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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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迅速采取措施应对事故
1、建立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指导、组织紧急处置
工作;
2、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和科学
的措施,抢救人员、财物,保护船只和环境等;
3、根据情况马上发出警报,撤出船员和乘客;
4、调度近海航行的船只,组织救助、阻隔水域,以免事故扩大延伸;
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结果;
6、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安
全应急结果。

二、研究事故责任
1、严格依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水上交通安全法》,依
法依规调查事故原因,认定过错人,处理责任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2、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明确事发船舶负责人与其他船
员的法律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后私自了结,维护民众与海上交通的安全;
4、对发生责任重大的事故,依法向社会公开,增强司机、用车单位
及航行者之间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完善及时救援体系,建立起完善的事故调查程序,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加强技术检查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通过车辆、船舶及其乘运人员、货物传播流行,保障旅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规定所称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的传染病疫情。

本规定所称交通卫生检疫,是指根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对车船、港站、乘运人员和货物等实施的卫生检验、紧急卫生处理、紧急控制、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和留验以及其他应急卫生防范、控制、处置措施。

本规定所称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是指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的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

本规定所称车船,是指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活动的客车、货车、客船(包括客渡船)和货船。

本规定所称港站,是指提供停靠车船、上下旅客、装卸货物的场所,包括汽车客运站、货运站、港口客运站、货运码头、港口堆场和仓库等。

本规定所称乘运人员,是指车船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船员、旅客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确保控制重大传染病病源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做到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职责,依法负责全国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应急响应机构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立即组织应急响应机构,完成救生、抢险、救治伤亡的工作。

根据事故范围、影响范围及现场情况,组织应急
响应机构分别属于国家水上交通管理局(归属处)、船舶、港口、海洋生
态环境救援队等,组建一个多职能的应急响应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救援任务,联络各类力量及时完成救援和抢险任务。

2、安排救援资源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要迅速安排救援
资源,完成救援、抢险、救治伤亡和紧急疏散受困者的工作。

安排的资源
包括船只、车辆、救助设备、救助人员等,并且要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物
质资源和技术人员,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

3、控制伤亡率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首先考虑的就是控制伤亡率,优先
确保人身安全,抢救受伤者,尽可能减少伤亡的数量,并及时对受伤者进
行恰当的救治,确保受伤者不会受到二次伤害。

4、紧急疏散受困者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及时疏散受困者,确保受困者的安全。

水路运输专项应急预案

水路运输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路运输领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路运输秩序,确保水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5. 《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6. 《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事件:1. 水路交通事故2. 船舶火灾、爆炸事故3. 船舶污染事故4. 船舶搁浅事故5. 船舶触礁事故6. 船舶泄漏事故7. 船舶人员落水事故8. 其他水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四、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依法处置、科学决策5. 信息公开、舆论引导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决策。

2.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

4. 应急保障队伍:负责应急物资、装备、通信和后勤保障。

5. 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六、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

4.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应急处置措施1. 水路交通事故:-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 指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

- 维护现场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 加强水上交通管制,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2. 船舶火灾、爆炸事故:-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 指挥消防队伍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爆炸处置。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包括陆路、水路、航空、铁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

二、组织机构1.国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国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2.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本地区各类交通运输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3.地级市、市辖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市域内的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工作。

三、任务分工1.预防防范: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监测,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

2.应急处置: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定期演练和模拟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3.恢复重建:发生交通运输事故或灾害后,立即展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交通运输设施的正常运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重点工作1.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级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2.人员培训和演练:加强交通运输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信息共享和应急指挥: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作出决策和调度,快速响应。

五、监督检查1.国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级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各级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对所辖的交通运输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促使其按照规定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关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关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是为了预防,减轻和应对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指的是交通运输领域中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

一、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

首先,需要成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并指导和监督各级单位的应急工作。

同时,各级单位也要设立应急管理职位,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执行。

二、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

交通运输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测分析、应急行动方案、资源调配方案等内容。

预案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交通方式的特点进行具体化制定,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三、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演练和培训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

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要加强应急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四、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

交通运输部门应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有效协调。

同时,还需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情况,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五、事后处置和救援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门需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后处置和救援工作。

包括组织救援队伍和物资的调派,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撤离,封锁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

同时,还需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包括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秩序等。

六、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交通运输部门需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物资和装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同时,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享物资和装备资源,提高整体救援水平。

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关注领域。

然而,即使在最安全的交通环境中,突发事件依然可能会发生。

为了提供有效的应急响应,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灾害响应在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或人为事故(如爆炸、火灾)发生时,交通管理部门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该预案应包括以下关键步骤:1. 预警和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能够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并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手机短信和广播)进行传达。

2. 道路封闭和疏导:在灾害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应迅速采取行动,封闭受影响的道路,并疏导交通流量到安全的路径上。

这可以通过设置路障、交通标志和指示牌来实现。

3. 事故调查和救援: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与应急救援机构和执法部门紧密合作,进行现场调查和救援工作。

他们应该快速暗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救助给受伤的人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最常见的情况,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这种情况。

以下是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管理部门需要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保护,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他们还应确保现场有足够的标志和警戒线,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交通疏导和现场控制: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指导交通流量,确保道路畅通,并提供必要的停车指引。

他们还应派遣交警和执法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并协助处理事故相关的问题。

3. 伤亡人员救援: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调集救援车辆和急救人员,及时救治伤亡人员。

他们还应提供灵活的通信网络,以便事故现场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紧急信息交流。

三、交通管制和调度在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有效地控制交通并进行调度。

下面是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1. 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情况实施特殊的交通管制措施,如单行道、交通限制区域和实施交通流量控制。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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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9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
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ﻫ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ﻫ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ﻫ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ﻫ第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支持。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是为了在水路交通发生突发事件时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减少损失而制定的应急措施。

以下是一个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1. 预案的指导原则:
- 人员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 快速、有效的处置突发事件;
- 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根据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 加强事后评估和总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组织体系:
-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 划分责任区域,设立分指挥机构,负责各个区域的应急处置;
- 配备应急人员和装备,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信息收集和报告机制:
- 建立信息收集和报告网络,确保及时获取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 各个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件信息,协助指挥中心做出决策。

4. 应急处置措施:
- 对人员进行疏散和安全转移,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 组织力量进行灭火和救援等紧急救援行动;
- 采取措施维护交通秩序,避免交通堵塞和二次事故的发生;
- 制定应急运输方案,保障物资的及时运输和供应;
- 实施应急预案后,及时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应急工作的能力。

5. 事后处理和恢复工作:
- 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 清理事故现场和修复设施,恢复基本的交通功能;
- 维护受灾人员的生活秩序和基本生活需求;
- 组织心理疏导,帮助受灾人员及时恢复心理健康。

以上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的预案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同时,应该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通突发事件是指道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发生的意外事故、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

这些事件可能导致交通拥堵、伤亡人员、财产损失以及通信中断等严重后果。

为了有效应对交通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安全和畅通交通,制定和执行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一、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为了规范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我国将交通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每个级别对应一套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以确保能够及时、有序地处置相应的突发事件。

二、责任机构和职责划分1. 主管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并更新应急处置预案,统一指挥处置行动。

2. 各相关部门:包括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通信、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根据各自职责提供人力、设备和技术支持,并参与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3. 交通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交通信息发布。

三、应急处置预案内容1. 应急响应流程:根据事件的级别,规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流程,包括启动、响应、组织、指挥和解除应急响应的程序。

2. 人员安排和动员:明确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的职责,组织并动员相关人员,确保应急队伍的及时响应和协调配合。

3. 任务分工:根据事件特点和需求,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包括交通疏导、伤员救援、事故调查、维修等。

4. 通信保障:确保通信设备和网络畅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实现快速、准确的信息发布和沟通。

5. 物资准备:预先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包括救援器械、照明设备、隔离带等,以便在需求时能够迅速调用。

6.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弥补存在的不足。

7. 信息发布和宣传:及时发布交通事件相关信息,向公众传递应急处置的指导和安全提示,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交通突发事件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水路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港口码头、航道等相关单位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处置;(5)信息公开,及时通报。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3)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4)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队伍;(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

2.3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向上级报告;(2)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4)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调配;(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队伍;(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

三、事故应急处置3.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2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2)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建立起组织协调机制。

指挥部应设立统一指挥中心,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救援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协调。

二、信息收集和监测: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建立信息收集和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水上交通情况、天气等相关信息。

通过实时监测水上交通情况,及早发现并处置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确保水域安全。

三、救援资源准备: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制定救援资源准备方案,确保有效救援设备和人员的准备。

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检查救援装备和人员状态,保证救援能力的随时可用。

四、应急处置措施: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不同灾害情况下的处理方案。

对于水上交通事故,应建立救援方案、事故处置流程,保障伤员安全和灾害扩散控制。

五、协调合作机制: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加强协调合作机制,建立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救援协作体系,提高救援效率和救援范围。

六、演练和评估: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完善预案。

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应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宣传教育: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水上交通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广泛宣传救援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的能力,减少潜在安全风险。

以上是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和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水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

水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水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运输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6. 《水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路运输企业,包括船舶运输、港口作业、水上旅游、水上工程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路运输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水路运输安全应急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小组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预案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2)现场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船舶救助、物资转移等。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信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6)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交通保障和后勤服务。

五、应急响应1. 事故预警:当发生水路运输安全事故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 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等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4. 事故善后:事故处理后,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恢复水路运输秩序。

六、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水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水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水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水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二、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水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1)指挥长:由交通运输部或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交通运输部或地方政府分管领导担任;(3)成员:由交通运输部门、海事局、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通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水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监督事故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4)发布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2 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置需要,设立以下应急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2)医疗救护组;(3)环境监测组;(4)交通管制组;(5)信息宣传组;(6)后勤保障组;(7)善后处理组。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预警与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自救,并向当地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事发单位;(3)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事局报告,海事局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制定救援方案,开展现场救援工作;(2)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治伤员,保障伤员生命安全;(3)环境监测组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确保环境安全;(4)交通管制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5)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水上交通搜救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搜救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搜救应急预案
一、编制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河道事故救助条例》、《船舶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水上交通搜救应急预案。

2、本水上交通搜救应急预案,以现有的人员、设备资源为基础,充
分考虑实际需要,编制出可行的预案,以保证应急搜救的有效性。

3、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搜救,以及航
行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他地搜救的,尽可能搜救。

二、应急搜救组织机构
2、搜救任务的承办单位为本行政区内的水上交通搜救办公室,负责
接收紧急通知,研究分析,厘清有关情况,明确任务要求,派遣搜救船只。

3、搜救任务的执行单位为本行政区内的水上交通搜救办公室的下属
组织,负责搜救船只及设备的配备、搜救流程的组织和实施,并进行现场
协调指挥。

三、应急搜救计划
1、搜救任务范围
本搜救任务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搜救工作。

2、搜救资源
(1)搜救船只:本行政区内的水上交通搜救办公室组织用船。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等交通运输领域中,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如意外事故、地质灾害、恶劣天气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行,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

本文将从应急管理的定义、原则、措施以及应急管理的持续改进进行探讨。

应急管理的定义应急管理主要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通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应急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种力量,应通过制定预案、组织演练、设立预警机制等方式,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控制。

应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应急管理的原则人身安全第一在应急管理中,人身安全应该始终放在第一位。

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企业和政府应当制定完善的方案和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应急管理中,应当建立起系统完整、科学合理的指挥体系,从而保障领导指挥应急工作的顺畅、高效和统一。

同时,所有参与实施应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以协同作战为基本原则,密切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应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和宣传,加强生产、生活及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对于发生过的突发事件,应总结经验教训,改进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损失。

应急管理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每个单位都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应急流程、人员组成、应急装备及应急物资,以及与其他单位的联系协调等。

制定预案的过程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

加强应急培训应急管理培训是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对能力的重要手段。

水路故障应急预案方案

水路故障应急预案方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水路运输安全,提高应对水路故障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水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提高水路运输安全水平,降低水路故障造成的损失。

2. 建立健全水路故障应急管理体系,确保水路运输畅通。

3. 提高各部门协同应对水路故障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水路运输领域,包括内河、沿海、港口、航道等。

四、预案组织机构1. 成立水路故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路故障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成立水路故障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发布(1)当水路故障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应包括故障原因、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2.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2)确保被困人员安全,尽快疏散;3)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交通疏导1)根据故障情况,合理调整船舶航线,确保航道畅通;2)加强交通疏导,引导船舶有序通过故障区域;3)对受影响船舶进行临时停靠或改道。

(3)物资保障1)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满足救援需求;2)及时调配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信息发布(1)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水路故障应急处置进展情况;(2)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六、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1)对水路故障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2)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

2. 修复与恢复(1)对受损水路设施进行修复,确保水路运输畅通;(2)对受损船舶进行修复或报废处理。

3. 应急预案总结(1)对本次水路故障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2)修订和完善水路故障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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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交通部水运院安全环保工程部赵前研究员●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背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分预案●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思考及问题一、应急背景伴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水运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沿海、沿江的港口/码头建设发展迅速港口货物吞吐量急剧上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内河航运内河航道基本形成“两横一纵两网”的国家高等级航道网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应急背景 货物吞吐量08年港口货物吞吐量70.22亿吨,集装箱达1.28亿标准箱,连续六年保持世界第一亿吨大港16个,7个港口进入排名前10位海运船队跃居世界第4位,拥有轮驳船18.4万艘、1.24亿载重吨应急背景 (1)强台风、强降雨、风暴潮、暴风雪、海冰等极端天气频繁,严重威胁水路交通、港口生产安全应急背景 (2)水上交通繁忙,重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明显增多,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油轮撞击码头–07年4月19日,一艘10万吨油轮在准备停靠时,船头撞上一旁的石化码头–码头1号驳位被撞垮,引桥全部被撞沉–油轮被撞出一个六七平方米的大洞九江大桥被撞垮塌07年6月15日凌晨,一艘运沙船撞上桥墩4辆汽车坠入江中,9人失踪应急背景 (3)重大水上溢油事故、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时有发生,带来严重环境灾害,社会影响巨大07年12月7日韩国油轮遭撞万吨原油泄漏形成长7.4公里、宽2公里的原油带。

沿海地区受污染面积共达到8千2百公顷06年5月17日长沙霞凝新港码头集装箱爆炸距爆炸中心2公里范围内民房的玻璃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事故中有7人受伤。

应急背景 (4)航道堵航事件频发,对国民经济建设产生严重不利影响09年8月京杭运河长湖申线严重堵航8000多条运输船被堵,绵延40多公里导致建材短缺,浦东世博会部分工地停工08年1月,上海地区持续大雾,电煤跌入警戒线以下,燃煤全线告急。

应急背景 (5)自然灾害影响、社会经济波动,对重点物资紧急运输保障,提出更高要求08年雨雪冰冻灾害公路、铁路运输受到严重影响,南方电煤紧张▪组织超过1000万吨的船舶运力▪紧急调回国际船舶运力临时回国参与电煤抢运▪21天时间内,抢运电煤2610万吨,同比增长30%▪及时有效增加了南方电厂的电煤库存,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的状况应急背景 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交通运输部及其它部委有关文件应急背景 1、《安全生产法》(02年11月1日)▪(1)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背景 2、《港口法》(0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保障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背景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02年3月15日)▪(1)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背景 4、《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04年1月1日)▪(1)第九条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六)具备事故应急预案;⋯⋯。

前款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的概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图、指挥序列表、通讯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

▪(2)第二十五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及时组织救助。

应急背景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7月6日)▪(1)《意见》共24条,包括以下6大部分:▪①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②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③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④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⑤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⑥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

应急背景 (2)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应急背景 (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

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

▪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应急背景 6、《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9-20)(1)《指导意见》包括5大部分:▪①交通应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②加强交通应急管理规划和建设;▪③做好各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④加强交通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⑤加强交通应急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工作。

应急背景 (2)工作目标:“十一五”末▪初步实现监视监测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与决策科学化▪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与应急反应和处置快速化▪应急装备和资源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应急背景 (3)加强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公路、水路、海上搜救、船舶污染、船载危险货物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防抗台风应急预案》、《港口危险化学品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国家专业救助打捞队伍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分预案▪通过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不断完善预案,促进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责任落实。

▪应急背景 7、《突发事件应对法》(07年11月1日)▪该法从预防与应急准备、建立监测与预警系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到法律责任追究,作了全面阐述,从法律层面为建立我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作了全面铺垫。

▪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第3 条对“突发事件”作了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背景 第4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5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应急背景 第17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2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背景 第31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32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应急背景 第41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二、水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制定。

▪根据国家总体预案,国家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中,包括交通运输部的五个应急预案,分别是:▪国家专项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部门预案:《水路交通应急预案》、《公路交通应急预案》、《邮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国家应急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可用下图表示。

三、水路总预案(一)修订1、必要性2005年7月,经国务院审核批准,交通部正式发布实施了《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水路预案》)。

考虑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大部制改革、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等因素,2008年3月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该预案进行修订。

法律规定▪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标制着应急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阶段▪国家对应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也迫切需要在《水路预案》中予以补充、完善。

经验教训▪几年来的运行证明,《水路预案》总体上是可行,特别是在2008年1月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中接受了检验;但也暴露了一些具体问题,主要有:预案措施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仍需加强,部分专项预案设置不合理,分类不够科学,等等。

大部制改革▪根据本届政府大部制改革我部以及相关部委名称、职能调整的一些情况,需要进一步对《水路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有必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有效应对各类水路交通突发事件2、基本思路▪以应急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应急工作的新要求▪明确预案定位,健全水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汲取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电煤抢运的经验教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明确应急预案定位▪作为国家级部门应急预案,《水路预案》是我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水路交通应急管理、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要依据▪《水路预案》是我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对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港航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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