用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促进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为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可以有效提高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水平,促进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设施农用地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

设施农用地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

设施农用地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固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施行,农村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重要性愈发突显。

开展设施农用地建设是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求。

科学管理设施农用地对保护耕地、规范设施农用地产业、提高农用地产出效益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基于此,本文介绍了我国设施农用地管理现状,提出促进我国设施农用地发展的相关策略,旨在为政府及相关负责部门提供帮助,并以此促进我国设施农用地利用率持续提升,进而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快速进步。

关键词:设施农用地;现状;利用管理;建议引言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尤其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快速增加,设施农用地需求巨大。

设施农用地是发展设施农业使用的土地,包括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辅助和服务于农产品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及农产品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

随着人们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饮食结构的变化,人们对农产品的品质要求逐渐提高,对高质量农业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从而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及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产生了大量设施农用地。

1设施农用地概述根据我国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设施农用地一般可包含直接用于经营性牲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晾晒粮食以及大型农机存放用地等场所。

不同设施农用地往往有着不同的使用功能,因此对其进行管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在现阶段的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中,用地流转、空间变化、土壤污染在内的多方面内容均属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内容。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施行效果,且只有充分完善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机制,才能在有效保护农用耕地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

纵观我国设施农用地政策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我国已经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可对科学开展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指导,同时能够依托于明确的管理原则确保各种类型设施农用地的合理利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3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3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3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渝商务函〔2021〕221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3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商务函〔2021〕221号付嘉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县乡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的建议》(第0388号)收悉。

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重庆县乡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情况近年来,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乡村特点,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流通体系、促进商品流通、增强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提振农村消费活力。

(一)围绕造血赋能,夯实发展基础。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

“十三五”期间,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推进优质稻、糯玉米、加工薯类等特色粮油发展。

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展经济作物2277万亩,实现总产量2717万吨,分别较2015年增长13.7%和18.6%。

2020年,全市出栏生猪1500万头、牛55万头、羊453万只、兔2270万只,同比分别较2015年增长1.3%、0.2%、0.8%和0.03%;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51.68万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180亿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7.3%和47.5%。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颁证率达99.4%、证书颁发率97.3%。

全市共有家庭承包耕地3466.8万亩、承包农户632.8万户。

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528.7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量的44.1%,涉及农户277.1万户。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状及政策建议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状及政策建议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状及政策建议作者:张露郑燊来源:《南方农业·上》2023年第08期摘要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

为全面了解掌握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情况,于2023年1—2月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方式包括实地走访及与基层部门、企业代表座谈等。

结果显示:重庆市自成为全国首批16个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省市之一以来,2020—2022年间建设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1 850个;已建成产地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容量1.39万t、节能型机械冷库容量9.90万t、节能型气调储藏库容量1.85万t。

剖析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纳入约束任务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扩大项目支持范围;缩短用地审核程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状;政策建议;重庆市中图分类号:F326.5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ki.1673-890x.2023.15.0482020年4月,重庆市作为全国首批16个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省市之一获得国家支持,经过3年的实践建设,全市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我们于2023年1—2月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方式包括实地走访及与基层部门、企业代表座谈等。

本文根据实际调研数据,归纳总结重慶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经验,剖析当前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1 取得的主要成效2020—2022年,重庆市在38个涉农区县的418个乡镇711个村,计划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1 350个,实际建成1 850个。

已建成产地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容量1.39万t、节能型机械冷库容量9.90万t、节能型气调储藏库容量1.85万t,分别占冷库总容量的10.57%、75.34%、14.09%。

重庆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问题及建议

重庆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问题及建议

重庆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问题及建议作者:蒲昌权来源:《南方农业·上旬》2021年第09期摘要经过近10多年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探索,继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出台后,重庆市虽然制定了贯彻措施并印发了渝规资规范〔2020〕8号文件,这是重庆当前及未来5年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但是在用地范围界定、用地规模确定、用地方式确认、用地效益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和改进。

本着既有利于产业发展又有利于政策监管、既不扩大范围又不紧缩条件的思路,建议从统筹兼顾农业用地政策、制订实施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准确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合理控制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及提高设施农业用地效益等方面切实强化工作力度,从而进一步发挥设施农业用地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

关键词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问题;建议;重庆市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ki.1673-890x.2021.25.019设施农业用地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自2007年以来,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性质、范围及管理措施等。

其中,自然资规〔2019〕4号和渝规资规范〔2020〕8号是当前及未来5年重庆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在具体执行中,对于用地范围界定、用地规模确定、用地方式确认、用地效益发挥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个别执行标准难以把握,再加上“大棚房”清理后的振荡尚未完全平息,基层和部分经营主体顾虑重重,经营主体活力难以激发,设施农业用地新政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难以完全体现,为此,需进一步强化一系列改进与完善工作。

1 国家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改进情况1.1 政策改进的背景及内容总体来看,历年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文件细化和完善了相关规定(见表1),阶段性回应了实践中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关注热点,提高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可操作性,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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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渝农发[2014]2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25
【实施日期】2014.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渝农发〔2014〕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员会(局),果业局,蔬菜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有关单位:
设施农业是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按照动植物生长发育所要求的最佳环境,进行动植物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显著标志,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为有效保障我市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市设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不够;资金投入
不足,基础设施、机械装备和生产条件不配套;支持措施不尽完善,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设施农业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设施农业通过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按照动植物生长的要求控制最佳生产环境,具有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周年生产的特点,实现了集约化、商品化、产业化,具有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技术高度密集的高科技现代农业产业。

发展设施农业可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二)发展设施农业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设施农业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生物潜能,在大幅提高单产的情况下保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仅是城镇居民的“菜篮子”,也是农民的“钱袋子”。

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发展设施农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重要手段。

资源短缺和生产环境恶化是我市农业发展必须克服的问题,发展设施农业可减少耕地使用面积,降低水资源、化学药剂的使用量和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量,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

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的综合利用,可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循环化和生态化,实现农业生产的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发展设施农业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

优质园艺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供应与消费,是衡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基础地位和战略意义的具体体现。

设施农业可以通过调控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食物安全,保证农产品的鲜活度和周年持续供应。

二、发展设施农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设施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设施农业科技创新,提高设施农业的装备水平、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设施农业装备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设施农业装备区域协调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科技创新、重点突破。

围绕重点产业,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设施农业装备研发水平。

--坚持示范带动、注重实效。

通过对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集成示范,辐射带动设施农业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提高设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加大政府对设施农业装备的购置补贴力度、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和示范推广支持力度。

(三)发展目标
--设施规模稳定增长。

设施园艺发展规模稳步提高,连栋温室、塑料大棚以及中小拱棚协调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逐步提高;传统网箱养殖规模基本稳定,淡水工厂化养殖加快发展,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大幅提高。

--装备水平显著提高。

设施园艺生产的耕种、灌溉、植保等作业机械装备及温室智能化环境控制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劳动强度有效降低;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艺装备的成套化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防疫设施设备配套比例提高3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100%;水产养殖机械化装备快速发展。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

建立完善以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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