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保险市场监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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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课件
保险监管中的主管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介绍中国保险监管的主要机构。
其他有关部委
其他与保险业相关的主管部门。
保险监管工作的实施
1
风险评估
2
如何评估保险业的风险状况。
3
定期检查
保险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和定期 检查。
信息统计
收集和统计保险业相关数据的重 要性。保险Fra bibliotek管的问题与挑战
1 风险与机遇并存
1 保险法
了解保险法对保险业的监管。
2 《保险中介机构管理条例》
介绍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
3 《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了解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法规。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1
跨境保险监管
2
介绍跨境保险监管的挑战和策略。
3
新型保险业态的监管
如何监管新兴的保险业态。
产品监管
如何确保保险产品的质量和合规 性。
保险监管面临的挑战和机会。
2 人才短缺
保险监管领域中的人才需求和现实问题。
3 科技创新
如何应对科技创新对保险监管的影响。
展望保险监管未来
1 国际化发展
保险监管在全球化时代的前景。
2 更加完善的监管法规和机构
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
3 科技驱动的创新及应用
利用科技创新推动保险监管的发展。
结语
本次课程介绍了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其中包括监管背景、法律法规、主要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未 来展望。感谢大家的参与!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对保险行业发展至关重要。本PPT课件将介绍保险业监管的 背景、法律法规、主要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未来展望。
《保险监管》课件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总结词
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障资金安 全和收益稳定。
详细描述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是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包括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监管机构会制定相应的投资规则和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保险 公司按照规定执行,并对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监管机构还会对
现场检查的方法包括询问、查验、访谈、实地观 察等,具体方法应根据检查目的和对象确定。
非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是指监管部门通过收集和 分析保险机构的报表、报告等资料, 对保险机构的合规性、风险状况等进 行评估和监督的方法。
非现场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险 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风险 状况等方面。
非现场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纠正 保险机构的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风 险,保障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作用
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作用在于推动国际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和可 预测性,降低跨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成员
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成员包括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通过参与国际保险监管组 织的活动,成员可以分享监管经验,了解国际保险市场的最新动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 区的合作与交流。
加强风险防范
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 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保险 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 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与 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 与交流。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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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ppt课件
目录
• 保险监管概述 • 保险监管的体系与机构 •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 保险监管的方法与手段 • 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 我国保险监管的实践与展望
保险市场监管实务PPT(29张)
第十章 保险市场监管
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经营 风险的特殊行业,同时也是公众性、社会性很强的 行业。从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保险监管是保险业 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 位。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保险监管历 史、监管产生原因及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掌握监管原 则、目标、方式及内容;全面把握我目前保险监管现 状及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证保险 业健康持续发展。
经营监管: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 营行为、再保险监管等。
财务监管:包括对资产、准备金、资金运用、偿付能力、
财务核算监管等。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14
关于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指保险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即 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19
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16
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发展快 影响大。
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经营 风险的特殊行业,同时也是公众性、社会性很强的 行业。从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保险监管是保险业 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 位。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保险监管历 史、监管产生原因及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掌握监管原 则、目标、方式及内容;全面把握我目前保险监管现 状及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证保险 业健康持续发展。
经营监管: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 营行为、再保险监管等。
财务监管:包括对资产、准备金、资金运用、偿付能力、
财务核算监管等。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14
关于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指保险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即 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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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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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发展快 影响大。
[课件]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PPT
(二)现代保险监管制度诞生于美国 1851年美国新泽布十尔洲正式设立保险署,是人类历史 上第一个专门从事保险监管的国家授权机构 1855年,伊来泽提出了以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目标 的现代保险监督理念。 1859年,美国绝大多数洲均设立保险监管机构。
(三)现代监管制度的法律发展 英国于1746年:《1746海上保险法》;1870年:《寿 险公司法》;1909年:《保险合同法》。 到上世纪二十年代西方各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国家监管 法,进行了相应立法。 我国从1929年12月30日由国民党政府公布《保险契约法 草案》
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 督管理
第一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概述
一、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概念 广义的保险监管是指具有法定监管权的政府机构、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保险企业内部的监管部门以 及社会力量对保险市场及市场主体的组织和经营 活动的监督或管理。 狭义的保险监管是指保险监管机构根据一定的目 的、目标或原则对保险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的行 为所进行的约束和管制,以确保保险人的经营安 全,同时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以此确保保 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三、保险监管的内容 (一)组织监管 国家对保险组织的监管,是指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组织形 式,保险企业的设立、停业清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以及 外资保险企业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1、组织形式:除少数国家外,均禁止个人经营保险业务, 必须是法人组织,含公司制和非公司制。我国保险法规定: 保险公司采取的组织形式是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独资公司 2、对保险企业设立的审批 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2亿,保证金20%)
(四)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发展 1980年以前80—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兼任我国的保险监管机 构 1998.11.18日: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成立
第十章 保险监管 《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含义与方式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四)保险监管的原则 2.适度竞争原则。有市场就必须有竞争,但过度的竞争也会损害
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市场失灵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保证市场 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外部的适当干预,即政府的监管。保险监 管的重心应放在创造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放在防止出现过度 竞争、破坏性竞争、恶意竞争从而危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上,要 求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既限制竞争,又不消灭竞争。
管机制,对本公司的各个部门及职工进行监管。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含义与方式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保险监管即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狭义的保险监管。狭义的保险监管是指保险业的国家监管。
其特点主要有: ①通过设立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性质是国家干预保险活动的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二)保险监管的原因 3.保险行业的特殊性。 ②保险产品的供给与消费具有特殊性。保险业提供的是“无形”
产品,是对合同规定的未来损失进行赔偿或给付的承诺。寿险产 品的承诺期限较长,要保证该承诺的有效性,仅靠保险人自律是 不行的。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含义与方式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二)保险监管的原因 3.保险行业的特殊性。 ③保险商品的定价需要专门的技术,并且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第一,信息不对称。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很严重,既包括 隐藏信息问题,如投保人隐瞒信息以获得保险保障,保险人隐瞒 保单中规定的除外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寻找各种借口拒赔;也 包括隐藏行为问题,如投保人投保后疏于对保险标的的保护甚至 故意毁坏保险标的以期获得保险赔付。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含义与方式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含义与方式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二)保险监管的原因
《保险市场及其监管》PPT课件
第一节 保险市场
一、保险市场的含义及交换特征
〔一〕保险市场的含义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三〕保险市场的交换特征
保险市场的交换特征
1.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2.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结市场 3.保险市场是特殊的“期货〞市场 4.保险市场的交换是有条件的 5.保证与告知的约束不同
〔二〕经营监管
1.经营范围的监管 2.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
〔三〕财务监管
1.资本金的监管 2.准备金的监管 3.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5.保险公司财务核算的监管
思考题
1.保险市场的特征是什么?各种保险市场模 式的特点有何不同?
2.比较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及其它 保险组织形式的不同。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障性、广泛性的 特点;
保险合同具有附和性、射幸性的特点; 目标
〔一〕监管原那么 坚实性原那么、公平原那么、健全原那么
和社会原那么。 〔二〕监管目标 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其总目标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三、保险监管的体系与方式
二、保险市场模式
〔一〕完全竞争模式 〔二〕完全垄断模式 〔三〕垄断竞争模式 〔四〕寡头垄断模式
三、保险市场主体组织形式
〔一〕一般组织形式 〔二〕几种典型的保险组织形式
〔一〕一般组织形式
1.国营保险组织 2.私营保险组织 3.合营保险组织 4.合作保险组织 5.个人保险组织 6.行业自保组织
〔二〕几种典型的保险组织形式
1.保险股份 2.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3.相互保险公司
四、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
〔一〕保险市场供给 〔二〕保险市场需求
第二节 保险市场监管
一、保险市场监管的原因
金融监管第十章 保险业监管幻灯片PPT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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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冯林
第二节 保险人的监管
❖3.营业范围监管
▪ 金融业间的兼业问题 ▪ 保险业内不同业务的兼营问题
•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 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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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机构经营范围:
❖实体管理
▪ 又称批准主义,是指国家制定完善的管理规 则,保险监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赋予的权 利,对保险市场尤其是保险业进行全面有效 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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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冯林
第二节 保险人的监管
❖对保险人的监管是 保险监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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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冯林
第二节 保险人的监管
❖机构监管 ❖业务监管 ❖财务监管 ❖偿付能力监管
❖公告管理
▪ 又称公告主义,是指政府对保险人的经营不 做任何直接的监督和干预,仅要求保险人必 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及内容,定期将经营 情况呈报主管机关予以公告
❖规范管理
▪ 又称准则主义,是由国家制定一系列有关保 险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险业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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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冯林
第一节 保险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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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冯林
第二节 保险人的监管
❖(一)机构监管
▪ 国家对保险机构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保险机 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营业范围、解散和 清算的管理等方面。依据——《保险法》
❖1.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 各国有所不同,我国主要是
• 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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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章保险业的监管
保险行业自身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简称保险行业组织。 ⑵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性质 ① 它是一种民间的社团组织,具有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地位,是非经济实体,
不经营保险业务。 ②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致力于促进、发展和保护成员的利益,并传播最新的信息
和情报。 ③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通过建立行规、行约及例会等形式来约束会员的行为。 ⑶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形式 保险行业组织的基本形式是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同业公会。
3. 在保险市场上维护合理的价格和公平的保险条件
4. 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四、保险监管的方式
1.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作为保险监管中的一种宽松监管方式,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经营不
作直接监督,只是规定保险人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及其内容,将其营业结果定 期呈报给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布。 2.准则方式(又称规范监管方式或形式监管方式)
保险信用评级机构中比较著名的如美国的A.M.贝思特公 司、标准普尔公司、穆迪公司等,它们进行保险信用评级的 核心都是根据从保险公司得到的报告资料,采用各种办法, 对保单的一般偿付能力作出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一个高的信用级别并不能绝对说明这个公司会生存下去, 只是指这个公司的安全性很高。相反,相对较低的信用级别, 也只是指这个公司倒闭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管
❖ 本章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保险监 管的含义及必要性,了解保险监管的部门、 方式和目标,掌握保险监管的基本内容,懂 得保险行业自身监管与保险信用评级机构辅 助监管的重要作用及其相关内容。
第一节 保险监管概述
❖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1. 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 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
❖ 2.保险企业开业审批管理 ❖ 3.资本金与保证金管理
不经营保险业务。 ②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致力于促进、发展和保护成员的利益,并传播最新的信息
和情报。 ③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通过建立行规、行约及例会等形式来约束会员的行为。 ⑶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形式 保险行业组织的基本形式是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同业公会。
3. 在保险市场上维护合理的价格和公平的保险条件
4. 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四、保险监管的方式
1.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作为保险监管中的一种宽松监管方式,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经营不
作直接监督,只是规定保险人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及其内容,将其营业结果定 期呈报给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布。 2.准则方式(又称规范监管方式或形式监管方式)
保险信用评级机构中比较著名的如美国的A.M.贝思特公 司、标准普尔公司、穆迪公司等,它们进行保险信用评级的 核心都是根据从保险公司得到的报告资料,采用各种办法, 对保单的一般偿付能力作出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一个高的信用级别并不能绝对说明这个公司会生存下去, 只是指这个公司的安全性很高。相反,相对较低的信用级别, 也只是指这个公司倒闭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管
❖ 本章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保险监 管的含义及必要性,了解保险监管的部门、 方式和目标,掌握保险监管的基本内容,懂 得保险行业自身监管与保险信用评级机构辅 助监管的重要作用及其相关内容。
第一节 保险监管概述
❖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1. 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 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
❖ 2.保险企业开业审批管理 ❖ 3.资本金与保证金管理
保险监督管理ppt课件
第 12 页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担任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经 理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 年以上; 3.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 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4号)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版权所有
《保险学原理》
第 17 页
RESERVED
《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 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 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 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 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 动。 第七十三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 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 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保险学原理》
第 10 页
新《保险法》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 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 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以外的 其他依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 业保险业务,适用本法。
旧《保险法》 第六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 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商业保险业务。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 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保 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 行规定。
《保险学原理》 第 29 页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担任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经 理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 年以上; 3.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 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4号)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版权所有
《保险学原理》
第 17 页
RESERVED
《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 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 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 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 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 动。 第七十三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 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 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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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 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 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以外的 其他依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 业保险业务,适用本法。
旧《保险法》 第六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 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商业保险业务。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 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保 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 行规定。
《保险学原理》 第 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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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行业自律的概念和目标
保险行业自律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保险 企业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制定行业规 范以相互约束,维护保险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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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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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行为监 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三” 支柱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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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一、政府监管的原则
坚实原则:目的为维护保险业的清偿能力 公平原则:监管者对保险加入者的公平和
签定合同的公平 健全原则:创造保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原则: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
本章重点与难点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的原则、目标、方式及内容 关于保险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 我国保险监管现状
3
本章教学内容
§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10~2 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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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一、保险监管的产生
(一)保险监管的历史始于16世纪后半期。 (二)现代保险监管制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授权给专 门的保险机构,使之专司监管之责。 (三)现代保险监管制的重要进步体现为保险监管 法规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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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行业自律的作用和意义
11
二、政府监管的目标
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维护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教材 P4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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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监管的方式
非现场监控与公开信息披露
教材 P449~454
公开披露的信息须满足如下要求:
相关性、时效性、易得性、全面性、
可靠性、可比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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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监管机构
英国:工贸部下设的保险局(金融管理局) 美国:主要为州保险署,全国有55个 日本:大藏省银行局下设保险课 中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1998年11月18日成立
《保险法》 第9条
9
(三)保险行业自律
通常以保险同业公会或行业公会、保险协会的 形式出现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保险人或保险中 介人自己的社团组织,具有非官方性,它对保险市 场的监管发挥着政府监管所不具备的平行或横向的 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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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保险业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它体现在保险经营 的负债性、保障性和广泛性三大特征上;
保险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 保险市场发展存在市场失灵和破坏性竞争。
6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保险监管体系
(一)保险监管法规(又称保险业法)
注意:保险法和保险业法。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保险法:指调整一切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既包括保险业法和社会保险法,又包括属于民法范畴的保险合 同法和保险特别法。 狭义保险法:仅指保险合同法。它或规定于民商法典中, 或单行。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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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指保险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即 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2003年3月24日发布的《保险
《保险法》 第条
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
规定》中对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有明确规定。
15
§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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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监督的一种行政法规。 一般以单行法规形式出现,其内容:一是对保险监管对象的规 定;二是对监管机构授权的规定.我国将其与保险合同法合并立 法,如《保险法》。
保险特别法:相对于保险合同而言,具体指除保险合同法之 外规范于民商法中有关保险关系的条文。
社会保险法:又称“劳动保险法”,规定以保险的方式补偿 劳 动者因偶然事故而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时所受 经济损失的法规。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发展快 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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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自律组织形式
英国:1917年成立保险联合会。1977年成立保险经纪人联 合会。
美国:1971年成立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oners ,简称NAIS)
第十章 保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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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经营 风险的特殊行业,同时也是公众性、社会性很强的 行业。从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保险监管是保险业 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 位。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保险监管历 史、监管产生原因及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掌握监管原 则、目标、方式及内容;全面把握我目前保险监管现 状及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证保险 业健康持续发展。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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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监管内容
组织监管:体现在对保险机构组织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 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中介人管理、市场退出等方面。监管 依据是保险业法。
经营监管: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 营行为、再保险监管等。
财务监管:包括对资产、准备金、资金运用、偿付能力、
财务核算监管等。
新加坡:按业务性质分别组成财险、寿险、再保险等同业公 会,与官方的保险总监署并存。
中国香港:1988年成立香港保险业联合会,另外中介自律团 体有: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合会、香港专 业保险经纪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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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有行业组织,对本国保险市场的监管作用与意义是 相同的,那就是协调国家与保险行业、保险行业与其它行业、 保险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快 速发展。
保险行业自律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保险 企业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制定行业规 范以相互约束,维护保险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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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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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行为监 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三” 支柱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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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一、政府监管的原则
坚实原则:目的为维护保险业的清偿能力 公平原则:监管者对保险加入者的公平和
签定合同的公平 健全原则:创造保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原则: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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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的原则、目标、方式及内容 关于保险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 我国保险监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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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教学内容
§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10~2 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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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一、保险监管的产生
(一)保险监管的历史始于16世纪后半期。 (二)现代保险监管制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授权给专 门的保险机构,使之专司监管之责。 (三)现代保险监管制的重要进步体现为保险监管 法规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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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行业自律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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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监管的目标
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维护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教材 P4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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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监管的方式
非现场监控与公开信息披露
教材 P449~454
公开披露的信息须满足如下要求:
相关性、时效性、易得性、全面性、
可靠性、可比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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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监管机构
英国:工贸部下设的保险局(金融管理局) 美国:主要为州保险署,全国有55个 日本:大藏省银行局下设保险课 中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1998年11月18日成立
《保险法》 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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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行业自律
通常以保险同业公会或行业公会、保险协会的 形式出现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保险人或保险中 介人自己的社团组织,具有非官方性,它对保险市 场的监管发挥着政府监管所不具备的平行或横向的 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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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保险业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它体现在保险经营 的负债性、保障性和广泛性三大特征上;
保险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 保险市场发展存在市场失灵和破坏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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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保险监管体系
(一)保险监管法规(又称保险业法)
注意:保险法和保险业法。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保险法:指调整一切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既包括保险业法和社会保险法,又包括属于民法范畴的保险合 同法和保险特别法。 狭义保险法:仅指保险合同法。它或规定于民商法典中, 或单行。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保险法》 第92条、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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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指保险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即 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2003年3月24日发布的《保险
《保险法》 第条
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
规定》中对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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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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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监督的一种行政法规。 一般以单行法规形式出现,其内容:一是对保险监管对象的规 定;二是对监管机构授权的规定.我国将其与保险合同法合并立 法,如《保险法》。
保险特别法:相对于保险合同而言,具体指除保险合同法之 外规范于民商法中有关保险关系的条文。
社会保险法:又称“劳动保险法”,规定以保险的方式补偿 劳 动者因偶然事故而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时所受 经济损失的法规。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发展快 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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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自律组织形式
英国:1917年成立保险联合会。1977年成立保险经纪人联 合会。
美国:1971年成立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oners ,简称NAIS)
第十章 保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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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经营 风险的特殊行业,同时也是公众性、社会性很强的 行业。从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保险监管是保险业 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 位。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保险监管历 史、监管产生原因及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掌握监管原 则、目标、方式及内容;全面把握我目前保险监管现 状及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证保险 业健康持续发展。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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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监管内容
组织监管:体现在对保险机构组织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 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中介人管理、市场退出等方面。监管 依据是保险业法。
经营监管: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 营行为、再保险监管等。
财务监管:包括对资产、准备金、资金运用、偿付能力、
财务核算监管等。
新加坡:按业务性质分别组成财险、寿险、再保险等同业公 会,与官方的保险总监署并存。
中国香港:1988年成立香港保险业联合会,另外中介自律团 体有: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合会、香港专 业保险经纪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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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有行业组织,对本国保险市场的监管作用与意义是 相同的,那就是协调国家与保险行业、保险行业与其它行业、 保险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快 速发展。