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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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9
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公司消防栓采 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
购项目(第二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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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10
桐乡市凤栖供水有限公司运河水厂 桐乡市凤栖供水有限
活性炭滤料采购更换项目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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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水利系统(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水务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其他项目的投资。
主要资质:
一、代理项目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代理项目数(个)
33
同比增长:17.9%
代理项目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32.00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5 / 16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7
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公司电磁流量 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
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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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0
8
崇福污水厂粗格栅大修项目中标公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
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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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9
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桐乡市凤栖供水有限 桐乡市凤栖供水有限公司次氯酸... 公司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热线工单处理规范
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热线工单处理规范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工单处理、回复工作,提高公司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热线服务工作考核成绩,提升服务工单处结及时率、处结率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通过服务协作系统派发的各类工单的派单、处理、回复、回访等工作。
三、部门职责(一)客服中心1.负责工单的接单、派发、审单、回访、处结工作。
2,负责延期审批、督办工作。
3.负责本部门承办工单的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管网管理部、营业部、市政管网公司、东区供水公司、西城供水公司、稽查大队、加压供水管理部、二次供水管理部、普利工程公司、泓泉制水公司、泉娃饮用水公司、房地产物业管理部、分类供水项目部等涉及工单处理的各部门。
1.负责本部门工单的现场落实、处理、回复工作。
2.负责本部门延期报批工作。
四、工单派发(一)派发工单客服中心通过热线接听、网络平台、上级热线、新闻媒体、用户三来等渠道获取的市民涉水诉求后,对需形成工单的核实处理的问题,按照工单要素(信息来源、地址、联系方式、反映人、反映内容、故障类别、责任单位、处理时限)录入完整准确后,形成工单,5分钟内派发至责任部门。
(二)12345热线重办工单经上级热线回访审核再次派发重新办理工单,客服中心除按照工单正常流程派发责任部门处理外,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责任部门领导、客服中心领导发送重办提醒。
五、工单处理与回复(一)工单处理1.践行“首问负责制”处理原则。
工单派发受理后,针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水问题,应全面做好问题解答处理。
对属集团公司责任范围但不属本部门职责的问题,应充分落实原因对接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在回复工单中明确接收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4小时内回复。
对超过4小时、未在工单回复中明确注明或客服中心审核承接部门工作人员不予认可的,客服中心将视作问题推诿再次转回首接部门牵头处理,直至问题处理完毕回复。
2.快速反应,做好沟通、安抚工作。
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标准
XXXX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1.1一站式服务1.1.1应设置服务网点,且交通方便,标志明显。
服务网点应按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准时营业:夏季办公时间08:00-12:00,15:00-18:00;冬季办公时间08:00-12:00,14:30-17:30o (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1.1.2向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厅内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业务指南等办事内容,相关资料应定期更新、及时增补。
1.1.3应设置用户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用户故障报修、水费查询、用水咨询、意见建议、投诉等业务。
1.1.4应建立统一、完善的用户服务系统。
1.1.5应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等规章制度。
对超出供水服务范围,公司无法受理的业务,应明确告知用户原因。
1.1.6应设置网站、微信公众号多种网络服务形式。
1.1.7公司网站应设置办事公开专栏,公开单位介绍、政策法规、网上受理项目、服务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公告信息、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1.1.8公司应加强服务文化建设,创建服务品牌,确立服务理念。
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服务理念、服务礼仪、服务规范、服务投诉处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1.1.9服务人员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态度热情,熟悉相关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1.1.10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技巧,接待用户时,应主动、礼貌、热情,不推诿、搪塞。
1.1.11在为用户服务过程中,应秉公办事,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刁难。
1.2抄表收费1.2.1应严格执行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2.2应以城市供用水合同约定的贸易结算水表显示的用水量计价收费。
1.2.3应建立抄表复查制度,对抄表员的抄表准确率和及时率进行抽样复查。
1.3上门服务1.3.1上门服务前,应当联系用户预约具体上门时间。
由于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无法按时上门服务的,应当提前联系用户并约定下次上门服务时间。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水质信息公告制度
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水质信息公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市市政公用局、卫生局和监察局《关于印发〈XX市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20XX-20XX)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政公用[20XX]60号),加强水质监督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提高城市供水的社会满意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属各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与服务部是供水水质信息公告制度的制定、监督、考核部门。
第四条各单位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者,负责本单位有关供水水质信息公告制度的执行和管理。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五条全市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日检、月检、半年检,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客户服务大厅1ED屏幕或信息公开栏发布检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社会满意度。
第六条公告的主要内容为:集团公司属供水企业出厂水日检9项指标、月检42项指标、半年检106项指标,管网水日检7项指标、月检42项指标、半年检106项指标,管网末梢水每月1次42项指标及水质综合合格率。
第七条公告时间:日检、月检和半年检水质信息应分别在检测完成后第二天、一周和两周内公布。
第八条公告范围、项目与执行标准(一)公告范围海润自来水集团为市区出厂水、管网水,其他供水企业为所属供水区域范围内的出厂水、管网水。
(二)公告项目1常规抽检项目:7项指标:浑浊度、余氯(二氧化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臭和味、CODMno2.9项指标:浑浊度、余氯(二氧化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臭和味、CODMn,肉眼可见物、耐热大肠菌群。
3.月检42项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一项目。
4.半年106项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三)执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o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九条各供水企业将水质监测结果报送科技中心,科技中心进行数据审核后,将数据在网站进行公告。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XXXX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XX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水服务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供水服务信息公开以下内容:(1)停水信息(2)水价信息(3)业务收费信息(4)业务办理信息(5)水质信息(6)服务承诺信息(7)其他信息第四条停水信息公开工作要求:(1)申请停水部门提前24小时向公司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转交工程部和客服中心,工程部联合客服中心提前24小时公布停水信息。
(2)客服中心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公众发布停水信息公告。
综合办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电视媒体字幕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停水公告。
(3)申请停水部门提前24小时在停水区域显眼位置张贴停水公告。
(4)如遇爆管需停水维修的,工程部联合客服中心、综合办立即发布公告。
第五条自来水价格公开工作要求:(1)通过公司的网站、营业厅、网上营业厅公布自来水价格、代征收费价格、特困群体水价优惠信息和水费违约金信息,附有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依据,并且公开公司关于招商引资水价优惠信息。
(2)分公司负责在各营业厅公开;综合办负责在网站公开;客服中心负责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用户推送信息,每年应向用户推送信息1次。
(3)依据政府相关文件,及时调整自来水价格、代收费价格和特困群体水价优惠公开信息。
第六条业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1)供水业务收费信息指用户在办理业务时,涉及收费的信息。
包括一户一表安装收费、老旧小区改造收费和水表定检收费等信息。
(2)通过供水网站、营业厅、网上营业厅公布各业务收费标准和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依据。
第七条业务办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1)公开的内容包括业务办理途径、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2)分公司负责在各营业厅公开;综合办负责网站公开;客服中心负责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用户推送信息,每年应向用户推送信息1次。
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XXXX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在提供供水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用户切身利益的制度文件、收费依据及服务费用、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信息。
第三条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四条公司信息公开实行三级管理,即宣传部门、信息提供部门、信息发布部门共同管理实施;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分工与职责:(一)宣传部门负责审查发布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发布规定,公开发布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信息提供部门负责审核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信息发布部门负责发布、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第五条公司公开的信息,重点包含下列内容:(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办事服务信息;(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四)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五)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并通过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公开下列信息:(一)公司概况主要包括:企业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信息,供水企业领导姓名,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二)服务信息1供水水价,表后延伸服务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中标单位
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中标单位篇一: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中标单位近日,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项目成功中标,成为桐乡市唯一的电梯中标单位。
此次中标,是桐乡市水务集团在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
作为桐乡市重要的水务企业,桐乡市水务集团在城市建设、供水服务、电梯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此次电梯中标,将为桐乡市市民提供更加高效、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也将为公司的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作为中标单位,桐乡市水务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投入到电梯项目中去,不断提高电梯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供水服务。
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推进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项目的中标,是公司转型升级、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市民出行体验的有益提升。
未来,桐乡市水务集团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篇二:桐乡市水务集团电梯中标单位近日,桐乡市水务集团在电梯采购项目中成功中标,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这是桐乡市水务集团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方面的一大进展,也是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桐乡市重要的水务企业,桐乡市水务集团一直秉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念,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水资源服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电梯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这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提升电梯的性能和服务水平,桐乡市水务集团积极开展电梯采购和升级工作,以保障电梯的使用安全和舒适度。
此次中标项目是桐乡市水务集团在电梯采购领域的一次重要胜利。
作为中标单位,桐乡市水务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经验,为项目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电梯服务,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同时,该项目也将促进桐乡市水务集团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方面的进程,推动公司向更加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方向迈进。
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旨在规范公司信息公开行为,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
第二章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第三条公司信息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概况: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架构、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供水服务信息: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质检测、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等。
3. 投资者关系信息: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重大投资决策、股权变动等。
4. 社会责任信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
5. 人力资源信息:招聘信息、员工福利、培训发展等。
6. 政策法规信息:国家及地方有关供水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
7. 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公开程序第四条公司信息公开遵循以下程序:1. 信息收集: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负责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审核发布:各部门将收集到的信息报送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发布。
3. 公开方式:公司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1)公司网站;(2)公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3)公共媒体;(4)政府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5)其他适宜的方式。
4. 更新维护:公司信息公开内容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四章信息公开责任第五条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 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
3.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水务有限公司水务营业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XXXX水务有限公司水务营业厅一次
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时提供准确、可靠、客观的信息,表达清晰,并应当一次性予以告知。
要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
第二条对于联办件,牵头窗口应将主要程序和联办窗口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各联办窗口应当将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要根据申办事项的不同要求,向服务对象作出具体解释。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受理事项的法律依据、公司制度和要求;
2.受理事项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
3.受理事项的流程和承诺时限;
4.受理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5.受理事项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第四条服务对象对告知内容的意思表示不明白的,必须当面向服务对象口头说明、解释,同时,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窗口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指导至有关窗口办理。
第五条在大厅、网站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供的业务办理指南等材料,供公众查阅。
第六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
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客服中心按照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的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的有关行为。
第三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及时、真实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四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管理以服务社会公众和推动政府公务透明化为宗旨,强化政府公开的主动性、广泛性和可及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第二章信息公开管理的内容第五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能部门、人员编制、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绩效、投资运营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等。
(四)突发事件:供水公司遇到重大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过程。
(五)对外公告: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情况、政策法规等。
(六)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一)网站公开:利用公司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二)报纸刊物:通过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三)会议通报:在公司举行的会议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四)公众咨询:对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五)其他公开方式。
第七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的原则:(一)依法公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申请、受理、处理和回复信息公开事项。
(二)规范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三)及时公开:对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便民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的信息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五)倡导公开:积极倡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为信息公开提供支持。
第八条供水公司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公开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时回复社会公众的咨询和请求。
水务有限公司服务标准
XXXX水务有限公司服务标准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行风建设,开创曹县供水新局面,特向社会推出以下服务标准,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1、供水水质(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标准的要求.(2)、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7%以上。
(3)、水质不能达标时,迅速按规定程序告知用户,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2、供水压力(1)、供水管网干线末梢压力不低于0∙14Mpa°(2)、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含因水源短缺或不可抗力引起突然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出现降压断水的情况)。
3、服务标准(1)供水服务热线:XXXXXX,全天(24小时)接受用户咨询、求助投诉,并积极参与微信公众号互动。
积极采用现代化服务手段、新型服务方式,为用户提供高效服务。
(2)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公开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受理时限、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及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3)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不予受理的业务明确告知不受理的原因。
(4)与用户签定供用水合同,以确认供用水关系,规范供用水行为,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户,不论用水规模大小,均享受平等服务。
需提供个性化服务,与用户另行约定。
(6)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设施维护(1)报修处理,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2)维修后或更换的水表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再安装使用。
(3)供用双方发现贸易结算水表或水量有疑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将贸易结算水表送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
(4)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计划性原因停止供水或降压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等不可预见原因停止供水,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5)接到漏水或爆管报告后,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做止水处理。
(6)供水设施发生突发性事故后,及时组织抢修。
水管直径在30Omm以下的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水管直径在300mm至800mm的修复时间不超过36小时;水管直径在IOOonInI以上的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姓名: 倪固成(职工代表);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名: 吴鉴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吴鉴伟; 职务: 董事姓名: 徐建荣; 证件名称:
动产抵押、欠税公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以上内容由天眼查经过数据验证生成,供您参考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天眼查接受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天眼查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
考。
1.3 变更记录
序号
1
2 3
4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日期
投资人(股权) 备案
注册资本(金) 变更 投资人(股权) 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 备案
企业名称: 桐乡市城市建设投 企业名称: 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2017-08-30
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 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15 日 00:01:44,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水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XXXX水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的做好供水服务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采集工作。
第四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第六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一)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二)公开新装、缴费、投诉处理等服务流程;(三)水质、水压情况;(四)水价依据及标准。
(五)停水公告及通知;(三)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七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国家秘密、内部资料;(一)个人隐私;(三)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审批信息;(四)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一)政府网站;(二)企业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平台;(三)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专栏等。
第九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后,应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门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制度规定的,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一、总则二、信息公开的原则1.依法原则:信息公开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主动公开原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向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信息。
3.便民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提供信息,并提供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
2.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
3.环境保护信息:包括公司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4.公众参与信息:包括公司的公众参与活动、投诉处理情况等。
5.其他信息:根据公众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他相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1.公司网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其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公开报告:公司每年向社会发布年度公开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环境保护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3.新闻媒体: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信息公开的程序1.申请公开: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
2.审核决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公众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依法作出决定。
3.提供信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收到审核决定后,及时提供公开的信息。
4.申诉监督:公众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公开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的监督1.公众监督:公众有权利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媒体监督:新闻媒体有权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报道、评论等形式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曝光。
3.行政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处理公众的申诉和投诉。
七、信息公开的效果评估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管理制度
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使公司的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用水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供水用水关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范围1、未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收费;2、违反有关服务承诺的事项;3、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4、在供水职责范围内,能解释、能协调,努力能做到的各项有关事宜,未努力去做而引起的投诉;5、供水范畴用户认为有必要的投诉,或对处理的事项持有异议的投诉;6、其他适用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各种事项,包括与供水质量、服务质量有关的和用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等。
二、投诉渠道用户可通XXXX水务集团XXXXXX电话热线,各类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XXXX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各级政府网站等)转接投诉,或来信来函、直接登门口头投诉。
三、投诉受理程序1、XXXX水务集团客服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热线、投诉信息的收集、反馈和跟踪,准确及时下达任务单,交由相关职责部门处理,对未能及时完成的工单进行督力、,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同时做好回访、统计工作。
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确保各类投诉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各类媒体接转的投诉,由水务集团综合办公室转送至各相关部门处理,重大投诉须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后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人应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简单事项1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杂事项不超过3个工作日答复,不属本公司处理的事项应做好解释。
3、用户直接登门口头的投诉,或要求答复、协调的事项,原则上根据上访人意愿,进行对口受理,受理部门应本着“人性化”服务,倡导“和谐”精神。
属上访人因对供水职责、章程误解提出的投诉,应做好解释。
若职责范围内能出面协调的事项,应主动出面协调,不得推诿。
四、投诉受理保障机制1、投诉受理。
用户投诉第一接诉部门按首问负责制原则为第一责任人,除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处理外,对投诉处理的全流程负有督办义务。
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咨询处理管理制度
XXXX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咨询处理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对客户咨询、投诉等答复的及时率,确保服务质量,针对广大用水客户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投诉热线(XXXXXX),市长信箱(其它渠道)信函、网络发帖等渠道进行留言、咨询、投诉等,处理、回复责任和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各渠道咨询、投诉的回复责任主体:1、客户通过本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留言或咨询,回复留言的责任人为当班热线服务受理员;2、24小时服务热线的来电咨询或投诉等,受理回复的责任人为当班热线服务受理员;3、通过主管部门、市长信箱、媒体转来的信函投诉,以及网络发帖的投诉等,回复责任人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行政管理部形成书面文件上报。
二、回复时效:1、微信公众平台、24小时热线受理的咨询回复时效为热线本班次1小时内。
关于投诉,当班热线受理员需在本班次1小时内予以首次答复,待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结果或意见后,当班一个工作日内通过客户投诉的渠道进行回复或回访。
2、通过主管部门、市长信箱、媒体转来的信件投诉,以及网络发帖的投诉等,各相关部门提供信息1个工作日,回复时效1个工作日。
三、公司内部关于客户投诉或咨询的信息传递:1、微信公众平台、24小时热线受理的咨询或投诉,若涉及到其它部门答复或处理的,由24小时热线受理人员通过汇尼系统向相关部门推送消息(向管网部传递信息通过GlS维修系统);2、通过住建委、市长信箱、媒体转来的信件投诉,以及网络发帖的投诉等,由行政管理部将投诉内容扫描件发送给客服部经理、抄送温泉分部副经理,由客服分部通知热线在汇尼系统(或GlS维修系统)中登记并向相关部门推送消息;3、受理人员需通过汇尼系统(或GIS维修系统)向相关部门传递信息,并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相关部门给予解答或处置。
若相关部门无法立即进入汇尼系统(或GlS维修系统)回复,需由部门经理通过短信方式向服务受理人员给予准确的答复,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汇尼系统中补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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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请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对下列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一)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工作规则等;
(二)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统计信息等;
(三)服务项目:公司面向社会所承担的服务内容;
(四)服务收费:自来水费、污水费及管道安装等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六)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情况;
(七)本单位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信息。
二、信息分类
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分三大类:
(一)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工作规则等信息;
(二)政策文件:本单位制发的文件;
(三)报告统计:本单位政府信息报告及其它专题报告;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各类统计信息;
(四)规划计划: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等;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部署;本单位相关具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工作总结;
(五)工作信息:政务活动、工作进展;
(六)社会管理:重大事项、民生实事、应急管理;
(七)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收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八)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
三、公开形式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途径: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下列途径予以公开:
(1)本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桐乡”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
(2)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2.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查阅场所:申请人可以到市档案馆(庆丰路49号)、市图书馆(振兴东路行政综合楼西侧)、市行政审批中心(庆丰南路2号)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二)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下列程序向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市水务集团3楼)提出申请。
1.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桐乡”门户网站( )的"依申请公开"栏并选择"网上申请",按要求将信息内容填写完整,选择本单位
后进行"提交申请"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桐乡”门户网站( )上填写电子版的《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后,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过信函、传真形式提交的申请,需寄至市水务集团办公室。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设在市水务集团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
可以口头提出,由有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4)提出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信息需求的,应当向水务集团办公室分别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受理申请
(1)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机构为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办公室。
办公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清秋路149号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73)88024787
传真号码:(0573)88024787
邮政编码: 314500
(2)受理原则。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都应当予以受理。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
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书》后应即时登记,并作出相应处理。
3.答复申请
(1)答复的时限。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时限的,应告知申请人。
延长答复的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一般情况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能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上述情况,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5)特殊情况的答复。
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本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答复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书》中的要求,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申请人。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
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
本单位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申请人认为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不依法履
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
投诉电话:(0573)88105456
传真号码:(0573)88103919
通信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行政综合大楼9楼
邮政编码:3145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复议机关:桐乡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8109097
传真号码:(0573)88106035
通信地址:桐乡市行政综合楼5楼
邮政编码:314500
接待复议时间: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诉讼管辖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3)88116322
传真号码:(0573)88116397
通信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
邮政编码:314500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