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利
简述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简述受教育者权利文章一:嘿,小伙伴们,今儿咱们来聊聊个挺严肃但又特实用的话题——受教育者的权利。
说起这个,你是不是觉得离自己有点远,毕竟咱天天上学,也没想过自己有啥特别的权利?嘿,这么想你就大错特错啦!咱受教育啊,首先得知道,咱有“受教育权”,这可是宪法给的,谁也不能剥夺。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男孩女孩,不管你家境如何,都有权利去上学,学到知识,提升自己。
然后呢,咱还得有“选择权”。
哎呀,这你可别小看了,比如你想学啥专业,想去哪个学校,只要条件允许,咱都能自己做主。
当然了,也得听听爸妈的意见,但最终还是自己说了算。
还有啊,别忘了“参与权”。
在学校里,咱可是个小主人,各种活动、比赛、社团,只要你感兴趣,都能去参与,去展现自己的风采。
最后说说“申诉权”。
万一遇到啥不公平的事儿,比如被老师误解了,或者学校有啥不合理的规定,咱别怕,可以找老师、校长,甚至教育部门去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怎么样,受教育者的权利还是挺多的吧?咱得好好珍惜,好好利用,让自己的学习生活更加美好!文章二:哎呀,亲们,你们知道吗?咱们作为受教育者,其实手里握着不少“宝贝”呢!今天就来给你们晒晒这些“宝贝”——受教育者的权利。
先说头一个,“受教育权”,这可是咱们的“护身符”。
不管你是城市还是农村的,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裕的,都有权利去接受教育,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再来说说“知情权”。
在学校里,咱得知道啥事儿都透明,比如课程安排、考试成绩、学校政策,都得让咱心知肚明,不能糊里糊涂的。
还有啊,“隐私权”也得有。
比如咱们的日记、信件,还有个人信息,都得保护好,不能随便让别人看。
最后聊聊“获得公正评价权”。
咱在学校里的表现,得有个公正的评价,不能偏袒也不能冤枉。
这样,咱才能心服口服,更有动力去学习。
好啦,这些就是咱们的“宝贝”啦!记得好好守护它们哦!。
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受教育法律赋予的义务•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途径目录01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1接受教育的权利23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受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文化背景等因素的限制。
接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义务。
公民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兴趣、能力和发展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
03任何公民不得因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家庭背景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
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01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待遇。
02不得因种族、性别、社会经济地位、文化背景等因素歧视任何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是国家提供的免费教育,公民依法享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提供免费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确保公民能够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初中和部分高中阶段的教育,是公民基本文化素质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基础。
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参加教育活动的权利参加教育活动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义务。
公民可以通过参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公民依法享有参加教育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学校、培训机构、学术团体等组织的教育活动。
02受教育法律赋予的义务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国家为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和推动社会进步所设立的基本要求。
家长和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入学或中途退学。
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于个人未来的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人类发展的基础。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以及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而制定的,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并维护。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或法律后果,学生应当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并自觉遵守。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2.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1)含义: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 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 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1.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B )
A. 期末考试后,小明所在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
B. 新学期,父亲让小明每天上午在家帮忙干农活,下午去上 学
C. 学校开设了多种多样的活动课,明从中得到锻炼
D. 某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明等数名学生提供助学金 2.八年级学生小淘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 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淘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责令其立刻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 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 A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7.四年前,带着父母的祝福和叮咛走进了初中校园,开始了初中生活。 四年来,教室里,装满欢歌笑语,我们在合作与快乐中不断进步;校 园里,留下成长足迹,我们在竞争与挫折中走向成熟。在即将离开母 校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相信“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我想大声对 您说:“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我将成为母校的骄傲!” (1)学校和家长都在维护青少年的哪一项权利?(2分) (2)试从教育对公民个人发展影响的角度谈谈你对“那间教室放飞的 是希望”这句话的理解。(6分) (1)受教育权。 (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2分)公民只有通过接 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 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4分)
《教育法》之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1.受教育者的权利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受教育者权利指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全体公民的受教育的权利,它是国家保障的最根本公民权,是国家使人民享有最符合人性尊严、追求人生幸福和快乐的最根本条件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狭义的受教育权指依照《教育法》规定,公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我国现行《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1〕受教育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及图书资料的权利;受教育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具体指“参加教育教学方案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这是公民受教育权中的最根本权利,其内容包括2局部,一是受教育者有参加教学方案安排的各种活动,如中小学生有根据教学方案参加课堂教学、课堂讨论、教学实践、观摩、实践等各种活动的权利,二是受教育者有权利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如运用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还有运用校外的少年宫、文化宫、科技馆等场馆和设施的权利。
(1)受教育者获得奖、助、贷学金的权利受教育者获得奖、助、贷学金的权利指受教育者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奖学金指政府为了奖励品行兼优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者有优异表现的学生给予的金钱奖励。
助学金那么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支助,一般是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同时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支持以保障学业的完成。
贷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的,国家为了帮助这些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符合入学条件、经济确实困难的,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无息贷款,毕业后定期归还的助学制度。
受教育者都有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平等权利。
〔3〕获得公正评价和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受教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简述受教育者的权利
简述受教育者的权利
受教育者的权利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每个人都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方面的歧视。
2. 自由选择教育内容:学生有权选择自己想学的课程,不受强制或歧视。
3. 参与学校管理:学生应该参与学校管理,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安全和保护:学生有权享受安全和保护,包括课堂安全、身体安全以及心理安全等。
5. 保护个人隐私:学生的个人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6. 公平的评估和考试制度:学生有权享有公平的评估和考试制度,不受任何不公平的影响。
7. 健康和营养:学生有权享受健康和营养饮食,学校应该提供健康
的食品和良好的饮食环境。
8. 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生有权和教师之间进行互动,包括提出问题、回答问题、讨论等。
总之,受教育者的权利是保护学生的利益和权益,让学生能够安全、健康、快乐地接受教育。
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尊重学生的权利,确保学生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
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4.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青少年要学会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 内容
依法维权
非诉讼方式: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亲朋好友的帮 助;寻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帮助;寻求未成年人保护 机构的帮助等
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觉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做一 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材料二:八年级(2)班小罗等同学无心学习,他们在课堂上不
认真听课甚至睡觉。成为学校有名“阿混”一族。
(1)《纲要》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我国公民的什么权利?(4分) 答案:受教育权。(4分) (2)为实现上表中的发展目标,小罗等同学应尽哪些义务?(9分) 答案:①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青少年应珍 惜在校的学习机会;(3分)②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 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3分)③上课认 真听讲,尊重老师的劳动,这是尊重他人的最基本表现。 (3分)
6.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最主要的 是( A )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 教育的义务 ③认真履行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 学习任务的义务 ④认真履行勤奋读书、积极思考,以优异的 成绩考入重点高中的义务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7. 下面漫画中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A ) A. 维护了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B. 不符合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 C. 侵害了城市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D. 不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
8.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 规定,到2010年我国GDP的4%用于教育事业。这说明( D ) ①国家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 ②国家强制每个公民接受高等教 育 ③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发达国家 ④国家为教育事业的发 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学生权利的内容
学生权利的内容学生的权利是教育政策法规部分最常见的考点,在陕西特岗考试中会涉及直接法条的单选题考法,也有按照不同性质划分的多选题考法,甚至是结合案例分析题,作为分析材料的理论点。
学生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接下来先从知识点的角度了解此部分内容:(一)受教育权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教育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最常见的问题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被学校、教师开除、劝退的行为,以及家长让学生辍学。
2.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
最常见的问题是因为学生迟到而被老师安排在班级门口罚站,甚至出现不允许学习能力弱的学生参加考试等。
3.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中小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社会和家庭、学校和教师等。
(二)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1.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禁止向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2.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最常见的问题是,身心健康权涉及更多的是教育的手段和内容,人格尊严权是学校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
3.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教育法学之教育的权力与权利
教育法学专题:教育中的权力与权利一、如何理解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概念?教育权利(简称教育权)是教育法律主体之一的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具体而言,教育权是指负有施教责任的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施教对象(基于自愿或者被强迫)进行教育、指导的一种权利。
受教育权,简单地说,就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力。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它是之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教育中的权力主体有哪些?其权力边界如何划分?根据法律关系主体中的权利人性质不同,将教育中的权力人(包括组织)归结为三大类:一是代表国家利益的政府机构的教育权利(权力人);二是代表社会特定群体利益的教育权利人;三是代表家庭(或家族)利益的监护人。
相对应的,权力主体可划分为三类:即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的教育权利,即国家教育权;由社会特定利益群体或个人行使的,代表社会特定群体利益的教育权利,即社会教育权;由家庭成员形式的,代表家庭利益或家族利益的教育权利,即家庭教育权。
国家教育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有以下机构来代为实行国家教育权是:第一,国家教育行政机构,主要负责教育行政事务(1)制定教育方针、政策,包括国家教育的基本方针、教育的总体目标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实施等;(2)拥有教育管理权,包括教育人事管理权、教育经费管理权、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权、学籍管理权等;(3)拥有教育指导权,包括对学校工作的评估与指导、教材的审定及教学计划的指导等。
第二,公立学校,组织办学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权等;拥有管理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权、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并实施奖励或处分权、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学业证书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教育者即学生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 资料等。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等。一般情况是 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者获取。 3. 在学业上、成绩上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后获得相应 的学业证书。 4.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 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关于学生即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名誉损害行为 。 在现实在中某些学生联系到老师的某个方面的缺点就给老师取绰
号,或者带侮辱性的代号等。并且某些学生爱搞恶作剧,对老师锦西 人身或名誉方面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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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辜良钧
(五)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希望得到那些具 体方面的权利
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们更应尊重学生的权利。 学生也希望得到在教学中的许多具体的权利:1.不被讽刺挖苦侮辱 谩骂;2.希望得到赞扬,得到老师的充分肯定;3.不给学生取一 些歧视性的绰号,如弱智、笨蛋、傻瓜等;4.要给学生合理的解释 权和辩护权;5.不因学生的家庭、性格、性别、民族、长相等,而 有歧视性态度和言语侮辱等或讥讽学生的父母或其它家庭成员; 6.希望获得老师的关爱,多询问他的学习状况;7.获得平等、公 平的待遇;8.获得一些秘密保护和自由安排时间的空间等. 综上所述,受教育者即学生既应该并且必须享受其权利,同时 也应该履行其义务.要把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就必须把法制教育放 到一个主要的位置上来.从二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学生认真 履行义务.
综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应该维护教师的权益,合法保护教 师的权益;同时,老师也应该承担起教育为本的责任,自觉履行应承 担的义务。
学生权利和义务
学生权利和义务作为学生,我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学生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学生的权益,提高学习效果,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本文将围绕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展开讨论。
一、学生的权利1.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要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确保学生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2.言论自由:学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可以在适当的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人身权利保护:学生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受歧视、虐待或侮辱。
学校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4.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可以参与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等组织,为学校发展和改进提供建议。
5.隐私权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学校不得未经学生或家长同意随意公开或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6.获得适当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学校应提供适当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包括图书馆、实验室、艺术设施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学生的义务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上课纪律、校园秩序等,树立起良好的行为习惯。
2.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并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习效果。
3.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如作业、报告等,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4.尊重师长和同学: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公共礼仪,不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5.爱护学校财物:学生应爱护学校的财物,不损坏学校设施设备,共同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
6.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
7.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学生应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8.遵守诚信原则:学生应遵守诚信原则,不抄袭、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学生权利和义务的落实不仅需要学校的规范管理,也需要学生自身的自觉遵守。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权利的保护和落实,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学生履行自己的义务。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涉及到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
以下是对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的简要概述:
权利:
1. 平等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论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社会经济背景或身体状况。
2. 免受歧视权利:受教育者有权享受一个没有歧视的学习环境,并免于在教育过程中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
3. 免受虐待、暴力和欺凌权利:受教育者有权在安全和保护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不受到虐待、暴力或欺凌行为的侵害。
4. 参与权利:受教育者有权参与对自己教育的决策,包括选择学习内容、参与学校事务以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5. 获得质量教育权利:受教育者有权获得高质量的教育,包括适应他们发展需求的教学方法和资源。
6. 文化和语言权利:受教育者有权保留和发展自己的文化身份,并在教育中使用自己的语言。
义务:
1. 学习责任:受教育者有责任积极投入学习,努力获取知识和技能,以实现个人发展和成就。
2. 尊重他人权利:受教育者有责任尊重教师、同学和其他教育参与者的权利,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受教育者有责任合理利用提供给他们的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并对教育设施保持良好使用和维护。
4. 参与学校生活:受教育者有责任积极参与学校生活和社区活动,促进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5. 遵守学业规划:受教育者有责任遵守学校的学业规划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和考试,并主动寻求必要的辅导和支持。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概述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所有人都有权利接受教育,无论国籍、种族、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态、社会经济地位、文化背景等因素。
这项权利在宪法、国际人权法和教育法中均有明确规定,被视为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国际法律框架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都强调了教育是基本人权和儿童权利之一,同时强调教育应该免费、平等、普及、有保障、不歧视、不排除和包容多元文化。
此外,联合国也制定了其他多种国际公约与教育有关,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言》、《教育权利和义务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农村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等,保障了各类人群的受教育权利。
国内法律框架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办好各种教育,并逐步实现教育的普及。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实行义务教育,普及初中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因此,教育权是全体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另外,我国还发布了多部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校长法》、《职业教育法》等,提出保障教育均衡、公平、质量的要求。
实践困境虽然受教育权利在法律层面得到了明确保障,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很多困难。
一方面,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很多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交通不便等原因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少数族裔、残疾人群体等特殊群体也较难享受均等的受教育权。
教育机会不平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此外,近年来,一些教育市场化、商业化现象也给教育均衡和公平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些家长和学生更多地关注教育的经济效益而非教育本身的价值,教育市场也容易受到资本和垄断的影响。
必须探索教育的社会目标和价值,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承担教育公平的责任。
受教育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之一。
教育不仅是传递知识和技能的手段,更是个体能够认识自己、深化思考、培育合作精神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
简述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
简述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1.引言1.1 概述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是一个重要而广泛的话题。
教育法确立了学生作为接受教育者所应享有的诸多权利,旨在保障他们全面发展和获取优质教育的权益。
这些权利涵盖了学生在学习、参与、保护等方面的各个层面,对于确保学生的权益、提高整体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
每个学生都应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论其社会地位、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身份特征。
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使得每个学生能够在一个公正、公平和平等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其次,学生有权接受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
教育法保障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发展,要求教育机构和教育者根据学生的特点、兴趣和潜能,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方案和课程设置。
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优势发展特长,并在学习中充分展现个性和潜能。
此外,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还享有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
他们有权参与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决策,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
为了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利,教育法推动建立学生自治的机制,鼓励学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与教育者、学校和社区共同协商和决策。
此外,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与保护。
学生有权享受一个安全、健康和有益的学习环境,没有受到暴力、歧视、虐待和其他侵害。
同时,教育机构和教育者有责任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总而言之,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是多方面的,包括平等的接受教育权利、适合个体发展的教育权利、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以及受教育的权利与保护。
这些权利的确立和保障,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同时,这也需要教育机构和教育者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实现。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在《教育法》中,对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的规定。
21受教育权和24-25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儿子,别上初中了。瞧, 咱俩一下就赚了75元
• 初中生小王因沉溺网 络游戏而逃学旷课。 他还对老师说:“受 教育是我的权利,我 有权不上学。”你认 为他的话对吗?为什 么?
儿子,别上初中了。瞧, 咱俩一下就赚了75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初中生小王因沉溺网 络游戏而逃学旷课。 他还对老师说:“受 教育是我的权利,我 有权不上学。”你认 为他的话对吗?为什 么?
不对。因为受教育权利既是公民的权利, 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未成年人要 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阅读教材P51内容,思考: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 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受教育是权利: 从个人角度
受教育是义务: 从国家角度
儿子,别上初中了。瞧, 咱俩一下就赚了75元
• 2006年秋开始,浙江省对 温州市增加补贴1亿多元, 因此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 91万中小学生上学不再交 杂费。这体现了义务教育 的哪一个特征?
突然张亮大叫:“我的钱包不见了。” 张亮盯着 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靠近过我,肯定是你偷的, 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身。” 旅客甲:“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 身。” 其他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 明你的清白。” 问:1、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 2、张亮的说法和做法对吗?为什么?
21、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 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 八下P50-57
1、受教育权利的含义。
2、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3、九年义务教育的特点及法律规定。
4、青少年该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受教育权利: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 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 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
二、教育条件利用权
教育条件利用权是指当教育条件不具备或不充分时, 受教育者可以向国家主张教育条件建设请求,对于已 有的教育条件,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利用权。 大致分为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和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 。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首先是指学校计划安排的正规授 课时间内的上课权,其次是指正规授课时间以外参加 课外活动的权利。
二、受教育权的内容
(一)主体——所有公民
(二)义务相对人——国家
(三)客体——国家的积极行为
三、受教育权的内容体系
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受教育权具有母体性,可以派生 出各种受教育的“子权利”。 根据受教育权产生、发展的时间顺序,可以将受教育 权划分为三个阶段的“子权利”:即学习机会权、学 习条件权、学习成功权。 三种“子权利”又可派生出更多的“子权利”:包括 入学升学机会权、受教育选择权和学生身份权,教育 条件建设请求权、教育条件利用权和获得教育资助权 ,公正评价权和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
学校选择权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世俗和宗教学校的选择权。
教育种类选择权包括选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宗教教育、道 德教育、政治教育等的权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空间较小,适龄儿童少年一般应选择 全日制公立或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私立学校,并由国家强制保 证。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空间大得多,但权利的行使伴随机会平 等的自由竞争,因而只是一种法律形式上的平等,最后的结果 取决于个人的成绩、能力等条件。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升学机会权包括义务教 育以下和以上教育阶段的权利,即幼儿进入学 前教育机构、初中生毕业后升入高中、高中生 毕业后升入高等教育机构及大学生毕业后接受 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权利。 国家的责任主要是尊重、保护和促成。
“学习权”与“受教育权”的比较与优选
“学习权”与“受教育权”的比较与优选在现代社会,教育权与学习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尽管“受教育权”早已在法律条文中得到明确,但“学习权”的提出则代表了教育理念的进一步升华。
本文旨在探讨“学习权”与“受教育权”的内涵、范围、实现方式、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选路径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权利定义解析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权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并享有相应教育资源的权利。
这一权利强调了教育的普及性和公平性,确保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而学习权则更加关注个体的学习需求和自我实现的权利,它涵盖了更广泛的学习形式和途径,不仅限于学校教育。
学习权强调了学习的自主性、终身性和多样性。
二、权利范围对比受教育权主要关注教育的制度性安排,如学制、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分配等。
而学习权则涵盖了从婴幼儿早期教育到老年继续教育的全生命周期,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在线教育等多种形式。
学习权的范围更加广泛,包含了受教育权但不限于此。
三、实现方式探讨受教育权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投入,包括建设学校、配置教育资源、制定课程标准等。
而学习权的实现则需要更多的社会参与和个体努力,如建立多元化学习平台、推动教育公平、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等。
实现学习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四、权利价值比较受教育权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教育机会,对促进社会公平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而学习权则更加注重个体的发展和自我实现,它体现了教育的终极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学习权不仅具有社会价值,更具有深刻的个体价值。
五、优选路径建议在保障受教育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关注学习权的实现。
政府应加大对多元化教育形式的支持,推动教育公平,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
同时,应鼓励公民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质量,实现自我发展。
六、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未来的教育将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和终身化。
学习权将得到更多的重视和保障,教育将不再局限于学校,而是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何维护受教育权
如何维护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与受教育有关的权利是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体现民法上的人格利益,任何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限制、防碍、剥夺他人受教育机会的行为,都是对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侵害,因此造成损害后果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向法
院起诉,请求赔偿相关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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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眼睛女孩” 苏明娟健康成长的最直接原因是什么?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由此可以得出怎样的结论?(结合课本第99页内容回答)
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必要性? (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
在现代社会,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系统地 掌握现代科学知识,那么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 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因此,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求国家、社会、学校、 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接受 教育。
材料二:南京82岁老人汪侠高考11次不言放弃! 看了以上材料后,我们应从中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
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
学校图书馆是在校学生借阅书籍的场所,理应对所以 学生开放。然而在湖北某市一重点中学,每班按照期末考 试分数排名次,取前若干名发给借阅证,了。
(1)这所重点中学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这所重点中学的做法是错误的,违法的。 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利,利用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是每个学生应该享有 的教育权利之一。
(2)假如你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你将怎么办? 1、 向学校领导指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并要求其纠正,
从而维护自己以及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2、若学校不纠正,就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
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某厂招收制袋工,初中文化,身体健康,月薪800元.
◇公司招聘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软件开发专业, 月薪9000元
◇化工学院招聘客座教授,除国家工资外,年工 资补贴20万元,配备一套三居室住房。
据测算: 一个小学生可提高劳动生产率 43%; 一个中学生可提高劳动生产率108%; 一个大学生可提高劳动生产率300%;
这些证书证明了什么? 请讲一讲自己将来最想获得的证书名称。 想一想,怎样才能获得这些证书,实现自己的理想?
材料一:陕西25岁的女青年周菊鸽,从小因家境贫困,小 学没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为了摆脱家庭贫困状 况,18岁时她只身一人去四川打工。在四川打工 的7年里,她受尽了没有文化的痛苦,也唤起了 重新求学的强烈愿望。返乡后,他力避众嫌,大 胆向政府请求,要求从小学三年级上起补习文化 课。日前,她终于成为该村小学的一名学生。
信息点击: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 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 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 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等
中国科学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出
体能、技能、智能的投入比为1:3:9 而收益之比却为1:10:100
希望工程 受教育
找一找:有哪些法律保障了我们的受教育权? 想一想:受教育者有哪些方面的权利? 做一做:自主完成第102页上面的思考题。 说一说:观看视频,谈感想。
《宪法》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