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部门决算

合集下载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对全区新、改、扩建项目及经济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措施。

(二)编制全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区环境功能区划。

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主管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损害环境的保护工作。

(三)组织制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区各乡镇、各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负责提出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
核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粮检[2017]17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7.01.26
【实施日期】2017.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粮检〔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16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部署,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新常态,紧紧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牛鼻子”,大力实施“监管创新年”行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履行了“促改革、抓收
1 / 1。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4•【字号】盘政办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4日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现就2016年各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提出如下分解意见:一、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1.地区生产总值全市计划目标为1340亿元,增长6%。

全市工作目标为1350亿元,增长6.5%。

各县区、经济区合计1009亿元,增长7%,分别为:--盘山县153亿元,增长7%;--大洼县268亿元,增长7%;--双台子区118亿元,增长7%;--兴隆台区385亿元,增长7%;--辽东湾新区71亿元,增长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4亿元,增长6%。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市工作目标为522.8亿元,增长4%。

各县区、经济区合计361.9亿元,增长7.3%,分别为:--盘山县77.4亿元,增长7.3%;--大洼县87.6亿元,增长7.3%;--双台子区17.9亿元,增长7.3%;--兴隆台区134.3亿元,增长7.3%;--辽东湾新区43.4亿元,增长7.3%;--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3亿元,增长7.3%。

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盘锦市大洼区纪检委机关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副科级)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和财务工作;负责区纪委常委会议、全委会议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件机要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行政后勤、工资保险、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组织部(副科级)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编制工作;协助区委相关部门管理区直、街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负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业务上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宣传部(副科级)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四)信访室(副科级)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负责承办、催办、审核、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转的重要信访件;调查了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对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洼区低保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洼区低保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洼区低保标准的通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洼区低保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盘锦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3号),我市大洼撤县设区已经国务院审批同意。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14〕27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大洼区现行的县域低保标准调整为城区低保标准,即低保标准将由421元/人月提高到514元/人月,增幅22%。

低保边缘户的确认和审批也按相应标准执行。

二、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认真测算调标资金需求,采取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和增加资金安排等办法足额落实资金,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

大洼区执行城区低保标准后,要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工作,认真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的经济状况,按新标准确定保障对象的进出和保障金的增减,将符合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加强低保边缘对象管理。

要迅速做好低保边缘对象界定标准的调增工作,进一步加强低保边缘对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建立档案名册,落实救助措施,有效解决其相对贫困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民政、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筹措保障资金,其他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及时全面完成大洼区低保标准调整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1日——结束——。

盘锦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部门决算

盘锦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盘锦市大洼区纪检委机关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副科级)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和财务工作;负责区纪委常委会议、全委会议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件机要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行政后勤、工资保险、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组织部(副科级)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编制工作;协助区委相关部门管理区直、街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负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业务上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宣传部(副科级)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四)信访室(副科级)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负责承办、催办、审核、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转的重要信访件;调查了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对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粮食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

粮食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

粮食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在此向大家汇报粮食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自从上次汇报以来,我们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以下是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我们对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存环节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我们组织了专业人员对粮食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确保生产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关粮食的质量和安全。

在粮食储存环节,我们加强了对粮食仓储设施的检查,确保粮食储存环境安全可靠。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我们对粮食质量进行了抽检,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粮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

我们对粮食市场进行了定期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粮食和非法添加物问题,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

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广、任务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我们的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工作任务繁重。

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给我们的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存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

总之,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我们相信,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谢谢大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查验,重点对新开工、竣工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了复核,对前六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使用情况和棚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主要经济指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对上争取资金、“惠农贷”工作进行了调度。

现将10月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1—10月份任务完成情况全年总计1464项工作任务(年初安排987项,后续新增477项)。

截至10月末,已完成695项,完成任务总数的47.7%,其余769项正处于收尾阶段(11月份需完成397项,12月份需完成372项)。

已完成的695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取得了新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重要工作进展,其中包括:盘锦港口岸正式通过国家一类口岸验收、盘锦港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国家验收、30万吨级原油码头获得国家批复、25万吨级航道建设顺利实施、与一批重点央企省企签订合作协议(中国交建、诚通集团、营口港务集团、虎跃集团等)、诚通集团东北物流基地开工建设、宝来集团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中新线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林丰路大桥建成通车、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414.7亿元、88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获得资金58.9亿元、3支债券获批额度33.7亿元(获批支数及额度均位列全省第一)、奥体中心和石化技校等一批PPP合作项目已完成签约、“三城”同创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顺利推进、市及县区(经济区)同权改革落地见效、“1+5+2”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行、在全省率先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市及县区(经济区)行政审批机构挂牌运行、盘锦市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获得批复、螃蟹沟(六零河)生态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在央视直播、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十一”黄金周接待游客突破32万人、“认养农业”达到21万亩、新增小微企业14476户、新增融资完成194.3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楼宇经济面积达到57万平方米、建成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引进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完成棚户区改造10227套、农垦危房改造9330户、建设宜居乡村示范村165个、农村燃气入户和24小时供水工程加快实施、就业和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2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7〕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2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7〕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2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2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市政府对12月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查验,重点对新开工、竣工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对前六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使用情况和棚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对上争取资金、“惠农贷”工作进行了调度。

现将12月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1—12月工作完成情况盘点对照《任务分解汇总》,全年工作任务1464项(年初安排987项,后续新增477项)。

截至12月末,已完成1426项,完成任务总数的97.4%;未完成38项(前期已通报),占比2.6%,目前已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范畴。

2016年,我市以项目化工作方式抓落实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通报表扬。

市委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以项目化方式抓落实,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层层评估考核,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这是盘锦历经多年实践创造积累的最宝贵政治财富和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二)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截至12月末,全市共实现签约注册项目259项,按照全市300项的任务指标,完成年计划86.3%。

高于全市序时进度的有:双台子区36项,完成年计划90%;兴隆台区53项,完成年计划88.3%;大洼区53项,完成年计划88.3%;盘山县52项,完成年计划86.7%。

浅谈盘锦市大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盘锦市大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让全国人民吃得安全, 吃得营养, 吃得合理, 吃得科学, 吃得健康。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盘锦市大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健全。

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作用,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2检测检验工作步入正轨。

区级检测机构建设基本达到农业部要求标准,镇农监站检测室全部通过省农委达标验收并做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配备快速检室,生产主体逐步实现农产品逢出必检,农残检测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1.3主要农产品实行全程追溯。

在全国探索创立农产品全程溯源“大洼模式”,主要农产品纳入全程溯源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违者可追究”。

推行农产品电子身份证+户口本管理+电商模式,成功将大洼的农产品推向全国,大洼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日趋提升,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授予“中国溯源与品控双百工程示范县”。

1.4农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公布“黑名单”,有效形成执法监管震慑力,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不法行为切实严管严罚,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 “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

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1.5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从田间源头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政府及各界高度关注,被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授予“农业品牌创建政府贡献奖”。

盘锦大洼区人民检察院2016部门决算

盘锦大洼区人民检察院2016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概况一、主要职责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在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大洼区委领导下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四)对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批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

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议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诉、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负责检察环节中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九)对检察院业务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盘锦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2016部门决算

盘锦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2016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份盘锦市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概况一、要紧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份盘锦市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大体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治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份盘锦市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形说明第四部份名词说明第一部份盘锦市大洼区农机事业治理总站概况一、要紧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机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机结构调整,落实农机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二)指导全县农机治理效劳体系建设及农业机械化生产;(三)指导农机科研,技术开发,推行应用工作,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功效的引进,鉴定与推行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负责农机科技进步奖组织申报工作;(四)编制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打算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农机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申报及治理工作;(六)负责农机化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七)负责农业机械购买补助和补助机具的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具检修指导工作;(八)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工作;(九)负责农机平安生产及监督治理工作;(十)负责农机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审批工作;(十一)负责全县农机修理工技术品级审批工作二、负责本辖区农机号牌、行驶证的核发和档案成立,异动手续办理工作;(十二)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检审工作;(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平安检查,纠正驾驶、操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平安教育活动;负责农机事故处置,成立事故档案,统计农机事故并上报工作;(十五)负责全县“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和普惠制教育就业培训工作;(十六)负责全县农机企业和农机效劳组织经营治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职位教育培训工作;(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盘政办发〔2016〕69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9日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四条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市农委会同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省统计局盘锦市调查队、农业发展银行盘锦分行、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盘锦直属库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第五条为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市政府建立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研究处理相关考核事项,并向市政府报告。

联席会议由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考核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委主任担任。

第三章考核方式和内容第六条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盘锦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盘锦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段家村支部副书记刘铁柱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13日,刘铁柱在黄沙农家饭庄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7桌。

刘铁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盘锦市大洼区地税局副局长田庆友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7月至9月,田庆友分管办公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授意单位司机先后4次驾驶田庆友私家车到大连探望孩子,使用单位加油卡加油,油费合计1,307.46元。

田庆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二界沟街道环卫站站长杨立胜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7年9月6日,检查中发现杨立胜(股级)实际配备使用办公用房17.9平米,超标准8.9平米。

杨立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盘锦市纪委监委)1.沈河区电化教育馆馆长崔国胜因下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责任追究。

区电化教育馆教研员朱红军违规带家人赴外地参加公务考察,并公款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差旅费、住宿费,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崔国胜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辽中区养士堡镇政府原副镇长孙静红因分管部门违反财经法规受到责任追究。

养士堡镇王家村存在长期收支未入账,大额集体资金收支缺乏监管,财经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镇、村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孙静红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沈阳市第七十二中学党支部书记刘韬因下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责任追究。

市第七十二中学副校长李晓鸿违规操办女儿婚礼答谢宴,邀请下属教师参加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刘韬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批评教育。

(沈阳市纪委监委)盘锦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布时间: 2018-04-09 08:12 来源: 盘锦市纪委监委1.辽阳县农业机械学校校长王殿有、副校长王平、报账员马艳梅违规核销培训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11月,辽阳县农业机械学校在承担辽阳县隆昌镇和吉洞峪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中,上级拨付培训补助资金40000元。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1.16•【文号】国粮调〔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粮调〔20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2016年是国家粮食局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对统计职能实行归口管理、统计报表实现网络直报的第一年。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通过采取完善统计台账,强化统计人员培训,开展统计制度专项检查等有效措施,不断夯实粮食统计工作基础,进一步补齐短板。

广大统计人员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于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和粮食“去库存”等工作、加强粮食市场调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增强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粮食统计人员的荣誉感,经严格考核并公示,现将19家“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和19名“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个人”(见附件)予以公布。

2017年是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粮食流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统计职能配置,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保障,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统计法定职责。

广大统计人员要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强化统计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能力,积极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粮食统计信息服务。

附件:1.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名单2.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个人名单国家粮食局2017年1月16日。

吉林省粮食局关于2016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局关于2016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局关于2016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粮食局关于2016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省直相关国有粮食企业、局直属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2016年决算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本套报表为基层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适用于省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编报。

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本套报表主要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油商品明细表、国有粮食其他企业粮油商品明细表等。

三、填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省直相关国有粮食企业、局直属相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工作,督促基层企业按编制说明认真填报。

基层企业要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洼区粮油检测站

大洼区粮油检测站

大洼区粮油检测站2017年预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大洼区粮油检测站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大洼区粮油检测站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第四部分大洼区粮油检测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二、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三、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四、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六、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九、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十、 2017年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第一部分大洼区粮油检测站概况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粮油质量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推动粮油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开展授权范围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粮油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在用粮油安全性与质量评价、政府委托粮油安全检查。

(三)承接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粮油及其副产品的理论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检测以及粮油食品中添加剂检测等项服务。

(四)开展检验技术方法与标准手段研究,加强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

(五)完成上级及区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粮油检测站共设4个内设机构:(一)站长1对本站行政和业务负全面责任2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3制定本站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监督管理;4决定本站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任命及考核;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公正、科学、准确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1负责人事、劳资、职称评定、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2负责安排本站水、电设施、设备维修工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采购、管理检测所需的仪器、试剂、药品。

4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及本室的其它基本业务工作。

盘锦大洼区王家学校2016部门决算

盘锦大洼区王家学校2016部门决算

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份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概况一、要紧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份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大体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治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份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形说明第四部份名词说明第一部份盘锦市大洼区王家学校概况一、要紧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三)依照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进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进展计划。

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青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功效。

(四)踊跃办好本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增强,增进各类教育和谐进展。

(五)依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治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判和考核。

(六)依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镇中小学校的财务和进行治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七)依照九年义务教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治理,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进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进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概况一、主要职责1、负责对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检查县域内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县域内粮食市场管理。

4、负责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对粮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粮食资金使用情况。

5、监查检查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救灾粮供应等情况。

6、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库存粮食的管理情况。

7、负责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8、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转化活动和政策性用粮销售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

9、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利益,纠正和处理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积极协调财政、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部门管好粮食市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工作职责:1. 负责对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对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的核查;3.负责对各类粮食经营者经营活动、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应急预案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陈化粮处理、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地方储备粮油的监管;5负责社会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监管工作;6负责全区粮油库存检查工作;7负责对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粮食流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8负责组织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对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9配合有关部门对“盘锦大米”品牌进行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盘锦大米”违法行为;10完成上级交办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收入总计33.89万元,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33.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3.89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33.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收入总计33.89万元,2015年收入总计34.91万元,减少1.02万元,减少2.92 %,减少原因:主要是车辆维护费用收入减少;2016年支出总计33.89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34.91万元,减少1.02万元,减少2.92 %,减少原因:主要是车辆维护费用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大洼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89万元。

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89万元,包括:事业运行33.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少支出2.84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比2015年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27%,主要是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