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材料一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课件
非税收入基础数据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非税收入基础数据
一、基础数据的构成 二、基础数据的作用 三、执收单位基础数据 四、收入项目基础数据 五、单位项目挂接 六、票据基础数据 七、基础数据的共享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一、基础数据的构成
—— 执收单位 —— 收入项目 —— 票据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非税收入基础数据
待分成收入 A单位-s
应缴本级国库收入
非税机构-资产占用费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会计分录: 借:待分成收入— A单位-s项目
收入额×计提比例
贷:应缴本级国库收入
— 非税机构-资产占用费 收入额×计提比例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非税收入分成与统筹
一、分成业务的处理 二、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及扣缴 三、政府统筹调剂资金的扣缴 四、结转应缴国库、专户收入
望城县非税局
00000 非税机构
01
长沙市
07
望城县非税局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非税收入基础数据
一、基础数据的构成 二、基础数据的作用 三、执收单位基础数据 四、收入项目基础数据 五、单位项目挂接 六、票据基础数据 七、基础数据的共享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四、收入项目基础数据
收入项目基础数据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收费依据 计量单位
分成业务处理:
数据库 设定
项目
待分成 分成比例 收入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应上解上级 分成收入
本级非税收入
应返还下级 分成收入
会计分录:
借: 待分成收入 贷:非税收入 应上解上级分成收入 应返还下级分成收入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
分成业务的处理:
(一)上下级分成业务的处理 (二)同级分成业务的处理 (三)分成核算的几个特点
非税收入管理培训
非税收入管理培训1. 简介非税收入管理是指政府除了税收以外其他收入的管理工作。
作为财政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非税收入对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出让资源使用权所收取的流转收入、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罚款收入、国有资产出售所得等。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运用非税收入,使之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各级政府和管理者面临的共同挑战。
为了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能力和素质,本次培训将针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和探讨。
2. 培训内容2.1 非税收入管理概述•非税收入的定义和特点•非税收入在财政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和挑战2.2 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解读•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概述•政府部门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和制度•非税收入审计与监管2.3 非税收入管理的流程与方法•非税收入的收入管理流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分类与管理方法•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2.4 非税收入管理案例分析•国内外非税收入管理成功案例分享•分析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基于案例的非税收入管理实操与讨论3. 培训目标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将能够:•理解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熟悉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其运用;•掌握非税收入的管理流程与方法,并能灵活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的非税收入管理案例,并分析其中问题与对策;•在培训案例中进行实际操作和讨论,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的解决问题能力。
4.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线下面授:通过讲座、研讨和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知识传授和经验分享;•线上学习:提供在线学习资料,方便学员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现场操作:通过实际案例操作和讨论进行实战演练。
5. 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日期待定,预计为5天;•培训地点:待定。
6. 培训对象适合对象:•从事财政、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财务、财政、审计等相关人员。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讲座(县级培训)
管理制度:《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 部令2006年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 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 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
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 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其他非税收入
转 账 缴 款
缴款人
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流程图
应缴国库非税收入
国库 财政国库部门 国库集 中支付 定期 划解
应缴专户非税收入
用款单位
非税收入汇 缴专户
财政专户
应退付
直接缴纳 集中汇缴
缴款人
缴款人
执收单位
(六)非税收入分成管理
概念:非税收入按财权与事权统一、权责相结合的原则 在不同级次政府间进行分配即称为非税收入的分成; 管理原则:凡涉及中央和地方分成的,分成比例 由国 务院或财政部规定,凡涉及省与市、县分成的,分成比 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规定, 凡涉及部门、单位间分成的,应按财务隶属关系报财政 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未经国务院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不得 擅自分成和集中下级部门或单位的收入,也不得随意截 留、隐瞒应缴上级的分成收入。 管理原则:1、按分成比例直接缴入不同级次金库;2、 通过财政专户划转;
(七)非税收入的减免和退付
非税收入减免(巴财综〔2005〕12号 内涵:指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 物价部门规定的减收和免收,包括政策性减免和特殊性减免; 审批程序:实行缴纳人申报、执收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审查、 政府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减免。 非税收入退付 退付范围:退付包括财政专户退户和国家金库退库。以下情 况可以按规定办理收入退付:1、由于工作技术性差错需要 退户和退库的;2、由于多缴、重缴款需要退户和退库的;3、 其他需要退户和退库的; 退付程序:实行执收单位申报,财政审批。已缴入财政专户 的,通过财政专户办理。已缴入国库的, 按《国家金库条例 实施细则》规定办理退库; 退付方式:原则上通过财政转账办理,不退付现金。确需退 付现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非税收入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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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收费
行政机关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的组织进行行政管理,司法机关进行诉 讼活动,向管理相对人或者诉讼当事人 依法收取的证照性、管理性等收费。
事业性收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 特定服务,向服务接受者依法收取的非 经营性收费。如培训费、检验、检测、 检疫费等
贯彻实施
我国的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 性法规 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省委、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动 员大会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重大意义
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必然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 重大决策 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的重要基础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的重要性举措
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1
政策依据: 1、关于规范省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4]19号) 2、认真做好省直单位经营性资产脱钩移交工作
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4]54号) 3、省直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省政府湘政发[2004]31号)
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2
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条例》概述
2004年5月31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预算外 资金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共分7章,34条,包括:总则(7条)、 征收管理(9条)、资金管理(4条)、 票据管理(4条)、监督检查(5条)、 法律责任(4条)、附则(1条)
非税收入票据体系讲解课件
政府性基金票据
用于收取政府性基金的票据,同样包括纸质 和电子票据。
其他非税收入票据
除上述三种票据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非税 收入票据,如捐赠收入票据等。
非税收入票据的作用
01 02
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非税收入票据是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使用非税收入 票据,可以明确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和透明度。
随着财政票据种类的增多和管理的复 杂化,将非税收入票据体系与其他财 政票据体系进行整合是必要的。
通过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流程 等方式,实现不同财政票据体系的整 合和统一管理。
整合有助于提高财政票据的管理效率 和透明度,减少管理成本和操作风险 。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督和管 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核销流程
非税收入票据在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流 程进行核销,包括填写核销单、审核等步骤 。
核销责任
核销人员应对每一张票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真 实、合法、完整,防止虚假核销。
核销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核销档案管理制度,对已核销的 票据进行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证和审计。
03
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规范
非税收入票据的开具规范
领用申请与审核
单位或个人需要领用非税收入票据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
领用数量与核定
根据单位的业务量和收入情况,核定其可领用的非税收入票据数量 ,避免浪费和流失。
领用登记与核销
建立完善的领用登记和核销制度,确保每一张票据都有明确的去向 和用途。
非税收入票据的核销管理
电子票据具有存储方便、传递迅速、节约成本等优点,能够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 度。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管,规避财务风险,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单位范围内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三、票据种类及编号规则1. 票据种类:(1)收款凭证:包括收据、收费票据等;(2)支出凭证:包括支出票据、报销单据等。
2. 编号规则:(1)收款凭证编号规则:年份+月份+顺序号,如202101001;(2)支出凭证编号规则:年份+月份+顺序号,如202101001。
四、票据管理1. 发票据在领用前需填写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
2. 领用人员应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填写领用信息,并经领用人员、发票人员签字确认。
3. 发票人员在发放票据时应及时登记发票号码和金额,确保票据的发放和使用有据可查。
4. 退回收款凭证应在票据退回登记簿上填写退回信息,并经退回人员、接收人员签字确认。
五、票据保管1. 收款凭证应由单位财务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支出凭证应由单位财务部门专人负责保管。
2. 票据保管人员应对票据进行定期盘点,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如发现票据丢失或损坏,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填写票据丢失或损坏报告表。
六、票据使用1. 收款凭证在开具时应填写清楚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日期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款凭证上涉及金额较大的收款事项,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具。
3. 收款凭证应按照规定归档保存,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4. 支出凭证在填写时应填写清楚支出事由、金额、日期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支出凭证上涉及金额较大的支出事项,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 支出凭证应及时归档保存,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七、票据监督1. 单位主管部门应对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意见建议。
2. 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票据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范文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范文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非税收入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依法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执照经营费、行政许可和认证收费、公证收费、公积金收入、财政拨款、国有资本收益、非税收入等。
第三条非税收入票据是指用于确认非税收入的凭证,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均可。
第四条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非税收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应当依法办理非税收入票据,按照规定归集、报告和使用收入,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和用途第六条非税收入票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种类:(一)执照经营费收据:用于确认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时支付的费用。
(二)行政许可和认证收费票据:用于确认单位或个人在办理行政许可和认证手续时支付的费用。
(三)公证收费票据:用于确认个人或单位在办理公证手续时支付的费用。
(四)公积金收据:用于确认个人或单位向公积金账户缴纳的款项。
(五)财政拨款票据:用于确认财政部门向各级单位拨付的资金。
(六)国有资本收益票据:用于确认国有资本投资收益。
(七)其他非税收入票据:用于确认其他类型的非税收入。
第七条非税收入票据应当按照以下用途进行分类:(一)收入确认票据:用于确认非税收入的发生和金额。
(二)支付票据:用于确认非税收入的支付和交付。
(三)冲销票据:用于确认非税收入的冲销和退还。
(四)转移票据:用于确认非税收入的转移和调整。
第八条发票票面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票据名称和种类。
(二)开票单位名称。
(三)收款单位名称。
(四)收款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六)收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非税收入核算及票据管理课件
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
由于非税收入的种类繁多,其管理也较为分散,通常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征收和使用。
管理上的非统一性
非税收入核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证件工本费、考试费、学费等。
政府性基金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建设和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以权利或责任是否发生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
权责发生制
以收到或付出现金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
收付实现制
确认收入来源
票据管理
账务处理
报表编制
01
02
03
04
根据不同的非税收入来源,确定相应的收入确认标准和方法。
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根据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非税收入核算及票据管理课件
目录
CONTENTS
非税收入概述非税收入核算票据管理非税收入与票据管理关系非税收入核算及票据管理问题与对策
非税收入概述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核销与归档
非税收入与票据管理关系
03
票据管理对防范非税收入违规行为的作用
通过票据管理,可以加强对非税收入使用的监管,防止违规使用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01
票据是确认非税收入的重要依据
通过票据管理,可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监管,确保非税收入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与管理
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与管理1. 前言非税收入票据是国家财政管理中的一种重要工具,用于记录和管理非税收入的收支情况。
在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体系中,规范、规范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管理是保障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与管理的相关内容。
2. 非税收入票据的定义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所开具的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单、收据、发票等形式。
3. 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根据中国财政部规定,非税收入票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3.1 收款单收款单是单位向缴纳非税收入的个人或企业开具的凭证,用于记录款项的收入情况。
收款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缴款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人签字或盖章3.2 收据收据是个人或企业缴纳非税收入后,由收款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的凭证。
收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名称•缴款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单位签字或盖章3.3 发票发票是财政部门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开具的凭证,用于记录销售或服务的收入情况。
发票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销售单位名称•购买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销售金额•销售日期•销售单位签字或盖章4. 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与管理流程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与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确保所有的非税收入被准确记录和使用。
一般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管理流程如下:1.编制票据:收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
2.开具票据:收款单位根据缴款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准确填写票据的各项内容,并在票据上签字或盖章。
3.发放票据:收款单位将开具好的票据发放给缴款人,确保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4.记账核对:收款单位将发放的票据和相应的收入记录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5.存档备查:收款单位将已核对的票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方便日后查阅和审计。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系统(培训)
10
第二章 业务介绍 财政电子票据赋码方式
电子票据 财政赋码方式
11
第二章 业务介绍 单位征收模式-直接缴款
03
单位对账单
可根据开票日期或收款日期、 通知书编号、缴款方式(直 接缴款或集中汇缴)查询本 单位开出的缴款通知书的银 行收款信息。
可根据开票日期、通知书编 号、电子缴款码查询本单位 开出的缴款通知书的财政接 收情况。
按收款日期查询本单位收入 信息,显示方式有两种:收 费明细和分项目明细。Biblioteka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系统
单位子系统培训
主讲人:
时间:2020.08
目录
CONTANTS
01
上线准备
02
业务介绍
03
软件介绍
04
联系我们
PART 01 上线准备
4
第一章 上线准备
结合省厅2020年6月份下发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市县全面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 (豫财非税【2020】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省本级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 通知》(豫财非税 【 2020】 3 号)的文件要求,试点用票单位在上线前需要做好一下几点 准备:
3 开具
用票单位可以使用系统单位端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并生成含有单位签名的票据信息 后,通过系统自动上传到财政端,财政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 后,追加财政监制签名,生成最终的财政电子票据。
9
第二章 业务介绍
4 传输
缴款人可以根据电子缴款码等信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 网查询、下载财政电子票据。
《非税收入核算培训》课件
01
02
04
03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管理服务时,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如:办证费、登记费、考试费等。
02
非税收入核算原则与要求
完整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合规性原则
01
02
03
04
确保非税收入核算涵盖所有应纳入核算的非税收入项目,不遗漏任何相关收入。
03
02
01
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按规定进行非税收入申报登记,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申报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定非税收入的征收金额。
核定征收
规定缴纳期限,确保及时归集非税收入,防止拖欠和逃避缴纳。
缴纳期限
04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票据应当由合法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开具。
03
违规处理的程序
违规处理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执行等步骤,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01
违规处理的定义
违规处理是指对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处理和惩罚。
02
违规处理的方式
违规处理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视情节轻重而定。
THANKS
感谢观看
数据采集
根据非税收入核算的要求,收集相关的收入数据。
数据整理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03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归集。
银行代收
现场收取
自助缴费
在特定场所,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取现金或刷卡,需确保现场安全和秩序。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培训0306
2.非税收入结构
3.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
非税收入 管理要求
(一)国家所有、财政统管、单位执收; (二)收支两条线、 收支脱钩; (三)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五)实行国库集中收缴; (六)资金统筹使用。
3.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
Ⅰ 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教育收费): √ 中央和省两级审批; √ 分级入库,纳入预算; √ 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 分类预算管理; √ 相关文件依据( 立项、价格、收缴)。
再次,根据缴款人需要, 执收单位可通过网络版系统打印纸质《 非税收入 一般缴款书》 , 交给缴款人作为缴款通知或收款收据。 其中, 作为收款收据 的,执收单位应加盖印章。
3. 关于账户设置
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央 财政专户、 中央财政汇缴 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
非税收人收缴电子化设 置了两种模式,即:不开 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模式 和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模式。
日终,代理银行、执收单位、财政部进行对账。 代理银行代收系统将当日缴款明细汇总信息发送至财政部收缴管理系统,
收缴管理系统自动核对缴款明细汇总信息。 核对内容包括:实缴已匹配资金信息、实缴未匹配资金信息、在途资金到 账信息等。 财政部收缴管理系统向代理银行代收系统发送收入确认信息(用于生成收 入报表)、缴库(户)信息(用于收入缴库或缴户)。 执收单位通过联网系统与财政部实时共享数据,登陆收缴系统核对: 缴款 明细信息对账单和收入明细信息对账单。
措施:(1)禁止将预算资金转移到预算外;(2)将预算外资金纳 入财政预算管理;(3)收取或提取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 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 范围、 标准和程序执行; (4)预算外资金要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加强预 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
中学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
XXXX中学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证票据管理的统一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根据《XXXX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票据的使用范围
学校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和暂存暂付、代收代付、费用分摊等往来款项,均使用《一般缴款书》,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
二、票据的申领
根据《一般缴款书》的使用规定,由收费管理员带着《票据购领记录簿》到到市财政局领取。
三、票据的使用
收费管理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的收取要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设定的项目收费,新增项目或变更收费标准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的上证、调整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非税收缴系统新增项目手续。
单位不得未办理新增项目就收费,更不得自立项目收费。
严禁擅自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一般缴款书》。
启用《一般缴款书》前,应当检查纸质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当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同时核对网上分发的《一般缴款书》与纸质《一般缴款书》
号码是否一致。
《一般缴款书》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开。
填错的《一般缴款书》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一式五联办理缴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登报声明作废。
收取的款项应及时解缴财政专户
四、票据的缴验与销毁
单位应按月填报《非税收入票据月结报表》,将当月作废票据信息报送市财政局,办理票据缴验和销毁。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篇: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学校非税收入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扬州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以下简称缴款人)开具的收(缴)款凭证。
3、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缴验、销毁等手续。
会计室是学校各类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票据的购入、发放、管理及缴销。
建立健全票据使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票据检查、销毁工作。
4、学校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制发票、收据,不得使用不合法发票、收据,学校财务机构一律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出不合法发票、收据,并有义务追究不合法发票、收据的来源。
5、学校所有票据由会计室统一向市财政局领购票据,并及时登记《扬州市财政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
6、票据领用采用交旧领新方式,票据领用人与票据管理人应在专门的登记本上签字,以分清责任,票据领用时,应先清点。
7、收费票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填开,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款项,杜绝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行为。
票据不得转让、出借或代开。
按规定内容填开票据,内容完整、真实、规范,印章齐全,若填写错误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应在全部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并保留原处。
8、票据开具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在每本票据存根联封面上注明票据开具项目、金额、作废号码。
凡整本未使用完的票据,空白部分应作废处理,不得跨年度使用。
会计人员应及时将票据分类,做好清点和核对工作,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票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9、按照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向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缴验票据,同时自觉接受市财政局组织的年检和稽查。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局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收管理制度 1、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设定征收。
2、罚没收入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征收。
3、其他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和设定收取。
4、执收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第八条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
5、收取的各种非税收入必须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及时足额缴存到指定的网点,做到票款同步,单位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二、资金管理制度 1、我局收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事业性收入应全额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其他非税收入依照非税收入有关条例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收取的非税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支收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支收单位。
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费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做到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税收入应当向缴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制度,设有专柜,确定专人负责,保证票据安全。
2、禁止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禁止私自印制、伪造非税收入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遗失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并公告作废。
《非税收入管理培训》课件
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
01
建设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非税
收入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02
提升非税收入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
通过对非税收入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03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
开展绩效评估
对非税收入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来优化非税收入 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的 使用效益。
提高非税收入使用效益
优化非税收入使用结构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共财政需要, 合理安排非税收入的使用方向和结构 ,提高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非税收入使用的监管机制, 确保非税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和公共基 础设施建设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领 域,防止资金滥用和违规使用。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非税收入特点
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
非税收入具有非普遍性
非税收入由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等组 织依法取得,其规模和用途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灵活 性。
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通常针对特定 的群体或项目,而不是普遍征收和使 用,因此其使用范围具有限制性。
优化资源配置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 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优化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有助于优化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提高公共服 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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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材料一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基本概念(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涵义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以下简称缴款人)开具的收(缴)款凭证。
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种类我省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改革,建立了以票证(收款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体、专用票据为辅助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新体系。
具体来说,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包括《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两大类,其中专用收据又分为“定额收据”和“非定额收据”两种。
“一般缴款书”是指为适应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分离管理需要而设置的通用性票据。
适用于:缴款人向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收款银行直接缴款;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当场收取现款后,集中汇缴至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
《一般缴款书》根据装订方式,分为成叠式和平推式,其样式、规格、适用范围相同,区别在于成叠式用于连续打印,平推式用于单张打印。
“专用收据”是指为适应某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特殊需要而设置的具有特定式样的专用性票据。
包括通用性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自收汇缴非定额)》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自收汇缴定额)X 元》。
适用于当场收取金额较小、发生频繁、缴款不便的收费项目。
和针对某部门单位专项收费设置的票据,如《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大中专学校学生收费》等。
(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款是由缴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执收单位开具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银行代收、POS 刷卡、网上支付等方式,直接将款项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集中汇缴是经非税局批准,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先填开《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收取款项,再将所收现款在5日内汇总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流转程序1.《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一式六联,第一联:银行盖章后退缴款人留存,作缴款凭证;第二联:缴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第三联:收款人开户银行作贷方凭证;第四联:银行收款盖章后,由缴款人或代理银行退执收单位;第五联:执收单位给缴款人的收据;第六联:执收单位的存根。
一般缴款书的传递流程:(1)使用现金、转账(省内非同城电汇)方式直接缴款时:①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将1-4联交缴款人。
②缴款人持1-4联票据到银行缴款。
此时一般缴款书发挥缴款凭证作用。
其中现金缴款时,一般缴款书相当于缴款凭条;转账(非同城电汇)时,一般缴款书相当于转账(电汇)凭证,缴款人需在第二联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签章。
③银行受理后在第一联和第四联上加盖印戳退缴款人。
第二、三联由相应银行保存和传递。
(跨行转账第4联银行不盖章退回,由收款行退回)④缴款人凭加盖银行印戳后的第四联,回执收单位换取第五联收据联(执收单位加盖财务章),此时一般缴款书相当于收款收据。
缴款人凭第五联回单位报销做账。
⑤执收单位凭缴款人送交来的第四联确认收款回执,第六联作存根保存。
(2)使用POSE刷卡直接缴款时:执收单位将第一联、第五联交缴款人作为其查账和报销做账凭证;第二、三联由执收单位交收款银行(自行留存也可);第四联执收单位留存作收款回执确认;第六联执收单位作存根保存。
(3)省内转账(电汇)、省外汇兑直接缴款时:由缴款人使用本单位的转账(电汇)凭证至单位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收款人为“安徽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要在汇款用途栏注明“执收单位编码-项目编码”。
款项到账后,收款银行先行挂账,再根据执收单位编码通知执收单位补开一般缴款书,补录信息。
(4)集中汇缴时:缴款人当场缴纳现金时,执收单位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再由执收单位按规定五日内汇总“专用收据”数量、金额、项目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款;一般缴款书第二、三联由银行保存和传递;其余各联由执收单位保管,第五联不做收据。
2.《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自收汇缴非定额)》一式三联。
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据;第三联:记账。
主要适用执收单位当场依法收取收费、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
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集中汇缴方式可以使用此票据,并且必须按规定及时缴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3.《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自收汇缴定额)X元》(按人民币面值设置)为定额票据,一式二联,正反两面。
正面为存根联和收据联,当收取罚没款时需在背面填写相关资料。
主要适用执收单位当场依法收取小额的收费、基金、罚款等政府非税收入。
执收单位使用本收据收取款项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具一般缴款书将资金缴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核销方式票据核销指执收单位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到财政部门进行票据的结报与核销。
票据核销按照票据的发放权限,实行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
单位其他人员或下属单位领用票据时必须登记台账,用票单位或个人定期交回票据存根,发票单位对下级用票单位或个人票据使用情况全面负责。
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核销分为自动核销和手工核销两种方式。
自动核销是指非税系统自动核对银行收款数据和执收单位上传票据使用情况数据,核对无误,将确认收入的非税票据自动核销,包括一般缴款书及其相对应的专用收据自动核销。
手工核销是指票据未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销,需人工核对后进行手工核销。
主要有作废票据、系统操作有误的票据等。
1.一般缴款书核销程序:2.专用收据核销程序: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日常管理(一)票据购领1.管理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
非税票据按收入级次或财务隶属关系由财务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省直执收单位购领和管理。
①驻各地的省直属机构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在省非税局购领。
②省直执收单位将某项省级收入委托下级单位执收的,由省直执收单位在省非税局购领票据后分发下级单位,下级单位领用后只能用于收取该项省级收入。
③执收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收款机构一律到本单位财务部门领取票据。
(2)限量发放原则。
根据执收单位对票据的实际需求,合理地确定一定时期内的票据用量,防止超量购领和延缓票据缴销。
一般以一个季度的用量为限,按季发放。
具体是对于全年用票量分布较均匀的执收单位,在不超季度用票量的前提下,按实际缴销量发放非税票据;对于全年用票量分布较集中的执收单位(如学校),在不超学年(期)用票量的前提下,按实际缴销量发放非税票据;对于垂直管理部门,在不超6个月用票量的前提下,按实际缴销量发放非税票据。
(3)核旧领新原则。
非税局对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经核查无误,且确定其所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款项已按规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后,非税局将已审核的票据存根退执收单位保存,按核旧领新原则发放非税票据。
2.购领程序。
首次购领非税票据,执收单位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另需法人证书复印件)、取得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依据,如单位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等,并附专职票据管理员的一寸近照两张。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执收单位将发放给《票据管理员证》和《票据购领证》。
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需出示两证,并提交上次票据使用情况,审核合格,发放非税票据。
对审核不合格的,停止供票,执收单位查明原因、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票据使用1.票据使用。
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必须向缴款人出具填开规范的非税票据。
在启用非税票据前,应检查票据有无缺号、重号、少联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报告非税局处理。
非税票据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拆本使用。
票据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写。
禁止转让、出借、代开非税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照规定开具非税票据。
2.票据填开一般缴款书填开(1)票面固定内容①票头:票据名称及每联用途②监制章:收据联票头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③字轨号码:票据启用的年份。
皖财通字、皖财专字④票据号码:10位。
其中前9位连号,第10位校验码(2)票面填写内容①执收单位编码、名称②日期③付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直接缴款时付款人全称:缴款义务人名称。
集中汇缴时付款人全称:执收单位(本单位)。
现金缴款无需填写账号和开户银行。
④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安徽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号账号、开户银行:14家非税代理银行。
收款银行选择原则:现金缴款就近原则,即方便缴款的最近银行网点;转账缴款同行原则,即选择与付款银行相同的开户行。
⑤项目编码、收入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填写(单位、数量、收缴标准可不填写,系统中业务代码不需填写)⑥校验码。
系统自动生成,手工票无。
(3)集中汇缴、减征标示。
系统自动标示“X”、“√”(三)票据缴销票据缴销是财政部门对已用票据、作废票据等进行核实销号,包括票据审查、票据销号等内容,其中票据审查是票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以票管费”的关键所在。
1.清理和装订票据(1)银行已受理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收单位应先与财政对账,核对无误后,装订成册待核销。
采取直接缴款的,将票据第六联存根联和作废票据的完整联次,按照票号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联作为记账凭证,装入账册中,如果单位不做账册,将第四联与第六联一同装订。
采取集中汇缴的,将票据第一、五、六联和作废票据的完整联次,按照票号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联同上处理。
(2)《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由执收单位将票据存根和作废票据的完整联次,按票号顺序装订成册,记账联装入账册。
如果单位不做账册,将记账联和存根联一同装订。
(3)作废的非税票据,要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并要求各联次齐全。
(4)非税票据遗失、毁损、灭失的,执收单位应及时在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将遗失原因、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非税局。
其中垂直管理单位逐级审核,最后由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省非税局。
2.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执收单位提交规范装订的非税票据存根,省非税局对单位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同意缴销的票据,省非税局按规定进行系统操作,并在票据封面加盖“已核销”章后,退回执收单位留存备查。
对审核不合格的,执收单位重新整理票据,再次提交,按程序办理。
(1)采取直接缴款的执收单位,携带装订成册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至省非税局办理缴销手续。
(2)采取集中汇缴的执收单位,携带装订成册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专用票据存根至省非税局办理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