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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电商宣
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宣发[2017]19号
【发布部门】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8
【实施日期】2017.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电商宣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宣发〔2017〕19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电商宣城”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关于推进“电商宣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国家和省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电商宣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电商宣城”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快改造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推动一二三产业、线上线下、内外贸深度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实现从“买进来、卖出去”到“买全国、卖全国”,再到“买全球、卖全球”,推动“宣城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升级。

着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和千军万马的中小电商企业,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800亿元,年均增长25%;网络零售额超过160亿元,年均增长30%,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年均增长40%。

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电子商务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密切协作、政府引导支持的电子商务创新体系,支持组建电子商务协同创新联盟,支持建设电子商务研发中心、应用促进中心和大数据中心。

积极推进云计算应用平台建设,争取国家、省级行业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中心和重大项目落户宣城。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 1个云计算数据中心、2个云计算应用示范平台和若干家云计算骨干企业,使大数据云计算成为我市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

电子商务集聚效应明显。

着力发展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15家以上年交易额超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培育7个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电子商务特色园区,培育2个以上网络服务品牌。

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基本建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社区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培育电商主体。

大力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提升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影响力,支持本地“上街去”平台打造成为安徽乃至全国知名电商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宣城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分支机构;加强与京东、阿里巴巴、邮乐购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其在我市设立区域中心,搭建平台,拓展业务;支持中小电商企业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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