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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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病假事假管理制度一、总则在企业中,员工的病假和事假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病假和事假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请假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病假管理制度1. 请假申请(1)员工需要请病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或者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否则病假将不予批准。

(2)员工的家属若患有严重疾病,员工为照顾家属需要请假,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 病假批准(1)员工请病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2)如果员工需请长期病假,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并经过公司审批才可长期请假,长期请假需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备案。

3. 病假期间(1)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报备病情,并根据医生的建议及时进行治疗。

(2)员工在病假期间如果需要延长病假时间,需要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延期申请。

4. 病假工资(1)病假期间,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可享受病假工资,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如果员工长期病假,公司可酌情调整病假工资发放时间和数额。

5. 病假管理记录公司人事部要对员工的病假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请假时间、病假原因、病假证明等,以便在员工的档案中留下详细记录。

三、事假管理制度1. 请假申请(1)员工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说明请假事由,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1)员工请事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2)如果员工需要请长期事假,需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公司审批才可长期请假。

3. 事假期间(1)员工在事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及时报备事假原因,确保事假期间的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为员工请假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2)员工在事假期间如果需要延长事假时间,需要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

4. 事假工资(1)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报酬,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扣发。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病假请销假制度,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树立健康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的病假请销假管理。

第三章病假请假1. 病假请假时间员工应在病假开始前尽快向单位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报备的,应在事假结束后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并附加假条明确经由。

2. 病假请假手续员工应在病假开始时向所在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将请假申请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3. 病假医疗证明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证明,如因病请假不超过3天的,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因病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由医院医生或医务人员出具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病假销假1. 病假销假时间员工病愈后应尽快向所在部门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报备的,应在病假结束后24小时内提出销假申请并附加假条明确经由。

2. 病假销假手续员工应在病假结束后向所在部门提出销假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将销假申请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3. 病假销假证明员工在病假结束后,应提交销假证明及医疗证明,确认已经康复并适宜返回工作。

第五章病假管理1. 病假核准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证明,如因病请假不超过3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因病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由医院医生或医务人员出具的医疗证明,由人事部门审核核准。

2. 病假纪律员工需严格按照病假请假和销假规定履行手续。

如有私自离开或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病假滥用员工不得利用病假滥用请假,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其他1. 医院将定期对员工病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医院将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减少病假发生。

3. 医院将开展员工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员工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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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病假和事假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重大疾病病假。

1.普通病假:(1)员工发病或生病需请假时,应当在请假前尽量提前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2)每个员工每年可享受的普通病假天数为10天。

病假期间,员工应按时提供病情反馈,并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3)连续普通病假超过10天的,应提交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病假待遇。

2.重大疾病病假:(1)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严重疾病,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生的详细出诊证明。

(2)员工如发现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重大疾病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带薪病假或更长的病假期限,具体安排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条: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1.婚假:(1)员工结婚当日可享受一天带薪婚假。

(2)员工结婚所在地距公司超过100公里,可享受两天带薪婚假。

(3)员工结婚后第三天至第七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带薪或不带薪婚假。

2.丧假:(1)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

(2)员工因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丧亡可享受一天带薪丧假。

3.产假、陪产假、哺乳假:(1)女性员工怀孕满28周及以上,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产假结束后,员工的配偶可申请陪产假,陪产假期限为15天。

(3)女性员工产假结束后,可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一段时间内享受哺乳假,每天可连续休息一小时。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假期申请,并在请假前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

第五条:员工应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请假,以减少对公司工作的影响。

对于需要连续请假的员工,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员工无故缺勤或超过请假期限未能提供请假原因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篇11.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2.1婚假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

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

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

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

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

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

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

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病假管理制度

病假管理制度

病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病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病假申请流程1、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填写《病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病假条等。

2、请假时间在 3 天以内(含 3 天)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 3 天以上 7 天以内(含 7 天)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请假时间在 7 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如因病情紧急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病假开始后的 24 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返岗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四、病假审批原则1、真实性原则:员工提供的病假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疗建议,合理批准病假天数。

3、及时性原则:各级审批人员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工资员工病假在 6 个月以内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 2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计发;连续工龄满 2 年不满 4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70%计发;连续工龄满 4 年不满 6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80%计发;连续工龄满 6 年不满 8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计发;连续工龄满 8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100%计发。

员工病假超过 6 个月的,发放疾病救济费,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 1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40%计发;连续工龄满 1 年不满 3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50%计发;连续工龄满 3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60%计发。

2、社会保险员工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其他福利员工病假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餐补、交通补贴等福利。

六、病假管理规定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病假管理制度,如实提供病假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医院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医院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和事假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管理1. 病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病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病假申请需附具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2. 病假期限:(1)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及医院规定执行。

(2)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者,需定期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

3. 病假待遇:(1)病假期间,医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病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4. 病假变更与终止:(1)病假期间,如病情好转,需提前三天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病假变更或终止。

(2)病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调整病假期限。

三、事假管理1. 事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私事需要休息,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事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事假申请需说明请假事由。

2. 事假期限:(1)事假期限根据请假事由及医院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三天。

(2)特殊情况需延长事假期限,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3. 事假待遇:(1)事假期间,医务人员不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事假期间,如需加班,按加班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 事假变更与终止:(1)事假期间,如事由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事假变更或终止。

(2)事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四、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主任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3. 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如实填写病假和事假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病假管理制度_医院

病假管理制度_医院

一、病假申请与审批1. 病假申请(1)员工因患病需休病假时,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a.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及休假建议条;b. 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挂号证明、出院记录等证明材料;c.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需填写《病假申请表》,详细说明病情、病假时间及工作交接情况。

2. 病假审批(1)科室负责人对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病假材料齐全、病情属实后,签署审批意见。

(2)科室负责人将病假申请及审批意见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将病假申请报送至医院领导审批。

(4)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申请人病假申请已获批准。

二、病假期间待遇1. 病假工资(1)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病假天数,按照所在岗位工资的相应比例计算。

2. 休假补助(1)员工病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医院提供的休假补助。

(2)休假补助的标准、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由医院统一规定。

三、病假复岗1. 病假员工病愈后,需向科室负责人提交复岗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a. 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b. 复岗工作计划。

2. 科室负责人对复岗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人力资源部门对复岗申请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通知员工办理复岗手续。

四、病假管理责任1. 员工有义务按照病假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病假材料。

2.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病假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病假材料齐全、病情属实。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病假申请进行复审,确保病假审批流程规范。

4. 医院领导负责对病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5. 全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病假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医院正常运转。

通过以上病假管理制度,医院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医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什么

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什么

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什么一、病假休假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果患病或受伤需要休假,有权享受病假休假。

病假休假期间,员工有权获得基本工资或病假工资补贴。

具体的病假休假期限和工资待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二、病假证明和报备要求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证明其确实患有合理的疾病或受伤需要休假。

病假证明应包括疾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休息时间等相关信息。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及时将病假证明报备给所在的单位,以便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三、病假工资补贴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期间,有权获得病假工资补贴。

具体的病假工资补贴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应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

病假工资补贴可以包括基本工资的百分比,一般为员工工资的70%-100%。

四、病假休假期限病假休假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员工的疾病情况和治疗需要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单位应允许员工请假不少于3天。

如果疾病情况较为严重,需要更长的休假时间,员工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得到相应的病假休假权益。

五、病假休假期间禁止工作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期间,禁止从事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单位应确保员工在病假期间不受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的影响,保证其充分休息和康复。

如果单位要求员工在病假期间参与工作,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并且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贴。

六、违反病假制度管理规定单位和员工都应遵守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病假休假权益或员工未按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等,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违反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能会面临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

综上所述,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供合理的病假休假制度。

员工可以在患病或受伤时获得适当的休息和治疗,同时享受病假工资补贴。

单位和员工都应遵守病假制度管理规定,确保员工的病假休假权益得到保障。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病事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病事假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四条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病假申请后,经审核确认无误,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病假手续:1. 1-3天病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 4-7天病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3. 7天以上病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病假期间,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七条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如病情需要,可申请延长病假,但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第八条病假员工病愈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病愈证明,并办理病假结束手续。

第三章事假管理第九条员工因事需要请假,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事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收到事假申请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事假手续:1. 1-3天事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 4-7天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3. 7天以上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需出差或办理其他业务,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事假,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事假。

第四章假期工资及待遇第十四条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事假员工在事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事假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2. 虚假病假、事假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分;3. 3. 违反请假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4. 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关于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请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病假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请病假条件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请病假:1. 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条件;2. 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需要较长时间休息;3. 因疾病需要定期复查,影响正常工作;4.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请病假。

第五条请病假需提供以下材料:1. 医疗诊断证明;2. 医疗费用收据;3. 请假申请书;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病假程序第六条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请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对请病假申请进行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病假通知书送达员工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通知员工。

第四章请病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员工请病假期限根据疾病情况、病情轻重、治疗需要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如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请病假手续。

第五章请病假期间的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应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参加复查。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假期间,不影响其考核和晋升。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1. 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后擅自离岗;2. 请假材料虚假,欺骗公司;3. 请假期间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因请病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单位对员工病假的管理制度

单位对员工病假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应向单位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病假证明材料。

2. 病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病假条等。

3. 员工病假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4.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病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经批准的病假,员工应按照病假证明材料上的规定时间休假。

三、病假期限与待遇1. 病假期限根据员工病假证明材料上的病情和医生建议确定。

2. 员工病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

3. 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如下:(1)病假工资=员工月工资×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比例。

(2)病假工资比例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本人工资的80%。

4. 病假期间,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四、病假期间工作安排1. 员工病假期间,单位应尽量安排工作,确保单位正常运营。

2.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员工病情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3. 如因员工病假导致工作无法完成,部门负责人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安排。

五、病假复岗1. 员工病假结束后,应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单位提出复岗申请。

2.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岗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 经批准复岗的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返回工作岗位。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的病假管理制度

医院的病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病假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申请与审批1.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息治疗,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病假申请。

2. 科室负责人对职工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病假条件的,报请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

3. 职工需提供以下病假证明材料:(1)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2)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挂号证明等;(3)其他医院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

4.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病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职工。

三、病假期间待遇1. 职工病假期间,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病假工资待遇。

2. 病假工资待遇的具体标准如下:(1)一至三个月病假,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2)四至六个月病假,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3)七至十二个月病假,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4)超过十二个月病假,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

3. 病假期间,职工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四、病假结束与返岗1. 职工病假结束后,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提交相关病假结束证明。

2. 科室负责人对职工病假结束证明进行审核,报请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职工病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岗,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五、病假管理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病假进行统一管理,包括病假申请、审批、病假工资发放等。

2. 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病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病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职工如有虚假病假、擅自延长病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请病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病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请病假程序第四条员工请病假,应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病假申请书,内容包括病假原因、起止时间、预计恢复时间等;(二)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包括病历、诊断证明、病假单等;(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直接上级应在收到员工病假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直接上级的病假申请及审核意见后,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将病假批准通知单发送给员工。

第七条员工病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联系。

第八条员工病假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向直接上级汇报病情及恢复情况。

第三章病假期限及待遇第九条员工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确定。

第十条员工病假期间,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病假期间,如因病情需要,经公司批准,可延长病假期限。

第四章病假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病假管理制度,明确病假申请、审批、报备等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病假申请的审核、审批及报备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病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公司对病假申请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隐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取消其病假资格:(一)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二)故意隐瞒病情,骗取病假的;(三)病假期间擅自离岗,不按时报备的;(四)其他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违规请病假,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病假期间管理制度

病假期间管理制度

病假期间管理制度一、病假定义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受伤或意外伤害,无法正常上班,需在家休息或治疗的情况。

病假期间员工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二、病假申请与审批1.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原因、预计请假时间等,并附上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2. 部门负责人收到病假申请后,应认真核实请假原因和病假证明,并在24小时内给予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批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3. 经审批同意的病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将请假员工的基本信息、请假时间等记录在案,并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4.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按医生建议进行治疗和休息,不得无故延长病假时间。

如需延长病假,应重新提交病假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三、病假期间待遇1. 病假期间,员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即按请假天数计发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请假前一个月工资的80%计算。

2. 病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公司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询问。

如有工作需要,应尽快恢复工作。

3. 病假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处理。

四、病假期间工作交接1. 员工在病假前,应将手头工作向同事或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确保工作进度不受影响。

2. 病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员工应积极配合完成。

如无法完成,应提前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3. 病假结束后,员工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并与同事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病假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病假管理制度的执行,对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病假审批职责,确保病假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员工应自觉遵守病假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病假管理制度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病假管理制度修订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遵守。

医院职工病产假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病产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三、病假管理1. 职工因病需休工,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病假审批权限如下:(1)病假1-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病假4-7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病假8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 病假期间,职工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病假1-3天,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2)病假4-7天,按病假工资计算,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3)病假8天以上,按病假工资计算,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4. 病假期间,职工应按照医生建议进行治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安排不受影响。

四、产假管理1. 女职工生育,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产假审批权限如下:(1)产假98天,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2)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产假,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 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待遇为本人工资的100%;(2)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国家法定生育保险待遇。

4. 产假期间,女职工应按照医生建议进行产后恢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安排不受影响。

五、病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病产假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合适的工作,确保职工在病产假期间的工作不受影响。

2. 病产假期间,职工应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单位病假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病假管理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第三条行政单位病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病假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职工因病需休假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病假申请。

第五条病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请假人姓名、职务、部门;(二)请假原因、病假期限;(三)就诊医院名称、医生诊断证明;(四)请假人联系方式。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职工的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第七条人事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病假审批表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工资核算。

第八条病假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职工病假期限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和病情严重程度确定;(二)职工累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累计病假天数。

第三章病假工资待遇第九条职工在病假期间,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一)病假工资按职工正常出勤工资的80%发放;(二)病假期间,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按规定缴纳。

第十条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在病假期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保障。

第四章病假销假与核实第十一条职工病假期满,应按时销假。

销假手续如下:(一)职工病假期满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对职工销假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报人事部门审批;(三)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后,将销假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职工病假期间,单位应定期对病假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病假的真实性。

第五章病假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病假管理制度,明确病假申请、审批、销假等流程,加强病假管理。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对病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职工应自觉遵守病假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病假情况,不得虚报、冒领病假工资。

病假规章制度(3篇)

病假规章制度(3篇)

病假规章制度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____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回医院治疗和休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____%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三)每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____天满____天(含____天)发____%岗位津贴。

(四)当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____天满____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____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规章制度中病假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中病假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中病假管理规定第一条病假申请规定1. 员工如患病需请病假时应在入职后第七天起,经得到上级主管的同意并填写病假申请表,方可请假。

2. 病假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病情描述、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信息,并在请假前三天提交至人事部门备案。

3. 若请假时间超过三天,需要提供医生诊断证明或病历,并在假期结束后第一天交回人事部门。

4. 病假申请需提前三天提出,如紧急情况需提前告知上级主管和人事部门,并尽快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条病假管理制度1. 员工请病假时需按实际病情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人事部门将审核病假申请,并根据公司规定予以批准或拒绝。

2. 病假期间员工需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紧急事情需随时与公司联系并提供及时的假期延长申请。

3. 若员工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虚假请假,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究责任,并可能影响其考核及晋升。

第三条病假补偿规定1. 在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具体待遇标准为按日支取日基础工资的80%,待遇标准不得高于国家法定规定。

2. 病假期间若有医疗费用支出,员工可提供相关发票及医药费用报销清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3. 若员工的病假情况较为严重,需长期休养或治疗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商议调整工资待遇及工作安排。

第四条病假记录管理1. 公司人事部门将对员工的病假记录进行管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员工请病假时需填写请假登记表,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批签字,人事部门将记录员工的病假情况及请假时间。

3. 病假记录将作为员工考勤及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经常请病假或虚假请假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病假管理责任1. 公司人事部门有义务对员工的病假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员工请假合理、合法。

2. 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有责任指导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及休息,降低员工的工作压力和疾病风险。

3. 员工个人应主动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遵守公司的病假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病假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部门,如有疑问或争议,由公司人事部门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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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保障员工患疾病享有病假的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公司员工。

三、申请病假流程及病假规定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可请病假,如本人因病不能直接到公司请假,
可以委托他人或电话通知直接上级或者人力资源部,说明请假天数,申请病假,本条适用于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三天以上需向副总经理申请,获批后方可执行。

2、员工如果休病假三天以内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有效证明(如诊断证明、病假条、病历,检查单、药费等);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员工病假结束,须在返回岗位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4、销假需提供的资料有:医院病历册、各种检查单据、医院收费证
明等证明资料,均复印1份作为销假附件资料存档。

5、连续休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含30天),取消当年年休假资格。

6、病假期间如遇产假、婚嫁、丧假时,前后病假时间应合并计算。

7、试用期内员工休病假超过5天(含5天),试用期相应延长。

8、年度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取消加薪、职位晋升、当年年终奖分
配等资格。

9、如果员工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认定本次请假为虚
假,提请公司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将请假时间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策
1、病假医疗期期限: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每年可享受7天带薪病假。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七年者,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病假。

④连续工龄满七年不满十年者,每年可享受15天带薪病假。

⑤连续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20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

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批准。

否则按旷工处理。

2、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限。

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

连续病休的,其中所含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为:
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员工停工医疗期的计算
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如果国家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享受病假的福利待遇的,员工不能享受上面待遇。

5、按规定给予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
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员工当事人应退出劳动岗位,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五、病假期间工资发放
1、工资计算基数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础工资,各种补贴、奖金不计算在内。

日工资=月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
月工资=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
正常出勤按正常工资体系执行。

2、病假工资比例和疾病救济费
3、带薪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的比例: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七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④连续工龄满七年不满十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⑤连续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六、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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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
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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