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酸洗水排放标准
酸洗水排放标准
酸洗水是指在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酸性物质和金属离子的废水,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酸洗水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处理和排放,以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目前,我国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该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该标准中规定,酸洗水的pH值应在6-9之间,磷酸盐、石油类、LAS等参数也有相应的要求。
除了国家标准外,一些地方也制定了自己的酸洗水排放标准,以适应当地的环境特点和污染防治需要。
例如,浙江省规定了酸洗水中总铁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L。
酸洗水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中和沉淀法、膜分离法、电化学法等,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优缺点,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浙江省印染废水水质标准
浙江省印染废水水质标准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纺织印染产业重要基地,印染废水排放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浙江省制定了严格的印染废水水质标准,以规范印染企业的废水排放,保障水质安全。
首先,浙江省对印染废水的总氮、氨氮、总磷、PH值等指标制定了严格的限值标准。
例如,对于印染废水中的总氮含量,浙江省规定其排放标准为XX毫克/升,而氨氮的排放标准为XX毫克/升,总磷的排放标准为XX毫克/升,PH值的排放标准为X.X~X.X。
这些严格的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确保废水的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其次,浙江省对印染废水的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指标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废水中铬、汞、镉、铅等重金属的含量,浙江省也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
同时,对于废水中有机物的含量,也有相应的限值要求,以保障废水的水质安全。
此外,浙江省还对印染废水的生物毒性、悬浮物、色度等指标进行了规定。
生物毒性是衡量废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的重要指标,浙江省要求企业在排放废水前进行生物毒性测试,确保排放的废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同时,浙江省还对废水中的悬浮物和色度等进行了限制,以保障水体的透明度和水质的清洁度。
总的来说,浙江省印染废水水质标准的制定,为印染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同时也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废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推动印染行业向着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共同为美丽的浙江环境贡献力量。
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改造方案
不锈钢有限公司污水站设计方案说明书XX有限公司2016.4目录1 总论........................................................................................................... -2 -1.1 项目概况.......................................................................................... - 2 -1.2 设计依据.......................................................................................... - 2 -1.3 设计原则.......................................................................................... - 2 -1.4 设计范围.......................................................................................... - 2 -2 工艺设计................................................................................................... - 2 -2.1 设计水量和水质.............................................................................. - 2 -2.2 处理工艺设计.................................................................................. - 3 -3.总平面布置和高程布置............................................................................ - 6 -3.1 高程布置.......................................................................................... - 6 -3.2.总图布置........................................................................................... - 6 -4.建筑与结构设计........................................................................................ - 6 -4.1.建筑设计........................................................................................... - 6 -4.2.结构设计........................................................................................... - 7 -5.电气、仪表................................................................................................ - 7 -6.劳动定员.................................................................................................... - 8 -7.投资估算.................................................................................................... - 8 -7.1.投资估算依据................................................................................... - 8 -7.2 土建规模.......................................................................................... - 8 -7.3.设备投资估算................................................................................... - 9 -7.4 其他费用.......................................................................................... - 9 -7.5 总投资............................................................................................ - 10 -8.技术经济分析.......................................................................................... - 10 -1 总论1.1 项目概况不锈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不锈钢管生产企业,该公司配套建有6条酸洗槽,期间有一定的清洗废水产生,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pH、石油类、总铁、总镍、总铬和氟化物等,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保护周边环境,该公司计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处理后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各地盐分控制水污染排放标准
有含盐要求的水污染排放标准1. 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2. 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3. 河北省氯化物排放标准(DB13/831-2006)4. 河南省地方标准《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DB41/276-2011)行业类别 排放标准mg/L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 3/t监控位置 制盐企业 1.0 烧碱 1.5 制碱企业纯碱350 2.0总排放口5.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6. 浙江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总铁 一级排放限值3.0 二级排放限值10.0 特别排放限值2.0 7. 贵州省地方标准《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8. 四川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本标准共规定了40项污染物标准限值,其中32项已包含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氯化物、黄磷、甲醇、水合肼、吡啶、钒、钡、云母渣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包含在本标准中。
9.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序号 项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1 COD(mg/L) 60(30) 100(60) 2 氯化物(mg/L)300(200)300(20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序号 项目 A等级 B等级 C等级1 五日生化需氧量 350 350 1502 化学需氧量 500(800) 500(800) 3003 溶解性固体(mg/L) 1600 2000 20004 氯化物(mg/L) 500 600 8005 硫酸盐(mg/L) 400 500 600注: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再生处理,A等级;……采用二级处理,B等级;……采用一级处理,C等级;括号为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且BOD5/COD>0.4时控制指标的最高允许值;其它未列项目查看各自标准。
钢铁行业废水排放标准2019
钢铁行业废水排放标准2019
以下是2019年我国钢铁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一些主要指标:
1. 总铁(Fe):不超过30mg/L;
2. 悬浮物:不超过30mg/L;
3. 铜(Cu):不超过1mg/L;
4. 锌(Zn):不超过1mg/L;
5. 铅(Pb):不超过0.5mg/L;
6. 镉(Cd):不超过0.05mg/L;
7. 氰化物:不超过0.1mg/L;
8. 硫化物(以硫计):不超过5mg/L;
9. 氯化物:不超过300mg/L;
10.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超过30mg/L;
11. COD(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00mg/L;
12. pH值:范围在6-9之间;
13. 石油类:不超过5mg/L;
14. 氨氮:不超过15mg/L;
15. 氯离子:不超过500mg/L。
这些排放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的,旨在控
制钢铁企业废水排放中的污染物浓度,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排放标准可能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所以在实际应用时需遵循当地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同时,企业也应该按照这些标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合理处理和净化废水,以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__844-2011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方法标准编号 GB/T 11911-1989
HJ/T 345-2007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2
DB33/ 844—2011 6.2 在任何情况下,在浙江省辖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 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 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4.2 排放控制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内的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酸洗废水总铁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
表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一级排放浓度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为 mg/L
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总铁
Hale Waihona Puke 3.010.02.0
现有企业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新建企业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5 监测要求
5.1 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对企业酸洗废水总铁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范的规定执行。 5.3 污染物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2 执行。
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
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磷化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废水排放问题。
其中,酸洗磷化废水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废水,其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制定了一系列的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
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废水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两个方面。
废水排放浓度是指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而排放量则是指单位时间内废水的排放量限制。
在酸洗磷化废水的排放浓度方面,主要考虑的是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如酸性物质、重金属、有机物等。
具体来说,酸洗磷化废水中酸性物质的排放浓度限制应根据不同酸性物质的种类和性质来确定。
对于重金属污染物,如铅、镉、铬等,其排放浓度限制应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来制定。
此外,废水中有机物的排放浓度限值也应根据不同有机物的种类和毒性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废水中的各种污染物浓度通常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在酸洗磷化废水的排放量方面,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废水处理能力。
排放量的限制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环境容量来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废水排放量限值要严格控制,而小型企业的废水排放量限值则相对较低。
此外,为了鼓励企业减少废水排放,还可以采取经济手段,如征收排污费用或给予减免税等措施。
除了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限制外,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还应包括废水处理工艺和设施的要求。
废水处理工艺应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如中和、沉淀、吸附等,以保证废水的处理效果。
废水处理设施应具备必要的容量和运行稳定性,能够适应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废水排放量。
为了确保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排污许可管理。
对于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时,还应加强对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定期对企业的废水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标准要求。
总结而言,酸洗磷化废水排放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注: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注:①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②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化铝生产1.1概述氧化铝生产和铝电解是现代铝冶金工业的两大组成部分。
生产氧化铝的矿物原料是铝土矿。
生产方法绝大多数采用拜耳法,个别厂采用烧结法或联合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氧化铝厂的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工艺过程也不断强化和完善,氧化铝生产的技术经济指标都已显著提高。
氧化铝厂工艺与设备的集中控制和自动化已有很大发展,大多数新建和计划建设的氧化铝厂年生产能力均在50万吨以上。
工厂大型化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产品投资与成本降低。
实现单体设备大型化和高效化;设备布置漏天化;重视原料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这也都是氧化铝生产技术现代化的标志。
我国氧化铝工业是在解放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产量和品种不断增加,质量日益提高,在生产技术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氧化铝工业在技术装备水平和某些技术经济指标方面还都比较落后。
特别是生产过程的能耗大高,自动化和劳动生产率低,氧化铝产量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也是我国铝冶金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1.2铝土矿一、铝土矿的化学成分和矿物成分铝土矿是一种以氢氧化铝矿物为主的成分复杂的岩石。
它是炼铝工业得主要原料,世界上95%以上的氧化铝是用铝土矿生产出来的。
1、铝土矿的化学成分铝土矿的主要化学成分有A12O3、SiO2、Fe2O3、TiO2;少量的CaO、MgO、硫化物;微量的镓、钒、磷、铬等十几到二十几种元素的化合物。
目前世界上90%以上的镓是在生产氧化铝的过程中提取的。
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
ICS13.020.10Z 60/79 DB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dischargedinto sewage network(报批稿)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第1章、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灏龙、仝武刚、胡智锋、李宁、应珊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工业企业的纳管废水氮、磷浓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纳管的所有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或全部排入环境水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3-200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2009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纳管企业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排放废水纳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
含铁废水排放标准
含铁废水排放标准
含铁废水排放标准是≤0.3mg/L。
铁对废水生化处理构筑物中的微生物有致死作用,例如废水中的二氯化铁浓度为5毫克/升(以铁离子计)可使活性污泥的形成减慢,抑制沉淀池和消化池中的沉淀发酵。
污水中铁的浓度达0.7~1.7毫克/升时,生物滤池的渗滤作用便受到破坏。
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废水来源和性质也有所不同,从来源上分,有炼铁车间废水,炼钢车间废水和轧钢车间废水。
从使用角度来分,主要有间接冷却废水和洗涤废水两大类。
钢铁废水治理是以提高水资源的再利用为中心,采取一系列的节水和治水措施。
钢铁废水污染源中的治理重点是所谓“三水”,即焦化含酚废水、高炉煤气洗涤水和顶吹转炉洗涤水。
酸洗污泥磷化验指标
酸洗磷化废水处理及污泥减量化工艺磷化是金属件表面前处理的重要工序,该工序用于涂漆前打底能够显著提高漆膜层的附着力与防腐蚀能力,是一种简单可靠、费用低廉、操作方便的工艺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际生产中。
一般情况下,磷化处理要求工件表面为洁净的金属表面,工件在磷化处理前必须进行相应的除油脂、锈蚀物、氧化皮以及表面调整等预处理工序,才能确保磷化过程形成均匀、细致、密实的磷化膜,达到提高漆膜附着力和耐腐蚀性的要求。
目前金属表面磷化工艺流程一般为:脱脂→水洗→除锈→表调→磷化→水洗→烘干。
在磷化处理过程中为保证清洗效果,各清洗工艺单元需要溢流排放清洗废水(包括脱脂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等),这些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磷酸盐、铁盐、锌盐和油类污染物,若不妥善处理,将对周边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
1、工程概况浙江省临海市某休闲用品厂是一家专业生产户外休闲家具、太阳伞、帐篷等产品的企业,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约80m3/d的酸洗磷化废水,该企业原有1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水质见表1。
原废水站废水处理工艺见图1。
由图1可知,该厂原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石灰作为除磷试剂,脱脂、酸洗、磷化清洗废水自流进入综合调节池,加氢氧化钠预调节pH至6,经废水提升泵提升进入一级反应池,与加入的石灰混合调节pH至11以上,经聚丙烯酰胺(PAM)的网捕卷扫、吸附架桥作用形成大颗粒矾花,进入一级沉淀池进行沉淀泥水分离,上清液进入二级反应池,继续与聚合氯化铝(PAC)、PAM进行混凝沉淀反应,经二沉池沉淀深度去除废水中残留的铁、锌及磷酸盐等,二沉池出水进入pH回调池加H2SO4调节pH至6~9,出水排入污水管网中。
该厂原废水站自投产运行以来,处理出水较为稳定,基本能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据统计其废水处理综合成本为3.45元/t,每天产生的污泥量约为640kg(含水率20%),大部分的沉淀污泥作为砖窑厂制砖的原料进行处理,因此厂方不产生任何污泥处置费用,但随着国家对危险固废的管控日益严格,要求含有铁、锌重金属污染物的酸洗磷化污泥作为危险固废需送至固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因此该厂新增污泥处理费用为1920元/d(污泥处置费用按3000元/t计算)。
DB33T 844-201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2
DB33/ 844—2011 6.2 在任何情况下,在浙江省辖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 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 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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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酸洗 利用酸溶液去除钢铁加工件表面上的氧化皮和锈蚀物的处理过程。 3.2 现有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酸洗企业、酸洗设施。 3.3 新建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酸洗企业、酸洗设施。 3.4 污水处理厂 对污水用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进行净化处理的工厂。 3.5 太湖流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911-1989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345-2007 水质 总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ICS 13.020.10 Z6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44—201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s of total iron for acid-washing wastewater
2011 - 12 - 07 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 - 04 - 01 实施 发布
a 总铁
3.0
10.0
2.0
现有企业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检测相关标准
废水检测相关标准废水污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
(001)(15.01.21)检测项目:水温,臭,电导率,透明度,pH值,全盐量,色度,浊度,悬浮物,酸度,碱度等。
六价铬,总汞,铜,锌,铅,镉,镍,铁,锰,铍,总铬,钾,钠,钙,镁,总硬度,总砷,硒,钡,钼,钴,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总氮,总磷,氯化物,氟化物,总氰化物,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挥发性酚,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苯乙烯等。
检测标准:CJ/T295-2008餐饮废水隔油器DB33/844-201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T33453-2006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DB43/350-2007工业废水中锑灏锄融标准DB44/T1157-2013纸浆漂白废水中草酸根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DB44/T1158-2013纸浆漂白废水中残余过氧化氢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法DB45/T995-2014高硫高氮有机废水治理技术指南DL/T5046-2006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DL/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GB12376-1990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电镀制样法GB13457-19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9-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21814-2008工业废水的试验方法鱼类急性毒性试验GB24188-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24452-2009建筑物内排污、废水(高、低温)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和管件GB/T27678-2011湿法炼锌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GB/T29773-2013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GB/T29999-2013铜矿山酸性废水综合处理规范GB/T30888-2014纺织废水膜法处理与回用技术规范GB/T31189-2014金属磷化废水中磷回收技术规范GB/T31195-2014高氯高氨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离子校正法GB50136-2011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GB/T50503-2014兵器工业工厂废水监控规范GB50816-2012弹药装药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9135-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HG/T20590-1997硫酸、磷肥工业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225-2010工业硫酸铝HG/T3251-2010工业结晶氯化铝HG/T4552.1-2013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碘酸钾滴定法HG/T4552.2-2013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G/T4552.3-2013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第3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T132-2003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HJ2002-2010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2012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8-2012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0-2013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6-2013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1-2014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3-2014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表面处理酸雾 排放标准
金属表面处理酸雾排放标准金属表面处理酸雾排放标准是指在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排放所需要符合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金属表面处理是指对金属材料进行清洁、防锈、除氧化等处理的工艺过程,常见的金属表面处理方法包括酸洗、酸蚀、酸雾处理等。
酸雾是在金属表面处理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主要由酸性溶液中的酸性成分和金属表面反应产生的气体组成,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金属表面处理酸雾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减少酸雾对大气的污染。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排放标准:1. 酸雾排放浓度限值: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在进行酸雾处理过程中,酸雾排放浓度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可能会有不同的排放浓度限值,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控制。
2. 酸雾排放设备要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酸雾排放设备,如酸雾净化设备、酸雾吸收设备等,确保酸雾排放经过处理后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企业还需要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排放监测要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要建立酸雾排放监测系统,对酸雾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监测数据需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确保排放情况符合国家标准。
4. 废水处理要求: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水中含有酸性物质和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
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要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5. 环境风险评估要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潜在风险。
根据评估结果,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酸雾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不受损害。
以上是金属表面处理酸雾排放标准的一些基本要求,企业在进行金属表面处理时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要求,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以达到更高的环保标准。
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是指洗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才能够合法排放到水体中的一套标准。
以下是关于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洗涤企业,还需要根据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条件和水体功能区划进行适度的调整。
2. 定期监测和报告:洗涤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废水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包括废水的流量、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pH值、总磷和总氮等参数。
同时,洗涤企业需要向环保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报告废水排放情况,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3. COD和BOD的要求:COD和BOD是衡量废水有机物含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水体污染程度的重要参数。
对于洗涤行业废水的排放标准,COD和BOD的要求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产能进行设置,一般而言,要求COD小于XX mg/L,BOD小于XX mg/L。
4. 悬浊物的要求:悬浊物是指废水中悬浮的固体物质,如颗粒、纤维等。
悬浊物的去除是洗涤废水处理的关键之一,对于洗涤行业废水的排放,一般要求悬浊物的含量小于XX mg/L。
5. pH值的要求:洗涤废水的排放对水体的酸碱度有一定的影响,过高或过低的pH值都可能对水体造成损害。
因此,对于洗涤行业废水的排放标准,一般要求pH值在XX~XX之间。
6. 磷和氮的要求:洗涤行业废水中的磷和氮物质可能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限制。
一般而言,要求总磷的含量小于XX mg/L,总氮的含量小于XXmg/L。
7. 资源化利用与循环经济:洗涤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应该鼓励洗涤企业采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将废水中的有价值成分进行有效回收和利用。
通过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方式,可以降低洗涤企业对水资源的消耗,并减少废水的排放。
酸洗车间整治项目废水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意见
酸洗车间整治项目废水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意见酸洗车间整治项目废水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意见2021 年 1 月 23 日AA 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酸洗车间整治项目竣工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 AA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 AA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设施设计安装单位)、昆山强力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安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 3 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经验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
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AA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塘下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
项目东侧为国道;南侧过道路为瑞明股份有限公司;西侧及北侧过道路为南洋集团。
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AA集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经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瑞环建[2021]99号)。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
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酸洗废水和热处理废水。
酸洗废水和热处理废水统一汇入厂区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中总铁处理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__)二级标准氨氮、总磷处理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1)浓度限值总铬、总镍、总锌等处理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__)表 2 标准其余污染物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__)一级 B 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浙江省污水排放标准
浙江省污水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防治水体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浙江省污水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浙江省污水排放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9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2013年4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T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6-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7-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钢铁行业酸洗废水处理技术
精品整理
钢铁行业酸洗废水处理技术
一、技术概述
中和+膜过滤处理钢铁行业酸洗废水技术,酸洗废水经石灰石预中和调节pH值为5~6之后再投加石灰进一步中和pH值至8~9,废水中的铁离子与碱溶液反应,形成氢氧化铁、氢氧化锌等沉淀混合物,之后通过管式膜完成固液分离,出水达标排放。
二、技术优势
石灰+石灰乳两步中和投加准确、处理成本低、管理简便;采用管式膜固液分离设备,提高分离效率。
三、适用范围
钢铁行业酸洗废水处理。
四、技术指标
进水CODCr:200mg/L
进水TP:35mg/L
进水总铁:350mg/L
进水pH值:2
进水SS:300mg/L
出水CODCr:15.2mg/L
出水TP:0.45mg/L
出水总铁:0.05mg/L
出水pH值:为6~9
出水SS: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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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Fra bibliotek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酸洗 利用酸溶液去除钢铁加工件表面上的氧化皮和锈蚀物的处理过程。 3.2 现有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酸洗企业、酸洗设施。 3.3 新建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酸洗企业、酸洗设施。 3.4 污水处理厂 对污水用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进行净化处理的工厂。 3.5 太湖流域
本标准规定了酸洗废水中总铁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及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 定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I
DB33/ 844—201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污水总铁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污水中总铁排放控 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2 排放控制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内的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酸洗废水总铁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
表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一级排放浓度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为 mg/L
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总铁
3.0
10.0
2.0
现有企业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新建企业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ICS 13.020.10 Z6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44—2011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s of total iron for acid-washing wastewater
2011 - 12 - 07 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 - 04 - 01 实施 发布
1
DB33/ 844—2011
浙江境内排入太湖的河流所流经的区域,其行政区域范围是:湖州市、嘉兴市、杭州市区(上城区、 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西湖区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临安市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
4 排放控制要求
4.1 排放浓度限值分级
本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分为三级,即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排放浓度限值和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排入太湖流域的废水,执行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排入除太湖流域外环境水体的废水和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一级排放浓度限 值。 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方法标准编号 GB/T 11911-1989
HJ/T 345-2007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2
DB33/ 844—2011 6.2 在任何情况下,在浙江省辖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 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 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DB33/ 844—201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酸洗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 准。
3
5 监测要求
5.1 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对企业酸洗废水总铁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范的规定执行。 5.3 污染物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2 执行。
表2 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
污染物项目 总铁
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 铁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