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第2章中央银行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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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节
(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许可权
➢ 对金融市场监管过程中的行政许可 ➢ 人民币管理过程中的行政许可 ➢ 对开立银行账户以及结算和其他金融业务监管过程中的行政
许可 ➢ 对黄金以及黄金制品监管过程中的行政许可
第二章 第一节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的信息公开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息公开,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将其履行职责过程中 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公之于众的行为。
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律规范
理论课:6课时 实践课:2课时
第 一 节 一、中央银行立法
中 央 银
二、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 和组织机构
三、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

四、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

第二章 第一节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的规定
一、中央银行的立法
2、中央银行法的立法
中央银行居于一
二、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人民币的发行管理
➢ (一)人民币发行的原则
集中统一发行原则 经济发行原则 计划发行原则
人民币发行基金
违规挪用发行 基金
基金调拨的方针 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
➢ (二)人民币的发行过程 1.人民币发行库和人民币发行基金
总库
分库
发行库
中支库 支库
经收处
2.人民币发行的渠道
现金投放。 人民币的发行 人民币的回笼。
民币的条款
案例
内容: 2008年2月27日甲某来到某银行A市分行某支行办理存款 业务,先用存折取了8 000元,又从包内掏出2 000元递 给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要求存款10 000元。当张某将 2 000元钱放在点钞机上清点时,发现其中的一张100元 为假钞,张某即向甲某说明情况并要求收缴。甲某说: “你说是假币,你把假币还给我。”张某便耐心地给他解 释,并向他出具了《假币收缴凭证》,要他签名。没想到 甲某恼羞成怒,对张某和前来劝说的其他工作人员破口大 骂,最后在凭证上胡乱签了名。
国金融体系的主 导地位,是一国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1、行政隶属性
金融体制中的核 心机构。
2、相对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责(13项职责)
(三)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框架见下图)
1、总行职能机构 2、分支机构 3、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
行长办公会议
货币政策委员会
分 内部职能部门(25个) 直属机构(16个) 支
银行行长违规挪用发行基金
案例介绍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 行某市支行在进行例行检查 时,查明某县支行发行库中 的2 500万元发行基金被该县 支行行长严某私自调账,用 于归还其在信用社的贷款。
银行行长违规挪用发行基金
事件处理 法院认定,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严某在担任中 国人民银行某县支行副行长、行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 多次向甲信用社、乙信用社非法拆借资金,用于单位炒 股。资金被套后,严某于2003年11月指使另外两名本单 位的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等违规在基金账户上虚增 2 500万元,转账归还信用社。严某还利用职权便利,将 非法拆借来的300万元人民币挪用给其姐姐从事经营, 归还不久又将1 000万元挪用给其姐姐使用,至案发时还 有339.7万元未归还。2003年9月,严某将非法拆借来的 人民币500万元挪用给其朋友孙某使用。2004年,该市 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中 国人民银行某县支行原行长严某有期徒刑9年。
分析
分析
➢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币发 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保存的未进 入流通领域的人民币,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的准 备基金。发行基金的调拨凭上级行的调拨命令办 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 动用人民币发行基金,不得干扰、阻碍人民币发 行基金的调拨。
➢ 严某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上述规定,还触犯了 刑法的规定。
第一章 第二节
三、人民币的流通管理
1.残损、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回收和处理 ➢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 由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进行兑换 ➢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对兑换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2.对人民币的法律保护 ➢ 伪造人民币 ➢ 变造人民币 ➢ 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保护人


第二章 第一节
三、我国中央银行的业务 实例
(一)法定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6个方面) (二)其他法定业务(4个方面) (三)禁止从事的业务
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 政府债券。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账户透支。不得向地方 政府部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依法主动公开 两条途径
依当事人的申请公开



一、人民币的法律地位

二、人民币的发行管理

银 行
三、人民币的流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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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节
一、人民币的法律地位
❖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 行依法发行,具有无限的法偿能力。
❖ 其内涵
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 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 人民币具有法定清偿能力。
第二章 第一节
四、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职责以及行政处罚权 ➢ 对金融市场的监督检查金融监管的目的 ➢ 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议监督检查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权: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违
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人民银行规章 为依据,给予行政处罚措施。
2012年的几次调整,是在宏观经济整体放缓形势下为 “稳增长”所做的变化。在2013年,虽然银行业经历6月 和12月两次“钱荒”,但中国人民银行未再调整存贷款基 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而是运用其他手段以求增强金融 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分析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运用了哪些货币政策工具?
本例中,中国人民银行就是运用了基准利率和存 款准备金率进行货币调控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干预 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进而达到 货币政策的目标即“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 进经济增长”。
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实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 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 这是自2011年7月7日达到最后点后的第2次回调。此前, 2012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 率下调0.5个百分点,这自2011年12月5日后的第三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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