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契约论看始于自由终于专制的卢梭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
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大概从初中学世界历史的时候就知道了。
法国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卢梭的代表作,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后来美国独立革命吸取了这样的思想。
当时卢梭写这本书的时候估计没有料到这本书竟然对世界的局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一定程度推动了世界格局的变化,也把他的名字刻在了世界历史上。
这本书我将其看做是议论文,立论清晰,论证方法多样,逻辑严密。
我想,如果当初学习议论文选取其中的一个小篇章的话,什么是议论文对我们而言就简单得多。
在论文中,多次运用了驳论、例子论证的方法阐述自己的观点。
驳论运用得无懈可击,他多次反驳格老秀斯的观点。
举例为证,卢梭说“有时候人们可以消灭一个国家的政权,但不消灭那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成员。
由此可见,战争不能产生与它的目的无关的权利。
”格老秀斯不承认这些原则。
同样,格劳秀斯认为,人们可以把自己奉献给一位国王。
卢梭这样反驳:照格劳秀斯的说法来看,人们在把自己风险给国王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了……该书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还运用了例证法。
他用一章的文字论述了罗马人民大会,对罗马人民大会的缘起、组织架构、实施方式、发展情况做了清晰明确的阐述,指出共和制和贵族制的弊端,想要指出当今社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式。
这本书成书于1762年,两百多年过去,激励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经典就是,什么时候看都不会过时的书。
书中提到的很多想法,至今仍然没有实现。
“自由”“平等”“主权在民”今天这些仍然是世界上各国人民努力想要得到,或者努力想要捍卫的基本权利。
在论文中,他努力想要找到一个能把法律置于一切人之上的政府形式,后来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独立算是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最初解答的模型。
《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与经典为友,以圣贤为师——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从前听人说:“读书就是与圣贤进行跨越时空的交流”,总觉得有几分矫情。
但翻阅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时,笔者终于能明白这种愉快的、探索的、却又似朝圣般的阅读体验:时而与作者产生强烈的共鸣,时而与作者的观点相左而恨不得与其理论一番,却始终贯穿着对作者智慧的深深敬仰。
一、本书的内容概要说起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总绕不开“天赋人权”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等字句,这是契约论的起点和基础。
卢梭尤其强调人的自由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
”1可见,在卢梭看来,自由是人的本质。
由此,卢梭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设想人类曾经处于自然状态,即人人自由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遇到了“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这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我所能运用的力量”。
2人们不得不“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
3于是,普天之下就默认了一份公约,内容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益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4在卢梭看来,人们通过这份契约,用“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换取“被公意所约束着的社会的自由”,5而契约“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
6他认为这才是合理的国家起源,而不是家庭起源理论或者暴力起源理论。
公意是契约论的一个核心概念。
卢梭通过公意和众意的比较来表述公意的含1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页2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8页3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页4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0页5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页义:“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时代之交的卢梭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时代之交的卢梭时代之交的卢梭——话说《社会契约论》2018级历史学类本科生任东峰让·雅克·卢梭,是法国十八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者。
他的《社会契约论》(又称《政治权利的原理》)一书,为法国十八世纪末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
风雨飘摇中的法国和少年任何一部伟大的作品都离不开它创作时的社会背景,而一个人所生活的环境则是滋润他思想观念的土壤。
卢梭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他自幼丧母,父亲又因与当地势力发生矛盾而被通缉,被迫逃亡。
十岁的小卢梭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他早年先后做过学徒、杂役、家庭书记、教师、流浪音乐家等工作。
然而,贫困潦倒并未压垮少年卢梭,他在这一时期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从而为他一生的着述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卢梭早年的人生经历让他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与没落;加之广泛的阅读,充实了他的知识,开拓了他的视野,从而使他深深地体会到了自由与民主的可贵。
可以说,正是早年的坎坷经历造就了卢梭。
那么,当时的社会环境又是如何呢?卢梭虽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但是他的祖上却是因宗教原因而流亡的法国新教徒。
卢梭于1742年搬到巴黎,他的着作大多都在法国完成,他的后半生也大多在法国度过,并且死后入葬巴黎先贤祠。
如果说他早年的经历给了他一颗渴望自由与民主的心,那么当时法国的社会环境则使他对自由与民主愈发地狂热。
卢梭生活的十八世纪,法国正处于一种黑暗、专制与堕落的危机之中,当时法国人民被分为僧侣、国王贵族与农民、手工业者和资产阶级这三个等级。
其中,僧侣和国王贵族分别属于第一、第二等级,他们是国家的统治阶级,虽然人数很少,却垄断者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一切领域的特权。
他们以剥夺第三等级即农民、手工业者和资产阶级而获得财富,以维持其奢靡荒淫的生活。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卢梭(1712-1778年)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
1762年他创作的《社会契约论》发表,反对封建统治,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不主张废除私有制;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这些思想主张为近代的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演变社会契约思想,并不是卢梭首创,在西方近代出现了许多社会契约思想的代表人物,如霍布斯、洛克以及卢梭。
他们的思想观点都不尽相同,这里简单的对他们三人的观点进行阐述。
(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
他认为,在订立契约时,人们自己的生命权不能放弃、不可转让,其他一切权利皆可放弃或者转让。
他把契约看作是“权利的相互转让”,认为人们交出自己的权利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这也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和宗旨所在。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绝对权利的“利维坦”,即专制国家,这样就产生了至高无上的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主权,其他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人们除了要保全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自由和财产权利也不能放弃、不可转让。
他认为人们交出权利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限权力的政府,国家即政府的性质“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绝对地专断的”,而是保护人民的。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主张“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每一个人的自由权。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集强制的权利与自由的权利于一身的“公意”,他说:“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
”认为统治者要在公意的指导下行事,因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最民主的一种。
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一)人民主权论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他坚持人民是主权者,法律和政府服从于人民。
卢梭的自由
卢梭的自由卢梭的自由2010-12-26 13:17:22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见《社会契约论》)这句话好像是一个悖论,自由似乎应该是没有枷锁的,有了枷锁还能有自由吗?人们通常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或者说人应当是自由的,而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自由的。
但事实上这都不是卢梭的本意。
卢梭认为,自由是绝对的,放弃自由就意味着放弃做人的权利,就不再有做人的权利,也不再有做人的义务。
那枷锁是什么呢?如果它们是习俗的枷锁,是暴君的枷锁,如果是那些想利用你达到他们自已目的人的枷锁,那这些枷锁的确是枷锁,你必须抗争和奋斗,为争取个人自主和自由清除障碍。
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争取自由,有些人可以为之放弃生命。
但如果枷锁是你自己制造的,是内在天性最自由、最有力和最自发的表现呢,那么这副枷锁就不束缚你了,这是自我控制而不是枷锁,自我控制也是自由。
自由不仅是能够去做某些事情,而且是能够不去做某些事情。
现在,我们有很多外在的枷锁,社会组织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严密地控制着我们的行为和思想。
这些控制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们有很多弱点,有太多的需求(其实有很多需求是虚假的,是社会文化制造出来并强加给每个人,把柔性的欲望变成了刚性的需求,而这一切是没有通过个人理性判断的)。
我们内心缺少枷锁,缺少节制,缺少尊重,缺少敬畏感。
很多外在枷锁的根源就在于内在枷锁的缺乏。
个人不能选择历史和社会文化环境,但优秀的个体可以选择怎样生活,特别是可以选择过怎样的精神生活,并最终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卢梭认为,幸福并不是人追求的目标,正确的生活才是人追求的目标。
比如,奴隶制下的奴隶可能比自由人更幸福,但这并意味着奴隶制更合理。
我认为,快乐(现代的快乐更大意义上是享乐)也不是人追求的目标,很多时候欲望的满足会获得快乐,但很快就会陷入空虚无聊之中,这其实是空乏、虚假的快乐。
节制、理性、注重内心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快乐、正确的生活。
卢梭作品《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卢梭作品《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处不背负枷锁”。
这是本书开篇的名言,也是本书所有观点的根底。
大局部的阶级革命先驱者,都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作为核心思想,如美国独立战争、英国荣耀革命等,但唯有卢梭,在人人自由平等的根底上,还提出了其需要遵从的一个根本制度,这个制度他用“社会契约”来解释,我认为,这正是《社会契约论》能够高于其它论著,成为资产阶级革命主要指导思想的原因。
没有约束的自由,必将导致社会的混乱。
我们不妨想象,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自由去影响另一个人的自由时,必然会产生新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但违背了平等的初衷,还将使社会关系进一步倒退。
卢梭的一生可谓颠簸流离,中晚年更是惨遭迫害,这使得他在书中向往一种公平的契约关系,并且用社会制度来加以维护和保障。
社会契约的最高表达,应该是人人共同权利平等,人人付出人人得到回报,这在原文中也得到表达:“在一般意志的最高权威下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和自己的能力奉献出来,在这一集体中,我们把每个加盟者都接受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局部”。
我认为,实际上这与共产主义的理念不谋而合。
卢梭认为人失去了天然的自由,原因是因为生存的阻力超过了人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转而谋求社会的自由,其根本就是生产力无法满足生存需要,而共产主义的核心理念便是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公共机构非常兴旺,人与人的待遇差异和社会分工会完全消失,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群体社会下物质和精神上的真正自由。
要实现这种最高层次的社会契约,一是需要一个集合体来确保各类协约的落实,卢梭在书中称之为主权者或政体;二是需要社会中的人具有较高的道德标准,能够贯彻民主政治的理念。
现在是全球互通时代,这里的“人”,既可以指个体,也可以指群体,也可以指国家。
例如说,最近的伊朗核制裁事件、南海主权事件等,其根本都是以美国为首的个体,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侵害他国个体的利益,以民主之名,行侵略之实,违反了社会契约精神,而作为保障社会契约的集合体-联合国组织,那么沦落成为它的工具,失去了自身的公平公正,这也证明,当前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的民主社会只是一个笑谈,实际上那么是第一第二世界的国家在不断剥削压迫第三世界国家,这与十八世纪的法国何其相似。
从《社会契约论》谈谈西方自由民主制度
从《社会契约论》谈谈西方自由民主制度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自由、平等、民主”。
但民主和平等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自由”。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5班第4页)这是《社会契约论》开篇的第一句话,这句话极大的反对了当时君主专制社会主流思想“人生来都是臣民”。
更加奠定了自由这一思想的核心地位。
卢梭认为有两种不平等,“两种不平等,自然或生理上的,由于年龄、身体状况、智力、体力;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富有、尊荣、权势”平等不是人人都相等,而是符合社会公平,让残缺不能者亦能。
而要建立起这种平等就要有基本公约。
“基本公约不仅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道德的和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因而,虽然人与人之间在体力和智力上不相等,但由于公约和权利的保证,他们人人都是平等的”(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45页)我记得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译者的小注给了我很大感触。
那是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的最后一章论财产权,卢梭讲到基本公约的重要意义是平等,下面对平等的小注写到“事实上,法律总是有利于拥有财富的人而不利于一无所有的人。
由此可见,只有在人人都有一些东西,而又没有任何一个人拥有太多东西的时候,社会状态才会对大家有利。
”(卢梭《爱弥儿》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上卷第328页)这句话两个重点,一是保护财产,二是维护稳定。
这像极了二八法则,世界上百分之二十得人拥有百分之八十财富,但是他们要让自己的财富巩固并增强,却要让剩下加起来拥有百分之二十财富的百分之八十的人安分守己,所以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下,使得富的人越富,穷人越穷,从而层级之间的跨度加大,层级之间才能稳定。
就像我初学《公司法》那百分之八十的财富应该由谁拥有更合理,则是需要不断探索的。
假如像西汉初休养生息政策之下,地主豪绅拥有过多的财富,富可敌国有了翻天覆地的资本,则会引发地方割据,国家随之动荡。
解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人生而自由,但却无不在枷锁之中
解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卷:⼈⽣⽽⾃由,但却⽆不在枷锁之中解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卷:⼈⽣⽽⾃由,但却⽆不在枷锁之中————记鄱阳湖读书⼩组第⼆⼗三期活动孤独的卢梭及其代表作《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18世纪震撼欧洲的两颗重磅炸弹!2008年04⽉20⽇晚,鄱阳湖读书⼩组成员⼼怀敬仰之情在庄严神圣的法学院院楼“爱智斋”解读卢梭及其代表作《社会契约论》的第⼀卷中所蕴涵着的深邃思想。
鄱阳湖读书⼩组组员们积极地探究“⼈⽣⽽⾃由,但却⽆不在枷锁之中”的深层内涵;既然⼈是⽣⽽平等、⾃由的,但却“⽆往不在枷锁之中”,即⼈已失去了其⾃由。
那么,枷锁是如何加在⼈的⾝上的?这种⾃由是如何失去的?卢梭认为,“强⼒并不构成权利,⽽⼈们只是对合法的权⼒才有服从的义务”。
那么,这种“合法的权⼒”从何⽽来呢?⼤家带着这样那样的种种疑问穿越时空寻找解开这把“思想枷锁”的钥匙。
⾸先是主持⼈以⼀则名为“最有⼒量的孤独者”的短⽂简单地介绍了卢梭的⽣平。
可以说,让·雅克·卢梭,这位伟⼤的思想家,这位以⼼灵的⼒量震撼欧洲的启蒙者,其⼀⽣充满坎坷,⼀⽣历尽风霜。
卢梭的伟⼤,正如歌德所说:“伏尔泰结束了⼀个时代,⽽卢梭则开始了⼀个时代。
”紧接着,由刘⽵雀师姐开篇。
师姐从作者为何要写作《社会契约论》⼀书?谈到作者写此书要解决的问题。
后将焦点转⾄“⼈是⽣⽽⾃由的,但却⽆往不在枷锁之中。
⾃以为是其他⼀切的主⼈的⼈,反⽽⽐其他⼀切更是奴⾪。
”这⼀主旨性词句进⾏细细推敲。
从卢梭提出这论点的时代背景及后世影响谈开,指出“⼈是⽣⽽⾃由的”这⼀假设性命题是针对王权专制论者“⼈是⽣⽽不⾃由的”命题⽽发起的攻击。
王权专制论代表⼈费尔玛的体系所根据的理由则是:“没有⼈是⽣⽽⾃由的。
” 卢梭以“⼈是⽣⽽⾃由的”的“主权在民”理论向费尔玛“没有⼈是⽣⽽⾃由的”的“君权神授”理论发起的挑战。
师姐这开⼭炮开了个好头,⼀下就激活了⼤家的思维,引发了⼀阵强烈的谈论。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人生来是自由的,却无处不受枷锁的束缚。
”出于对政治权利原理内容的追寻和对卢梭政治思想的兴趣,我看了卢梭写的《社会契约论》,并且通过这本书对主权在民的思想以及政府的合理运作模式等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一部鸿篇巨著的诞生必然有它深刻的时代背景,要理解《社会契约论》这本书,首先该从它的温床中寻找端倪。
十八世纪的法国出于一种比较黑暗、比较堕落的社会危急中,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是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特殊的地位;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来获得资产维持其奢侈荒淫的生活。
第一二阶级的通过其“绝对权利”给予第三阶级无比的压迫,并且通过类似“君权神授”的政治宣扬来达到他们垄断的目的;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
当时的法国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思想、文化各个领域都处于新旧更替的时期,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
卢梭就此写了这本书,通过书中四卷(社会结构与社会契约、主权及其权利、政府及其运作形式、典型的社会组织)来对如何改造社会、社会该有怎么样的关系、政府和人民应存在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问题做出具体的阐述。
一、“人们依靠契约和权利都会变得平等”——读社会之契约《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中,社会一词比较容易理解,即为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而契约一词则有些抽象晦涩。
卢梭利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形象的说明了契约的概念:你和你的父亲实则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你由于自身的生存需要而依附于你的父亲,一旦这种生存需要消失,你们双方就从这种契约关系中解脱出来,双方都一样重新获得独立,而他们若是要继续保持父子关系,实则是以一种契约关系存在。
家庭作为政治社会的第一个模式:国家领袖即使父亲的影子,而人民则是孩子的影子,所有生来自由平等的人只有当他们在放弃自己的自由中看到好处时,便会放弃自由来拥有一个契约关系,依顺于国家的管辖而保障其自身利益和权益。
(完整版)探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探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摘要:卢梭作为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运动时期卓越的平民思想家,他的政治哲学名著《社会契约论》从一面世就震惊了当时的欧洲社会,其理论主张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指导思想,此书沿传至今仍在全世界广泛传播。
长久以来,人们对该书所主张的理论褒贬不一,但不论怎样,《社会契约论》在人类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因而值得我们去探析这一名著的思想精华,去体会卢梭所追求的契约下的道德理想国。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公意主权在民《社会契约论》的中心论点是:人生而自由平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立约联合产生的,卢梭称之为联合的公共人格。
“他向世人解释国家的最高权力即主权应当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国王,也就是:人民主权说。
这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
”[1]卢梭将其上升到政治哲学的高度,其中蕴含了许多民主理念.“人民主权说”主张国家政体必须得到人民的普遍同意,才能具备正当性。
《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民主意识为近代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改革进步的理论基础,其理论还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发动。
因此,对于这些理念的探析有助于我们了解卢梭政治思想的精髓.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契约思想可谓贯穿西方社会发展史的一颗明珠,正如梅因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初衷和特点是为绝对王权辩护。
他规定的社会契约对于被统治者是极其苛刻的.被统治者除了自己的生命权之外,须转让其他一切权利。
他主张建立专制政体的思想,从本质上说是鼓动掌握政权的少数大贵族、大资产阶级成员对广大不满现状的中下层人民进行镇压,所以其思想具有反动性反人民性。
”[2]而洛克认为,国家是为了解决人们的财产权纷争而建立的。
有一点很清楚由于缺乏公共权力对财产权的判决,引起人们之间冲突是轻微的、偶然的,但造成的后果却是严重的,为此订立社会契约是他们为避免这一严重后果的必要手段。
卢梭提出了与霍布斯和洛克不同的另一种类型的社会契约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充满了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精神.他指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其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1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前一样的自由。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公意思想对当前转型中国的意义(完整版)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公意思想对当前转型中国的意义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公意思想对当前转型中国的意义《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最重要的作品,贯穿《社会契约论》的中心思想是卢梭的公意学说,而对公意学说的不同解读形成了各种思想认识上的分歧。
因此,如何看待卢梭的公意学说,直接影响到了我们对其政治哲学思想的认识。
基于卢梭是在公意学说的基础上阐述他的一系列政治主张的,有必要对卢梭的公意学说作一番阐述。
一、公意的来源与确立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形成和发展的以契约为前提和中心来论述国家政权起源性质的政治学说---国家究竟是起源于强力还是起源于契约。
这一学说由霍布斯奠基,经洛克发展后,卢梭是集大成者,使其系统化。
他以天赋的平等、自由观念为基础,通过契约来说明国家政权的起源。
认为人生来就是平等和自由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自由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并由此提出主权在民的公意思想。
公意学说是卢梭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灵魂和尖端 , 正像在人的构成方面,灵魂对于身体的作用乃是哲学的尖端,同样在国家的构成方面,公意对于公共力量的作用则是政治学的尖端 .有关公意的概念卢梭并不是首创者,狄德罗在其百科全书中曾有使用,而卢梭的公意思想不过是一种发展。
如果说狄德罗是从神学层面上使用公意的话,卢梭则是从世俗层面上来使用这一概念的。
我们不妨作这样的提问:人们究竟为什么需要实现契约的结合?社会契约又何以可能实现? 回答问题前先来看看卢梭所设想的公意是怎么形成的。
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是人们传诵已久的名句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为什么? 卢梭也只是观察到了这一现象。
卢梭设想曾有这样一种人类生存状态:人们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经超过了每一个人为了在这种状态下继续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由观及其启示
收稿日期:2017-10-27 作者简介:王云,女,陕西汉中人,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XKS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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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7卷 3期
使命就是组织公众的意志来维护国内稳定有序和 抵御外敌入侵。至此,为了人更好的发展,庇护每 个人现有的自由权利,霍布斯合乎逻辑的建立起 个人本位说,给其自由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先驱,洛克当之 无愧。洛克把人存在的原始状态描绘成一个完全 自由的、平等的、和平的天然状态。这种状态明显 不同于霍 布 斯 的 战 争 状 态:“在 自 然 状 态 下 还 是 有战争的可能,因而人类必须通过订立契约的方 式,通过其他人协议联合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求 他们彼此间舒适、安全、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地 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 以外任何 人 的 侵 犯。”[3]59自 国 家 产 生 以 后,洛 克 的政治自由思想主要论述了包括财产自由、知识 上的自由和道德观的自由,他尤其重视后两方面 的自由。在其思想中,洛克阐明了契约的新内涵: 即有限权利的政府,这源于人们订立社会契约时 出让的仅是一部分的权益,比如财产纠纷的仲裁 权。至于生命、自由等最基本的“天赋人权”人们 依然保留在自己手中并没有转让,因此,政府所得 到的权利是有限的。政府的存在不是目的而是工 具,这是与霍布斯的国家观有所区别的。也正是 为了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出于符合并保障人的生命 和财产的需要,洛克才提出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 如政府不能保障人的天然权利,人们有权联合起 来抗衡政府,或废除原有契约。分权与制衡的思 想原则奠定了现代自由主义三权分立的基础。基 于洛克为自由主义的发展所做的贡献,马克思评
卢梭社会契约论 正义观
卢梭社会契约论正义观卢梭是法国十八世纪的著名哲学家,他的《社会契约论》是他的经典著作,他在该书中提出了他的正义观。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之间的区别。
他认为,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每个人各有自己的利益,此时可以没有规定好的政府。
但是自然状态下,没有秩序和安全可言,为此,人们必须签订一份社会契约,以换取秩序和安全。
最重要的是,社会契约应该建立在公正的原则上,以便每个人都得到公平的对待。
卢梭的正义观主要建立在他的“自由、平等和社会合约”原则上。
他认为,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并有平等的权利,但在社会契约里,每个人必须有一定的义务和义务体系,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义务,就应当受到惩罚。
此外,卢梭认为,“正义是形成社会的基本原则,它不仅包含着对每个人的基本权力,而且包括对每个人的公平和平等,允许每个人有平等的利益,以及有效的政策处理公平的方式,例如不得歧视任何一方或一群体。
卢梭的正义观解释了政府的功能和政治权力的动机,从而避免了社会主义对政治权力和政府功能的狭隘观点,进一步推动了自由政府的建立。
在卢梭的正义观中,政府有两重职责:保护平民的基本权利;实施和执行一套有效的法律制度,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此外,政府还有一个重要职责,即协调和处理各方利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仅影响了十八世纪的哲学思想,而且也深受社会学家、宪政学者和政治哲学家的影响,因为他的正义观被视为人权的基本原则,是形成公正社会的基础。
他认为,人们必须建立社会,签订社会契约,以维护人们的全部权利,这不仅能够避免自然状态下的混乱和专横,而且也能够保障人们的平等权利。
总之,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他最有名的著作之一,他提出的正义观已经成为宪政学、政治哲学和人权领域的基本原则,这使得人们能够从自然状态转向社会状态,从而更好的维护个人的权利和权利,达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从社会契约论看始于自由终于专制的卢梭
从社会契约论看始于自由终于专制的卢梭卢梭作为自然法学派的扛鼎大家,没有人能够否定他的成就,但也源于他的理论,卢梭可谓是自然法学派中最具争议的人物。
赞美者称其为专制主义敲响了最后的丧钟,批判者说他是法西斯的始作俑者。
本文作为一篇期末论文,受字数和笔者水平的限制(最主要)只能怀着惴惴的心情从卢梭的传世名著《社会契约论》浅谈一下卢梭的思想如何从自由嬗变到专制。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加是奴隶。
”这句时常被人引用的名言是第一卷开宗名义所提出的问题,而整本《社会契约论》可以说都是为了解释这句话。
为此他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观点公意学说。
卢梭追溯了现实社会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认为人类在原始状态下是天然平等的,广袤无垠的森林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活动空间,人们的欲求极少,他们不需要依靠别人来生活,他们饿了吃野果,渴了饮溪水,困了就地而卧,连野兽都和他们没有敌意,和平共处。
人们在这种状态中不必处心积虑地讨好他人,更没有必要靠奴役他人来实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因为那是很不划算的做法:“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力量不但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给我的大得多。
”但是私有制的出现使得这一切都被破坏了,为了私利人类开始表里不一,开始了争斗,开始了奴役状态。
所以有了生而自由但又无往不在枷锁中。
毫无疑问人们对于这种奴役已经毫无知觉,统治者为了统治必须建立契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卢梭的观点,这种契约不是依靠强力而完成的,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一种协商的结果。
他认为这种结合的形式是用共同的力量保证生命和财产,服从契约就是服从自己的意愿,这是人们组建契约的本意,因为这里人们没有失去他最本质的东西——自由,虽然自由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人们仍然像以往那样自由。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描绘社会政治体系的重要著作,其中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对人民主权的论述进行浅析。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人民主权是一种政治权力的来源。
他指出,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意志,人民应当是最终的控制者和决策者。
在传统的君主制度下,政治权力往往被君主或统治者所垄断,而卢梭强调了人民应该成为政治决策的主体,他们应当对自己的命运和政治生活负责。
在此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理论,认为人民通过契约的方式形成政治集体,并赋予政府权力来代表他们的意志。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阐述了民主制度对于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性。
他认为,真正的人民主权意味着人民应当有平等的参与决策的权利,可以通过选举、投票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愿。
民主制度使得政府可以代表人民的利益,同时也可以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卢梭指出,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人民的意志才能真正得到尊重,政府才能有效地体现人民的利益。
卢梭也强调了人民主权与个人自由的关系。
他认为,真正的人民主权应当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政府的存在应当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由和平等。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强调了人民主权与专制、暴政的对立。
他认为,专制统治是对人民主权和个人自由的侵犯,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人民才能真正享有自由和权利。
卢梭还着重讨论了人民主权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他认为,人民主权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政府的权力应当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应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政府应当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理念,即政府的权力应当被限制在为人民谋福祉的范围内,同时也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秩序和和谐。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对人民主权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阐述。
他认为人民主权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来源,民主制度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方式,人民主权与个人自由、社会秩序等因素是密切相关的。
社会契约论探源、、卢梭社会契约论之比较分析
社会契约论探源、、卢梭社会契约论之比较分析一、概述社会契约论,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哲学思想,源远流长,其起源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的斯多葛学派。
真正使社会契约论得以广泛传播并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
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详细阐述了自己对于社会契约的理解与构想,从而在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文旨在探源社会契约论的历史发展,并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更全面地理解这一重要政治哲学思想。
通过对社会契约论的探源,我们将更好地理解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以及社会契约论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同时,通过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比较分析,我们将更深入地了解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以及他对后世政治哲学思想产生的深远影响。
1. 简要介绍社会契约论的历史背景及其在政治哲学中的重要性。
社会契约论,作为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体系,起源于17世纪,其核心思想是探讨个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社会契约论的兴起,与当时欧洲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密切相关。
在这一时期,欧洲经历了宗教改革、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等多重历史事件的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传统权威的质疑和对个体权利的强调逐渐成为主流。
社会契约论的重要性在于,它为理解政治权力的来源和性质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社会契约论认为,政治权力并非神授,而是来自于人民的共同意志。
这一观点对当时的绝对君主制提出了挑战,为后来的民主政治奠定了理论基础。
同时,社会契约论也为探讨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对现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应运而生。
卢梭继承了前人的思想,如霍布斯和洛克等,但又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卢梭认为,真正的社会契约应当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强调个体的自由和平等是社会契约的核心。
他的这一观点,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和现代民主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由思想
二 、 自由如何 保 障
在 社 会 状 态 中 , 怎样 保 障 每 个 人 的 自 由 ?对 于 这 一难 题 , 卢 梭 是 这样 阐述的 : “ 创建 一种能 以全部共 同的力量来维护 和保 障每个结合 者 的人 身和财产 的结合形式 ,使每一 个在这种结合形 式下与全体相联 合 的人所服从 的只 不过是他本人 ,而 且 同以往一样 的 自由。”社会契 约所 要解决 的就是 这一根本 问题 。也就是卢梭要解 决的问题是人与人 之 间的依附关系 ,怎样才能摆脱 人依赖人而造成 的不 自由?卢梭 的解 决办法是订立社会 契约 ,服从公 意。订立社会 契约 的 目的就是要保 障 每个 公 民不受人 身依附之苦 ,不 让一个人受 另一个 人的意志支配 ,不 论 另 一 个 人 是 什 么 英 明 如 神 的伟 大 人 物 。人 们 通 过 结 合 而 形 成 的共 同 体,也就是主权 者。这是一个抽 象的实体 。每 个人都毫不保 留的把 自 己奉献给联合 体,这是对每个人 都平等 的条件 。通过这样 的结合便 形 成了一个有道 德的共同体 ,一种 所谓 的 “ 大我 ”。从这里可 以看 出, 共同体 中的每 个成员都转让 了 自己所有 的权利 ,每个人都只能依 附于 共同体 。这样 就摆脱 了人依 附于人的不 自由状 态。卢梭接着谈 到:谁 拒不服从公 意,整个共 同体就 要强迫他服从 公意,这就是说人们 要迫 使他 自由。公意是人们通过订 立社会契约而 产生一种理性实体 ,是主 权者共 同体 的公共意志 。在社 会状态 中,人 们通过订立社会契 约,服 从人们为 自己制定的法律才 能 自由。
一
理 论广角
卢梭 《 社会契约论 》中的 自由思想
石李
( 西南 大学 政 治与公 共 管理学 院 ,重庆 北碚 4 0 0 7 0 0 ) 中 图分类 号 :D 9 0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i 0 0 3 — 2 7 3 8( 2 0 1 3 )0 3 — 0 0 7 5 一 O l 摘要 :卢梭 是 1 8 世纪 法 国著 名 的哲 学 家 。 《 社 会 契 约论 》 是卢 梭 最为 杰 出 的代表 作 之一 ,被 誉 为 “ 人 类解 放 的第 一 个呼 声 ,世 界大 革命 的第 一 个煽 动者 ”。书 中 的名言 人生 来是 自由的 ,但 却无 处不 身戴 枷锁 影 响 了整个 法 国大革 命 。 自由是一 个永 。 匿的话题 ,卢梭所 谈 的 自由从 意志和 力 量两个 层次 上探 讨 ,而公 意则 是保 障 每个个 体 力量 的平 等 ,从 而 实现 意志 的 自由 。 关键 词 : 自由 ;意志 ; 力量 ;公意
专制的卢梭_还是自由的卢梭_对_社会契约论_的一种解读_刘时工
DOI:10.16382/ki.1000-5579.2014.01.00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专制的卢梭,还是自由的卢梭———对《社会契约论》的一种解读刘时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200241)摘要:传统的自由主义者常把卢梭视为专制政治的拥护者。
这是对卢梭政治哲学的误读,误读的根源在于没有从《社会契约论》的通篇论述中去理解公意和绝对主权。
卢梭对生命、财产和自由等权利同样关注,对权力导致专制的趋向十分警惕;他不仅严格界定了公意、全体和主权等被反复误解的概念,避免人们将多数理解为全体,将多数的意志理解为公意,还设计出种种方案限制政府权力,保证公意的实现。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专制;自由自产生之日起,卢梭的政治哲学就引起广泛争论。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关于卢梭政治哲学的争论自然也就集中在对这部著作的理解上。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不仅要阐明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而且还要为合法的权力寻找称职的执行者。
卢梭不是做此努力的第一人,但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另辟蹊径,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主权问题的一种全新的理解。
一何为自然状态和霍布斯、洛克等社会契约论者一样,卢梭对“合法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的探求也从自然状态开始。
在洛克那里,自然状态指的是人类的初始状态。
洛克相信,这一状态不只是哲学推断,而且是历史事实。
卢梭同样把自然状态理解为“人类的实际情况”,但他不是从历史事实而是从人性和道德的角度去界定它。
自然状态是由人性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状态,由于人性不可改变———至少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并不怀有改造人性的雄心,认清人性的实际状况事关紧要,因为完善的政治制度必然基于对人性的把握,是为真实的人所设立的制度。
人性的最基本倾向是自爱,“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自身所应有的关怀。
”①由自爱而来的是自由。
卢梭所说的自由就是自主,即不受他人奴役,不屈从于别人的意志,自我选择、自我决定。
专制的卢梭,还是自由的卢梭——对《社会契约论》的一种解读
专制的卢梭,还是自由的卢梭——对《社会契约论》的一种解读卢梭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被认为是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卢梭探讨了人类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正当性以及人们的个人自由与集体责任之间的关系。
有人将卢梭的思想划分为专制主义和自由主义两个派别,但从一个更深入、全面的角度来看,卢梭的思想并不能简单地归属于其中任何一派。
有些人认为卢梭是一个专制主义者,认为他主张的政府应该是有强大权力的,以便对社会进行统一、调控和管理。
事实上,卢梭确实主张政府应该拥有某种程度的权力,以确保社会的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他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认为人们通过契约将个人权利置于政府的管辖之下,以换取社会秩序和集体安全。
这种思想可以被解读为对权威的认同和对集体意志的重视,从而与专制主义的基本理念相契合。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卢梭也被视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注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他强调了人民的主权和执政者的代表性,主张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人们的同意和授权之上。
卢梭的思想中充满了对个人自由的渴望,他谴责了所有压迫、剥削和人类不平等的现象,并呼吁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卢梭可以被解读为一个自由主义的倡导者。
然而,卢梭的思想并没有完全归属于专制主义或自由主义,他的思想包含了这两个派别之间的相互冲突和对立。
他既担忧过度集权可能导致的暴政和压迫,也反对个人自由过度扩张而导致社会历法崩溃。
卢梭试图在个人自由和集体责任之间寻找一种平衡,以建立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
因此,解读《社会契约论》时应该避免简单将卢梭归为专制主义或自由主义,而要深入探究他对政府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复杂关系的思考和矛盾。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认为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是相辅相成的。
他指出,人们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来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这是为了防止人类的自然状态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和冲突。
通过契约,人们放弃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利,以换取整个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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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契约论看始于自由终于专制的卢梭卢梭作为自然法学派的扛鼎大家,没有人能够否定他的成就,但也源于他的理论,卢梭可谓是自然法学派中最具争议的人物。
赞美者称其为专制主义敲响了最后的丧钟,批判者说他是法西斯的始作俑者。
本文作为一篇期末论文,受字数和笔者水平的限制(最主要)只能怀着惴惴的心情从卢梭的传世名著《社会契约论》浅谈一下卢梭的思想如何从自由嬗变到专制。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加是奴隶。
”这句时常被人引用的名言是第一卷开宗名义所提出的问题,而整本《社会契约论》可以说都是为了解释这句话。
为此他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观点公意学说。
卢梭追溯了现实社会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认为人类在原始状态下是天然平等的,广袤无垠的森林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活动空间,人们的欲求极少,他们不需要依靠别人来生活,他们饿了吃野果,渴了饮溪水,困了就地而卧,连野兽都和他们没有敌意,和平共处。
人们在这种状态中不必处心积虑地讨好他人,更没有必要靠奴役他人来实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因为那是很不划算的做法:“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力量不但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
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给我的大得多。
”但是私有制的出现使得这一切都被破坏了,为了私利人类开始表里不一,开始了争斗,开始了奴役状态。
所以有了生而自由但又无往不在枷锁中。
毫无疑问人们对于这种奴役已经毫无知觉,统治者为了统治必须建立契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卢梭的观点,这种契约不是依靠强力而完成的,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一种协商的结果。
他认为这种结合的形式是用共同的力量保证生命和财产,服从契约就是服从自己的意愿,这是人们组建契约的本意,因为这里人们没有失去他最本质的东西——自由,虽然自由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人们仍然像以往那样自由。
只要这个契约是符合公意的,人们所得就大于所失,因为人们失去的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获得的却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此外还有道德的自由,这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公意理论有着自己的致命缺陷,首先就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公意和众意的界限尽管可能自己已经尽力的区分了,但无疑在很多人看来中区分是不严密的,不清晰的,也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
在卢梭看来,公意就是人类自由意志的升华,首先它不是众意,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是“1+1=2”的简单累加,而公意却是个别意志相加后多出来的一部分,是“1+1›2”的结构形式,“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就是构功能大于元功能之和,产生的一种系统优化力量;按照涂尔干主义的解释,它是一种“看不见的
实在(invisiblereality)”,是一种人们使心灵依归的“集体力(collectiveforce)”。
这一部分本来并没有什么严重的问题但是卢梭接下来的阐述导致了致命问题的出现。
卢梭主张人民主权,主权凌驾于一切之上,他又把主权看成公意的运用,权力受公意指导就成了主权,因为公意是源于自由,所以主权不可转让和分割,就像灵魂之于生命,转移和分割都意味着死亡。
这是非常可怕的,公意的至上性就意味着,以公意的名义实行暴政成为了可能更重要的是这种“权力”是不可转让的,一旦这种公意陷入疯狂,内部的“良知人士”连从围城中冲出来的机会都没有,公意的集合体不容许背叛,是否像极了法西斯这种极端主义?
其次卢梭又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公意永远是正确的,因为公意以共同利益为依归,不是指向个人利益或者团体意志,卢梭将公意与法律类比以自己的方式论证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就是普遍性,因而公意永久正确的,更成为了正义的代名词。
可以想象一旦走向公意的对立面那就意味着毫无疑问的被判为异端,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可以想象几乎无法保障,陷入卢梭所说的奴役状态可以说是必然的结果。
再次,“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又没有任何勾结;那末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是好的。
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分歧在数量上是减少了,而所得的结果却更缺乏公意。
”这段引文中,卢梭认为公意正是为了协调
个人意志才产生的,没有个人意志的分歧和冲突,公意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了,公意不可以被代表。
这一点无疑也是好的,但是后来卢梭认为共和国是最好的国家形式,而直接民主直接行使公民权利无疑又是卢梭所期望的形式,至此卢梭又背叛了自己的言论,少数服从多数,众意又一次替代了公意。
这无疑是致命的。
《社会契约论》一度成为专制主义甚至是集权主义理论教科书的原因就在于此。
著名自由主义思想史家以赛亚·伯林对“自由”的认识深刻而独到,其研究往往发人深省、独树一帜。
他用以下引语开始了以卢梭为主题的广播演讲:“我始于不受限制的自由,终于不受限制的专制主义。
”这句话实际上反映了伯林对卢梭的基本判断,即卢梭热爱自由,但其追求自由的方案最终却走向专制。
在卢梭之前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另一位大家霍布斯认为人们为了避免自然状态中狼对狼式的灾难性结果,交出部分自由,结成社会契约,形成主权,成立国家。
自由像财产一样,是人的拥有物,是可以让渡和交换的。
社会契约实质上是人们让渡和交换自由而最终达成的次优结果。
卢梭却反对将自由视为可让渡和交换的物。
卢梭对“自由”观念的特别强调是区别于以往契约论的原创性所在。
在卢梭处,自由是绝对的,不可转让,不可分割。
自由是人的根本属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有之,则为人;失之,则非人。
卢梭没有像霍布斯那样从“权利”意义上而是人性上或者说人的哲学属性上定义自由。
从“自由”这一关键概念与霍布斯的差别上看,卢梭的社会契约首先是人性的,其次才是政治的。
因而,卢梭拒绝霍布斯式的妥协与让渡。
霍布
斯的方案,以牺牲部分自由换取秩序;在洛克处,只是对妥协的界限作出调整;在卢梭处则完全失效——自由不容妥协。
在此,卢梭走进了死胡同:既不容妥协,如何结成契约?
于此同时卢梭却又走入了另一个死胡同,在此不得不提及一下卢梭在日内瓦定居多年深受加尔文主义的影响,卢梭的自然法观念是: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则。
面对如此法则,自由将身处何地?
当然卢梭并非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试图将两个问题融合,对此他表述为“政治中以法律驾驭人的问题,相当于几何学中化圆为方的问题。
”为此他提出了让人头晕目眩的“公意”理论,公意是抽象的整全概念,而非单纯的政治概念,它熔真理、美德、权力于一体,所以卢梭强调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代表、永远正确。
卢梭以公意融合了绝对的自由与绝对的规则。
他得以地认为,在公意之中,两者都得到了完整的保存。
然而,公意理论却不可避免地走向专制。
然后又回归到前文讨论的公意理论所存在的问题了,不可避免的走向了专制。
卢梭之后的自由主义者们贡当斯,伯林等人都先后论证了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中的内在矛盾,甚至这种批判已经成为了一种经典范式,也许正如柏林所说卢梭铸就了一个神话:打着让人实现“真正的自我”的旗号进行强制是合理合法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批判的背后也有着一种强烈的价值动机,毕竟在西方一个学派的兴起往往建立在对之前鼎盛学派的大力批判。
本文作为期末论文主要是以自由主义学派的视角对卢梭的古典自
然法思想中的社会契约思想尤其是其中的公意理论进行批判,虽然卢梭的理论一度造成了大革命的后果,但是不得不承认卢梭的浪漫主义气息对我有着强烈的吸引,毕竟理性并不能完全主宰我们的生活。
我坚信对思想史的研究只有不断改进却不会有终局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