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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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核算制度

甲供材核算制度

甲供材核算制度1. 引言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材料种类也越来越多。

对于材料采购和使用的管理,建立科学的核算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甲供材核算制度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法。

2. 背景与意义甲供材是指建设项目中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

为了减少建设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并管控施工单位的材料质量,甲供材制度得以出现。

然而,在甲供材制度的实施中,往往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管理方式,从而导致项目材料成本的剧增,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因此,建立健全的甲供材核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规范甲供材管理流程,控制甲供材成本,而且可以提高项目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 主要内容甲供材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甲供材采购管理甲供材采购管理主要包括采购需求申请、材料供应商的审批与管理、合同签订、材料入库、验收等环节。

为了规范这些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3.2. 甲供材库存管理甲供材库存管理是指对甲供材的数量、品质、存储方式、使用时间等进行管理。

通过对库存材料的监控,可以避免过剩、缺乏等情况发生,保证甲供材数量的合理使用。

3.3. 甲供材动态管理甲供材动态管理是指针对甲供材使用情况,对其进行跟进和管理。

它主要包括对甲供材的使用量、剩余量、使用效果等进行日常监控和评估。

这样可以及时调整使用计划和方案,确保甲供材的有效利用。

3.4. 甲供材成本核算甲供材成本核算是指对甲供材的采购成本、质量成本、物流成本、库存成本、报废成本等各种成本因素进行全面计算。

通过甲供材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解决成本过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甲供材管理的利用效益。

4. 实施方法4.1. 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建立甲供材核算制度前,需要制定适合项目的管理标准和流程。

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可以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4.2. 强化人员培训在实施甲供材核算制度时,需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技术水平。

甲供材优缺点、流程及结算主要事项

甲供材优缺点、流程及结算主要事项

(1)甲供材料的使用场景在现代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下,材料供应有三种形式:第一,自行采购:完成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的材料;第二,甲定已购: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或合同中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由投标人(承包人)根据该要求进行采购,这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除总价合同外通常为认质认价;第三,甲供材料(设备):材料(设备)完全由发包人进行采购供应并运送到工地现场指定的堆放位置交由承包人使用。

上述三种材料供应方式,只有第三种为甲供材料。

(2)甲供材料优点缺点分析优点:①有效控制投资,节约工程成本。

业主方与特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战采协议,价格相对普通采购有很大的优惠幅度空间,能够在大宗材料时加快采购速度,节省成本,优化投资。

②保证工程质量。

业主通过实地考察,多次使用比选,选择质量好、价格优的材料,避免因为未指定材料品牌及供应商,导致施工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选用质量差的材料代替。

缺点:①不利于材料的合理利用。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甲供材料的数量上往往会产生各种争议,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方会根据招标图纸进行计算,此时不能准确计算出施工实际消耗量。

在最终发承包双方确定甲供材料数量时,会因为图纸量和实际消耗量不符而产生争议,原则来说此部分争议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但当工程量偏差过大时,发承包双方会进行再一次核对,对于甲供模式,承包方显然不会合理利用,一般会供多少,用多少从而造成材料的浪费。

②材料采购、供应、仓储。

发包方针对甲供材料进行采购,对于长期供应的材料,仍然要面临材料涨价的风险,例如钢材、铝材涨价幅度较大。

因为是甲供材料,所以承包单位就不会承担此类涨价风险。

发包方在供应和仓储时要准备仓库,雇佣管理人员等,如果委托施工单位照看保管,一般计取1%的保管费。

③施工方推卸责任的借口。

在发现施工问题,需要整改时,甲供材料往往会成为施工单位推卸责任的借口,比如屋面漏水时,施工单位往不会说是施工工艺问题,而会说是因为甲供防水材料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屋面漏水,此时因为已经施工完成,也无法追究到底是哪里出现的问题,返修费的承担会引起争议。

甲供材结算方法

甲供材结算方法

从事预算专业的同胞们必读~(如何处理甲供材料,及内部结算方法)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 选至筑龙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

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

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我结合网友的意见总结1.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一样,都必须列入直接费并参与计取各种费用和税金;施工单位应在含税造价中将已扣除采保运杂费的甲供材料总值退还给建设单位,即应退款为:甲供材料总值*(1-采保运杂费率).2.甲供材料应该是计价的,即在计价程序中,甲供材料应在基价的直接费中列为未计价材料。

并计取各种间接费用后形成工程造价。

在结算时,以含税工程造价减去[甲供材料总值*(1-保管费率)]。

在实际工程中大多建设单位为了逃避税金而不让将甲供材料计入工程造价3.甲供材料按相应预算价格计入直接费(若没有预算价按市场价或协商价),计取各种费用后,在税后退还甲方。

其单价按市场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价计补差价。

工程竣工结算时,数量按实际提供量退。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

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比如业主)。

[最新知识]甲供材结算差额的会计核算

[最新知识]甲供材结算差额的会计核算

甲供材结算差额的会计核算甲供材结算差额的会计核算,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甲供材结算差额的会计核算甲供材实际供应金额与决算后甲方扣减甲供材金额是一致的。

甲供材实际供应金额与决算造价计算书中包含的甲供材金额一般是不会一致的。

今天我们讨论的差异只是后者。

包含有甲供材料的建造工程,在工程决算出来后,往往会出现甲方认可的甲供材决算金额和实际供应的金额有一定的差额。

对于此差额如何进行核算?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及金额差异的原因,包括价格原因的差额,数量原因的差额及没有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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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结算办法

甲供材料结算办法

第七节甲供材料结算办法1. 目的明确与承建商甲供物资结算的方法和责任,保证甲供材料结算工作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发展项目的各类工程的甲供材料结算的控制。

3. 职责3.1 项目部材料工程师在工程完工后与领用甲供材的承建方核对甲供材料后,出具《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

3.2 合约部负责根据《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填写应供量。

3.3 合约部负责根据《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与《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编制《甲供材料结算表》。

3.4 财务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结算表》及其附件。

4. 工作程序4.1 合约部在拟订公司与承建商的施工合同中,应根据《物资报批表》或《甲供物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甲供材料供应、结算及超供扣款的方式,作为甲供材料结算的基本依据。

4.2 过程管理及原则:4.2.1 合约部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甲供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以及相关技术要求组织供应。

4.2.2 对于包干加变更、新增的工程,合约部以合同中甲供材料清单的数量为基础,根据相应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统计出《甲供材料结算应供量汇总表》,办理甲供材料结算;对于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合约部在办理承建商的工程结算时,及时统计出《甲供材料结算应供量汇总表》,办理甲供材料结算。

4.2.3 在工程建设的后期,当甲供材料实供量超过合同甲供材料清单数量时,合约部负责在相应承建商的工程进度款中预扣超供部分的材料价款。

该价款在结算时多退少补,以避免承建商恶意超领甲供材料。

4.2.4 超供扣款和节约补款的计价方式为:基价采用甲方加权平均采购价,超供的部分扣除其材料设备料值并加收8%的管理费,节约的部分按40%的比例计算补款。

4.3 甲供材料结算流程:4.3.1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承建商及时核对甲供材料的领用数量,工程完工后及时编制《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需附甲供材料领料明细清单)。

4.3.2 项目部负责与承建商核对《甲供材结算实供量汇总表》(需附甲供材料领料明细清单),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在此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给合约部。

甲供材约定

甲供材约定

甲供材约定
一、费率记取
1.采保费: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工地施工现场,交由施
工单位保管,施工单位记取采保费的60%即材料价格的1.5% 2.检验试验费: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工地施工现场,交
由施工单位保管,施工单位记取材料价格的0.3%
二、甲供材扣回
1. 采取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合同,且甲供材为暂估价的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按照清单中的工程量*暂估价,在总造价中扣除。

实际用量超过清单用量时,超出部分按采购价格的2倍从施工单位扣回;实际用量不足清单用量时按清单用量扣除。

2. 采取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按照图纸工程量*采购价格从总造价中扣除,实际用量超过图纸工程量时,超出部分按采购价格的2倍从施工单位扣回;实际用量不足图纸工程量时按照图纸工程量扣除。

三、甲供材程序
施工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3-5天向建设方提报材料规格及数量,经建设方审核后由建设方通知材料供应商将材料送达工地现场(随车携带材料检验合格报告)。

材料到达现场后由建设方组织监理、施工方及供货方对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核对无误后建设方、施工方在收料单签字。

工程合同甲供材

工程合同甲供材

工程合同甲供材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材料供应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与质量,通常会在工程合同中对甲供材进行详细规定。

下面将提供一个工程合同中甲供材的范本内容,以供参考。

工程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业主):[甲方名称]乙方(承包商):[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工程合同,并就甲供材事项作以下约定:第一条甲供材的范围1.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料、预拌混凝土、电气设备、管道及配件等主要建筑材料。

2. 甲方应确保所供应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或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条甲供材的交付1.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及数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

2. 甲方应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如因材料供应延迟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甲供材的质量1. 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 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第四条甲供材的价格及结算1. 甲供材的价格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2. 材料费用的结算应与工程款支付同步进行,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供应材料,导致工程延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或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甲供材问题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供材核算

甲供材核算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甲供材料”管理制度,规范“甲供材料”的成本核算,建立与施工企业的甲供材料财务结算制度,根据财政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甲供材料”的定义“甲供材料”,是指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材料(含设备)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

即:业主(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 业主方为甲方, 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 (业主)统一购入, 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的价格结算 , 数量按照甲方(业主)实际调拨给乙方 ( 施工单位 )的数量结算。

在“甲供材料”方法中, 材料的价格风险由开发单位承担, 材料的数量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

开发单位根据施工图计算施工所需的材料量, 列出材料供应清单, 各个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所需要的材料量提前上报计划, 开发单位统一购入管理, 在工程款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与货款支付1、公司采供部是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的职能部门。

采供部根据审核后的《施工单位材料需用计划》,进行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选择优质供应商,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简称《采购合同》)。

2、采供部每月根据审核后的《材料需用计划》,进行采购工作,并送货到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3、《采购合同》约定的供应商的付款方式(现款、银行承兑汇票、一月内结算等)由采供部和财务部商量确认。

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材料设备货款。

采取预付货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供应商应开具收款收据。

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应向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

5、原则上每月的5日前,应与供应商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的结算1、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界定甲供材料的结算办法。

2、根据“财税[2006]114号”文件规定,甲供装饰材料是可以不作为工程总造价的组成内容计交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甲供材财务核算

甲供材财务核算

甲供材应如何进行财务核算
“甲供材”应如何进行财务核算?
在实践中,“甲供材”的财务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方法1:“甲供材”直接计入投资账户。

建设方在领发“甲供材”时,按材料实际购买价,借记“在建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

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及以后发出材料时不作账务处理,只在账外登记管理,“甲供材”部分不反映在施工方的工程收入和工程支出中。

方法2:“甲供材”通过转账结算。

建设方在“甲供材”发出时,直接按材料的预算价抵作预付给施工方的工程款。

材料发出时,借记“预付账款”(或预付工程款),贷记“工程物资”(或库存材料)。

由于冲抵的预付账款(或预付工程款)是按材料预算价,而转出的工程物资是按实际购买价,之间存在的差额直接计入工程成本,视其差额的正负情况,借(或贷)记“在建工程——××工程”。

而施工方一般都是在收到材料时按材料的预算价,借记“库存材料”,贷记“预收账款”。

上述两种不同的财务核算方式,在实务中对应了两种“甲供材”的税收管理模式。

方法1:只缴税,不开票。

在方法1中,由于建设方在材料发出时,直接计入了在建工程的成本。

因此,在最终结算的环节,施工方对于“甲供材”部分只缴税,不开票,否则就会导致“甲供材”重复计入成本。

方法2:既缴税,又开票。

在方法2中,由于建设方发出材料时,按材料预算价作为预付账款,未入工程成本,只是按预算价与实际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直接进入了工程成本。

此时,施工方需要按“甲供材”的实际购买价缴纳营业税,但只能按预算价开具建筑业发票。

因此,企业在实践工作中可以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财务核算方式。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人用错了“甲供材”这个词。

因为按照政府规定,一些建筑材料应由开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作为消费者我们并不知道到底谁应该付给我们的钱?甲供材和清包工都是现在建筑施工的一种方式,那么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1、甲供材与清包工单价计算不同所以对于甲供材和清包工这两者,他们之间单价的计算是不同的。

甲供材单价是根据主要的建筑材料来决定的,比如说水泥、钢筋、沙石、等等,它们的总价也就决定了最后的单价。

而清包工单价则是以人工的形式来决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都会采用一些小工来进行作业,而这些小工就是用清包工来进行结算。

但是在计算单价时,也需要加上一部分机械化施工的成本。

所以,虽然说单价不高,但是包工头从中得到的利润却很高。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甲供材和清包工在最终结算价格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这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的调整,不同材料的市场价格也不同。

所以最终决定的结算价格肯定会有一定的偏差,但是一般不会太大,正常范围内是合理的。

而我们装修者在选择清包工和甲供材时,要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2、甲供材与清包工结算方式不同甲供材与清包工结算方式不同,主要体现在我们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上。

有一些开发商在售楼的时候,往往会给予各位购房者一个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以后再来签订合同。

这样的做法就会使很多购房者犹豫不决,毕竟房价这么贵,如果超过了期限还没有买的话,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钱?但是现在有很多开发商都采用这样的办法,来避免购房者违约,让大家放心的买房。

虽然这样的做法比较人性化,但是最终的结算价格也会有一些偏差。

对于甲供材而言,开发商往往是以每平米相同的价格将其出售给购房者。

而在结算时,购房者还要额外支付一部分款项。

这样来看的话,这个结算价格也不会太低。

毕竟所使用的材料都是相同的。

所以在装修时,也要注意,避免被坑。

清包工和甲供材一样,也是以每平米相同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结算尾款甲供材说明

结算尾款甲供材说明

关于xxxxxxxx# 楼室内精装修工程结算甲供材对账差
额的情况说明
xxxxxxxx# 楼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编号:xx)由***有限公司施工。

该工程已结算完毕,处于需请结算尾款阶段,现针对该工程甲供材对账差异问题作以下说明:
该工程最终结算应扣减甲供材金额为****元,根据财务对账数据,支付***材料公司金额为***元,差额为***元,差异甲供材工地收货单号为****(甲供材金额分别为***元),此两笔甲供材实际应归属在《***楼精装修工程》(合同编号:***)中,故应在此合同中扣除。

特此说明。

xx预决算部
202x年**月**日。

甲供材结算及尾款支付实施细则

甲供材结算及尾款支付实施细则

修改人审核人工程结算/甲供材结算/尾款支付办1.0. 目的为更好的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结算、甲供材料结算的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建设项目的各类工程的甲供材料、甲供设备、工程结算的控制。

3.0. 职责3.1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3.2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会签结算资料,初审结算。

3.3 预算部:初审结算(必要时),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4 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0. 流程4.1 工程结算的办理:4.1.1 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结算会签表》。

4.1.2 监理公司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4.1.3 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报告》,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才能生效。

4.1.4 项目部资料员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

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

承包商填写《结算申请会签表》,并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返回项目部。

4.1.5 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

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1.6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计算和说明,填写于《结算申请会签单》。

4.1.7项目部预算工程师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

工程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招标答疑、承包商投标书、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开工竣工报告、施(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供材供应统计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确认表、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水电费扣减表、各期粮单、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和备忘录、政府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以及承包商/供货商提供的结算书等。

甲供材结算方法

甲供材结算方法

从事预算专业的同胞们必读~(如何处理甲供材料,及内部结算方法)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 选至筑龙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

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

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我结合网友的意见总结1.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一样,都必须列入直接费并参与计取各种费用和税金;施工单位应在含税造价中将已扣除采保运杂费的甲供材料总值退还给建设单位,即应退款为:甲供材料总值*(1-采保运杂费率).2.甲供材料应该是计价的,即在计价程序中,甲供材料应在基价的直接费中列为未计价材料。

并计取各种间接费用后形成工程造价。

在结算时,以含税工程造价减去[甲供材料总值*(1-保管费率)]。

在实际工程中大多建设单位为了逃避税金而不让将甲供材料计入工程造价3.甲供材料按相应预算价格计入直接费(若没有预算价按市场价或协商价),计取各种费用后,在税后退还甲方。

其单价按市场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价计补差价。

工程竣工结算时,数量按实际提供量退。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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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的结算甲供材的结算甲供材由于供应数量和实际数量不同以及供应价格和退还价格不同,在发承包双方进行价款结算和甲供材退款时往往会产生争议。

甲供材在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结算数量、结算单价、退还数量和退还单价应如何界定呢?1 定额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1.1工程结算和退还甲供材的数量的确定在定额计价模式下,一般会存在甲供数量与定额含量不一致的情况。

当甲供数量大于定额含量时,说明乙方可能存在管理不善、材料浪费等情况,实际结算时应按定额含量结算,退还甲供材款时应按甲供数量退还。

当甲供数量小于定额含量时,说明乙方可能管理水平较高、材料损耗率小,实际结算时仍应按定额含量结算,退还甲供材款时应按甲供数量退还。

也就是说无论甲供材的供应数量是多少,退还时都应按甲方实际供应数量为准,进入工程结算的数量与甲供材数量无关,都是按定额含量结算,无论乙方是浪费材料还是节约材料,此量差全部由乙方承担。

1.2甲供材计入结算的价格的确定甲供材也必须和乙方自己购买的材料一样,计入工程费用并计取各种费用、税金等,在乙方退还甲供材的价值时应在完成全部工程的含税造价中扣除应计取的采保费等内容。

甲供材计入结算的材料价格也必须符合材料单价的构成,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的内容,材料费包含材料原价、运输损耗、运杂费、采保费,这里应注意的是无论甲方提供的价格是出厂价、到厂价还是其它价格,也不论甲乙双方对于采保费的分担比例,进入结算的价格都应是包括全部四部分的价格,和其他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价格组成是一样的,不能再按该项材料在定额内的预算价格。

通过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省的统一规定,采保费费率为2.5%,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

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1)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2)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3)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现甲方供应螺纹三级Φ20钢筋运到现场的价格是4000元/t(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甲方付款供应,按上述(1)、(2)两种方法计算:(1)甲方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保费4000×2.5%=100元/t,全部归甲方;钢筋的单价为4000+100=4100元/t。

(2)钢筋运至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采保费4000×2.5%=100元/t,建设单位计取40%为40元/t,施工单位计取60%为60元/t。

钢筋的单价为4000+100=4100元/t。

虽然采保费二者分担不同,但是计入工程结算的螺纹三级Φ20钢筋的单价为4100元/t。

1.3甲供材退还时的价格的确定因为在乙方的全部建安工程费用中包含了甲供材的费用,所以乙方实际得到的建安工程费用中应该扣除退还给甲方的材料款。

由于采保费的问题,接上例,在退还时的价格也按两种情况考虑:(1)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付款、运输和保管时,甲供材退还时的材料价格为:4000+100=4100元/t。

(2)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付款、运输,施工单位保管时,甲供材退还时的材料价格为:4000+40=4040元/t。

这里应注意的是如果是施工单位保管,在甲供材退还时不能按4100元/t的价格,而应扣除施工单位的保管费60元/t,应按4040元/t的价格退还。

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2.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2.1计价规范对于发包人提供材料的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2.1条的规定[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招标文件中按规定的表格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写明甲供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

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

该条款明确了发包人(甲方)如果自行供应某些材料和设备时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以及投标人获得这些信息后如何在分部分项工程的组价中考虑甲供材价格的问题,下面根据这些内容分别进行分析。

2.2投标报价时甲供材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发包人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提供的单价计入到相应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一般这个单价类似于“暂估价”,可直接按此价格作为材料单价使用,暂时不必考虑采保费等问题,报价时不能使用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参考材料价格。

至于在一览表中标明的数量在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报价中可不考虑,表中数量和单价的乘积可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基数。

例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表1的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的要求[2],表1中的两种材料分别用于“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2)中的相应项目。

在投标报价组价时,螺纹三级Φ20钢筋的综合单价中用到的钢筋材料单价为4000元/t,这个价格是包含材料原价、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保费。

报价时的工程量一定是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相同,而不能按供应表中的数量。

因为供应表中的数量(200t)一般是材料的消耗量,但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量(196t)是该项目的工程量(净用量)。

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详细列明了螺纹三级Φ20钢筋的综合单价的构成为:人工费320元/t,钢筋的损耗率为3%,焊条用量是8.64kg/t,单价为4.00元/kg,其他材料费为13.14元/t,机械费80元/t,管理费率和利润率合计为人材机之和的8%,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为:(320+1.03×4000+8.64×4+13.14+80)×(1+8%)=4933.12元/t这个价格就是投标方应填入到“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价格,表2中的钢筋项目的数量是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196t,施工方的投标总价中是包含甲供材的费用的。

这里应注意的是: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应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参考比例一般为1%,所以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费的“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中应包括:200×4000×1%=8000元。

2.3结算时甲供材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乙方实际用量可能大于或小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甲供材数量,结算时按双方核定后的数量按实结算。

首先根据工程图纸、可能发生允许调整工程量的方法由甲乙双方核定完该项目的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

如表2中,螺纹三级钢筋项目的结算工程量双方核定为180t,施工方实际领用的数量可能为190t或175t,施工方实际消耗的钢筋数量为182t。

这里的三个数量关系必须要明确。

180t是根据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不是钢筋的消耗量。

那么结算时,应把表2中的196t调整为180t,这个数量与甲供材提供的数量(190t或175t)或乙方实际的消耗量(182t)无关。

下面再来看结算单价,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实际购买的钢筋价格为:三级20螺纹钢价格为4200元/t,这时应调整项目的综合单价。

调整的方法是把投标报价表中钢筋的综合单价组成中的单价(4000元/t)替换为新的单价(4200元/t)。

查找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目的是获得施工方投标报价时采用的钢筋损耗率和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调整后的单价为:(320+1.03×4200+8.64×4+13.14+80)×(1+8%)= 5155.60元/t,结算的综合单价应由4933.12元/t调整为5155.60元/t。

螺纹三级Φ20钢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180×5155.60=928008元。

从这个单价组成中可以看出,进入结算的钢筋的消耗量为180×1.03=185.40t。

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费的“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中应调整为:180×1.03×4200×1%=7786.80元。

应注意的是,“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基数时应采用材料单价乘以工程中双方核定的工程量乘以(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损耗率),而不应是实际消耗的数量或实际供应的数量。

比如若用190t计算,则说明对于施工方多领用的未用于工程的材料也计取了服务费,这是不合理的。

2.4退还时甲供材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对于甲供材的退还问题。

甲供材的乙方领用数量和实际消耗量之间往往不相等,就带来了二者的“量差”如何处理的问题。

先看退还的数量,这个数量是按乙方从甲方领用的实际数量进行退还,这个数量可能比实际消耗量大也可能小,比如说上例中螺纹三级Φ20钢筋,按施工方报价时的损耗率是3%,实际项目的工程量为180t,那么实际的消耗量为180×1.03=185.40t,这个数量也是进入结算的材料数量,如果乙方实际领用了190t或175t,那么这个“量差”带来的损失或收益由施工方自己承担或获得。

在退还时应按实际领用的190t或175t进行退还,而和进入结算的材料数量无关。

对于退还的材料价格。

螺纹三级Φ20钢筋4200元/t的价格既然是按照材料单价计入到综合单价中,那么应明确的是这个4200元/t中是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保费的,但退还时不一定是按4200元/t的价格,这里会遇到采保费双方分担比例的问题。

分两种情况:(1)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负责全部的采购付款保管费用,采保费全部由甲方获得。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退款时应按4200元/t的价格进行退款。

退还甲供材的总价款为:4200×190或175=798000或735000元(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负责采购付款,运输至工地仓库后由施工方负责保管,约定2.5%的采保费由建设单位计取40%,施工单位计取60%。

这时应注意的是4200元/t的价格中,包含了施工方的采保费,退还甲供材价款时,应扣除施工单位的采保费。

具体计算为:4200÷(1+2.5%)×2.5%×60%=61.46元/t,则退还甲供材的价格为4200-61.46=4138.54元/t。

退还甲供材的总价款为:4138.54×190或175=786322.6或724244.5元。

2.5 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讨论(1)材料价格组成内容不同若招标文件中约定螺纹三级Φ20钢筋的材料单价为4000元/t,既然约定的是材料单价,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中关于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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