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辖区)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济南市(全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济南市(全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引言本报告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济南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济南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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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济南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11)一、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11)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11)三、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11)四、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图表目录表1:济南市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济南市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房地产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表15: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11)表21: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
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9月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开放主体(以下简称开放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利用主体(以下简称利用主体),是指对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开放主体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开放,是指开放主体面向社会提供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进行社会化开发利用的数据集的公共服务。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利用,是指利用主体通过技术手段对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和应用,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的行为。
第四条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应当遵循需求导向、分类管理、创新发展、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公共数据开放利用重要问题、重大事项。
第六条市、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级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制度,制定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活动进行绩效评价。
网信、公安、国家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密码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8.12•【字号】济数字〔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数字〔2024〕16号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8月12日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为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加快释放数据价值,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内容数据券是通过网络发放、流转、兑现的电子有价凭证。
具有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数据券用户并可申领数据券,用于购买服务商提供的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第三方服务,完成首单数据资产入表。
每家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20000元。
服务商是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入表服务咨询、数据盘点治理、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资产识别、数据资产入表辅导报告撰写、数据资产登记咨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活动形式数据券的发放、流转、兑现基于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泉惠企平台)数据要素券专区(以下简称数据券专区)实现。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济政办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0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统筹我市城乡就业,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关于同意济南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批复》(劳社部函〔2006〕28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5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基础,以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为手段,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就业市场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城乡特点的统一的劳动管理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任务目标在全市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使全市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一)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到2008年底,城镇失业率降至4%以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由8万人增至10万人次,转移就业率由50.2%提高到70%。
(二)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动态消零”的目标;到2008年底,建城区内“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济政字〔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8〕97号)精神,全面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通过普查,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9月14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市长2020年9月30日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各级政务部门、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采集、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包括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社会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包括本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运输、通信、教育、医疗、康养、邮政和其他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资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共数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集约、依法采集、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合规应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电子政务和公共数据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将公共数据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制度,综合管理、调度和使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
各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管理工作。
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与2011年的24556元相比,增加了4196元,同比名义增长17.1%,增幅降低1.2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4.0%。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31579元、26252元、25162元和2376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东部17.8%、西部17.7%、中部14.9%和东北14.3%。
表1: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地区2011年2012年名义增长率合计24556 28752 17.1东部26800 31579 17.8中部20677 23761 14.9西部22313 26252 17.7东北22020 25162 14.3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51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7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3659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7倍;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3269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4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197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6%;住宿和餐饮业2393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406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4%。
附注:1.指标解释(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的所有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济人社发〔2018〕66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济人社发〔2018〕66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8年2月28日前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75件,废止的1件,需修改的2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5月16日附件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登记号1关于做好《就业失业证》管理发放工作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2022.6.30JNCR-2012-01200132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具体措施》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81号2020.5.15JNCR-2016-01200073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06号2020.8.31JNCR-2015-01200084关于印发《济南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视频联系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35号2019.7.21JNCR-2014-01200135关于明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36号2020.3.23JNCR-2015-01200016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35号JNCR-2016-01200117关于印发《济南市技工院校国家资助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27号2022.6.30JNCR-2016-01200098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2〕40号2022.6.30JNCR-2012-01200719《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济劳社险字〔2002〕46号2022.6.30JNCR-2012-012007410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58号2019.3.31JNCR-2014-012000811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济人社发〔2014〕180号2019.12.31JNCR-2014-012001812关于调整济南市市属离休人员医疗费定额及结算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92号JNCR-2015-012000613关于印发《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24号2021.3.31JNCR-2016-012000314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济人社发〔2016〕45号2021.5.31JNCR-2016-012000515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20号2022.9.1JNCR-2017-012000416关于印发《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84号2021.6.28JNCR-2016-012000817关于印发《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53号2021.12.31JNCR-2016-012001318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4号JNCR-2018-012000119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60号2019.3.31JNCR-2014-012000620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38号2022.6.30JNCR-2013-012000121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4〕567号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89号2019.12.31JNCR-2014-012002022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有关规定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65号2020.5.25JNCR-2015-012000223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75号2020.6.30JNCR-2015-012000324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2020.9.30JNCR-2015-012001125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乙类目录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36号2020.10.31JNCR-2015-012001326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23号2021.3.31JNCR-2016-012000227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25号2021.3.31JNCR-2016-012000428关于提高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16号2021.8.11JNCR-2016-012001029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62号2021.12.31JNCR-2016-012001430《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的通知》2022.6.30JNCR-2012-012007531《关于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8〕58号2022.6.30JNCR-2012-01200803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通知》济人社〔2010〕35号2022.6.30JNCR-2012-012009433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济人社发〔2012〕190号2020.6.30JNCR-2012-012012234关于生活困难的参保人退休后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22号2022.6.30JNCR-2013-012000235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59号2019.3.31JNCR-2014-012000736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2019.12.31JNCR-2014-012001737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市政府《济南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实施办法》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1〕4号2022.6.30JNCR-2012-012004338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统筹项目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2〕50号2022.6.30JNCR-2012-012004639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4〕77号2022.6.30JNCR-2012-012005140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7〕50号2022.6.30JNCR-2012-012005541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民政厅财政厅鲁劳社〔2007〕40号文件的通知济劳社字〔2007〕147号2022.6.30JNCR-2012-0120056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的通知济人社办字〔2010〕13号2022.6.30JNCR-2012-012006043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40号2022.6.30JNCR-2013-012000344关于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87号2022.6.30JNCR-2014-012001945关于贯彻实施鲁人社发〔2015〕29号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86号2022.6.30JNCR-2015-012000546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2号2019.9.30JNCR-2015-012001447济南市劳动局关于加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劳险字〔1997〕179号2022.6.30JNCR-2012-0120035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制止和纠正违法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劳社险字〔1999〕19号2022.6.30JNCR-2012-012003949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1〕17号2022.6.30JNCR-2012-012004450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3〕26号2022.6.30JNCR-2012-012004751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保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函字〔2004〕16号2022.6.30JNCR-2012-012005052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0〕116号2022.6.30JNCR-2012-01200615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发〔2010〕69号文件关于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0〕130号2022.6.30JNCR-2012-012006254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23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93号2020.12.31JNCR-2015-012000755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5号2020.12.31JNCR-2015-012001656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136号2022.6.30JNCR-2012-012006657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175号2022.6.30JNCR-2012-012006758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68号2019.4.14JNCR-2014-012000259济南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5〕112号2020.10.31JNCR-2015-012001060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号文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1号2020.9.30JNCR-2015-012001561《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2011〕4号2022.6.30JNCR-2012-012011162《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工伤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劳社字〔2007〕186号2022.6.30JNCR-2012-012010363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34号2022.6.30JNCR-2015-012001264《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1-4级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9〕127号2022.6.30JNCR-2012-012010965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69号2019.4.14JNCR-2014-012000366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政策的意见济人社发〔2017〕95号2022.8.10JNCR-2017-012000167关于企业报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通知济劳社字〔2008〕69号2022.6.30JNCR-2012-012002668关于转发《山东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济劳社字〔2008〕145号2022.6.30JNCR-2012-012002969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46号2022.6.30JNCR-2013-012000470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47号2022.6.30JNCR-2013-012000571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8号2020.12.1JNCR-2015-012001772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9号2020.12.1JNCR-2015-012001873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部分基本药物免费使用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2号2022.8.31JNCR-2017-01200027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5号2022.8.31JNCR-2017-012000375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67号2022.12.31JNCR-2017-0120006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有效期至登记号1关于印发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83号2018.12.31JNCR-2015-01200042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67号2018.12.31JNCR-2016-0120006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登记号1《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劳社字〔2008〕102号JNCR-2012-0120085——结束——。
山东省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前言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第一节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 (1)第二节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指标分析 (3)一、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二、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三、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计 (3)四、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均指城镇单位) (7)一、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二、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三、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析 (7)四、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均指城镇单位) (11)一、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11)二、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11)三、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析 (11)四、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均指城镇单位) (15)一、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15)二、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15)三、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 (15)四、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16)五、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16)六、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17)七、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 (17)八、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8)图表目录表1: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1)表2: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表 (3)表3: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表 (3)表4: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计表 (3)表5: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表 (4)表6: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7)表12: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表 (7)表13: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8)表14: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济南市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表 (11)表21: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济南市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采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26: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15)表27: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 (15)表28: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表 (15)表29: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16)表30: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31: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表 (17)表32: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7)表33:济南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全省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第一节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济南市城镇单位农林牧渔、采矿、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3日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效能,建立“全市一张图”的专项规划数据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项规划,是指市域范围内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各类规划,包括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消防、人防、防震减灾、城市更新、给水、排水、供电、电信、供热、燃气、绿化、林业、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防洪等专项规划。
第三条行业主管部门为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配合提供所需基础资料,并全程参与专项规划编制。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下一年度全市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内容、经费额度、经费来源、进度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编制任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确需启动编制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主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编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济政字〔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1日济南市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加快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努力构建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深度融合,努力把标准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年底,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以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引领、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有力支撑我市重大战略、重要规划和重点工作。
(一)夯实基础,提升水平。
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面实现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有标可依、有标可检、有标可判”,企业和团体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数量实现倍增,达到40000项;制定国家标准达到2200项、行业标准达到3000项、地方标准达到3750项,培育一批体现济南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
(二)培育主体,引领创新。
制定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达到40项;培育制定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领军企业10家,培育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领军企业100家,培育在自身产业发展中有带动作用的标准制定领军企业200家。
(三)搭建平台,强化支撑。
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争取承担国际、全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达到75个;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培育校企、院企实践基地10个;培育并发挥标准化服务机构作用,搭建国际、国家、企业、团体标准4类孵化平台。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0〕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济南建设,根据《“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4.5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5%,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启动。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5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5.6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3%,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全市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面向全社会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
济南市d类人才认定条件
济南市d类人才认定条件
随着济南市的不断发展,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吸引和留
住优秀的人才,济南市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其中包括d类人才
认定。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阐述济南市d类人才认定的条件。
第一步:学历条件。
d类人才认定要求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
位或高级职称。
第二步:工作经验要求。
d类人才认定要求申请人具有3年以上
国内外相关工作经验。
第三步:专业要求。
d类人才申请人需在以下领域中具有较高的
研究水平: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信息产业、文化创意、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
第四步:人才引进条件。
d类人才申请人应具有担任高级管理岗
位的能力和潜力,能够对济南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申请人应在
推荐单位内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业绩,并经本单位支持。
第五步:其他条件。
d类人才申请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
业道德要求,不得有失信行为,同时要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如良好的
精神品质、团结协作能力、创新创业意识等。
总之,以上是济南市d类人才认定的条件。
通过认定,可享受相
关人才政策的支持,包括人才资金、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
惠政策。
所以,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有意向留在济南市工作和
生活,不妨考虑申请d类人才认定,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更好的未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8•【字号】济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8日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聚焦中心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牢牢把握“强省会”战略实施和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加快发展重大机遇,着力发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建设情况,建设工业强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产业政策实施情况以及提升泉城文化影响力、建设生态宜居典范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典范城市取得成果。
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我市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聚焦“十四五”规划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县级以上政府要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内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加大数据互联互通力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市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济政办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0日(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66607748)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一)加强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科技创新、新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产业、金融产业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
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拓展无接触式消费。
及时公布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高品质商圈商街、打造多样化消费场景、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
加大对“国际泉水节”“东亚文化之都济南活动年”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
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并实施动态更新、智能推送,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二)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济政发[2011]45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14【实施日期】2011.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大力实施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0531”就业推进工程(保持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积极实施五项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通过实施“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现一个总体就业率达85%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实施“0531”就业推进工程,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保持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
将我市未就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援助对象。
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摸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全面掌握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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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辖区)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
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
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
分析 (4)
五、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
分析 (4)
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
析 (5)
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
析 (5)
八、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第四节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11)
一、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11)
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11)
三、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
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11)
四、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2)
五、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2)
六、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3)
七、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3)
八、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
图表目录
表1:济南市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
表2: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4: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3)
表5: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
表6: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5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济南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
计表 (7)
表13: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 表15: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济南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表18: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1)
表19: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 (11)
表20: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11)
表21: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2)
表22: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3: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3)
表24: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
表25:济南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4表25:济南市卫生和
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