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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主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一、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实施“五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

2、麻醉和Ⅰ类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钥匙由科主任和麻醉护士保管,按照规定实施药品基数管理,麻醉医师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当日手术所需麻醉药品,麻醉结束后将处方和剩余药品交麻醉护士对查。

每日晚10:00前,麻醉护士持当日麻醉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基数正确。

急诊柜药品由麻醉护士负责补充、交接班。

当日早8:00前补充药品完毕后交白班医师,白班医师交夜班医师,夜班医师当日晚10:00前交麻醉护士,麻醉护士收回处方,补充药品并交班。

3、麻醉药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具有麻醉药处方权医师的全名签字,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

使用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品名、数量等内容。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交班手续齐全并签名。

4、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其他药品外借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二、急救药品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1.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2.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3.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4.急救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和保管。

5.急救车或柜内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有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6.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7.要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过期药品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三、常规药品常规药品实施麻醉科、手术室电脑记账,药房每日汇总,第二日早手术室护士持发药单送至麻醉科,与麻醉科相关人员清点交接。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制定《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2.《处方管理办法》(卫政部令〔2007〕第53号)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5.《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第13号)三、名词定义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的药品。

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

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四、内容1.科室设立特殊药品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制定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并负责培训、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

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2.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3.麻醉科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4.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24小时监控及防盗系统,监控内容保存180天以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 麻醉药品是指用于麻醉手术或其他治疗目的的药品,包括麻醉镇痛药物和麻醉辅助药物。

主要有:吗啡、可待因、芬太尼、氯胺酮、丙泊酚等。

2. 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临床外科手术、产科分娩、内科特殊检查治疗和急救抢救等方面。

(二)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制和使用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务人员严格操作和管理。

2. 麻醉药品的配制使用应有专门的操作台或手术室,在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种,并设立专人负责。

4.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按照标准的用药方式和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药效反应。

5. 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应保持通畅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三)麻醉药品的监管1. 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药品的专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2. 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销毁等过程应有专门的记录和台账,确保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得到监督和检查。

3. 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与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相结合,通过各种途径持续改进和提高。

4. 麻醉药品的丢失、盗窃、滥用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置,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麻醉药品的教育培训1.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麻醉药品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临床实践,提高对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2. 医院可邀请专家学者开展麻醉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对于麻醉科及手术室人员,应定期开展急救和危急医学教育,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五)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处理1. 医疗机构应制定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药品不良反应。

2.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门诊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患者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跟踪,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处理。

3. 麻醉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应及时有效,避免对患者造成更大的危害和伤害。

(医疗药品)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医疗药品)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目录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制度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流程图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丢失报告制度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管理规定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12、麻醉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科室保管岗位职责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5、第二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16、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工作制度与程序17、关于特殊管理药品标识的管理规定18、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0、高危药品管理制度21、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由医务部、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二、执业医师、药师经培训和考核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开具和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我院开具和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院相关工作制度。

四、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为本人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五、处方医师应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确需使用的患者,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六、每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七、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注射剂处方每张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八、非长期应用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限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引言麻醉科是医院内一个十分重要的科室,负责为手术患者提供麻醉服务。

在麻醉过程中,医生需要使用一些特殊药品来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然而,由于这些特殊药品的特殊性和潜在的风险,麻醉科对这些药品的管理要求更为严格和细致。

本文将介绍麻醉科特殊药品的管理措施、重要性以及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特殊药品的定义麻醉科特殊药品指的是在麻醉过程中使用的具有特殊性质的药品。

这些药品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高度危险性:特殊药品往往具有较高的毒性或副作用风险,使用时需非常谨慎。

•专业性要求:特殊药品的使用通常要求特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麻醉医生才能操作。

•独特性:麻醉科特殊药品通常具有独特的治疗效果或作用机制,常用于特定类型的手术或麻醉操作。

常见的麻醉科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镇痛药品、肌松药品等。

特殊药品管理的重要性麻醉科特殊药品的管理对于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合理、规范、细致的药品管理,可以确保患者在麻醉过程中的安全,并减少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的发生。

防止滥用和误用麻醉科特殊药品具有较高的药物滥用和误用的风险。

滥用和误用可能导致药物过量、副作用加重甚至患者伤害。

通过建立严格的药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有效防止药物的滥用和误用。

确保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安全麻醉科特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非常严格。

这些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药柜中,并由专业人员负责保管。

通过建立完善的存储和保管制度,可以避免药品被盗窃、替换或过期使用,确保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性。

监测和报告药物不良事件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监测和报告药物不良事件。

监测和报告药物不良事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类似事件进行优化。

这有助于提高麻醉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减少药物相关的风险和事件的发生。

特殊药品管理的措施为了做好麻醉科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措施:制定管理制度和规范医院麻醉科应制定相关药品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特殊药品的分类、使用条件、发放和存储要求等。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

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麻醉科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之一,负责为各类手术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管理。

在麻醉过程中,特殊药品的应用不可或缺,如何科学规范地管理好这些特殊药品,成为了麻醉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特殊药品的定义及分类针对麻醉科,特殊药品指的是具有麻醉作用、需经麻醉科医生处方才能使用的药品。

根据麻醉特点,可将特殊药品分为以下几类:全身麻醉药品、局部麻醉药品、镇痛药品、肌松药品以及麻醉辅助药品等。

二、特殊药品管理的重要性特殊药品的管理对麻醉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规范的特殊药品管理能够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得到安全有效的麻醉,减少麻醉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同时,良好的特殊药品管理也能提高麻醉科工作的效率,保证药品的有效使用和供给,并能为医院的安全管理、质量评审提供重要依据。

三、特殊药品管理的内容特殊药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药品采购及入库管理:麻醉科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制度,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进行评审。

在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制定的专用药品仓库内。

2. 药品分发及使用管理:麻醉科需建立药品领用登记制度,确保药品的分发过程可追溯。

麻醉科医生在使用特殊药品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处方,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用药情况。

3. 药品贮存及保管管理:麻醉科特殊药品的贮存应符合相关要求,如要求特殊药品冷藏、避光、干燥等条件下保管,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特殊药品的保质期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需建立相应的药品保质期跟踪制度,及时对过期药品进行处理。

4. 药品库存管理及清查:麻醉科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药品库存,并进行盘点和核对。

如发现库存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5. 药品废弃物管理:特殊药品的废弃物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混入普通垃圾中。

麻醉科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特殊药品废弃物的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

四、特殊药品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麻醉科特殊药品管理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麻醉科手术药品管理制度(最新)

麻醉科手术药品管理制度(最新)

麻醉科手术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麻醉科手术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手术的质量和安全性。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麻醉科在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药品。

药品采购和储存- 麻醉科负责人应定期审核麻醉药品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避光、通风良好的药品储存间,并按照药品特性分类、分区储存。

- 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药品使用和配备- 手术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学指南和相关法规要求。

- 麻醉科应配备麻醉医生合理使用的各类手术药品和辅助设备,确保手术过程中的药物需要得到满足。

- 手术药品的使用应记录在病历中,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药品管理和临床监督- 麻醉科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麻醉药品的调配、核对、签收等环节。

- 麻醉科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药品的库存进行盘点,并制定合理的补充计划。

- 麻醉科应建立不良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通报相关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培训和教育- 麻醉科应定期组织药品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使用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 麻醉科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最新的药品信息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执法效果评估- 麻醉科应定期进行执法效果评估,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和完善药品管理制度。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麻醉科手术药品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上是最新的麻醉科手术药品管理制度,为确保手术过程中的药物安全和质量,麻醉科的全体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麻醉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提高麻醉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麻醉科所有相关人员的药品管理工作。

2. 药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2.1 麻醉药品的分类麻醉药品按照作用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全身麻醉药、局部麻醉药和辅助麻醉药等。

根据药品的特性,麻醉科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麻药类、固定配比类、镇痛类、镇静类等。

2.2 药品的管理要求2.2.1 药品的采购与贮存(1) 麻醉科负责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麻醉药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并按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选择合适的药品。

(2) 药品采购时必须确保供货商的合法经营资质和药品的有效期,采购的药品必须具备相关的合格证明和药品监管码。

(3) 药品的仓库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规范,保持清洁干燥,药品按照类别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检查。

2.2.2 药品的配发和使用(1) 麻醉科医生和护士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相应的资质才能参与药品的配发和使用工作。

(2) 药品的配发必须根据临床医生的开药单进行,按照严格的流程执行,确保发放的药品与开药单一致。

(3) 使用药品前,必须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包装完整性,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包装破损的药品。

(4) 药品使用时必须按照正确的用药剂量和用药方法执行,遵守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要求,做好药品使用的记录和反馈。

(5) 禁止私自节约药品或者将药品用于非临床需要的情况,禁止将药品转借他人使用。

2.2.3 药品的监测和报废(1) 麻醉科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点,查找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和缺失药品等,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理。

(2) 药品过期或变质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过期药品。

(3) 药品的报废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对于需要回收的药品必须进行彻底销毁和记录。

3. 药品管理的责任和制度3.1 麻醉科药品管理部门(1) 设立麻醉科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配发、使用、监测和报废等工作。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样本(2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样本(2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样本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州药监部门监督销毁。

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样本(2)一、背景和目的特殊药品是指临床上用于治疗严重疾病或者特殊需要的药品。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麻醉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内的麻醉药品和相关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麻醉科药品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麻醉科药品管理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合作,确保药品的有效供应和使用。

第五条麻醉科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政策。

第六条麻醉科药品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下设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麻醉科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严格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第八条麻醉科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要进行合理的预算和计划,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麻醉科药品的采购工作应做到透明、公开、公正,遵循公开招标的原则。

第十条采购药品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认证,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

第十一条麻醉科药品采购应建立药品供应商的评价制度,及时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药品合格率。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麻醉科药品应专门设立药品库房进行储存,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药品存储的要求。

第十三条麻醉科药品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避光、防潮、防护等设施,并保持整洁和干净。

第十四条麻醉科药品库房应设置适当的温湿度监测仪器,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

第十五条麻醉科药品库房应设置专门的货架和仓位,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杂。

第十六条麻醉科药品库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和盘点,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麻醉科药品的配送应由专门的药剂师负责,确保药品的准确配送和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麻醉科药品的配送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的配送单据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麻醉科药品的配送应按照临床需要进行及时配送,避免过量和缺货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条麻醉科药品的配送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准确。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麻醉科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院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并确保药品的正确、安全使用。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主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一、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实施“五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

2、麻醉和Ⅰ类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钥匙由科主任和麻醉护士保管,按照规定实施药品基数管理,麻醉医师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当日手术所需麻醉药品,麻醉结束后将处方和剩余药品交麻醉护士对查.每日晚10:00前,麻醉护士持当日麻醉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基数正确.急诊柜药品由麻醉护士负责补充、交接班。

当日早8:00前补充药品完毕后交白班医师,白班医师交夜班医师,夜班医师当日晚10:00前交麻醉护士,麻醉护士收回处方,补充药品并交班。

3、麻醉药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具有麻醉药处方权医师的全名签字,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

使用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品名、数量等内容。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交班手续齐全并签名。

4、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其他药品外借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二、急救药品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1.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2.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3.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4.急救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和保管.5.急救车或柜内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有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6.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7.要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对过期药品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三、常规药品常规药品实施麻醉科、手术室电脑记账,药房每日汇总,第二日早手术室护士持发药单送至麻醉科,与麻醉科相关人员清点交接.。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性镇痛药1、加强对国家制订的麻醉性镇痛药法规的学习与贯彻执行。

2、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与术后镇痛和治疗疼痛时方可使用麻醉性镇痛药。

取得麻醉性镇痛药处方资格的医师方可使用特殊红处方并按规定剂量给予麻醉性镇痛药。

3、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性镇痛药。

4、麻醉科必须有专人负责麻醉性镇痛药的管理,药品要专柜加锁,专用账册,药品的专用处方由药房保存。

5、临床麻醉时,每位麻醉医师可依需取得一定量的基数,科室有专人检查,并核实库存量。

6、当发现麻醉性镇痛药缺少时,应立即调杳,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

二、全身麻醉药和麻醉辅助药1、吸入麻醉药、静脉麻醉药、肌肉松弛药均为限局类药物,只有麻醉专业人员才能使用。

2、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和借用该类药。

3、麻醉科必须有专人保管该类药。

4、该类药物每周清点一次。

三、一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1、手术室内必须备有麻醉术中治疗药物,如心血管系统治疗药、呼吸系统治疗药、急救用药、止血药、利尿药、各种输液及电解质溶液、血浆代用品、激素类药物等。

2、每一个手术室内均应备有抢救药品,并应定时清点、补充。

3、各种药品必须按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用药前应检杳药物名称、安丽是否破损、药物有无浑浊、结晶、是否过期等、禁止使用过期和变质药物。

4、麻醉前应备好各种拟用药物。

各种麻醉前均应备好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阿托品,贴好标签,注明剂量,以供随时使用。

5、为避免用药错误,各种药物使用前均应贴好标签,注明药物名称和剂量。

6、用药前必须再次核对药名、剂量、用药途径。

用药后应观察病人反应,注意有无药物不良反应。

麻醉科毒麻剧限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毒麻剧限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毒麻剧限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管理
制度
1、麻醉科设有剧毒药品专用橱,加锁由麻醉医师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

每周专人负责清点、补充,设有请领、使用登记本。

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2、麻醉科设有外用药品橱,加锁保管。

由器械护士负责请领、补充。

3、麻醉科设有急救车,内备各种急救药品和急救物品。

各手术间分别备有固定数量的常用急救药品。

4、急救车内急救药品、物品由器械室护上负责清点、请领、消毒,加锁保管。

手术间药品由巡回护士负责清点,使用后开处方补充。

5、严格交接班制度,剧、麻、毒、精神及贵重药品应由麻醉医师专人保管,留安瓿随时换取药品,及时补充,保证需要、分记入帐,严格请领。

6、严禁使用过期药品、乱放、混放、防止浪费,及时更换。

7、特殊抢救药品规定基数,由使用者开处方及时补充,以防延误抢救时机。

8、麻醉所需特殊药品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保证临床病人需要。

9、新药品应用前应写出论证报告,及时学习,报有关科室申请应用,以保证病人安全。

10、贵重药品设定基数,应交接班,以防丢失。

麻醉医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麻醉医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麻醉医生药品管理,确保临床麻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分类及管理1. 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等,以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

2. 精神药品:包括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实行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处方管理等。

3. 急救药品:包括用于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的药品,如抗休克、抗心律失常、抗过敏、解毒等药品。

急救药品实行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处方管理等。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药品入库验收:药剂科应设立验收员,对购入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等。

3. 药品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保险柜中,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安全。

四、药品使用与管理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麻醉医生开具处方,并经科主任审批。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应规范书写,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开具日期、医师签名等。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处方执行,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配发,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开具日期、医师签名等。

五、药品废弃与销毁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丢弃。

2. 药品废弃后,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麻醉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科所有药品的采购、配送、存储、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麻醉科药品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麻醉科药品管理贯穿整个用药过程,责任明确,工作务实,各个环节紧密配合,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麻醉科药品管理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麻醉科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医院有关规定,必须到正规药品批发商采购,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核实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及经营许可证,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对药品的来源、品质、包装等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更换。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编制采购计划,合理规划药品的需求量,做好库存管理,避免药品过期或过剩。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回,确保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一条麻醉科药品的配送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配送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配送人员应核对药品的种类、数量和有效期,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配送人员应妥善处理药品的运输,防止药品受到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配送人员应将药品及时送达指定位置,照顾患者的用药需要,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

第十五条配送人员应与接收人员进行沟通,及时处理药品的异常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药品存储管理第十六条麻醉科药品的存储应符合药品的特性和要求,根据药品的贮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七条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防潮、防尘、防虫。

第十八条高风险药品应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放置,标注明显,以免混淆。

第十九条药品的存放位置应定期清理,维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影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麻醉科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麻醉科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程序透明公开,严禁违规采购行为。

2.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品种的合理配置。

3.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编制采购合同,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4.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重视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采购前应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及产品的质量检查。

5.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及时核对验收,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三、药品储存管理1. 麻醉科药品储存应统一划定专用储存区域,分门别类存放,避免混淆。

2. 麻醉科药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用、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

3. 麻醉科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清点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 麻醉科药品储存应设立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设备,确保药品的安全。

四、药品使用管理1. 麻醉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严禁职能交叉和无资质人员使用。

2. 麻醉科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规范和临床指南进行,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

3. 麻醉科药品的使用应记录在病历中,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和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药物使用的可追溯性。

五、药品销毁管理1. 麻醉科药品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环保。

2. 麻醉科药品的销毁应定期进行,由专人负责,记录销毁药品的品名、剂量和销毁日期等信息,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药品质量管理1. 麻醉科药品采购应选择具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麻醉科药品的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和有效期等方面。

3. 麻醉科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应根据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及时处理和追溯。

4. 麻醉科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品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Ⅰ目的
规范化、安全化管理药品,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

Ⅲ制度
一、麻醉科所有药品实行基数化管理,制定药品总基数、各手术间药品基数及恢复室药品基数表,每日核查登记。

二、高警示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按有关管理要求存储、分类摆放。

三、麻醉中消耗的药品,手术当日由麻醉护士统一录入、核查,下班前取回药品,分类摆放整齐。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规定管理。

五、抢救用药定量并按规定地点和顺序放置,保证供应。

及时补充消耗药品和清理过期失效药品。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及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其他药品外借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Ⅳ参考依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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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制度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流程图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丢失报告制度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管理规定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12、麻醉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科室保管岗位职责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5、第二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16、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工作制度与程序17、关于特殊管理药品标识的管理规定18、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0、高危药品管理制度21、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由医务部、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二、执业医师、药师经培训和考核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开具和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我院开具和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院相关工作制度。

四、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为本人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五、处方医师应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确需使用的患者,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六、每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七、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注射剂处方每张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八、非长期应用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限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九、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不超过1 日常用量。

十、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且仅限在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且仅限在医院内使用。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特殊情况由医生注明理由,可适当延长。

十二、使用我院统一编号的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计数管理。

十三、开具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由处方医师签字注明,最长不得超过72 小时。

十四、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出具诊断证明,建立相应病历,记录病情和用药方案,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住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门诊病历由门诊部保管。

十五、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至少每三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须在病历上记录病情和用药方案。

十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所列项目填写要完整、清晰,不得空项和涂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制度一、由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等管理。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过期、损坏情况时,由各调剂室、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向药学部提交报告及待报损药品。

三、提交报告内容包括过期、损坏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过期、残损原因和处理意见。

四、提交报告和过期、残损药品经药学部初审后提交麻精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经医院行文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销毁申请。

五、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批复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每年12 月份集中进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流程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由分管院长、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

二、药品库在有防盗措施和报警装置的房屋和保险柜中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各调剂室在保险柜中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四、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在保险柜中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有指定双人负责,明确并承担各自责任。

六、药品调剂窗口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七、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八、对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全程品种及批号管理和追踪。

九、保卫科组织对重点部门的监控和各部门的巡视监管。

十、发现不安全因素和环节及时进行防范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丢失报告制度一、在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丢失或被抢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医院保卫科,并做好现场保护。

二、如发现骗取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可疑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医院保卫科,争取协助留住人证。

三、科室负责人得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并同时上报医院分管领导。

四、科室负责人及医院保卫科做好相关情况的了解和处理工作。

五、医院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济南市卫生局、公安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厅报告。

六、各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教训,查找原因,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一、由医务部、门诊部、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进行统一编号,实行处方计数管理。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由医务部、门诊部统一管理。

五、领取和使用单位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定量领取一定数量的空白处方,有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六、空白处方须退回或销毁时,应写出书面报告注明原因,连同处方一并交回医务部或门诊部。

七、再次请领时应依旧编号核对收回处方数量,遗失处方应写出书面报告注明原因。

八、已开具发出的处方由药学部负责保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3 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2 年。

九、处方保留期满后药学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医院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麻、精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检查。

二、每月检查药学部药品库和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检查标准依据管理规定,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三、每月检查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检查标准依据管理规定,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每年年终汇总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

五、检查情况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部门,作为相关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六、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根据工作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隐患,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到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管理规定一、药学部负责确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库存基数数量。

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出库量。

二、药学部负责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数量,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三、药学部负责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基数数量,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不超过一周用量。

四、临床科、护理部、药学部负责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数量,依据临床急诊、夜班用量确定,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定点覆盖范围的一天用量。

五、麻醉科、药学部负责手术室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存基数数量,依据手术量,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常用量。

六、周转库存基数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调整基数,按工作程序进行,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和安全需求。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一、调剂室、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应有专门交接班登记本,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日期、时间、药品通用名称、数量、交接班人签名等。

二、各调剂室、相关临床科室及护理单元凡更换值班人员时,均需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

三、交接班需当面进行药品品种、数量核对,确认帐物相符。

四、发现药品损坏,立即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销毁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如发现丢失,立即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丢失报告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医院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院内培训和考核由院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负责统一组织。

三、院外培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四、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四)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五)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五、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资料学习和网络学习等方式。

六、培训结束后医务部组织考试。

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七、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取消其处方开具、处方调剂资格。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二、购入时,指定的双人验收药师需仔细验收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验收合格后双人签字,填写专用账册,账册中包含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三、药品库专职管理人员依据调剂室领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填写专用出入账册进行原始记录,记录中含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四、调剂室从药库领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进行专册登记,登记中含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五、调剂室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消耗量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批号等信息。

六、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批号等信息。

七、回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时需核查批号,登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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