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征税和纳税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了,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吧!2017年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方法/步骤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因为以前我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有税收的不同,但是现在这点已经没有了。
现在的两种办法是第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第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这是为了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平衡经济发展而规定的政策。
我们现在说说具体的两类税收方式的计算办法,第一类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这样就可以计算出税收问题了。
第二类的办法是按月(季)预缴时的征收,计算的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这样的计算方法和前面的基本一致,只是计算的时间有一定的区别,整体计算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前面的两种办法是查账征收两个计算,还有一种国家的征税方法是核定征收的,具体的情况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这个也是我国现在使用比较多的方法之一。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薪资总额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外籍(含港澳台)4,800元)。
②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③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说明: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00元-1000元-3500 元=20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该员工9月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元*10%-105元=95元,因此,该员工9月净收入=6500元-1000元-95=5405元。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 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1. 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A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25%=12.5(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50%×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读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政策对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haihan235点评——最难解读的是本公告第一条,显然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产生严重冲突。
是在营改增业务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开了一个特殊的例外口子?还是增值税条例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给了一个重新的明确规定?——目前无法确定,本人认为连总局领导自己都没有想好,是例外开恩?还是广开恩路?由于没有理解领导的意图,所以总局的解读文件还没有及时出台。
因此我估计这个范围可能会留给基层税务机关自己去把握。
贺飞跃解读——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建筑业增值税新政解读蓝敏解读——挂靠转借资质有解?税总2017年11号公告解读之一何晓霞解读——电梯维修税事,厘清你真就这么难?翟纯垲解读——11号公告除了专票抵扣延长,“销售自产货物+建筑服务”模式更需要深入思考总局访谈——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总局访谈——国家税务总局与停车设备企业座谈,就营改增问题释疑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消费税(2017)
厂房B 口红
(应税品)
厂房C 肥皂
(非应税品)
销售
不纳消费税
纳消费税
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 资入股、偿还债务、管理部门、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奖 励等方面
•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 定,纳税人自产的用于下列用途的应税消 费品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赞助的消费品 B.用于管理部门自用的消费品 C.用于广告的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
•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都在生产厂家出厂销售环节缴纳 消费税。特殊的有三: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 2、委托加工的,委托收回环节或移送使用环节交税, 基本不在选择题中考; 3、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 (超市、商店、商场之类的)
4、卷烟:生产(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都交!
•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 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 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 税。
• 补充解释:其他方面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
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 广告、样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奖励 等方面。
例:宝宝公司从缅甸进了一批镯子,委托少林寺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开光加工,开光完,少林寺在交货给宝宝公司时,除 了收取加工费,还需代收消费税。 代收代缴 少林寺的行为就属于代收代缴行为
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的目的: 国家为了避免税款流失,更快更完整地收到税款。
所以: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 天宝公司委托香香公司生产香水 1吨,后者生产完毕于 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扣除,生产成 10 月5日交货,天宝公司当天付款(包括了加工费和代 酒的除外。 100元)。天宝公司在10月6日将这批香 收代缴的消费税 水当做原料继续生产成了超豪华口红,10月7日将口红 卖掉。已知,通过计算,这批口红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 250元; 问:天宝公司卖口红时,应该按250元缴纳消费税吗?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全税率大汇总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全税率大汇总!一、增值税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01税率1.基本税率一一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一一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2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2.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11.19•【文号】国务院令第691号•【施行日期】2017.11.1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税率】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增值税兼营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017年最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二)五级累进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不含税劳务报酬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0
0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三)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加征或减征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14%(20%*(1-20%)=14%
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3.储蓄存款利息: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2017年7月1日执行-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收率
率
3% 征收
收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
发的业务活动。
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
发的业务活动。
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2.24【实施日期】2017.02.24【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第一节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
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7.09.20•【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17.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压缩通关时间,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汇总征税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均可适用汇总征税模式(“失信企业”除外)。
汇总征税企业是指进出口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
二、有汇总征税需求的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属地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款总担保(以下简称“总担保”)备案申请,总担保应当依法以保函等海关认可的形式;保函受益人应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以及其他进出口地直属海关;担保范围为担保期限内企业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海关税款和滞纳金(保函格式见附件);担保额度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
三、企业申报时选择汇总征税模式的,一份报关单使用一个总担保备案编号。
四、无布控查验等海关要求事项的汇总征税报关单担保额度扣减成功,海关即放行。
五、汇总征税报关单采用有纸模式的,企业应在货物放行之日起10日内递交纸质报关单证,至当月底不足10日的,应在当月底前递交。
六、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税款缴库后,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海关径行打印海关税款缴款书,交付或通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税的,海关办理保证金转税手续或通知担保机构履行担保纳税义务。
七、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时,有滞报金等其他费用的,应在货物放行前缴清。
八、企业出现欠税风险的,进出口地直属海关暂停企业适用汇总征税;风险解除后,经注册地直属海关确认,恢复企业适用汇总征税。
九、担保机构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资信和较大资产规模;(二)无滞压或延迟海关税款入库情事;(三)承诺对担保期限内企业申报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滞纳金承担足额、及时汇总缴纳的保付责任;(四)与海关建立保函真伪验核机制。
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变化细节:《封面》及《填报表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变化细节: 《封面》及《填报表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封面》新旧对比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4年版)》的公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封面及填报说明2014年版2017年版项目填报内容项目填报内容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 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 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 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 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 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 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 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 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工商等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 没有聘请的, 填报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读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政策对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haihan235点评——最难解读的是本公告第一条,显然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产生严重冲突。
是在营改增业务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开了一个特殊的例外口子?还是增值税条例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给了一个重新的明确规定?——目前无法确定,本人认为连总局领导自己都没有想好,是例外开恩?还是广开恩路?由于没有理解领导的意图,所以总局的解读文件还没有及时出台。
因此我估计这个范围可能会留给基层税务机关自己去把握。
贺飞跃解读——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建筑业增值税新政解读蓝敏解读——挂靠转借资质有解?税总2017年11号公告解读之一何晓霞解读——电梯维修税事,厘清你真就这么难?翟纯垲解读——11号公告除了专票抵扣延长,“销售自产货物+建筑服务”模式更需要深入思考总局访谈——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总局访谈——国家税务总局与停车设备企业座谈,就营改增问题释疑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税率表
2017 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
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7 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7 年最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采用3500 元的
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 元(外籍4800 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演变序号1政策变化依据文件《财政部、国家税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政策的通知》(财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4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
2017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一些优惠政策范围,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方面有什么政策呢?下面小编就具体为大家解答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问题吧!2017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一、如何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的销售额?答:增值税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含免税项目销售额)包括自开票销售额、代开票销售额。
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其1个月中取得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其1个季度中取得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不超过6万元。
二、为什么要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答: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2013年8 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享受与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类同的税收政策,为我国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三、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答: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为8月1日之后取得的销售额。
四、如何办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申请?答:本次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五、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如何享受政策?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017年个人工资扣税标准
2017年个人工资扣税标准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下面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个人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资讯网提供】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企业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
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1]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2] 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征税对象单位和个人施行时间2009年1月1日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目录1 条例修订2 条例全文以及修改▪修改条例修订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条例全文以及修改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是不是有免税的优惠政策出台?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注意的地方?今天店铺分享了小微企业所得税给大家,欢迎阅读!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2017年小微企业免税额相关消息如下: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再调整免税额由2万提至3万年减税超300亿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细胞的小微企业再获免税新政。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去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度是2万元,此次新政将这一额度提高至3万元。
财政部此前表示,免税额度为2万元时,每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减税300亿元。
此次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后,减税规模将超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年内第二次出台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实属罕见。
今年4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此次新政则在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免税力度上加码。
年内两次出台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是迫于经济放缓的压力下的稳增长措施。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9月底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从财政政策来看,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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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C
6、农业税是国家对农产品所征收的税收的税种。从2004年开始 国家降低并逐步取消农业税,目前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 产税,并对降低农业税的税率有明文规定。这表明( ) A、低税率有利于经济发展 B、税收具有固定性的特征 C、税收是可以随意变化的 D、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征
(5)行为税。例如:印花税、屠宰税
偷税 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
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 欠税 没有按时缴纳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骗税 抗税 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
税款的行为。
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处理 行为 方式 目的
不缴少缴
偷税 欺骗隐瞒 欠税 拖延时间 骗税
16
考点一 考点二 课终课 考能培优 限时 ·规范 ·特训
5、我国现行税种
根据征税对象的划分,目前我国税收分成流转税、所 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1)流转税。例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例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例如:开矿资源税 (4)财产税。例如:契税
(4000-3500) ×3%=15元 结合刚才的两个题目,请大家思 考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具有什 么样的特点? 特点: 所得越多,税率越高; 所得越少,税率越低.
1、税收的含义、特征、及其种类;
2、依法纳税的必要性和违反税法的表现。
(营改增、纳税人、负税人)
高考一轮总复习 ·政治
易错纠偏 易错点一:混淆纳税人和负税人 提醒 纳税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 由国家税法规定的;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 人, 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 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 每个公民不一定都是直接的纳税人, 但作为消费者都是实际 的负税人,都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
B
7、国家决定,2004年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五年内取 消农业税,这一举措在于 () A、取消对农村经济的监督 B、淡化税收对农村经济的调节
C
C、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D、解除国家计划对农业发展的束缚
8、2006年,我国力争出台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 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实施方案。我国之所以征收增 值税,其原因在于征收增值税 ( )
他的应税所得额为:10000-3500=6500元 不超过1500元部分:1500 X 3%=45元 超过1500至4500元部分:3000 X 10%=300 超过4500至9000元部分:2000 X 20%=400 累计共应纳税45+300+400=745元
你算对了吗?
假定,现在小张的月工资是4000元, 他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作
用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 * 适用税率 — 合作与交流 购进商品已纳税金
某服装厂B向纺织厂A购买一批布料,布料的销售 价为10000元。纺织厂销售这批布料应缴纳的增值 税为多少? 10000×17%=1700元(纺织厂A的当期销项税额) 这笔增值税在开具给服装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明示,服装厂 B应付款项总计 11700 元(含1700 税款),服装厂B将这批布料加工成服装出售给百 货商场,服装的销售价为20000元。 请问服装厂应交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费税) 的化妆品 —— 张女士是负税人但不是纳税人 但不是负税人 A.①②
10
考点一
司购买一台 66000 元(含增值税 )的机床——该公司是纳税人 B.①③
考点二
C .②④
D.③④
限时 ·规范 ·特训
课终课 考能培优
高考一轮总复习 ·政治
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的有关知识, 旨在考查记忆和理解
知识的能力。 根据题目中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含义, 运用排除 法即可选出答案。某连锁商店缴纳 8500 元营业税——商店 是纳税人,不是负税人,消费者是负税人;某公司购买一台 66000 元 ( 含增值税 ) 的机床 —— 公司既是纳税人也是负税 人,故②④错误,排除。 ①③正确,选 B 项。
9
考点一
考点二
课终课 考能培优
限时 ·规范 ·特训
高考一轮总复习 ·政治
[矫正训练 1]
[2014· 四川高考] 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 )
关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或 个人。下列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人也是负税人 ①李先生交纳 1200 元个人所得税 —— 李先生既是纳税 ②某连锁商店交纳 8500 元营业税 ——该商 ③张女士购买一套 680 元 (含消 ④某公 店既是纳税人也是负税人
20000×17%-1700=1700(元) [即相当于(20000-10000)×17%=1700]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
目前是月收入超过3500起征,也就是说, 低于起征点的,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 税所得额指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3500元 以后的余额再计算。
合作与交流
如果小王的月工资为10000元,那么 他应缴纳的税款是多少?
11
考点一
考点二
课终课 考能培优
限时 ·规范 ·特训
概括古今中外税收的共同点
税收主体
国 家
凭借力量
政 治 权 力
税收依据
税 法
税收目的
国家实现 其职能
1、税收的含义
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 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
随堂练习
1、 马克思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 奶。” 这表明 ( ) A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 基本特征 B 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C 国家和政府是赋税制度的产物 D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基本形式
D
有国就有税; 有税必有法。
3、税收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无偿性
决定 要 求 保 障 决定
强制性
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集中体现了税收的 权威性
高考一轮总复习 ·政治
4.依法纳税必要性
①从税收地位、作用看: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 的来源。税收为国家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②从我国税收的性质看: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 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 决定了公民必须依法纳税。 ③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看: 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 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自觉诚信纳税的义务。 ④从税收特征、依据看: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的依据是税 法,违反税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欺骗
拖欠税款
获得税收优惠 不纳税
抗税 暴力威胁
我们每个பைடு நூலகம்民都应该自觉依法纳税
高考一轮总复习 ·政治
7、要求——增强纳税人意识 ①义务意识:公民应自觉诚信纳税,反对偷税、欠税、 骗税、抗税等违反税法行为。 ②权利意识: 公民要增强税收监督意识, 关注监督税收 的征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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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课终课 考能培优
征税和纳税
营改增?
(营业税改成增值税)
知识总结
常考税种(计算题)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额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 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我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 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征税对象 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 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及进出口货物的单 位和个人
限时 ·规范 ·特训
课堂小结
一、税收
1、含义 2、税收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3、税收的基本特征及相互关系 4、税收的种类
二、纳税
1、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2、性质 3、违反税法的表现及处罚
作业:
1、完成背诵 2、完成金版
2、某机械厂从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价格30万元, 加工成机器后售价45万元。这批机器应缴纳的增值 税是 ( )
计税方法 基本税率为17% 特 点
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 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避免重复征税;防止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 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 所得越高,税率越高;所得 越低,税率越低 业的偷漏税行为 促进生产专业化,体 现公平竞争;保证财 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 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 公平(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手 段
C
A.5.1万元 C.2.55万元
B.7.65万元 D.无法计算
3、财政与税收的关系是( ) A、组织税收是财政的基本作用 B、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C、财政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保证 D、税收是依靠政治权力获得的,而财政则不是
B
4、下列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正确的是( A、它对调节个人收入有重要作用 B、有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应交个人所得税 C、公民的个人所得都在纳税范围 D、实行累进税率不利于社会公平
D
A、是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
B、可以有效防止偷税、欠税行为
C、可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D、有利于促进生产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及财政收入的 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