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大全五篇]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大全五篇]第一篇: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配置、校准、检定、标识、维修和控制,以保持所要求的测量能力,达到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准确评定产品质量提供保证,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以证实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测量设备的控制过程。
3职责3.1开发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施归口管理,具体负责:a)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检定(验证)、校准;根据需要制订并实施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必要时编制内部校准方法;b)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c)配合企管部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d)负责制定检定(验证)计划、按周期送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2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各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配合开发部按计划周期送检、送校。
4工作程序4.1采购4.1.1各使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有关采购资料(包括技术要求和质量精度要求)和适宜的供方,报相关领导审批。
4.1.2采购中心凭批准后的采购申请,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4.1.3仪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员持采购申请报开发部,开发部据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4.1.4新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联系解决。
4.2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4.2.1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的分类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分三大类六小类4.2.1.1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依据其对过程及产品的影响程度分成三大类:检定(验证)类、内校准类、准用类;4.2.1.2每大类根据其检测原理及测量对象的不同分成电子设备类、长度类、力学类、温度类、容器类、流量类等。
4.2.1.3检定(验证)类指对过程及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大,失准时肯定会对过程或产品产生大面积影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例如:内校准用标准仪器;4.2.1.4内校准类指对过程及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大,失准时肯定会对过程或产品产生局部影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4.2.1.5准用类指仅起指示作用,不作为过程或产品质量监控依据的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如电流表、电压表等;新采购的设备在使用前由开发部分类,并依据分类将检定类送到有资格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加贴合格标识后,开发部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履历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公司、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在《测量监控设备分类明细表》内;仪器、设备合同、使用维护说明书、保修单等由开发部保存。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有效和量值准确可靠。
适用于与管理体系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2 职责2.1 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公司监视监控设备的管理。
2.2.机电运输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测量设备的委外检定,并监督管理。
2.3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测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
3 工作程序3.1公司监视和测量活动主要包括:3.1.1采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1.2矿山测量。
3.1.3一通三防的监视和测量。
3.1.4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3.1.5环境监视和测量。
3.2监视和测量设备主要包括:3.2.1煤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3.2.2矿山测量设备。
3.2.3瓦斯监测控制系统测量设备。
3.2.4 环境监测设备。
3.2.4 其它测量设备。
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3.3.1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求,配置工作过程所需的监视、测量设备。
3.3.2各部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需求计划经机电运输管理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审核后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依照采购流程采购。
采购的设备要经有检定资格的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3.4.1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台帐要标明测量设备(器具)名称、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及结果。
3.4.2监视和测量设备要按合格、封存、报废等状态进行标识。
3.4.3使用单位要建立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以确保其在使用、搬运、贮存期间的准确和实用性保持完好。
3.4.4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操作不当使其功能失效。
人员如需培训时,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3.5监视测量设备的控制要求3.5.1监视测量设备在使用前,使用单位负责确认并进行调整。
3.5.2监视测量设备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要进行调试、校准或能力再确认,保证监视活动与监视要求相一致。
3.5.3计算机软件在使用前要进行现场调试,以确认软件的预期能力。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监视和测量过程,确保公司产品实现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并按照既定策划要求进行,以保证产品实现过程各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满足客户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各阶段质量目标达成所涉及的所有过程。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总目标的批准及监视和测量过程资源的配置。
3.2公司战略规划小组负责公司总目标达成的归口管理及监视和测量过程的监督管理。
3.3质量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单一目标达成监视和测量过程的监督管理。
3.4质量目标分解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分解目标的达成。
4工作程序4.1公司总目标4.1.1公司总目标内容确认公司战略领导小组根据战略定位、市场需求、内部资源等情况,确定公司年度总目标,设定目标时间为每年12月份,总目标包括以下模块:4.1.2公司总目标指标确定公司战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上一年度总目标完成情况确认下一年度总目标,具体指标参照使用《公司质量目标分解表》。
4.1.3公司总目标监视和测量公司战略领导小组按月(部分按季度/年)收集公司质量总目标月度完成情况,由各责任部门将相关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汇报给战略领导小组,由战略领导小组对各责任部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总经理批准。
4.2质量目标分解4.2.1分解质量目标内容确认战略规划小组根据公司总目标按照目标模块对相关目标项进行分解,部分目标由相关分解责任部门共同负责该项目标项,监视及测量监督工作由目标项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参照下表,例如:产品不良数量分解项,责任部门为质量部,分解质量部门包括设计部、工艺部、采购部、生产部、质量部,按具体分解要求进行目标项分解,具体参见《公司质量目标分解表》。
4.2.2分解质量目标监视和测量质量目标分解项监视和测量职责由责任部门负责,由责任部门按月(部分按季度/年)收集质量目标项月度完成情况,并对质量目标分解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汇报给公司战略领导小组。
4.3质量目标分解原则质量目标分解原则具体参见《公司质量目标分解表》,公司战略领导小组和责任部门、分解责任部门完成双向沟通,由战略领导小组每季度发布一次。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1.1由主管部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1.2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供应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2.1生产技术部、质检部分别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2.2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主管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主管部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
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主管部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主管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4.2.5无国家部门或地方做开展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制定校准规程进行校准,也可由原监视和测量装置制造厂负责校准。
4.2.6校准规程内容须包括型号、校准地点、校准周期、校准方法、验收标准、标识要求和发现问题时的采取措施。
4.9测量系统分析
对于在控制计划中提及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和系统均须按“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即MSA。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在新购置时需进行MSA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测量系统分析,对于样本小于300件时,计量型测量装置采用极差法。对于样本大于300件计量型测量装置采用均值和极差法,计数型测量装置采用小样法。通过测量系统分析进行系统的重复性和再现性研究,如经顾客批准,可采用其他分析方法及接收准则。
4.5各使用部门应做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保养工作,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检查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确保检测的有效性,使用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
4.6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时出现数据故障或失效时,应评定己检验和试验结果有效性,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客户。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
4.7停用、备用、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4.7.1对停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人员填写“计量器具封存申请单”由技术质量部审批后贴“封存”标识,妥善保管。如该监视和测量装置是电子仪器,应半年通电一次,若重新启用应送检。
5相关文件
无
6.质量记录
6.1XXX/QR7.1-0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6.2XXX/QR7.1-02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6.3XXX/QR7.1-0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卡
6.4XXX/QR7.1-04计量器具报废申请单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确保产品特性在进料、工序、成品出厂时得到测量与监控,以验证其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从而防止不合格产品转序或交付使用。
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满足顾客的需求。
2.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以及进货、工序、成品出厂时产品的测量与监控3.职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测量与监控。
3.2品保部——负责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出厂的测量与监控。
——负责对产品进行测量与监控。
4.程序4.1过程的监视和测量a)管理者代表负责识别需进行监控和测量的过程,并通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实现各过程持续满足预定目标的能力。
b)各部门根据本公司总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部门质量目标,并制定为实现部门目标和落实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过程的具体措施,汇总到管理者代表,填写《质量目标实现统计表》。
c)各部门经理应监督检查本部门控制的过程要素运行情况及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d)管理者代表制定对各部门质量目标实现状况、归口管理过程的落实状况的监视和测量频次、方法、内容。
e)管理者代表按各部门质量目标制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记录测量结果在次月10日前完成统计分析。
f)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按《生产和服务的提供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g)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的测量通过定期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来进行,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规定。
h)销售部对顾客满意度测量按照《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执行,并汇总上报管理者代表。
i)对各部门测量结果未符合预定目标的、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重大的或重复发生的问题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采取纠正措施;发现的潜在的问题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纠正预防措施应在发现不符合之日起一周内整改完成。
4.2产品的监视与测量4.2.1材料/外协件检验原辅材料、零部件进厂后,品保部分别依据图纸、技术质量检验等文件资料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进料检验记录中,没有检测能力的检验项目,应将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质保书附于检验记录之后,合格后由仓库依据《采购控制程序》实施入库,检测不合格则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5 监事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0 目的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依据。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使用、校准和维护的管理。
3.0 职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管理,即生产部、品控部负责本部门有关设备的配置、使用、校准和维护的管理。
4.0 工作程序4.1 测量器具的配置品控部和生产部应分别根据检测和生产任务的需要,提出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4.2测量器具的入库前校准4.2.1 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凭厂商的质量证明办理入库手续。
4.2.2重要测量器具须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一般测量器具可凭厂商的质量合格证明使用。
4.2.3 经检定、验收不合格的测量器具,由采购的部门负责退货处理。
4.3测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校准4.3.1根据国家检定规程和使用情况,安排检定周期,编制周期检定计划,委托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由生产部、品控部具体实施。
4.3.2 经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各相关部门标明其检定状态的标识,并保管好所有相关记录。
4.3.3 发现测量器具偏离示值时,应按规定对已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加以追溯,确定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并对已检产品进行重新检验。
4.4不合格测量器具的处理4.4.1测量器具经检定示值超出检定规程允许的示值且偏离使用范围时,判定该测量器具不合格。
不合格的测量器具不能使用。
4.4.2 不合格的测量器具由各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修理后的测量器具重新进行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报废处理。
4.5测量器具的停用和启用4.5.1凡长期不用的测量器具,各使用部门应办理停用手续,贴上标记进行封存。
封存期内不安排周期检定,禁止使用,由使用单位认真维护、保管。
4.5.2若重新启用,则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安排周期检定。
4.6 测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4.6.1各部门使用测量器具的人员在操作前必须了解测量器具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确保检测数据无误。
最新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完整版)
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XX-XX-019受控状态:发放编号:编制:会签:审定:标审:批准:2020年03月13日发布2020年03月20日实施1目的对试验、测量和监视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实现过程中所需的试验、测量和监视设备的控制管理。
3职责3.1质量安全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试验、测量和监视设备的定期检定、管理工作。
3.2使用部门(个人)负责试验、测量和监视设备的现场管理。
4工作程序4.1 测量和监测设备的选配4.1.1 使用部门根据产品工艺要求提出配备计划,报主管经理批准。
4.2 监测设备的发放4.2.1 使用部门提出使用人;4.2.2 质量安全部按任务要求进行发放;4.2.3 对监测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包括设备的每个部件的唯一标识信息,编排周期检定计划。
校准和检定的记录应保持。
4.2.4 应根据校准、检定结果对监测设备进行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限用等)。
4.3 监测设备周检管理4.3.1 质量安全部负责周检计划的实施,负责通知使用部门送检或现场配合校准;4.3.2 监测设备由质量安全部负责送外周检;4.3.3 检定、校准的国际、国家标准应可追溯;当不存在这样的标准时,记录检定或校准的依据;4.3.4 对检定、校准合格的监测设备,在监测设备适当位置注明有效日期及校准状态;4.3.5 当发现监测设备失准时,首先追溯验证之前的产品检测结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已交付的产品,应通知顾客并保持记录;作报废处理的监测设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做好报废标识,决不允许再使用;4.3.6 监测设备应可防止调整以免测量结果及检定状态失效;4.3.7 防止搬运、维护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坏和变形;4.3.8 在适于采用的检定、检验、测量和试验的环境条件下使用;4.3.9 当设备由外部资源提供时,包括第三方和顾客所有的设备,应验证设备适合且提供其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据。
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结果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过程所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
3.2有关部门正确使用并维护监视和测量设备。
4.工作程序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验证生产部、质检部根据产品所需测量要求,提出配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要求,采购部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实施采购。
由质检部对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a.经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每年由质检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并应标明合格有效期的标识,质检部对该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编号,确定周期检定时期和日期,建立台帐。
b.质检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管理和发放。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校准每年年末质检部编制下一年度《检测设备校准检定计划》,确定周期检定日期,按计划由质检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提出校准证明,并标明有效期限,作好记录。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正确、合理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能力与要求相一致,严禁使用未经校准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工作。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搬运、维护、使用和贮存中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5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标准状态的控制4.5.1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质检部,质检部应对已测量的数据有效性进行评定,作出处理,并进一步分析监视和测量设备失准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失准的,经质检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作报废或相应的处理。
4.5.3质检部对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自校规程》,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状态完好无损。
4.6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事和测量控制程序1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的职责、过程目标与指标、程序、过程评价与改进以及报告与记录,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对产品与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用的装置、软件等。
2 引用标准/文件本程序引用了下列标准/文件的有关条文。
当这些标准/文件被修订时,应研究使用该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XXX/GP2 生产提供的控制程序XXX/GB1 采购控制程序Q/XXXGN1 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Q/XXXGN2 测量设备台帐的建立和管理程序Q/XXXGN4 测量设备流转管理程序3 定义本程序采用GB/T 19001、GB/T24001、GB/T28001、GB/T23001-2017给出的定义。
4 职责4.1 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监视和监测装置的管理;——负责编制公司监视和监测装置的检修和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审批监视和监测装置的更新和报废计划;——负责公司监视和监测装置台帐的建立;——负责对从事监视和监测工作人员培训取证台帐的建立;——审核人员取证的培训计划。
4.2 质保部分析检测室——审核根据国家量传体系的溯源关系将标准器送上级检定站标定(检定);——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测量设备流入现场,并负责对不合格测量设备的跟踪管理;——负责本单位所有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档案资料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工作以及校准(检定)记录的保管。
4.3 办公室——负责编制从事监视和监测工作人员资格取证的外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4 各使用单位职责负责本单位所属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测量设备流入现场。
对于出现故障以及超期未检、色标脱落的测量装置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
5 过程目标与指标5.1 所有监测和测量装置100%纳入设备台帐。
5.2 在用监测和测量装置的周检完成率98%。
公司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公司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顾客及合同规定要求;对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绩效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QEM体系所涉及的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各个组成部分。
3职责3.1品保部负责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各分厂要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执行对各工序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2销售部负责交付和顾客满意度的监视和测量。
3.3各职能部门日常检查要做好各项质量记录、环境检查记录,以将监视和测量的相关信息作为公司数据分析信息的重要依据之一。
3.4所有监视和测量控制接受管理者代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4工作程序4.1对质量检验和环境监测的认识。
4.1.1“检测”是对实体或环境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测量、检查或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立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本公司的产品包括原料、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
检验的依据是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和制造工艺,对特定产品供需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依据;环境监测的内容主要有:噪声、固废、粉尘、废气和污水等方面的防治。
4.1.2全体员工包括管理者,特别是生产管理者,应对检验和监测的职能有充分的认识,并予以理解。
这些职能包括鉴别职能、把关职能、报告职能和证实职能。
4.1.3品保部被授权负责产品全过程的检验及环境监测的管理和实施。
既要认真执行国家质量/环境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又要对用户、消费者、社会和企业自身负责。
在企业内行使检验和监控职权,这些权限包括:把关权、监督权、报告权、考核权。
4.1.4检验和监控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信誉,同样也应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即:对错、漏检负责、对污染物排放危及环境负责、对危害员工健康安全行为负责、对成品出厂不符合规定负责、对编制检验和监测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对上报质量/环保信息及各类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综合事务部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公司综合事务部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1 目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以达到和满足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3 术语和定义3.1 监视和测量装置:泛指测量、测绘仪器、设备;试验仪器、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视仪器、装置和测量仪器、设备等。
3.2 本程序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技术质量管理中心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检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的配置及控制的管理情况。
4.2 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备、送检、维护、保管工作。
5 工作程序5.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由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编制《试验检测、测量设备一览表》,主要试验仪器和精密贵重仪器、测量设备需建立《试验检测、测量设备档案》(包括出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修记录、事故报告、校准/检定证书、报废记录等内容)。
5.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与校验5.2.1 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自制或租用的),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送检或自检。
对需要自检校准的检测(如:试模、砂石筛等),由使用人员中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校准,保存校准记录,校验合格后方能入库或交付使用,必须做出状态标识,建立年度《试验、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总台帐》。
5.2.2 由使用单位制定《试验、测量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的周期检定(校验)计划》。
属计量器具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期送检定/校准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属非计量器具或自制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国家无检定规程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按照自编“试验仪器自校规程”进行校准。
5.2.3 实验仪器自校记录格式按照《试验仪器自校规程》中的规定,由自校人员根据校准项目、内容进行自行编制、填写和保存。
5.2.5 经检定和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有《检定证书》或《校准合格证》,并在设备上标识检验状态。
《检定证书》、《校准合格证》由设备使用单位保存。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监视和测量设备是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3.1 技术部负责提出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技术要求。
3.2 制造部-品质负责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流转、检定、标识等管理工作。
3.3 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维护、储存,负责提出测试要求及对测量数据的追踪。
4.工作流程(见下页)5.工作程序5.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申购5.1.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技术发展情况,依次提出购置申请,由技术部根据产品技术规范确定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制造部-品质汇总提出《设备申购审批表》,报制造部审核并经副总经理批准。
5.1.2经批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申购项目,由采购部负责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2 监视和测量设备验收5.2.1仓库员负责新购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保管工作,并通知品质验收、领取。
5.2.2品质负责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予以标识,不合格的返回采购作退货或调换处理。
5.2.3经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制造部-品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合格的设备应贴上唯一性标识,并对设备进行编号,填写计量器具登记卡,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包括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校准周期、放置地等等。
5.3测量和监视设备的校准5.3.1制造部-品质按照国家规定和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每台设备的检定范围及其周期;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流程5.3.2每年一月份由品质部编制本年度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依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a)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制造部-品质负责联系有关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b) 对本地区不能检定的个别计量仪表、设备由制造部-品质会同操作人员、技术人员根据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编制该设备的自校规程,经技术总监批准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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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
BT/XXX.G 0652.E-2013(0/A)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2013-X-1 发布 2013-X-1 实施XXX有限公司制造部发布
前言
本程序是XXX有限公司《能源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目的在于及时准确获取各种监视和测量数据,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本程序由XXX有限公司制造部提出。
本程序由XXX有限公司制造部归口管理。
本程序由XXX有限公司制造部负责组织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
校对:
审核:
会签:
批准:
XXX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EMS/XXX06·05-2013(0/A)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绩效过程能力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测量装置的管理。
2 术语
能力:
意识:
培训:
4 职责
4.1 整车制造部负责对体系进行的有效性进行监视和测量,负责能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4.2质量部负责公司能源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和统一管理。
4.3整车制造部负责公司电力用能的监视和测量,负责组织对用能系统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4.4采购部负责汽柴油用量的计量。
4.5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测量装置的日常管理。
5 工作程序
5.1对能源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监测
5.1.1整车制造部负责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验证,对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5.1.2 最高管理者每年组织管理评审,对能源管理方针和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
5.2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监测
5.2.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
每月进行一次自检,写出自检报告报送制造部。
5.2.2制造部每季度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监测,检查情况下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现不符合项时,进行整改。
5.2.3当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生变更,应及时修订能源管理方案,确保方案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
5.3 对过程的监视和监测
5.3.1当能源因素有重大改变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报制造部。
由制造部依据《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做出判断。
5.3.2相关部门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采用高效低耗的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
5.3.3整车制造部不定期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3.4各用能单位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检修人员定期检修和巡回检查,确保用能设备、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5.4 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监测
5.4.1环保科技中心、机电运营部等部门,每年根据监测的数据及体系运行情况,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5.5对监测所采用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等,按应用过程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及第三层文件的要求执行。
5.6 监视和测量装置
5.6.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
5.6.1.1根据能源状况的需求,各相关单位配置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5.6.1.2新增监视和测量装置,由使用部门或者整车制造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或审批后送采购部门进行采购;涉及能源结算的装置,需要求第三方检测证明。
5.6.1.3 新装置采购到位后,采购部门将第三方监测证明送到质量部备案,确定检定周期,定期检定。
5.6.1.4 相关部门负责对规定项目进行检测。
5.6.2监视和测量装置要分类管理,质量部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一次分为强检和非强检两类,并建立台帐,标明合格证书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厂家、编号、检定周期、测量范围、精度等级、检定部门等
5.6.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粘贴标明检定状态的合格标识,并保存合格证书。
5.6.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校准或检定
5.6.4.1
4.2 整车制造部负责制定节能培训、内审员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并对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各部门要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实施。
5 工作程序
5.1培训要求
5.1.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接受节能意识教育,对不同工作层次的员工,制定节能陪训方案和计划。
5.1.2对高层管理者,应提高其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的认识,获得其对能源方针的承诺,并保持与能源方针的一致性;了解有关的能源法律、法规,了解重要能源因素及目标、指标。
5.1.3对中层管理者(各部门主管),应进一步提高能源知识、能源法律法规、能源管理体系的了解,掌握本部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具有检查与评审的有关知识。
5.1.4对体系中关键岗位人员(重点用能设备操作岗位人员),应通过培训使其认识到符合能源方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偏离规定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还应对其工作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要能源因素及改进个人工作所带来的节能效益进行培训。
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参加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节能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5.1.5对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能源法律法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了解,并进行矿井能源因素识别、评价及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法律法规等知识的重点培训。
5.1.6对一般工作人员及新进工作人员,主要培训能源方针、目标、指标及能源管理标准的基础知识。
5.2培训计划的制定
5.2.1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结合实际,会同制造部制定下一年度公司能源培训计划,报能源管理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到各部门。
5.2.2各部门执行年度能源培训计划,若有特殊需求,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在与公司培训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执行。
5.3培训的实施
5.3.1各部门根据能源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对象进行相应的培训并考核,做好培训记录。
对缺席参加培训的,应及时安排补训。
5.3.2除采用集中培训外,还可利用报纸、广播、宣传栏、内部刊物或资料等形式开展培训。
培训教师可由各部门根据需要指派内部人员或聘请外部人员担当。
5.3.3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机构进行培训。
由制造部统一组织。
5.3.4对于换岗人员和新进员工,各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以便他们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
5.3.5在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包括获取到新的或修改的能源法律法规时,各部门应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培训;当各部门职能或行政活动发生变化时,应由相应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岗位培训,以确保工作人员及时适应岗位新的工作要求。
5.3.6党群工作部和制造部每年组织节能宣传周期间的各类宣传活动,动员全体员工广泛参与节能公益活动。
同时支持新闻、科技、文化、教育等各种公众组织开展有益于社会的节能宣传活动,为他们的活动提供方便。
5.4培训的认定
5.4.1高层和中层管理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整车制造部根据培训的情况进行认定。
5.4.2各部门组织的能源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培训情况或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5.4.3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的培训,以具有资格的机构核发的资格证明为依据,由制造部认定。
5.4.4关键岗位人员节能培训,由政府有关部门发有资格证明的依据,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5.5培训的记录
5.5.1组织培训的部门,应将每一次培训进行记录,培训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5.5.2能源培训的签到表和有关资料由认定部门保存。
6相关文件
6.1《各岗位能源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6.2《学习制度》
7、相关记录
7.1《年度培训计划》
7.2《部门培训计划》
7.3《签到表》
7.4《考核结果》
XXX有限公司制造部 2013-X-1 发布 2013-X-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