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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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一般及以上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及本矿实际水文地质类型情况,特制定本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第一条发布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指令组织机构与权限为有效遏制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红岩煤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矿长赋予煤矿调度员、带班人员、安检员、班组长应急处置权,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命令,然后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

1、当出现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第二条重大水患信息报告程序1、发现透水征兆后,发现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矿汇报程序进行向值班矿长和矿长汇报,并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同时启动本矿应急预案。

3、公司总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公司汇报程序进行汇报,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成立公司抢险救灾指挥部进行救灾。

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三条井下采掘工作面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在矿井发现矿井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到安全地再汇报矿调度室。

2、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领导的统一指挥,积及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3、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透水预兆,掌握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灾情必须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4、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解读老空区透水预兆一般为:(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第一条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L因极端异常气象事件造成电网供电系统双回路停电,矿井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2 .老空区发现有突水征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3 .因极端暴雨造成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矿井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

4 .因极端暴雨造成矿井涌水量大于矿井排水能力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

5 .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采掘头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月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第二条紧急撤人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指挥,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指挥按矿井编制的年度应急预案内容执行。

第三条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L当井下发生重大水害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6 •矿领导应该指定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7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
西。

8 .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

第四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井下值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透、溃)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条水患已经消除或已采取了可靠的防范措施,经管理中心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的发布,标志着矿井安全监管的重要进展。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矿井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的背景、内容及其意义展开详细的解析。

一、制度背景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渠道,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矿井安全事故频发,给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被制定并发布。

二、制度内容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将紧急情况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三类。

这有助于对不同紧急情况的判断和处理。

2. 停产撤人的程序与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停产撤人程序,并明确了各方责任。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矿井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规定了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进行。

同时,还要求矿井开展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4. 事故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对于因违反停产撤人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1)为避免暴雨洪水致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109条“煤矿应建立轨道系统,在暴雨洪水致淹井等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井下人员”制定本轨道系统。

(2)煤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产撤人:1.当天气预报显示天气在“蓝色暴雨预警信号”以上或连续降雨达到50个姐妹以上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公司将立即停产撤人。

2.老采空区发现奇怪突水,立即停产疏散人员。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4.如果影响生产场所的排水设施出现故障,无法处理,将立即停止生产,并转移人员。

5.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透水前兆时,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1a前体:(a)煤层变得潮湿和松软;煤侧表现为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

有时煤侧有铁锈色的水痕;(二)工作面温度下降,或呈现雾气或硫化氢气息;(3)有时能听到水的“咝咝”声;(4)随着矿压的增大,会发生片帮、冒顶和底鼓。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前兆;(1)当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底板隆起,底板隆起量可达500姐妹以上;(2)工作面底板出现裂缝,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侧向外渗流,随着裂隙的增加,水量增加。

当底板渗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煤侧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清澈浑浊。

(4)地板破碎,高压水沿裂缝喷出,伴有“咝咝”声或不愉快的声音;(5)“底爆”发生在地板上,伴有巨响,大量地下水涌出,水色变为乳白色或黄色。

多孔含水层突水前兆;(a)突水部分开始变湿、滴落并逐渐增大。

经过仔细检查,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许细砂;(2)局部冒顶,水量骤增,流沙,常为间歇性,水色清浑。

趋势是水和沙会增加,直到大量流沙涌出。

(3)屋顶有水和沙子破裂。

(3)退出程序。

1.煤矿发生重大水灾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等部门。

负责撤人过程中的第一笔交易,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指挥人员指令关闭全部或部分地下设备设施,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指挥受水威胁区域人员撤离。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患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患事故的危害,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通知撤人的原则:以人为本、避让为主;有疑必停、有险必撤;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先里后外,由低到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二、紧急避险启动标准:矿井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出现橙色预报以上的大雨、暴雨、冰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时,或连续降雨超过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以及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

2、井下工作面发现突水征兆,或工作面、巷道涌水量突然大于正常涌水量,超过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各级、各部门人员发现存在重大水害隐患,指令立即停产撤人的。

三、紧急避险启动组织领导机构“三防”指挥部为重大水患停产撤人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紧急避险撤人程序㈠、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水患预兆时,执行以下程序: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通知程序如下:→当日值班领导→矿长、书记矿调度室→→总工程师及有关副矿长→有关副总→有关科室→公司调度室3、值班领导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矿调度室,并电话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地点的全部人员,按《张端煤业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或者按工作面避灾路线撤离。

4、矿长、书记、矿总工程师、有关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建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

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救灾计划。

5、调度室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对救灾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作好记录;安全科负责查清撤退上井人员以及没有上井人员名单并汇报救灾指挥部;运输科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上井;医务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做好伤员转运和住院期间的治疗工作,以及有关科室负责电、物质、保卫、通讯、测量等工作。

2024年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矿井汛期安全。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进行____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防洪沟泄洪情况。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黄色预警天气、大雨持续____分钟以上、暴雨持续____分钟以上的;2、凡在____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____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3、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4、汛期凡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5、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的;6、矿井处在低凹、低洼根据雨量大小,可以随时决定停产撤人;7、突然停风停电,暂时恢复不了正常的,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停产撤人的。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重大水患(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为了搞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当遇到重大水患时,必须组织全矿停产撤人。

为此,特制定重大水患(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1、矿井每年进行一次水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水害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员熟练掌握水害应急处置办法。

2、矿井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措施的执行,必须以矿井调度室为指挥中心,严禁多头指挥。

3、当发现有重大水患时,跟班矿级领导、科队长、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水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水害应急预案,并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

4、机运管理中心负责切断井下一切电器设备的供电电源,并迅速安排排水人员组织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5、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主井简、回风井口、材料井口悬挂“严禁人员入内”的警告标志。

6、预测有重大水患地点,进行探放水工作时,必须做好预先撤人的准备工作。

7、同一采掘工作面出现以下水患征兆时,就有透水的可能,每个作业人员决不能麻痹大意。

因此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

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①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是指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煤壁出现暗红色水锈,表明接近老空水或岩溶水。

②煤壁“挂汗”:指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透过煤岩裂缝,在煤岩层面上聚成的水珠。

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也会冷凝成水珠,这是一种“假象”。

可以将“挂汗”的煤壁剥去一层,如新面仍有挂汗、发潮现象,则是透水的前兆。

③巷道空气变冷:是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的正常现象,人进去有凉爽感,但时间越长,越感到阴凉。

④巷道产生雾气:巷道内温度高,接近积水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的。

⑤煤层发潮、发暗和煤壁“挂汗”相似。

⑥有“嘶嘶”的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这是指工作面接近高压积水时,向煤层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发生“嘶嘶”声,称作水叫声。

⑦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4)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

(三)撤人程序1.煤矿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抢险等部门,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为更好地防止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灾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

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民信煤矿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启动的标准在雨季或春秋季节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向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区)、采动裂隙大量涌水,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出现溃堤、决口,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

二、组织领导成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地点设在矿长办公室)负责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

组织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对参与抢救的人力资源、设备、物资进行统一调度,下达撤人命令,维持井口秩序,核实受水患危险人员是否安全转移,对水患影响作出评价,确定是否恢复生产。

总指挥矿长其职责是: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下达撤人命令;指定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

副总指挥:总工(技术负责人)其职责是: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

指挥部成员:矿井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各队队长,矿井有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其职责是具体落实指挥部制定的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负责各自分工区域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三、撤人程序在收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派专人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区)、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各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

发现井下大量涌水及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涵闸、堤防出现溃堤、决口,可能引发淹井时,及时向矿长汇报。

并按撤人程序采取应对措施。

撤人程序及应对措施:(一)、矿井在收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或在突降暴雨的天气情况下,立即把相关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向全矿人员做出通知,在矿长办公室成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同时由矿井总工(技术负责人)及时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及具体撤退路线。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是指在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矿方停产并撤离所有矿工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有效应对重大水患事故可能带来的灾害。

一旦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故,矿方会立即采取停产措施,停止生产作业,以防止进一步事故发生。

同时,矿方也会通过相应的应急预案,快速组织人员进行撤离,确保矿工尽快离开事故现场,避免人员伤亡的扩大。

制定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煤矿的应急管理水平,减少重大事故对矿工生命安全所造成的危害。

这种制度可以避免煤矿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执行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时,矿方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确保能够迅速、有序地启动应急撤离工作。

同时,也需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能力,以提高矿井安全水平。

总之,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水患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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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生产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水患问题,给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可持续开采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矿井的可持续经营,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应运而生。

一、煤矿重大水患的危害和原因煤矿重大水患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由于矿井地质条件复杂、抽排不及时等因素导致矿井内水涌、涨水等问题,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开采。

煤矿重大水患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伤亡:煤矿重大水患一旦发生,矿井内的工人无法及时逃生,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矿井内的水患常常是突然发生的,工人在逃生时受限于矿井的空间限制和水流的阻碍,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2. 矿井封闭:为了避免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当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时,通常会采取封闭矿井的措施,防止水涌进一步蔓延。

这就导致了矿井的停产,无法正常进行开采,给煤矿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3. 资源浪费:矿井停产对煤炭资源的浪费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煤炭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能源,矿井停产意味着无法正常开采煤炭资源,造成资源的浪费。

煤矿重大水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煤矿通常位于山区,地质条件复杂,存在大量的地下水。

而地下水又与煤层之间存在一定的接触,这就导致了地下水不断渗入矿井,增加了水患的风险。

2. 抽排设备不完善:煤矿的抽排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工作的重要设备,但是由于设备老化、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抽排设备的效果不理想,无法及时排除矿井中的地下水。

3. 矿井开采不规范:煤矿的开采过程需要科学规划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煤矿存在违规开采、掏款过深等问题,矿井工作面与地下水的隔离效果差,容易导致水患的发生。

二、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可持续开采而设立的。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一、引言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1.在矿井发现透水预兆时,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有权组织人员撤离。

2.调度人员接到透水预兆汇报,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命令,有避险指挥权。

3.矿井出现透水预兆时,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室。

4.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极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5.矿调度室是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害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6.现场带班领导要立即带领所有受威胁人员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短避灾路线撤人,撤到安全地点后,有当班各区队长负责清点人数。

7.矿井应急预案要与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职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的紧急避险撤离意识。

三、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2.矿井出现如下水害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工作面带班队组长立即组织并清点人员先行撤出并发出警报,然后再报告矿调度室:(1)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出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增大、出现压力水流、岩石变软,出现掉渣、冒顶、支护变形或倾斜现象等透水征兆。

(2)作业地点出现透水、矿井涌水量突然增大,且涌水量超过排水设备能力。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引言:煤矿行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安全隐患的问题,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面前。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暴雨日益频繁,煤矿安全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相关利益,加强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一、巡视制度1. 巡视内容暴雨期间的巡视应当重点关注煤矿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储水池、陡坡等,以及巷道、巷口等可能发生塌方、坍塌等事故的地点。

同时,还应密切观察矿井入口附近的江河水位变化,确保矿井安全出入口畅通。

2. 巡视频次暴雨期间,巡视的频次应加大。

对于重点区域,应增加巡视人员和设备,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巡视记录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记录巡视情况。

巡视记录应包括巡视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处理方式等信息。

同时,巡视记录应存档备查,以备后期的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

二、停产撤人制度1. 停产标准煤矿应根据暴雨期间的降雨量、江河水位的变化、矿坑内积水情况等因素,制定停产标准。

例如,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值时,或者江河水位超过安全警戒线时,应立即停产。

2. 撤人策略一旦确定有停产的情况,应立即启动撤人策略。

首先,应安排专人提醒矿工停止作业,并迅速向各作业区域传达停产的通知。

其次,应组织矿工按照安全通道有序撤离,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联系保障措施在推行停产撤人制度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联系保障措施,确保暴雨过后及时通知矿工恢复生产。

应建立煤矿短信通知系统,向矿工发送相关信息,并指导矿工如何重新进入矿井。

三、改进建议1. 提高巡视标准煤矿巡视应更加细致全面,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区域,应进行加强巡视和监测。

例如,应加大对排水系统、坡度、巷道支护等关键部位的巡视力度,确保工作面和矿井的安全。

2. 加强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应加强暴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和工作纪律等方式,提高矿工对暴雨期间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确保在矿井出现重大水害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人员快速撤离至安全地点,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重大水患停产撤人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总指挥、调度指挥中心、各处室、区队等职责分工,以及重大水患停产撤人管理规定。

一、职责分工1.总指挥负责发生重大水患时,全面协调指挥停产撤人。

2.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发生重大水患时,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并对撤人过程进行调度。

3.各处室、区队根据调度指挥中心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严格执行。

4.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进行停产撤人工作。

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管理规定1.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时,立即停产、撤人。

(2)老空区发现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临近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时,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2.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1)矿井在出现重大水害隐患时,总指挥应立即组织调度指挥中心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2)各处室、区队接到停产撤人指令后,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3)在撤离过程中,各处室、区队应保持与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及时报告撤离进度和人员安全情况。

(4)调度指挥中心应根据撤离进度和人员安全情况,调整撤人计划,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5)撤离完成后,各处室、区队应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撤离情况,并协助进行灾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演练为提高矿井在发生重大水患时的应急响应能力,矿井应定期组织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应急演练。

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概述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指在地下矿山或其它井下工作场所遇到重大水害时,组织及时有序地组织井下人员撤离的制度。

重大水害是指矿井、巷道、矿井工作面及其他井下工作场所发生大规模水涌、涌水或水灾、水害的灾害事件。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实施步骤第一步:发现水害重大水害是突发性高危事故,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向井下各个工作岗位通报,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和撤离工作。

各级组织要明确职责、协调抢险,切实做到对井下所有人员和设备的有效保护。

第二步:应急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对于迅速涌进的水要尽可能用堆石堵拦住涌水口。

同时要及时关闭中央水泵房,减缓地面水位和井下涌水压力。

第三步:井下人员撤离1.报告上级领导,组织临时救援队伍和技术骨干井下实施撤出 (关闭矿区外来人员、矿领导赶赴现场并亲自带队指挥疏导等)。

2.根据工作情况及路线等,指定好撤离路线和撤离干道,工作干道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在撤离过程中,按照全程讲解、全程指挥、全程护送的原则,组织救援队带领井下人员沿路撤出。

3.对于井下的设备和物资,尽可能地进行保护,有序撤离。

对于无法带走的井下设备、物资等财产,要进行安全监管与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步:总结反思事故发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总结反思,认真整理并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改进救援和撤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常识的普及,提高职工自救能力。

同时也要通过各种形式普及井下撤离知识,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减灾工作。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的意义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预防和防止因水害事故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井下设备和物资的完整与安全。

同时,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也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职工的紧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强了组织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结语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是必要的制度,它不仅能够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能在突发情况下保护井下设备和物资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6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第1条严格执行重大水患井下停产撤人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产撤人:
1采煤、开掘、钻探等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并发出警报。

2.汛期地表洪水超历史最高洪水位线、采空区地表河床沟谷中出现塌陷坑、洪水溃入小煤矿、周边煤矿发生水灾淹井等情况,可能引发大矿淹井事故时,矿井必须停产撤人。

3.接到暴雨洪水预警信息时,防汛办要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视,发现暴雨洪水威胁矿井安全时,矿井必须停产撤人,同时加强井上下水文动态巡视。

4.接到气象部门橙色或红色预警时(即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mπι时)需立即停产撤人。

第2条停产撤人时按矿井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第3条撤人范围: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需按各自避水灾路线撤离。

第4条保障措施:
1.矿井须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能够在矿灯照明下清晰可见的避水灾标识。

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标识,采区巷道内标识间距不得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内标识间距不得大于300m。

2.队组需利用班前会、周二例会开展避水灾路线培训,使职工熟悉作业地点的避水灾路线。

3.队组搬家倒面前,队长、技术队长需带领全队职工熟悉避水灾路线。

第5条待水害隐患排除后,经安检部门验收后方可组织恢复生
产。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中的人员安全,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有序地进行停产和撤人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紧急停产和撤人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人员撤离时安全有序。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紧急停产和撤人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矿井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确保紧急停产和撤人所需的设备设施完好,并随时保持处于可使用状态。

第七条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本制度下发后,矿井应当按照本制度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可以顺利实施。

第二章紧急停产程序第九条紧急停产是指发生矿井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安排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行为。

第十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矿井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停产。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迅速组织撤离人员,并妥善安排受损设备及其他设施。

第十二条紧急停产期间,矿井应当禁止所有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行动。

第十三条一旦事故得到控制或解除,矿井应当根据情况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启。

第三章撤人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撤人是指将矿井中的人员从事故现场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过程。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人员撤离通道和逃生通道,确保撤离的畅通。

第十六条紧急撤离时,矿井应当及时通知、指导员工撤离,并动员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救援。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撤离名单,进行点名确认并记录。

第十八条撤人时,应当提醒员工冷静沉着,确保自己的安全,不能慌乱逃生。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和医疗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第四章紧急应急预案演练第二十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紧急应急预案演练,检验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024年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2篇)

2024年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2篇)

2024年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____年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制度的背景、目标、步骤和影响进行详细阐述并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其中水害是其中之一。

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这使得城市遭受严重水害的风险进一步提高。

在过去几年中,世界范围内发生了许多重大水害事件,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提高水害应对和减少伤亡,井下撤人制度应运而生。

第二部分:井下撤人制度的目标井下撤人制度的目标是提前将位于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通过提前预警、合理组织撤离工作和紧急救援,井下撤人制度可以大幅度减少水害事件对人员的影响。

第三部分:井下撤人制度的步骤井下撤人制度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1. 预警系统:建立高效的水害预警系统,通过监测气象数据、水位、水质等指标,实时掌握水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2. 人员撤离计划:制定详细的人员撤离计划,明确各个区域的撤离路线、撤离点和撤离时间。

根据人员数量和区域情况,合理分配撤离资源和人力。

3. 撤离组织: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井下撤离工作。

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确保撤离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紧急救援:设立专门的紧急救援队伍,培训专业救援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在水害事件发生后,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及时救助被困人员。

5. 后续服务:在水害事件结束后,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心理支持。

修复水害造成的设施和基础设施,并加强防灾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应对水害事件的能力。

第四部分:井下撤人制度的影响井下撤人制度的实施将对各方面产生广泛的影响:1. 减少人员伤亡:通过及时撤离受灾区域的人员,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这对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提高应对能力:井下撤人制度的实施将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水害的能力。

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

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

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矿井遇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及时研判报告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风险失控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甚至酿成事故;在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后,受威胁区域能及时停止作业,撤离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26号)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部门、工区。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赋予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领导、区队跟班干部、调度员、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监测监控员等人员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权力。

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领导、区队跟班干部、调度员、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监测监控员等人员无需请示,有权第一时间撤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煤矿分管负责人、带班值班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在接到灾害情况重大变化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煤矿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果断处置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煤矿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在做好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到现场指挥排除险情。

第五条煤矿在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调度室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及时向分管负责人、带班值班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负责人、带班值班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事故征兆具体情况。

第三章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制度第六条现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煤矿调度室或分管负责人、带班值班矿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及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1.井下甲烷浓度达到0.75%以上,或者变化浓度超过0.2个百分点的;2.采掘工作面煤层急剧变薄、增厚的;3.矿井涌水量(不包括探放水时的可控出水量)、长观孔水位变化幅度达到20%以上的;4.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冒顶、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突水等征兆的;5.矿井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或者变化浓度超过5ppm 的,或者有带式输送机的进风巷发现一氧化碳的;6.采掘工作面遇有预测外或者变化较大地质构造的;7.顶板离层、锚杆(索)应力、支架压力等监测数据突然增大,或者锚杆(索)断裂、棚梁棚腿弯曲严重的;8.工作面发现拒爆、熄爆的;9.作业点风流中H2S浓度达到6.6ppm的;10.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作业点出现无风、微风情况的;11.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应当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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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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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最
新版)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
(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
(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500mm以上;
(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4)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
(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
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

(三)撤人程序
1.煤矿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抢险等部门,全面
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不得惊慌失措。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室。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7.人员撤退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8.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
入独头巷道。

9.遇险人员应该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选择就近路线进行撤离。

10.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告知调度室。

11.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

XX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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