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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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海外被抢注应如何应对?

商标海外被抢注应如何应对?

面对日渐增多的商标抢注问题,企业在避免侵犯他人权利的同时亦应懂得如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维权意识和商标意识同等重要。

故百年老字号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成功之路当是我们认真研读和学习的经典范例。

案情经过:一、“王致和”商标遭遇国外抢注。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三十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至德国时发现,其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三类商标(包括中英图文及形象Logo)已被德国国内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

经调查,欧凯公司为柏林一个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该公司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王致和”商标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1日。

二、“王致和”法律维权,820天后终成功。

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了“王致和WANGZHIHE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王致和集团亦开始了其维权行动,王致和集团未选择与欧凯公司进行任何磋商,而是于2007年1月25日直接将其诉至法院(慕尼黑地方法院)。

2007年11月14日,慕尼黑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欧凯公司禁止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2008年2月25,欧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欧凯公司注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并要求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

至此,前前后后历时820天,百年老字号王致和最终成功捍卫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杨河):1、王致和胜诉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两点,一是“王致和”的商标标识在德国拥有版权。

王致和商标在中国是有版权的,由于中德共同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该公约规定在一国享有版权的,在其他成员国中同样享有版权;二是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明显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德国的竞争法。

2、王致和最终胜诉在于其不惧投入,将维权进行到底的决心,这亦是其他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后正当权益得不到主张和维护的关键原因。

3、王致和案件还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海外维权过程中诉讼策略应审慎对待,另外要极为重视证据的保存。

“王致和”在德再胜商标侵权案

“王致和”在德再胜商标侵权案

《 武器 装备科研 生产许 可管理 条例 》,自2 0 年4 日起施行。 0 8 月1
“ 手致和”在德再胜商标侵权案
“ 华 老 字 号 海 外 维 权 第 一 案 ” —— 王 致 和 德 国 中 “ 标 侵 权 和 不 正 当竞 争 案 ” 4 2 日终 审 判 决 ,德 国 商 月 3
职 降 薪 。这 次 涉及 的 。很 多都 是 工龄 在 1 年左 右 的 员工 ,熬 到 这个 年 头 ,很 多 O 都 是领 导 了。 “ 能 因为 我 的 工薪 比年 轻新 主 管 不
《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2 0 年 09
4 1 月 日经 国 务 院第 5 次 常 务会 议 通 5 过 , ̄2 o 年 7 日起施 行 。 o 9 月1
常重 要 的角色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 2 0 年 1 月 2 日经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08 2 7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代 表 们 已 向 公 司 高 层 递 交 员 工 们 的 意 向 书 , 主 要
内容 是 :如 员 工 因此次 优 化 方案 被 解职 ,希 望获 得 “ N+ ' 2 1 ’方式 的经济补偿 ,而 不是公司制定 的N+ 补 1 偿 方案( 工龄年数 N 个月工资方式 ,支付解约赔偿 按 加1
日前 ,深 圳 福 田 区嘉 信 茂 广场 门 口 气 氛 有些 莫 名 紧张 。身 着红 衣 “ 步 ” 散
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
员 会 第 五次 会 议修 订 通 过 , 自2 0 09
年5 1 月 日起施 行 。
的上百名沃尔玛中层店员在此迫切地等
待 着结 果 。 据悉 .沃 尔 玛 中 国总 部 日前被 爆 出 推 行 “ 员优 化 ” 方 案 , 公 司 向 各 分 人 店 的 经理 主 管 等 中层 管 理者 提 出 “ 选 三

论海外商标维权——以“王致和商标案”为例

论海外商标维权——以“王致和商标案”为例
论 海 外 商 标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权
以“ 王致和商标案” 为例
李 贝莺 ( 兰州大学法学院
【 摘 要】 驰 名商标 最 大的特点 就是 为 众 多人 周知 或 者 熟知 , 驰 名商 标 旦在 海 外被 人抢 注 , 其 财产 价值就 化为 乌有 。知识产权 , 尤其 是 商标 在现代 社会 中具 有 重要 的 作 用 和价 值 。王致 和 集 团的 商标 被 认 定 为 “ 中国驰名 商标” , 其 巨大的经 济价值使 其遭 到 了国外 的抢 注 , 遭受了巨 大的 经济损 失 。因此 , 许 多诸如 王致 和这样 的品 牌商标 , 如果 不进行 合 理、 积 极的 商标 管理 , 一旦 在 海外 遭抢 注 , 就会 使 其 高额 的价 值 发 生重 大变化 。如 何正确 利 用相 关法律 法规 , 找 出切 实相应 可行的 对策 , 这 将


害。 ( 三) 知 识 产 权 意 识 的缺 位 。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 国 人 的 知 识 产
权意识仍然非常缺乏 。对于大 多数实力 还不雄厚 的老字号 来说 , 去海外注册商标并非是迫切之举 。 ( 四)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 , 在我 国申请注册的商标 , 在 国外 不会 自动生效 , 如果商标被他人抢先在 国外注册 , 该商 品在 国外 市场的 销售就要受到他人 的牵制 。 二、 海外商标 侵权 案对 策的个人意见 为 了及时有效地保护我 国驰名商标 免遭无 端侵权 , 我们应 结 合贸易实务和现行有关法律保护规定 , 寻求切实可行 的保护策略 。 ( 一) 第一时间完成 国外商标 注册 。最近几 年 , 中国在海 外发 生 的 各 类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案 件 有 大 幅 增 长 的趋 势 , 中 国 企业 可 以从 中获得一些有益 的启发 和宝 贵经验 。从成本 核算上讲 , 尽早 将 自 己 的 品牌 在 相 关 国 际取 得 注 册 时 十 分 划 算 的 。如 果 中国 企 业 错 失 了第一 时间在 国外 注册 , 将可能面临如下情况 : 一是 自己的商标被 他人 抢先注册 ; 二是 由于没有商标 自己的合法产 品在他 国变成 了 不合 法 , 将面临法律起诉乃至被逐出该国市场的局 面。此时 , 不论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二、“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的来历2006年7月,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计划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开拓国际市场的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所抢注。

距调查得知,欧凯公司是在德国柏林注册的一家主营中国商品的超市。

2005年11月21日,欧凯公司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

作为一家有300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王致和集团历来重视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上世纪90年代就曾启动“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的“一元钱”官司来制止他人非法使用“王致和”商标。

这一次,只是维权行动进行到国外。

王致和集团领导一致决定主动出击,通过诉讼追讨商标权。

2007年1月25日,王致和公司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

1月26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正式受理“王致和商标侵权诉讼案”。

这是首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在海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商标维权。

德国时间2007年11月14日,一审判决王致和集团在该案中胜诉。

法院宣判欧凯公司禁止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一审判决后,欧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2009年1月22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审审理阶段,双方经过激烈交锋,由于“王致和”方面提出的证据更有力,最终赢得了二审判决。

百年腐乳王致和 历久弥新

百年腐乳王致和 历久弥新

百年腐乳王致和历久弥新作者:李钰来源:《中国新时代》2017年第01期北京二商王致和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家槐说,“老,不一定等于好,老字号不能倚老卖老,要学会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行业。

”提起王致和,大江南北几乎无人不晓。

300多年前,安徽举人王致和进京赶考,落第之后无意中制成风味独特的臭豆腐,成就王致和腐乳成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佳肴。

如今,王致和已经由一个手工小作坊发展为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更是全国腐乳行业的领头羊,走向了世界各地。

这就是百年“中华老字号”王致和正在讲述的老而不衰、历久弥新的故事。

意外成就绝世佳肴所谓腐乳,就是以大豆为原料,以红曲、白酒、白糖、食盐为辅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品。

早在公元5世纪的北魏时期古籍中就对其有所记载:“干豆腐加盐成熟后为腐乳”。

而明清时代,有关腐乳的史料则大见增多,最早详细记载腐乳制法的古藉是明代李日华所著《蓬栊夜话》,清代李化楠编著的《醒园录》中,对于“豆腐乳法”即腌制腐乳,与“酱豆腐乳法”即发酵腐乳均作了详细的记载。

除李化楠的《醒园录》以外,还有一些清代古籍对腐乳也有载述,清王士雄《饮食谱》中有:“腐干而再造者为腐乳,陈久愈佳,最宜病人”等,足见腐乳的生产与食用之广泛。

古籍中的记载已经充分证明了腐乳酿造技艺的源远流长,而王致和则将腐乳酿造技艺传承到了今天,并且为腐乳家族中增添了“臭豆腐”这一具有独特风味的民族食品。

关于王致和腐乳的故事要从清代康熙八年(1669年)说起。

这一年,安徽举子王致和进京赶考未中,盘缠用尽困居在安徽会馆中,因在安徽老家曾学过做豆腐的手艺,为维持生计,便在会馆附近做起了制售豆腐的生意。

一次,正值盛夏,卖剩许多豆腐,为防止变质就将豆腐切成小块用盐、花椒和其他香料腌制封存在坛中,随后歇伏停业一心苦读。

秋末想起腌制的豆腐,打开盖后一股臭气扑鼻而来,豆腐呈青灰色,丢弃觉得可惜,他大胆地尝了尝,竟发现臭中蕴藏浓香,于是送邻里品尝,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从此王致和臭豆腐便诞生了。

“王致和”商标抢注纠纷案

“王致和”商标抢注纠纷案

国出口 品商标 被抢注 的有2 0 多起 , 商 00
造成 每年 约1 亿 元 的无 形资产 流失 。 0 据 个人可 以请 求商标 评审 委员 会裁 定撤 销
不完全 统计, 中国已有2 0 5 多个商标 被澳 该注册商标。 大利亚厂 商抢注 , 0 多个商标被 日 20 本厂
有欧 盟 、 拉美 以及 东 南亚一些 厂商 也在 理者 应加 强商标 保 护 的意 识 , 除了在 中 国注 册外 , 还要进行全 球性 的注 册工作 , 坚决 阻 止他人 进 行恶意 的商标抢 注 , 保 护企 业的无 形资产。 二、 在企业 发现持有商标被他人 “ 恶 已经 注册 的商标 , 反 本法 第十三 违 的, 自商标注册之 日 五年内, 起 商标所有人 裁定撤销该 注册商标 。 对恶意 注册的, 驰 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 两款 规定 的情 形外 , 已经注 对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三十一条规定 商抢注 , 0 5 多个 商标 被印度厂商抢 注, 还 条 、
定 的补 偿 。 否则 , 我们 就 告 侵 犯商 标 权, 禁止你继续在德 国使用该商标 。 ”
6 8
我就说 明明是我 自己的商标 , 怎么可能是 侵权呢? 这样说来, 这个案子就能赢 _ 』 ”
因此 王致和集 团需要 给予 一定 的补偿 , 欧凯 才可以注销 或者停止继续使 用该 商 标。 但律师认为 , 这种要求并没有根据 ,
l 观察
当王致和集 团斗志昂扬大举进军德 国市场的 时候, 却被告侵权 。 他们想不 明 白为什/用 自己 厶 的品牌 , 却还被别人状告侵犯商标权?
“ 王致和’商标抢注纠纷案 ’
口文/杨黎明
作者简介 :
杨黎明律 师 北京市炜衡 律 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 现担

王致和维权案迎终审

王致和维权案迎终审

牌 。目前 。王致和集团 已在4 多个国家和地区 0
进行 了商标注册 ,但近 年来王致和连年遭遇商
标抢 注 。 2 0 年 7 ,王 致 06 月
件,比上年增长3 7 %。 3 3
8 、家用 电器 良莠 不 齐 2 0 年 家用 电器 类 申诉 主 要 集 中 08 在 电视 机 1 1 8 、空 调 器 1 7 6 、 8 件 8 8件 2 电冰 箱9 3 件 、洗衣 机 5 6 件 。 41 64 9 、非现 场购 物 纠纷 解决 难
电视 台 ,然 后 出 D D,最 后 进 行 二 次 版 权 轮 播 ,这 是 一 V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工
个 比较成 熟的模式 ,在 输出时间 以及受众上基本没有交 叉点。而这一次 《 我的团长我 的团 》在这3 种渠道之 间既
缺 少 时 间 间 隔 ,又 缺 乏 受众 上 的分 离 ,造 成 了 电 视 台 和 视 频 网站 之 间 的冲 突 。
团在德 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对欧凯公司提起诉讼 ,追讨其
商标权。2 0 年1 月1 0 7 4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一 1 审判决,禁止欧凯公司在 德国擅 自使用王致 和商标 ,依
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王致和集 团在德国
地方法院一审中胜诉。20 年2 5 ] 0 8 月2 E ,一审败诉的德国 欧凯公司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这是中国加入世 贸组织后 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 第一案。此 案律 师沃尔夫冈博 士表示 。备受关注的中华 老字号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公司恶意抢注商标 案将于4 3 月2
2 0 年 ,手机 申诉6 0 0 ,排在 08 95 件 商品申诉的第一位。 2 、服装和鞋 申诉量大 2 0 年 ,服装类 申诉3 6 1 ,鞋 08 5 5件

中国商标海外维权启示录

中国商标海外维权启示录

中国商标海外维权启示录作者:吴自晨来源:《大经贸》2008年第05期将自有品牌产品销往海外,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种途径。

目前,有不少中国的知名品牌如“狗不理”、“北京同仁堂”、“五粮液”等商标在海外遭到恶意抢注,不仅影响了中国知名品牌的声誉,而且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设置了重重的壁垒。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给出的数据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口商品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案件高达2000多起,造成了每年约10亿元人民币的无形资产流失。

警惕防范华人代理“王致和”海外商标抢注案被誉为中国加入WTO后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的第一案,目前案件还在德国当地法院审理中。

此案给有意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一个警示,海外商标维权要警惕防范代理商恶意的抢注。

2006年7月,产品已经在海外行销多年的王致和集团在德国注册商标时发现,旗下的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三类商标被过往的代理商“欧凯”在德国抢注。

后来双方协商未果,王致和集团将“欧凯”告上了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

据了解,“欧凯”是由德籍华人运营的三家规模不大的连锁超市,主要代理中国商品在德国的销售。

被“欧凯”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不止王致和一家。

“恰恰”瓜子、“老干妈”辣椒酱、“白家”粉丝、“今麦郎”等中国品牌也曾经委托“欧凯”进行海外经销,均遭“欧凯”恶意抢注。

2007年11月14日,法院一审认定“欧凯”恶意抢注“王致和”商标,构成了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处“欧凯”不得在德国市场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以及依法撤销“欧凯”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商标所有人的代理商或代表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该所有人有权对所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请求撤销”的明确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提供商标的原始凭证及公证材料,被抢注的商标有可能依靠法律夺回。

然而,一审败诉的德国“欧凯”在今年年初向当地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王致和”商标案再起波澜。

“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的启示

“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的启示
中华老字号 。1 9 9 9 年, 企业改制为王致和食 品集 团有限责任公 司。 “ 王致和 ” 公司的“ 王致和 WA NG Z H I H E及 图” 商标( 见图 1 ) 被 国家 工商总局商标局于 2 O O 6 年下半年评为驰名商标 。 图2 “ 王致和 ” 案代理律师在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案情 三、 思考与启示
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了律师函, 但对方没有回复。随后, 王致和
公 司接到 欧凯公 司运 营商 中咨货 运公 司的电话 , 称王致 和公 司想
要拿 回商 标 , 必须付 出一定 的代 价。双方 协商未果 后 , 王致 和公司 于2 O O 7 年1 月向德 国慕 尼黑 地方 法 院递交 了起 诉 书。2 O O 7年 l 1 月, 慕尼黑地方法 院作 出一审 口头判决 : 王致 和公 司胜诉 , 禁 止欧 凯公 司在德 国擅 自使用 “ 王致 和 ” 商标, 并 依法 撤销其 抢注 的“ 王
图1“ 王致 和 WA N G Z H I H E及 图” 商标 2 O O 6 年7 月, 试图进军 欧洲 市场 的王致 和公 司准备 在德 国进
行商标 注册时 , 意外发 现 自己拥 有的“ 王致和” 商标被 德 国欧 凯公
司于 2 0 O 5 年l 1 月 申请 注册 , 并于 2 0 O 6 年6 月经德国商标局批准生 效 。得知 商标 被抢 注 , 王致 和公 司立 即联 系中德双方的律师 , 表态 要依 法维护 自身权益 , 要 回本 该属 于 自己的商标权 。王 致和 的代
“ 王致和 ? ’ 商标海外维权的 启示
李瑞丰 吕 飞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 审查协作 北京 中心 1 0 0 1 9 0 )
【 摘 要】 随着中国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 越来越 多的 中国企业走 出国

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在德打赢商标侵权案

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在德打赢商标侵权案
中华老 字号企 业海外维权 第 一案 ‘ 致 和 " 在 德 打 赢 商 标 侵 权 案 ‘ 王
■ 本 刊 报 道 菲梭 维 特 克 律 师对 这 一 裁 决 表 示 高兴 。 他 在 接 受 采访 时说 , 院是 按 德 国 反 不 正 当竞 法 争 法 》 判 决 王致 和 集 团 胜 诉 的 这 是 王 致 和
公 司律 师没有到场 。
分析人士指 出,比较而言 .主动出击或许是 中国企业面 临国际纠纷时可采取的最好方案 , 虽然海外诉讼的成本较高 , 但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之 内.且代价要远远小于收益。 固
地 方法院判决其停止使 用王致和 商标 . 并且到 专利和商标局撤销此前 的商标注册 。
册 王 致 和 商标 , 于 不 正 当行 为 , 属 因此 慕 尼 黑
他说 :“ 中国企业从 王致和 商标侵权案 中可吸取许
多 经 验 教 训 。 如 , 凯 公 司在 二 审过 程 中 曾提 出 , 王致 比 欧 让 和 集 团 出钱 买 回 王致 和 商 标 注 册 权 . 致 和 集 团 明 确拒 王 绝 这 一 无 理 要 求 。 凯公 司 想 用偷 来 的 东西 换钱 。 们 坚 决 欧 我 不答应。
德 国巴伐利亚州高等
法院 4 2 月 3日二审裁
决“ 王致 和 ” 商标 侵 权
除 ” 致 和 ”外 , 德 国 欧凯 公 司 抢 注 的 王 被 中 国 知 名 商 标还 有 “ 干妈 ” 自 家 ”粉 丝 和 老
“ 洽洽”瓜子等多家国 内知名 品牌 。菲梭维特
克 透 露 ,目前 白家 粉 丝 公 司 已与 其 联 系 , 备 准 追 讨 商标 注 册 权 。 两 次 上 庭 两 次 胜 诉 2 0 年 .当 意 图 开 发 欧 洲 市 场 的 中 华 老 06 字 号北 京 王 致 和 食 品 集 团 到 德 国 申请 商 标 注 册 时 ,发 现 自 己 的 商 标 已 经 被 德 国 一 家 名 为 ” 凯 ” 的食 品 进 出 口公 司 在 2 0 欧 0 5年 抢 注 。

王致和商标归来

王致和商标归来

司 负责 人 曾 经对 媒 体 表 示 :我 们 注册 “
的 原 因是 想 提 高 这 些 商 标 在 德 国 市 场
的 影响 力 , 进 广 告 宣传 和 营销 。 那 时 促
在 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 影 响 力 越
0多 来越 大 . 护 好 自 己 保 候 王致 和 公 司在 北 美和 东 南亚 的 1
标 维权 案律 师 沃 尔
夫 冈博 士 曾 经 表 示 ,
欧 凯 在 德 国 注 册 与 王 致 和 完 全 相 同 的
欧 凯 公 司是 一 家 由德 籍 华人 开 办 的 百 货 公 司 . 主要 销 售 来 自中 国 的 食
他 商 标 本 身 就 已 经 违 品 除 了注 册 王 致 和 的商 标 以外 。 们
⑨ Co p rt n大公司 r o ai o
被称 为玛拉 松官 司的“ 王致和商标 案 ”是 中华老字号 第一 ,
次走出 f进行商标诉 讼维权 。 J
王致和商标归来
口 文 /李 静

额 的版 权 费 。”
“ 管 目前 欧 凯 并 没 有展 开 生 产 . 尽 但
从 逻 辑 上 来 讲 ,这 种 可 能 性 是存 在 的 , 欧 凯 可 以独 立 生 产 带 有 王 致 和 商标 的 产 品 并销 售 。” 外 , 此 王致 和在 德 国的销
的 品 牌 显 得 尤 为 重
个 国 家注 册 了 商 标 .却 偏 偏 放 弃 了欧
洲 。 他 们认 为 , ” 王致 和在 德 国的名 气是 欧 凯的 功 劳 ,因此 希 望 以 商 标 为 筹码 . 换 取 “ 致 和 ” 产 品 在 德 国 的 总代 理 王 等

王致和海外维权终获胜

王致和海外维权终获胜
固 iV S 开a 食n h iK 品a p发
栏 日主持 人
溯 源





口 程


和 集 团 没 有 采 取 与 欧 凯 公 司 进 行 磋 商 、妥 协 的 方 式 , 而 是 决 定 使 用 法 律 武 器 变 被 动 为 主 动 ,直 接 ( 下 简称 “ 致 以 王 向 欧 凯 公 司 发 出律 师 函进 行 警 告 ,要 求 其 无 条 件 归 还 “ 致 和 ” 商 标 ,限 期 让 欧 凯 公 司主 动 找 王 王 致 和 集 团 进 行 交 涉 , 同 时 通 知 货 运 商 ,停 止 向 欧 凯 公 司继 续供 货 。 欧 凯 公 司 收 到 律 师 函后 ,先 是 在 限 期 内采 取 了 回 避 的 态 度 ,不 与 王 致 和 集 团 的 德 国 律 师 进 行 接
20 0 6年 7月 ,王 致 和 集 团
和 ” 拟在 3 ) 0多 个 国 家 进 行 商 标 注 册 时 ,发 现 “ 王
致 和 ” 商 标 在 德 国被 一 家 名 为 “ 凯 ” 的 公 司所 抢 欧
注 。 后 来 经 调 查 了解 到 ,该 公 司 在 德 国 注 册 ,是 柏 林 的一 个 主 要 经 营 中 国商 品 的超 市 。欧 凯 公 司于
商 标 注 册 ,并 于 2 0 0 0年 率 先 登 陆 美 国 市 场 。 正 是 由
于 腐乳 、臭 豆 腐 产 品是 中 国 的传 统 产 品 ,有 独 特 的 配
方 和 工 艺 ,海 外 企 业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的 很 少 ,所 以
插 曲
王 致 和 集 团 的 律 师 团 队在 收 集 证 据 的 过 程 中发 现 ,欧 凯 公 司 不 仅 抢 注 了王 致 和 的 商 标 ,而 且 在 更

我国知名商标在德遭恶意抢注

我国知名商标在德遭恶意抢注

具有 积极 作用 。 到 目前为止 , 2 个 省、 有 2 市质检 部 门共报送 G P A 试 点企业 4 个 。 5 为保 证试 点工 作质 量 , 3 国家 认监 委、 标准委按照择优原则筛选 , 共确 定1 个省质检部 8 门报送 的2 6 8 个企业进行G P 点。 A试
农产 品 , 将受到 广大 消 费者青睐 。
我 国 知 名 商 标 在 德 遭 恶 意 抢 注
二 是错 季节化趋势 。 随着 人们消 费水平 的提
高, 农产 品生产 的季节性与市场差 价蕴藏着 巨大
的商机 。 因此 , 季 节供 给 , 济效 益会 储 藏 保 鲜 , 通 使农副产品拉长销售 期, 生产 旺季销售 为生产 变
至少在3 0 以上 。 0件
2O , 4 O 7 O 总第3 期 3 1 2
“白家 ” 商标早 在2 0 年9 04 月即在 英 国成 功注册 , 册类 注 别 为第3 类 。 O 根据 欧盟 方面 的 有关规 定 , 如果 成 员国的商标 注册先 于欧盟 商标 的注 册, 成 员国商 标 享有 在 先权 。 因此 , 根据规定 , “白家 ” 标 不 仅 商
首批 良好农 业规 范试点企业确 定
国家认监委 、 国家标准 委近 日下发通知 , 定 了 确 26 8 家单位 为第 一批 国家 良好农 业规范试点项 目。 良好农业规 范( A 认 证是 国际通行 的从 生产 G P) 源头加强农产 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控 制的有效措施 , 是 确保农产品和食 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前提保障 。 良好农 业规 范采取预防为主和干预为辅的原则, 鼓励生产者 采 用危 害分析与关键 控制 点( A C 方法识 别 、 H C P) 评 价和 控制食 品安全 危害。A 认证对于积极推动我 国 GP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合集五篇)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合集五篇)

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合集五篇)第一篇: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从“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看商标权的重要性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二、“王致和”的国际官司的来历2006年7月,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计划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开拓国际市场的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所抢注。

距调查得知,欧凯公司是在德国柏林注册的一家主营中国商品的超市。

2005年11月21日,欧凯公司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

作为一家有300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王致和集团历来重视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上世纪90年代就曾启动“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的“一元钱”官司来制止他人非法使用“王致和”商标。

这一次,只是维权行动进行到国外。

王致和集团领导一致决定主动出击,通过诉讼追讨商标权。

2007年1月25日,王致和公司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

1月26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正式受理“王致和商标侵权诉讼案”。

这是首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在海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商标维权。

德国时间2007年11月14日,一审判决王致和集团在该案中胜诉。

法院宣判欧凯公司禁止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将再被起诉——围剿“欧凯”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将再被起诉——围剿“欧凯”
6

其 中就 包 括 王 致 和 腐 乳

老 干妈辣椒
法 庭 很 容易 就 看 到 了 欧凯公 司 明显 的
主观 恶 意


主 要 负责 人 处 以
了 两 年 多 的官 司
个月监禁

这 场打
白 家方 便 粉 丝 等


据被抢 注 企业
也 有利 于 王 致 和 集 团 胜 诉

至 此 以王 致 和集 团
们反 映
作 为代 理 商 的 欧 凯 公 司 之 所

致 和 集 团 在 德 国 这 次诉 讼 中最

的胜 诉落下 帷 幕


以 频 频 抢 注 这 些 企 业 的 商标
主 因是
大的困难
就 是 怎 样 跨 越 两 国文 化 上



次走 出国 门维 权 就获 得 了 胜

想 以 此 作 为筹 码


之前

我们 已 经 下 决心 跟 这 次我 们 聘请 的 也
— —
号称
15
中华 老字 号维 权 第






年前赢 得
15

中华 老 字 号 维 权 第

是 王 致 和 维 权 的原 班 人 马

洪青




年后 又 打赢 了

中华 老 字 号
其 他 中 国 老 字 号 和 著名 企 业 面

律师 和 沃 尔夫 冈

王 致和 官司 效 应

"
显现

语文大视窗:海外追回金招牌“王致和”

语文大视窗:海外追回金招牌“王致和”

语文大视窗:海外追回金招牌“王致和”
创建于清朝康熙八年的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在国内可谓家喻户晓。

然而就在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准备全面展开海外营销时,却发现“王致和”品牌被其在德国的经销商欧凯公司给抢注了。

2006年7月,当王致和公司准备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商标被欧凯公司抢注。

其目的在于换取10倍乃至百倍的暴利。

由于绝大部分国家采取的是申请在先和自愿注册的原则,而且费用较低,因此抢注容易但追回却很困难。

王致和公司决定采用法律方式维权。

2007年11月,一审王致和公司胜诉。

然而欧凯公司却利用德国法律程序的有关规定,拖了两年多的时间。

直到2009年4月23日,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这起历经820天的海外商标侵权案最终以王致和公司胜诉告终。

这成为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第一案。

王致和的胜诉起到了示范效应,其他遭遇同样命运的中国企业,如白家、洽洽、今麦郎、老干妈等也纷纷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据悉,近年来商标侵权案呈现出跨国界、跨区域抢先注册地新趋势。

有关部门向我国企业呼吁,商标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面对金融危机后正在洗牌的国际市场,新一轮的国际商战即将开始,我国企业务必提高警惕。

王致和公司通过法律维权打赢第一起海外商标维权案,让许多长期遭受商标侵权之痛的中国企业感到振奋。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还有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很淡薄。

这提醒我们一定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资源的高度来看待,增强前瞻意识、国际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知识产权教学案例(商标)

知识产权教学案例(商标)

商标法教学案例一“王致和”海外遭抢注老字号海外维权路——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启示【案情简介】“王致和” 老字号与“同仁堂”同龄,均创于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至今已有338年历史。

清朝时曾进入宫廷御膳房,并被慈禧太后赐予“御青方”的称号。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王致和”品牌越做越大,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致和公司”)现已发展成为拥有“金狮”、“龙门”、“王致和”等几大知名品牌的集团。

意识到品牌对于企业发展的巨大价值,王致和公司早在1985年就将“王致和”注册为自己的商标。

此后,从1996年至今,王致和公司又将如下两幅图文商标在腐乳、调味品、矿泉水等多种商品类别上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以保证自己的商标独占使用权。

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拓展国际市场以来,王致和公司在美国、加拿大、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王致和”商标,为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开山铺路,占地扎营。

2006年7月,出于拓展德国市场的需要,王致和公司准备在德国注册“王致和”商标时,却被意外告知,“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3类商标已经被德国OKAI Import Export GmbH(以下简称“欧凯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申请注册,并在2006年3月24日起开始公示。

按照德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如果在3个月内商标局未收到第三人提出异议,则予以核准注册。

据此规定,此时“王致和”商标已经落入欧凯公司手中。

欧凯公司总部在柏林,是德籍华人开设的主营中国商品的超市,在德国销售包括王致和产品在内的多种中国知名商品。

2006年8月,王致和公司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并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但对方没有任何回复。

在与对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公司委托由中方、德方律师共同组成的律师团,根据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欧凯公司无偿归还商标,依其使用“王致和”商标获利情况对王致和公司进行赔偿,并要求对该公司的恶意抢注行为进行处罚。

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

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

国际商法课程设计题目“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专业姓名_______ ______所在学院指导老师2016年12月20日目录一.基本案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案件进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争议的产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焦点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焦点问题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欧凯公司是否涉嫌恶意抢注.............. 错误!未定义书签。

欧凯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错误!未定义书签。

欧凯公司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和在先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研究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附录或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一.基本案情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创立于我国清朝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

曾被慈禧太后赐予“御青方”的美誉。

建国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王致和”已发展成为拥有金狮牌系列酱油、龙门牌系列食醋、王致和牌系列腐乳等几大类百余种产品的集团(即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王致和”也成为我国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一号。

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王致和WANGZHIHE”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06年下半年评为驰名商标。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王致和公司开始拓展国际市场,并先后在美国,加拿大,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王致和”商标,为公司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铺平了法律的道路。

同时也赢得了较大的市场利益和很好的经济效益。

随后王致和公司开始逐步在国外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王致和案例分析

王致和案例分析
6
►海外维权并不很难,大量中国企业投入人力 和物力到德国开拓销售市场,只要它们在德 国获得成功,就应该考虑到有竞争对手仿制 它们的产品。中国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品牌和 专利保护来有效预防这类非法行为的发生。
7
维放默如 权弃默果 。当无商
地闻标 市,遭 场更到 ,不抢 要要注 勇干不 于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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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还待拓展&华人应避免“窝里 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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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标知识
• 德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下半叶。如今, 德国在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申请数量 上居欧洲国家之首。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方面,尤其是涉及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案件, 德国法院也处于最优秀的行列。德国法院 的优势源于法院的专业化,法官的高素质, 侵权案件审理的高效率,以及侵权诉讼相 对较低的成本。另外,德国还拥有大量有 资质的法律、技术顾问和律师。
如果商标遭抢注,那么说明该产品在当地 有一定的市场。
欧凯公司是德籍华裔人士的。如果双方能 合作,其完全可以帮助王致和扩大市场。
9
The end
10
大 块 腐 乳
凉拌酱油
11
经济全球化
• 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 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 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 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经 济全球化的过程早已开始,尤其是8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 入90年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 化,有利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资 本和产品在全球性流动,有利于科技在全球性的扩张,有 利于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人类发展进步的表现, 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它对每个国家来说,都是 一柄双刃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特别是对经济实力薄 弱和科学技术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全球性的激烈 竞争,所遇到的风险、挑战将更加严峻。目前经济全球化 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新的经济秩序,以保 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从王致和在德遭商标抢注看我国企业商标保护意识的欠缺

从王致和在德遭商标抢注看我国企业商标保护意识的欠缺

(亚)我们小组这次分析的案例是中国企业商标遭海外抢注首先大家先看一个视频(放视频)A大家知道目前有哪些商标被抢注了?(提问某某同学)B简单讲一下王致和和狗不理的例子某某同学讲的这几个商标都是对的,这里我先讲两个我们著名的抢注商标例子:王致和和狗不理。

曾一元钱赢得“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老字号王致和公司又遇到了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事情。

2005年,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

2006年,试图开拓欧洲市场的王致和食品集团发现自己拥有的“王致和”商标和使用了几百年的标识被抢注,而这家公司此前曾销售过王致和公司的产品,于是决定通过诉讼追讨商标权。

2007年1月26日,慕尼黑地方法院正式受理了“王致和商标侵权”案。

这是中华老字号第一次走出国门进行商标诉讼维权。

同年11月14日,一审判决王致和集团在该案中胜诉。

“狗不理”包子被誉为“天津三绝”之一,始创于1858年,至今已有近150年的历史。

一个多世纪的历史积淀使“狗不理”成为了一块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金字招牌。

20世纪80年代末,原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与日本大荣株式会社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日本开设分店。

狗不理集团本想借助大荣株式会社这块跳板打进日本市场,没想到新市场还没开拓出来,就先丢了金字招牌:“狗不理”商标在日本遭到了一连串的抢注。

1989年,日本和光堂株式会社将“狗不理”注册为包子上的产品商标;1994年,“狗不理”在日本被注册为调料品商标;1995年,天津狗不理集团的合作伙伴大荣株式会社在餐馆服务上注册了“狗不理”;2002年,一种注册为“狗不理传说”商标的包子在日本诞生。

2005年2月28日,经过激烈竞买之后,狗不理集团最终以1.06亿元的价格被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囊中。

产权问题解决后,商标问题就被提到了日程上。

改制后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决心一定要拿回失去的商标。

终于2007年9月拿回了遭抢注的两个“狗不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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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国际商法课程设计题目“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专业姓名_______ ______所在学院指导老师2016年12月20日目录一.基本案情 (1)二.案件进程 (2)三.争议的产生 (3)四.焦点问题 (3)五.焦点问题分析 (4)5.1欧凯公司是否涉嫌恶意抢注 (4)5.2欧凯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5.3欧凯公司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和在先权利 (5)六、研究结论 (6)七、附录或参考资料 (7)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案一.基本案情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创立于我国清朝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

曾被慈禧太后赐予“御青方”的美誉。

建国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王致和”已发展成为拥有金狮牌系列酱油、龙门牌系列食醋、王致和牌系列腐乳等几大类百余种产品的集团(即王致和食品集团),“王致和”也成为我国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一号。

王致和食品集团的“王致和WANGZHIHE”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06年下半年评为驰名商标。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王致和公司开始拓展国际市场,并先后在美国,加拿大,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王致和”商标,为公司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铺平了法律的道路。

同时也赢得了较大的市场利益和很好的经济效益。

随后王致和公司开始逐步在国外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2006年7月,当王致和公司准备在德国进行商标注册时,却发现“王致和”商标己被一家名为OkAI Import Export GmbH(以下简称欧凯公司)的德国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申请注册,并于2006年3月24日起开始公示。

按照德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这就意味着如果在这3个月,没有其他人对此商标提出异议,则予以核准注册。

因此,从2006年6月24日开始,欧凯公司从目前看根据德国商标法在德国己经拥有“王致和”商标。

而王致和公司在2006年7月才发现“王致和”商标已被抢注,这时已经过了三个月的异议期。

得知商标被抢注,王致和公司表态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决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权并为今后开拓国际市场打下基础。

随即于2006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归还“王致和”商标,并积极与欧凯公司进行协商,但对方没有回复。

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称,王致和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双方关于商标的协商无果而终。

最终,慕尼黑高等法院驳回了欧凯的上诉,获得终审判决:要求欧凯公司撤销并禁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欧凯公司处以25 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

二.案件进程2005年11月,欧凯公司在没有与王致和集团沟通情况下,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

2006 年7 月,王致和食品集团在德国申请商标登记时发现其商标被其代理商欧凯公司抢先注册。

2007 年1 月,王致和与其协调未达成统一结果,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王致和集团律师团队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除“王致和”外,欧凯公司还抢注了老干妈、洽洽、今麦郎、白家等国知名食品商标,王致和集团将情况告知了这些企业。

2007年8月8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开庭审理王致和集团诉欧凯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2007 年11 月14 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一审判定德国欧凯公司在进行不正当竞争,并且已经构成侵权,因此禁止其使用该商标,并取消商标注册。

2008 年2 月25 日,欧凯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慕尼黑高等法院上诉。

2009 年1 月22 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提议双方私下和解,并草拟了和解书,但前提是欧凯公司必须禁止应用并撤销王致和商标,但遭欧凯公司拒绝。

2009 年4 月23 日,慕尼黑高等法院驳回了欧凯的上诉,获得终审判决:要求欧凯公司撤销并禁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欧凯公司处以25 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

三.争议的产生一.王致和集团主对方是恶意抢注,对方则强调其是在德国合法注册;二.王致和集团提出对方违反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对方辩称其注册王致和商标是对自己的保护。

三.王致和集团主对“王致和”商标有著作权,而对方则提出王致和集团的标识是通用的“中国古代士兵头像”;四.焦点问题一.欧凯公司是否涉嫌恶意抢注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二.欧凯公司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三.欧凯公司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和商标著作在先权利五.焦点问题分析5.1欧凯公司是否涉嫌恶意抢注抢注行为从注册保护角度看上去是合法的,但是恶意抢注其实质就是为了某些不正当的利益来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而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本案中涉诉的“王致和”商标是中国的驰名商标,欧凯公司作为“王致和”公司产品在德国的销代商,长期销售带有“王致和WANGZHIHE及图”商标标识的产品,两公司的业务往来已是多年,由此可以推定:欧凯公司是在了解这一事实的情况下在德国注册了这一商标,其目的就是想利用王致和商标的良好声誉,获取非法利益。

这足以证明:欧凯公司在德国注册“王致和WANGZHIHE 及图”商标的行为主观上是恶意的。

中国的驰名商标理应受到国际上的保护和认可,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

5.2欧凯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抢注商标的企业不但侵犯被抢注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且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又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国际条约也有许多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规定,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十条明确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本同盟成员国必须对各该国国民保证予以取缔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

本案中的被告欧凯公司与王致和公司是一种销售代理关系,“王致和”公司负责产品生产,欧凯公司负责销售,从表面看来,二者并不属于同一或相似行业,应该不存在竞争关系。

但实际上欧凯公司的在德国注册商标行为一旦被法院认定合法,所带来的后果是欧凯公司在德国就拥有“王致和WANGZHIHE及图”商标的所有权,这样一来,王致和公司在德国销售的产品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否则即为侵权,这对王致和公司是极大的不公平,其行为的实质是达到了其图谋垄断市场,阻碍竞争的目的。

因此,欧凯公司的抢注商标行为是违背商业道德,阻碍竞争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3欧凯公司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和商标著作在先权利目前,国际上保护著作权的条约最主要的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

该公约的核心是规定了每个缔约国都应自动保护在伯尔尼联盟所属的其它各国中首先出版的作品和保护其作者是上述其他各国的公民或居民的未出版的作品。

联盟各国必须保证使属于其他成员国国民的作者享受该国的法律给予其本国国民的权利。

公约规定了公约保护的作品围是缔约国国民的或在缔约国首次发表的一切文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

商标作为一种实用美术作品也属于该围之,由此可见:商标是文学艺术作品毋庸置疑。

也就是说商标作为文学艺术作品是《伯尔尼公约》调整的客体围。

同时,该公约规定:根据本公约:为本联盟任何成员国公民的作者,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应受到保护;享受和行使这类权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国是否存在有关保护的规定。

我国于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3个成员国,德国也是该公约成员国,按照该公约规定,在一个成员国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在其他成员国中也同样享有著作权。

本案涉诉商标是图文结合的商标标识,该商标标识是王致和公司聘请我国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黄伟教授设计的,王致和公司通过合同方式取得了该标识在中国的著作权(也就是)。

由于我国和德国均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王致和”公司就其在中国拥有的“王致和WANGZHIHE及图”的在德国同样享有该权利,享受和行使该权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续。

并且,德国的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因此,王致和图案作品设计在先,欧凯公司注册在后,王致和图案作品已经构成在先权利,德国欧凯公司抢注的商标与王致和公司享有的商标一模一样,这就是一种简单的复制。

因此,欧凯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致和公司的商标权和在先的著作权。

六、研究结论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志在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确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由于商标权不存在跨国效力,因此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除在本国及时注册外,还应到国外进行注册,否则不受该国法律的保护。

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因此谁先进行了国际申请注册,谁就拥有商标在该国的优先权,从而就能占据市场的有利地位。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国企业要想在全球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强化商标先行意识,及时注册。

商标一旦在国外遭到恶意抢注,国企业要进入被抢注国家,就不得不花费重金买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或“改名换姓”,然而这两种途径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

其次,当国企业在海外遭遇商标恶意抢注时,应当积极面对,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海外法律诉讼的成本较高,但完全在可接受的围,且代价要远远小于收益。

最后,企业要建立商标保护预警机制,加强对海外市场的监测。

目前,世界各国都把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需要,更是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政府层面,应当积极研究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整体战略,为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良好的国际环境。

在企业层面,应当主动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作能力,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依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对于海外市场监测,企业可以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或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要“防患于未然”,确保自己的品牌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中国企业还应当防在国外采用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可能产生的商标抢注风险,注意通过合同的方式严格约束代理商使用商标的行为。

享有驰名商标的中国企业如果打算在国外开拓市场,应首先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

例如在德国,应在德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

根据德国法律,如果发现其他人已经注册近似商标,则可以在3个月直接通过专利和商标局向对方提出“异议”,处理起来相对简单、省钱。

如果过了3个月,则须通过法律程序。

七、附录或参考资料[1]田力普:《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启示录》,知识产权,2009年版。

[2]王利明:《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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