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7年中国江苏幼儿园图书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教育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国家教委、建设部[88]教基字108号文文档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1988年7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
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
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
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幼儿园图书室工作计划(共8篇)
篇一:幼儿园图书室活动计划2008-2009 2黄花塘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图书室活动计划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图书室规程》为依据,根据学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学校对图书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图书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图书室在教学、科研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价值,使图书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本学期,图书室将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计划、图书室的标准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图书室的育人功能。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图书室工作。
三、具体工作:(一)加快建设,提高标准。
1、加强图书室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要认真学习《幼儿园图书室规程》和各类业务书籍,确保图书室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推进学校图书室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图书室现代化设施的完善。
电子阅览室要进行软件更新,提高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率;图书管理系统要更新完善设施,保证使用中万无一失。
(二)规范管理,认真服务。
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阅览、宣传推荐工作。
本学期调整学生借还书的周期,增加借阅量,保证让学生能看上书、看好书。
师生阅览室的开放确保定时准时,并做好休息日的开放工作。
由赵尔芬老师负责图书室的日常工作,图书固定资产的登记、借还书等工作。
(三)加强指导,开展活动。
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文献知识和图书室知识的教育;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指导,包括阅读内容、读书方法、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要经常宣传好书、新书,向学生推荐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书刊。
充分发挥图书室的教育指导功能,加强教育指导。
(四)加强研究,科研管理。
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要加强研究,掌握科学管理的方法和策略,提高管理能力水平。
篇二:幼儿园图书室活动计划幼儿园图书室活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图书室规程》为依据,根据学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学校对图书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图书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图书室在教学、科研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价值,使图书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_2016年)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幼儿园建设标准(报批稿)建标X X X – 2 0 1 22012 北京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X X X – 2 0 1 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2年月日2012 北京前言《幼儿园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江苏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幼儿园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要求,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完成了《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编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幼儿园的意见后,经审查会议通过后形成报批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布局、选址与园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房屋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主要起草人:王珏、孔庆高、马晓东、胡夏闽、凌虹、韩叶祥、姚静、王莉、孟媛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第三章布局、选址与园区规划 (6)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8)第五章房屋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10)附录一术语 (13)附录二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4)附件幼儿园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5)附表一全日制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28)附表二寄宿制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适应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分类服务人口(人)3班(90人)30006班(180人)3001~60009班(270人)6001~900012班(360人)9001~12000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教育部管网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年7月14日)(88)教基字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
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
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
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校园建筑综合体_苏州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筑设计
校园建筑综合体_苏州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筑设计782011.6 ARCHITECTURAL JOURNAL设计作品 WORKS OF DESIGN苏州市实验小学具有百年历史,是中国近代最早建立的实施现代教育体制和教学方法的示范实验小学。
2008年因为旧城改造原因市政府决定将小学及其附属幼儿园迁址新建,新校址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实小)60个班、幼儿园18个班。
得到设计委托后,我们梳理出几个方面的问题并将其设定为设计的起点。
首先是用地的局限,考虑到老学校在该区域业已形成的复杂的社会网络,实小虽然迁离原址但新址还在同一区域,仍然面临城市中心区用地局限的问题。
从指标看,实小60个班要求生均用地面积16m 2、生均建筑面积14m 2,而江苏省小学校舍标准规定生均用地近18m 2、生均建筑面积5.74m 2。
1)这意味着我们要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更多的校舍,而建筑用地的紧张也同时意味着活动场地与绿化空间的缺乏。
其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交通问题有待解决。
按照经典的规划理论,小学和幼儿园的选址需要回避和削弱机动车因素,尽可能使接送活动控制在适宜步行和自行车的空间范围内。
但实小及附属幼儿园招生的区域范围很大,不可避免的机动车接送问题一直困扰着学校和当地交通部门,设计调研期间我们亲眼目睹了早晚接送高峰时段的区域范围塞车,而这也是市政府决定学校迁址重建的考量之一。
最后是有于雷黄志强关学校建筑风格识别性的问题。
实小虽然是所历史悠久的名校,但校园空间秩序松散、缺乏整体感,而且由于时代跨度长,建筑式样纷杂且品质不高,缺乏与其知名度相符的建筑形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校园建筑综合体”概念。
城市综合体是针对高密度、多功能及复杂交通组织的城市项目而产生的建筑类型。
校园建筑综合体借用这一概念,旨在将校园各功能区集约化,形成彼此高度关联的一个系统;充分利用地上和地下的空间高度,立体化组织功能房间、活动场地和各类流线。
功能分区建成后的实验小学及幼儿园没有原校园中一幢幢的单体校舍,而是形成一个只有区段之分的整体建筑。
完整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 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 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 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 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 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 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江苏省幼儿园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估细则
2、有面积较大旳供幼儿自主活动旳专用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科学摸索室、小朋友图书室和多媒体电化教室等;
2
3、有保健室、隔离室、教师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等;
3
4、多种教育用房安排利于幼儿旳自主活动,使用效率高,教育效益较大。
2
C 3
户外
场地
10分
1、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6 M2以上;有草坪、沙地、小土坡。有30米直跑道;有饲养角、种植园地、嬉水池或游泳池;
4
C 14
自身
建设
12分
1、班子健全、较稳定,年龄构造合理,呈梯队状;
3
2、班子建设有中长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行;
2
3、班子成员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团结协作;
3
4、有目旳、有计划地自修教育理论,理解国内外幼教改革动态,坚持指引班级保教工作,指引本园旳教科研活动,并注意总结经验。
4
B5
教
职
员
工
70
分
C 15
4
C23
教育常规管理
15分
1、根据幼儿园保教目旳,组织指引教师制定班级保教工作计划,督促教师认真实行,指引教师做好专项总结;
4
2、指引教师建立幼儿个体发展档案,反映幼儿原有水平旳有关资料及反映幼儿发展过程旳有关资料,督促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幼儿旳发展作全面或专项评估;
4
3、定期、不定期检查班级保教工作质量,指引、协助教师改善工作,提高保教工作水平;
1、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教玩具;
3
2、有足够数量、便于幼儿游戏及与课程相配套旳自制教、玩具;
3
3、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不含课程用书),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符合幼儿特点及时代规定,使用率高;
(完整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2017年835所高校图书馆馆舍面积统计表
34 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35 东北大学图书馆
馆舍总面积 (平方米)
146687.0 116660.0 102858.0
88339.0 86376.0 83000.0 82614.2 82000.0 81762.5 79652.0 79594.0 77389.0 77300.0 75656.0 75177.0 74927.2 74004.0 73289.7 73100.0 71835.0 71611.0 70647.0 69000.0 68452.0 66974.0 66900.0 66137.0 66040.0 65997.0 65248.0 64581.0 64512.0 64490.0 64400.0 64210.0
64045.0 63578.0 63438.0 61695.3 61637.0 61000.0 61000.0 60000.0 59800.0 59700.0 59574.9 59466.0 59316.0 59003.0 59000.0 58530.0 57800.0 57758.0 55571.0 55100.0 54985.0 54800.0 54641.0 54372.0 54300.0 53900.0 53826.6 53525.0 53354.6 53185.0 53087.0 53000.0 52819.6 52661.0 52229.0 52217.0 52000.0 51980.0 51202.0 51007.0 51000.0 50000.0 49808.0
20 临沂大学图书馆
21 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
22 清华大学图书馆
23 河北理工大学图书馆
24 西南大学图书馆
25 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
26 东南大学图书馆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以下是南京市2012年发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部分内容:
1. 土地面积:每1个班以上应占地800平方米以上。
2.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总使用面积× 容积率,不得低于8.0。
3. 动态人数:最大动态人数= 总使用面积(㎡)÷
4.0。
4. 班级规模:每个班级应控制在25人以下,每个托班应控制在13人以下。
5. 卫生间: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个卫生间,每个卫生间不得超过6个座位。
6. 活动室:每个班级配备1个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活动室。
7. 睡眠室:每个班级配备1个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睡眠室。
8. 餐厅:每个班级应配备1个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餐厅,不得同时容纳多个班级用餐。
9. 医务室:幼儿园应设有医务室,医务室应具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10. 环境设施:应有多功能活动室、适龄幼儿玩具、音乐舞蹈教室、游戏教室等。
除此之外,幼儿园还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空调通风设备等,保证安全、健康、舒适的教育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请在具体操作前认真核实相关规定。
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幼儿园户外活动装备标准一、户外活动器材配备长度单位:cm二、管理与使用1.健全幼儿户外活动的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
2.幼儿园应有专人(兼职)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户外活动场地应设置储藏空间,用于存放活动材料。
3.定期检查户外活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提供安全提示标识,每次活动前,检查相应设备的状况,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
5.必须建立体育器材帐册。
总帐每学年填写一次,每学期将增加或减少的器材、设备登入分帐册。
所有器材每学期清点一次。
6.充分利用自然物和废旧材料制作运动小型多样的器械,开展丰富多样的运动。
江苏省幼儿园活动室装备标准一、配备区域1. 活动室2.寝室长度单位:cm3.生活区长度单位:cm4.卫生间说明:n为幼儿数。
二、管理与使用1.园内制定相应的物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实行班组长负责制,班组长对班级物品全面负责管理。
其中,保育员负责生活类物品管理,教师负责教育类物品的管理。
3.中大班可适当划分包干区域让幼儿参与进行自我管理。
4.班级物品登记造册,每学年清点,增加或减少物品应及时登记。
江苏省幼儿园保健用房装备标准一、配备区域2.观察室二、管理与使用1.建立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2.对晨检接待室、保健室以及观察室内的医疗物品及医疗器械(如酒精棉球、棉签、体温计、压舌板等)按要求定期更换和消毒,并建立“医疗废弃物登记”和“物品消毒保质期记录”档案。
3.定期校验体重计、身高计、血压计等计量设备,确保设备的准确性。
4.建立药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药品是否失效、变质、潮解,按用药要求定期更换。
5.按保健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保健资料的登记、统计、分析和管理,每学年整理汇总一次。
江苏省幼儿园厨房装备标准一、厨房配备二、管理与使用幼儿园应健全厨房各项管理制度。
一般由后勤园长负责厨房及其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2.定期对厨房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安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