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居住面积t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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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均居住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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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全文快照来
源
文
献
2000 宝鸡市12.43平方米全市200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1.9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0%,人均居住
面积12.43平方米。
查看2001 宝鸡市已达21.33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1.33平方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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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均居住面积是多少?
中国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突破21平方米,这宣告着中国告别住房短缺时代,已达到住房的小康标准。近5年来,中国城乡住宅新增约64.7亿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0平方米。这是中国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提供的数据。
今年8月,这位联合国官员面带赞许的微笑评价道:“中国在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上取得了巨大进展,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已近80%。中国的住宅建设速度也是近6年来全世界最快的。”2000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0.3平方米,比1997年扩大了1.5平方米。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城镇居民的住房自有率明显提高,2000年已达77.1%。21平方米,这对于曾长期住房居住困难的中国人来说,是一次历史的跨越。
2007-01-22 00:16
中国人均居住面积是多少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的条件有很大的改善,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平方米,但是分布不均,特别是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
据建设部的相关资料,上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以下状况:美国60平方米,英国和德国38平方米,法国的该数字为37平方米,日本为31平方米。而据一份资料对不同收入国家居住水平的分析,低收入国家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中低收入国家该数字应为17.6平方米,中等收入国家为20.1平方米,中高收入国家为29.3平方米,高收入国家则为46.6平方米。《环球时报》记者柴野2003年6月报道:德国有8000万人口,13500个小城镇,绿地占了城市的1/3。德国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左右,在小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85%的人有精巧别致的私人住宅庭院。连有上百年历史的房屋都安装了现代化的卫生设备和供暖设施。
而据建设部赴美房地产考察团的反馈,1999年,美国2.7亿人口拥有1.1亿个住房单位,67%的家庭拥有独立住房,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
“十五”末期,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将达到23平方米,农村25平方米。
去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
2006-7-4 文章点击数为:2122 字
号:[大][中][小]
2006-07-04
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
建设部
2005年,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城镇住房建设持续较快发展,城镇居民居住条
件进一步改善。
一、城镇房屋基本情况
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
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83.8亿平方米,中部
地区45.22亿平方米,西部地区35.48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0.94%、27.49%和21.57%。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30.33
亿平方米,西部地区23.69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49.84%、28.16%
和22%。
二、城镇居民住房水平
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
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85套。东部地区户均
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
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
三、城镇成套住宅情况
2005年各地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情况
单位:平方米
东部地区28.00中部地区23.90西部地区25.24
北京32.86山西24.79内蒙古22.96
天津24.97吉林22.46广西25.23
河北26.04黑龙江22.03重庆30.68
辽宁21.96安徽22.56四川27.48
上海33.07江西25.58贵州20.40
江苏27.95河南23.40云南28.59
浙江34.80湖北24.99西藏20.86
福建32.28湖南26.00陕西23.40
山东26.47甘肃23.28
广东26.46青海22.00
海南24.18宁夏23.90
新疆22.22全国城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86.84亿平方米,住宅成套率为80.64%。东部地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44.3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3.95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8.57亿平方米,住宅成套率分别为82.58%、78.97%和78.38%。
四、城镇私有住宅情况
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62%。东部地区私有住宅44.3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4.17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9.41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分别为82.58%、79.69%和81.93%。
注:①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县城和工矿区。
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含市辖建制镇,不含市辖县;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即按城市现状,市政府所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未予统计。市辖建制镇的统计范围为镇政府所在地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
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即城关镇),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范围统计。
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城市、县城、镇所辖,又不属于乡村所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集中的地区(一个大型工矿企业或若干个工矿企业)。
②本公报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划分。
③本公报中有关数据均以同口径计算。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住宅建筑面积是指报告期末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等)的建筑面积之和。
居住人口是指报告期末与住宅统计口径一致的、当地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
⑤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住宅建筑面积÷居住户数
居住户数是指报告期末与居住人口数相应的、当地公安部门统计的户数。
住建部:中国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0平米
2010年12月29日20:08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阮煜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9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
姜伟新指出,中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城镇化快速推进,2009年城镇化水平为46.59%,比“十五”期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2009年底,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提高15%和13%。“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