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退税制度下出口骗税产生原因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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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退税制度下出口骗税产生原因浅析
摘要:中国自1985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为中国出口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出口退税也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违法骗税活动也滋生并蔓延开来,严重干扰了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严重的财政流失。
分析中国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找出出口骗税现象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有一定的必要性,目的在于通过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活动,防止国家财产流失,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关键字:出口骗税;出口退税;原因;防范
Abstract
Since implementation of export tax rebate policy in 1985, China has achieved great results, for China's export enterprises to create a more equitable international trade environment, the export tax rebate has become the important means of macro-control, China's economy,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illegal tax fraud activities also breed and spread, serious interference of the export tax rebate policy being carried out, destroyed the order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causing serious financial loss to the country. Analysis of China's current export tax rebate system, find out the reason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 export tax fraud phenomenon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has certain necessity, purpose is to through 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export tax rebates, coordinate th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 activities, prevent loss of state property, maintain normal economic order, and safeguard national economic security.
Keywords:Export tax; The export tax rebate; The reason; To guard against
绪论: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调整,出口退税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乃至社会各界的关注。
出口退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中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增强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产业,但也使得一些利益熏心的不法分子,将犯罪的魔爪伸向出口退税领域,利用不法手段骗取出口退。
一、出口骗税概述
(一)出口骗税的概念
出口骗税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出口骗税是中国出口货物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它主要是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假报关出口等为主要手段的出口偷骗税行为。
(二)出口骗税的常用手段
1.虚抬出口货物价格。
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出口产品为幌子,通过国外接单、国内下单,向海关非法虚报出口货物价格,然后以虚高货值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进而达到出口骗税的目的。
为达到目的,外贸企业指使生产企业虚开增值专用发票,或虚抬出口商品单价,进而抬高增值税发票总金额。
这种情况往往是在有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进行,其形式貌似合法,手法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2.接受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厂家为了保持正常的税负率,必然要在进项发票上做文章,去的虚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
废旧物资发票和收购发票由于享有免税等税收优惠和在税务控制上
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成为骗税分子最佳的选择。
生产厂家或采取自己成立报废回收公司,自己为自己虚开发票;或采取到当地废品公司缴纳一定的手续后虚开发票。
3.利用他人名义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勾结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时,套用外贸企业的空白报关出口合同、出口发票、外汇核销单申报出口。
同时,有开发票企业与外贸公司签订虚假购售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用假结汇、虚构外贸合同等一整套退税手续来骗取出口退税。
此外,给出口公司“供货”的生产企业,也非一般的“皮包公司”,这些生产厂家都有厂房、工人、设备。
这是企业骗税的惯用手段,应特别加以关注。
4.“移花接木“申报退税。
有些生产性企业,从小商品批发市场购进货物,没有增值税发票,但货物经过一番包装,改头换面,企业谎称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把货物装船出海,以骗取出口退税。
5.滥用海关商品编码。
商品代码是代表商品的数字信息,每一种商品出口时都有不同的编码,编码不同,课税也不同。
在中国,商品编码也决定了出口退税的高低,但有些企业铤而走险,为其出口货物选着退税率较高的商品编码,一片区较高的出口退税。
在海关监管力度不严的情况下,这种滥用商品编码已成为出口骗税的手段之一。
(三)出口骗税的特点
1.骗税环节扩散化。
如果说骗税早期还存在“敏感货源地”、“敏感行业”、“敏感口岸”的概念的话,那么现在逐渐形成“遍地开花”的趋
势。
在沿海地区骗税猖獗的局面得到逐步扭转后,内陆各省的偷骗税活动开始增加,形成骗税活动向内陆蔓延的趋势。
2.骗税单证“合法”化。
以前骗税分子大多通过伪造或涂改退税凭证来骗取出口退税,现在骗税分子申报退税的单证大多数是通过非法手段从执法部门套取的票面真实而内容虚假的单证。
如通过人为控制出口报关单的票面出口金额,规避海关出口查验监管,套取表面真实而实质虚假的报关单。
3.骗税手段隐蔽化。
目前,骗税分子做案环节已由骗税初期的最后环节转移到上一个或更前一个环节。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专用发票作假环节前移。
目前,骗税分子增值税发票的作假,大多己原来的主要在退税申报环节作假,改为在货物生产及征税环节做文章。
同时,骗税分子为增加税务部门的稽核难度,大多为虚假供货企业编造地域广泛的多渠道进货假象,利用“洗票”等手段,先使用伪造的虚假发票作为商贸企业的进项抵扣,商贸企业再开具票面真实内容虚假的发票给出口供货企业,后者再以同样方式虚开发票给出口企业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二是征税环节作假前移。
以往骗税分子大多在退税申报环节采取伪造、涂改专用税票等手段骗取退税,随着税务部门管理措施的加强,目前骗税分子往往采取通过少缴税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手段套取专用发票后达到其骗税的目的。
另外,随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的全面推广,一些骗税分子已将骗取退税的目光盯在了骗取免、抵税身上,其实质与骗取退税是一样的。
三是收汇核销环节作假前移。
以往骗税分子大多使用虚假或涂改的外汇核销单来骗取退税,目前,一些骗税分子往往采取通过非法手段实现境内外的资金循环,编造虚假的外汇收汇业务,套取银行结汇水单在外汇管理部门套取形式真实、内容虚假的外汇核销单后,再用于申报退税,以达到其骗税的目的。
4.骗税犯罪网络化、团伙化和智能化犯罪趋势明显。
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网络化经营。
犯罪分子从选择作案地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领购发票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道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而且越是涉嫌骗税业务,其退税凭证越是齐全,逻辑关系越是紧密相符,税务部门仅“就单审单”很难发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骗税问题的发生,大多涉及行贿、受贿、职务犯罪等问题,个别基层政府存在纵容、支持甚至直接参与骗税的问题,一些执法、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也执法犯法,与骗税分子相互勾结、合谋作案。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无论在哪个阶段,都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税款。
从某种程度,若不是有这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参与,骗税分子的不法目的也是很难实现的,这从侧面也说明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还存在很大漏洞。
二、现行退税制度下我国出口骗税问题的现状分析
出口货物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出口货物免征国内或区内间接税和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货区内生产、流通、出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项税收制度,本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项优惠政策。
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一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
促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1998年以来,为了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应对通货紧缩趋势,国家连续提高了出口退税率,有礼地促进了外贸出口,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但是,受到利益的驱使,有的虚报出口金额,捞取亏空;有的来着货物在海上兜一圈,根本没有出口却空拿退税;也有出口次品甚至废品骗税的。
骗税分子采用的手法多是以假发票套用去征税证明,伪造出口产品专用税票,以票换票,(即以人民币汇票换取外汇本票),”四自三不见“(即”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见外商;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方式开展的业务等方式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