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知识分享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企业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二条矿山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原则第三条职业卫生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性、独立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原则,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全面管理体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实现双赢。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为委员,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五章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与控制第六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职业病危害程度,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控制计划,采取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等措施,降低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度、接触量和暴露时间,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六章职业卫生检测与监测第八条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定期评估职业卫生状况,确定监测指标和频次,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控档案,储存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数据,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部门和相关政府机构。
第七章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第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活动,向职员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职业卫生信息,提升职工的职业健康水平。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企业应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对违反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为加强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设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评价、防治和管理工作。
3. 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
4.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 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存在和防护措施。
2. 制定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详细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性质、防护措施和劳动者权利义务。
3.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 对新录用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并在培训中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 定期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信息。
2. 申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和劳动者健康状况等。
3. 申报材料应及时提交给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四、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
2.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业病防治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4.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如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施名称、维护检修日期、负责人等。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落实公司在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规范各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体制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公司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卫生技术指导、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三、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价1.职业健康监测对从事高温、低温、高压、辐射、噪声、粉尘、有毒、易燃等危害岗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化检验、放射卫生监测等内容。
2.职业病诊断与报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职业病进行诊断和报告。
3.职业卫生评价对从事危害岗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监测,收集分析企业内部和外部有关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信息和数据,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职业危害控制1.危害监测与评估对危害源进行全面检测,并对监测到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2.控制措施对危害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技术控制、行政控制、个体防护等措施。
3.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出现应急情况及时应对,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卫生培训与宣传公司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生产宣传计划,促进员工懂得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职业病防治公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标准》等规范,对有职业病症状或病例的员工进行追踪、治疗和评估,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参与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七、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机制,企业每年进行卫生验收,强化职业病宣传教育和治理,实现可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八、工作要求1.员工必须充分了解自己从事的工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2.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对职业卫生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卫生技术服务和管理指导,推行全员参与的职业健康管理模式。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推进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矿山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工会和矿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检测、评估、预防和监控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卫生管理目标1.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减少职业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3.提高矿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对矿山各个岗位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等。
3.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要求,保障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对矿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干预职业疾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培训:对矿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6.职业病统计与监测: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统计和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7.职业卫生检查:定期对矿山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于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六、监督与督查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职业卫生委员会对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定并推行改进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露天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病诊断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二条将二矿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矿址、通讯方法、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3、生产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三)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五)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七)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八)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九)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十)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三)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第三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要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二)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三)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四)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五)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一、职业健康管理1.1 职业健康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职业病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如下:(1)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2)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测系统,及时了解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提高预警能力;(3)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职业健康的全面发展;(4)加强职业卫生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
1.2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为达到上述目标,我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健康监测系统,包括矿工用眼保健、皮肤保护、听力保护、呼吸系统保护等多个方面,及时发现职业病的早期症状;(2)职业卫生设施,包括对职业健康有害因素的排放和治理设施,如灰尘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3)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4)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病情加重;(5)职业健康监管,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
1.3 职业健康监测为了了解员工职业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病的早期症状,我公司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测系统,定期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具体监测项目如下:(1)职业病普查,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普查,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2)生化指标检测,检测员工的血红蛋白、血清脂肪、肝功能等生化指标,及早发现职业病的早期症状;(3)大气灰尘、噪声、放射性等有害因素的监测,采用专业的检测仪器,对矿区内各种有害因素的浓度进行监测和评估;(4)工作场所评价,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价,确定有害因素浓度和治理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职业健康培训2.1 培训目标为了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公司制定了职业健康培训目标,如下:(1)使员工了解自己岗位上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和危害因素,及时防范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2)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心,掌握职业健康保护的理论和方法,形成自我保护能力;(3)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矿山企业的职业健康环境。
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神山露天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神山露天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监测1. 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系统,定期对岗位、工种、作业场所和生产环节进行监测;对产生职业病的危险因素、毒害程度、职业病人群存在情况等作全面、系统、准确的监测评估。
2. 员工应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每个员工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检查次数。
3. 重点关注高风险岗位、合同服务期超过一年的员工、工作年限较长、超过50岁的员工等。
三、职业病危害评估1. 根据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对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2. 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对新引进的危害物质,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引进时应加强评估工作。
4. 对经申请的高、中、低毒害物质的使用,要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在职业病危害评估的基础上作相应的处理。
四、职业健康监护1. 根据危害程度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标准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岗位和人群,应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监护方案。
3. 对职业健康监测不合格或存在其他职业健康问题的人员,应立即整改或调整岗位,保障职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职业健康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2. 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的培训,提供知识档案管理服务。
3. 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将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宣传设为管理工作的重点。
4. 确保员工熟知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标准和规程以及本体制度,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矿区职业卫生环境监测1.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矿区内的噪声、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影响。
2. 对环境卫生不合格的现象及时处理,根据处理后的情况,再次进行监测。
3. 建立职工诉求反馈机制,对环境问题及时回应、解决。
七、职业健康管理文件1. 矿区职业健康管理文件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报告卡》等。
露天矿山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露天矿山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作业的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露天矿山,是指通过露天开采方式进行矿石采掘的矿山。
第四条露天矿山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五条露天矿山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露天矿山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业卫生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第七条露天矿山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意识。
第八条露天矿山应妥善保管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
第九条露天矿山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职业卫生问题。
第十条露天矿山应对职业卫生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三章职业卫生保护第十一条露天矿山应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装备,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露天矿山应加强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露天矿山应规定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标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露天矿山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卫生消毒,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第十五条露天矿山应对特殊的危险作业岗位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第十六条露天矿山应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露天矿山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第十八条露天矿山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知识。
第五章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第十九条露天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露天矿山应定期组织对职业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露天矿山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矿山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采掘、选矿、冶炼、辅助生产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三)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四)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五)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的体检和健康档案完整;(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落实职业卫生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七条各岗位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一)对矿山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包括粉尘、噪声、辐射、毒物等;(二)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危害因素浓度;(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四)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
第九条职业健康监护:(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职业卫生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二)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露天矿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的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疾病传播,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露天矿生产区域及生活区。
第三条露天矿卫生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第二章卫生责任第四条矿长对本矿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及工作区域卫生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卫生管理内容第七条工作场所卫生:1. 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定期清理垃圾,及时清除积水;2.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特别是办公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3. 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防止污染。
第八条住宿区卫生:1. 保持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清洁卫生;2. 定期对生活设施进行消毒,确保员工生活环境的卫生;3. 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教育,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第九条食品卫生:1. 食堂、厨房等食品加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2.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个人卫生:1.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2. 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第四章卫生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卫生、住宿区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等。
第十二条卫生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各部门及员工的重要依据,对卫生不合格的部门及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及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汇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XXXXXX二零二零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目标与承诺 (1)1.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1)1.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评价制度 (6)1.3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传达、评审与修订 (8)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11)2.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制度 (11)2.2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 (12)2.3法律法规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 (14)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6)3.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6)3.2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27)3.3员工参与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9)3.4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 (32)3.5安全规章制度制订和评审、修订制度 (34)3.6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管理制度 (37)3.7合理化建议制度 (41)3.8系统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42)3.9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43)3.10安全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 (44)3.11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46)3.1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8)第四章风险管理 (50)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50)4.2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管理制度 (52)4.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59)4.4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管理制度 (62)4.5任务观察管理制度 (71)第五章教育培训 (73)5.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3)5.2师傅带徒弟制度 (77)5.3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管理制度 (80)5.4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管理制度 (82)5.5培训需求识别制度 (84)第六章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85)6.1设计管理制度 (85)6.2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88)6.3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91)6.4供电管理制度 (93)6.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5)6.6变更管理制度 (99)6.7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01)第七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04)7.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4)7.2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10)7.3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12)7.4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管理制度 (116)7.5设备设施风险识别与控制管理制度 (118)7.6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20)第八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22)8.1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122)8.2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23)8.3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24)8.4铲装、破碎、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26)8.5凿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0)8.6边坡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3)8.7交接班管理制度 (135)8.8开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7)8.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39)8.10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制度 (171)第九章职业卫生 (174)9.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74)9.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77)9.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79)9.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80)9.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82)9.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83)9.7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187)9.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89)9.9员工职业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92)9.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94)9.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96)第十章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 (199)10.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使用管理制度 (199)10.2职工工伤保险保障管理制度 (202)第十一章检查、处理 (205)11.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05)11.2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206)11.3例行检查管理制度 (206)11.4专项检查管理制度 (207)11.5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208)11.6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209)第十二章应急管理 (214)12.1应急管理与响应管理制度 (214)12.2公司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219)第十三章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222)13.1事故、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222)13.2事故、事件调查管理制度 (223)13.3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225)13.4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227)第十四章绩效测量与评价 (228)14.1安全绩效监测管理制度 (228)14.2标准化系统运行评价管理制度 (230)第十五章安全操作规程 (232)15.1矿用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232)15.2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234)15.3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235)15.4挖掘机和破碎锤安全操作规程 (236)15.5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38)15.6洒水车安全操作规程 (241)第十六章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43)16.1粉尘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43)16.2噪声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45)16.3高温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47)16.4空压机操作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49)16.5钻机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51)16.6爆破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252)16.7挖掘机、运输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53)第一章目标与承诺1.1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与方针(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依法办企;科学管理,持续发展。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1.1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
1.2法律依据二、职业健康监测2.1定期体检煤矿职工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全面体检和职业病相关项目检查。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职工本人,并保密妥善管理。
2.2职业病诊断如果职工出现职业病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进行职业病诊断。
诊断结果应及时通知职工本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作调整或安排。
三、工作场所环境监测3.1噪音监测煤矿工作场所的环境噪声应定期进行监测,保持在符合国家标准的范围内。
如超出限值,应采取控制措施以降低噪声水平。
3.2气体监测煤矿工作场所的环境气体应定期进行监测,保持在符合国家标准的范围内。
如超出限值,应采取相应的通风、防护和排放措施。
四、职业卫生管理4.1危险因素评估煤矿企业应对工作岗位上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包括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等,并制定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4.2职业卫生培训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4.3防护设施与器材煤矿企业应配备和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包括防尘口罩、耳塞、防护服等,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5.1职业病事故报告煤矿企业应对职业病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
5.2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工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确保事故能够迅速得到控制和处置。
六、监督和责任6.1职业卫生监督煤矿企业应接受相关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规定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对违反职业卫生规定的煤矿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6.2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职业卫生规定导致职工职业病的发生和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分。
七、附则7.1本制度由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1. 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部门和负责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2. 矿山企业要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和标准,明确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增强职工的健康保护意识,使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定。
4. 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测机制,对生产工艺流程、职工工种、作业场所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健康。
5. 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
6. 矿山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保障职业卫生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卫生事故损失。
7. 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职业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1. 职工健康档案管理矿山企业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定期体检和检测,做到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矿山企业要对生产流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控制、工程控制、个人防护等方面,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接触危害因素的可能。
3. 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矿山企业要定期开展职工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培训班、讲座、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4. 职业病防治与控制矿山企业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职工的健康。
同时,要对可能患病的职工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病变,并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
露天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危害控制监测制度
露天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危害控制、监测制度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矿山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噪音和炮烟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责与分工3.1 矿山负责员工体检和职业病的管理、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制定、实施等工作;3.2 安全生产处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实施。
4. 工作程序4.1健康监护4.1.1为确保员工健康监护的有效性,矿山做到如下几点:1)矿山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过相关知识培训;2)按规定组织全部员工进行体检:包括上岗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的体检;3)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员工;4)如实、无偿为员工提供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建立符合要求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6)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4.1.2设施及服务的“三同时”1)识别需要定期体检的人员及其体检周期;2)作业现场为职工提供卫生设施和急救器材;3)识别需要进行特定的体检的工种。
4.2职业危害控制4.2.1针对矿山存在的粉尘、噪声与振动、有毒有害气体、高温与低温等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下列控制措施:1)工程控制措施;2)管理控制措施;3)个体防护措施。
4.2.2 在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3 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包括、、措施响应、监督检查、记录方面的要求。
4.3.1监测人员与监测方法1)由矿山职业卫生管理专(兼)职人员制定监测计划,确定监测方法(包括测点布置),每年进行抽查测定。
2)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XX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汇编
XX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汇编XX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汇编目录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2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2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7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2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办法 57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65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71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76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管理办法83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88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93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会议制度100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规章制度〔20XX〕第103号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制定的《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已经于20XX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20XX年8月20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制度编号 BYHMYZN-08-39-20XX-08-01 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XX20XX.820XX.8 盖婉莹是主要内容说明为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煤矿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露天矿山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矿山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矿山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露天矿山作业区域,包括采掘、运输、辅助生产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山卫生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矿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矿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卫生宣传教育、卫生检查、卫生监督等。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卫生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卫生设施与用品第七条矿山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更衣室、浴室、厕所等,并保持设施完好、卫生。
第八条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质量合格。
第九条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进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卫生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定期开展矿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对卫生安全的认识。
第十一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矿山卫生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矿山卫生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卫生安全技能。
第五章作业场所卫生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有害物质排放标准,确保作业场所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加强粉尘、噪声、振动等有害因素的监测与控制,降低其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第十六条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控制。
第十八条对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
第十九条建立职业病档案,对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条矿山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班组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2017年含表格版本)矿主要负责人防治职业病责任制一、矿主要负责人对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并在安全健康工作中起领导作用。
矿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建立、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制度建立,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 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
二、批准职业安全健康必要的资金投入, 确保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
三、在矿班子成员中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 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负责,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四、听取管理者代表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的汇报, 以便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五、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总结,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考核持续改进。
六、在任命管理者代表时, 应确保管理者代表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与其承担的其它职责不冲突。
七、矿主要负责人应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包括设备、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和培训等), 以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
矿分管领导防治职业病责任制一、应定期了解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状况, 并积极参与职业病预防工作目标的制定和定期评审工作。
二、承担分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 确保避免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与其承担的其它职责不冲突。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确保本职责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达到上级有关要求。
四、加强对分管各部门、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考核, 并及时向矿长汇报分管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的绩效情况, 以便为评审和改进矿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六、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会议, 分析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七、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实现职业病防治绩效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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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露天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二0一六年十月目录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度 (12)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14)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16)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7)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2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成立神东煤炭分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分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工医院院长成员:公司工会副主席、安监局副局长、党工部部长、动力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煤质处处长、安监局综合处处长、安监局监察处处长、安监局通风处处长、安监局监控中心主任及以上单位、部门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兼,安监局、职工医院、人力资源部、公司工会明确具体管理人员作为日常工作人员。
公司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建立好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有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四)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五)依法组织公司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八)负责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其他义务。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公司领导、各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为依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机构或人员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组织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与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公司生产部的职责1、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4、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在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给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禁组织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单位范围的检查,对单位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公司各单位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集团公司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各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监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生产工艺的改进;4、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1、生产场所改造、生产工艺改进;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5、职业卫生宣传;6、职业卫生培训;7、职工健康监护;8、职业病人诊疗;9、其他。
三、验收与考核公司每季度组织考核验收一次;各二级单位每月组织考核验收一次。
考核后及时做出奖罚通报。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设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进矿、厂的职工培训,要执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2、区队、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前要进行教育;3、区队、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前要进行教育;4、对临时工经常组织教育培训;5、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1、公司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各单位负责执行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2、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费由公司年度列专项资金给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