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工伤待遇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职工工伤2014标准
职工工伤2014标准
职工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
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并对职工工伤进行了分类和标准化的管理。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保险暂行条例》,职工工伤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伤事故,即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的突发性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另一类是职业病,即职工在工作场所受到的长期积累的病理变化。
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二是与工作岗位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三是导致了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
对于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职工患有的疾病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规定;二是与工作岗位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三是工作岗位上的有害因素是引起职业病的主要原因。
对于职工工伤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保险暂行条例》,有以下规定:一是医疗费用的赔偿,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二是伤残津贴的赔偿,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津贴金额;三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包括丧失劳动力的补偿金和生活费的赔偿;四是丧失劳动力死亡的赔偿,包括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用等。
职工工伤保险是我国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目前我国的职工工伤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标准过低、工伤认定难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同时,职工也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遵守劳动保护规定,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够实现职工工伤的预防和最大限度的保障。
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100%
100%
发生工伤 30日以内 申请工伤 工伤医疗康复费=工伤医疗康复服务项目×支付标准 认定的待 遇由工伤 基金支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天数×10元/人 付,超过 30日的, 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卧、 由用人单 动车硬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据实报销;就医 位支付 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 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配置费=配置限额标准×器具数量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27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25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23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90%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85%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80%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75%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50%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40%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18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16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13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11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9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70%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2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1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9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个月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引言工伤赔偿是指用于弥补因工伤导致的职工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制度。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此文档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发生工伤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的职工,以及贵州省职工工伤赔偿机构的工作人员。
3: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贵州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后,导致职工产生不同程度的伤残,按照一定比例赔偿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伤残等级及相应赔偿比例如下:- 一级伤残.100%赔偿比例- 二级伤残.70%赔偿比例- 三级伤残.50%赔偿比例- 四级伤残.30%赔偿比例- 五级伤残.10%赔偿比例3.2 医疗费用在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情况下,用于治疗、康复的各项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住院费用- 手术费用- 药物费用- 康复费用等3.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后,导致职工产生伤残而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4: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工伤赔偿的计算主要根据以下指标进行:4.1 计算基数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工伤赔偿金额的基础数额。
一般情况下,计算基数为职工工资的月平均值。
4.2 赔偿比例赔偿比例是指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具体赔偿比例与伤残等级相关,请参照第3.1节的说明。
4.3 计算公式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金额 = 计算基数×赔偿比例5:文档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则文件- 工伤赔偿申请表格6: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受事故、职业病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身体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以及职业中毒等。
- 赔偿:指用经济补偿方式弥补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文档模板范本: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1. 介绍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造成的残疾,用以补偿劳动者因工残疾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伤残赔偿。
3. 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将工伤事故伤残分为十个等级,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等级一:完全失能,赔偿金额为20万元。
等级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9.5万元。
等级三: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9万元。
等级四: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8.5万元。
等级五: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8万元。
等级六: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7.5万元。
等级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为17万元。
等级八:轻度残疾,赔偿金额为16.5万元。
等级九:轻度残疾,赔偿金额为16万元。
等级十:轻微残疾,赔偿金额为15.5万元。
4. 伤残程度评定伤残程度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评定机构进行,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
5. 赔偿形式工伤事故伤残赔偿可以采用一次性赔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当劳动者请求一次性赔付时,用人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当劳动者请求分期支付时,分期赔付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6. 赔偿申请和审核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事故伤残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提出赔偿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及时将申请提交给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7. 其他补偿和待遇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残后,除了工伤事故伤残赔偿外,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
扩展内容:1.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列表)附件1: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评定证明样本附件2:工伤事故伤残赔偿申请表格附件3: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支付通知书模板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法律名词及注释列表)法律名词1:工伤保险条例注释: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法律规定的关于工伤保险的法规,用以保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所带来的经济和身体损失。
贵阳十级工伤怎么赔偿
贵阳十级工伤怎么赔偿贵阳十级工伤赔偿是指发生在贵阳地区的劳动者因工作意外而遭受重大伤残或永久性受害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而进行的一种赔偿方式。
以下是贵阳十级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贵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生活费:按照被认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补助,相关标准是:一级伤残每月补助金为1000元,二级伤残为950元,以此类推。
2.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是:一级伤残为450元,二级伤残为400元,以此类推。
伤残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
3.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括住院费用、药费、康复费等。
4.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需要具备的辅助器具进行报销,如义肢、轮椅等。
5. 护理费:如果被认定为需要雇佣专门的护理人员,则按照一日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助。
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000元,二级伤残为1800元,以此类推。
二、赔偿程序:1. 报案: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并向工伤社保医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工伤社保医院根据劳动者的体检报告、就诊记录等证据,经过评估和鉴定,对工伤进行认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
3. 赔偿申请:劳动者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前往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贵阳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赔偿申请手续。
4. 金额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与工伤相关的费用,并进行金额计算。
5. 赔偿领取:审核通过后,劳动者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银行领取相应的赔偿款项。
三、注意事项:1. 工伤发生后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确保及时取得工伤证明和相关医疗记录。
2. 劳动者在办理工伤赔偿申请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工作。
3. 劳动者在赔偿金额上有异议时,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 引言工伤赔偿是指雇主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或死亡进行的经济补偿。
贵州省是中国的一个省份,法律规定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1 伤残赔偿金标准根据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的标准与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有关。
伤残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每个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金标准不同。
以下是贵州省伤残赔偿金标准的一个例子:一级伤残:按照12个月的工资总额进行赔偿十级伤残:按照2.5个月的工资总额进行赔偿2.2 死亡赔偿金标准贵州省对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家属提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标准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例如,在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金为劳动者过世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的200%。
2.3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贵州省还规定了工伤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根据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由贵州省相关部门进行规定。
3. 贵州省工伤赔偿计算方法除了工伤赔偿标准外,贵州省还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3.1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贵州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一定的计算公式来计算伤残赔偿金。
例如,伤残等级为一级时,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 = 劳动者月工资 × 12个月 × 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
3.2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贵州省对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家属提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死亡赔偿金 = 劳动者过世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 赔偿比例。
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
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1000字)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中因承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贵州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
下面是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
一、工伤医疗费用1. 门诊医疗费用:根据治疗费用发票进行报销,并按照原保险参保地规定程度报销。
2. 住院医疗费用:根据治疗费用发票进行报销,并按照原保险参保地规定程度报销。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床位费等费用按照原医院收费标准返还。
3. 康复费:根据职工伤残情况及人工张力障碍程度,按照康复评定结果进行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赔偿金1. 伤残赔偿金标准:根据职工工伤分类标准和伤残等级进行计算,从最低基数起,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最高不超过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倍。
2. 伤残赔偿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具体方式根据伤残职工的意愿来确定。
三、死亡赔偿金1. 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职工死亡的原因、年龄、抚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最高不超过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倍。
2. 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丧葬费1. 丧葬费标准:根据职工死亡的原因、年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丧葬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1.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工资、抚养人数、工伤职工死亡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六、特别补助金1. 特别补助金标准:工亡职工家属享受一次性特别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伤职工死亡的原因、年龄等因素进行计算。
2. 特别补助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贵州省还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标准化。
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赔偿,确保职工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后得到应有的赔偿。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贵州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二、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一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二级以上,但尚不具备二级伤残的伤残。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60%。
2.二级伤残二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三级以上,但尚不具备三级伤残的伤残。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50%。
3.三级伤残三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四级以上,但尚不具备四级伤残的伤残。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40%。
4.四级伤残四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五级以上,但尚不具备五级伤残的伤残。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30%。
5.五级伤残五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六级以上,但尚不具备六级伤残的伤残。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25%。
6.六级伤残六级伤残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达到七级以上的伤残。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的20%。
三、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 = 伤残程度赔偿比例 × 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四、附件1.工伤保险条例2.相关法规和规章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伤残程度赔偿比例:指根据工伤事故导致的劳动者身体健康程度减损程度,确定的赔偿比例。
2.工伤保险金月核定工资:指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内容1、医疗费,住院费。
2、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4、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5、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24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8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八级伤残的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为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5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发。
三、贵州省工伤赔偿相关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贵州工伤赔偿标准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的具体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来进行赔偿。
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
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明确的,且具有保障性。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保障部门。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内容1、医疗费,住院费。
2、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4、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5、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24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8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八级伤残的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为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5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发。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一、介绍工伤赔偿是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害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包括相关的法律名词和注释。
二、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1.工伤基本医疗费工伤基本医疗费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药品费等。
贵州省的工伤基本医疗费标准为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赔偿。
2.工伤护理费工伤护理费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劳动者伤情稳定期内的护理费用。
贵州省的工伤护理费标准为每月200元。
3.工亡抚恤金工亡抚恤金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时给予其遗属的一次性补偿金。
贵州省的工亡抚恤金标准为5万元。
4.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时给予其家属的丧葬费用补偿。
贵州省的丧葬费标准为伤残程度不同而略有差异。
5.工伤一次性补助金工伤一次性补助金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时给予其一次性补偿金。
贵州省按照工伤等级进行相应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30万元- 二级伤残.20万元- 三级伤残.10万元- 四级伤残.5万元6.康复费康复费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时给予其康复费用补偿。
贵州省的康复费标准为根据实际康复费用进行赔偿。
三、工伤赔偿计算方法贵州省的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如下:1.工伤医疗费计算方法: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x 100% = 工伤医疗费2.工伤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工伤基本赔偿标准 x 赔偿比例 = 工伤伤残赔偿金其中,赔偿比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如下: - 一级伤残.100%- 二级伤残.85%- 三级伤残.70%- 四级伤残.50%3.工伤一次性补助金计算方法:一次性补助金标准 x 赔偿比例 = 工伤一次性补助金具体赔偿比例由伤残等级确定。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文件、工伤赔偿申请表格等。
具体附件请参阅附件部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工伤赔偿共涉及多个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助费、交通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每天10元。
助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停工留薪工资:根据本人月平均工资和停工留薪月数计算。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平均工资计算,五至十级伤残有不同的最低赔偿标准。
以上是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详细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八级、九级和十级伤残的津贴标准分别为受伤人员平均工资乘以9个月、6个月和3个月,其中最低津贴标准分别为3个月、2个月和1个月。
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适用于五级及以上伤残,低于五级的伤残无此项福利。
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该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金将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与伤残津贴相同,但是根据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月数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孤寡老人或孤儿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为配偶可获得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可获得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并在此基础上增加10%。
总和不得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平均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保险基金支付或用人单位支付。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一、背景介绍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2014年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二、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工伤者的医疗费用是工伤赔偿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医疗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机构或者雇主根据相关政策确定。
2.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工伤造成了残疾的劳动者,除了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外,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取决于伤残程度和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3. 丧葬补助金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者生命的,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包括殡葬费、慰问金等。
4. 护理费对于因工伤需要定期护理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护理费。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护理级别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5. 继续支付工资工伤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继续支付。
工资的支付期限根据工伤的情况和治疗需要确定。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轻微工伤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急性病情,可以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补助金额根据工伤的程度和治疗需求确定。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工伤保险机构对于工伤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至100%,具体比例由地方工伤保险基金决定。
2. 残疾赔偿金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残疾赔偿金的标准分为一至十级,具体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
3.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而定。
4. 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护理级别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5. 继续支付工资工资继续支付的期限一般为伤病治愈或者达到工伤定性期满止。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需求确定。
附件:1. 2014工伤赔偿申请表格2. 工伤认定标准细则3.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通知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机构:指负责工伤保险收费和赔偿的组织,通常为地方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或者雇主投保的保险公司。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背景介绍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或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险待遇。
贵州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二、工伤赔偿范围1. 工伤事故范围工伤事故范围包括直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工作场所引起的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在工作时间内突发慢性病加重或突发的疾病。
2. 工伤责任划分根据工伤赔偿责任的不同,将工伤事故责任划分为工伤事故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共同责任三种情况。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根据职工实际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按照社会统一工伤医疗费用标准进行赔付。
具体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医疗材料费等。
2. 伤残津贴根据职工残疾程度、工资标准和工龄等因素,计算出相应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一般由底月伤残津贴和年度伤残津贴两部分组成。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残疾程度和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补助金的金额根据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来计算。
4. 生活护理费对于需要长期护理的工伤职工,其生活护理费将根据护理日数和护理费标准进行赔付。
5. 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对于工伤职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将给予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
补助金和丧葬费的标准由贵州省规定。
四、附件列表1. 工伤赔偿申请表2. 医疗费用明细表3. 工伤事故认定证明4. 伤残鉴定意见书5. 护理费申请表6. 死亡赔偿申请表7. 工伤赔偿操作指南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的职业病,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2. 工伤责任划分:根据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将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共同责任三种情况。
3. 伤残津贴:根据职工残疾程度、工资标准和工龄等因素计算出的赔偿金,用于补偿职工的经济损失。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予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赔偿金,用于补偿职工的生活困难。
5. 生活护理费:对于需要长期护理的工伤职工,根据护理日数和护理费标准进行赔付。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额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1. 工伤程度:贵州省将工伤程度分为轻伤、中伤、重伤和特别重伤四个等级。
各个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金比例是不同的,其中特别重伤最高,轻伤最低。
2. 工伤待遇:贵州省根据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因工致残的生活费等进行赔偿。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计算。
3. 工伤认定所需费用:贵州省要求工伤认定所需的医疗、护理、住院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工伤赔偿中进行补偿。
4. 工伤赔偿支付方式:贵州省规定工伤赔偿一般以一次性赔付为主,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月支付或分期支付。
总体而言,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相对较为全面和完善,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应有的赔偿金额。
具体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和变动。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1. 轻伤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为1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9倍;- 伤残等级为2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8倍;- 伤残等级为3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7倍;- 伤残等级为4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6倍;- 伤残等级为5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5倍。
2. 中伤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为6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4倍;- 伤残等级为7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3倍;- 伤残等级为8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2倍。
3. 重伤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为9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1.5倍。
4. 特别重伤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为10级,赔偿金额为工资月平均值的1倍。
此外,贵州省还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对工伤待遇和赔偿金额进行额外增加,以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的概述,具体金额和赔偿标准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四个方面。
一、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根据贵州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根据失能程度和所在行业调整系数来确定。
失能程度分为10级,分别
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调整系数根据行业的危险程度确定,一般为0.5-20之间。
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 = 基本生
活费 ×伤残赔偿金比例 ×调整系数。
二、死亡赔偿金:
工伤导致死亡的,按照一次性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 = 基本生活费 ×伤残
赔偿金比例 ×调整系数。
三、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还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
根据贵州省的规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100%,即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来支付。
四、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经过鉴定确认工伤残疾后,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比例来发放,一般为原工资的80%-10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赔偿标准是根据贵州工伤保险的规定来确定的,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工伤鉴定机构的判定和劳
动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同时,不同地区、行业的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工伤赔偿标准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说明: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说明: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1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范本一:1、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1.1、一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一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1.2、二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二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1.3、三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三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2、工伤赔偿标准2.1、伤残津贴赔偿标准描述伤残津贴的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一级工伤、二级工伤、三级工伤的不同赔偿标准等方面。
2.2、丧葬费赔偿标准描述丧葬费的具体赔偿标准,包括因工死亡的赔偿金额和支付对象等方面。
2.3、一次性工伤医疗费赔偿标准描述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的具体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对象等方面。
3、附件提供相关表格或文件的附件,方便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参考使用。
4、法律名词及注释对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和注释,以便读者理解和运用。
范本二:1、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1.1、一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一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1.2、二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二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1.3、三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描述三级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身体残疾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减退程度评定等方面。
2、工伤赔偿标准2.1、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描述医疗费用赔偿的具体标准,包括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方面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2.2、误工补助金赔偿标准描述误工补助金的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2.3、伤残津贴赔偿标准描述伤残津贴的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不同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赔偿金额等方面。
3、附件提供相关表格或文件的附件,方便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参考使用。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石秀诗二○○四年七月一日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州、市)统筹管理(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参保时间、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及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以下支出:(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费;(九)工伤康复性治疗费;(十)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统筹地区应当按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15%——20%的标准提取储备金。
储备金中的30%上解省,存入财政专户,作为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70%存入地区的财政专户。
储备金、调剂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垫付。
统筹地区使用工伤保险储备金,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同意后支付。
贵州四级工伤赔多少钱
贵州四级工伤赔多少钱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在贵州,工伤赔偿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工伤赔偿金的数额也是根据一定的计算公式来确定的。
那么,贵州四级工伤赔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贵州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帮助大家了解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贵州省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对于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按照工伤保险金的种类分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对于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根据《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四级工伤是指工人因工作原因致残程度达到四级的伤残。
对于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 伤残赔偿金:四级工伤的伤残赔偿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伤残等级÷100×伤残赔偿金月数。
其中,月工资指的是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伤残等级指的是工人的伤残程度,伤残赔偿金月数指的是工人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月数。
2. 医疗费用:对于四级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人因四级工伤需要进行医疗治疗的,可以向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3. 康复费用:对于四级工伤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人因四级工伤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可以向所在的康复机构进行报销。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四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人因四级工伤需要进行一次性工伤医疗治疗的,可以向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申请。
总的来说,贵州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比较明确的,工人在受到四级工伤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申请赔偿。
在申请赔偿时,工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工伤鉴定书等材料,以便顺利获得赔偿金。
总之,贵州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工人在受到四级工伤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和医疗补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贵州省工伤待遇赔偿费用计算标准2014年2月2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费用标准计算如下: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
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2014年新工资标准未公布)
暂按2012年贵州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48元计算丧葬费。
其中毕节市2012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623元(在岗36730元)。
2013年按照贵州省毕节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工伤死亡伤葬费为18311.5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四、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五、注意事项。
1、供养亲属条件:供养亲属必须是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资格的核定,按照职工因工死亡时条件核定。
也就是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在其因工死亡时不具备供养条件,即使以后达到供养条件也不能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2、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供养亲属范围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范围如下: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另附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为工伤部分条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