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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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2020年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 Nhomakorabea □农村
家庭
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研究生各种奖学金的详解(“三助”,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各种奖学金的详解(“三助”,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 1“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 3其他资助(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5国家助学金(研究生) 1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 13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2015-08-10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基层单位指: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2015-08-10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三助”岗位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

高等学校要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高等学校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展自主研究,并对人文社科、基础学科等给予倾斜支持。

2.津贴标准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年修订)》

《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年修订)》

闽农林大学〔2014〕20号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机关有关部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8月30日福建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机构第二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和协调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三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具体的认定工作。

第四条班级(或专业、年级)评议工作小组。

各学院以班级(或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分管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或专业、年级)评议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认定评议工作。

学生代表应由班长、团支部书记、舍长及一般同学组成,一般同学代表不少于班级(或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班级(或专业、年级)评议工作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或专业、年级)范围内公示确认。

第三章认定条件和标准第五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勤奋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贫困生和特困生两档,比例分别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5%和5%。

(一)贫困生:贫困家庭的学生。

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考认定为贫困生:1、家庭所在地普遍收入较低,家庭人均收入明显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学生;2、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家庭无固定收入的学生;3、家庭主要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4、遭受自然灾害,突发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研究生资助政策详解

研究生资助政策详解

研究生资助政策详解研究生资助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科研资助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研究生资助政策,并分析其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首先,奖学金是研究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形式之一、根据国家的规定,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院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通常由国家教育部门设立,旨在表彰在学术、科研等方面有杰出表现的研究生,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院校奖学金由各高校自行设立,按照研究生的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和发放。

这些奖学金的发放不仅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还是对学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的一种认可和鼓励。

其次,助学贷款也是研究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偿还的资金援助。

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来说,助学贷款为他们提供了解困脱困的机会。

通过助学贷款,他们可以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研究生学位,并在毕业后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偿还贷款。

同时,国家也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为研究生提供更多的贷款渠道和更好的贷款条件。

另外,研究生资助政策还包括科研资助。

科研资助是指国家和各高校为了促进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开展而提供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通过科研资助,研究生可以得到更多的实验经费和科研设备,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科研资助也可以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培养研究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研究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研究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研究生资助政策可以减轻研究生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习和科研工作。

在研究生阶段,学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经济负担过大可能会分散他们的精力和注意力,影响学术成果和科研质量。

通过资助政策的支持,研究生可以更好地投入到学术和科研工作中,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其次,研究生资助政策可以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热情和创新能力。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为做好全国和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工作,鼓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努力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两个层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一)基本条件1.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论文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现出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3.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书写规范。

(二)具体要求1.论文送审结果的总体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 1 —2.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还应满足下列二项条件之一:(1)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再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被SCI(E)、EI、SSCI、CSSCI收录。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审(认)定新品种或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排名前三)。

3.以上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建农林大学,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并应为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一)基本要求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具有开创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论文反映出作者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表现出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表现出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3.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论文书写规范。

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

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

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清华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中心2007年11月目录一、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简介 (4)二、研究生三助系统简介 (4)三、学生使用指南 (8)3.1三助岗位申请 (8)3.2减免学费申请 (9)四、教师使用指南 (10)4.1教师三助设岗 (10)4.1.1设置助教岗位 (11)4.1.2 设置助研岗位 (12)4.1.3 其他 (14)4.2三助聘用 (14)4.2.1 查询岗位申请情况 (14)4.2.2 导出申请学生的信息 (15)4.2.3 录入招聘结果 (15)4.3助研津贴调整 (16)4.4审批学生减免学费申请 (16)4.5申请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 (16)4.6查询 (17)五、院系和设岗部门三助工作小组使用指南 (17)5.1三助设岗和审核设岗 (17)5.1.1设置助教岗位 (18)5.1.2设置助管岗位 (19)5.1.3 设置助研岗位 (21)5.1.4 审批本院系教师设置的助教和助研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5 其他 (22)5.2三助聘用管理 (24)5.2.1 查询岗位申请情况 (24)5.2.2 导出申请学生的信息 (25)5.2.3 录入招聘结果 (26)5.3审核三助聘用 (26)5.4考核管理 (28)5.5审批学生减免学费申请 (28)5.6审批导师专项基金申请 (28)5.7查询统计 (29)六、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使用指南 (29)6.1分配助教岗位数 (29)6.2查询统计 (30)七、研究生工作部使用指南 (30)7.1分配研究生德育助管岗位名额 (30)7.2审批研究生德育助管设岗 (31)7.3审批研究生德育助管的上岗 (33)7.4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考核结果 (34)7.5查询统计 (34)八、学生工作部使用指南 (35)8.1分配本科生德育助管岗位名额 (35)8.2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设岗 (36)8.3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的上岗 (37)8.4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考核结果 (38)8.5查询统计 (38)九、三助办公室使用指南 (39)十、研究生院使用指南 (39)一、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简介为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清华大学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进行改革。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级)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级)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一)奖学金种类严家显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1、严家显奖学金严家显奖学金是由福建农林大学设立的,旨在缅怀前辈鞠育人才的业绩,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者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研究生。

(1)评选对象具有我校学籍且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读博硕士研究生,高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

(2)评选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自主申报、差额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1 —每学年评选出10名严家显奖学金获得者,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8名。

获得严家显奖学金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生,并颁发获奖证书。

(4)评选条件和要求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无补考课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通过出国外语水平考试;⑤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曾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福建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被SSCI、SCI、EI、CSSCI、CSCD收录学术论文或在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新药,科研成果或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⑥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曾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和科技创新奖项的(参照《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认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⑦曾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⑧同一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5)评选程序— 2 —①每年9月下旬,学校下发评选通知,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严家显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②学院初审推荐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研工部提交相关材料;③研工部审核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形成候选人名单。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2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2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1、所有考生,包括调剂生(不含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录取后均享受公费生优惠政策,免收三年的培养费。

2、对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考生入学后奖励金额2000元(不含破格生);3、对报读我校的校外推免生入学后进行奖励,“985”类院校推免生奖励20000元,“211”类院校推免生奖励10000元,其他类院校推免生奖励5000元。

4、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贫困的考生(含调剂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福州地区以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我校可报销考生从本人就读高校直达福州复试的火车票(硬座部分)或汽车票。

5、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等门类部分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实行1:1复试。

6、学校设立“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励基金”,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奖励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及其指导教师,同时对被四大类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在高级别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得国家级专利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7、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5%,3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10%,2000元/(生〃年)。

8、我校硕士生生活补助标准为360元/月(不含指导教师的补助)。

9、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专项基金,用于资助“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担任“三助”工作,经考核合格,享受“三助”岗位津贴。

10、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

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的特困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1000元~5000元。

11、我校所有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硕博连读。

12、我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机会申请到台湾、香港、澳门及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

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一、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获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分别在新生入学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

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兼得。

二、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我校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一次,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近30项,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

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四、国家助学贷款我校研究生可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两种,分别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学生于每年9月底向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由中国银行厦大支行发放的贷款,实行一次性申请学年制贷款制度,分年发放,12000元/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在来校报到前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每年都需办理续贷,最高额度12000元/年。

本科阶段已申请贷款的并不影响研究生阶段的贷款申请,可以继续申请的。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是由国家贴息的,学生不用负担利息。

五、勤工助学我校研究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含管理助理、兼职辅导员),根据自己的需要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2017年9月起,管理助理劳酬标准为15元/时,共有1000多个常设岗位,供大家选择,兼职辅导员劳酬标准为1000元/月,于学年初选聘;学生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工作,通过从事以上工作,在缓解生活方面压力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丰富了自己的阅历。

学校每年投入80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

六、医疗保险我校研究生(含港澳台侨)来校报到后,可向学校申请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学校指定两所医院(两个校区各一所,思明校区厦大医院、翔安校区同民医院)作为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待遇的享受点,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厦门大学研究生的奖、贷、助学金

厦门大学研究生的奖、贷、助学金

厦门大学奖、贷、助学金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缓、免和勤工助学基金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奖励和资助体系 ,包括:
1.目前国内各高校中每月补贴额度最高的研究生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无工资收入的硕士生提供助学金 400 元 / 人 / 月,为全日制无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提供助学金 600 元 / 人 / 月。

2. 为研究生设置“三助岗位” ( 即助教、助研、助管 ) 若干,月津贴一般在 300 —500 元。

3 、较高额度和较大面积的校长奖学金
硕士生校长奖学金获奖人数计划为 200 人,奖励金额为 0.5 万 / 年 / 人。

博士生校长奖学金获奖人数计划为 100 人,奖励金额为 1 万 / 年 / 人。

4.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2005年贷款额度为2955万元。

5.勤工助学基金
我校从1995年起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的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的计酬标准一般不低于每小时8元。

“厦门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信息指导服务。

6.社会资助
许多企业单位和海外人士在我校设立了数十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同时地方政府、红十字会、海内外企业和个人也以各种方式资助我校特困学生。

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在100万元左右。

其中,近年来专为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均在50万元左右。

每年约有300名特困生得到社会各界无偿资助。

研究生“三助一辅”领款审核表(助研)

研究生“三助一辅”领款审核表(助研)

附件6:研究生“三助一辅”领款审核表(助研)
报账单位
(审核盖章):
项目主管:证明人:经办人:
说明:(1)根据学校规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每月助研津贴最低发放标准为800元/月,自然科学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月最低发放标准为200元/月,人文社科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月最低发放标准为100元/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导师自定。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标准执行。

(2)“报账单位”需要所在学院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审核依据。

(3)表中“工商银行卡号”栏填写研究生本人工行卡号,文本格式;“数量”栏填写按实际工作量填写工作月份,“金额”栏填写实际发放津贴金额,数值格式。

(4)“项目主管”由导师或课题组项目负责人签字。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由导师根据工作量
发放津贴
硕士研究生
4800元/年
(人均标准)
100%
(脱产学习)
助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助管
博士研究生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5%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非农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严家显
最高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8名
国家
助学贷款
博士研究生
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注:本办法从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试行。
1000元生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含本校推免生20000元生985高校推免生10000元生211高校推免生5000元生其它省属重点院校推免生助学金博士研究生24000元生年2000元生月按12个月发放100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7200元生年600元生月按12个月发放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工作量发放津贴4800元年人均标准硕士研究生100脱产学习助教助管博士研究生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农学一等奖12000元生年5二等奖10000元生年20三等奖8000元生年25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非农一等奖12000元生年5二等奖10000元生年15三等奖80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20硕士研究生农学一等奖5二等奖8000元生年20三等奖6000元生年25非农一等奖10000元生年5二等奖8000元生年15三等奖6000元生年20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严家显最高奖学金博士研究生20000元生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8名国家助学贷款博士研究生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注

11级福建农林大学对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双学位的培养计划

11级福建农林大学对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双学位的培养计划

金融学(双学位\双专业)(020104T)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财政、税务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教育科研单位等从事实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金融以及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的实际工作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的知识和能力要求: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计算机应用、语言和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学、投资学等。

五、主要专业实验统计学、证券投资学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

七、修业年限三年.八、毕业最低学分毕业生修读最低学分65学分,其中,理论课程50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15学分。

九、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十、相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保险学。

表1 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金融学(双学位\双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附表2 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金融学(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附表3 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金融学(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学分导读表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双专业)(020102T)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一、福建农林大学简介福建农林大学(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AFU)是中国农林院校中最早之一,始建于1936年。

学校的使命是围绕农业、林业、生物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人才,服务社会。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目的和范围为了促进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和创新潜力,福建农林大学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为研究生的创新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三、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1. 资助标准:(1)每位研究生最多可申请资助人民币1万元,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重要性和研究难度等因素进行考虑。

(2)资助期限为最长12个月,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得到导师同意后,签订协议。

2. 申请程序:(1)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资助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研究。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向学院或研究生创新基金办公室提交资助申请书。

(3)资助申请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和研究目标- 预期成果和应用前景- 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 预算明细和使用计划- 导师推荐意见和签字- 研究生个人简历和学术成绩(4)提交资助申请后,学院或研究生创新基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资助,并确定具体资助金额。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1. 资金使用:(1)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专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资金可用于购买实验设备、材料、文献检索等科研支持,也可以用于出差、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等。

2. 资金管理:(1)接收资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申请书上的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研究生需要定期向导师和学院或研究生创新基金办公室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汇报。

(3)如资金使用存在违规行为,或研究项目进展不符合预期,学院或研究生创新基金办公室有权中止或终止资助,并要求追回已使用的资金。

省领导批示,福建农林大学奖励5000

省领导批示,福建农林大学奖励5000

省领导批示,福建农林大学奖励5000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和学院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1.严家显最高奖学金:该奖学金是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的最高荣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30名,其中,本科生20名,硕士研究生8名,博士研究生2名。

获奖本科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获奖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7%、15%。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5.其他专项奖助学金:目前在学校和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还有: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兴福兴助学金、平潭森林园林奖学金、俞新妥奖学金等。

学校和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帮扶措施1.国家助学金: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经个人申请并通过评审认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一年评定一次),特困生每人每年45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28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最高限为8000元。

3.缓交学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缓交学费,缓交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4.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资助帮扶体系,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给予相应酬金,每小时17.5元。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发文字号】闽教学[2015]3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5.10.12【实施日期】2015.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5〕37号)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结合《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138号),特制定《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10月12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结合《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应根据本校组织机构设置状况,建立健全与本校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订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四条高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中心,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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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15%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0%
硕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0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8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6000
元/生·年
25%
非农
一等奖
10000
元/生·年
5%
二等奖
8000
元/生·年
15%
三等奖
6000
元/生·年
20%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30000元/生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严家显
最高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8名
国家
助学贷款
博士研究生
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注:本办法从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试行。
(含本校推免生)
20000元/生
985高校推免生
10000元/生
211高校推免生
5000元/生
其它省属重点院校推免生
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
24000元/生·年
(2000元/生·月,
按12个月发放)
100%
(脱产学习)
硕士研究生
7200元/生·年
(600元/生·月,
按12个月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
博士研究生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Hale Waihona Puke 一览表(2014年秋季起试行)
奖助贷类型
奖助贷对象
奖助贷金额
奖助贷条件
(或比例)
新生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5000元/生
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硕博连读生
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研士:
2000元/生(非农)
3000元/生(农学)
全日制专业硕士:
1000元/生
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
由导师根据工作量
发放津贴
硕士研究生
4800元/年
(人均标准)
100%
(脱产学习)
助教
助管
博士研究生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5%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非农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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