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内部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新三板规章制度

新三板规章制度

新三板规章制度1. 引言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种股票交易板块,由于其门槛低、灵活性高等特点,吸引了众多创新型企业加入。

为了规范新三板市场的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新三板规章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三板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相关政策。

2. 新三板基本交易规则2.1 挂牌条件为了能够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公司类型:企业必须属于非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企业应具有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且大股东不得转让股份。

•资本实力:企业需符合一定的净资产要求,并通过财务审计。

•经营情况:企业须具有较好的经营状况,连续盈利或者具备一定的盈利潜力。

2.2 挂牌流程企业在满足挂牌条件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挂牌申请。

以下是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流程:1.资格审查:企业向当地新三板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2.挂牌保荐:通过保荐机构对企业进行保荐和审核。

3.公示与反馈: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的反馈。

4.挂牌上市:在经过公示和反馈后,企业最终获得挂牌上市的资格。

2.3 交易规则新三板的交易主要通过挂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委托撮合实现。

以下是新三板的交易规则:•挂牌公司可设定买入和卖出的价格,投资者可根据这些价格进行委托。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或者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交易时段为每个交易日的特定时间段,超出该时间段的交易委托将延迟到下一交易日执行。

•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金额按照成交价计算。

•新三板交易采用T+1交割制度,即交易成功后,资金和股份会在第二个交易日交割。

3. 监管政策和创新举措为了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相关监管部门和机构不断优化和完善规章制度,并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以下是一些监管政策和创新举措的介绍:3.1 创新层为了满足一些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新三板引入了创新层的概念。

创新层对挂牌条件和交易规则进行了一定的放宽,使得更多高成长性企业能够进入新三板市场。

新三板公司管理制度

新三板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三板公司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三板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公司事务;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4.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5. 安全原则: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公司经营情况。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十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领导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组成,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责: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2. 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工作报告;3. 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4. 审议、批准公司投资、融资计划;5. 审议、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6. 审议、批准公司薪酬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7. 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8.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9.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10. 审议、批准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四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新三板治理规则

新三板治理规则

新三板治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三板市场的运行,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市场参与主体。

第三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按照本规则规范运作。

第四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财务稳健。

第六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第七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

第八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各类风险。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厘清权责关系,分工明确。

第十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机构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聘请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独立董事,提供专业化、独立化的监督。

第十二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经营和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定期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等会议,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第十四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高管人员任职和激励机制,激发公司内部活力和创造力。

第三十七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

第三十八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识别、评估、控制和提示各类风险。

第三十九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完善内部审计和合规稽查机制,规范公司内部管理。

第四十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十一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接受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配合相关调查。

第四十二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运作,拒绝各类非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新三板的财务管理制度

新三板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新三板上市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三板上市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三板上市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配备足够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财务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编制等。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三)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筹集、使用、支付等环节,确保资金安全。

(四)税务管理制度:合理筹划税务事项,确保税务合规。

(五)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六)财务报告制度: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工作流程。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第九条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应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新三板全套制度

新三板全套制度

目录第一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格式和时间 (2)第三章信息披露的程序 (8)第四章信息披露的媒体 (9)第五章保密措施 (9)第六章其他 (10)第二篇重大内部信息管理制度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重大信息的范围 (11)第三章报告义务人及其职责 (15)第四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16)第五章附则 (16)第三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7)第一章总则 (17)第二章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17)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19)第四章股东大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 (19)第五章董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 (20)第六章监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 (20)第七章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21)第八章关联交易的决策与披露 (21)第九章附则 (24)第四篇总经理工作细则 (25)第一章总则 (25)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25)第三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26)第四章总经理工作报告 (28)第五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28)第六章总经理的职责 (31)第七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32)第八章附则 (32)第五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3)第一章总则 (33)第二章董事会会议 (34)第三章董事会文件管理 (35)第四章董事会规范化管理 (36)第五章董事会对内外联系 (37)第六章其他 (38)第一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新三板_财务管理制度

新三板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三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方及其他与公司财务活动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格保密原则:对公司的财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

4.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监督;4.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5. 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以下部门: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筹划等工作;2. 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监督;3. 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4.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季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 财务报表附注;3. 财务情况说明书。

新三板内部规章制度

新三板内部规章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目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章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部门工作职责....................................................................................................................................................... 员工奖励管理办法............................................................................................................................................... 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第五章行政事务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办法....................................................................................................................................................... 公务车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公生活用品管理办法....................................................................................................................................... 第六章财务、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章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第一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新三板财务制度规范

新三板财务制度规范

新三板财务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三板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公司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财务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三板》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公司财务信息。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凭证,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第六条公司应当遵循规范、透明的原则,做到财务管理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环节。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明确财务负责人,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全面领导、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资金调度机制,保障公司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及时、规范。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财务报告制度,按月、季度、年度制定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地向股东、监管机构报告公司财务状况。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和控制程序,提高内部控制效果。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对公司资金使用、合同签订、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建立审批流程,确保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加强识别和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外界披露公司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信息披露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新三板》规定,定期向公司股东、监管机构披露财务信息,报告公司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做好财务信息的记录和保存工作,保留财务凭证、账册等相关资料,供公司内部和外部查阅。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实用版4篇】目录(篇1)1.新三板的定义与作用2.新三板的发展历程3.新三板的管理制度与规定4.新三板的影响与未来发展正文(篇1)一、新三板的定义与作用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证监会主管的一个全国性股票交易场所。

新三板的主要作用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融资渠道,帮助它们发展壮大。

通过新三板,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融资,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提高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

二、新三板的发展历程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 2013 年,当时证监会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新三板方案。

经过几年的发展,新三板已经成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 2022 年 12 月,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达到 2800 家,展现了中国速度。

三、新三板的管理制度与规定新三板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监会对新三板的定位和管理;2.全国股转系统管理办法;3.新三板市场管理办法;4.新三板公司可通过介绍上市直接转板。

这些制度和规定为新三板的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市场的稳健发展。

四、新三板的影响与未来发展新三板的推出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

目录(篇2)1.新三板的定义和作用2.新三板的发展历程3.新三板的管理制度和规定4.新三板公司的规章制度5.新三板的未来发展前景正文(篇2)一、新三板的定义和作用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作用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融资渠道,帮助它们发展壮大。

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从私募向公募过渡的平台,有利于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新三板的发展历程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 2001 年,当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开始设立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

2006 年,证监会开始研究设立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

2008 年,全国股转系统开始筹建,2013 年正式揭牌运营。

新三板挂牌规章制度要求

新三板挂牌规章制度要求

新三板挂牌规章制度要求
《新三板挂牌规章制度要求》
新三板挂牌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为了规范挂牌企业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新三板挂牌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

首先,挂牌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挂牌企业必须是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

此外,挂牌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财务状况,以满足挂牌上市的要求。

其次,挂牌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规章制度要求,挂牌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公众披露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对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

另外,挂牌企业还需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

挂牌企业必须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管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年度审计等义务,以确保企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的来说,新三板挂牌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挂牌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企业信息披露,同时也要注重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和运营,以提升企业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新三板做市制度规章制度

新三板做市制度规章制度

新三板做市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三板做市制度的运行,提高供需平衡收入结构,保护投资者利益,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新三板做市制度旨在通过有效的市场监管和合理的交易制度,促进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规范化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在新三板市场进行做市交易的企业及其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新三板做市制度的管理标准包含市场监管、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一、市场监管第五条市场监管应加强对新三板做市交易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亮。

第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对新三板做市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监管新三板做市市场。

二、交易制度第八条新三板做市市场应建立健全的交易制度,包含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新三板做市交易应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和下午各2小时。

第十条交易参加方应依照交易规定出价,不得恶意掌控市场价格或利用信息优势获得不正当利益。

三、信息披露第十一条新三板做市企业应依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紧要信息,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时点。

第十二条新三板做市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新三板做市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形,确保投资者对企业的真实情况有充分了解。

四、风险管理第十四条新三板做市交易参加方应依据风险经受本领和投资目标,合理配置投资组合,降低风险。

第十五条新三板做市交易参加方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意识培训,严格掌控权重、数量和期限。

第十六条新三板做市交易参加方应乐观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义务,保证投资者充分知情并做出合理决策。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十七条为了评估新三板做市制度的有效性,需要订立相应的考核标准。

一、市场流动性考核第十八条市场流动性考核重要包含成交量、成交金额、市值等指标的评估,监测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摘要:1.新三板的概述2.新三板的发展历程3.新三板的规章制度4.新三板的意义和影响5.未来发展展望正文:一、新三板的概述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其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融资渠道,帮助它们发展壮大。

新三板成立于2013 年,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三板的发展历程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成立阶段:2013 年,新三板正式成立,全国股转系统管理办法也同步出台,为新三板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发展壮大阶段:在随后的几年里,新三板不断发展壮大,吸引了大量中小企业挂牌。

据预测,未来5 年内,新三板挂牌企业将达到2800 家。

3.完善监管阶段:为了规范新三板的运作,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新三板方案,公布了新三板“市场管理办法”,对新三板公司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三、新三板的规章制度新三板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挂牌条件:新三板对挂牌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对较低,旨在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挂牌。

2.信息披露:新三板要求挂牌企业定期披露财务报告和业务进展,提高市场透明度。

3.交易规则: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融资机制: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

四、新三板的意义和影响新三板的设立,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问题。

其次,新三板提高了企业知名度,有助于企业拓展市场。

最后,新三板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出了贡献。

五、未来发展展望展望未来,新三板将继续发挥其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首先,新三板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其次,新三板将加强对挂牌企业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新三板公司章程模板

新三板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五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最新版2篇)目录(篇1)一、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概述1.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定义及特点2.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和意义3.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二、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1.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2.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程序3.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三、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求2.公司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3.公司规章制度的违规处理正文(篇1)一、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概述1.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定义及特点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在新三板市场上,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由公司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于新三板上市公司,也适用于新三板非上市公司;二是具有较高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注重实践操作,规定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2.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和意义制定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同时,公司规章制度还可以为公司提供法律保障,避免因内部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3.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内部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财务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是公司进行内部管理的基础。

同时,公司规章制度还可以为公司提供法律保障,避免因内部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二、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1.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制定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包括:制定草案、征求意见、审核批准、发布实施等环节。

目录(篇2)一、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概述1.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定义及意义2.公司规章制度的构成及作用3.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二、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1.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2.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求3.公司规章制度的监督与考核三、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特色与创新1.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特色2.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创新3.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未来发展正文(篇2)一、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概述1.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定义及意义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内部管理、维护正常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 公司规章制度

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各项事务以及员工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它是公司运转的基础,也是公司内部运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下面是关于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

1.公司组织结构新三板公司规章制度首先要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办公会、部门经理层、员工层等各级别角色,明确各级别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公司内部运营有序。

2.岗位职责公司规章制度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使员工清楚了解自己岗位的职责范围,并且能够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合理。

岗位职责的明确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规避职责模糊带来的责任问题。

3.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应规定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员工的休假制度。

明确每天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以及员工的休息时间。

同时,规定员工的年假、病假、事假等具体休假制度,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休假额度。

4.工作纪律公司规章制度应制定公司的工作纪律,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严禁迟到早退、禁止辞职逃避责任、保密公司商业机密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持公司内部的团队和谐。

5.绩效评估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应明确公司的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通过绩效评估,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提供晋升、加薪等机会,也有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奖罚机制公司规章制度应明确公司的奖罚机制,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奉献公司。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薪资奖励、晋升机会等;而对于工作不力、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7.培训与发展公司规章制度应明确公司的培训与发展制度。

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方式的选择、培训费用的支付等。

通过培训与发展,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8.安全与保障公司规章制度应明确公司的安全与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生产规定、防止火灾事故、保护员工的隐私权等。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_规章制度_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_规章制度_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做市商做市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市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第三条做市商及其做市业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前,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备案。

其他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三)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四)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申请备案,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下列文件:(一);(二)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四)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做市业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与分工情况、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的合规审查意见等;(五)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予以受理。

新三板内控制度模板

新三板内控制度模板

新三板内控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内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控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内控制度的目标: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公司内控制度的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第五条公司设立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和评价工作。

内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监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应设立内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职责划分:(一)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内控制度的执行,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负责。

(二)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内控制度,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执行内控制度,及时报告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内控制度内容第八条公司内控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结构:明确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划分。

(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控制活动: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确保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信息与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公司内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

(五)内部监督: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 x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0xx.xx.xx目录第一章三会制度 (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董事会议事规则 (20)监事会议事规则 (26)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29)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3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9)第三章内控制度 (4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58)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4)部门工作职责 (65)员工奖励管理办法 (76)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83)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 (92)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100)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105)第五章行政事务管理办法 (108)公文管理办法 (109)档案管理制度 (114)合同管理办法 (118)公务车管理办法 (125)差旅费管理办法 (129)办公生活用品管理办法 (135)第六章财务、统计管理制度 (139)统计工作制度 (140)第七章物资管理制度 (144)物资管理制度 (145)第一章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第一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继续收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如因此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动或被动离职的,该股东应当向离职人员一次性支付额外遣散费用,除非离职人员本人书面放弃该项权利。

额外遣散费用计算方式如下:P=S×A×(1+Q1+ Q2)×300%,其中:P为额外遣散费用;S为离职人员本人离职当年度税前年薪总额以及工资附加、奖金、福利、激励性股票市值之合计;A为离职时离职人员本人年龄(周岁)与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差额,不满五年的按五年计;Q1为公司住所地市统计局公布的该市连续三年累计物价上涨指数之绝对值;Q2为公司住所地市统计局公布的该市连续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率之绝对值;(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上述第(六)款规定的担保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召集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十六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十七条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