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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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稳定,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草稿,共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术语定义1. 食品安全: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状态。

2. 食品安全生产:食品生产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3.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对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不断改进的过程。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证1. 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2.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五条许可条件1.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且能够满足食品生产的要求。

3. 各类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有合法的购进途径。

第六条许可程序1. 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检查,评估其食品安全生产能力。

3. 根据审核结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设备设施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设备和设施,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设备设施管理应有备案登记制度,记录设备设施的情况、检测结果和维护记录。

第八条原辅材料管理1. 原辅材料采购必须遵循“谁购买、谁使用”的原则,确保原辅材料的来源合理可靠。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依法履行以下主体责任:(1)保证食品安全生产条件;(2)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确保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4)生产、加工、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6)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7)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安全生产条件1.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2)生产场所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规范;(3)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4)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规范;(5)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手段;(6)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持续改善生产条件,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管理制度;(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3)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4)产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5)销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6)食品召回管理制度;(7)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管理1.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采购符合以下要求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来源合法;(2)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3)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五、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管理1. 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确保产品符合以下要求:(1)感官性状良好;(2)无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3)标签、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生产活动,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到人,落实到位;3. 严格检查,持续改进;4.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委员会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质量、技术、销售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确保产品质量;2. 质量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食品安全;3. 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研究与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4. 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在销售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原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确保原料质量;2.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原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不合格处理等内容;3. 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生产加工管理: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生产过程中应保持环境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包装管理: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2. 包装过程应避免污染,确保产品包装完好。

第十条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应满足产品储存要求,防止产品变质;2. 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 定期检查储存产品,确保产品安全。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第三章食品安全生产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验收、仓储、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选择合法、可靠的供应商,对原料进行验收、检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产品检验管理,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标签管理制度,如实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安全经营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建立销售记录,保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召回管理,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大。

qs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qs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QS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QS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诚信、负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过程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生产、质量、研发、采购、销售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协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采购、储存、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产品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员工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指食品企业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生产设备管理: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同时,要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2. 原料供应管理:食品企业应建立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严格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质量合同。

对进货的原料要进行检验,并建立原料入库台账,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

3. 生产过程管理:食品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并建立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范。

同时,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4. 质量控制管理:食品企业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控制点进行检验和监控。

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处理,并建立不良品管理台账。

5. 人员管理:食品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好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 废弃物处理:食品企业应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

要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7. 应急管理:食品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和事故做好应对措施。

同时,要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食品企业应严格执行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同时,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8篇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8篇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8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工作人员。

第三条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食品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各级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九条食品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二十三条食品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活动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有效。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食品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食品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一、前言食品厂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长担任主任,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担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安全生产办公室(1)安全生产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本厂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仓储部门: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加强仓储物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仓储安全。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厂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厂区消防、交通安全、环保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补考。

3.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改、验收。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____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可追溯,规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各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体制下的相互配合与衔接,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董事长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各分厂(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重点过程控制与管理(一)员工健康控制与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定期____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在岗期间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及吸烟,私人用品必须存放在更衣室内或制定区域,按规定程序进入工作岗位。

3、不适宜继续在食品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

(二)产品标准控制与管理1、公司所有产品必须按标准____生产。

2、认真做好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及年审工作。

3、严格规范标签、标识的制作、审核与使用。

(三)原辅材料、成品的控制与管理1、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及产品相关的批次合格证明文件。

2、一律不得违反规定,采购无证产品。

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3、所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必须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管理1、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保存各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批准记录。

3、建立和保存生产配料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批准程序。

4、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5、在生产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符合法定资格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技术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技术研究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对原料的来源、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环境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防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食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食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食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3.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 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2)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生产设施;(4)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参与事故抢救和应急处理;(5)相互监督,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三、安全生产管理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4)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5)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生产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四、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企业应制定事故处理规定,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的程序和要求。

2. 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 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总则1.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食品生产相关单位。

3.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机构与职责1.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生产工作。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条件1.食品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和卫生条件。

2.食品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食品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微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

4.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安全生产措施1.企业应制定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明确食品生产各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卫生要求。

2.企业应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

3.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对出厂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4.企业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培训与教育1.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应急处置1.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程序和措施。

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产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原料采购、原料处理、加工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料不得用于生产。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原料进货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生产日期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原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产品的质量。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清洁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产品批次记录制度,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检验第十三条企业应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处理,并追踪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十七条企业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容器,保证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资料,如办公资料、职场资料、生活资料、学习资料、课堂资料、阅读资料、知识资料、党建资料、教育资料、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office materials, workplace materials, lifestyle materials, learning materials, classroom materials, reading materials, knowledge materials, party building materials, educational materials,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食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食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规章制度是一种减少错误和失误的机制,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降低错误发生的风险。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生产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四条公司应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保证食品的卫生、合理和营养。

第五条公司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病变、霉变和饲料、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不得添加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应添加或者添加限量的食品添加剂。

第六条公司应设置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组织、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八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员工对食品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

第九条经营食品的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自查。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要求第十条公司应设立食品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生产负责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学历、职称及工作经验,并参加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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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第二节食品召回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第一节食品生产第二节食品销售第三节餐饮服务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

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

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第一节食品生产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

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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