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收管理法规与政策(二)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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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师)考试复习资料一、判断题(20题,题号1—20,共10分。
请判断各题说法正确或错误,并将答题卡相同题号对应的符号涂黑,认为正确的涂“√”,认为错误的涂“X”。
评分说明:每题0.5分,判断错误不得分并倒扣0.5分,最多扣至判断题总分为0分)1、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2、课税主体决定税收的课税范围,是区别征税与不征税的主要界限,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率是税收制度和政策的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
4、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耕地占用税对于实际占用耕地超过批准占用耕地,应按照批准占用耕地面积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6、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7、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也就是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
8、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且为记名式本票和即期本票。
9、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或两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帐户。
10、外汇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
11、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12、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30%时可不再提取。
解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
13、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14、标准差系数越小,说明该水平平均值的代表性越高。
15、等高线指的是地形图上高程相等的各点所连成的闭合曲线。
16、大型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20 000。
17、城市三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笔记50p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笔记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土地权利制度建设、权属争议调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土地统计和地籍信息系统管理等。
(一)土地调查1.土地调查的内涵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位置、数量、等级、利用和权属状况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调查。
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调查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2)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3)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84年5月开始一直到1997年年底结束。
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2009年下半年,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
2010年以后,全国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例题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由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2009年下半年,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 )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向国土资源部汇交成果,由国土资源部汇总形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08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A.2009 年7月1日B.2009 年9月1日C.2009年9月30 日D.2009年10月31 日答案:D解析: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法规》辅导:地籍管理考试试卷
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法规》辅导:地籍管理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下列折旧方法中,的每年折旧额是相等的。
A:新旧程度折旧法B:平均年限折旧法C:年数合计法D:定率折旧法E:合法性2、依据统计表的作用不同,可将统计表分为__等类型。
A.动态统计表、静态统计表B.调查表、整理表、分析表C.简洁表、简洁分组表、复合分组表D.时间数列表、空间数列表、时空数列结合表3、某企业以国家出租方式取得某办公用地运用权,依据合同支付的租金为3万元,租期10年,租金不调整.假如目前同类用地市场年租金为8万元,承租土地运用权的还原利率为7%,则租金盈余为万元。
A:3B:5C:8D:35E:时间因素4、在评估划拨土地运用权价格时,要考虑出让土地运用权与划拨土地运用权之间的对价格的影响。
【2024年考试真题】A:用途差别B:区位差别C:权利差别D:运用者差别E:时间因素5、《土地复垦规定》规定,耕地的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破产__为计算标准,由企业和个人依据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费。
A.以前两年平均年产量B.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C.以前五年平均年产量D.以前八年平均年产量6、依据市场体系的分类,钢材市场应当属于__。
A.要素市场B.技术市场C.商品市场D.产权市场7、我国土地的价格事实上是。
A:无限年期的土地全部权价格B:完全的土地运用权价格C:土地全部权价格的一部分D:以上均不对E:时间因素8、依据评估目的不同,宗地地价的分类不包括。
A:基准地价B:标定地价C:出让底价D:交易地价E:合法性9、在城市规划中,过境马路的布置一般采纳形式。
A:斜交和正交B:切线和环线C:立体交叉D:平面交叉E:土地10、地价评估中,利息率应参照同期确定。
【2024年考试真题】A:银行存款利率B:银行贷款利率C:国债利率D:投资酬劳率E:时间因素11、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是按进行分类的。
海南省2024年上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模拟试题
海南省2024年上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在土地估价过程中,确定估价期日是重要内容之一,对估价结果有着干脆的影响。
关于估价期日,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估价期日是指与托付方签订合同的日期B.估价期日一般来说只需明确年月C.估价期日只能由估价师依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确定D.同一宗地,在不同的估价期日评估的地价可能不同2、采纳收益还原法进行地价评估时,不属于经营费用的是__。
A.职工工资B.房屋折旧费C.营业税D.改扩建费用3、在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内需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用途的,承租人应当向__提出申请,经批准,租赁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并依据变更的用途相应调整租金。
A.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B.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C.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房产管理部门D.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安排管理部门4、下列关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__。
A.从规划区域的角度看,两者是点与面的关系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数量和空间配置关系;而城市规划解决各类城市内部用地之间数量和空间的关系C.从规划的空间范围看,城市总体规划的范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两者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D.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局限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或行政区划单位5、是收益还原法和剩余法估价的基础。
A:替代原则B:贡献原则C:预期收益原则D:酬劳递增递减原则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6、进行标定地价评估时,首先要。
A:确定影响地价的因素B:确定估价方案C:选择估价方法,估算土地价格D:确定宗地估价额E:时间因素7、供应与需求原则的前提是原则。
A:竞争B:超额利润C:替代D:协调E:时间因素8、采纳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其结果的牢靠性取决于是否遵循了__。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相关知识要点(完整)
第一部分土地相关税收税收基本理论税收概念与特征税收是国家为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强制性的进行从个人和企业向国家财政的资源转移税收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关键)、固定性税收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间接税(流转税)按课税对象性质分: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行为税(印花)、财产税按收入的归属分:中央税(消费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价外税——通常用于征收流转税税收计量标准::从价税、从量税预算科目和统计口径分类:定率税、配赋税税制从法的角度看,税制是一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从结构分析,税制是一国各种税收及其要素的构成体系我国税制三大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前的税收制度、两步利改税时期的税收制度、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后形成的分税制度体系税制的构成要素: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违法处理等扣款、加收滞纳金(滞纳之日起,每天加收缴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罚款、刑事责任税基与税率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是指计算应纳税额时的课税基础,税率指国家征税的比率,税额与课税对象之比,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税率种类: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名义税率、实际税率累进税率可分超率累进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别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超额累进以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税率税收耕地占用税率0 0% ——20 30% 50 40% 100 50% 200 60%一次性缴按年计算,分期缴的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第二部分金融金融基础金融概念愿意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贷款的发行和回收,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总往来等经济活动现代金融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其中融通主要对象是货币、货币资金,融通的方式有借有还的信用方式,机构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金融活动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即融资活动。
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
一、考试目的测试应考人员对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考试大纲无变化。
二、考试基本要求掌握: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方式、程序、基本条件、报批管理和法律文书;熟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范围;了解:开发区用地评价的内容和程序,乡(镇)建设用地仅应审批内容及基本程序。
三、章节框架1.建设用地供应概念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3.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供应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基本条件5.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标准6.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7.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8.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9.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范围10.乡(镇)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内容及基本程序11.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1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内容辅导一、建设用地供应概念(掌握)(一)建设用地概念《土地管理法》定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区别建设用地利用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路、桥等存在于土地上;而农用地主要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具有生态利用性。
2.建设用地的主要类别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建设用地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利用方式的不同,可将建设用地分为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按照用途不同,可将建设用地分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
按照土地所有权的不同,可将建设用地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按照附着物的性质,可将建设用地分为建筑物用地和构筑物用地。
按照建设用地规模大小,可将建设用地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按照使用期限,可将建设用地分为永久性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
按照用地状况,可将建设用地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的特点(1)承载性与非生态利用性建设用地从利用方式上看,是利用土地的承载功能,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作为人们的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载体,以及堆放场地,而不是利用土壤的生产功能。
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二)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
七、我国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掌握)(一)土地市场供需调控1.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意义(1)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控制,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
(2)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土地的资产价值。
(3)防止土地投机,打击违法行为。
(4)稳定土地市场价格和房价。
(5)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控制投资过热,重复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2.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原则(1)综合效益和整合性利益原则;(2)平等对待,兼顾各方利益原则;(3)控制与弹性管理原则;(4)依法管理、调控的原则。
(5)一级市场管住,二、三级市场搞活,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6) 有利于促进土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原则。
3.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主要内容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城市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三维立体结构”上。
城市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三维立体结构”,是指城市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方向、时间和力度。
(1)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方向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方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选择调控的目标。
当土地市场处于萧条阶段时,目标是增加有效需求;当处于过热阶段时,目标是降低发展速度;②确定调控措施的作用方向。
选择调控目标的确定依据是一定时期内土地市场发展目标。
确定调控措施的作用方向则需要在明确调控目标的基础上,对当前土地市场的运行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作用方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刺激土地市场发展的措施,其作用方向是向上,如减免税收、降低贷款利率等;另一类是抑制土地市场发展的措施,其作用方向是向下,如控制贷款规模、限制土地供给量等。
一般来说,在土地市场景气循环的萧条阶段和复苏阶段,应采用作用方向向上的调控措施;在土地市场出现“过热”预兆时,则要采取作用方向向下的调控措施。
(2)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时间确定供需调控时间,也就是要确定何时开始调控,调控时间应持续多长。
城市土地市场的供需调控必须与完善的土地市场监测预警系统相结合。
土地管理概念(二)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
2010年土地估价师考前辅导(精讲班)学习(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概念(二)二、土地管理的任务(掌握)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的具体任务包括:1.维护土地权益。
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
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2.保护土地资源。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后备资源不足,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保护好土地资源。
因此,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是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只有在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加强对土地的保护,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合理利用土地。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土地需求的同时,防止滥占耕地及其他浪费土地现象,不断提高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是土地管理的最终目标,也是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
4.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通过法律、技术、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手段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使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维护土地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等土地管理目标的实现。
5.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基础。
因此,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土地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
例题:土地管理的任务包括( )等。
A.依法维护土地权益B.保护土地资源C.合理利用土地D.规范土地利用行为答案ABCD解析: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的具体任务包括:(1)依法维护土地权益;(2)保护土地资源;(3)合理利用土地;(4)规范土地利用行为;(5)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规划管理(二)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
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掌握)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
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
为防止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继续发生,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迫切需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布局作出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宏观规划,用以指导各个局部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改良和保护,为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例题:编制和实施( )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土地利用专项规划C.国土规划D.城市规划答案:A解析: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过去我国土地利用无宏观长远规划,导致土地利用宏观失控的后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
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尽快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因此,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基础和依据。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有效协调人地关系和各部门用地矛盾我国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人地矛盾尖锐,要保证吃饭与建设的需求,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家“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必须编制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各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解析土地估价师考试中的土地管理基础与制度考点
解析土地估价师考试中的土地管理基础与制度考点土地估价师考试是我国重要的土地资源管理考试之一,其内容涉及到土地管理基础和制度方面的知识。
在2023年的土地估价师考试中,考生需要重视土地管理基础和制度考点,掌握相关知识,才能取得好成绩。
1. 土地管理基础考点土地管理基础是土地估价师考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
它涉及到土地的产生、利用、更新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知识,考生应该掌握以下内容:(1)土地的定义和分类:考生应该熟悉土地的定义和分类,掌握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了解国土资源的基本情况。
(2)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考生应该掌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方法和技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趋势等。
(3)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障:考生应该了解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障的重要性,掌握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障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
(4)土地收益与成本评估:考生应该具备土地收益与成本评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土地收益和土地成本的测算方法、土地价值评估模型等。
2. 土地制度考点土地制度是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另一个重要的考点。
它主要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出让、土地征收等方面的知识。
考生应该掌握以下内容:(1)土地所有权概念和制度:考生应该理解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其重要性,掌握土地所有权的来源和转移方式。
(2)承包经营权制度:考生应该了解承包经营权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掌握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转让方式。
(3)土地出让制度:考生应该了解土地出让的概念和目的,掌握土地出让的程序、标准和方法。
(4)土地征收制度:考生应该了解土地征收的原则、程序和标准,掌握征收补偿标准等相关知识。
3. 总结在2023年的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土地管理基础和制度考点是重中之重的考点。
考生应该重视土地管理基础和制度方面的内容,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准备充分,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同时,考生还应该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土地估价师考试复习材料
3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属于 ( )。
A.法律B.行政法规C.政府规章D.部门规章答案:B解析:《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32.拍卖活动中,属于要约的行为是( )。
A.拍卖公告B.竞买人提出公开报价C.拍卖人同意竞买人参与报价D.竞买人与拍卖人签订书面合同答案:B解析: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拍卖人同意竞买人参与报价属于承诺。
竞买人提出公开报价,属于要约的行为。
3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居住用地使用权后2年未动工开发,国家依法将其收回,并改为商业用地出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年。
A.38B.40C.68D.70答案:B解析: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
不应考虑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2年未动工开发”时间。
34.下列用地中,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是( )。
A.军队干休所用地B.国家机关用地C.孤儿院用地D.学校经营性用地答案:D解析:下列建设用地可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 )。
A.转让方缴纳B.受让方缴纳C.转让方和受让方各缴纳一半D.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缴纳答案:B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36.商品住宅用地不能采取( )方式出让。
A.挂牌出让B.招标C.拍卖D.协议答案:D解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37.根据国家供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分类不包括( )。
A.国家鼓励类B.国家限制类C.国家重点建设类D.国家禁止类答案:C解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有不同的供地政策。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备考经验谈(1篇)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备考经验谈(1篇)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备考经验谈 1强化巩固期。
此时,应该在前一阶段梳理知识点的基础上开展全盘复习,每科最好看书三遍以上,对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反复强化记忆。
这一阶段就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记忆过程,须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新的'知识点看过就忘是正常的,须要在看书、听课、做题中强化记忆。
冲刺突破期。
冲刺期以做题为主,用题目来检验自己的薄弱环节,可以交替来做按照章节划分的题目和成套的试卷。
土地估价师考试的五门科目,可以粗略分为两类: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两科是记忆类;估价理论与方法、估价实务基础、估价案例与报告是应用类。
其中记忆类的两科相对比较__,需要单独复习,零散和整块时间都可以利用,这两科一定要多看几遍,结合大纲,自己总结重要考点来重点突破。
另外三门彼此之间有很密切的联系,要一起复习,而估价理论与方法则是这三门中的基础,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力将其知识点复习到融会贯通的程度,这对应用类科目的复习有很大的帮助。
在平时工作中,相信多数估价人员都使用电子表、套模板,但是在应对考试复习的时候,建议要抽出时间对照估价规程从头至尾撰写一份符合规程要求的报告,测算过程必须抛开电子表格,先依照书本规范一步步计算,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思考总结。
一定要慢慢做到动手写、算,不能一有疑问就去翻开答案看,这样才能真正知道自己哪方面没有掌握,以便查漏补差。
复习过程后期,要认真研究历年真题,真题往往是考试内容的方向标,仅仅在答题后对照答案是不够的,一定要认真分析、思考,对于相似题目自己重复出错的,要重点复习。
跟所有考试一样,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时,首先要把试卷大致翻看一遍,对题型、分值分配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分配时间和精力时有一定侧重。
在答题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审题,对于那些似曾相识的题目尤其不能大意,看清问题再作答。
土地估价师作为执业考试,不同于学生时代的比单科、看总分,而是每个科目都单独以60分为合格标准。
江苏省2024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题
江苏省2024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下,信托投资公司由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D: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E:土地2、估价机构接受托付对某项目用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
在完成现场勘查后,估价人员应开展的工作为__。
A.要求托付方供应待估宗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明确估价对象位置、宗地号等状况B.选择相宜的估价方法进行初步地价测算C.与托付方商讨确定土地估价基准日,打算撰写估价报告D.就转让价格预期征求托付方看法,选择相宜的估价方法进行地价测算3、建筑密度等于__除以土地总面积。
A.总建筑面积B.总人口数C.总运用面积D.建筑基底总面积4、某土地正常年收益为5000万元,当前银行利率为10%,土地运用年限还有2年,则该土地价格应为__万元。
A.50000B.20000C.10000D.25000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方法》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__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看法。
A.3B.6C.9D.126、不属于在综合分析中常用的统计指标的是__指标。
A.总量B.相对C.平均D.指定7、道路通达系数的确定为3个方向的,通达系数为。
A:1.0B:0.9C:0.8D:0.58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8、所得税主要指的是__。
A.社会保险税B.企业所得税C.资本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E.集体所得税9、依据《基本农田爱护条例》的规定,须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__。
A.不划入基本农田爱护区B.有选择地划入基本农田爱护区C.全部划入基本农田爱护区D.优先划入基本农田爱护区10、下列选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是__。
A.增值税B.消费税C.财产税D.关税E.营业税11、我国的中心银行是。
A:中国工商银行B:中国农业银行C:兴业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E:土地1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
2024年上海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题
2024年上海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题一、单琬&獐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量符合题意)I、我国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规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m'。
A:5B:7C:9D:I1.E:土地2,评估待开发生地价格,可以采纳剩余法按下列计兑公式求取:生地价格=-十地开发费-利息-税金-利涧。
(2024年考试立题】A:物业开发总价值B:房地价格C:熟地价格D:房地总收益E:时间因素3、预期收益原则可以在估价方法中得以应用。
A:剩余法B:市场比较法C:成本法和剩余法D:剩余法和收益还原法E:时间因素4,土地附若物估价的基本方法中,不包括。
A:补偿标准法B:收益补偿法C:成本靠近法D:比较法E:土地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看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6号)规定,享受实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意以下一条件.A.住宅小区建筑容枳率在1.O以上B.单套建筑面枳在120平方米以卜.C.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D.实际成交价格低于U可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E.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上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倍以下6、卜,列关于耕地占用梭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一。
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B.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非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C.依据规定税率一次性计算征收D.耕地占用税实行据实征收原则E.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特点为计税依据7、是级差地租产生•的缘由。
【2024年考试真题】A:土地的自然条件差异B:土地的全部权垄断C:土地的生产效率差异D:土地的经营权垄断E:时间因素8、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可以划分为_.A.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具体规划三个层次B.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具体规划两个层次C.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限制性具体规划和修建性具体规划三个所次D.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具体规划三个层次9、采纳收益还原法评估某宗土地的价格时,除有租约限制外,应选取作为估价依据。
2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试题
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__日内办结。
情况重大、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__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A.15,15B.15,30C.30,30D.60,302、属土地收益,但不能作为收益复原法评估地价的依据的是__。
A.直接收益B.实际收益C.客观收益D.间接收益3、土地估价涉及的供需原那么并不以为根基.(2002年真题)A:替代原那么B:预期收益原那么C:变动原那么D:竞争原那么E:合法性4、某企业出资150万元购建一厂房,预计可使用20年,净残值为102元,该企业决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那么月折旧率为.【2006年考试真题】A:0.83%B:10%C:4.67%D:0.39%E:土地5、不属于土地持续利用的重点是〔〕的保护。
A.耕地资源B.土壤C.矿D.水质6、标准深度的连线被称为里地线,里地线两侧不临街的宗地分别称为。
【2009年考试真题】A:里地和表地B:临街地和表地C:里地和袋地D:临街地和袋地E:时间因素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2004年考试真题】A:乡镇人民政府B:市、县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E:时间因素8、在土地估价中,__是决定城市土地利用价值的重要因素。
A.经济状况B.自然条件C.交通状况D.区位9、在根基设施配套程度修正中,在不同根基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样点地价,必须修正到根基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标准地价是。
A:委托方设定的B:基准地价评估所设定的C:基准地价修订法规定的D:估价师确定的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10、市场比较法的间接比较法是以为基准,把交易案例和待估土地均与其逐项比较,然后将比较结果转化为修正价格。
2021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知识(2)
2021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知识(2)第一节土地制度与政策土地制度是一切社会形态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它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上层建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政策是土地制度得以实行的措施体系或行为准则。
所以,土地制度是土地政策的基础,土地政策又是土地制度的具体体现。
一、土地制度(一)土地制度的含义及其基本特征土地制度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称,是一个国家人地关系的法定结合形式,它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度。
1.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2.土地使用制土地使用制度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定土地实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
在整个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决定着土地使用制。
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存有着与土地所有制相适合的土地使用制及其具体形式。
就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来说,土地使用制可大致分为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结合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两大类。
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条件下的土地使用制可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划拨使用两类。
例题:[ ] 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A.土地所有B.土地使用制C.土地关系D.人地关系答案:A。
3.土地管理制度这里所说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全国(或某一区域)的土地,在宏观上实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制度、机制和手段的综合。
它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实施.(二)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1.现行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它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形式,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的形式,由各个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该集体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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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
例题:下列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B.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包括个人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D.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答案:B解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也包括个人。
二、课税对象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课税对象是上述范围内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例题1: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的主要计税基础是()。
(2007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A.标定地价B.土地交易价格C.土地登记面积D.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答案:D解析:法规考核点。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例题2: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当按照()征收。
A.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B.建筑物基地面积C.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D.纳税人自己测定的土地面积答案:C解析: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四、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使用税是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
根据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按城市大小分4个档次:①大城市1.5至30元;②中等城市1.2至24元;③小城市0.9至18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元。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中的不同地方,其自然条件和经济繁荣程度各不相同,情况复杂。
据此,国家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适用税额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考虑到一些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需要适当降低税额以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需要适当提高税额的情况,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额标准,但必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五、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1)纳税地点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征收。
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纳税期限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情况,分别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例题:土地使用税,按()计算,分期缴纳。
A.年B.季C.月D.旬答案:A解析: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六、减税、免税(1)政策性免税对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由地方确定的免税下列几项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的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3)困难性及临时性减免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批,但年减免税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要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免税的企业和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根据受害情况,给予临时性的减税或免税照顾,以支持生产帮助企业和单位渡过难关。
例题:下列土地符合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包括()。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B.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C.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D.不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E.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答案:ABC解析: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同时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第四部分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例题1:甲于2005年2月l日购买一商铺,2007年5月将其转卖,在办理相关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甲不需缴纳()。
(2007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A.土地增值税B.营业税C.印花税D.契税答案:D解析:法规考核点。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甲不是产权承受人,而是产权转让人。
例题2:契税的课税对象为()。
(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A.房地产的出售人B.房地产的购买人C.房地产的使用权人D.发生权属转移的房地产答案D解析: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产权转移变动的土地、房屋。
一、纳税人《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1)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2)下列方式视同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予以征税: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1:在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2007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A.房屋抵押B.房屋买卖C.房屋等值交换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E.土地使用权转让答案:BCDE解析: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以下情况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例题2: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契税的有()。
(2003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A.房屋赠与B.房屋继承C.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D.以土地、房屋权属投资、入股E.房地产抵押答案ACD解析:房屋继承、房地产抵押,不用缴纳契税。
二、课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产权转移变动的土地、房屋。
三、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为了保护房屋产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交易,避免发生隐价、瞒价等逃税行为,征收机关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或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在房地产交易契约中,无论是否划分房产的价格和土地的价格,都以房地产交易契约价格总额为计税依据。
例题1:崔某所拥有的房屋价值150万元,肖某所拥有的房屋价值250万元,若税率按照3%计算,则崔某与肖某进行房屋交换时当事人应该缴纳的契税金额为()万元。
(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A.3.0B.4.5C.7.2D.12.0答案:A解析:(250-150)×3%=3万元。
例题2:房屋交换时,以所交换房屋的评估价格作为契税的计征依据。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答案:×解析:契税的计税中,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例题3:下列关于税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4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A.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B.房地产转让,必须按照交易合同上载明的价格征收契税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全部免征耕地占用税D.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答案:A解析:征收契税,一般以契约载明的买价、现值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为避免发生隐价、瞒价等逃税行为,征收机关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或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
四、税率契税的税率为3%~5%,各地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国家规定的契税税率是()。
(2005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A.1%~3%B.1%~6%C.3%~5%D.4%~6%答案:C解析:契税的税率为3%一5%。
各地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契税的纳税环节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办理契证或房屋产权证之前。
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由承受人自转移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后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减征、免征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减征或者免征;(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