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交所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位领导:

备受瞩目的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于昨天下午正式对外进行了药品交易制度介绍,并正式公布了除评价系统之外的所有试行文件。

会议由重庆市药交所总经理熬荣峰主持,重庆市药交所董事长刘高清、重庆市药监局石存玉副局长、重庆市卫生局屈谦局长做了重要发言。

由重庆药交所常务副总陈光跃做了药交所制度介绍,由重庆市药交所会员注册服务部部长曹优渝做了会员及产品注册介绍。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陈总的介绍: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整体的制度框架为“1 +4 +5”

即为:一个只办法:《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四个规则:《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规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收细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结算细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电子挂牌交易细则(试行)》

五个配套文件:《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会员注册管理办法》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配送会员分类评价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电子挂牌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周转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根据我对文件的理解整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全国代理注册成为卖方会员,

医疗机构、医疗科研机构注册成为买方会员

药品经营企业注册成为配送会员

设立指定账户、缴纳相关保证金

二、根据重庆药交所发布通知公告所选定的挂牌产品范围

卖方会员申报注册产品,药交所核定给予入市价,卖方会员在此之下确定挂牌价,挂出。

卖方会员选定配送商,签订配送协议、确定相关配送费率及配送时限

三、买方会员并提出采购数量及议价价格,卖方会员同意后,买方会员在药交所交易平台上下采购

订单,并选取指定配送会员配送

配送会员响应后形成电子合同,并进行配送,实现物权转换。

买方会员收到货物后作收货确认完成订单关闭

四、买方会员在收到配送会员的发票,做交付确认后60天内,将货款支付至药交所结算账户。

药交所提取交易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配送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上,配送会员做出金申请,

将专用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账户。

五、退货程序在有完成交易结算后才能进行,由买方发起做退货合同,配送方响应

根据以上的程序的理解,对各方的利弊如下:

卖方:

利:1、理论上目前药交所公布的挂牌范围内我们的所有产品均能够通过药交所平台在各医院实现销售机会,不存在掉标的情况

2、医疗机构必须通过药交所平台采购药物,我们通过指定的配送商基本可以实现

全配送

3、理论上可以有价格提升的机会,但可能会损失销售

弊:1、医疗机构可以对他们认为需要议价的每一笔生意进行议价,我们必须在价格和销售之间权衡,而且价格公示会牵一发动全身

2、每个产品的仿制品都参与到药品交易平台交易,其中的竞争手段和后果无法预测

3、需要支付交易服务费

买方:利:1、可选择的药品范围增加,医院可以根据自己面对患者的不同需求调整(是否一品两规或一品两规如何执行尚未确定)

2、价格全透明,增加其价格谈判优势

弊:1、货款需要在做发票交付确认后60天内支付

2、社会对医疗机构的价格监督透明,疲于应付

配送方:利:1、货款回收时间明确,资金压力减少,银行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2、被选为指定配送商后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覆盖

4、配送费率约定为3%-10% 最低利润得到保证

5、协助厂家对医院的品种订单的争取成为一个工作内容,并且可以争取到更多的配

送机会,商业的价值得到体现

弊:1、未被选为指定配送商则生意损失

2、配送范围必须做到100%覆盖,运输成本提高

3、高毛利被限定,

4、货款支付时间为发票交付确认后的60天内,医院的确认工作还需努力

以上为我对重庆药交所这种新的药品交易模式的一点粗浅看法,也请各位提出更好的见解。

我和陈巍经理商量:是否可以在本周五上午召开关于重庆药交所事宜的电话会,以便使我们更好的适应这种新的操作模式。

目前重庆药交所第一批试运行的药品范围是:循环系统

安博维、安博诺(公告上未含,正在确认)、瑞泰、可达龙系列(公告上不含口服常释片和注射剂,正在确认是否需要增补)

我们需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注册和产品申报等手续。

届时请各位给予大力配合。

以下各文件主要内容,框架文件可以略过

一、《重庆市药交所管理暂行办法》框架性文件——可以略过

总则业务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卫生局

机构职能事业法人单位,企业化管理

九大职能

交易主体药品、器械生产企业

药品、器械经营企业

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科研机构

相关权利与义务

交易、交收和结算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交易,自动生成电子合同

交易所设立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结算,资金进行封闭式运作

会员需缴纳保证金

按照有关不能的规定缴纳服务费

监督管理成立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卫生局附则制度及仲裁等问题

二、《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框架性文件——可以略过

总则交易所组织会员交易、交收、结算及处理纠纷总则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挂牌方式进行药品交易

会员管理交易主体试行会员制

合法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可以申请为会员

组织交易成交价格应为包含税费、配送费用在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价格

风险控制手段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药品交收物权转移

卖方可以自行配送或委托指定配送方配送

建立监督评估体制

资金结算交易所建立专用账户用于会员资金结算

会员在指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按照成交价结算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风险控制及信息发布

会员缴纳保证金

资金实行“出入金管理”制度

公布风险预警

违规处理

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