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2013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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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的法理学教材

华政的法理学教材

华政的法理学教材
华东政法大学的法理学教材包括但不限于:
《法理学导论》,马长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版。

《法理学专论》,王晓骊著,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

《法律社会学导论》,刘焯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法理学讲演录》,徐显明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法理学前沿》,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此外,还有《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等。

如需更多信息,可以到华东政法大学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人员。

华政考研法综笔记(法理学)

华政考研法综笔记(法理学)

【第一章法律的概念】一、法律的概念:(学说)法律命令说、法律规则说、社会控制说(我国的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在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二、法律的特征(一)国家创制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制定产生的法律是成文法,认可产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认可的情形:1、赋予习俗道德宗教等以法律效力2、判例法国家从判例中概括出一定的规则或原则赋予其事实上的法律效力3、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二)行为规范性:通过设定权利与义务调整人的行为。

人的行为是法律规范的直接调整对象,社会关系是法律规范的间接调整对象。

(三)普遍适用性:法作为一个整体在主权范围,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四)国家强制性: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三、法律的本质(一)法律具有阶级性: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二)法律具有物质制约性:1、法律的物质制约性不意味着法总是符合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的要求2、法律的物质制约性不意味着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因素对法没有影响3、法律的物质制约性不意味着法就没有相对独立性: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为法的历史继承性和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

【第二章法律的要素】一、法律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二、法律概念:(概念)法律要素中最基本的细胞,是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的概括性表达(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在某些情形,为了使法律规定更适应复杂的社会现实,某些法律概念的含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包括经验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前者指可依据知觉或经验感知的事实,后者指需要施加价值判断方可了解其意义的概念,前者的不确定性在于经验外延的模糊,后者的不确定性在于价值内涵难以把握。

三、法律规则:(概念)为法律主体设定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特征)1、确定性:具体的适用主体、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2、规范性3、体系性:规则间具有效力等级关系(结构)1、适用条件2、行为模式3、法律后果(种类)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前者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后者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前者指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的法定性不允许任意改变的法律规则,后者指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因个人意志改变的法律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指规则本身规定了全部的规则要素,无须援引其他规则来确定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主体进一步提供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规则的内容,而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确定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前者是被规则所调整的行为不依存于规则而独立存在的法律规则,后者指被规则调整的行为给予该规则产生的法律规则>四、法律原则:(概念)指导法律规则的规范原理和价值准则(分类)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前者体现法律的基本价值,适用范围更广>、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前者指反映社会关系本质属性的法律原理,后者指反映特定时空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诉求的原则>(在司法中的运用)1、顺位限制原理:穷尽规则方可援引原则2、目的限制原理:非为个案正义,不得抛弃规则3、优势理由原理:面对原则冲突,当择优而取。

华政法理学(试题)

华政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一、单项选择1.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合法关系B.法律关系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事实关系C.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D.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答案:B解析:事实关系没有严格的合法形式。

不是法律关系,但又是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类法律事实。

2.赵某因打架斗殴,被罚款50元并受到劳动教养处分,这种处罚属于下列哪种措施?A.民事制裁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D.行政处分答案:B解析:行政制裁可分为行政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分三种。

3.关于法的溯及力的正确表述是下列哪项?A.新法制定颁布后对旧法是否有效B.新法生效后,原有法律是否有效C.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D.法律颁布后,对它制定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答案:C解析:法的溯及力是指法溯及既往的效力。

即法颁发布施行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如果适用,该法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4.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据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哪项?A.此条属于立法解释B.此条属于表权解释C.此条属于司法解释D.此条属于限制解释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其中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它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全国人在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又称立法解释,是指由中央立法机关对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它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它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根据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法律解释分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三种,其中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和字面含义明显广于立法原意时,作出窄于字面含义的解释。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一、引言1.1 课程背景介绍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强调法理学对于理解法律实践和理论的指导作用1.2 课程目标培养学生对法理学的兴趣和认识帮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提高学生对于法律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思考的能力二、法理学的基本概念2.1 法律的定义介绍法律的内涵和外延探讨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特点和功能2.2 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解释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的概念分析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和联系2.3 法律的价值探讨法律的价值观念,如正义、公平、效率等讨论法律价值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三、法律的起源与发展3.1 法律的起源介绍法律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分析不同法律起源的理论观点3.2 法律的发展探讨法律发展的动力和因素分析法律发展的阶段和特点3.3 法律与社会变革讨论法律与社会变革的关系分析法律在应对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和挑战四、法律的解释与适用4.1 法律解释的概念和原则介绍法律解释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合理性等4.2 法律解释的方法介绍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如文本解释、历史解释、逻辑解释等分析不同解释方法的特点和适用场合4.3 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解释法律适用的概念和过程分析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问题和挑战五、法律的效力与效力范围5.1 法律效力的概念介绍法律效力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效力的来源和依据5.2 法律效力的要素分析法律效力的构成要素,如制定机关、内容、时间等5.3 法律效力范围解释法律效力范围的含义和确定方法探讨法律效力范围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关系六、法律的制定与程序6.1 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介绍法律制定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如民主、公开、科学等6.2 法律制定的机构和程序介绍我国法律制定的机构和程序分析不同法律制定机构和程序的特点和作用6.3 法律制定的实践与问题讨论法律制定过程中的实践和问题分析法律制定对法律体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七、法律的关系与法律关系7.1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介绍法律关系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如主体、客体、内容等7.2 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特点分析不同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特点探讨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7.3 法律关系的变动与调整解释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和方式分析法律关系调整的机制和作用八、权利与义务8.1 权利的概念和特点介绍权利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权利的基本特点,如独立性、排他性等8.2 义务的概念和特点介绍义务的内涵和外延阐述义务的基本特点,如强制性、稳定性等8.3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讨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九、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9.1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介绍法律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9.2 法律制裁的概念和作用介绍法律制裁的内涵和外延分析法律制裁的作用和意义9.3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分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讨法律制裁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的作用十、法律与发展10.1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分析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影响探讨法律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挑战10.2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介绍法律与政治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10.3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分析法律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探讨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挑战十一、法理学的研究方法11.1 法理学研究方法概述介绍法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概念分析、逻辑推理、实证研究等强调法理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11.2 比较法研究方法解释比较法研究方法的含义和作用探讨比较法研究在法理学研究中的应用和限制11.3 案例分析方法介绍案例分析方法在法理学研究中的应用分析案例分析方法对于理解法律实践和理论的作用十二、法律伦理学12.1 法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介绍法律伦理学的内涵和外延阐述法律伦理学与法理学的关系12.2 法律伦理学的原则和理论分析法律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和理论体系探讨法律伦理学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12.3 法律伦理与社会公正讨论法律伦理与社会公正的关系分析法律伦理在促进社会公正中的作用和挑战十三、法律哲学13.1 法律哲学的基本问题介绍法律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价值等强调法律哲学对于理解法律实践和理论的重要性13.2 法律哲学的主要流派介绍不同法律哲学流派的基本观点和代表人物分析不同法律哲学流派对于法律实践和理论的影响13.3 法律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讨论法律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和区别强调法律哲学对于法理学研究的重要启示和影响十四、法律与全球化14.1 全球化与法律的关系分析全球化对法律体系的影响和挑战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发展趋势和问题14.2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介绍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互动分析国际法对国内法的影响和作用14.3 法律全球化与法律文化讨论法律全球化的概念和特点强调法律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保护和传承十五、法理学的应用与实践15.1 法理学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分析法理学在法律咨询、立法、司法等实践领域的应用强调法理学对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的重要性15.2 法理学在法律教育与研究中的应用介绍法理学在法律教育和研究中的应用和意义强调法理学对于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和推动法学研究的重要性15.3 法理学在法律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分析法理学在法律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挑战探讨法理学在构建法治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的贡献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围绕华东政法法理学展开,涵盖了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的起源与发展、法律的解释与适用、法律的效力与效力范围、法律的制定与程序、法律的关系与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与发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律伦理学、法律哲学、法律与全球化以及法理学的应用与实践等十五个章节。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案《法理学》教案导论法理学概述一、正确理解法理学学科名称演变的线索1、在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

2、在西方:法哲学---法理学。

二介绍法学和法理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1、※ 重点强调的法学定义法学是以社会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 重点讲授法学的研究对象(一)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渊源、法律文件。

(二)动态--立法--实施--实现--实效。

(三)法律发展变化规律--法律起源--法律发展--法律消亡。

(四)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法律原则、法律思想。

(五)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教、历史。

3、※ 正确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一)本体论: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法的特征、法的分类。

(二)发展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消亡。

(三)价值论:法与正义、法与平等、法的作用、法与秩序、法与自由。

(四)运行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

三※ 重点讲授法学和法理学的产生1、法学产生的两个条件:恩格斯语:(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二)出现了职业法学者阶层。

2、法理学产生的前提:(一)法学自身成为独立的学科,(二)以社会革命为基础。

四、具体介绍资产阶级的法理学学科的历史发展:1、自然法学派(一)自然法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1)形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

自然法存在于自然和人类理性之中,先于国家存在,人定法(实在法)是国家制订,并依据自然法的。

(2)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18世纪)。

自然法学派正式形成。

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

(二)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认为法是自然意志或人类理性的表现,国家产生以前,人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国家出现后,国家制定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

否则实在法就没有法律效力,人们可以不遵守,甚至有权推翻它。

(三)自然法学派的评价:自然法学派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起过历史进步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之13年各专业分数线

华东政法大学之13年各专业分数线

华东政法大学之13年各专业分数线2014年的分数线还没有出来,考研人们可以根据历年的分数线来推断14年的分数线,大部分学校的专业分数线变化不是很大,为您收集了各大高校的历年分数线,希望对您考研有所帮助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及4月17日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公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为:初、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复试不合格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低于50分)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则按初始成绩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3年4月17日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生各专业拟录取线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拟录取线总成绩/单科法学理论法学理论528/50/90法律语言552/50/90法律史中法史外法史511/50/9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教育法学522/50/90刑法学刑法学555/50/90犯罪学青少年犯罪研究557/50/90 民商法学民商法学546/50/90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556/50/90 刑事侦查学562/50/90 法律逻辑542/50/90经济法学经济法、商法、金融法531/50/90国际金融法557/50/9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不区分研究方向521/50/90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535/50/90 国际航运法547/50/90司法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司法会计、计算机与声像技术鉴定524/50/90知识产权不区分研究方向535/50/90 社会法学不区分研究方向534/50/90 政治学理论不区分研究方向558/50/90 中外政治制度不区分研究方向558/50/90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不区分研究方向561/50/9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区分研究方向513/50/90 思想政治教育不区分研究方向578/50/90 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不区分研究方向591/50/90 行政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538/50/90社会保障不区分研究方向569/50/90文化产业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565/50/90社会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570/50/90公共安全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559/50/90产业经济学不区分研究方向567/50/90金融学不区分研究方向537/50/90国际贸易学不区分研究方向565/50/90法律硕士(非法学)510/50/90法律硕士(法学)一志愿510/50/90 调剂520/50/90 公共管理硕士初试*70%+复试*30%≥187.6。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一、引言1. 课程背景及意义:介绍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分析学习法理学的重要性。

2. 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培养学生的法理学思维。

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二、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 法的定义:引导学生探讨法的本质特征,分析法的定义。

2. 法的分类:讲解自然法、实证法等不同类型的法,分析其特点。

3. 法律规范:介绍法律规范的结构、种类及其作用。

三、法的起源与发展1. 法的起源:探讨法的起源原因,分析法的演变过程。

2. 法的阶段:介绍古代法、近现代法的特点及转变。

3. 我国法的现状:分析我国法的体系、制度及其发展。

四、法律关系1. 法律关系的概念:讲解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分析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 法律关系的种类:介绍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的区别。

3.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讲解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变更的条件及消灭的方式。

五、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概念:阐述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分析法律责任的种类。

2.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讲解责任法定、过错责任等归责原则。

3.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分析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和效果。

六、法的运行1. 法律制定:讲解法律制定的程序、原则及其重要性。

2. 法律实施:分析法律实施的过程,包括执法、司法等环节。

3. 法律监督:介绍法律监督的机制、主体及其作用。

七、法律规范的适用1. 法律解释:阐述法律解释的概念、种类及方法。

2. 法律适用:讲解法律适用的原则、程序及其要求。

3.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分析法律规范在实际案件中的适用。

八、法理学的研究方法1. 历史分析法:介绍历史分析法在法理学研究中的应用。

2. 比较分析法:阐述比较分析法在法理学研究中的作用。

3. 实证分析法:讲解实证分析法在法理学研究中的运用。

九、法与道德1. 法与道德的关系:探讨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分析法与道德相互作用的意义。

法理学笔记概括

法理学笔记概括

华政专升本法理学笔记(大部分转自学姐的博客)很适用1、法理学的学科名称的发展、演变:a. 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b. 西方:法哲学→法理学2、法理学→重点!以整个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共同性问题和共同性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3、法理学的研究范围:a. 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渊源、法律文件b. 动态:立法→实施→实现c. 法律发展变化规律:法律起源→法律发展→法律消亡d. 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法律原则、法律思想、法律观念e. 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宗教、道德、历史的关系4、法理学的重点研究:a. 本体论: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法的特征、法的分类b. 发展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消亡c. 价值论:法与正义、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的价值、作用、目的d. 运行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5、法的词义→了解!a. 公平、正义体现的是衡量是非善恶标准,评价人们行为准则;b. 具有惩罚犯罪、制裁邪恶功能,能够主持公道,申张正义;c. 审判独立性、公开性、程序性,从“触”到“去”是公开的。

·律:“均布”、准则6、法的词源:法从水,法平如水,法又从去,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Justice:公平、公正、正义、司法、法官、审判之意。

7、法律:a.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狭义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政策、判例、习惯等。

b. 狭义的法律→重点!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8、法的基本特征→重点!→选择题or简答题a. 国家创制性:①从产生方式上看,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它的国家创制性,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华政法理学教学大纲

华政法理学教学大纲

前言一、法理学学科的基本情况法理学在西方也被称为“法哲学”,在前苏联被称为“国家和法的理论”。

它是法学领域的基础性学科,从宏观上对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共同性问题和规律进行研究。

法理学研究包括法的本体论、发展论、价值论、运行论等内容。

本体论通过研究法的现象和本质,揭示法的形式特征和根本属性。

发展论通过研究法的起源、历史类型更替及其消亡,揭示法的一般发展规律。

价值论揭示法如何满足社会关系主体即人的需求和法的作用。

运行论研究法的创制、实施和实现法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揭示法律运行的一般规律。

法理学是近代社会法学自身发展和社会革命需要的产物。

17-18世纪,为适应西方资产阶级革命需要,资产阶级法理学产生;19世纪中叶,为适应世界无产阶级革命需要,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产生。

二、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基础理论学科”地位。

由于法理学的许多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军提炼于其它法学学科,因此其研究结论和方法对其它法学学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法理学的宏观视角有助于把人们对法律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把握法的精神实质,增强民主法治观念。

同时,它亦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法律世界观,划清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原则界限,并据以为法治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学习法理学应坚持并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法理学,关注当前法治实践,合理借鉴西方法理学成果。

研究法理学应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同时注重社会调查、历史考查、分析和比较法律、系统研究等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

三、本教材的编写情况法理学是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法理学教学为两个阶段,一年级学习基础知识,高年级学习专题内容。

因此教材相应分为《法理学导论》和《法理学专论》,前者侧重于法学、法律与法治基本知识的介绍和论述通说,后者着重于对法律基本原理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力求吸收国内外业已成熟的最新成果。

目前,华政的法理学课程已被列入上海市精品课程。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

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第一章:法理学的概念与意义1.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1.2 教学内容法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意义和作用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引导学生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研究方法1.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理学概念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理学研究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2.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让学生掌握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2.2 教学内容法的本质:法律的内在规定性和基本属性法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独特性讲授法:讲解法的本质和特征,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法与其他社会规范,让学生掌握法的独特性2.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的本质和特征的理解程度比较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分析法的独特性的能力第三章: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3.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和效力让学生掌握法律制度的结构和功能3.2 教学内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的约束力和适用范围法律制度的结构:法律规范的组织和体系法律制度的功能: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和效力,引导学生理解法律规范的基本概念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掌握法律制度的结构和功能3.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和效力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规范分析具体案例的能力第四章: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让学生理解法律行为的种类和效力让学生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4.2 教学内容法律行为的种类: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和特点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约束力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基本要素和条件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法律责任的实现途径和方式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律行为的种类和效力,引导学生理解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4.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律行为的种类和效力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责任分析具体案例的能力第五章: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5.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方法让学生掌握法律适用的原则和程序5.2 教学内容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原因和目的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的基本技术和方法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法律适用的程序:法律适用的步骤和流程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法律解释的基本概念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掌握法律适用的原则和程序5.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方法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适用原则分析具体案例的能力第六章:法与经济的关系6.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与经济的关系让学生掌握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6.2 教学内容法与经济的关系:法律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经济对法律的影响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和保障作用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与经济的关系和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经济领域中的具体应用6.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与经济的关系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经济案例的能力第七章:法与社会的关系7.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让学生掌握法律在社会秩序维护中的作用7.2 教学内容法与社会的关系:法律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和社会对法律的影响法律在社会秩序维护中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功能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与社会的关系和法律在社会秩序维护中的作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应用7.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社会案例的能力第八章:法与政治的关系8.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与政治的关系让学生掌握法律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8.2 教学内容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律对政治的影响和政治对法律的影响法律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制衡作用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与政治的关系和法律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政治领域中的具体应用8.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与政治的关系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政治案例的能力第九章:法与文化的关系9.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法与文化的关系让学生掌握法律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9.2 教学内容法与文化的关系:法律对文化的影响和文化对法律的影响法律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文化价值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与文化的关系和法律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文化领域中的具体应用9.4 教学评估课堂提问:检查学生对法与文化的关系的理解程度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文化案例的能力第十章:法理学研究的现代表达与挑战10.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法理学研究的现代表达让学生掌握法理学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10.2 教学内容法理学研究的现代表达:现代社会中法理学的研究趋势和方法法理学面临的挑战:全球化、技术进步和价值多元对法理学的影响法理学的应对策略:法理学的创新发展和适应性调整10.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法理学研究的现代表达和挑战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法理学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10.4 教学评估课堂讨论:评估学生对法理学研究的现代表达的理解程度论文写作:评估学生对法理学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的分析和思考能力重点解析本文档为“华东政法法理学教案”,共包含十个章节。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教学大纲(含考核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教学大纲(含考核目标)

第三章 法律作用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法律作用的含义和分类。重点把握: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包括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保护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六个方面。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包括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两个方面。在认识法律作用时,要注意的两个方面:一是法律作用的两重性,法律作用客观上存在着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二是法律作用的有限性,法律作用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个客观的限度。本章是重点章。
2、领会: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查的方法;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系统研究的方法。
3、应用:在我国,繁荣和发展法理学,必须遵循哪些研究思路。
第一章 法律概念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法律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本质等基本内容。重点把握:法律特征,指法律在现象上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显著特点,包括法律国家创制性、特殊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和国家强制性。法律本质,指法律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它分为三个层次:法律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法律概念,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在本质上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本章是重点章。
实现调整社会关系。
3、 普遍适用性。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一国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
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4、 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力是指一定的阶级为了一定的统治目的而建立起来的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来运用。
二 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导论法理学概述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第一章法的概念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第二章法的要素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第三章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第四章法的价值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第五章法律文化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第六章法律起源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013华东政法

2013华东政法
004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030107经济法学 04国际金融法 617经济法学:《经济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总论及金融监管部分);《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英】艾利斯·费伦著:《公司金融法律原理》(The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Finance Law),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新编金融法学》唐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证券法教程》吴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金融监管部分,《民商法学》商法部分。 选做金融财会模块试题的学生,另外必须参考以下书目: 《金融市场学(Financial Market)》,谢百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级财务会计学》(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组编教材),朱国泓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04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009政治理论部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2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8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2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8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006国际航运法律学院
030109国际法学 04国际航运法 619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第三版)王虎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近两年《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学会主编,法律出版社;《国际私法学》(第二版)丁伟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近两年《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海商法教程》陈宪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近两年《中国海商法年刊》司玉琢主编;近两年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 804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法理学考研真题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法理学考研真题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理学部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每道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该判断出自( ) A.柏拉图《法律篇》B.查士丁尼《国法大全》C.西塞罗《论法律》D.亚里士多德《政治学》2.分析法学派的理论渊源来自( )A.英国法学家边沁B.英国法学家密尔B.英国法学家奥斯丁D.英国法学家哈特3.法是能使各个人的意志依据自由的普遍法则与他人意志相协调的条件之总和。

”该观点属于( )A.康德B.黑格尔C.萨维尼D.马克思4."真正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

”提出该观点的著作是( )A.《正义论》B.《法律帝国》C.《法律的道德性》D.《法律的概念》5.应该重视社会现实中的“活法”与“自由法”的作用,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可以根据正义原则和习惯自由地创制法律规则。

持该观点的法学家是( ) A,社会学法学派的欧根·埃利希B.社会法学派的罗斯科·庞德C.现实主义法学的弗兰克D批判法学运动的昂格尔6.下列哪篇文章标志着马克思的思想开始由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 )A.《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B.《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C.《论犹太人问题》D.《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7.将法律发展看作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学者是( )A.萨维尼B.卢梭B.恩格斯D.梅因8.与成文法相比,不成文法( )A.具有较好的规范功能、预防功能和社会改革功能B.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社会适应性C.在适用中更需要解释D.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较小9.将法律行为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体法律行为所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行为的主体B.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C.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D.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10.在西方法文化传统中,“法”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法”表示某种应然的正义准则,而“法律”表示某种现实的人定法,导致这种区别的首要理论是( )A.自然法理论B.神启法理论C.分析实证主义理论D.哲理法理论二、多项选择题。

华政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

华政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

华政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方向题型分值和题量示范法学基础理论(90分)名词解释4分每题,共4题文义解释简答8分每题,共4题简述法律效力的范围论述20分和22分每题,共2题试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西方法哲学(60分)名词解释4分每题,共4题历史法学派简答10分每题,共3题简述德沃金“权利论”思想论述14分每题,共1题试论西方法哲学中“反抗暴政的权利”思想的源流汇总150分总分共18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的题量与分值每年可能略有变动其他真题示范2015年论述题:法的终极本质是什么(法综卷)2016年论述题:结合材料论述法律的本质。

2011年论述题:西方法哲学关于法与法律关系的学说(法理卷)2021年简答题: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所需要的条件(法理卷)2021年名词解释:权利与义务(法理卷)2016年简答题:简述法律关系分析方法的运用步骤2016年简答题: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015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法理卷)2013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1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1年论述题:法与法律关系的学术观点,并评价二元论观点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法理卷)2011年简答题:权利含义,权利的特征是什么?(法理卷)2012年简答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种类?(法综题)2009年论述题:法律关系的客体与种类,具体举例(法综题)2007年论述题:权利与权力之间什么关系,举例区分二者意义(法综题)2017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8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8年简答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综卷)2018年简答题:法律分析方法的运用步骤(法理卷)法理学复习内容体系上篇法理学1导论:法理学的性质与研究范围1第一编法律的本体3第一章法律的概念3第二章法律的要素9第三章法律的渊源体系与效力17第四章法律关系32第五章法律行为43第六章法律责任49第二编法律的历史发展58第七章法律的演化58第八章法律的继承和移植65第九章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69第十章法律与社会80第三编法律的作用和价值94第十一章法律的作用94第十二章法律价值98第十三章立法107第十四章法律实施116第十五章法律程序129第十六章法律方法136第十七章法律语言论151第十七章法律推理论155第十八章法律解释论155第十九章法律注释论156第二十章法律续造论158下篇西方法律思想史165第一编西方古代法律思想165第一章古希腊法律思想166第二章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170第三章古罗马的法律思想176第二编中世纪的法律思想183第一章概述183第二章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184第三章阿奎那的法律思想186第四章中世纪罗马法学的复兴188第五章新经院主义法学思想192第三编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196 第一章概述196第二章从格老秀斯的自然法到霍布斯的《利维坦》200第三章从洛克的《政府论》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205 第四章卢梭的平等理论和社会契约论211第五章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214第六章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意义221第四编19世纪的西方法学流派223第一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法律思想概述223第二章哲理法学224第三章分析法学229第四章历史法学235第五编当代西方法学流派240第一章社会法学240第二章新自然法法学246第三章新分析法学256第四章批判法学研究运动265第五章经济分析法学266附: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知识框架【☆☆☆重点】270复习知识点示范【重点框架】第一节法律的定义法与法律法法律法律的不同界说法律命令说法律规则说社会控制说法律的定义本书观点第二节法律的特征五大特征国家创制性;行为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国家强制性;可诉性第三节法律的本质研究法律本质的意义法律本质的争论神意论;理性论;公意论;民族精神论法律的本质属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本章重点】法律的本质属性【考点分析】本章内容是法理学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因此需要考生在对知识点完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华东政法大学2013法理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2013法理范围

名词解释:1.法律的规范作用: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2.法律的社会作用: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3.法系:法系是由若干国家和特定地区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体系的总成。

4.判例法:一般指高级法院的判决,或者说一个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其他法院(甚至对本院)以后的审判来说,具有作为一种先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

5.法律解释:通常是指司法者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对法律规定所进行的旨在使法律文本域案件事实产生明确指向和关联的司法活动的过程,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一系列原则、规则、技术和方法。

6.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7.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指对已经指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8.法律体系:指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9.执法:亦称发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10.司法:亦称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1.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12.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13.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而产生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14.法律事实: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的现象。

15.法律责任:由于实施了违法、违约行为或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而使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

16.违法: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滥用权利,给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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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的概念法的特征:1、国家创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来源于国家,法律与国家权力之间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2、特殊规范性。

法律由法律规范构成的,是一种行为规范,并且有独特严密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3、普遍适用性。

法律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社会规范,4、国家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的属性:国家意志性(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阶级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志)物质制约性(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该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第二章法的作用和法律价值法律的作用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部分。

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应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指引有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两种,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特定的人和情况进行引导,规范指引是通过一个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和情况进行引导。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对人们行为的指引一般是规范指引。

2、预测作用,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该如何行为。

3、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是判断衡量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尺度和标准。

4、保护作用,指法律对合法行为的有效性予以确认,保障行为人享有基于合法行为应获得的利益。

5、强制作用,指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性予以否定,并对违法者进行惩罚和制裁。

6、教育作用,指法律在对一般人的行为进行指引,预测,评价,保护和强制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并进而影响到人们未来的行为选择。

法的社会作用:1、阶级统治作用:法律通过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以维护通知阶级的统治地位。

主要表现为,法律通过对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关系的调整,维护统治阶级在以上领域的统治地位。

2、社会管理作用,法律通过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以管理一般的社会公共事务,如维护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秩序,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提供一般的社会保障等等。

法的局限:1、法律只能调整人的外部行为,而不应涉及人的思想2、法律只能调整人的某些行为,而非全部行为3、法律有其固有的不周延性4、法律不可能平等的保护每一种利益5、法律追求形式合理性,可能牺牲实质合理性6、法律的运行需要辅助条件法律价值:指法律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国家的需要,这种主客体的需要与满足关系就是法律价值。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1、法律应该体现自由,法律作为规定人们如何人行为的规则体系,提供着调整人们行为和进行社会交往的某种框架,为人们的自由提供了模式。

法律必须由人民意志所创立并同人民意志一同产生,真正体现人民自由。

2、通过法律实现自由,自由之实现部分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和规定,部分取决于法律实施,后者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着自由地实现。

3、法律限制自由,法律在实质上市对自由的保护,但又是限制自由的工具,这些限制是必要的。

法律和正义1、法律意味着对任意暴力的限制,这是正义的主要内容。

2、正义对法律进化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法律也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律与秩序法律与秩序的关系相当密切,秩序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也是人类活动最基本的前提。

第三章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产生的标志是:国家的产生,权力和义务的分离,诉讼和审判的出现。

法的发展是社会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法的发展有质变和量变之分,法的量变是非本质的发展变化,法的质变是本质的发展变化。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的阶级本质和它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对法律所做的基本分类。

法的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表现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以社会革命为条件的规律,不断进步的规律,法的继承的规律。

资本主义法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三个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维护民主法治,维护人权,实行法治的原则。

第四章法系的一般理论法系:由若干国家和特定地区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世界上公认的法系有五种:东方法律文明中包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西方法律文明中包括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

民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1、法律渊源方面的差异,制定法是民法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和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分类方面的差异,民法法系国家讲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系国家却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

3、法典化方面的区别,民法法系国家一般在传统上实行法典化,而普通法系国家一般不实行法典化。

4、法律概念,术语上的差异。

5、适用法律技术方面的差异,民法法系国家一般实行演绎推理,而普通法系国家一般是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相结合。

6、法律发展方式上的差异,民法法系国家的法官只能依法办案,没有创制法律的权力,而普通法系国家法官可以造法。

7、诉讼程序的差异,民法法系采用的是纠问式诉讼,普通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对抗式诉讼。

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的精神内核,是在一定历史时期积淀下来的支配法律实践活动的群体性法律价值观,以及这种价值观被社会化的过程和方式。

法律文化的特征:法律文化的核心是法律价值观以及这种价值观被社会化的过程和方法。

法律文化产生并体现在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实践活动中,反过来也支配着法的运行过程与法的变迁。

法律文化具有群体性。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通常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积淀,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法律文化的分类:1以法律文化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标准,可以将从古到今的各种法律文化分为义务本为模式和权利本位模式两类。

2以东西方法律文化在法律价值观上的差别为依据,可以讲法律文化分为东方型法律文化与西方型法律文化两类。

3以法律规范的内容所依据的总体精神为标准,可以将法律文化划分为宗教主义型,伦理主义型,现实主义型三种法律文化。

4以产生,实现法律规范的基本程序和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法律文化分为成文法型,判例法型和混合法型法律文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1、重视道德教化在调节和控制人的行为方面的作用。

2、主张人的因素在法律的执行和适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3、重视调节在解决一般纠纷中的作用。

4、强调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

第五章法律移植与法制现代化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吸纳到自己的法律体系之中,并予以贯彻实施的活动等。

法律移植的类型:1、相同类型国家之间法律的融合和趋同。

2、落后或后发展的国家移植先进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3、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法律移植。

4、区域性或世界性的法律趋同。

法律移植的内容从横向上来看可分为法理或法律意识,法律制度的移植,法律规范的移植。

纵向上来看法律移植的内容可分为立法移植和司法移植。

法律移植的必要性:1、法律是人类认识的成果和人类文明的标识,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基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3、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法律移植的注意问题:首先,在法律移植时,既要对被移植的法律制度的人文背景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又要对本国法律文化的兼容性作科学和真实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理性的选择。

其次,在法律移植时要注意移植对象的先进性。

最后,在法律移植时,必须对本国法律的运行过程和运行状况,尤其对组织法律运行的机构进行必要的机理调适。

法制现代化: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伴随着社会的转型而相应地由后进的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转化的连续性的发展过程。

法制现代化的目标:法律规范体系的现代化,法律组织机构的现代化,法律设施的现代化,法律意识的现代化。

法律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必然联系,借以确立法律的价值基础。

其次,作为一种信念伦理,传统中国法律是一种特别注重秩序的理性主义。

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惯性机制,影响着当代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

总之,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必须立足于中国本土资源,与我国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创建其独立品格,方能是一种永久性的,成功有效的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依法治国理论法治:在观念形态上,法治是建立在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宪政基础上的立国,治国的思想理论或原则。

在制度层面上,法治是以法制为载体的一整套制度和原则的体现,其中包括人民主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权力监督和制约,正当的法律程序等,在运行形态上,法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和运行机制。

依法治国:就是要求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使人民的意志在行使过程和最终目的上都得以实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法治和民主的关系:1、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民主是法治产生的前提,民主决定了法治的性质,民主是法治的力量源泉。

2、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法治是民主的确认形式,法治是民主的实现方式,法治是民主的可靠保障。

3、民主与法治相统一。

民主与法治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

民主是有法治保障的民主,法治是以民主为内容的法治。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的基本原则:民主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统一性原则。

法治的生成条件:1、商品经济的发展2、市民社会的发育3、多元,民主政体的存在4、自然法观念的建立5、法律的相对独立发展法治实现的驱动模式:1、政府主导型法治驱动模式2、社会演进型法治驱动模式3、政府社会互动型法治驱动模式第七章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对法律有决定作用,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产生发展和消亡。

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和内容。

法律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确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限制削弱和扫除不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

法律和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对法律有决定作用,生产力对法律有直接和间接的作用。

法律对生产力有反作用。

市场经济的法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2、充分尊重和保护财产权的法律制度。

3、维护合同自由的法律制度。

4、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法律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体现在以下:1、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丰富和完善了法律的内容。

2、科学技术的发展深刻的影响了法律的运行机制。

3、科学技术的发展向传统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提出了新的挑战。

4、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法学研究方法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

5、法律对科学技术活动有组织和管理作用。

6、法律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推动和促进作用。

7、法律对科学技术成果的使用和推广有保证和促进作用。

8、法律对科学技术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有抵制和防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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