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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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社会帮教:对不满16周岁不予、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处非监禁刑罚、 缓刑、假释的未成年人
② 权利维护: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同等权利,不得歧视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
– 1.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 – 2.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 – 3.出版者责任 – 4.销售者责任 – 5.传播者责任 – 6.营业场所责任 – 7.教唆、胁迫、引诱者责任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措施
• 1.联合对未成年人教育与监; • 2.学校教育与管理; • 3.社会环境监控与管理(场所); • 4.传媒与出版物管理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三)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 1.严重不良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二)社会保障
– 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 – 2.护理保障:针对高龄失能 – 3.社会救助:针对三无老人、流浪乞讨、被遗弃老人 – 4.住房保障:优先照顾住房困难老人 – 5.社会福利:高龄津贴制度 – 6.社会扶养:遗赠协议 – 7.保障措施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保护安置p93
– (三)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和工作队伍建设
• 1.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 • 2.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 • 3.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作用
– (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 1.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地救助保护 • 2.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 • 3.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 • 4.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 5.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
• (三)社会服务(社会养老服务)
– 1.发展目标
• 2020,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 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 2.主要任务
• (1)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2)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 务网络,(3)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4)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 务,(5)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6)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 相结合
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社会政策法规
• 一、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p98
– (一)康复
• 1.总体方针
– 现代康复技术与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 复机构为骨干,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 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 2.康复机构建设 • 3.康复活动开展 • 4.康复人才培养 • 5.康复器械提供
第四章 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法 规与政策
7个10分
• 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 第三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 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一)家庭赡养和扶养
① 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教育。
②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 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责任人
–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司法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职教培训机构、 用人单位、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居委会、村委会、父母或者监护 人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四)司法保护
• 1.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 2.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 3.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未
成年子女扶养); • 4.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撤销监护资格/
•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男女平等,晋升晋级、评定专业职称方面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 3.劳动保护
• 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 的工作和劳动
•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 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 (二)家庭和社会成员责任
• 1.家庭纠纷处理 • 2.侵害老年人权益法律责任
– (三)养老机构法律责任 – (四)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责任
第二节 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法规与政策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一)政治权利
– 1.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 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保护安置p93
– (一)孤儿安置形式
• 1.亲属抚养 • 2.机构养育 • 3.家庭寄养
–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 可委托家庭养育
• 4.依法收养
– (二)孤儿基本权益保障
• 1.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2.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 3.落实孤儿教育班长政策 • 4.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 • 5.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
– 3.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 – 4.文化权利平等
• 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1.女职工录用
•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 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2.新酬待遇和职务晋升
– 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殴打,强行索要; 传播淫秽物品;色情淫乱;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 毒品,其他
• 2.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 监护人学校配合,严加管教
– (1)工读学校矫治 – (2)司法矫治:训诫(14);责令严管(16)必要时收容教养 – (3)社会包容:享有同等权利,不得歧视。
– (2)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 (3)提供咨询服务 – (4)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 (5)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 (6)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 (7)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责任p76
– (一)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 1.政府部门责任 • 2.政府工作人员责任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 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妇女组织责任
– 权益受损的,可向妇女组织投诉
• (三)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责任
– 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按适用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造成财 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
• 一、未成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p83
– (一)生存权
• 作为独立的有尊严的人类成员在社会生活和存在的权利 • 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溺婴、残害、歧视
– (二)发展权
• 享有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权利
– (三)受保护权
• 接受来自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特别的爱护,使其免受伤 害的权利
– 3.政策措施
• (1)完善投资融资政策,(2)完善土地供应政策,(3)完善税费 优惠政策,(4)完善补贴支持政策,(5)加快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工作,(6)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7)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 持养老服务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四)社会优待
– 1.社会服务优待。 – 2.法律服务优待 – 3.医疗服务优待 – 4.公共服务优待
–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 的妇女代表,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 3.妇女干部培养和选拔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 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二)学校保护
• 1.实施素质教育 • 2.关爱与尊重(变相/体罚、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3.开展成长教育: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 4.确保健康与安全:突发事件预案 • 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配合管教→专门
学校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4.社会保障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四)财产权益
– 1.土地承包
•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 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2.财产继承
• 男女平等
• (五)人身权利
– 1.人身自由权,2.生命健康权,3.防止性侵害,4.人格权
• (六)婚姻家庭权利
– 1.婚姻自主权,2.反对家庭暴力,3.家庭财产全,4.子女监护权,5.生 育权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不在此限
• 二、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p82
• (一)妇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
– (三)社会保护
• 1.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 2.维护受教育权 • 3.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 4.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 • 5.预防网瘾 • 6.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 • 7.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出售烟酒) • 8.为未年人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未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 9.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 • 10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优先救护) • 11.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 • 12.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 • 13.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 • 14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与名誉权 • 15.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
• (五)宜居环境
– 1.宜居环境规划 – 2.宜居环境建设
• (六)参与社会发展
– 1.尊重老人意见 – 2.为老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 3.维护老年人收入和劳动安全 – 4.开展老年教育 – 5.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为老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 (1)对少年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等优良 传统教育;
– 1.家庭赡养
• 赡养人:子女;配偶、由老人扶养的弟、妹 • (1)护理和照料 • (2)住房 • (3)承包地 • (4)精神慰藉
– 2.扶养与监护
• (1)扶养:配偶,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 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 (2)监护
– 3.婚姻 – 4.财产与继承 – 5.赡养协议 – 6.家庭养老政策支持
– (四)参与权
• 参与各种社会生活和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活动并通过发表言论和采取 行动对其产生影响的权利
– (五)教育权
• 接受与其身心相适应的教育的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一)家庭保护
• 1.监护和抚养 • 2.关爱与引导 • 3.教育(辍学)培养 • 4.民主尊重(结婚、订立婚约)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和报道; 2. 对未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3. 对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4.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和权利维护。
• (二)文化教育权益
– 1.教育机会平等
• 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 的权利
– 2.教育权利保障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 务
•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 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 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负担抚养费用); • 5.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监护
人到场、不得披露资料); • 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
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一)预防未成人犯罪的教育
•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内容:
② 权利维护: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同等权利,不得歧视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
– 1.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 – 2.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 – 3.出版者责任 – 4.销售者责任 – 5.传播者责任 – 6.营业场所责任 – 7.教唆、胁迫、引诱者责任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措施
• 1.联合对未成年人教育与监; • 2.学校教育与管理; • 3.社会环境监控与管理(场所); • 4.传媒与出版物管理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三)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 1.严重不良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二)社会保障
– 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 – 2.护理保障:针对高龄失能 – 3.社会救助:针对三无老人、流浪乞讨、被遗弃老人 – 4.住房保障:优先照顾住房困难老人 – 5.社会福利:高龄津贴制度 – 6.社会扶养:遗赠协议 – 7.保障措施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保护安置p93
– (三)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和工作队伍建设
• 1.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 • 2.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 • 3.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作用
– (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 1.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地救助保护 • 2.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 • 3.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 • 4.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 5.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
• (三)社会服务(社会养老服务)
– 1.发展目标
• 2020,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 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 2.主要任务
• (1)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2)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 务网络,(3)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4)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 务,(5)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6)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 相结合
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社会政策法规
• 一、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p98
– (一)康复
• 1.总体方针
– 现代康复技术与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 复机构为骨干,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 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 2.康复机构建设 • 3.康复活动开展 • 4.康复人才培养 • 5.康复器械提供
第四章 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法 规与政策
7个10分
• 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 第三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 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一)家庭赡养和扶养
① 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教育。
②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 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责任人
–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司法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职教培训机构、 用人单位、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居委会、村委会、父母或者监护 人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四)司法保护
• 1.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 2.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 3.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未
成年子女扶养); • 4.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撤销监护资格/
•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男女平等,晋升晋级、评定专业职称方面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 3.劳动保护
• 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 的工作和劳动
•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 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 (二)家庭和社会成员责任
• 1.家庭纠纷处理 • 2.侵害老年人权益法律责任
– (三)养老机构法律责任 – (四)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责任
第二节 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法规与政策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一)政治权利
– 1.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 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保护安置p93
– (一)孤儿安置形式
• 1.亲属抚养 • 2.机构养育 • 3.家庭寄养
–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 可委托家庭养育
• 4.依法收养
– (二)孤儿基本权益保障
• 1.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2.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 3.落实孤儿教育班长政策 • 4.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 • 5.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
– 3.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 – 4.文化权利平等
• 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1.女职工录用
•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 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2.新酬待遇和职务晋升
– 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殴打,强行索要; 传播淫秽物品;色情淫乱;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 毒品,其他
• 2.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 监护人学校配合,严加管教
– (1)工读学校矫治 – (2)司法矫治:训诫(14);责令严管(16)必要时收容教养 – (3)社会包容:享有同等权利,不得歧视。
– (2)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 (3)提供咨询服务 – (4)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 (5)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 (6)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 (7)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责任p76
– (一)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 1.政府部门责任 • 2.政府工作人员责任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 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妇女组织责任
– 权益受损的,可向妇女组织投诉
• (三)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责任
– 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按适用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造成财 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
• 一、未成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p83
– (一)生存权
• 作为独立的有尊严的人类成员在社会生活和存在的权利 • 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溺婴、残害、歧视
– (二)发展权
• 享有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权利
– (三)受保护权
• 接受来自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特别的爱护,使其免受伤 害的权利
– 3.政策措施
• (1)完善投资融资政策,(2)完善土地供应政策,(3)完善税费 优惠政策,(4)完善补贴支持政策,(5)加快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工作,(6)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7)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 持养老服务
• 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p68 • (四)社会优待
– 1.社会服务优待。 – 2.法律服务优待 – 3.医疗服务优待 – 4.公共服务优待
–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 的妇女代表,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 3.妇女干部培养和选拔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 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二)学校保护
• 1.实施素质教育 • 2.关爱与尊重(变相/体罚、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3.开展成长教育: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 4.确保健康与安全:突发事件预案 • 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配合管教→专门
学校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4.社会保障
• 一、妇女权益主要内容p78
• (四)财产权益
– 1.土地承包
•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 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2.财产继承
• 男女平等
• (五)人身权利
– 1.人身自由权,2.生命健康权,3.防止性侵害,4.人格权
• (六)婚姻家庭权利
– 1.婚姻自主权,2.反对家庭暴力,3.家庭财产全,4.子女监护权,5.生 育权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不在此限
• 二、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p82
• (一)妇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
– (三)社会保护
• 1.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 2.维护受教育权 • 3.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 4.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 • 5.预防网瘾 • 6.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 • 7.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出售烟酒) • 8.为未年人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未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 9.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 • 10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优先救护) • 11.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 • 12.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 • 13.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 • 14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与名誉权 • 15.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
• (五)宜居环境
– 1.宜居环境规划 – 2.宜居环境建设
• (六)参与社会发展
– 1.尊重老人意见 – 2.为老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 3.维护老年人收入和劳动安全 – 4.开展老年教育 – 5.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为老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 (1)对少年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等优良 传统教育;
– 1.家庭赡养
• 赡养人:子女;配偶、由老人扶养的弟、妹 • (1)护理和照料 • (2)住房 • (3)承包地 • (4)精神慰藉
– 2.扶养与监护
• (1)扶养:配偶,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 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 (2)监护
– 3.婚姻 – 4.财产与继承 – 5.赡养协议 – 6.家庭养老政策支持
– (四)参与权
• 参与各种社会生活和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活动并通过发表言论和采取 行动对其产生影响的权利
– (五)教育权
• 接受与其身心相适应的教育的
•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p84
– (一)家庭保护
• 1.监护和抚养 • 2.关爱与引导 • 3.教育(辍学)培养 • 4.民主尊重(结婚、订立婚约)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和报道; 2. 对未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3. 对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4.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和权利维护。
• (二)文化教育权益
– 1.教育机会平等
• 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 的权利
– 2.教育权利保障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 务
•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 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 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负担抚养费用); • 5.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监护
人到场、不得披露资料); • 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
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p89
– (一)预防未成人犯罪的教育
•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