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基本药物政策解读(基药推进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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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 《关于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30号)。文 件明确要求:
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2011年1月起全覆 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新纳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的机构从发文之日 起上网集中采购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政策解读(基药推进 会)2011.5
主要内容
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 总体要求 国家和省出台的主要政策 补偿机制 基本药物的配备与使用 近期出台的几个重要文件导读
一、四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
2010年3月,66个县(市、区)的1368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纳入第一批实施范围。
人 一些贫困县、人口大县的药品加成率普遍较高,
个别县甚至高达122%。
四、补偿机制
2010年,省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厅、人社厅联合印 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经费补偿方案》(川卫办发【2010】15号),提出建 立多渠道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购 买服务、调整医疗服务收费等渠道对医疗机构进行补 偿。
市(州)财政按各县实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 市社区和乡镇的常住总人口,结合各县财力状况,以 每人每年1-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省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给予专项补助,按全 省实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和乡镇的常 住总人口,按每人每年2元的平均标准安排预算总额, 对各县结合人均财力水平计算分配;
4、同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 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
5、今年6月30日起,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 生室和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川卫办发 【2011】298号文件)。
6、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二、总体要求
一、四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
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在3月 28日公布第1、2批中标品规720个。
截至5月10日,已公布4批中标结果,共计871个产品中 标,总体降价幅度为50.07%。4月基层医疗机构已采购 中标药品4400万元。
四川是全国第3个完成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省,本轮招 标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中标品规中 前100强企业的产品占46.15%(安徽为34.6%,山东为 33.48%) ;前400强企业的产品占61.77%, (安徽为 57.6%),受到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医改办的肯定。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
《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目录管理办法》 《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管理试行办法》
三、主要政策(四川)
至2010年底,各级政府累计补偿总额约为4.49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2.32亿元,省财政补助 资金0.44亿元,市县财政补偿金额1.73亿元。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
县级财政按照本县实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人口, 以不低于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安排预算;
对现有库存药品及时盘点,在2个月内过渡使用且执行 零差率销售,并于2011年3月底以前实行零差率销售。
ຫໍສະໝຸດ Baidu、总体要求
省卫生厅将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对各 市州卫生局2011年度目标管理。
细化分解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要求, 纳入省医改领导小组和省卫生厅与各地签订的 2011年度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补偿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补偿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10】10号)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 偿方案》
四、补偿机制
药品加成缺口: 2009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平均加成率为
55.38%, 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缺口:13.6亿元,16元/
中央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性补助。
补偿政策(省政府10号文件)
2011年1月24日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 见》(川办发【2011】10号)。意见明确提出:
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 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的业务经费。
2010年10月,增至111个县(市、区),机构2936个。 2010年12月扩大至115个县(市、区),占63.5%,机构3206个,
占62.3%。 2011年181个县(市、区)全部实施。 全省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广泛宣传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
省卫生厅于今年5月建立并公布了四川省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 师资库 。
三、主要政策(四川)
综合性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
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府函【2010】55号) 《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09】644号 《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 川卫办发【2011】298号
三、主要政策(四川)
三、主要政策(国家)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 (国 办发【2010】56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 办发【2010】62号文)
二、总体要求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 药物和省补充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不 得自行增补和采购非基本药物。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上网 采购中标药品。不得网下采购,各地不得自行 组织招标采购。
3、其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 药物并执行15%加成销售。
二、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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