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及证照的管理,保证印章及证照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各类公司证件。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第三条印章的刻制(一)公司印章的刻制由_____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_____部门负责办理刻制手续。
(二)印章的样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
(三)新刻制的印章应在公安机关备案,并留存印模。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_____部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_____部门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_____保管。
(二)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被盗用、遗失。
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
(一)使用印章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用印文件名称、份数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二)涉及重大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等用印,需经法务部门审核。
(三)印章使用原则上应由印章保管人亲自盖章,如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盖,应经保管人同意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印章的停用与销毁(一)因公司名称变更、机构撤销等原因需停用印章时,应及时将停用印章交回_____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对不再使用的印章,应及时进行销毁。
销毁印章应由_____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_____部门负责销毁,并留存销毁记录。
第三章证照的管理第七条证照的保管(一)公司各类证照由_____部门统一保管。
(二)证照保管人应建立证照管理台账,对证照的名称、数量、颁发日期、有效期等进行详细登记。
(一)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原件或复印件时,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章 证照管理制度
公章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证照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单位法定代表人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公章、证照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章、证照是单位的重要财产,使用范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私自处置。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章、证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条在单位停止经营、清算、改制等情况下,所有公章、证照应当及时上交至组织相关部门。
第六条公章、证照管理相关事宜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监督,并有权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第七条公章、证照的印制、领用、使用等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公章管理第八条公章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保管,不得私自随意使用。
第九条公章的使用应当经过授权,出具书面文件,盖章后应当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章的印制应当经过批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存在伪造、私印等情况。
第十一条公章的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且应当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二条公章不得作为非法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证照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证照的领取、更新等应当及时办理,不能因疏忽造成证照过期等情况。
第十五条证照的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用途,不得擅自改动、冒用。
第十六条证照的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相关人员在办理证照等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供资料,不得造假。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公章、证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定程序的顺利执行。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有规范的程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公章、证照管理规定的人员,单位有权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公章、证照管理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起诉司法处理。
公司证照章的共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印章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印章的共管,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章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共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检查证照、印章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证照、印章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证照、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印章的使用,并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证照、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证照、印章分类第七条公司证照、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公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
(二)部门章:包括各职能部门公章。
(三)其他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四章证照、印章管理第八条证照、印章的刻制、购置、注销等手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
第九条证照、印章的保管:(一)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
(二)部门章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三)其他证照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
第十条证照、印章的使用:(一)各部门使用证照、印章时,须填写《证照、印章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二)使用证照、印章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滥用、乱用。
(三)使用证照、印章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复制。
第五章证照、印章的借用第十一条证照、印章的借用:(一)借用证照、印章时,须填写《证照、印章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二)借用证照、印章期间,借用单位或个人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坏。
(三)借用证照、印章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第六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在证照、印章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乱用证照、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单位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印章和证照管理,确保印章和证照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印章和证照的刻制、使用、保管、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职责与范围第三条本单位印章和证照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印章和证照管理制度;2. 负责印章和证照的申请、刻制、颁发、收回、销毁等工作;3. 负责印章和证照的登记、统计、备案和保管;4. 负责印章和证照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5. 负责印章和证照丢失、损坏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做好印章和证照管理工作,确保印章和证照使用的合规性。
第三章印章和证照分类第五条本单位印章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公章:用于单位对外发文、签订合同、出具证明等;2. 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合同、协议等;3. 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资金调拨等;4. 法人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合同等;5. 部门章:用于各部门对外发文、签署文件等。
第六条本单位证照包括以下几类:1. 营业执照:证明本单位合法成立、有效运营;2.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本单位身份;3. 税务登记证:证明本单位纳税情况;4. 银行开户许可证:证明本单位银行账户情况;5. 资质证书:证明本单位资质情况;6. 其他证照:本单位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证照。
第四章印章和证照管理第七条印章和证照的刻制、颁发、收回、销毁等工作,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各部门需使用印章和证照时,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和证照使用申请表》;2. 审批:综合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刻制、颁发手续;3. 保管:印章和证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不得私自留存或转借他人;4. 收回:印章和证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收回,由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5. 销毁:印章和证照因故需销毁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销毁。
印章管理制度(15篇)
印章管理制度(15篇)印章管理制度1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
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
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
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
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制度名称:XX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证照和公章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证照和公章的使用、保管、审批等管理活动。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证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证照和公章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合规使用。
二、证照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证照台账,记录各类证照的名称、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2. 所有证照原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指定的安全场所,防止遗失和损坏。
3. 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证照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用途、时间等,由授权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借出。
4. 借出使用的证照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由管理员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归入原位。
三、公章管理1. 公司公章包括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每种印章都应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人。
2. 公章使用时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文件、用途、用印日期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批准。
3. 严禁未授权或擅自携带公章外出使用。
如确有需要,需经过特定程序审批,并有专人监督使用。
4. 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公章归还至固定保管地点,并由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四、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擅自使用或管理不善导致证照、公章丢失、损毁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2. 如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若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动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制度可适时修订。
结语:。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印章、证照管理和使用。
三、印章管理规定1.公司印章种类:(1)公章:用于重要合同、公告、对外文件等正式场合。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相关文件。
(3)行政专用章:用于公司行政管理相关文件。
(4)法定代表人私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协议等个人意见事项。
(5)个人私章:用于员工日常工作。
2.印章保管:(1)公司印章由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印章并定期清点,确保完好无损。
(2)印章保管人员应将印章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保证不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拿走。
3.印章使用:(1)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得到指定人员或上级主管的书面批准。
(2)印章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权限应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公司印章前,必须核对文件内容是否准确,确认后方可使用。
(4)印章使用后,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记录使用事项。
四、证照管理规定1.证照种类: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5)专业资质证书等2.证照保管:(1)公司证照应委托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证照情况。
(2)证照保管人员应将证照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保证不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篡改。
3.证照使用:(1)证照的使用限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
(2)证照使用前应仔细核对证照的准确性、有效性,并记录使用事项。
(3)证照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证照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印章或证照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止使用印章或证照等,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附则1.公司印章、证照的丢失、损毁或被盗的情况,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失和补办手续。
公司各种章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印章、证照等证件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等证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第三条公司章证件管理遵循“统一管理、责任到人、规范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章证件的保管第四条公司章证件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并设立专柜存放。
第五条保管人员需定期检查章证件的完好情况,确保其安全。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存放、携带公司章证件。
第三章章证件的使用第七条使用公司章证件需履行以下程序:1. 提出使用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日期等;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3. 综合管理部门审核;4. 保管人员签发章证件。
第八条使用公司章证件时,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使用过程中,需全程监督,确保章证件使用规范;3. 使用完毕后,及时将章证件交还保管人员。
第九条章证件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使用部门需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章证件的注销第十条公司章证件因以下原因需注销:1. 章证件损坏无法使用;2.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3. 其他需注销的情形。
第十一条注销章证件需履行以下程序:1. 提出注销申请;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3. 综合管理部门审核;4. 保管人员签发注销手续。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章证件使用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章证件丢失、损坏,使用部门及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公司印章、证照等证件的安全、规范使用,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用印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用印证照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公司用印证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印章和证照的使用、保管与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合规性,防止用印和证照使用中的失误和风险。
二、用印管理
1. 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 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经过授权人员审批,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 用印时需填写用印申请表,明确用印目的、文件内容及用印范围,并由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4. 用印后应及时进行登记,记录用印时间、使用人、用印文件名称及用途等信息。
三、证照管理
1. 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证件和各类资格证书、许可证等。
2. 所有证照由行政部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证照台账,记录证照的名称、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3. 证照使用时需提出申请,并说明使用原因和使用期限,经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借出。
4. 借出使用的证照应按期归还,并在归还时进行检查,确保证照完好无损。
四、安全管理
1. 公司印章和证照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防止丢失或被盗。
2. 定期对印章和证照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印章和证照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管理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
1.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司印章或证照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或证照丢失、损坏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印章 证照管理制度》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印章和证照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管理一、印章的种类(一)国家机关印章包括国家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其他专用印章。
(二)企事业单位印章包括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和其他专用印章。
二、印章的管理(一)国家机关印章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使用并依法监督。
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其他专用印章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
(二)企事业单位印章由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使用并管理。
公章和其他专用印章使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使用程序和程序。
三、印章的使用(一)严禁伪造、盗窃、借用、出租、出售印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刷或者仿制、变造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机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审核程序使用印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印章。
对于违规使用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证照管理一、证照的种类(一)国家机关证照包括行政许可证照、行政认证证书和其他证照。
(二)企事业单位证照包括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其他证照。
二、证照的管理(一)国家机关证照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使用并依法监督。
证照的颁发、变更、补发和收回等事项依法进行。
(二)企事业单位证照由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使用并管理。
证照的使用、变更、补发和收回等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证照的使用(一)严禁伪造、盗窃、出租、出售证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或者仿制、变造证照。
(二)证照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机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审核程序使用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证照。
对于违规使用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一、监督(一)国家机关印章和证照的颁发、变更、补发和收回等事项,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机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
公司印章_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印章及证照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申办、使用、保管、变更、年审、注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印章、证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印章、证照使用合法合规。
2. 严谨规范:规范印章、证照的申办、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管理严谨规范。
3. 安全保密:加强印章、证照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四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章等。
第五条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各部门章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需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持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印章。
2. 领用印章时,需填写《印章领用登记表》,明确使用范围、时间、责任人等。
3. 使用完毕后,需将印章交回综合管理部,并填写《印章归还登记表》。
第七条印章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由专人负责保管。
2. 不得私自携带印章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需经总经理批准。
3. 印章的遗失、损坏,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办。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八条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等。
第九条公司证照的申办、变更、年审、注销等事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条证照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证照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由专人负责保管。
2. 证照的遗失、损坏,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办。
3. 各部门需使用证照时,应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证照的使用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一、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私章、各部门章等印章;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公司相关业务质资证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
二、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公司负责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公司会计管理,预留在银行财务印鉴中的私章由各公司出纳管理,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岗位规定管理的,由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但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必须是分开管理,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三、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卡)、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其它证照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
四、公司综合部必须按照各地有关部门(工商局、税务局等)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公司所在地。
六、按印章、证件的类别建立独立完整的印章、证照档案记录本。
印章、证照使用前应登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用途等。
各分公司及办事处或办事处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上传公司综合部。
七、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共同使用。
八、未经公司批准,公司部门、各分公司及办事处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业务,签各种单据、打欠条等行为。
九、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本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抵押,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借款。
十、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办事处现行的印章、印鉴未经公司批准和授权,不得擅自重刻、复制、注销。
如需启用新印章、印鉴,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和授权。
十一、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办事处责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证照签订各种假经济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证照进行违法活动等等。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2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行政部负责办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节资质证照的种类第三条种类一、资质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一)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二)专业证照是指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员证、岗位资格证、技术人员学历证、个人的职称证等。
(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第三节资质证照的办理部门第四条办理部门(一)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二)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部统筹办理;(三)公司专业证照、专利及获奖证照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第五条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公司公章与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与证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公章与证件的管理,确保公司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所有涉及公司公章与证件使用的场合均需严格遵守。
二、公章管理
1. 公司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由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保管。
2. 使用公章必须经过授权人员审批,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3. 每次使用公章时,需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途等信息。
4. 严禁在空白文件上盖章,确保公章使用的安全性。
5. 公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证件管理
1. 公司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
2. 所有证件原件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复印件视需要发放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3. 证件的借用必须经过授权人员审批,并填写《证件借用登记表》。
4. 借用证件时,借用人应当对证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不得转借他人。
5. 证件归还时,应检查证件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追究借用人责任。
四、违规处理
1.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章或借用证件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其他
纪律处分。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公章或证件丢失、损坏,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印章及证照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印章及证照的使用和保管,提高印章管理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及人员,包括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三、印章管理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必须由公司授权的人员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2.公章必须由公司负责人保管,并设置专门的存放柜,做到密封、专用。
3.公章的使用必须有公司授权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在场,并在使用之前进行核对和确认。
4.单位及部门章应有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核对章的数量和完整性。
5.印章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公司文件和规定执行,严禁私自使用公章,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外出办理业务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携带应用的印章,并将使用情况及时上报。
四、证照管理1.公司办理的各类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2.证照的存放必须设有专门的保管柜,并设置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
3.对证照的存档必须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并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证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定期更新。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和授权的程序办理证照,不得私自办理和使用证照。
5.对于证照的使用情况,必须及时、详细地记录,并定期进行清查和更新。
6.对于证照的遗失、损坏等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办和处理。
五、违规责任和处理1.对于未经公司授权私自使用、挪用印章和证照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2.对于对印章和证照管理不规范、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由公司负责人审批通过,并进行宣传和执行。
2.对于印章及证照管理中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公司的印章及证照管理工作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各类印章及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此工作有效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构总部、属下各子公司。
三、证照印章类型1、印章类型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印章、及各类专门印章。
2、证照种类企业资格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地税正、副本)、资质证照、社保证书、用工证书、车辆使用证等;企业荣誉证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企业人员资格证书:如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等。
四、保管1、保管人必须建立《印章证照明细清单》,详细登记公司证照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2、各类印章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涂改、出租、变造、转让、出卖或以企业证件进行担保,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证件使用人的责任;3、不同的印章和证件由不同的部门保管,具体如下:五、证照印章使用1、印章使用(1)加盖印章程序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总裁审批。
子公司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程序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印章使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盖章时,保险柜需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与计划财务部人员共同开启。
(2)印章借出规定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按以下流程执行。
如遇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是,应由印章借出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印章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证件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印章及证件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有效进行,防止任何形式的滥用或盗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管理职责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及定期检查工作。
2.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身份证明等证件的管理工作。
4.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印章使用情况,并对使用结果负责。
三、印章管理1. 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2. 印章刻制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3. 所有印章应妥善保管于指定的安全地点,非授权人员不得接触。
4.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授权人员在场监督,严禁擅自使用。
5. 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四、证件管理1. 公司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 证件原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借或携带外出。
3.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证件原件,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做好借用登记。
4. 复制件的使用应严格控制,确保其用途合法、合规。
五、使用流程1. 使用印章或证件前,需填写使用申请表,明确使用目的、范围及期限。
2. 申请表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 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越权使用。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由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损毁。
六、违规处理1.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印章或证件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或证件丢失、损毁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15篇
印章管理制度15篇印章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启用一、印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章印章的领取与保管1、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
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公司为了规范证件和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管理责任
公司设立专门的证件印章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发放及回收公司所有的官方证件和印章。
该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并定期对证件和印章进行盘点,确保其安全。
第三条使用范围
公司的证件和印章仅限于处理公司事务时使用,严禁用于个人或非公司授权的活动。
任何使用行为都应有明确的用途和审批流程。
第四条审批程序
需要使用公司证件和印章的员工,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直接上级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紧急情况下可实行临时授权使用,但事后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条使用登记
每一次证件和印章的使用都必须在专用登记簿上记录详细信息,包括使用者姓名、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并由使用者签字确认。
第六条安全保管
公司证件和印章应当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点,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或使用。
第七条遗失处理
一旦发现证件或印章遗失,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发布公告、及时更换等。
第八条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使用证件和印章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分。
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证件印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完整版)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1、印章、证照的管理
2、公司印章、证照由公司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总经办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 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 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公司总经办 及财务室登记、 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 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应对公司各类印 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 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公司印章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章
印章、证照分类
第五章
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第六章
印章、证件的管理
第七章
印章、证件的使用
第八章
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第九章
印章专管员的职责与义务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印章、 证件是公司对内、 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 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 现。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为进一步规 范公司所有印章、 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 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 加强印章 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司印 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 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书面报告, 并与总经办及财务室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 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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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照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1.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代码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外
汇管理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新药证书、GMP认证证书等证照原件
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报
告等。
3.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投资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章程、同事会任命文件等。
4.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要求专管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设机要员1名,全权负责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照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照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失。
3.负责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四、证照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法:
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出具书面
申请,写明是由几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主管副总
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机要员处办理相应手续,该主管副总经理
如不在海口,可由其授权的其它负责人办理审批业务,但办理时,必须
电话请示其同意。
2.机要员仅凭主管领导审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
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
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款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五、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 由机要员承担补办费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照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
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3.如因机要员主观原因造成的证照逾期年检等行政罚款均由机要员自行承
担。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印章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
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更换
第三条总公司及其部门印章的刻制、更换,均需统一由总裁办提出申请,报董
事长批准后由总裁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刻制。
第四条各下属公司印章的刻制、更换,由本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下属公司总
经理审定,报公司总裁批准。
第五条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新旧印章的更换时,应将旧印章交还总裁办后,方可领取新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颁发、启用
第七条印章的颁发,必须正式行文通知。
第八条颁发印章时,严格履行登记和签收等手续,并密封包装,保证安全。
领印单位派二人持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证明领取印章。
接到颁发的正式印章,应立即向公司总裁办报告,一遍确认印章安全发到。
第九条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十条印章已用应按印章制发权限发布启用通知,启用通知上应附印模样式,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和交换
第十二条集团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董事会、集团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总裁办公室主任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各子公司印章由子公司办公室保管;各子公司业务印章由各业务部门保管。
(一)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管印章、使用印章的制度和纪律。
印章保
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
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
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三)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检查,及时清洁,细心保护。
(四)若发现所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
导和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必要时应报告公安机关协查。
(五)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印章外出使用。
第十三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凡属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使用集团
公司章,加盖集团法人章;
(二)凡属集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团内部印章;
(三)凡属以下属公司名义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使用下
属公司章,加盖下属公司法人章;
(四)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五)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六)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各级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必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并按下列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一)公司级印章的使用,由用印部门领导签字申请,交总裁办,经总裁
或分管副总裁签字后方可用印;法律文件、经济合同、对外担保、数
额较大的业务活动及重大事项必须经总裁或总裁指定(委托)专人签
字后方可用印。
(二)部门或子公司印章的使用,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同
意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批准人和盖印人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公文盖章时必须检查原稿是否经总裁或副总裁签发。
对一些必须要经办人亲手盖章的材料,必须有领导明确批示,并登记清楚。
第十七条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印时除有留底的表格、文件、介绍信的协议等,均应详细登记用
印时间、编号、用印单位、内容、用印数、申请人、批准人等,
(二)代章/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以采用借章办法,借章要在落
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三)使用印章时。
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四)使用印章时,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五)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
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第六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印章须停用:
(一)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二)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三)印章使用损坏;
(四)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九条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有关印章办法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