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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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

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境外投资外汇

【发文字号】汇综发[2013]68号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7.01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13]68号)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8月31日前,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即《2012年境内主体境外投资出资情况表》(见附件1)和《2012年境外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表》(见附件2),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上述纸质报表,但应留存备查。

境内投资主体以境内非货币(含实物、无形资产)和境外解决方式(含境外产生利润、境外债权转股权)出资的,应向外汇局提交出资情况说明函,并承诺真实性。

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的,各境内投资主体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年检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年检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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