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办法
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规定
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规范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投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公章管理。
第三条公章定义城投集团公司公章是城投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为了证明文件真实性和合法性,办理各种经济活动和事务行为,由具有合法授权的单位或人员制作、使用的图章。
第二章公章保管和使用第四条公章管理单位城投集团公司人事部门为公章管理单位,负责公司公章的保管和管理,并对公司公章进行严格监管。
第五条公章的保管城投集团公司公章应当存放于公司规定的专门的保险柜内。
保险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组织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公章合法合理地为公司经济活动和行为办理手续;2.确保公章的专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章使用制度进行使用,不得轻易借出或交给其他人使用;3.公章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未经审批或非法使用公章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追究责任;4.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专门管理人员,并进行核对。
第七条公章意外遗失城投集团公司在使用过程中,万一公章意外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公章管理单位。
公章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公章遗失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第三章监督和管理第八条审计监督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公章的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对公章管理制度、公章使用记录以及公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呈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违规处理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公安机关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第十条规定修改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规定的修改,由公司领导层统一决定并通知全公司,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新规定实施后,由公章管理单位和全公司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制定新的公章使用制度。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利益,防止印章被盗用或滥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及用途一、集团公司应根据需要设立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档案专用章等各类印章。
二、公章主要用于公司的对外合同、文件和证件上,具有代表公司形象及法律效力的作用。
三、法人章仅限法人代表使用,用于重要事项的签署,具有法定的代表意义。
四、财务专用章仅限财务人员使用,用于财务文件的盖章,具有财务责任确认的作用。
五、档案专用章仅限档案管理人员使用,用于文件归档盖章,具有文件整理的作用。
第三章印章的保存和保管一、公司印章应放置在专用的印章箱内,在非使用时应保持干净,避免受潮、污损。
二、不得在印章上私自刻字、涂改,以免影响印章的正常使用。
三、印章应由专人保管,定期盘点,避免遗失或损坏。
四、印章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报案,并办理遗失或补办手续。
五、离职人员应交还公司印章,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权限一、公司印章使用必须经过相应职务人员的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二、公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使用,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授权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三、法人章仅限法定代表人使用,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替。
四、财务专用章仅限财务主管或会计人员使用,不得擅自转交给他人使用。
五、档案专用章仅限档案管理员使用,不得私自转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规范一、使用公司印章必须慎重,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盖章前应核对文件内容,以防漏印、错印等情况发生。
三、盖章后应保持印章清晰,避免因印章不清晰而引发纠纷。
四、不得私自调换印章使用,以免造成损失。
五、涉及外部交易和重要文件的盖章,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违规处理一、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二、盗用、私自挪用公司印章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滥用公司印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投资集团印信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印信管理制度1. 介绍投资集团为了规范印信使用,严格控制印章,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印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印章使用。
2. 印章分类根据功能,公司内部印章分为章式、记账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成员单位名章、特许经营章、验收章等。
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印章使用。
3. 印章保管和使用印章保管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
1.印章保管①印章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建立门禁卡管理制度,对进印章保管室的人员实行管理。
②尽可能减少印章的种类和数量,限制印章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名章的使用,每个领导只能办理其本人业务。
③印章一般不得外借,涉及外借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申请,经事先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外借。
2.印章使用①签字前,应认真核对印章内容和文件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
②各部门应做好印章登记台账,每次使用必须登记,确认印章已经归还后方可注销记录。
③对于重要文件,签字时应当注明签字日期、地点及签字人的姓名,并由第三方见证人签字确认。
3.印章变更员工离职、调整职务、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印章损坏、遗失等,都需要启用新的印章,并对原有印章进行注销手续。
4. 危险情况处置当发现印章遗失或使用不当等情况时,需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控制措施,明确责任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
5.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自检、互检,经常检查印章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上级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及时进行整改。
6. 后果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有效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各位领导和员工积极反馈,共同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的管理,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印章管理。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印章的种类、使用范围、保管、盘存、使用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第四条单位章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公章为单位章,用于盖发生效法律文书和重要合同等文件。
第五条业务章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置业务章。
第六条私章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设置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使用范围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明确,不得超出该使用范围。
第八条使用原则使用印章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授权的事项应当依法使用印章。
2.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更改、涂抹、挂失公司印章。
3.印章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保证印章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损毁、磨损、变形。
第九条使用程序使用印章应遵守以下程序:1.印章使用或者解封前应当经过授权人员审核。
2.确认要使用印章的文件内容无误后,授权人员审核后将提出印章。
3.使用印章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记录;意外情况必须报告相关领导。
第十条涉外文件印章使用涉外文件,需在涉外事务办理机构处理后方可盖章。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十一条管理者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应指定专门负责印章管理的人员,实行封存制度。
第十二条保管场所印章应保管在专门的印章保管室中,确保印章的安全。
第十三条保管措施1.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印章保管应采取物理保护、技术保护和管理保护相结合的措施,加强印章安全用印的监督管理。
2.印章保管人员应当进行定期印章检查、保管记录,并定期报告保管情况。
第十四条印章封存未使用的印章应进行封存,同一种类的印章在封存前均应核对数量、种类、规格等信息,并填写印章调拨单。
第五章印章的盘存第十五条盘存内容印章的盘存应包括印章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内容。
城建投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 简介1.1 背景与目的城建投资公司作为一家有着广泛业务范围的企业,为了确保公司的章程、合同、文件等各类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和统一形象,特制定本《城建投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安全保管,并防止公章被滥用、冒用等不当行为,从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声誉。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建投资公司内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使用和管理公章过程中的操作规范。
2. 公章的定义与分类2.1 公章定义公章是城建投资公司的重要标识,是公司在法律事务和商业活动中重要的凭证。
公章以公司名称为要素,包括公司全称、公司简称、法人代码等信息。
2.2 公章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城建投资公司的公章分为正式公章和其他特定用途的专用章,包括:•公司公章:用于公司合同、章程、法律文件等正式文件的签章;•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和票据等相关事务的签章;•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合同文件的签章,需慎重使用;•其他特定用途章:如法定代表人专用章等。
3. 公章的使用权限3.1 公章授权为了保证公章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性,城建投资公司设立了公章使用和管理的授权制度。
公章授权由公司法人授权委员会进行审批,根据各岗位的职责和需要,确定相应的公章使用权限范围。
3.2 公章使用权限级别根据不同职位的权限需求,城建投资公司将公章使用权限分为三个级别,包括:•一级权限: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二级权限:包括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三级权限:包括一般员工等普通岗位人员。
4. 公章的使用流程4.1 公章申请流程任何人在使用公章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公章申请,包括以下步骤:1.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包括申请人、使用日期、用章文件等必要信息;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3.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上交公章管理人员。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合法和规范,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集团公司印章统一管理,实行封存制度,管理严格,使用规范。
第二章印章种类及用途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法人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
第五条法人章是公司领导签字、签名文件的专用印章,仅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使用。
第六条公章是公司公文用印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使用。
第七条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财务部门专用印章,仅限财务人员使用。
第八条合同章是公司签订合同文件专用印章,由公司领导授权使用。
第九条公司印章仅限于公司事务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条公司印章在未经授权使用时,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公司印章若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立即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不得转借、转让或外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印章由公司领导负总责,设专人进行保管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专用的印章盒中,标明名称、用途和归属单位。
第十五条印章用完后应及时归还指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擅自带出公司。
第十六条公司印章使用前,应核对盖章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盖章印。
第十七条公司印章盖章后,应在文件右下角注明盖章日期和具体用途,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洁,并归还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单位印章仅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跨单位使用。
第二十条公司印章如需外带,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并签订借用协议。
第四章印章管理责任制第二十一条本公司管理人员负有对印章的保管和管理责任,如有疏漏,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当使用印章、错误用章或私自私盖公司印章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投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投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印章使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印章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印章是公司法定代表和合法权益的象征,是公司对外行使职权、签署合同、办理事务的重要凭证。
第二章印章种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印章种类包括:(一)公司公章: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发布文件、办理工商注册等重大事项。
(二)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等。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收支、票据报销等事项。
(四)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办理事务。
第五条公司印章管理职责:(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使用和保管。
(二)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三章印章刻制、备案及启用第六条公司印章刻制:(一)刻制公司印章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刻制印章时,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合法有效证件。
(三)印章刻制完成后,办公室应将印章样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备案:(一)印章刻制完成后,办公室应将印章样本及备案材料报公安机关备案。
(二)备案材料包括:印章样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
第八条公司印章启用:(一)公司印章启用前,办公室应组织专人进行审查,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合规。
(二)印章启用后,办公室应将印章样本、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第四章印章使用及保管第九条公司印章使用:(一)公司印章使用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印章使用时,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明确用印事由、日期、用印人等。
(三)印章使用完毕后,用印人应及时将印章交回办公室。
第十条公司印章保管:(一)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
城投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印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印信使用程序,加强公司有关印信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印信的种类城投公章、党委公章,法人代表(董事长)私章,内部业务章、财务专用章;专用介绍信(函)、留存根介绍信(函)。
二、印信的刻制和领取1.公司公章,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刻制或经授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经办刻制。
2.内部业务章的刻制或更换,根据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规定单位刻制。
严禁科室、部门私自刻章。
3.印章领取时综合管理部应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并保留印模备查。
4.专用介绍信及留存根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印制,专人管理。
三、印信的保管1.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负责保管;部门业务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委托专人保管。
2.印信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放入保险柜加锁保存。
不准随意存放、委托他人代管或携带外出,严防遗失或被盗。
3.印信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妥为保护现场,立即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4.专用介绍信或带存根介绍信应同印章分别存放,并视同印章一样严格管理。
5.因工作变动需要移交印信时应签署移交手续,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签交人、移交时间、图样、介绍信编号起止等信息。
四、印信的使用1.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内部行文、通知、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签定合同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以党委名义发的各种文件、通知加盖党委公章;财务会计业务加盖财务专用章;部门工作或业务加盖部门业务印章。
2.用印的批准权限⑴向上级机关上报文件、材料启用公司公章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
启用党委印章,须经局党委书记签字同意。
⑵普通公文和文件发文及启用公司公章,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
非公文类如:开介绍信、写证明等启用公司公章须经副董事长签字同意。
⑶启用法人代表(董事长)私人印章须经本人同意或授权。
集团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公章使用与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公章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公章的制作与备案1. 公章的制作应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任何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不得擅自制作或更改公章。
2.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应在成立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章的制作,并将公章样本报送至集团公司备案。
3. 集团公司应建立公章档案,详细记录公章的制作、变更、作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三、公章的保管与使用1. 公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携带外出或用于非公司事务。
2. 使用公章时,必须由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
3. 对于重要文件如合同、协议等,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
4. 每次使用公章后,保管人应立即将公章归还原位,并检查是否安全锁定。
四、公章的遗失与损坏1. 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集团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报警处理。
3. 对于遗失或损坏的公章,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作废,并重新制作新的公章。
五、违规使用的责任1.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章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2. 对于因违规使用公章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2. 集团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七、附则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集团 印章的管理制度
集团印章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印章的安全和有效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集团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公司印章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条公司印章使用范围:公司印章适用于公司关键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第四条公司印章使用方式:公司印章必须由授权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印章。
第五条公司印章保管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公司印章的保管负有责任,必须确保印章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印章使用记录:公司应建立印章使用的登记记录,以便监管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丢失、损坏和涂改:一旦发现公司印章的丢失、损坏或涂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公司印章管理处理程序:如发现印章的违规使用或不当使用,公司应及时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第二章公章第九条公章是公司的法定印章,用于公司的法律文件和合同的签署等事务,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使用。
第十条公章的制作要求:公司的公章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章程制作,确保印章清晰、完整、严谨。
第十一条公章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保管,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公章适用于公司的法定事务,必须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公司应建立公章使用的登记记录,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章的丢失:一旦公司的公章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机构报备,同时采取相应的补救和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公章的过期和更换:公司的公章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更换。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检查:公司应随时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财务专用章第十七条财务专用章是公司用于财务相关业务的专用章,必须经过财务部门授权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财务专用章的制作要求: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制作,确保章印清晰、准确、规范。
集团印章管理制度
集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印章的管理,保护集团利益,保障集团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印章是指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和下属部门的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
第四条集团印章管理应遵循“管理规范、使用合法、保密严密、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印章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谨慎、保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使用、挂失印章,不得私刻私用印章。
第六条严禁冒用、变造、挪用印章,若发现有人违反规定使用集团印章,应立即上报,依法处理。
第七条集团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轻易交给他人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时,需落实使用审批程序。
第八条集团印章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档案,做好集团印章的登记、使用、盘查、挂失、销毁等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统一制定,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章集团印章的设置和保管第十条集团印章由集团总部统一制作,印模应当标明集团名称、单位性质、印章名称、印模材质、规格等内容,经集团法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一条集团印章设置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信封章等,每种印章的用途和范围应明确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使用。
第十二条集团印章因办公需要临时交接时,由出借人及使用人共同出具《集团印章临时借用单》,明确临时借用时间、用途、责任等内容,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集团印章的保管单位应当设立集团印章封存室,该封存室仅限相关人员出入,封存室内应设有监控设备,严格保障印章的安全。
第十四条集团印章的保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印章的日常监管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集团印章的使用第十五条集团印章应用于法律、行政法规或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用印的业务实践,凡事集团公司和其下属单位为外部业务往来需用印的文书,除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用印的业务实践外,必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集团印章的使用一律需落实使用审批程序,对于重要事务,应经过层层审批,特别是高额款项、重大合同、重要文件等必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办法
XX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工具,涉及公司对外关系和经济与法律责任,必须严格按程序管理和使用。
(二)本办法中所指印章,系指城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章、党委(党支部)章、工会章、由公司保管的下属二级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印章等。
下属子公司独立管理的印章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印章的管理(一)除融资财务部按照财务管理需要,负责保管和使用的印章外,其他印章由综合事务部负责保管与使用。
(二)公司部室及子公司需刻制印章时,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刻制并备案。
(三)启用新印章须发文通知,新印章启用后,旧印章即作废并交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封存或销毁。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一)印章管理部门应编制《印章使用登记薄》,申请使用印章的人员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标明印章的使用日期、使用人员、文件名称、主要内容等情况,经印章保管部门同意,报请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二)印章保管人须对需盖章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印章要盖得端正、清晰。
印章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
严防错盖、漏盖。
(三)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离公司,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载明事项,报领导批准后,由两人(或)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四)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印。
(五)凡不符合印章使用规定的,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用印。
第四条责任追究(一)因保管不严造成印章丢失,但未造成损失的,扣罚印章管理人500元、部门负责人100O元;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二)因印章管理不严被他人私自使用,但未造成损失的,一次扣罚印章管理员200元、部门负责人400元;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三)未按规定加盖印章,但未造成损失的,一次扣罚印章管理员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批,规范使用;2. 明确责任,责任到人;3. 保管严密,防止丢失;4. 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保管第四条公司印章的刻制,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刻章单位进行。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刻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印章刻制申请;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公司章程复印件;4.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 刻章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公司印章的保管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2. 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3. 不得私自复制印章;4. 不得将印章用于非公司业务;5. 不得泄露印章的秘密。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八条公司印章的使用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第九条使用印章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印章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
第十条印章使用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使用部门或个人;2. 使用事由;3. 使用日期;4. 使用人签名;5. 保管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员收到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印章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或个人应将印章交回保管人员,并由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印章的销毁第十三条公司印章因以下原因需要销毁:1. 印章损坏无法使用;2. 公司撤销、合并、分立或解散;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印章销毁前,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五条印章销毁时,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并由见证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印章销毁后,应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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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集团公司公章管理办法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庆市ZZ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避免因公章管理和使用不当导致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的公章,指重庆市ZZ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和重庆市ZZ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二章公章的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公章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保管。
公章要存放安全,不得随意放置;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代管。
第四条集团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
确因重要业务需要借出公章的,须写出书面借条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章人在印章管理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借出;公章还回后借条仍留存备案。
第五条集团公司公章管理岗位人员调整,需办理书面的公章交接手续。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六条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盖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要条件:
1.有责任区领导签字且签字件加盖责任单位骑缝章;
2.领导签字件完好无拆卸重新装订的痕迹,盖章件与领导签字件须是同一版本;
3.合同上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须是责任单位副职以上领导(或代建单位责任人)。
4.合同条款应完整。
有规范的项目名称,有明确的标的内容、范围和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方式,有明确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有验收标准和方法以及解决争议的办法,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有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
5.原则上不能在空白协议上盖章。
特殊情况下(如成批的拆迁补偿协议)确需在空白协议上盖章的,需由责任单位出具由责任区领导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
(二)办理流程:各责任单位(或代建单位)确定专人对接集团公司盖章事宜。
1.到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登记,并加盖骑缝章。
2.送集团公司领导签字。
3.到行政人事部公章管理人员处盖章并做用印登记。
第七条以集团公司名义发出的项目招标资料盖章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必要条件:
1. 招标资料上有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并加盖责任单位(代建单位)骑缝章;
2.有责任区领导签署意见、姓名;
3.领导签字件须保持完好无拆卸重装痕迹;
4.盖章件与领导签字件是同一版本。
(二)办理流程(同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第八条一般性的材料(表格)盖章的,按下面要求办理:
(一)必要条件:
1.责任单位经办人签字、副职以上领导(或代建单位责任人)在盖章材料(表格)上签署意见并签字。
2.空白表格原则上不能盖章。
确需在空白表上加盖公章的,须出具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代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
(二)办理流程:直接到行政人事部公章管理人员处盖章。
第九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盖章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发正式公文的,须附上将主送单位、拟稿单位、附件等信息填写完整的发文稿笺,在拟发文和发文稿笺上加盖责任单位(代建单位)骑缝章;经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审签、城投集团董事长签发后,将定稿及其电子文档交城投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发室制发文件;由我司收发人员将文件拿到公章管理人员处并出示定稿才能盖章。
(二)发其他函件的,需出示加盖责任单位(代建单位)公章并有责任单位(代建单位)领导签字的原件才能盖章。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以及集团公司作业主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项目资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年*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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