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的协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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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1、[多选题]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的重要意义有()。

A.是保护特定民事权利的基本体现B.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C.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有力保障D.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E,是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答案】ABCD【解析】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保护特定民事权利的基本体现。

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

三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有力保障。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单选题]以下关于商业秘密说法错误的有()。

A.商业秘密的范围不限于作品、版权范围B.商业秘密保护构思、思想C.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仅限于保密信息D.商业秘密保护的是信息,而信息必须以作品形式出现【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商业秘密与信息的关系。

3、[单选]下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民待遇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意味着只能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等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B.国民待遇原则旨在实现其成员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一致性C.《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都对国民待遇原则做了规定D.国民待遇原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都是针对外国人知识产权保护所设定的规则【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意味着只能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等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

缔约国可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高于本国国民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既不要求各国法律的一致性,也不要求适用外国法的规定,只是要求每个国家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独立适用本国法律,不分外国人还是本国人而给予平等保护。

4、[单选题]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是()。

A.发现权B.发明权C.其他科技成果权D.商业秘密权【答案】D【解析】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分列“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四节,其中第三节“知识产权”明文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浅析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与解决

浅析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与解决

文化艺术浅析实用艺术品薯作权与外观没计专利权冲突与解决高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市100088)随要]实用艺术品兼具实用性与艺术,出的特点,使其具有同时获得著作权保护以及夕}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可能,故而容易引发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两种权利问的冲突。

本姒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利冲突这一现象入手,剖析了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的含义。

分析了两种权利产生冲突的原因.弗歪过理性的思考探寻缓解两种教利冲突的方法。

I关键词I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外碗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一、基本案情1999年9月15日,英特莱格公司以可高公司侵犯其玩具积木块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杈、销毁侵权物品、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O 万元及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代理费。

而在当时,被诉侵权的可高公司制造的玩具早在1996年就已经申请了我国的外观设i十专利。

也就是说可高公司制造的那部分玩具在获得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又被英特莱格公司控诉侵犯了其玩具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英特莱格公司是本案涉及的多种玩具积木块实用艺术作品在中国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的所有者。

英特莱格公司所在国瑞士及中国均为‘f白尔尼公§协成员国,依a白尔尼公§嗲第2条的规定,公约保护的文学艺术作品包舞实用艺术作品,故中国对起源于《『白尔尼公}嗲成员国国民的实用艺术作品负有保护义务。

可高公司产品与英特莱格公司主张权利的多种玩具积木块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杈。

故法院判决可高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杈产品和赔偿英特莱格公司的经济损失。

本案属于现实生活中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比较典型的案例,引发了我如下思考:什么是实用艺术品?在实用艺术品保护上,著作权与外聊i殳i f专利权有什么区另妒著作杈与外观溺十专利权之间为何冲突7解决这种冲突的出路又在何方7以下我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什么意思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的,在我国知识产权有专利发明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等。

那么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什么意思?店铺⼩编为⼤家进⾏解答。

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什么意思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是意思是即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也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版权就是著作权,它是⽂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处分其作品的权利,包括⼈⾝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版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印权、发⾏权、展览权、表演权等17种权利。

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有电影电视、舞蹈、摄影、⼝述、软件、设计图纸、⾳乐、图形模型、曲艺、美术、⽂字、戏剧。

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条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录像、翻录、翻拍等⽅式将作品制作⼀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临时使⽤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各种⼿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播权,即以⽆线⽅式公开⼴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式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图像的类似⼯具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的权利;(⼗⼆)信息⽹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线⽅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种语⾔⽂字转换成另⼀种语⾔⽂字的权利;(⼗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七)应当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科大知识产权法试题(九)及答案

中科大知识产权法试题(九)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试题(九)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2.商标权3.独占实施权4.著作权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1.国务院所属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和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选择办理或办理两种途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是。

5.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6.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8.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复制的智力成果。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 )。

A.商品商标B.服务商标C.集体商标D.证明商标2.甲公司申请注册的“鹰”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乙公司认为与自己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自公告之日起( )内,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3.王某注册了一个商品商标,他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 )。

A.标明注册号B.标明“注册商标”字样C.标明注册标记⑦D.标明注册标记④4.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 )。

A.植物新品种B.教学方法C.药品制造方法D.疾病治疗方法5,北京大方公司申请取得了一个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公司有权( )。

A.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B.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C.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D。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29)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29)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29)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9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在中国 ,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答案:A解析:2.[单选题]下列哪个标志可以作为而标使用?A)人民大会堂外形图B)地球图形C)红十字图形答案:B解析:3.[单选题]以挂号邮件向国家商标局寄出的商标申请文件,邮件信封的邮戳日期不清的,该申请文件的递交日为()。

A)寄出地邮局收据上的邮戳日期B)邮件送达地信封上的邮戳日期C)国家商标局实际收到邮件的日期答案:C解析:4.[单选题]罗某从画家张某处购买了一幅画,罗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 )。

A)出租权B)改编权C)展览权答案:C解析:5.[单选题]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出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数额无法计算时,罚款数额为( )以下。

A)10万B)15万C)30万答案:A解析:6.[单选题]甲于1973年完成了一系列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于1975年8月发表在《国家地理》上,1996年5月甲逝世,该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截止于()。

A)2023年12月31日B)2025年12月31日C)2046年12月31日D)2046年5月31日解析:7.[单选题]某大型公司与其子公司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服务商标“小小革”,根据我国《商标法》,两家公司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是()。

A)按份所有和行使B)分别所有和行使C)子公司必须经授权后行使D)共同享有和行使答案:D解析:8.[单选题]甲公司想把使用在洗衣液上的注册商标“云影”使用在新近研发的肥皂上,应当( )A)另行提出注册申请B)重新提出注册申请C)变更注册申请D)取得商标局的同意答案:A解析:9.[单选题]某小说于1960年8月4日匿名发表,45年后,该小说作者的身份得以确定,但该作者已于1985年6月8日去世,该小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 )5-65A)2000年12月31日B)2000年8月4日C)2035年12月31日D)2035年6月8日答案:C解析:10.[单选题]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 )不计算在期限内。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经济的发展,工业设计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工业设计不仅仅是产品的外观,更是体现了创新和品牌价值的重要元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业设计的定义和重要性工业设计是指对产品外观形态的设计,包括外观设计和造型设计。

它不仅仅关乎产品的外观美感,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工业设计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增加产品的辨识度,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

二、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工业设计可以享有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

著作权保护主要针对外观设计,而专利权保护则更加广泛,包括外观设计和造型设计。

1. 著作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外观设计可以作为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

外观设计的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权。

这意味着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修改或使用外观设计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2. 专利权保护在工业设计中,外观设计和造型设计可以作为实用新型专利受到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等技术方案的保护。

持有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可以享有独占权,阻止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制造、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该技术方案。

三、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为了保护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手段:1. 注册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外观设计作为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注册。

通过注册,企业可以获得专利权,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设计不受侵权。

同时,注册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2.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专门的部门或团队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这些部门或团队可以负责监测市场,发现潜在的侵权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利竞合原因

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利竞合原因

(1)权利竞合的原因:《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富有美感的造型是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实用艺术作品相当大一部分都可归为美术作品。

而外观设计同样追求装饰性和美学效果,《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集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既富美感又具有实用性的实用艺术作品同时符合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利客体的双重要求,这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产生竞合的根本原因。

(2)两者的区别: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可避免的要在实用艺术作品保护上撞车,然而它们却在权利取得、存续、内容、权利行使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保护随作品完成而自动生成,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申请并经行政机关确认;著作权仅仅要求作品是独立创作,而外观设计的要求是要有新颖性;著作权人仅有权禁止未经允许在任何产品上以任何形式复制作品,但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则受到指定产品类别的限制;专利权是比著作权强烈的垄断权,虽然外观设计专利和其他两个专利技术相比缺少许诺销售权和使用权,但依然比著作权多了一项进口权,从而阻断平行进口的可能;保护期限不一样,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死后加50年,法人的是从发表之日起50年;而外观设计专利仅为从申请日起10年;著作权存续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外观设计专利存续期要缴纳年费53。

(3)如何选择首先应该根据作品的自身性质,看其符合哪种保护的授予条件。

在这需要重点强调的是著作权的“独创性”和外观设计专利中的“新颖性”的区别。

著作权法的“独创性”仅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通过自己独立的创造劳动所得即可,不能是抄袭、票(窃、篡改他人的成果。

判断一件作品是否有独创性,可以根据它和比照对象在创作时间上的前后,和作者接触比照对象的可能性来判断是否是独立创作。

心得体会工业设计的法律规定

心得体会工业设计的法律规定

心得体会工业设计的法律规定工业设计是一门以人类使用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整合艺术、科技、经济等多领域知识与技术,为产品注入美学与功能,并提升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的学科。

在工业设计实践过程中,法律规定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以保护设计师的权益和推动创新的发展。

在以下内容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对工业设计法律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要了解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范围。

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主要侧重于产品外观设计、标识标志和三维造型艺术等方面。

这些法律规定确保了工业设计作品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复制、仿制或盗用设计师的原创作品。

因此,在进行工业设计实践时,设计师需要熟悉这些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其次,保护工业设计作品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规定,设计人可以对其产品外观设计进行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后,可以独占该设计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从而有效地抵制他人的盗用行为。

而要获得专利权,申请人需要确保其设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因此,在进行工业设计时,设计人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专利检索,以确保自己的设计作品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

同时,保护自己的设计作品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流程,以确保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此外,商标的使用也是保护工业设计作品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用于标识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包括产品的名称、图案、标识等。

在进行工业设计时,设计师需要考虑如何通过商标来保护自己的设计作品,并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设计师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以确保自己的设计作品与其他类似作品区分开来,避免混淆和侵权。

同时,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设计师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商标的规范使用、维权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保护工业设计作品还需要关注著作权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产品的三维造型艺术可以作为艺术品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电大知识产权法-填空

电大知识产权法-填空

1、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可将商标分成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三种。

3、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4、根据是否以他人商标权为前提,可以将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5、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我国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7、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8、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将依法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9、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商标注册权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10、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选择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或办理逐一国家注册两种途径。

11、我国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负责处理注册商标争议的事宜的法定机关。

12、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1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1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独占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

15、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实行逐一注册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设有专门的商标主管机关来进行商标管理。

16、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17、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方式。

18、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行为是反向假冒侵权。

19、驰名商标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20、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

21、中国的国家专利局是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2、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来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驳回申请
异议处理
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不符合可注册性要求或 存在其他不予注册的理由,可以驳回申请。
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 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会根据异议人提出 的理由做出裁定。
商标侵权与维权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商品等行为。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
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相关的商标查询, 确保所申请的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已注
册商标。
形式审查
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 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03
01
初步审定公告
通过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初步审 定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
05
02
提交申请
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包括商标图样 、申请人信息、商品或服务项目等。
作,加强跨国保护。
数字化和互联网的挑战
02
随着科技发展,数字化和互联网的普及对外观设计保护带来新
的挑战,如虚拟商品、盗用设计等。
适应新的产业变化
03
随着新兴产业的涌现,未来外观设计保护将更加关注绿色环保
、可持续发展等新兴领域。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维权途径
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04
外观设计的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期限
著作权产生
外观设计只要具有独创性并符合法律规定,自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产生著作权。
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一般是10年,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若作品在创作完 成后5年内未发表,则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2023年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试题库及参考答案 (通用版)

2023年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试题库及参考答案 (通用版)

2023年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单选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1•关于知识产权法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 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正确答案)C. 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2. 狭义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B)。

A、商标权、专利权和工业产权B、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正确答案)C、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3. 下列选项中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是(C)。

A. 药品的配方B. 药品的制造方法C. 药品的包装盒(正确答案)4、下列情形屮,可以成为发明人的是(B)A、只是为物质条件提供方便的人B、只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C、只是负责组织工作的人5、狭义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B)A、商标权、专利权和工业产权B、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C、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6、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分别是(A)、 ()和()年。

A、 20 年、10 年、10 年B、 20年、10年、8年C、 15年、8年、8年7、对于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共有技术成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权的,另一方(B)A、可以申请专利B、不得申请专利C、可以申请,但申请获得专利后,合作方可以免费使用该专利8、甲公司职工退休后很快做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但直到2年后才申请专利。

乙的发明应属于(B)。

A、非职务发明B、职务发明C、委托发明9、现行《专利法》是2008年12月27日第(A)次修改的。

A、三B、二C、 ~?10、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C)A、具有实质性特点B、具有显著的进步C、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1、下列哪项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请专利, (B)。

A、发明B、外观设计C、实用新型12、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后者不要求(B)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13、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并不丧失新颖性, (B)。

试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试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 有相 当数量 的塑料袋或纸袋 的平 面图案设计 , 对平 面包装袋 授予专利权 , 与对一 幅美术作 品本身授予专利权没有 实质 的区别 。 由此 , 就可能 出现外观设计 的专利权与著作权 的冲突。 ( ) 三 立法上 的漏洞与 冲突。我 国知识产权法采用单行立法形 式, 在制定和修订过程 中一般会注意各法之 间的协调 , 但其程度有 限, 导致实践 中依据某一单行法获得 的知识产权 间可能发生 冲突 。 立法的分散模式 , 对相关 的知识产权 的权利 界限和权 利 冲突 的解 决方法及程序界定不清 , 决定 了知识产权法有不 同部 门分头执法 , 各执法部门往往从本部门 的角度及其适用 的相关法律排除知识产 权基本原则的适用 , 缺乏协同调节机制 。 1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取得程序不同 。 、 外观设 计专利权的取得具有国家授予性及公开性的特点。外 观设计 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外观设计 专利 申请 ; 国家知 识产权 局 依法对 申请 进行审查 , 经初步审查 , 没有 发现驳 回理 由的 , 由知识 产权局授予专 利权并公告 。否则 , 以驳 回。申请人对 驳回 申请 予 不服 的 , 可适用 复审程序 和司法程序予以确权 。 对 于著作权 , 我国采 取创作 主义原则 : 品 自创作 完成之 时起 作 取得著作权 , 无须履行任何手续 , 也不必公 开发 表 , 只是法 律承认 事实上 的存在 而予 以保护 。 2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 的保护程序不 同。 、 《 专利法} 5条规定 , 4 自国务 院专利行 政部 门公告 之 日起 , 任 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 的授 予不符合 本法有关 规定 的 , 以 可 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 ) 宣告该专利无效 。4 6
[ 摘 要]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 的冲突是 指两个或两个 以上 的民事 主体 对相 同或相 近似的创 造性智力 成果分 别依法 获得外观 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 , 两项权利 主体 间在享有 和行使各 自的权利 时产生 的抵 触 。二 者权利 冲突的构成 要件在 于权利 的合法性 、 客体 的 同一性 、 权利主体的相异性和权 利的冲突性 。引起外 观设计专利权 与著作权 冲突的原 因既有 知识产权 本身 的属性 、 律法规 的不完善 法 等客观方面的原因 , 也有隐藏 于权利 冲突背后 的为谋取不正 当经 济利益 的主观方 面 的原 因。在立 法 、 实务操 作上 , 循利益平 衡原则 , 遵 正 确 适 用 保 护 合 法 在 先权 利 的原 则 , 强知 识 产 权 制 度 的协 调 。 加 [ 关键词】 外观设计专 利权; 著作权 ; 权利 冲突; 先权利 在 [ 中图分类号] 2 [ D5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6 5 (0 9 O —0 3 —0 10 - 13 2 0 )3 1 l 2 [ 作者简介] 张淑华(9 5 )女 , 16 一 , 山东招远人 , 大学学历 , 山东经济学 院法学 院副教授 。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冲突的概念 (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冲突的含义 外 观设 计 专 利 权 与著 作 权 的 冲 突是 指 两 个 或 两 个 以上 的 民事 主体对相同或相近 似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分别依法获得外观设计专 利权 和著作权 , 两项权利 主体 间在 享有和行 使各 自的权利时 产生 的抵 触 。 外 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 冲突 的主要表现是外观设计的方案 全部或部分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 术作 品相 同或近 似 , 著作权 人 将 自己的作 品许可他人作为产品的外观设计 申请专利而依法被授 权, 或将他人创作 的美术作品等使用 于某工业 产品上依 法 申请 并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 ( ) -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冲突的构成要件 首先 , 权利的合法性 。外观设计专 利权与著 作权 的产生都 有 相应 的法律依据 , 只要权利的取得具有法律依据 , 是依 法定程 序取 得, 在形式上具 有合法性 , 就能作为一种 法律权 利存在 。 ] 口 即著作 权已合法取 得 , 观设计专利 权依法授 予。如果权 利的产 生没有 外 法律依据 , 则构成侵权 。其次 , 利客体 的同一性 。外 观设计专 利 权 权与著作权是基于相同或 近似的创造性 智力成果 产生 , 观设计 外 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就是美术作 品, 否则 , 于不 同的客体不会构成 基 权利冲突。再 次, 权利 主体 的相 异性。相 同客体产 生的外 观设计 专利权 与著作权属于不 同的主体。如果 主体相 同, 两者之 间就没 有权利 冲突。最后 , 权利 的冲突性 。外观设计 专利权 和著作权 的 权利 主体 间在享有和行使各 自的权 利时产 生抵触 , 使公 众认 为两 种权利属于 同一人或认为其有关联性。 二 、 观 设 计 专 利 权 与 著 作 权 冲 突 的 原 因 外 ( ) 一 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性。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作为知 识 产 权 , 一 种 无 形 财 产 , 具 有 物 质 形 态 , 占有 一 定 的 空 间 , 是 不 不 人 们对他的 占有表现为认知 与感受 , 知识产权 也容 易逸 出创 造者 的 手中为他人所 利用。2因此知识产权的权利 边界 不像有形 财产那 l j 样直观 、 清晰 , 人难 以为其权 利划定 界限 , 他 因此, 在实践 中 , 易产

服装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析

服装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析

.26 .一、服装设计的概念及可保护性西谚有云,“You are what you wear ”(衣如其人)。

人类关于美的观念被铭刻在他的全部服饰中,使他的衣服有褶皱,或者挺括平直,使他的动作圆活,或者齐整,时间长了甚至会渗透到他的面部的线条中去,人最终会像他愿意的样子。

a服装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析郝 敏内容提要:现代服装早已远远超越了遮体御寒的基本作用,其功能已经延伸到社会、文化和精神领域。

服装设计已发展成为一门综合类艺术,是设计师运用各种工艺元素、手工技艺,以色彩、图案、形状组合形成的具有美感和个性的产物,其过程体现了设计师的独特创意和个性风格表达,是智慧创造的结晶。

服装设计的成果是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品,更是能为企业带来高额回报的知识产品。

我国作为服装生产大国,保护原创服装设计,激励创新投入,对繁荣我国的服装设计产业大有裨益。

世界上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的许多国家对服装设计都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发展和保护模式各有千秋。

我国对服装设计的保护主要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进行,多种保护模式和路径各有利弊、互有交叉。

本文拟对服装设计的中外立法和保护模式予以比较分析,并结合近期热点案例进行探讨。

关 键 词:服装设计 外观设计 保护现状 商品外观 位置商标Abstract: In modern times, the function of clothing has extended far beyond keeping people warm to the social, cultural and spiritual areas. Fashion design has developed into a kind of comprehensive art. Designers use various elements of craftsmanship and manual skills to form beautiful and individual creations which are composed of different colors, patterns and shapes. The whole process reflects designers’ unique creativity and personal expression, which crystalizes their wisdom. The works of fashion design are not only work of arts with aesthetic value but also intellectual products that can bring high profits to enterprises. As a large country of garment production, China can benefit immensely from protecting original fashion design, encouraging investment in innovation to further prosper the domestic fashion design industry. Fashion design enjoys intellectual protection worldwide, different countries provide differe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rotection modes for it. China mainly protects fashion design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 Patent Law, and Trademark Law. Each protection mode has its own pros and cons. The paper carries out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legislation and protection modes of fashion design i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and discusses the relevant hot cases in this field.Key Words: fashion design; industrial design; protection status quo; trade dress; position trademark作者简介:郝敏,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a[法]波德莱尔著:《波德莱尔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74页。

知识产权法填空题

知识产权法填空题
5.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 特点作出 贡献的人。
6.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是指对 、 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 或者 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8.《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 的内容为准, 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9.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是 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专利法》。
10.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用性的标准是 、 、 。
2.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 、 、 。
3.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审批实行 、 制。
4.《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 或者 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4.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 和 两种。
5.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 、 和优先权原则。
6.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分为 和 。
7.《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 或者 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8.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内,可以向 请求复审。
9.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权自 之日起生效。
6.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自 起计算。
7.1889年 皇帝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专利的法规 。
8.《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 或者 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9.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权自 之日起生效。
10.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 的书面文件。
8.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选择办理 或办理 两种途径。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7)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7)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7)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9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这句名言出自(B)。

A)丘吉尔B)林肯C)华盛顿答案:B解析:2.[单选题]我们可以在一些产品或者包装上看到c和r标记.它们分别代表()。

A)版权标记.注册商标B)版权标记.录音制品标记C)电脑芯片、注册商标答案:A解析:3.[单选题]修订后的《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于( )开始施行A)2005年11月1日B)2005年10月1日C)2006年1月l日答案:C解析:4.[单选题]某画家将其一幅油画捐赠给博物馆收藏、该画的著作权属于A)画家B)博物馆C)画家、但博物馆享有原件的展览权答案:B解析:5.[单选题]江某与人合作一书,其中某一章节为江某撰写,该书出版后,江某将自己撰写的章节修改润色后又出版了一本,当年与江某合著的人纷纷认为此书也应由全体合著者享有著作权,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A)由江某一人享有著作权B)由全体合著者享有著作权C)由江某一人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其他合著者行使答案:A解析:6.[单选题]摄影记者于某于1984年3月5日拍摄完成其作品《长江之村》,同年6月23日发表。

1986年7月5日因车祸死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于某对《长江之村》所享有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A)2036年12月31日;B)2034年6月23日;C)2034年12月31日;D)2036年7月5日。

解析:7.[单选题]依据我国专利法,下列选项中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对生产方法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B)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C)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D)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即可授权答案:B解析:8.[单选题]下列选项属于遗传资源特征的有( )。

A)延续性B)可再生性C)遗传信息的可复制性D)不可再生性答案:B解析:遗传资源的特征:(1)延续性;(2)不可再生性;(3)遗传信息的可复制性。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1考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1考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1考题库及答案(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1-4网考题库及答案盗传必究考试说明:形成性考核占课程综合成绩的30%,终结性考试占课程综合成绩的70%。

形考任务一一、名词解释题目1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题目2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题目3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题目4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题目5 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二、单项选择题题目6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计算。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核准注册之日起题目7 甲公司申请注册的“鹰”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乙公司认为与自己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自公告之日起()内,可以提出异议。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3个月题目8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5年题目9 李某申请的商标经初步审定,自公告之日起()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3个月题目10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应当实际使用,连续()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3年题目11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题目12 在我国,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准,是()的职责。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题目13 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1.简述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的区别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的人合作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创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各创作作者对自创部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汇编作品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擦聊,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行使其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仅能及于自己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本身,不能及于被汇编的资料。

即汇编人无权禁止他人对相同的资料进行汇编,在其行使著作权时也不得侵犯被汇编资料的著作权。

2.简述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著作人身权具有无限期性、不可分离性和不可剥夺性,著作人身权的具体权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也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的具体权项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分为两种:一是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二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几次三项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

作者生前,依法享有此三项权利;作者死后,由此三项权利所产生的人身利益仍然受保护。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3.如何理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理解这项制度应当注意:(1)合理使用人不特定(2)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作品(3)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4)合理使用的目的是非盈利性的(5)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6)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使用关于录音制品制作的者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4.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情形有哪些1关于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2关于录音制品制作的法定许可3关于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4关于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5关于编写教科书的法定许可6关于制作课件的法定许可5.结合财产所有权谈谈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财产权属于有形资产。

论服装产品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

论服装产品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

2018年21期总第882期一、引言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对服装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日渐重要。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服装制造的大国,但仍然不是服装产品设计的强国。

要想实现从服装大国向服装强国的转变,完善服装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必然之举。

讨论服装产品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既有利于完善服装产品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也有利于完善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则,从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的规范体系。

二、服装产品设计概述服装产品设计指的是对服装的创作过程,服装产品设计分为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两种类型,其中,平面设计又分为创作设计、结构设计和工艺设计三个环节。

创作设计是指设计师以绘图的方式展现出的对服装款式的独创性设计。

结构设计是指在创作设计的基础上,以平面图的形式对服装的版型、尺寸、细节、面料等特征的设计,并制作出服装的样板。

工艺设计是指在结构设计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平面图和服装样板,经过裁剪等流程制作出试验样衣,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出服装成品。

立体设计指的是在设计样衣时不需经过平面结构设计而直接在人体模型上进行裁剪设计。

但立体设计一般用于数量较少的大规模定制服装,若服装需投入大规模生产则仍需要平面设计,因此本文将要讨论的是服装平面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

三、著作权法保护服装产品设计的对象1.服装效果图服装效果图是运用构图、色彩、线条等创造服装的形象,服装效果图能够体现设计师独特的构思和创意,具有明显的独创性,因此,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美术作品的定义:“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服装效果图应当纳入美术作品范畴受著作权法保护。

2.服装结构图服装结构图是指在平面图上对服装的内部结构、尺寸、面料、装饰搭配以及设计细节等进行的设计。

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图形作品的定义:“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服装结构图应当属于图形作品中的产品设计图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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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艺术水 平 , 具备 了艺术性 , 这样 一来就被 纳入到 了著作
约 和侵 权责任竞 合的情形 , 亦 属如此 , 解决 这种情 况的侧重 点应 当在于制度 的设 计和权利 的行使 , 而不应 当否认其 中一
项权利 的存在 。另外 , 持 这种 观念的学者只看到 了创作者 的
权法的保 护范围中 。 以上便是外 观设计 的艺术性 的要求 。 另
多 优 秀 的 外 观 设 计 已经 远 远 超 出 美 感 的 要 求 , 而 是 具 有 了较
而形成 的设 计作 品本身 , 而专 利法所侧 重在 于产 品 , 是对产
品设计 外形创新 的保护 , 二者 保护 的侧 重和 内容 不 同 , 自然
可 以并 行 不 悖 ; 其次 , 从 二 者 的 法 律 位 阶上 来 看 , 二者都是全 国 人大 所 制 定 的 法 律 , 在 规 范 层 级 上 属 于 同一 位 阶 , 因此在
欲要 研究外 观设计在 著作权法 和专利法 中的双重保 护
的可行性 , 前置问题在于论述外观专利 的双 重属 性。外观设
计是用于一 l 二 业制 品中的设计 , 我 国《 专利法》 在第 2条第 4款 中, 对 于外 观设 计所做的总的概括性定义为 , “ 富有美 感并适 用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 ” 。可见 , 与作品相异 , 外 观设 计更加 强调可 以用于工业上的批量 生产 。以上便是外观设计所要求 的l I = 业实用性 。另一方 面 , 产 品的外观设计更 加注重设计 的
依据所保护 的客体不 同, 立法对知识产权进行 了类 型化 的划分。这种类型化 的划分对知识 产权带来的差别化 、 专 业 化保护的优越性是显而 易见 的。但是 , 毕竟类 型化之后 的法 律并非边 界分明 , 在法律 边缘地带 , 会 出现法律 规范交叉 的 情况 。因此 , 法律类 型化的 同时给 自己提 出的问题 之一就是 类型边界 的法律适用 问题Ⅲ 。外观设计就恰恰处 于这 种边界
价值 , 而且 还 具有 美 学欣 赏 的特 性 , 外观 设计 兼 具有 实 用
性 和艺术性的特点 , 自然可 以将其纳入著作权法 和专 利法的
保护范围 。


前提 : 外 观设计 的复合 性特 征
五十年 ; 而一项外观设计 的专利期限为 自申请 日起的十年。 那 么 以十年作为一个 临界点 , 就会产 生两个问题 : 其一 , 在专利 权 的十年 尚未到期之 前 , 外观设计 能否同时受到专利法和著
作权所侧重对设计 的独创性的保护 , 针对的是经 由作者表达
美观性甚至是艺术性 。一个 优秀的图案设计 、 外 形设 计会使
产品在 同类 1 业 品之 中脱颖 而 出, 因此在 进行外 观设计时 , 设计者们更加注重美学层面的要求 。 虽然专利法 中也要求外 观设计应 当具有美感 , 但这里所称 的美感 和著作 权法 中对于 美感的追求是不 同的。专利法所称 的美感的层次较低 , 只要 其设 计具 有新颖性 , 令 人耳 目一 新或者具 有装饰性 , 让人赏 心悦 目, 就可 以被认为是专利法 中所称的美感。 但 现实 中 , 很

要: 由于外观 专利兼具有工业 实用性和 艺术性双 重属 性的特点 , 所以其既有可能成 为著作权法的保护 对象 ,
又 有 可 能 成 为 专利 法 的保 护 对 象 。 以外 观 设 计 专 利 保 护 期 的 十年 为界 , 在 十 年 尚未 届 满 之 前 , 可 以 受到 著 作 权 法和 专
作权法 的共 同保护 ; 其二 , 在专利权 的十年到期之后 , 外观专
利还能否继续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笔者认 为 , 在外 观设计专 利保护期 内 , 同时也应 当受到 著作权法 的保护 。这 是出于 以下三个方 面的原 因来考 虑的 。
首先 , 回归 到著作权法 和专利 法所保 护的不 同客体上来 , 著
外, 值 得说 明的是 , 由于现 阶段 著作权 法对作 品的认定 呈扩
2 0 1 5年第 1 5期
总第 2 6 9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ON0M I C RES EARCH GUI DE
No . 1 5, 2 0 1 5
Se ia f l No. 2 69
外观设计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的协调保护
李 圣 博
( 华南理工大学 , 广州 5 1 0 0 0 6 )
利法的双重保 护 , 在外观专利届满之 后 , 外观设计依然可 以继续受到著作权 法的保护 。
关键 词 : 外观设计 ; 著作 权 法 ; 专利法; 双 重 保 护
中图分类号 : D 9 2 3 . 4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3 — 2 9 1 X( 2 0 1 5 ) 1 5 — 0 3 2 1 — 0 2
大的趋势 , 逐渐 放松 了对于艺术性 、 文学性的要求 , 而着重注 意其独创性 的要求 。因此 笔者认为 , 一个外 观设 计即使没有 足够 的艺术 性 , 只要是设 计者独 立的创作 , 是作 者独立 人格
的延伸之时 , 也应 当纳入著作权法保护 的范 围。
二、 外 观 设计 在 专 利保 护 期 内应 当 同时 受 到 著
作 权 法 的保 护
既然 外观设计 可能 同时纳入著 作权法 和专利法 的调整
范 围, 那 么就应 当考虑他们 的权利期 限。 著作权法下 , 被视为
作 品 的外 观 设 计 的 财 产 性 权 利 延 及 作 者 一 生 以及 死 亡 后 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带 。 一个优 秀的外 观设计不仅具有进行大批量生产的工业
法律 适用 中 , 并没 有孰 先孰后 , 一者 排斥 另一 者 的可 能 ; 最 后, 有 的学者认为 , 创 作者只进行 了一次 劳动创造 , 被赋予两 项权利 有违公平 对等之原 则 , 实际上 , 由于一个行 为从而产 生 了两种权利 的情况 , 并非这 里所独有。例如传统 民法 中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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