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1]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和规范化进展,特订立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相关人员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原则分为合理、公正、激励和警示四个方面,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定和奖惩。
第四条奖惩内容依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嘉奖可以包括物质嘉奖、荣誉嘉奖、晋升加薪等;惩罚可以包括责令整改、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二章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标准第五条嘉奖标准1.完成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目标,保持工地治安形势稳定,在岗时间内未发生重点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并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积极开展工地综合治安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3.做好工地门禁、巡逻、监控等综合治安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的安全秩序;4.积极搭配公安机关的工作,适时报告和帮助处理工地内的治安问题;5.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与实施,确保工地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惩罚标准1.未按规定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与实施,造成工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2.不履行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职责,导致工地发生重点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3.报告和处理工地治安事故不适时,且对其进行虚报、瞒报、隐瞒相关信息;4.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工地的安全稳定;5.违反公司规定,泄露工地安全管理信息,导致工地安全形势恶化。
第三章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程序第七条奖惩程序1.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奖惩的提议、评审、批准、执行和监督。
2.奖惩提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对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表现进行评议,并提出实在嘉奖或惩罚的建议。
3.评审:由公司的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奖惩提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予以嘉奖或惩罚。
4.批准:公司领导层依据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批准奖惩决议。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2.7所有施工人员禁止使用电炒锅、电炉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否则,一经查实,立即没收大功率电器,并对所属施工队处以400~500元罚款。
2.8本项目部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由本项目部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和或进行维修。违者处相应班组100~200元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3.5
2.15严禁男女混住,违者处当事人所属施工队100~200元罚款/人,造成严重影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16严禁在本项目部管理区域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当事人所属施工队处以50~100元罚款/次,并清扫所有大便。
2.17所有垃圾应运至项目部指定位置,生活区禁止乱倒、乱泼生活垃圾和废水,违者对所属施工队处以罚款100~200元/次,并清理生活区所有垃圾。
2.12严禁任何人将安全防护用具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有借戴本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具而混入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给予当事人所属施工队100~200元罚款。
2.13严禁在楼内烧火做饭,用火或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800~1000元;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相关破坏,将处以实际损失价值5倍的经济处罚。
2.14所有施工人员的住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对其所属施工队处以100-200元罚款并不再安排住宿,由施工队自己负责安排住宿,一切后果由施工队及当事人自负。
2.22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项目部批准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所属施工队承担。
2.23施工队负责人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地,是指在建筑市政工程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工程施工周期的工程建设现场。
第三条工人,是指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第四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是指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或处罚的制度。
第五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实行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奖励和处罚措施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第六条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工地管理者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表现,可予以奖励:(一)积极参与工地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二)认真执行工地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三)积极发现和报告隐患,确保工地的安全;(四)遵守工地管理规定,维护工地的良好秩序;(五)其他具有良好表现的行为。
第八条工地内人员的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一)口头表扬;(三)物质奖励;(四)其他适当奖励。
第九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将奖励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并妥善保管有关奖励材料和记录。
第三章处罚第十条对工地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予以处罚:(一)违反工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二)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地,妨碍正常施工秩序;(三)滋扰他人安宁,扰乱工地正常秩序;(四)故意损毁、破坏工地设施和设备;(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六)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工地管理者可以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之一或多种形式的综合处罚:(一)口头警告;(二)降低工资待遇;(三)记过;(四)记大过;(六)停工整顿;(七)解除劳动合同;(八)行政拘留。
第十二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将处罚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并妥善保管有关处罚材料和记录。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三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工地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工地管理者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是确保工地安全、有序进行的关键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工地综合治安工作,提高工地的管理水平和治安安全保障能力,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奖惩制度。
二、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1)评选标准: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1)评选标准:对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3. 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奖励(1)评选标准:对具有较高的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工地进行表彰和奖励。
(2)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工地,颁发荣誉证书,确保奖励的实质性,实行奖金激励机制。
三、惩罚机制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惩罚(1)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从事高风险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等。
(2)惩罚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根据违规程度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 verbal警告、罚款、扣除奖金、通报批评、限制行动等。
2. 违法犯罪行为惩罚(1)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故意伤害、盗取工地资产等。
(2)惩罚办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将违法犯罪人员从工地移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安全责任追究(1)对于因工地管理不善或存在工地违规行为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追究办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涉及的单位进行法律许可和资质的撤销,并终身禁止其从事有关工程施工的活动。
四、督查与监管1.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对工地治安工作的督查,并定期组织抽查,对工地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工地,包含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全部员工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从嘉奖与惩罚两个方面规范员工的行为,乐观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有效防范整治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工地安全基础要求1.全部工地必需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稳定。
2.工地必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有效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工地必需订立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及熟识工地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转变工程进度及施工工艺。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操作要求1.全部员工必需依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操作欠妥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2.工人必需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
3.工地必需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治安管理要求1.工地必需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并依据工程规模和风险等级进行合理配置。
2.安保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执勤和应急处理本领,并依照工地的安全制度和要求履行职责。
3.工地必需配备监控设备,对紧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并保存监控录像,以备需要时查阅。
第七条治安嘉奖1.勤勤恳恳:依据员工在工地中的表现,每月评比出一名勤勉工人,嘉奖1000元。
2.安全示范:每季度评比出一名乐观宣传安全知识、遵守工作纪律、无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嘉奖2000元。
3.安全创新:员工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经认定有效后,予以相应嘉奖,具体金额依据措施的创新性和实施效果确定。
第八条治安惩罚1.违章作业:对在工地中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的员工,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批判教育、罚款、停职、降低评优等不同程度的惩罚。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建筑工地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国有工地、民营工地以及外资工地等,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奖惩制度。
第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工地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系列制度。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四条对于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安全环境优良、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一、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表彰个人和集体:(一)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保护工地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地保安人员,可以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二)对做出优秀贡献的工地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三)对参与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颁发奖杯,激励大家积极参与;二、给予经济奖励:(一)对取得明显成绩的工地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二)对于参与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关税收减免、政策扶助等优惠政策。
三、媒体宣传:(一)通过媒体宣传正面典型,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树立榜样,提高社会认可度;(二)组织开展工地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五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存在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一)对于一些轻微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或者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二)对于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给予严厉的书面警告,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罚款:(一)对于情节较轻的建筑工地,可以根据具体违规行为,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作为对其违规行为的处罚;(二)对于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建筑工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较高的罚款额度,并限期整改。
三、暂停工程:(一)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暂停工程,要求其进行整改;(二)在整改期间,工地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直到整改合格。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4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一、制度目的和原则为了有效保障工地的治安综合管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以预防为主,奖优先于惩,实行激励与警示并重的原则。
二、奖励措施1. 安全奖对在工地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未发生安全事故,并在安全巡查和风险排查中积极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的个人和班组,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具体标准为:个人安全奖: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班组安全奖:根据班组工作表现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2. 高产奖对在工地施工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量超出预定指标的个人和班组,给予一定的高产奖励,具体标准为:个人高产奖:根据个人完成任务量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班组高产奖:根据班组完成任务量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3. 文明奖对在工地工作中表现文明、稳定,并积极推动团队协作的个人和班组,给予一定的文明奖励,具体标准为:个人文明奖: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班组文明奖:根据班组工作表现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4. 要素奖对在工地工作中提供重要工程方案、改进施工技术、创新管理方法等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班组,给予一定的要素奖励,具体标准为:个人要素奖:根据个人贡献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班组要素奖:根据班组贡献评定,最低奖励金额为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惩罚措施1. 迟到、早退及不穿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品等违规行为,按下列标准扣除日工资: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日工资的1%。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日工资的3%。
不穿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品等:扣除日工资的2%。
2. 不听从指挥、压制他人和拖拉施工等违规行为,按下列标准扣除当月工资:不听从指挥:扣除当月工资的10%。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3篇)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是指为了提升建筑工地治安管理水平和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进行奖惩机制的规定。
奖励制度方面,可以设立以下奖励措施:1. 守法合规奖励:对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遵守法律法规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如优先招标、质量负责人奖励、施工工期缩短等。
2. 安全生产奖励:对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超过规定限额的质量损失的建筑工地,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文化创建等奖项。
3. 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治安综合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处罚制度方面,可以设立以下处罚措施:1. 处罚措施:对违反建筑工地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等。
2. 降级处理:对多次违规的建筑工地,可以对其施工等级进行降级处理,限制其参与更高级别工程。
3. 制止合同:对严重违规甚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工地,可以制止其参与相关工程,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
此外,在奖惩制度中应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应定期进行治安综合管理评估,对建筑工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2)建筑工地是一个复杂的环境,人员众多,工作繁忙,因此要维持工地的治安秩序非常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工地的治安问题,可以制定一套综合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建筑工地治安问题的现状、奖惩制度的设立、惩处措施的执行、奖励措施的实施和制度的完善。
一、建筑工地治安问题的现状建筑工地容易出现的治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盗窃问题: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盗窃是建筑工地常见的治安问题。
盗窃行为带来材料和设备的损失,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2. 人员安全问题:建筑工地上有很多高空作业和危险作业,人员存在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风险。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提高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内容1. 安全生产奖励为了鼓励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对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1)连续60天以上无安全事故的单位可获得“安全等级A”评定,奖励现金5万元。
(2)个人独立完成技术难题或有重大贡献的,奖励现金2万元。
(3)连续30天以上无安全事故的单位可获得“安全等级B”评定,奖励现金3万元。
(4)个人对工地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现金1万元。
2.文明施工奖励为了促进文明施工,改善工地环境,提高形象,对建筑工地进行奖励。
(1)参与文明施工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奖励现金2万元。
(2)个人积极参与文明施工,被评为模范工人的,奖励现金1万元。
(3)单位连续30天以上无违规行为的,奖励现金1万元。
(4)个人积极参与工地卫生整治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奖励现金5000元。
三、惩罚内容1.安全违规行为惩罚为了严肃建筑工地安全违规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1)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或连续两次以上重大隐患未整改的单位,处罚金额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1%。
(2)个人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处罚金额为个人年收入的30%。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三次以上重大隐患未整改的单位,吊销其资质证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2. 违规工程惩罚为了推动建筑工地合法合规施工,坚决制止违规行为,对违规施工进行严厉惩罚。
(1)发生一次一般违规行为或违反施工许可证规定的,罚款金额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0.5%。
(2)连续两次以上违规行为或重大违反施工许可证规定的,罚款金额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2%。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吊销施工许可证,中止工程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奖惩权限和流程1. 奖励权限及流程(1)由建筑工地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行评定,并提出奖励建议。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文(3篇)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维护工地秩序,保障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奖惩制度,对工地相关人员实行奖惩,以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综合治安管理水平。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1. 安全生产奖励a. 个人奖励- 无违章行为奖:对无任何违章行为记录的施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安全生产模范奖:对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施工人员,给予嘉奖和奖品。
b. 集体奖励- 公安机关匹配奖:对月度无安全事故报告的工地,由公安机关匹配奖金,用于提供工人休闲设施及文体活动开支。
- 工地文明示范奖:对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单位,由有关部门颁发文明示范奖牌。
2. 工作业绩奖励a. 精细管理奖:对在工地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施工人员,给予肯定和奖励。
b. 优秀技术工人奖:对技术能力突出、施工过程中取得重要突破的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c. 集体协作奖:对有超常表现、工作团结协作的施工班组,由项目部给予奖金和奖状。
三、惩罚内容及标准1. 安全生产惩罚a. 违章行为处罚- 违章作业处罚:对未经安全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 安全设施违章处罚:对私拉乱接电、私自改装安全设施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b. 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事故严重追究: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安全查岗不到位处罚:对工地查岗人员职责不明、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违纪行为惩罚a. 工作纪律违规- 迟到早退处罚:对经常迟到、早退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等处罚。
- 无故缺勤处罚:对无故缺勤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等处罚。
b. 工作纪律乱队- 施工作业乱队处罚:对施工作业中无序、混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3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根据个人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和贡献,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根据团队或部门在工地安全管理方面的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颁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奖杯等。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鼓励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提出或实施能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创新举措,对经评定认可的创新项目予以奖励,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发表成果、技能培训等。
二、惩罚措施1. 违章操作处罚对违反工地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大小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停职、降职、开除等。
2. 安全责任追究对违反工地安全责任制度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的大小和结果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3. 不良记录处理对多次违反工地安全管理规定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个人档案或企业档案,作为评定其信誉和荣誉的依据。
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从事相关工程项目。
三、奖惩执行机制1. 奖惩评定委员会成立奖惩评定委员会,由工地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组成。
委员会负责对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的决策。
2. 奖惩申报和评定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可通过书面申报或口头建议的方式提出对个人或团队的奖惩申请。
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和决策,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奖惩结果公示将奖励和处罚的结果在工地内部公示,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公示内容包括被奖励或处罚的员工姓名、事由、奖励或处罚措施等。
四、奖惩宣传教育1. 定期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排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发放宣传教育资料定期向工地员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导。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3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工地治安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工地的安全和秩序,同时也是对参与工地建设管理的各方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
本文将就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由于工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工地治安问题日益突出,如盗窃、事故、违规施工等现象频发。
这不仅给工地建设带来安全隐患,也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对于提高工地治安管理水平,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目标是通过激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倡导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提高治安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工地管理行为,促进工地治安的良好环境。
二、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内容(一)奖励机制:1.工地治安先进单位奖励:对在工地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地治安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状况、事故率、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
2.工地治安先进个人奖励:对在工地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地治安管理工作的贡献、安全生产状况、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
3.群众举报奖励:对向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线索、参与工地治安维护的群众进行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工地治安管理。
(二)惩罚机制:1.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工地治安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经济处罚制度:对违反工地治安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罚款,直至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法律责任。
3.职业禁止制度:对涉及严重的工地违法行为的个人及其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采取职业禁止措施,禁止其在工地从事相关工作。
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一)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明确评选和惩罚标准,确保奖励和处罚公平、公正。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3篇)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一、引言建筑工地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发生各种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为了提高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二、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励(1)按时完成工期奖励:对按时完成工期的工地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现金奖励、发放奖励证书、加薪等;(2)突出安全管理工地奖励:对通过专业评估,被评为突出安全管理工地的项目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发放奖金等。
2. 环境整洁奖励(1)示范工地奖励:对建筑工地进行环境整洁和绿化美化,达到示范效果的,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2)文明施工奖励:对文明施工、无异常扰民行为的工地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发放优质材料等。
3. 安全管理奖励(1)事故率降低奖励:对工地事故率降低的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发放现金奖励;(2)安全管理先进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三、惩罚措施1. 失职行为惩罚(1)工地安全管理失职:对于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惩罚,惩罚方式可以是给予口头警告、扣发奖金等;(2)扰民行为惩罚:对工地存在的扰民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给予罚款、限制工程进展、工期缩短等处罚。
2. 违规行为惩罚(1)施工违规处罚:对违规施工的工地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2)违法行为惩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工地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刑事处罚等。
3. 偷盗行为惩罚(1)工地物品盗窃:对工地物品被盗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2)工人失窃行为:对涉嫌工人失窃的行为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等处分。
四、实施细则1. 建立奖惩评判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和流程。
2. 奖惩制度的执行,要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四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工地秩序和安全,设立一套完善的奖励和惩罚机制。
一、奖励部分:1.先进工地奖励:(1)工地整洁有序、环境卫生得到保证的,给予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表彰。
(2)有突出贡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得出色的,给予先进个人的嘉奖。
2.技术工人奖励:(1)执行施工标准、工艺规范等方面出色的,给予技术工人的表彰和奖励。
(2)技术工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措施得到采纳并实施的,给予技术工人的奖励。
3.团队合作奖励:(1)团队合作能力高、工地协调顺利的,给予团队表彰和奖励。
(2)团队完成工程任务或重大项目的,给予团队奖励。
4.安全责任落实奖励:(1)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有序的,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2)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得到有效执行的,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二、惩罚部分:1.违章违纪处罚:(1)违反工地规章制度、工艺标准等的,根据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根据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责任追究:(1)责任事故、质量问题等发生时,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
(2)对于不按时完成任务、不负责任、不履行管理职责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3.警告和停工处罚:(1)对于屡次违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警告和停工处罚。
(2)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停工整顿和行政处罚。
以上是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可以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二)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三篇)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创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提高工地综合治安管理水平,确保工地及建筑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并具有适用性和操作性。
第三条奖惩制度的目标是千方百计地减少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零事故和零违法违规行为的目标。
第四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正,奖励和惩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严谨的程序。
第五条奖惩制度应当与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纪律和规则,负责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和奖惩制度的执行。
第七条奖惩制度的内容包括奖励、警告、罚款、暂停工作、开除等措施,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奖惩制度应当制定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奖惩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做到明确透明,不产生随意性。
第二章奖励第九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和鼓励工地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综合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形式可以有经济奖励、荣誉奖励、嘉奖通报等方式。
第十一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认真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二)自觉参加工地举办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三)积极发现和报告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四)勇于制止和阻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协助管理人员维护工地综合治安,配合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领导或管理人员通过定期考核、抽查等方式确定候选人;(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奖励对象;(三)颁发奖励决定书,给予相应奖励;(四)公示奖励结果,宣传榜样。
第十三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励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
第三章纪律第十四条工地综合治安管理纪律的目的是维护工地基本秩序,确保工作安全和正常进行。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地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安全稳定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奖励内容第一条奖励的范围:1. 个人奖励:对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集体奖励:对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典型经验的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奖励的项目:1. 个人奖励项目:(1) 个人勤勉表现奖。
(2) 个人创新贡献奖。
(3) 个人协作奖。
(4) 个人突出表现奖。
2. 集体奖励项目:(1) 工地整体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奖。
(2) 工地治安系统创新应用集体奖。
(3)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突出贡献集体奖。
(4) 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先进集体奖。
第三章程序与方法第一条评选人员评选工作由工地管理团队负责,根据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派组织人员参与评奖工作。
第二条评选条件个人奖励评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参与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满一年。
2. 在岗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3. 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集体奖励评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集体工作满一年。
2. 容许出现少数违规违纪情况,但必须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并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条评选程序个人奖励评选程序:1. 工地管理团队组织评选工作。
2. 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初步评选。
3. 进行综合评定,并提交领导审批。
4. 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5. 颁发奖状、奖金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集体奖励评选程序:1. 工地管理团队组织评选工作。
2. 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初步评选。
3. 进行综合评定,并提交领导审批。
4. 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5. 颁发奖状、奖金并记录在工地综合管理档案中。
第四条奖励措施个人奖励措施包括颁发奖状、颁发奖金、发放奖品等。
集体奖励措施包括颁发奖状、奖金、给予工地整改荣誉称号、评选先进示范单位等。
第五章惩罚内容第一条惩罚的范围:1. 违规违纪行为:违反工地治安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2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模版一、总则(一)为加强工地治安的管理,促进工作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地管理人员及劳动者。
(二)本制度的宗旨是:奖励优秀,激发积极性;惩罚不良,倒逼纠偏。
立足于奖励和惩罚,强调慎重公正,依法依规,确保奖惩措施公平合理。
(三)本制度具体执行机构为工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奖惩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也负责监督各岗位的落实情况,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理。
二、奖励规定(一)精神奖励1.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一经评定,可以给予表扬信或荣誉证书等精神奖励。
2.对于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可以予以优秀管理人员称号,并在工地宣传栏目及内部刊物中予以发布宣传。
(二)物质奖励1.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工资提高或者一定的奖金。
2.对于特别出色的员工,可以予以特别奖励,如旅游、培训等形式。
3.对于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隐患并及时上报的员工,可以给予安全激励奖。
(三)其他奖励1.对于在工地安全教育培训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可以予以安全文明岗位表彰。
2.对于在工地建设中向工程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员工,可以给予建议奖励。
三、惩罚规定(一)轻微违规行为1.频繁迟到或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当月工资10%。
2.未按规定着装上岗: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当月工资10%。
3.不按指导书操作: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当月工资10%。
(二)一般违规行为1.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20%。
2.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20%,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50%,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3.盗窃、故意破坏工地财物: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重违规行为1.故意造成工地事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范文一、引言建筑工地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发生各种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为了提高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二、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励(1)按时完成工期奖励:对按时完成工期的工地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现金奖励、发放奖励证书、加薪等;(2)突出安全管理工地奖励:对通过专业评估,被评为突出安全管理工地的项目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发放奖金等。
2. 环境整洁奖励(1)示范工地奖励:对建筑工地进行环境整洁和绿化美化,达到示范效果的,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2)文明施工奖励:对文明施工、无异常扰民行为的工地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发放优质材料等。
3. 安全管理奖励(1)事故率降低奖励:对工地事故率降低的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发放现金奖励;(2)安全管理先进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三、惩罚措施1. 失职行为惩罚(1)工地安全管理失职:对于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惩罚,惩罚方式可以是给予口头警告、扣发奖金等;(2)扰民行为惩罚:对工地存在的扰民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给予罚款、限制工程进展、工期缩短等处罚。
2. 违规行为惩罚(1)施工违规处罚:对违规施工的工地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2)违法行为惩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工地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刑事处罚等。
3. 偷盗行为惩罚(1)工地物品盗窃:对工地物品被盗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2)工人失窃行为:对涉嫌工人失窃的行为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等处分。
四、实施细则1. 建立奖惩评判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和流程。
2. 奖惩制度的执行,要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文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范文一、概述现代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对于保障工地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工地综合治安秩序,制定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本文将就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供相应的范文。
二、奖励制度(一)文明工地奖励1. 奖励内容:对工地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奖励形式: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发布表彰通报等。
3. 奖励标准:工地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标准,施工过程中无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
(二)安全生产奖励1. 奖励内容: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奖励形式: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举办庆功会等。
3. 奖励标准:工地无安全隐患,人员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技术创新奖励1. 奖励内容:对工地施工中提出创新技术、优化工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奖励形式: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举办技术交流会等。
3. 奖励标准:提出的技术创新能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三、处罚制度(一)违规施工处罚1. 处罚内容:对违规施工、影响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处罚形式:停工整顿、罚款、延期交工等。
3. 处罚标准: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等。
(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1. 处罚内容: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2. 处罚形式:罚款、吊销工程资质、法律诉讼等。
3. 处罚标准:工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
(三)环境污染处罚1. 处罚内容:对工地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 处罚形式:罚款、修复环境、承担法律责任等。
3. 处罚标准:乱倒污水、倾倒垃圾等行为造成环境破坏,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
四、奖惩结合措施为了更好地促进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如下所示:(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宣传奖惩制度的重要性,增加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奖惩意识,提高他们的参与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项目部相关操作规程,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
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
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况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8、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19、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0、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
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1、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2、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3、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6、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7、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28、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
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9、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0、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1、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2、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3、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4、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5、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6、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7、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