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诰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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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作业3

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作业3

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作业3第九章——第十二章一、名词解释1. 大札撒:指的是成吉思汗法典,又称雅萨法典、青册,世界上第一套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

2. 厂卫: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

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

卫,指锦衣卫。

合称厂卫3. 明大诰:《明大诰》又名《御制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一部重刑法令。

用以严惩臣民犯罪,弥补律文的不足。

4. 鱼鳞图册: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登记簿册,将房屋、山林、池塘、田地按照次序排列连接地绘制,标明相应的名称,是民间田地之总册。

由于田图状似鱼鳞,因以为名5. 刑名幕友:是指在国家各政府部门、衙署中协助主管官员办理诉讼案件的书吏和幕友,其对实际司法进行控制和操纵。

6. 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7.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

草创于顺治三年,以《大明律》为基础,前后经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修订后始定型。

经过高宗御览鉴定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形成清朝的基本法典。

8. 《钦定宪法大纲》:晚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

9.《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民法编纂,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

10.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

二、问答题(每小题10 分,共60 分)1. 试述《天盛律令》的法律文化特征。

答:《天盛律令》是以唐朝的法律为蓝本制定的内容包括,刑事行政管理,军事民事等相关内容的具体条文,党项民族的传统特点,对法律进行完善,西夏法律编撰是诸多法律的原则,对债务,管理、对外贸易,军事制度,官员制度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试述《明大诰》

试述《明大诰》

试述《明大诰》
《明大诰》是中国古代明朝末期的一部重要的汉语词典,它收集了从明朝初期到出版之时,中国汉语中合词、词语、谚语、古语和繁体字的内容。

由于这部词典对中国古代汉语的研究很有帮助,它很快成为了一部重要的文献,也被称为“明三百”,这个名称来源于该词
典收录的3000多个字词。

《明大诰》是明代伟大的文学家、古典文学理论家王鉴古(1517年-1585年)受邀出版的。

据记载,宋代的施一曾发布了《国语》,
这是中国第一部中文词典;而《明大诰》是继《国语》之后的又一部重要词典,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汉语词典的里程碑。

《明大诰》共分为十类:家常语词、人名、地名、日期、官职、古文类、唐诗、古谚、藏经、婉言经语词。

其中,家常语词包括汉字、字词以及古语;人名分为正音和非正音;地名分为京师、出州各省、邻国以及外来地名;日期分为朝间及事变;官职分为六十余种;古文类收集古代作家的著作;唐诗收集的著作比较多,大概有千余首;古谚包括《诗经》及后世众多的推荐、传说和成语;藏经里收录各类经典;最后的婉言经语词则收录《三字经》、《百家姓》和《诗经》等比较短小的古文。

明大诰记载了古代文字言论的极其丰富,被誉为“汉语百科全书”。

这部词典同时也是研究明朝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的重要参考书。

例如,从官职中可以看出明朝的官制等级;从古文类中可以看到古代的文学风格;从日期中可以看出明朝的社会变迁;从藏经中可以看出古代宗
教思想。

《明大诰》是明朝文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古代汉语,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明朝社会的文化和历史。

它已成为中国古代汉语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也是许多研究者研究古代汉语的重要参考书。

明大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明大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明大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稿子一嘿,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明朝的《明大诰》。

这《明大诰》啊,内容那叫一个丰富。

它把朱元璋亲自审理的好多案子都给记录下来啦,什么贪污受贿的、作奸犯科的,统统不放过。

就好像朱元璋拿着大喇叭在喊:“都给我瞧好了,这些人干了坏事,就是这下场!”而且呢,里面还规定了各种各样的惩罚措施,那可真是严厉得很呐!比如说,对那些不法之徒,动不动就是砍头、流放,绝不手软。

朱元璋就是想通过这些,让大家都老老实实的,不敢犯法。

再说说它的特点。

这《明大诰》可不像一般的法律条文那么死板,它充满了朱元璋的个人色彩。

感觉就像是老朱在跟你面对面地发火,警告你别乱来。

它的语言也特别通俗,没有那些文绉绉的词儿,老百姓都能看懂。

这就是为了让每个人都知道法律的厉害,谁也别想蒙混过关。

还有哦,《明大诰》的推行力度那是相当大。

朝廷到处宣传,要求家家户户都得有,都得学。

就好像现在老师要求咱们必须背熟课文一样。

啊,《明大诰》在明朝那会儿可是个厉害的角色,让那些想干坏事的人心里都得打鼓!稿子二嗨呀,朋友们!今天咱们来扯扯明朝的《明大诰》。

你知道《明大诰》都讲了些啥不?它里面有好多犯罪的案例,什么官员贪污啦,恶霸欺负老百姓啦,五花八门的。

朱元璋把这些事儿都写进去,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别以为做了坏事能藏得住。

它还着重强调了对贪官污吏的惩处,那力度,大得吓人!只要敢伸手贪污,就等着掉脑袋吧。

老朱这是铁了心要整治官场的风气。

再来讲讲它的特点呗。

《明大诰》那是相当接地气,不是那种高高在上、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

它就像咱们平时唠嗑一样,直白易懂。

而且呀,这《明大诰》可不光是说说而已,朱元璋那是动真格的。

谁要是违反了里面的规定,惩罚马上就来,绝不拖延。

还有一点特别有意思,它在民间传播得特别广。

不管是种地的农民,还是做小买卖的商人,都知道《明大诰》。

大家没事就聚在一起讨论,看看谁又犯了里面说的事儿。

呢,《明大诰》在明朝可是个响当当的存在,让社会风气都好了不少。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制史答案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制史答案

中国法制史答案一、名词解释1.墨刑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黥qíng刑)2.刖刑yue是砍去罪人足的重刑(剕刑)3.圜土古代正式监狱的名称。

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4.吕刑西周时吕侯受周穆王之命而作的有关赎刑的刑书5.非眚shěng即是故意,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

6.惟终是指惯犯,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

7.质剂西周时使用于买卖关系中的契约关系,据史料注释,把两份买卖的春秋时期晋国赵鞅把范宣子所著刑书刻在鼎上,公布了晋国的成文法律。

这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史称“铸刑鼎”。

铸刑书,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向全社会公布。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公布成文法典。

12.竹刑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在综合国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俚总结各诸侯国的法律而编著。

共有六篇,即《盗》、《贼》、《囚》、《捕》、《杂》、《具》。

《法经》在中国传统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14.云梦秦简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一批秦代竹简。

其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墓竹简之一,此简共有51支,是一篇私人杂记。

16.髡刑kūn是剃去罪人头发鬓毛的刑罚,是一种耻辱刑。

17.九章律汉朝建立之后,汉高祖命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九章律》是在原秦律六篇《盗律》、《贼律》、《网律》、《捕律》、《杂律》、《具律》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主要规定户籍、赋税和婚姻之事)、《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之事)、《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之事)三章,合为九章,称之为《九章律》。

通常所说的汉律,即指《九章律》。

18.左官律汉代专门法律。

汉武帝规定在诸侯国任职为左官,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且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大诰》共有25篇,用蒙古语文写成,是朱元璋为维护统治和镇压人民反抗而制定的法典。

他把“毋诬告”、“毋错告”作为主要的法律原则,规定了对官员百姓的惩处办法。

《大诰》具有明显的人民性,文字通俗易懂,便于群众学习,体现了元代法律条文的特点。

在元代,皇帝在发布诏令的同时,又颁布了一些专门的法令,这些被称为《大诰》,它们与诏书一起构成了元代法律的主要内容。

《大诰》全文共一千六百多字,比《明大诰》少四百多字。

明朝朱元璋时期,人民反抗异族统治的斗争此起彼伏,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反抗势力。

元顺帝至正十七年(公元1280年)七月初三日,驻扎在安徽定远的红巾军首领郭子兴带领军队攻打濠州城,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黄河以北地区都开始响应,形势迅速逆转,不久就占领了整个江淮地区。

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282年),濠州红巾军被清军围困,粮尽援绝,不得已而投降。

在清军入关前后,在北京周边也有一些人相继起义。

元末农民战争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危机,也给朱元璋提供了施展自己政治才能的机会。

元朝灭亡之后,朱元璋吸取了元朝腐败统治的教训,改革吏治,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并依靠这样的力量巩固自己的地位。

经过二十多年的统治,他终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事业。

但是,在经济上,元朝末年采取了横征暴敛的政策,激起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不满,阶级矛盾逐渐尖锐起来。

人民反抗的烈火愈烧愈旺,“官逼民反”已经成为形势。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感到必须采取一些措施,进行整顿。

可是当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来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朱元璋根据陈胜、吴广起义的事实和群众的要求,制定了《大诰》,从而开始了一场比较完整、系统的封建立法活动。

《大诰》是朱元璋在制定和颁布《明大诰》后,同年七月又颁布的第二道法令,同时宣布废除各种旧有的刑法和有关禁令。

《大诰》规定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使朱元璋建立起一套更加严密的封建法律制度,朱元璋把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大明律.大诰》

《大明律.大诰》

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

这‎部大法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历史优点‎,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下启‎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借鉴。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贵、‎议宾),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这种‎以六部分作‎六律总目的‎编排方式,‎是承《元典‎章》而来的‎,与《唐律‎》面目已不‎尽相同,在‎内容上也较‎《唐律》有‎许多变更。

‎又增加了“‎奸党”一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

‎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

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

不准‎“奸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明《大诰‎》朱元璋‎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五八年)‎十一月,发‎布《大诰》‎,也就是整‎理这一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

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分,统‎称《御制大‎诰》。

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

朱‎元璋为维护‎封建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仿周公‎《大诰》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布《大诰‎》七十四条‎,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四十三条,‎颁行天下,‎诰戒臣民。

明大诰内容和特点

明大诰内容和特点

明大诰内容和特点明大诰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奖励制度,特点是以文字形式授予荣誉或奖励,内容通常包括对被奖励者的表扬和赞美,以及对其所做贡献的肯定和认可。

明大诰是一种重要的荣誉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明大诰通常由皇帝亲自颁发。

在古代中国,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的话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因此,明大诰的颁发往往具有极高的荣誉和威望。

被授予明大诰的人可以被视为皇帝亲自认可和表扬的对象,享有特殊的地位和待遇。

明大诰的内容通常非常详细和具体。

明大诰不仅会对被奖励者的个人品质和能力进行肯定,还会详细描述他所做的具体贡献和成就。

这些具体的描述可以让人们更加清楚地了解被奖励者的优点和特长,也有助于激励其他人效仿,追求更高的成就。

明大诰的语言通常华丽而庄重。

由于明大诰是皇帝亲自颁发的,因此其语言往往充满了正式和庄重的氛围。

诰文中经常使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文言文的表达方式,使得整个诰文更具有文学性和艺术性。

这种庄重的语言风格也体现了对被奖励者的尊敬和敬仰之情。

明大诰的形式多样化。

明大诰可以以书信的形式写成,也可以以碑文、铭文等形式刻在石碑或青铜器上。

无论是哪种形式,明大诰都具有长久的保存价值,并且可以被后人瞻仰和传颂。

这种形式多样化也体现了明大诰作为一种奖励制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明大诰的颁发对象广泛。

明大诰不仅可以颁发给功勋卓著的将领和官员,也可以颁发给文人、学者和艺术家等其他领域的杰出人物。

这种广泛的颁发对象体现了明大诰作为一种综合性奖励制度的包容性和公正性,也是对各行各业人才的肯定和鼓励。

总结起来,明大诰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奖励制度,具有由皇帝亲自颁发、内容详细具体、语言华丽庄重、形式多样化、颁发对象广泛等特点。

明大诰的出现不仅是对个人的嘉奖和表彰,更是对整个社会价值观和精神风貌的体现。

明大诰的传统影响至今仍然存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值得我们继续传承和发扬。

从《大诰》看明初的专制统治

从《大诰》看明初的专制统治

从《大诰》看明初的专制统治洪武十八年(1385年)到二十年(1387年)间,明太祖朱元璋连续发布了四篇被称为“大诰”的文告,即《大诰》(十八年八月)、《大诰续编》(十九年三月)、《大诰三编》(十九年十一月)、《大诰武臣》(二十年十二月)。

《尚书》有《大诰》一篇,记载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而“大诰”二字,其意为“陈大道以诰天下”。

朱元璋发布四篇《大诰》,目的就是效法周公告诫天下臣民。

《洪武实录》卷一七九说:上因“中外臣民……往往不安职业,触丽宪章,欲仿成周《大诰》之制以训化之,乃取当世事之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著为条目,大诰天下。

”朱元璋自谓:“朕制《大诰》三编,颁示天下,俾为官者知所监戒,百姓有所持循。

”又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尽在此矣。

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颁之臣民,永以为训。

”(1)可见,朱元璋发布《大诰》,是要以“当世事”为例,树立善恶、祸福的标准,使天下臣民“永以为训”,达到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

《大诰》凡七十四条,《大诰续编》凡八十七条,《大诰三编》凡四十三条,《大诰武臣》凡三十二条。

这四编《大诰》共二百三十六条,均系朱元璋自己写成(2)。

朱元璋本无多少文化修养,为文不重修饰,加以又想让天下百姓都能读懂,故其撰制这四篇《大诰》,既非官府习见的公文格式,亦非学者文士之文风,而是采用近于口语的浅近古文“直直地说着,大的小的都要知道”(3)。

这具有独特和形式的《大诰》,是明代的重要。

它所表述的“当世事”,提供了明初生活的丰富资料;所透露的朱元璋的思想和活动,反映出明代初期封建专制主义皇权进一步强化的若干特点,很值得认真。

一自秦、汉以来,封建社会的政体就采取了专制主义的形式。

专制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皇帝拥有无限权力,“什么都由他颁布,什么官吏都由他派。

”(4)而在封建专制主义的过程中,起于民间,以布衣而推翻元廷、一统天下,建立起明王朝的朱元璋,吸取前代教训,精心设计运作机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制度,从而使封建专制主义具备了最完备的形态。

_明大诰_的编纂特色

_明大诰_的编纂特色

文章编号:1005-9652(2000)02-0029-02 中图分类号:G275.1 文献标识码:A 关键词:明代;明大诰;编纂The Compili ng Fea ture s of Grea t Admo ni tio n of the Mi ng Dyna st y(Mi ng Da Gao),by DING Hua-dong!明大诰∀的编纂特色丁华东!明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一部案例文件汇编性的法典,亦名!御制大诰∀。

全书共分四编236条,其中!大诰初编∀74条,!续编∀87条,!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

各编首载御制序言,!大诰初编∀和!大诰三编∀后有翰林学士刘三吾撰写的跋文,!大诰续编∀后另有明太祖的后序。

!明大诰∀就全书诰文内容的整体结构而言,它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摘录洪武年间,特别是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间的#官民过犯案件之要,用以#警戒顽愚;二是设置了一些新的重刑峻令,用以严密法网;三是明太祖对臣民的#训戒,即明太祖向人们阐发的#趋吉避凶之道[1]。

在四编大诰中,所辑案件、峻令、训戒达万件,#它们集中反映了明初社会政治制度、阶级关系、社会弊端等各个方面,体现了朱元璋的治理思想、措施和手段[2]。

将案例、峻令、训戒汇集成法典,从形式上看和唐之编格,宋之编敕,元之典章等颇为相似,但是如深入加以研究,我们可以看出!明大诰∀的编纂有许多突出的特色。

1、!明大诰∀集中体现了封建最高统治者采取编纂公布档案文献以加强统治的政治目的。

!大诰∀一名,原出于古籍!尚书∀,并为其中一篇,内容记叙周公东征殷商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大诰二字即为#陈大道以诰天下[3]朱元璋将御制圣书冠以#大诰之名,其动机是#欲仿成周!大诰∀之制[4]以#当世事来#警省愚奸,#惩创奸顽,#趋民从教。

所谓#趋民从教就是朱元璋要求臣民#格心从化,遵守封建的纲常伦理、法规制度,消除臣民反抗自己统治的隐患,从而维护自己的统治。

从明《大诰》看朱元璋的治国思想

从明《大诰》看朱元璋的治国思想

从明《大诰》看朱元璋的治国思想■张 静/西南大学摘 要:受童年穷苦经历的影响,朱元璋在位期间亲自指导编纂《大诰》以严惩贪官污吏,维护自身统治。

《大诰》重用刑罚,语言通俗易懂,却未达到朱元璋满意的效果。

深入探讨朱元璋治国理念,从中探索其吏治失败的原因,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政策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大诰》 法治 重典 社会稳定朱元璋面对明初动乱的社会局面,实行“重典”治国并亲自指导编纂了《大诰》。

这一措施安定了明初统治,为社会稳定与封建统治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大诰》在编排体例和法治思想上有首创之功。

然而,朱元璋死后不久,《大诰》就基本上丧失了法律效力,其中的缘由值得深思。

一、《大诰》主要内容及特点(一)主要内容“大诰”一词本出自古籍《尚书·大禹谟》,记叙的是周公东征殷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朱元璋将其亲自指导编纂的法律条文冠以“大诰”之名,其目的就是效法周公,对天下臣民进行劝导。

洪武十八年到二十年间,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了这部以惩治官吏赃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大诰》。

其全文共四编,二百三十六条,约二十五万字。

其中《御制大诰》七十四条,《御制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御制大诰三编》四十三条,《大诰武臣》三十二条用以作为《大诰》的补充。

其主要内容有三方面:①摘录洪武年间朱元璋对臣民进行法外用刑的案例;②结合所陈案例颁布的一系列新的重刑法令;③大量的训导之词。

明《大诰》的先进性不仅在于它是由皇帝亲自指导编纂,更在于其由判罪案例、峻令以对臣民训导之词三方面的内容组成,其结构之完备是中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

①(二)特点《大诰》全篇内容不是朱元璋亲笔写成就是由他口述完成,没有严密的结构。

正因如此,《大诰》与那些官修史书不同,它是能较真实地反映朱元璋思想的珍贵史料。

同时,作为朱元璋推行其“重典”思想的产物,与《大明律》以及历代封建王朝的法令相比,《大诰》还具有其自身的特色。

1、语言通俗,近于口语《大诰》的语言极具特色。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

简述《明大诰》的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制定背景:
大诰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

朱元璋为了从重处理犯罪特别是官吏犯罪,就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

大诰在中国历史上是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基本每一家都要有一本。

而且,科举考试中会涉猎《明大诰》内容。

到了朱元璋统治晚期,他认为国家治理大有成效,于是将大诰中的很多内容并入了其他法规里边,同时也废除了使用过的法外酷刑。

在朱元璋死后,大诰基本上没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其影响还有:明朝末年时,如果有人
家还保存有大诰,那么在犯流罪以下罪行时可以减轻一等处罚。

主要内容: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

共4编236条,其中“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

先后颁布于洪武十八年(1385)到洪武二十年间。

在四编“大诰”中,包含有三方面的内容:①摘录洪武年间的
刑事案例,特别是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用以“警省□顽”。

②结合陈述案件或另列专条颁布了一些新的重刑法令,用以严密法网。

③在不少条目中,掺杂有明太祖对吏、民的大量“训导”,表达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主张。

这种以诏令形式颁发的,由案例、峻令、训导三方面内容组成的法规文献,在中国法
律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2017年司法卷一考点知识:明大诰

2017年司法卷一考点知识:明大诰

2017年司法卷一考点知识:明大诰
“2017年司法卷一考点知识:明大诰”一文由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司考法制史冲刺必读:明大诰。

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

《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

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

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

“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

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人大诰的内容。

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

明朝大诰原文及翻译

明朝大诰原文及翻译

明朝《大诰》原文及翻译: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

王若曰:“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

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

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

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已,予惟小子,若涉渊水,予惟往求朕攸济。

敷贲敷前人受命,兹不忘大功。

予不敢闭于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

即命曰: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

殷小腆,诞敢纪其叙。

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

今蠢今翼,日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宁武图功。

我有大事,休,朕卜并吉。

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

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艰大,民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

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违卜?肆予冲人永思艰,曰:呜呼!允蠢鳏寡,哀哉!予造天役,遗大投艰于朕身。

越予冲人,不卬自恤。

义尔邦君,越尔多士、尹氏、御事,绥予曰:无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宁考图功。

已,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

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

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

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

王曰:尔惟旧人,尔丕克远省,尔知宁王若勤哉!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

肆予大化诱我友邦君。

天棐忱辞,其考我民,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予曷敢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

王曰:“若昔,朕其逝。

朕言艰日思,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宁王大命?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养其劝弗救?王曰:呜呼!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

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

越天棐忱。

尔时罔敢易法,矧今天降戾于周邦。

惟大艰人诞邻胥伐于厥室,尔亦不知天命不易。

予永念曰: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

天亦惟休于前宁人,予曷其极卜,敢弗于从率宁人有指疆土,矧今卜并吉。

肆朕诞以尔东征。

《大诰》四篇(之三)

《大诰》四篇(之三)

《大诰》四篇(之三)按:下列七、八、九三目,叙述了《禁止官员下乡》和《民拿害民该吏》的问题,说明朱元璋颁布《大诰》的宗旨,是君民结合以治官,整个《大诰》二百三十六个条目,主题是打击贪官污吏的有一百五十五条,占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六;让民众绑缚害民官吏是它惩治贪官污吏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有一些治民的条目,包括惩治富户及粮长违法乱纪者亦有五十二条占总数的百分之十四;打击官民合谋犯罪的,也有二十六条。

所以从总体上讲《大诰》是治官的,为了普及《大诰》的社会影响,他要求各官家都有一本,有《大诰》的,犯案处理时,可以减一等,没有《大诰》的加一等,而且颁《大诰》于国子生及各儒学,让学校作为课本,科举考试时,要从中出题,他在洪武二十年(一三八九年)曾“皆颁学宫以课士,”“今天下府州县民每里置塾,塾置师,聚生徒,教诵《御制大诰》”,为了普及《大诰》朱元璋几乎用尽了一切手段,朱元璋颁布的《大诰》,在洪武最后十年,应该说是发挥了威力的,故朱在《大诰》三篇的御制序中,对《大诰》颁布后实施的效果抱积极的态度,认为是有效的,但也看到斗争是长期的,然而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老规矩,那就是人在事在,人亡政息,朱元璋去世以后,《大诰》就自然地逐渐销声匿迹了,这大概也是事物难以改变的必然性在发生作用吧!(七)禁止官员下乡在禁止官员下乡的问题上,亦多少反映朱元璋的布衣情结。

其所以要禁止官员下乡,是为了防止各级官员下乡扰民。

官民之间的事务必须通过信牌传唤,如果官员继续下乡扰民,则鼓励民众拿下相关的官员,押赴京城。

而百姓不听信牌传唤,则被称作顽民,亦要受到惩处。

这件事前前后后共有四条诏令,《大诰》续编第十五条,《遣牌唤民》,讲了官府如何传唤民众。

其云:“十二布政司府州县,凡有临民公务,遣牌下乡,指乡村坐地名下姓氏,遣牌呼唤,民至抚绥发落,有司不如命者,民赴京诉。

若牌至民所,三呼而民不至,方遣皂隶诣所在勾拿。

民至,必询不至之由,所以询者为何?恐民单夫只妻,为生理而远出,或近处急事有妨。

名词解释明大诰

名词解释明大诰

名词解释明大诰
《明大诰》是明朝法律文献之一,是朱元璋在位时对违法官员的臣僚所下的诏令。

其中,《大明律》是明朝的基本法,而《明大诰》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大明律》的解释和补充,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明大诰》的内容包括朱元璋对官员贪污、盗窃、害民等罪行的诏令,以及对这些罪行的惩罚。

其中,最著名的条款是关于官吏“贪赃”的条款,即官员若贪污受贿,将被判处死刑。

《明大诰》在明朝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强调了明朝政治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即“治国以法,治民以刑”,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同时,《明大诰》也是明朝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明朝政治、社会和文化的特点。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太学承启明有节《大诰》,是明朝的一部重要的教育思想文献,汇总了明朝的礼教价值观,明确了礼仪文化的核心价值。

这部本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精神而撰写的文献,反映了明朝维护礼仪文化,弘扬政治文化的方针,强调了个人修养和公共良知的重要性,受到了“大诰”五言律成的礼仪精神的影响,被人们誉为礼仪之长。

“大诰”的主要精神是健康教化,强调个人修养和公共良知。

礼仪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强调以礼让为荣,以礼相让为义。

教化中注重以德为本,以德风行天下,唤起人们的自觉性,让个人修养得到综合运用,尊重礼仪,遵守礼仪,从而弘扬文明,促进社会发展。

具体到对个人修养的具体要求,《大诰》规定领导者必须秉持真诚、廉洁的实践态度;个人的精神、身体状况应大量参与社会和文化活动,注重提升精神风貌和完善身体素质;具有宽厚的心胸,心存谦逊,行事有礼,接受批评;尊重老师与他人,注重社会关系的维护;严格管理时间,有效利用自身资源,必要时及时改善自身行为;关心民生,帮助低劣人群,消除贫富差距;努力争取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正;协助贫困地区发展,增进公共福祉;保护环境,关心民众,以保护生态平衡。

个人修养不但离不开对社会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求对身心健康的关注,以及拓展自身的能力、才能,让自身的个性更加凸显,注重道德素质的提升,在学习中及时反思、总结,树立自己的观念和价值观。

总之,《大诰》是明朝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礼仪文化的核心价值,丰富了礼仪文化的内涵,赋予了礼仪文化新的生命力。

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激励人们追求精神文明,促进科学文明的发展;以自身的风范影响他人,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学习者、实践者;把礼仪文化的核心价值深植到社会的大气中,为社会的进步提供新的动力。

从《大诰》看朱元璋时期的“重典之治”

从《大诰》看朱元璋时期的“重典之治”
关键 词 :《大诰 》;朱元璋 ;刑罚 ;廉 政 中图分 类号 :B691.49 文献标 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671.394X(2018)03.0013.05
作为 明代 开 国皇 帝 ,朱 元 璋 主 政 后尤 其 注 重吏 治 ,针 对 明初 官员 怠政 、贪 污 泛 滥 的情 况 ,他 于洪 武 十八 年亲 自编 定《大诰 》,并 提 出“户 户有 此 一 本 ”的 要 求 ,朱元 璋通 过 审理编 定 一段 时 间 内的案件 ,以此 告 诫 众军 民不 要重 蹈 覆辙 。可 以想 见 ,《大 诰 》在 洪 武 年 间 ,是 国 家 颁 布 的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御 制 ”文 件 ,与 《大 明 律 》共 同 成 为 洪 武 时 期 官 府 量 刑 的 标 准 。 由于《大诰 》的个 人 色 彩 过 于 浓烈 ,一 些 语 言 有 失偏颇 ,所以在朱元璋去世之后 ,《大诰》便 被弃置 不用 ,不久就散佚了。但是朱元璋通过《大诰》所实 行 的严 刑峻 法 制度 ,却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整 顿 了 明初 军 民涣散 、渎职腐 败等问题 ,为后 期“永 宣盛世”的到 来揭 开 了序 幕 。
其 次 ,朱元璋 时 期 的刑法 也 相 较 明 律 大 大 加 重
治 敌对 势力 的 目的 外 ,他 坚信 之 所 以发 生 如此 重 大 了 ,许 多原 本应处 以杖 刑 的犯罪 大多 被加 重至 死 刑 。
的社会事 件 ,是 由于 前 朝 胡 元 “彝 道 倾 颓 ”l1 jl1 、治 诸 如 “设 若 捏 词 诬 陷 陈 寿 六 ”_3l2 ,“有 司 滥 设 吏
第 17卷第 3期 2018年 3月
广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ournal of Guang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明《大诰》的主要精神。

《大诰》是明朝统治者崇宁帝的一部著作,他试图弘扬谦逊、仁德、孝顺的精神来指导社会的发展,为明朝的政治和社会实现向上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大诰》一书分为四部分:“帝礼”、“信物”、“德行”和“宫廷”,其中最重要的是“德行”,其中提出了七大原则:仁义至上、贞节恪守、尊敬有道、孝慈仁慈、温和刚强、信守安乐、慎言善行。

从全书的内容来看,《大诰》的核心思想是以仁义为本,以孝慈、慎行善行为推动力,主张一个文明的、和谐的社会。

其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仁义”和“贞节”。

崇宁帝认为只有遵循仁义,才能达到和谐社会的目标,而贞节则是指应当坚守当初许下的誓言、向往做到完善无缺、入木三分精神。

从宗教角度来看,《大诰》以道家思想为核心,认为人应当崇尚自然,崇尚道德,制定正义,维护公平,才能实现一个和谐的世界。

此外,《大诰》还重视修养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修养才能收获仁爱、孝令、智慧和美德,并最终为人类带来真理和幸福。

总之,《大诰》的主要精神是发挥仁义的力量,以仁义的原则来管理国家,以贞节来敦促道德行为,以崇德而担当来协助社会发展,以修养而为人类带来幸福,以道家思想为指导思想,敦促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一个和谐平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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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诰》与明朝学子

明《大诰》与明朝学子

明《大诰》与明朝学子
李巧敏
【期刊名称】《华章》
【年(卷),期】2024()1
【摘要】洪武十八年明太祖颁布了《大诰》并作为学校的教科书,熟读讲解《大诰》内容成为学子的必修课和考试内容。

明太祖此次的举动和明初官场变动有很大关系,惩治贪官污吏成为明太祖非常重视的工作,重刑重典是其主要手段,对待即将成为官
员的学子亦是如此。

但在这种极度恐怖压制之下,《大诰》的预期效果收效甚微,这
与生员得到的司法特权和当时的司法体制的败坏有重要关系,主要还是因为《大诰》本身的一些特点无法适应社会。

【总页数】3页(P0009-0011)
【作者】李巧敏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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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明朝的大理寺不主管审判,而专掌__________。

52、清朝时期,由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称作“小三法司会审”。

53、清朝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__________。

1、明《大诰》的简要情况。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制定明《大诰》,与《大明律》一样,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大诰》共4编,汇集了当时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犯罪的典型案例,制定了新的法律规范,兼有朱元璋对臣民的训诫。

是朱元璋重典治世的特别法。

2、《大明会典》的简要情况。

明朝仿照《唐六典》体例编制而成《大明会典》。

其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

是明朝调整封建国家各机关权力职责的行政法典。

3、《大清律例》的简要情况。

《大清律例》历经一百余年的多次修订,于乾隆时期最后完成。

其结构形式与《大明律》相同,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律文436条,律后分别附以奏准的"条例"。

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

4、《清会典》的简要情况。

康熙时仿《明会典》制定《康熙会典》,此后雍正等四朝均加以修订。

其详细记载了清代从开国至光绪朝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

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规,也是中国封建时代行政立法的总汇。

5、九卿会审。

九卿会审是清代中央最高审级。

规定如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核准。

6、大明律与唐律相比在体例上有哪些变化?
大明律是明代最主要的法典,洪武年间更定颁行。

其篇目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共30卷460条,唐律12篇(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的内容分别归入七篇之中。

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大明律》增加、充实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是一部比唐律有所发展的封建法典。

7、明律是如何打击贪官污吏的?
明朝从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惩贪官污吏。

《大明律》规定: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且刑罚残酷,如有“剥皮实草”等。

8、明律是如何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大明律》中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9、明清司法机关的变化?
明清的司法机关,中央仍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

但就其职责而言与唐、宋有所不同:大理寺不主管审判,而专掌复核,凡是刑部、都察院审判的案件,均由大理寺复核,有权驳令更审,或请旨发落;刑部主管审判,受理地方上述案件和重案,也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都察院为监察机关,监督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动,也握有一定的审判权。

地方司法机关仍然是行政长官兼理司法。

明代在省专设提刑按察使,清代各省巡抚也有审判权。

明清时期要求知县、知州、知府都要亲掌审判。

10、明清监察机关的变化?
明朝都察院是监督法律执行、维护封建吏治的最高监察机关;同时,依当时省制将全国划分为13道,设13道监察御史110人,分别掌管地方的监察工作。

清朝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就是在都察院内增设了六科给事中,以加强对六部的监督。

1 1、清朝秋审、朝审与热审制度。

秋审--清朝三法司会同其他官员于每年秋季复审各省监候死刑案件的制度。

朝审--清朝三法司会同其他官员于每年霜降后复审刑部或京师附近监候死刑案件的制度。

经过秋审和朝审的案件,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四种结果。

热审--清朝由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会同小三司于每年小满以后十日至立秋前一天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的审判活动。

12、清律的主要内容特点。

(1)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

清律扩大反逆罪的范围及其株连范围;以"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政策--文字狱指因文字著述而被罗织罪名所构成的冤狱。

(2)维护满族享有更大特权的封建等级制度。

清律实行良贱同罪异罚,保护贵族官僚特权,并赋予满族人更大特权(减等、换刑)。

(3)保护满汉地主阶级的财产所有权--如:禁止盛京民人典买旗地。

(4)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

(5)建立了更加严酷的刑罚制度--迁徙、充军、发遣、凌迟、枭首、戮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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